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李世杰

 

 
姓名:李世杰
 
 
性别: 男
 
年龄:不详
 
籍贯:广东韶关
 
 
受难者单位、职业
不详
 
 
案件发生地
广东韶关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其父
当地公安及韶关市复退军人医院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第一次是2004年5月份
第二次2011年9月3号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总共关了22天
总共被关93天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韶关市复退军人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精神分裂症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他在我的病历上写的是精神分裂症。一帮人就上来绑我,用电击我,给我打针,还给我吃重度精神病人的药,对我伤害很大。我现在的牙齿有些都脱落了,就是当时给我作电疗,我拼命反抗,把牙齿都咬碎了。
 
 
有否联络方式
李世杰电话 13927878009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事件发生于2011年,他在酒店吃晚饭时,因酒店不开空调而与酒店人员发生争执,由于酒店负责人态度恶劣,他于是报警求助,不过,警察到场后却直接将其带去了派出所进行调查。
 
他说:“我在派出所跟他们辩论了四、五个小时之后,等于他们也找不到什么我个人问题,比如他查我身份证也没找到我什么案底,还有什么污点,最后等于他们也不愿意调解,也不愿意道歉,最后就想到‘被精神病’的手段强制收治我。”
 
每天都吃药,还要打针。医院根本不管病人状态,也不作病历,只管打针吃药。“被精神病”跟劳教制度一样,都可以不经过法律程序,限制人的人身自由。很黑的。
 
案件来源:民生观察http://msguancha.com/a/lanmu51/2013nian7yueyuekan/2013/0807/8075.html
         

 
收集时间:201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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