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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吉志新向中央的公开信

    全国实行全民实名制度。对国家,对司法机关有百利而无一害。
    本是好事,却成为地方政府非法抓捕、关押、镇压百姓依法赴享上访的工具。
    因此扬州上访者却被实名制度害死了。

    因执行实名制,赴京上访者没有一点隐私可藏,象生活在玻璃缺中被人窥探。

    依法赴京上访维权者,只要用身份证购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就被地方政府锁定,即被拦截了。只要上访者用身份证登记住宿,就被地方政府发现,没抓走。
    因为地方政府操控着公安机关,就可以象对待逃犯一样,对其实行全国通缉,无处安身。
    害得扬州上访者不能使用身份证、手机。不能用身份证购票上车,只能上私家车,一段一段的赶路,也不能经过高速公路检查站,一旦刷了身份证就被扣留,交北京派出所,再由扬州地方政府押回。
    也不能用身份证豋记住宿,只能住在私人小旅社,浴室、农村、公园、桥下、偏僻的地方……

    弱势的上访者,面对强权的地方政府,再加上全国的警方资源的参与下,江苏省扬州市依法赴京上访的维权者们,经受的苦难真是馨竹难书,苦难深重。
    江苏省俞造性的开展信访工作百日会战。从四月二十日开始,到七月三十一日结束。这是徒有虚名的信访百日会战,挂着:案结、事了、人稳的羊头,却卖着狗肉:即不惜一切经济代价,不惜违法的一切政治代价,甚至不惜犯罪,对访民进行严控,不准赴京上访。还给依法上访者扣上非访等莫明其妙的罪名,进行传唤、关押,软禁,拘留……这期间我已被软禁了第81天,至今未获得自由,更,暴力阻我依法赴京上访维权,完全失去自由。景区公安局还跨区至广陵区我所住大楼单元加安二个高级摄像头,和一个对着三楼家门的摄像头,所住大楼总共安装了八个摄像头,外加每班4名保安对我进行软禁,进行24小时严格的非法控制。

    警察职责,本是保护公民,打击犯罪。却在地方政府领导下,不得不执行地方政府的决定,拦、阻、截持、抓拘、关押、软禁上访者,甚至判刑。
    人民警察却变成地方政府非法剥夺公民依法上访权利的工具、帮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犯,在扬州市政府领导下,已化为乌有。连公民依法赴京上访的自由也被剥得精光!

    扬州市人民民政府,还是不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的政府吗?

    补仼命的市长们,是人民公仆?还是骑在市民头上的老爷?
    扬州市民是公民?还是没有任何权利的、可被随时蹂躏的奴隶?
    请中央明察!
    请社会各界人士明察!
    公民还有什么权利?

    81岁烈士家属,老党员吉志新,手机:13952747743

  • 玫瑰团队徐秦案违法中止审理的控告

    【民生观察2022年7月19日消息】江苏扬州公民徐秦在2018年8月31日由江苏扬州当局做出取保释放回家,以监视居住一年,从2018年取保释放后徐秦回到家里没有得到自由,反而公、检、法乱用职权,用尽了所有监视居住延期一年的”条款”对徐秦进行了长达三年的管控,所有的”延期”用完之后,又回到辖区派出所监视居住半年,期限是2021年11月7号到期,在监视居住还有两天到期的情况下徐秦再次被批准逮捕,现关押在江苏扬州看守所。

    当局第六次延期审理徐秦案件,再次证明江苏当局打压异议人士的违法行为,徐秦身患种疾病,在看守所那样苛刻无医疗条件的情况下,徐秦身体不好肯定会受到很大痛苦,江苏扬州当局滥用职权非法打压合法公民徐秦,对徐秦非法构陷入狱案件进行中止审理完全违背宪法。本案代理律师对江苏扬州当局构陷徐秦入狱一案对扬州中级法院法官等人进行控告。全文如下:

    控告扬州市中级法院法官:陈圣勇、黄月花、杨帆等人非法拘禁、玩忽职守等违法犯罪;请求保障辩护权。

    控告人:程海,男,原北京律师,徐秦被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一审辩护人,电话18910535236。

    控告人:纪中久,浙江左契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秦被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一审辩护人,电话18658110366。

    被控告人:徐秦案审判长陈圣勇、承办法官黄月花、审判员杨帆;院长李玉明(不知情除外)。均为扬州市中级法院法官。

    控告和请求事项:

    1、撤销或监督撤销被控告人做出的《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0苏10刑初12一l号],决定或责令其依法尽快审理徐秦被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
    2、责令扬州市中级法院依法立即解除对徐秦的非法拘禁,依法释放。
    3、保障控告人程海的辩护权,决定或责令被控告人排除对程海的辩护权妨碍。
    4、追究被控告人非法拘禁、妨碍辩护权违法犯罪责任。

    事实和理由:

    一、被控告人超期羁押涉嫌对徐秦非法拘禁的事实。

    江苏省扬州市检察院于2020年4月24日以扬检刑诉(2020)1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秦犯煽励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向扬州市中级法院公诉,同日受理。受被告人徐秦委托,两控告人担任他的一审辩护人。

    2021年4月2日,在徐秦陪同下,程海在扬州市中级法院接待室向承办法官黄月花递交了徐秦签署的辩护委托书等材料,黄月花还做了笔录。扬州市中级法院于2022年4月24日做出刑事裁定书[(2020苏10刑初12一l号],裁定本案中止审理,理由是“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因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做出裁定。

    裁定书称:2020年5月6日,经本院决定对被告人徐秦取保候审,2021年5月7日决定监视居住,2021年11月4日决定逮捕,次日由高邮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扬州市看守所。

    控告人认为,被控告人中止审理的裁定没有事实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2020年)第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推进在线诉讼……尊重当事人对案件办理模式的选择权……当事人不同意案件在线办理,依法申请延期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不得强制适用在线诉讼。案件符合诉讼法律关于中止审理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诉讼。”“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可以裁定中止审理是概括性规定,但具体适用该法条时应当列明是何种不能抗拒的原因,该刑事裁定未列不能抗拒的具体期限,应当认为是因为新冠疫情的原因。但经网查,刑事裁定做出当日的2022年4月24日扬州市全市都是新冠疫情低风险地区,目前仍然是疫情全市低风险,不属于不能抗拒的原因可以中止审理的情形。因此,被控告人做出的刑事中止审理裁定没有事实依据。另一辩护人纪中久律师(浙江左契律师事务所)在裁定做出后多次会见徐秦.得知被控告人未就在线诉讼远程视频开庭征求过她的意见,她也没有不同意远程在线开庭的意思表示。故被控告人做出的刑事中止审理无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被控告人只所以裁定中止审理,真正的原因是多次延期审理,无法再延期审理了。

    扬州市中级法院曾发给辩护律师纪中久七次延期审理通知书,六份是最高法院批准延期、一次经江苏省高级法院批准延期,每次被批准延期审理三个月,共被批准延期审理21个月,从2020年10月24日至2022年4月24日。后来申请延期审理,应该是最高法院没有批准,最后就自己久创造了这个违法的无期限中止审理的裁定的办法,是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被控告人使用各种手段延期审理完全没有合理性。如果认为证据不足,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如果法院仍认为证据不足,应该开庭审理,做出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完全没有必要这么拖着不审不判。

    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刑事案件必须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可以不采取强制措施,不是说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用完后必须逮捕,其实逮捕羁押也是有期限的,那就是刑诉法规定的审限或羁押审限。刑事诉讼法对法院审限的规定是强制性的,同时也是对被告人可以依法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的期限。

    因最高法院批准延期审理的最后期限至2022年4月24日,如上分析,被控告人做出的中止审理的刑事裁定违法无效,被控告人对徐秦案审限已严重超期,也就是对她实施了超期羁押。超期羁押是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非法限制,应当立即纠正,予以释放。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最高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案件的立案标准规定,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超过24小时的,应当立案追诉。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被控告人违法中止审理期间对徐秦的超期羁押已经远远超过24小时,从2022年4月25日至7月18日长达近90天,已经构成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罪。

    请求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2、被控告人妨碍控告人程海辩护权的事实。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律师、被告人所在社区或单位推荐的人、被告人的亲友(亲戚朋友)可以担任辩护人。控告人程海以被告人徐秦亲友的身份担任辩护人,符合法律规定,被控告人至今不依法送达程海本案起诉书、不通知阅卷,中止审理的刑事裁定书也不列辩护人程海的信息,意思是不承认程海的辩护人身份,这是严重的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应当监督纠正。本案属于重大案件,扬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李玉明对其他三名被控告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理应参与了决策,构成共同违法犯罪;如果不知情,应当承担管理失职责任。控告人认为,被控告人的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被告人徐秦合法权益、侵犯了辩护人程海的辩护权,破坏法律的正确实施。请求有权机关维护被告人、辩护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纠正或监督纠正被控告人的违法行为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另请将处理结果及时告诉控告人。此致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及负责人;江苏省的省委、人大常委会、纪检委、政法委、高级法院、检察院,及负责人;扬州市的市委、人大常委会、纪检委、政法委、中级法院、检察院,及负责人。

    控告人程海、纪中久:2022年7月18日附:
    1、《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0苏10刑初12一l号],复印件2页。
    2、2022年4月24日和7月17日扬州市疫情截图,全市低风险。中止审理“不能抗拒的原因”不存在,裁定没有事实依据。
    3、被控告人发给辩护律师纪中久的本案七次延期审理的通知书复印件。七次被批准延期21个月,从2020年10月24日至2022年4月24日。
    4、2021年4月2日控告人程海递交黄月花的徐秦案辩护委托书、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5、程海《控告扬州市中院黄月花等法官玩忽职守申请黄月花等合议庭成员回避徐秦案审理》复印件3页。已寄给相关有权机关,未监督被控告人纠错。

    本网将继续关注江苏扬州公民徐秦被非法延期关押迫害的后续情况。

  • 徐秦被捕暴露当局对人权的无知与恐惧

    11月6日,江苏省扬州市人权活动家徐秦女士的家人,得到扬州中级法院前一天发出的书面通知:徐秦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执行逮捕,目前关押在扬州市看守所。

    关注中国人权人士皆知,徐秦女士最近3年来一直被扬州地方当局监视居住中,根本无法外出,也无法参加各种现实中的维权活动,更无法所谓煽动颠覆什么国家政权,却遭致如此逮捕,其中原因应是徐秦女士对中国人权的深切关注,对国内维权事件的明确支持态度,对致力改进中国人权的坚定决心,让当局深为恐惧。为了达到长期彻底控制徐秦的目的,扬州当局在反复使用尽各级监视居住的手段后,图穷匕见最终将其逮捕入狱。

    徐秦女士1962年1月14出生于江苏高邮市高邮县。早年做过当地供销社职工,担任过社区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还曾是中共党员。后来走上维权之路,在各种打压迫害的苦难逼迫下,成为了虔诚的基督徒。

    徐秦因脊柱侧弯,在北京朝阳医院做矫正手术后,手术部位严重疼痛,做X光发现手术用的钢钉移位,后了解到手术所用材料为国外淘汰产品。几经维权,无人受理,在维权过程更遭受人身禁锢、暴力抢夺证据等恶劣对待。徐秦于是控告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医院使用违法生产的医疗器械造成人身伤害,并于2014年11月20日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但因评审法官百般刁难,与原告及其律师发生争执,法官居然叫法警将原告徐秦与律师以及几名欲前往旁听的人员扣押起来,且不给水喝,不给食物吃。事后,徐秦就遭到了非法维稳。成为了江苏小重点维稳对象。被百般阻扰前往北京。徐秦也由此走上捍卫人权之路。

    徐秦介入人权领域后以“中国人权独立观察员”身份写了大量人权报导,并加入人权活动家秦永敏先生创办的人权网络群——玫瑰团队。2015年在两会期间遭受严重维稳后,于2015年3月8日毅然发出声明退出中共党员身份。

    2015年1月秦永敏被关押后他的新婚妻子赵素利也被失踪,并且新任的人权观察秘书长刘兴联也遭致抓捕,全国参加秦永敏先生的人权观察与玫瑰团队成员纷纷被当局喝茶、警告、拘押。在这种草木皆兵的严酷环境下,新进玫瑰团队的徐秦不忍见人权网络群体群龙无首,于是自告奋勇,挺身而出担任玫瑰网络群组的秘书长。

    徐秦数次自费去武汉寻找秦永敏夫妻下落,在此期间遭受武汉警方恐吓、殴打、拘禁、遣返等,但依然不改初心坚持和家属及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为秦永敏夫妻奔走呼吁。在徐秦等人长期地、不间断地呼吁下,秦永敏先生终于在被关押长达两年半之久后,于2017年6月12日得以会见律师,赵素利也于2018年2月5日得以与家人见面。

    2018年1月31日,当徐秦准备前往广州申请旁听隋牧青律师被吊照听证会时,被警方突然限制自由,之后一直遭跟踪与监控;2018年2月9日徐秦在从扬州高邮到昆山的途中被警方带走,家人多方打听才得知被扬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8年3月15日,其家属委托的代理律师要求会见,遭到警方拒绝,但被告知其已于3月11日由刑拘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8年3月21日,又被追加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继续扣留,且不准律师会见。

    2018年8月31日,江苏扬州当局做出对徐秦取保释放回家,以监视居住一年,从2018年取保释放后徐秦回到家里没有得到自由,反而公、检、法、街道、社区轮番使用监视居住,即公安局来一年的监视居住期,法院又来一年的监视居住期,把所有的延期程序都用完了,然后又打回原处,辖区派出所又用了半年的监视居住。辖区半年监视居住应该是今年11月7日到期。而就在到期前两天的11月5日,扬州法院居然对徐秦采取逮捕,且罪名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由徐秦女士因医疗受害奋起维护自己权利,到遭致阻扰迫害,进而被拘押,再到扬州当局反复使用监视居住,苦心孤诣要将徐秦控制在它们手掌中,要剥夺徐秦正当的公民权利,可以看出扬州当局就是恐怕徐秦起来维护中国人权,恐惧徐秦对人权的价值信念与顽强的践行公民权利行动。

    扬州当局不顾中国宪法承诺尊重与保障人权,以及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权利、集会结社自由权利、监督批评政府权利,参政议政权利等等,也不顾中国政府参与的联合国人权公约及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人权捍卫者宣言》等等,一而再,再而三地对人权捍卫者徐秦女士采取殴打、软禁、拘押、监视居住、逮捕等等手段,这充分暴露着扬州地方当局对人权的无知与恐惧。这也是公然给中国人权记录抹黑。所以,希望扬州当局悬崖勒马,立刻停止迫害徐秦,还徐秦以自由。

    民生观察 2021年11月9日

  • 扬州拆迁下令碾压杀人

    【民生观察2020年3月22日消息】2020年3月18日上午,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泰安镇夏桥村村委会南侧工地发生一起恶性死亡事件:在众目睽睽之下,一名当地村民端坐塑料小凳,紧挨停靠着的压土机前阻止工地施工,被施工方一名“光头男”下令压土机司机“直接开,不管他”,司机此刻发动机器毫无顾忌的对着村民碾压过去。顷刻间,一条鲜活的生命化为死尸!

    如此视村民为蝼蚁,草菅人命的兽行,令现场芸芸众生者瞠目结舌,魂飞魄散——朗朗乾坤竟有这等天方夜谭?!

    据现场村民纷纷反映:2017年此地块谈拆迁,由于双方价格谈不拢一直处于僵局。谁也未料到,在此疫情当头,施工方居然强行施工,再酿惨剧……

    当天,扬州生态新城公安发布警情通报称,2020年3月18日上午9时01分,我局接110指令:“泰安镇夏桥村委会南侧工地,推土机压死了人。”接报后,我局迅速调集属地派出所及刑警大队民警赶往现场处置。

    经初步调查,扬州汇通建设有限公司安排三辆工程机械(2台挖掘机、1台推土机)在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泰安镇夏桥村村委会南侧进行土地平整覆绿施工,在推土机行进过程中,当地一村民朱某龙(男,64岁,泰安镇夏桥村人)被撞身亡。

    目前,现场工程负责人员张某平(男,43岁,扬州市广陵区人)、推土机驾驶员肖某康(男,19岁,安徽省蚌埠市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当下,新冠疫情已给人类造成无可言状的伤痛,谁都不愿节外生嫌,谁都不甘额外添堵。然而,人的生命权高于一切。曝光是基于警醒,是一种诫勉,惟有正视现实,方能防微杜渐。
    现场百姓声讨:“谁给的胆量,故意开机压死人?!”

    网友[广陵王叔]呼吁,严惩杀人犯!必须公开事实真相!这里重点是:人坐在挖土机前,挖土机也是停着的,司机是在接受了“光头男”的指令后才发动了机器,明显故意杀人!这些都是利益所趋,官商勾结,打着政府的旗号主动充当保护伞。

  • 扬州刘红波推特转文获刑半年

    【民生观察2019年2月20日消息】本网获悉,扬州网友刘红波因在Twitter推特转发他人推文被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半年,所转推文被指诽谤“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涉及推文达四百余条。

    据悉,事件发生在半年前的(2018年)8月17日,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区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将刘红波刑事拘捕,羁押于扬州市看守所。同年9月21日,经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批准,刘红波被逮捕,同年12月7日,邗江区检察院对刘红波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提起公诉,邗江区法院随即于当日进行立案,并以“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12月25日,该案在邗江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邗江区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刘红波于2017年8月及2018年1月利用“翻墙软件”在境外社交平台Twitter推特注册账号,并于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期间,刘红波明知是涉及“国家领导人和国内重大事件的虚假信息的情况下,利用推特账号大量转发推文四百余条,其中诽谤“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推文72条,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推文329条。

    邗江区法院认为,刘红波明知是虚假信息,仍在境外网络平台大量散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根据各方证据和供述,从轻判处刘红波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至2019年2月16日。

    据刘红波透露,去年8月17日被抓捕前,其父亲已是肺癌晚期病人,刘被刑拘后曾一度向预审人员提出“父亲患癌时日无多”的取保候审要求,对方指刘红波为“政治犯”,和“贩毒犯”一样不能取保,不过,翌日邗江区公安分局在送达逮捕通知书时,刘红波再次提出取保要求,警察则回答“中国没有政治犯”,被指刘案只不过是普通的“寻衅滋事”案件,但当刘红波以“寻衅滋事案为何不能取保”时,对方又无法回答。

    刘红波刑满释放至今已有多日,但手机一直无故被警方扣押,何时归还目前未知。网友刘先生表示,当局最近一年来对民间言论的管控力度已经超越以往,足以证明极权暴政体制的无牙老虎本质。一个时刻不忘自称“强国”的政权如此惧怕三言两句的言论,实在有些讽刺,而宣称的“自信”更加引人发笑,一个拥有所有公权力和武装力量的政权竟如惊弓之鸟,可想而知内里有多心虚与恐惧。

  • 江苏扬州徐增荣

     
    姓名:徐增荣
     
     
    性别: 男
     
    年龄:65
     
    籍贯:江苏扬州
     
    受难者单位、职业
     
    江苏扬州市人,原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职工
     
    案件发生地
     
    扬州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单位主要领导及有关计生部门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第一次1991年3月5日下午3点
    第二次1991年5月29日
    第三次1992年4月24日
    第四次1993年1月11日
    第五次1996年7月3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第一次1991年4月6日被释放出院。
    第二次1991年8月15日
    第三次1992年7月22日
    第四次1993年2月日
    第五次关押94天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第一、三次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
    第二次扬州市五台山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第一次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诊断为“偏执性精神病”
     
     
    第二次扬州市五台山精神病院鉴定结论为”偏执性人格障碍”
     
    第三次92年7月,南京精神病院教授主任及扬州市二院精神病专家会诊,鉴定结论未见精神异常,属人格障碍(偏执性人格)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
     
    有否联络方式
     
    有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在精神病院里面折磨最残的要数南京医院会诊后的这次关押,住院期间惨遭了非人道待遇,由于鉴定为偏执人格障碍,并不属于精神病范畴,我坚决不配合他们的迫害,而折腾到警方来后,并为给我自由,而是协助医院给我喂药,我奋起反抗被被派出所警察使用电警棒电击致昏迷摔倒折断门牙,被联防队员踩伤腰椎致血尿,至今牙缺身体伤残。由于连续绝食抗议,以后都是拨开嘴强制灌食。绑在病床十七个小时不给饮水和饭食,还用了电休克刑。经过这些折腾我开始服软,但是每天三次的药是免不了出的,他们会打着手电看有没有咽下去”!

    “每天在里面的早餐是稀饭、馒头,有时候会有点萝卜干咸菜,中午是大约4两的米饭,有时候会有冬瓜汤。住的房间是一个大长走廊的感觉,三四个房间连在一起,都睡大通铺,厕所跟卧室是通气的,气味特别难闻!最难熬的是没水喝,本来是有一个大热水壶,但是他们每天6点下班后,怕烫伤那些真的精神病患者,所以就切断水源。大夏天下班后,我们就开始被锁在走廊里,没水喝了,放风也随之要结束。

    经过这些迫害后,身体严重受创,常常头昏头疼记忆力严重下降,双手双脚不能吃大力等等这些摧残,严重影响我的健康和寿命。不仅如此,强加在头上的被‘精神病’名声,还迫使我妻离子散,让我及家人无任何人格与尊严”。

     
    案件来源:《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disanshijiuqi/2015/1011/13289.html
     
     

    2016年3月20日收集

  • 争取权利抗争计生政策——扬州徐增荣五次被送精神病院

    去关注一个公民,他的权力、他的自由、327天被囚禁在精神病院的这种感受,我觉得这就是我们在关注人的尊严!


    本文的主人公徐增荣在上访材料里写了如上这段话,他跟本刊采访的其他访民受害者最大的不同就是,其他人都是权益被侵害被动上访而被关精神病院,而他则是主动争取生育权而被关精神病院。从此案中,我们能深刻感受到中国民众在维护基本权益方面的艰难,在面对强权部门时的无力!

    事情要从1989年1月开始说起,徐增荣因反复多次向单位邮电局及计生部门上访要求生育二胎指标遭拒,91年3月被当年单位扬州邮电局及有关部门宣布“患有精神病”,并于当月被羁押,送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科关押强行收治,诊断为偏执型精神病。出来后,他不服此打击迫害,同时反映单位主要领导公权私用,安插亲信谋取私利等行为,坚持上访、控告,招致单位9次强制送他到精神病院,因反抗4次关押未遂,5此共计被关押327天。


    徐增荣,江苏扬州市人,现64岁,原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职工,父亲是42年就跟着共产党的新四军的老兵,在六零年大饥荒时代,他年仅四岁的妹妹被饿死了,另一个六岁的妹妹养不起被送给了当地人,所以徐增荣更懂得姐妹亲情的那份爱。他在成家后提出申请希望能生二胎,单位主要领导及有关计生部门却强调领导意志,当时计划生育的国策已经批准实施,所以不予批……


    就是这个剥夺公民生育权的“国策”,激起了徐增荣维权的决心,当然也造成他以后5次被关精神病院的残酷迫害史。91年3月5日下午3点,他被送往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强行关押收治,并诊断为“偏执性精神病”。91年这个时间点,中国法制还非常落后,所以他所在单位在送他到精神病院后无所顾忌,赫然在家属联络人一栏填写的是同事陈紫云,他在关押一个月后的91年4月6日被释放出院。


    被释放后的徐增荣不能接受这种打击迫害,在向上级反映二胎问题和被迫害问题的同时反映单位主要领导拉帮结派公权私用,安插亲信谋取私利。然而,越坚持上访、控告,打击报复迫害就越残忍,在走出精神病院后仅仅一个半月的91年5月29日,徐增荣被再次投入精神病院,这次关押他的扬州市五台山精神病院也给他做了所谓的精神病鉴定,五台山医院给予的鉴定结论为”偏执性人格障碍”,但就是这个人格障碍也关押了他79天,一直到同年8月15日才重获自由。


    偏执性人格并不属于精神病范畴,然而这成了政府打压徐增荣的不二办法,所以第三、四、五次的被关押精神病院也随之而来。


    92年4月24日上午10点,他被单位送到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亲属联络人一栏写的是邮电局领导华某,92年7月,南京精神病院教授主任及扬州市二院精神病专家会诊,鉴定结论也是未见精神异常,属人格障碍(偏执性人格),同年7月22日获释。


    93年1月11日,徐增荣被送到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亲属联络人一栏写的是邮电局领导朱奎,而主要诉说者也是朱奎。主诉的理由则是“反复申诉,纠缠领导影响工作9年”,于93年2月9日出院。


    96年7月3日上午10点,徐峥荣又被送到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关押,鉴定结论为“偏执性精神病”,这次共住院94天,96年10月5日出院。第一次关押33天,第二次关押79天,第三次90天,第四次关押30天,第五次关押95天,共计关押327天。


    那么在精神病院里面徐增荣是如果度过的呢?他这么介绍到:“在精神病院里面折磨最残的要数南京医院会诊后的这次关押,住院期间惨遭了非人道待遇,由于鉴定为偏执人格障碍,并不属于精神病范畴,我坚决不配合他们的迫害,而折腾到警方来后,并为给我自由,而是协助医院给我喂药,我奋起反抗被被派出所警察使用电警棒电击致昏迷摔倒折断门牙,被联防队员踩伤腰椎致血尿,至今牙缺身体伤残。由于连续绝食抗议,以后都是拨开嘴强制灌食。绑在病床十七个小时不给饮水和饭食,还用了电休克刑。经过这些折腾我开始服软,但是每天三次的药是免不了出的,他们会打着手电看有没有咽下去”!


    “每天在里面的早餐是稀饭、馒头,有时候会有点萝卜干咸菜,中午是大约4两的米饭,有时候会有冬瓜汤。住的房间是一个大长走廊的感觉,三四个房间连在一起,都睡大通铺,厕所跟卧室是通气的,气味特别难闻!最难熬的是没水喝,本来是有一个大热水壶,但是他们每天6点下班后,怕烫伤那些真的精神病患者,所以就切断水源。大夏天下班后,我们就开始被锁在走廊里,没水喝了,放风也随之要结束。


    经过这些迫害后,身体严重受创,常常头昏头疼记忆力严重下降,双手双脚不能吃大力等等这些摧残,严重影响我的健康和寿命。不仅如此,强加在头上的被‘精神病’名声,还迫使我妻离子散,让我及家人无任何人格与尊严”。


    与其说我们今天关注的是被精神病问题,不如说关心的是公民的权益保护的问题。与其说人们关心的是一个人的问题,不如说关心的是更广泛的安全感的问题。徐增荣表示“我是精神病患者,还是犯罪嫌疑人,谁可以做出决定将我强制收治?一个公民的权力不能永远被笼罩在一片迷雾之中,被精神病事件需要公开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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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沈阳访民孙秀芝因进京上访被关精神病院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9/7消息:辽宁沈阳市访民孙秀芝因进京上访7月1日被强制送到康宁精神病院,期间被迫前不许进京上访协议。
         孙秀芝消息称,她在2009年就被关在精神病院56天,这次她31号从北京回去1号就又把她关进了精神病院,让几个精神病人强制拖我,和平区公安太原派出所还说有人报警说我打人,他们和街道的人串通起来让精神病人把我绑架到精神病院。
        据悉,孙秀芝是因为强拆上访后又因蚁力神天玺集团诈骗案经常进京上访,期间被多次殴打拘留。
    http://msguancha.com/a/lanmu12/2015/0907/13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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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小伙患精神病 被家人拴铁链关4平米小黑屋

      高邮老城区有位长得白白净净,面庞清秀,身高1.75米的俊小伙,但他却不能像正常人一样上学读书、工作结婚,而是被家人用铁链拴住身体,关在不足4平米的冰冷小房屋内,长年见不到阳光,过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生活。原来,小伙子得了比较严重的精神疾病,曾经有过暴力伤人的事情,父母亲无奈之下,才出此“下策”。
        19日下午两点钟,在网友“情深似海”的帮助下,记者问了好几位街坊居民,才找到位于高邮北门大街精神病患者王文探的家。记者站在门外敲了几下后,小伙子的母亲开门将记者引入房屋里。
        “孩子的爸爸心脏不好,刚出去散步了。”妈妈杨春霞今年59岁,据其介绍,自己也是个精神病患者,但相比31岁的大儿子病情要轻许多。记者注意到,他们家居住的房子在当地很“扎眼”,相当简陋,屋内家徒四壁,找不到一件像模像样的家具。
        “这孩子长得蛮清秀的,白白净净的,个子又高,怎么得了这种病呢?”一位邻居边指着刚从“小黑屋”里出来的小王,边摇头叹气。只见小王两手提着裤子,嘴里不停地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光着脚丫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不停地来回挪动脚步。记者注意到,小王的的两只脚脚面呈现大面积皮肤溃疡,血迹斑斑。
        “就在我给你们开门时,他刚从小房屋里出来的,你们不要怕,他病不发作时不会攻击伤害到人。”母亲杨春霞回忆道,大儿子的病是先天性的,刚出生时病情不明显。到了8岁时才发现孩子不正常,病发作时,家里的东西到处扔,锅碗瓢盆只要被他看到,就甭想有一件是完好的。虽然长期服用精神病药物,但根本不管用。
        正采访中,父亲王春从外面散步回来。老王告诉记者,他今年60岁,心脏不好,有心肌梗塞症,不能从事重体力活。他将记者带至“关押”儿子的用水泥特制小房屋里,门是用刷了红色油漆的圆铁管焊接的,很小,门里有棵树,树根部有条生了锈的铁链,这是担心小王病情严重发作拴住他用的,里面还有张用水泥做的冰冷小床。
        “我们夫妻俩实在是没办法啊,谁愿意看到自己的亲骨肉遭这份罪呢?”老王说,五六年前,儿子将人家抱在怀里的婴儿突然抢过来抱在手里,并做出狠命摔在地上的疯狂举动,把在场的人都吓坏了不敢出声,急得不知如何是好。幸亏那天老王在现场,遇事冷静的他,吩咐围观的人们不要出大声,由自己慢慢走到儿子身边,慢声细语地哄着正发病时的小王,趁其分神的一瞬间,将不停哭泣的婴儿抱还至邻居的手里,见婴儿没事,大家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
        自那以后,老王夫妻俩为了安全起见,请人在老房子的西南边砌了个不足4平米水泥小房屋,制作铁链和水泥床,将儿子不得已关了进去。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小王一年四季只能穿有毛线的衣服,除此之外,其他料子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很快就被他撕扯掉了。脚穿上鞋子,他会脱了到处往外扔,有时甚至将鞋子扔到邻居的窗户上,砸坏了玻璃,没办法,只能常年光着脚丫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走。
     
    经了解,当地政府早有耳闻王家的困难,根据相关政策进行了不间断经济帮扶,所在的社区以及相关民间服务团体也对王家倾注了关爱和帮助。
    (来源:新华报业网2http://js.xhby.net/system/2015/04/21/024433143.shtml2015-04-21 09: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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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扬州多个区县代课老师连续三天请愿讨说法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4/30消息:从前天开始,江苏扬州多个区县代课老师昼夜坚持在扬州教育局请愿讨说法,到今天老师们的维权行动还在继续。
     
    据在现场的陈传红老师告诉本工作室,到今天都三天了,还有四、五十人坚守在教育局前。老师们夜里睡在教育局,他们把所有的门都锁上,要么睡走廊,要么睡连厕所都不如的信访室。说到这里,陈老师竟泣不成声。
     
    据介绍,这几天到场的老师都是从教一、二十年的代课老师,还有部分幼儿代课老师。陈老师说她是1982年开始任教的,干到2008年,从教20多年。现在不仅什么都没有,连身份都被政府说成是代课人员、农民。

    附扬州市代课幼儿教师诉求书
     
    我们是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的被辞退的代课老师代表.我们都是80年代开始从事教育的代课教师,有的代了十几年,有的代了二十几年,还有的代了三十几年.如今我们是生活艰难,晚景凄凉的弱势群体.
    我们为党的教育事业奉献了青春和热情,也可以说是一辈子的心血.在全国人民分享改革开放成果的今天,我们要求党和政府解决我们晚年的养老和医疗问题.全国和我们一样的代课教师很多很多,大多数省份都依据中央三部一办2011年的8号文件予以解决了,但我们江苏这个经济大省文化强省,却迟迟拖着,对我们不闻不顾.我们六年维权,一路走来,辛酸无比.相关部门相互推诿,始终得不到解决.我们都是年过半百的中老年代课教师,有的已经倒在了维权的路上,有的病倒在家里没钱治病.再怎么给我们补偿也补偿不了我们为教育事业付出的青春和心血.我们对政府这点滴的的请求只是讨回我们做人的尊严和得到晚年的一点心灵安慰.我们曾经支撑了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农村教育事业的半壁江山.是历史事实,有目共睹.我们的付出必须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以及全社会的认可.
    具体诉求:
    1.撤销2015年4月20疑似个人发给我们的落款为”扬州市教育局”的极不仁道,颠倒事实的<<答复意见书>>.并重新给我们一个像领导们说的那样极负责任的带有公章的书面答复.
    2.作为主管部门请像中央8号文件和省34号”口径”那样对下属单位发布关于我们离岗代课教师的正式文本.
    3.针对我们要求”在岗期间的养老和医疗’’的补偿问题,主管部门应作为牵头部门,会同相关单位主管领导商议出台解决我们问题的细则和处理办法.
    特此申诉                                                      
     
     
     
     
     
     扬州市全体代课幼儿教师    
     
    2015年4月30日  
     

     
    以下是今天的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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