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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丁名奖 |
性别:女 |
年龄:1967/03/14 |
籍贯:河南周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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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难者单位、职业 |
河南周口市商水县魏集镇谢庄一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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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地 |
商水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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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商水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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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2011年9月1号 2012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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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两次鉴定完均未关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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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第一次鉴定的医院新乡精神病医院 第二次鉴定的医院郑州精神病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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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新乡市精神病院对她的鉴定结论为“丁名奖在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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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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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联络方式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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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2011年8月1号,丁名奖被以“扰乱单位秩序”行政拘留10天,拘留期限还没到又被续拘留10天,到20天拘留期将满的时候,她又就被转入商水市看守所。在看守所内,公安局说丁有病需要去检查一下,就把她带到了新乡精神病医院做检查,做完后拉回看守所继续关押,半个月后,忽然被释放,说她有精神病,无能力赔偿烧毁的被子褥子等用品。 2012年6月,丁名奖到县政府基建处,控告连续被拘留的事情违法,结果既被纪检处通知了派出所,又被派出所送到了拘留所,由于被鉴定成精神病,无民事行为能力,丁名奖就跟所长说“要拘留就给出一个我没有精神病的证明”。证明没给她,反而又把她送到郑州精神病院鉴定了一次,鉴定结果则没有给她。丁名奖提出索要两次的鉴定结果,均遭到拒绝。这从而看出警方的鉴定结果应该显示丁名奖是正常的,要不早就对她开始精神病治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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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disishisiqi/2016/0312/140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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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0日收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