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姓名:徐增荣 |
性别: 男 |
年龄:65 |
籍贯:江苏扬州 |
|
|
受难者单位、职业 |
江苏扬州市人,原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职工 |
|||
|
案件发生地 |
扬州 |
|||
|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单位主要领导及有关计生部门 |
|||
|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第一次1991年3月5日下午3点 第二次1991年5月29日 第三次1992年4月24日 第四次1993年1月11日 第五次1996年7月3日 |
|||
|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第一次1991年4月6日被释放出院。 第二次1991年8月15日 第三次1992年7月22日 第四次1993年2月日 第五次关押94天 |
|||
|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第一、三次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 第二次扬州市五台山精神病院 |
|||
|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第一次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诊断为“偏执性精神病” 第二次扬州市五台山精神病院鉴定结论为”偏执性人格障碍” 第三次92年7月,南京精神病院教授主任及扬州市二院精神病专家会诊,鉴定结论未见精神异常,属人格障碍(偏执性人格) |
|||
|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有 |
|||
|
有否联络方式 |
有 |
|||
|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在精神病院里面折磨最残的要数南京医院会诊后的这次关押,住院期间惨遭了非人道待遇,由于鉴定为偏执人格障碍,并不属于精神病范畴,我坚决不配合他们的迫害,而折腾到警方来后,并为给我自由,而是协助医院给我喂药,我奋起反抗被被派出所警察使用电警棒电击致昏迷摔倒折断门牙,被联防队员踩伤腰椎致血尿,至今牙缺身体伤残。由于连续绝食抗议,以后都是拨开嘴强制灌食。绑在病床十七个小时不给饮水和饭食,还用了电休克刑。经过这些折腾我开始服软,但是每天三次的药是免不了出的,他们会打着手电看有没有咽下去”! “每天在里面的早餐是稀饭、馒头,有时候会有点萝卜干咸菜,中午是大约4两的米饭,有时候会有冬瓜汤。住的房间是一个大长走廊的感觉,三四个房间连在一起,都睡大通铺,厕所跟卧室是通气的,气味特别难闻!最难熬的是没水喝,本来是有一个大热水壶,但是他们每天6点下班后,怕烫伤那些真的精神病患者,所以就切断水源。大夏天下班后,我们就开始被锁在走廊里,没水喝了,放风也随之要结束。 经过这些迫害后,身体严重受创,常常头昏头疼记忆力严重下降,双手双脚不能吃大力等等这些摧残,严重影响我的健康和寿命。不仅如此,强加在头上的被‘精神病’名声,还迫使我妻离子散,让我及家人无任何人格与尊严”。 |
||||
|
案件来源:《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disanshijiuqi/2015/1011/13289.html |
||||
2016年3月20日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