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陈碧玉

 

 
姓名:陈碧玉
 
 
性别: 女
 
年龄:不详
 
籍贯: 福建省福州市
 
受难者单位、职业
 
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福州市台江支行职工
 
案件发生地
 
福建省福州市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610办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0年至2001年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不详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当地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不详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陈碧玉原是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福州市台江支行职工,曾三次被关进看守所,四次被关进精神病医院,受到非人的摧残,最后被单位强行开除。
99年11月上访,在北京府右派出所,陈碧玉被一名三十多岁微胖派出所人员强行罚款1400元,没给收据。
 
后来陈碧玉被送到福州,并被关押在"水头看守所",每天被强迫干手工活。99年12月陈碧玉被关入"福州精神病医院防治院"(门诊医生说在他那里死了好多大法弟子),后亲戚花5万5千元贿赂公安局,公安才同意把关系转入精神病院,后工商银行强行收回工资卡(使用牡丹卡发工资的),99年12月,陈碧玉逃出,继续进京上访,被抓回。2001年1月7日,被直接送入精神病院,单位暗示医院往死整。第二区的主治医生林耀平,明明知道陈碧玉是正常人,还强行摧残,用电针、破坏精神药物等摧残。导致她失禁、失忆。后家人实在看不过去,质问林耀平为何如此摧残陈碧玉,他说"是单位要他这样作的"。后转入他院。后经济承受不了,才出院继续上班,但是打杂,后被迫辞职,不愿写"辞职报告",被骗(被同事郑瑞霖,朱彩虹)送入福州精神病院。单位不法官员为了达到"在经济政治彻底搞垮",先骗着收回劳动合同(这样无故辞职不要付违约金),后强迫写"因为不适合银行工作,自愿辞职",然后单位批准了(多么虚伪、冠冕堂皇!)在2000年11月陈在洪法发真相资料时被告发送入"福建省建阳看守所",后无罪释放,但是拿着"释放证",当地拒绝办理户口等手续,公民的基本权利都被剥夺了。
 
 
案件来源: 明慧网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8/11549.html
         

 
收集时间:2010-4-18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