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口市丁名奖

 
姓名:丁名奖
 
 
性别:女
 
年龄:1967/03/14
 
籍贯:河南周口
 
受难者单位、职业
 
河南周口市商水县魏集镇谢庄一组
 
案件发生地
 
商水县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商水县公安局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11年9月1号
2012年6月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两次鉴定完均未关押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第一次鉴定的医院新乡精神病医院
第二次鉴定的医院郑州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新乡市精神病院对她的鉴定结论为“丁名奖在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2011年8月1号,丁名奖被以“扰乱单位秩序”行政拘留10天,拘留期限还没到又被续拘留10天,到20天拘留期将满的时候,她又就被转入商水市看守所。在看守所内,公安局说丁有病需要去检查一下,就把她带到了新乡精神病医院做检查,做完后拉回看守所继续关押,半个月后,忽然被释放,说她有精神病,无能力赔偿烧毁的被子褥子等用品。
 
2012年6月,丁名奖到县政府基建处,控告连续被拘留的事情违法,结果既被纪检处通知了派出所,又被派出所送到了拘留所,由于被鉴定成精神病,无民事行为能力,丁名奖就跟所长说“要拘留就给出一个我没有精神病的证明”。证明没给她,反而又把她送到郑州精神病院鉴定了一次,鉴定结果则没有给她。丁名奖提出索要两次的鉴定结果,均遭到拒绝。这从而看出警方的鉴定结果应该显示丁名奖是正常的,要不早就对她开始精神病治疗了!!
 
 
 
案件来源:《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disishisiqi/2016/0312/14081.html
 
 

2016年3月20日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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