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做出的(2004)赔申字31号书,至今12年诉求人杨雅梅没有接到送达。反被捏造谎言、诬陷劳教三年。
二: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做出对呼劳教决字(2004)110号、复议决定书,诉求人:杨雅梅,至今10年没有接到送达。
三: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又作出刑事赔偿裁定书,诉求人:杨雅梅,至今7年还没有接到送达,都不能结案。
详见: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2016/0229/139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