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请最高人民法院对重庆樊奇杭涉黑一案启动非

 


最高人民法院并王胜俊首席大法官:


 


近日,重庆樊奇杭涉黑案件辩护律师朱明勇通过媒体公布了樊奇杭遭受刑讯逼供的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包括樊奇杭自述遭受刑讯逼供的录音、录像,樊奇杭身体受伤的照片等等。该资料公布后,在社会各界引起巨大的反响,已经使得社会公众对本案的公正性、合法性产生强烈的质疑。


 


为解决刑事案件尤其是死刑案件中屡屡发生的错判、误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颁布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依据上述两个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被告人供述,属于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本案已经进入了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的死刑复核阶段,为了避免“聂树斌案”、“杜培武案”、“佘祥林案”、“赵作海案”等类冤、假、错案的再次发生,我们紧急呼吁最高人民法院依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重庆樊奇杭涉黑案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严格依法审理,将本案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附:案件视频资料一份。


 


本公开信签名人:


 


王工(律师 北京)


秋风(学者 北京)


杨支柱(学者 北京)


邓文初(学者 北京)


周泽(学者、律师 北京)


范亚峰(法律学者 北京)


凌沧洲(作家 北京)


许  晖(自由作家 北京)


滕  彪(学者 北京)


王  成 (律师 杭州)


 


温克坚(学者 杭州)


张  辉(学者 北京)


李天天(律师 上海)


李金星(律师 北京)


唐吉田(律师 北京)


倪玉兰(律师 维权人士 北京)


李柏光(律师 北京)


刘治成(法律工作者 北京)


兰志学(律师 北京)


丁锡奎(律师 北京)


 


柴清海(律师 北京)


刘  巍(律师 北京)


黄秀丽(记者 北京)


北  风(作家 广州)


王金祥(法律工作者 北京)


黎雄兵(律师 北京)


李方平(律师 北京)


唐荆陵(律师 广州)


袁雪城(公民 苏州)


董前勇(律师 北京)


 


江天勇(律师 北京)


朱汝玲(律师 北京)


李静林(律师 北京)


邢建军(维权人士 北京)


温海波(律师 北京)


金光鸿(律师 北京)


王全章(律师 北京)


李和平(律师 北京)


李苏滨(律师 北京)


张  凯(律师 北京)


 


王  令(律师 北京)


许夏颖(公民 北京)


朱瑞峰(记者 北京)


许  东(公民 北京)


童朝平(律师 北京)


徐  平(律师 北京)


杨慧文(律师 北京)


蔺其磊(律师 北京)


彭  剑(律师 北京)


邬宏威(律师 北京)


梁小军(律师 北京)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二日


(欢迎公民签名,将真实姓名、职业、所在地发至签名邮箱:geilianggaogkx@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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