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wfec

  • 郑恩宠讲述第22次被传唤的经过:一度被宣布拘留

    今天(2月22日)早上八点,上海维权律师郑恩宠再次被上海市闸北区公安分局以传唤名义带走,这是继去年8月24日之后,郑恩宠律师第22次被上海公安传唤。而在传唤前两天,郑恩宠律师还四次连续遭到上海公安殴打,导致双脚受损行走不便。


     


    今天晚上八点半,有上海访民告诉我们,郑律师还未回家,郑律师妻子蒋美丽在闸北区公安分局门口也未等到他,当时大家非常担心,到了晚上十点钟,正在郑律师家中的上海访民张君令给我们打来电话说,郑律师刚刚回家了,随后,我们向郑律师了解了他今天被传唤的情况。


     


    郑律师说,今天上午向他执行传唤命令的是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北站派出所的社区警察张广宝、王俊和另两位便衣,警方给出了传唤证,传唤的理由仍是经济问题。郑先生说,所谓经济问题是指他妻弟蒋明良出租房屋,当局指控其所谓“偷税”,涉及到郑恩宠。今天郑恩宠律师被传唤到了闸北区公安分局一楼1号审讯室。


     


    上午九点,张广宝和另一名警察陈朝阳对郑恩宠进行审讯,郑律师随即提出要求张广宝回避,理由是上周日张广宝刚刚殴打过他本人。郑律师提出申请后,陈朝阳等拒不给他笔和纸以便书写回避申请书。1号审讯室是一间只有十平方米的小房间,上午九点开始讯问时,陈朝阳等人将室内空调打开,温度打得很高,而当天上海最低的气温都在零上好几度。同时,审讯他的人员不断抽烟,郑律师对此感到很不舒服,被迫将两件外衣脱掉,审讯他的人员则五分钟就换一次人,出去透透气。


     


    到了晚上七点左右,审讯郑律师的人员换成了上海市闸北区公安分局的史金荣和唐伟两名国保人员,对他的指控也变成了“妨碍公务”。警方说,上周六(2月16日),警方传唤郑律师时,郑律师殴打了传唤他的警察陈新中。郑律师反驳道,当时陈新中等人没有出示传唤证,没有出示工作证,如果是传唤他,怎么会把他抬回家中,他本人才是真正遭殴打的受害者。


     


    晚上七点二十分左右,警方口头对郑律师宣布他被行政拘留了,郑律师拒绝签字。晚上八点四十分左右,在超过传唤时限四十分钟后,警方改变决定,郑律师被释放回家。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2-22


     


     

  • 快讯:广西南宁军转干部刘振良被抓

    今天晚上,民生观察得到消息,南宁市老军转刘振良18号被抓,罪名是2005年时曾经上访,冲击国家机关罪。有军转干部分析说,这可能是奥运前各地的“维护稳定的任务”。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2-22

  • 杭州政府威胁73岁老人钟正相

    (维权志愿者报道)


    因政府毁房,33年居无定所的杭州市民钟正相,其家人近日收到杭州市上城区政府部门通知,要钟正相尽快回家,否则法院就要强制执行,驱赶他们搬离居住的过渡房。


    杭州政府部门两次侵权毁房,73岁低保老人钟正相迄今33年居无定所。广宇公司毁房拒赔又侵吞“国资”房屋,并倒打一耙,状告钟正相“侵权”占房,法院于2007年12月20日判三人(钟正相、邱仙莲、钟童苗)“腾房”。钟正相被迫向杭州市各级政府、各级法院走访申诉。12月21日区政府指派年轻力壮五人(保安2名,社区3名),对73岁老人非法监控使用暴力,侵犯人权,不准他在杭州市内上访申诉。就这样强拖硬拉持续26天,2008年1月16日上午,社区邀钟正相与他们三人同去湖滨“青藤茶馆”吃茶时,巧遇几位“拆迁”冤民(另桌吃茶)他们指责政府派员公开对其非法监控,对政府违宪侵权表示抗议,引发双方对峙时,政府人员以暴力强拖硬拉不准钟去省人大会申诉,僵持很久,使钟正相血压上升,昏厥倒地,不省人事。 “120”急救车送至省中医院抢救,当时趁其昏迷未醒时,区政府又将其转入市三医院治疗。由CT诊断钟正相不但腰椎盘突出,又有腰椎盘膨出,伤害事实,疼痛难忍,身躯不能动。在抢救时医生说:“腰椎盘突出无药可医,只有卧床数月才能痊愈。但不能恢复原状。”谁知入院不到五天,政府指令医师一再令钟出院回家卧床康复。由于卧病在床,疼痛未减,难以坐立,被迫继续住院卧床疗养。


    春节以后,钟正相被迫外出自行疗伤。政府部门做贼心虚,害怕钟正相再次进京上访,故而威胁其家人。


    2008年2月22日

  • 于佃荣—— 一个悲惨的平民

    于佃荣,工伤截肢被置之不理、工作档案被丢失、工资被拖欠……


    于佃荣事件的典型在于–他百折不回地维权与被漠视。


     


    事件概要——悲惨人生


    于佃荣,苦难的孤儿出身。参加工作后,1965年1月至1974年5月的档案被民政局直属企业弄丢,十年的工龄不被认可;接着,1977年在连云港市民政局直属企业工作时工伤右臂被截肢;再是,截肢后还是工作,做烧窑工的同时兼做厂保安(看门),可这工作的工资有相当一部分被拖欠(其中烧窑工工资至今一分未领到)。


    他的工伤,当时瞒报,但他的工伤断臂,是事实。以工伤待遇,于佃荣应什么工作都不用做,拿市平均工资的75%加伤残抚恤并安装假肢,这部分钱一直拿到2007年4月20日,2007年4月20日办理正式退休,如2007年4月20日正式退休时工资低于市平均工资75%按照市平均工资的75%发放。就因当时领导个人的需要而瞒报工伤事故,他应有的待遇什么也没有,且要拖着残体继续工作。


    这样的他,企业还要再从其身上揩一把油,以企业职工项目投股集资1000元钱,可他没有收到一分钱项目投股的收益,连利息都要不回来。


    这样的他,遭遇拆迁再让其雪上加霜。


    应有的工龄要补上,工伤臂残要假肢,被拖欠工资要补发,投资入股要说法,拆迁给予如别人一样的待遇,这就是于佃荣的诉求。


    这样的事不简单明了吗?


    这样的事不合情合理吗?


    可是他为此走上了三十年的上访路!


    三十年里,他上访到下至所属企业主管部门上至国家信访办,并写了上千封的信寄向有关部门。他被欺骗、被辱骂、被威协以至被殴打,受尽了屈辱,可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上下求索面面观——冷血官僚


    工作档案被丢,当时的武装部、武装部部长、1965年工作的单位出具证明,证明于佃荣十年的真实工作存在。民政局方面说承认这10年工龄,但不给落实,将问题推给劳动局。而劳动局以没有原始档案为由不予承认这10年工龄。10 年实实在在存在的工龄,居然就在这各单位踢皮球中化为乌有。


    1977年5月25日,于佃荣在连云港市民政局直属企业工作中发生事故,造成右臂被截肢,丧失劳动能力。


    事故发生的第二天,该厂领导王凤高对于佃荣说:“你的事已经报区政府、区委了。相信区政府、区委会有个说法。”


    等说法的于佃荣还没等到病愈出院,单位领导就以资金紧张为由,拒不给于佃荣支付住院费医疗费,被医院清出来。


    向单位要公伤证明的于佃荣,得到的答复是:这个纳入档案材料里,不交给本人。要求装假肢,得到的答复是:只要单位有钱立马替你装。


    直到1981年,于佃荣才知道,自己的工伤,根本没上报,没有工伤待遇。 


    于佃荣恳求主管单位连云港市民政局落实政策,当时民政局局长说:“放心好了,我一定替你落实政策……至于安装假肢的事我和你们单位领导说过了,只要企业一旦有钱就替你安装。”之后,于佃荣一直追着厂里领导和连云港市民政局领导替我落实工伤政策和替我安装假肢,他们找各种理由推脱。连云港市民政局领导和该厂领导竟然在1981年至1994这十多年里再施骗术,对于佃荣说他的工伤材料已经纳入你档案,工伤在现在也没有什么待遇,等你退休以后才享受,其它的该上班上班,该工作工作!只要厂里有钱保证第一时间来给安装假肢! 


       于佃荣一年年要假肢,厂里一年年没钱,一直拖下来,一晃三十一年过去了。【截至到2008年】


       连云港市民政局不但不给于佃荣工伤待遇,更是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还被迫从事极重体力劳动―――烧窑工,同时兼职保安,一直干到2002年4月。然而,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那种境况下,居然于佃荣至今都没能领到一分石灰窑烧窑工的工资,而每次问起工资时,连云港市民政局的答复都是:“我们现在没钱,等有钱了补给你。” 目前于佃荣只领过保安(看门)工作的工资,90年至2002年保安工作的工资也发不全,每年只能拿几个月的保安工资。


    1998年5月8日连云港市民政局直属企业让集资,于佃荣作为职工,被下令交纳1000元集资款。企业出具的收据收款理由是:“项目投股”。可是,于佃荣没有收到一分钱项目投股收益。


     


    于佃荣要做什么


    拖着残体维权三十一年的于佃荣,已把维权作为事业来做。他说,我对人生已看得很透,要是为了自己,早不这样做下去了,我要用我的事来告诉人们,这是一个怎样的社会状况。假若我的事真地得到解决得到赔偿的话,我把赔偿的钱捐出来让更多的人去维权。


    于佃荣当前继续从事维权事业,在呼吁自己家遭遇的同时,曾以“蓝丝带义工”的名字在网上出现,积极地帮助与自己命运一样的人,积极地参入到呼吁民主法制的潮流中。他说:“当前,当地政府在从各方面打压我们一家,甚至勒令我们不要再上网,把于佃荣的博客封杀,公安扬言随时随地可以将我全家送进大牢。我们一家现在感到,时刻有被逮被关的可能。这一些,都阻止不了我们的行动,只要我们家还有一个人活着,就要把维权做下去。”


     


    2008年2月4日


     

  • 青岛拆迁户维权代表于建利“诽谤罪案”3月4日开

     


    今天上午,李苏滨律师给我们发来消息说,于建利揭露贪官污吏违法拆迁遭报复,被指控诽谤罪案将在三月四日在青岛市市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随后,我们电话联系上了李苏滨律师。据李律师介绍,近日,他已收到青岛市市北区法院寄来的开庭通知。李律师说,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指控于建利涉嫌诽谤罪,严重违反法律程序。“诽谤罪案”按法律规定属于自诉案件,但市北区检察院却介入了该案并提起了公诉。


     


    同时,李苏滨律师还认为,“诽谤罪案”要成立依据的事实必须是捏造的虚假事实,但于建利向外界公开的一些信息,包括图片、视频等都是真实的,反映的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于建利文章中所涉及的市北区副区长、区政法委书记和拆迁办等人,于也未对这些人有不实之词。正是由于上原因,李苏滨律师表示,3月4日,他们将作无罪辩护。


     


    据了解,于建利是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错埠岭的拆迁户维权代表,他曾将一系列暴力拆迁以及公民维权的照片和相关资料在互联网上发布,引起了法律界和海外媒体对当地拆迁的持续关注,更有英国和香港的电视台到当地采访拆迁事件。于建利2007年7月27日到省政府上访时,被当局刑事拘留。2007年9月4日,于建利被正式逮捕。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2、22


     

  • 东莞宝明纸品厂员工集体罢餐 两员工被开除

     


    今天上午,民生观察在广东东莞的志愿者给我们传来消息说,宝成集团旗下东莞市黄江宝明纸品厂的员工,2008年2月21日(正月十五日元宵佳节) 下午5点30,再次集体聚集到厂门口拒食罢餐,抗议厂内食堂伙食差及厂方言而无信,这是宝成集团所属的黄江宝明纸品厂职工2008年第二次罢餐抗议事件,民生观察曾在2008年1月10日报道了该厂职工罢餐的消息。当时工人们反映,厂里长时间生活太差,员工吃不饱,连辣椒粉也用掺假的。


     


    昨天的拒食罢餐抗议,厂方拒不理睬,员工没有在厂方内吃饭依旧被要求晚上加班.


     


    黄江宝明纸品厂员工向我们诉说,2008年1月9日5点30下午,员工集体聚集到厂门口拒食罢餐事件后,厂方给每位员工发了一张调查函,第一条意思是说厂里下月起(2月1号)不开办厂方食堂给员工们退餐,不扣员工160元人民币伙食费外再另给每位员工补助160元人民币,大多员工选择第一条退餐,仅几个外务人员没有选择退餐,因为他们可以领取误餐费用。但现在都快二月中旬了,厂方却不兑现承诺,拒不给工人们办理退餐。职工们认为这完全在忽悠戏弄员工,员工们很不满,说厂方言而无信,漠不关心员工的生活,确对迷信活动大张旗鼓,每月舍得花好多钱购买拜神用品,且每月要搞两次拜神活动,但却舍不得改善职工生活


     


    我们随后又联系上了黄江宝明纸品厂的一位郭经理,他说有部分工人因口味不同而罢餐,并说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要求。 


     


    就在我们发出这则稿件后不久,黄江宝明纸品厂又传来消息说,今天上午,黄江宝明纸品厂贴出公告,将两名刚进厂不久、昨天罢餐并拒给晚上再上班的工人开除,理由是“不服从安排”“以警示他人”。


     


    我们将继续关注黄江宝明纸品厂工人维护自身劳动生活条件的抗争活动。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2-22

  • 山东威海强拆警察带枪包围民宅 七十岁老太

     


    近日,我们收到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古陌村居民丛树颖的投诉。丛树颖说,2007年4月10日,她家的房子遭到野蛮强拆。这一天早晨7点,当地政府及开发商组织了一百多人闯入她的家中,他们什么话也不说,推着丛树颖往屋里面走,丛树颖有心脏病,糖尿病,血压偏高,看到此景,1938年出生,年已七十岁的丛树颖心脏跳的太猛,人有些支持不住了,于是在只穿着贴身内衣的情况下,被人用担架强行抬走,当时天气很冷,抬出门外,丛树颖看到房子周围都是警察,带枪将她的房子包围,随即丛树颖的房子被推倒。


     


    丛树颖说:“我已是将要入土之人,晚年看到这种野蛮拆迁场面,现在我已被吓出疾病,请为我主持公道”。


     


    由于对拆迁补偿价格及野蛮拆迁不满,2007年12月6日,丛树颖一纸诉状将威海市房管局告上法庭,然而当地法院既不立案又不裁定,一直将该案拖着。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2-22


     


    附丛树颖的申诉状:


    申   诉   状


      


         我叫丛树颖,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古陌村居民,有平房一幢带院落,面积133平方米。村里进行商品房开发需拆我的房子,因为就补偿安置不合理,双方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我认为在这次拆迁中,威海市房产管理局没有公正,公平的处理拆迁问题,偏袒开发商,损害被拆迁人利益,有意压低我的房屋评估价格。房管理局没有作为中间人进行协调,而是采用恐吓,欺压百姓,有失行政机关形象。而村里搞商品房开发,对所有的被拆迁户不能给予平等待遇,拆迁不公开,不透明,没有给予被拆迁户合理裣。2006年10月31日威海市房产管理局送给我威房拆裁字第12号行政裁决书。行政裁决书说,我可以在60日内向山东省建设厅提起行政复议。开发商和房管局串通,刚过一个月,开发商2006年11月30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延误了我提起行政复议的时间,开发商告房管局,附带我是第三人出庭应诉。在法庭上,我提出房管局评估报告,程序违法。因评估报告违法,行政裁决书主要证据不足,压低评估价格,要求法院撤消房管局行政裁决书,法院无法判决。经多次协商达成共识,我要求开发商将安置地点确定,写入合同中,开发商不同意。2007年3月27日区法院在明知评估报告有总是的情况下,撤诉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同意原告撤诉,3月28日法院根据房管局有错误的行政裁决书,做出裁决书强制执行,将我的房屋强制拆除,区法院在裁定书的运用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九十三条运用法律条文不适当,根本不适用本案。2007年4月10日早晨7点,我刚吃完药,准备再休息一会,门外有人敲门,我出来开门,门一开突然出现很多人,他们什么话也不说,推着我往屋里面走,我有心脏病,糖尿病,血压偏高,看到此景,我心脏跳的太猛,人有些支持不住了,于是在我只穿着贴身内衣的情况下,这些人用担架强行将我抬走,当时天气很冷,抬出门外,我看到房子周围都是警察,带枪将我的房子包围,强行将我的房子推倒。他们又把我送到骨科医院,给我打针,当时我以死相逼,他们没有打针,因为我的病不能打这样针(杜冷丁)。我回来后,听邻居们说今天来了一百多人,将房子推倒后,他们进饭店大吃大喝,庆祝胜利。我想我的房子是私有财产,受宪法保护,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我已是将要入土之人,晚年看到这种野蛮拆迁场面,现在我已被吓出疾病,请为我主持公道。 


     


         我于2007年12月6日将起诉状寄给环翠区法院起诉威海市房管局,法院收到后,七日内不立案,也不裁定,将诉状于21日上午9点退回,21日下午2点我又把诉状寄回,多次去找,至今没有答复。法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不立案就要裁定的强制性规定。


                                                                   丛树颖


                                   2008、2


     


     

  • [图文]广西农民六百余亩杉林被侵吞 护林上访

    今天,我们收到广西凤山县农民黄显益家人的投诉,反映黄显益因保护、管理自家林地于2008年2月18日被抓捕。


     


    据了解,黄显益是凤山县凤城镇久文村人,1988年,黄显益与凤山县凤城镇久文林场签订协议,承包久文林场“答卜西坡”650亩林地。作为实际造林人,黄显益贷款28000元,自筹60000元,在此处种植杉林,几年间杉树逐渐成材。


     


    1991年10月9日,久文林场与凤城镇林场联营造林,欲收回“答卜西坡”650亩林地,当时久文林场对“答卜西坡”650亩林地补偿63900元,但黄显益对此一无所知。这笔款项被凤城镇副镇长王应仲、凤城镇林业站干事李继辉冒领。


     


    黄显益自此开始了十几年的上访,期间他和家人穿上状衣到县政府上访过,然页当地政府和林场认定“答卜西坡”650亩林地属国家所有,黄显益无权使用。2007年9月,黄显益到北京上访,当地政府将其接回来时,承诺回来后解决他的问题。然而,回凤山很长时间,没有人来处理黄显益的案子。


     


    被逼无奈,黄显益自己上山护林,并间伐杉林,于是在2008年2月18日被凤山县林业公安局以盗伐森林为由抓捕。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2-21


    附:


    凤山县党委书记:罗光勤<原巴马县的县长>o7786811186.  15977898166


         县长    ;黄德意               07786815425.  13397789988


         政法书记:                      07786814810. 139o7780181


         公安局长:韦善义                07786817001.  13907788678


         检察院长:兰延周                07786815505.  15907782266


    –


    —————————————————————


    被捕受害人:黄显益其子:13878857086  13557886227


     


  • 快讯:山东威海维权村民代表苗军被警察带走

     


    今天早上八点多,我们收到苗军发来的消息,他被警察带走。苗军只是简单地说,他正在警察的车上。


     


    苗军是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张村村民代表,他一直积极带领村民反映当地征地、拆迁等各种侵犯老百姓利益的问题。2007年1月30日,苗军和张村另外五十多位村民发出罢免信,要求罢免张村村主任邵仁敏。


     


    我们将继续关注苗军先生的情况。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2-21

  • 湖北法官要求调查党校文凭 文凭泛滥引世人关注

    二00八年二月十五日,来自湖北省建始县官店镇法庭的法官黄志佳将一封呼吁信寄给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封信的题目是《请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特别问题调查委员会对持党校文凭者被拒参加司法考试案进行调查并作出决议》。


     


    2007年6月,黄志佳因其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文凭不被司法考试承认,便以中央党校非法办学为由,一纸诉状将中央党校、湖北省委党校一并告至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后来又追加司法部、教育部作为其与中央党校案件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有评论认为:“作为新中国法制史上首例状告党的机关尤其是中央机关案,它不仅成为2007年度最重大的司法事件之一,也是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政治事件”,此案在当时引起海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包括南方电视台等电视台、城市晚报、齐鲁晚报、萧湘晨报、文摘周报、新文化报、华商报、南方周末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进行广泛报道。案件起诉后,除了上级领导劝黄志佳罢休之外,案件毫无进展。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黄志佳此前才发出公开信呼吁全国人大介入该事件,在信中黄志佳写道:“我今天正式请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迅速介入,采取非常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组织特别问题调查委员会对党校文凭被拒司法考试案件进行调查,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落到实处,受到损害的权利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还世人一个公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是摆设,不是清闲逸乐的场所,依法为人民主持公道是其义不容辞的义务;人民已经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有的权力”。


     


    据黄志佳昨天告诉我们,公开信发出去后,他还未收到全国人大任何答复,他说:“这是在现体制下,法律手段的最后殊死一博”“两会在即,请帮忙通过多渠道宣传”。


     


    黄志佳上述一系列维权举动,使得大陆文凭泛滥这一问题引起了世人的广泛关注和共鸣。有人说,除了国家高等教育颁布的正式文凭外,还有函授文凭、自修文凭、各行业内部文凭等等,各种文凭五花八门。本来应是十年寒窗才能取得的文凭现在对许多人来说“唾手可得”。有评论认为,五不文凭:即“不必国家统考”、“不必上课”、“不必做作业”、“不必写论文(这两项可由“枪手”代劳)”、“不必个人缴费(公款报销)”的文凭现在太普遍了。


     


    在文凭泛滥的背后,我们注意到是文凭的货币化、贬值化,文凭既是对一个人知识文化水平的认定,也是整个国家国民教育素质的体现,它事关社会公平和国家的发展,中国需要更多的黄志佳来推动这一问题的解决。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2-21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