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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聂新民 |
性别: 男 |
年龄:不详 |
籍贯: 四川成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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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难者单位、职业 |
四川齿轮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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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地 |
四川成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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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公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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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1999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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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1999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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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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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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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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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联络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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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四川齿轮厂学员聂新民以自身修炼法轮功后的转变及亲身体会向上级和有关部门证明大法的真实,然而却被车间书记及文星派出所干警当成疯子,强行扯下佩戴的法轮章,于1999年11月3日上午被公安科强行用救护车送往精神病医院,12月10日放回,次日该学员下落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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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 明慧网http://www.falunasia.info/infocenter/article/Jingshen/jingshen01.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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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时间:20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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