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院受难者变“砖头妹”访政法委书记获赔

9月13日,湖北省十堰市某高级住宅小区门口,湖北十堰市郧西县女子金汉艳持砖头,拦在正要上班的十堰市政法委书记所乘坐的轿车前要说法。据悉,不久前,她和妹妹金汉琴状告县政府、县公安局行政侵权,被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据了解,1994年,湖北十堰市郧西县居民金汉艳、金汉琴姐妹俩考入湖北丹江农校,考前与郧西县农特局签订了“定向分配协议”。1997年毕业分配时,被告知“回家等通知”,谁知一等7年就是没有结果,姐妹为此上访多年。但反映的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被当地政府以各种理由关押、劳教最后被关进精神病院。直到今年4月9日十堰“被精神病”事件曝光,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才被放出来。


姐妹俩获救后,首先向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控告郧西县县委书记叶战平及县公安局、当地政府一班人涉嫌“非法拘禁”,检察院置之不理。


6月11日,姐妹俩再次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审查郧西县政府、郧西县公安局强送精神病院、强送劳教非法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而法院则以“没有事实依据”,“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为由,驳回诉讼请求。


更为不幸的是妹妹金汉琴出院不久发现生了“怪病”,多方求医虽脱离生命危险,但天价医药费对刚刚过上正常人生活不久的姐妹俩更是雪上加霜。无奈之下,姐姐金汉艳再次找到郧西县领导,结果问题没有解决,还遭到训斥。


于是,走投无路的金汉艳就持砖头拦住了政法委书记的座驾,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金汉艳随后被送到十堰市信访办,当场被要求写下申请,十堰市政法委书记批示郧西县解决。


9月24日,金汉艳获得5000元赔款。


 


 


2010-10-14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