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wfec

  • 黑龙江富锦农民代表王桂林被判一年半劳教

    民生观察新闻稿


    Citizen’s Rights & Livelihood Watch,CRLW


    黑龙江富锦农民代表王桂林被判一年半劳教


    今天下午,我们从黑龙江富锦农民代表王桂林的妻子孙绪荣处证实,王桂林被判处一年半劳教,并已于昨天早上被送到黑龙江佳木斯市劳教所。孙绪荣对我们表示,上述消息,是今天早上富锦市国保大队的人员给她打来电话说的。


     


    孙绪荣还表示,2008年1月29日,王桂林被审时,当局告诉他王桂林涉嫌的罪名是“扰乱社会秩序”。


     


    2008年1月10日,王桂林接到富锦市政府官员的电话,约他面谈征用土地事宜,王桂林依约前往时被公安带走并关押至今。王桂林是黑龙江富锦市的农民,1996年,王桂林所在的兴华村及另7个村屯土地被征用,成为失地农民。


     


    2007年六四前夕,王桂林与黑龙江农民维权代表杨春林、于长伍共同提出“不要奥运要人权”的口号,向海外媒体披露失地案的真相,佳木斯市公安局将他们三人一起抓捕,王桂林被关押27天后,因“不构成犯罪”被释放。


     


    2007年12月9日,王桂林和于长伍联名在海外网站发布公告,代表富锦4万失地农民公开宣布拥有被政府非法侵占13年的土地的所有权,并具体实施分地行动,他们的行动立即带动了陕西和江苏失地农民的响应,此举被外界称为中国的“第二次土地革命”。


     


    2008年1月29日,佳木斯、富锦市公安部门公开审理王桂林案,当天未做出处罚。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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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观察维权工作室联系电话:13308663980 0722–3588161;网站:http://www.msguancha.com;电子邮箱:liufeiyue1970@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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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国之音访谈北京奥运村失地农民

     


    记者: 杜林


    华盛顿


    2008年2月4日


     


    请听杜林华盛顿报导


     


     


    受到北京奥运主场馆征地行动的影响,不少近郊农民的权益迄今没有得到维护,所面临的问题没有得到实际解决。


     


    湖北民生观察工作室最近就北京奥运主场馆地区征地对当地农民所造成的影响,分别访问了北京朝阳区大屯乡和洼里乡的失地农民。


     


    调查肯定奥运举办地这两个乡的失地农民的利益得到一定的尊重,他们的生活方式出现一些积极的变化,政府也为此做出了许多努力。但报告发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失地农民还有许多不满意之处,他们的一些基本权利还是受到了侵犯,部分农民不得不积极依靠自己的力量维护权利。


     


    *到中南海请愿?20多人被抓*


     


    原大屯乡居民吕庆澄2001年被强行拆迁后,汇同另外6户拆迁户准备步行到中南海请愿,结果20多人被抓,他本人被拘留8天,其余的人被关押两天。吕庆澄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他对政府的处理方式非常不满:


     


    “他给我强迫拆迁,同时给我现在分配这个楼是一个‘黑’楼,图纸上没有,网上查不着,是他们私自盖的楼,我是哪里都告了,也没解决问题。”


     


    *罪名:“流氓行为”


     


    调查发现,政府强行拆迁,甚至导致不服的农民被劳教。马景雪女士是洼里乡的农民,2003年祖上家宅被强行拆迁,两处正在经营的商业门脸也不予赔偿。她随后去中南海上访,被奥运村派出所拘留,被判劳教一年,罪名是“有流氓行为”。她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依然愤愤难平:


     


    “我这问题四、五年了,没有解决。你看着眼看就要过春节了,我心眼里很不好受,我没有家呀,拆迁没有安置我呀,他是违法拆迁移!”


     


    *没有补偿 补偿太少*


     


    马景雪的丈夫李玉奎接过电话补充了有关情况:


     


    “这个宅基地是祖产,而且我有两个商业门脸儿,有营业执照合理合法经营,向国家按时纳税,他们没有评估,没有裁决,没有补偿,就给我抢了。”


     


    除了强行拆迁外,很多居民也对政府的补偿标准不满。洼里乡居民李新元是羊坊村坚持到最后的“钉子户”,房内断水断电,施工方还在房后挖沟,结果发生肢体冲突。拆迁后的赔偿问题迄今没有得到解决:


     


    “你说你把我土地给征了,当时给了我五万块钱。那五万块钱,我孩子要上学,我们大人要吃饭,如果说我们花完了这些钱,那我们就要勒脖了是不是?”


     


    *拆前空许愿 拆后不兑现*


     


    拆迁户农民面临的另一个问题是产权。大屯乡农民何宝玉对美国之音透露,拆迁之前,有人保证拆迁之后会有产权,结果搬家之后才发现,需要农民自己出钱购买产权证,这让她十分生气:


     


    “他的政策就是产权兑换,才给我们拆迁。当时我们也不懂得,农民也没有文化,就搬了。到这以后,现在让我们花钱买产权”。


     


    调查还发现,一些农民因为拆迁而失去了生计来源,政府的补贴无法解决这个问题。大屯乡的王国庆就对美国之音抱怨说,他原来经营洗涤剂生产,有稳定的收入。强行拆迁,让他失去了厂房,生活难以为继了:


     


    “该为我安排另外一个地方来继续再生产,因为我靠这个生存呀,通过他们一拆迁,我等于现在也没的干了,没有生活来源了。”


     


    *光明面*


     


    在另一方面,民生观察维权工作室也表示,这两个乡的土地被征后,每家获得最多达数十万元的资金。洼里乡居民的房子被拆后,当地政府采取了货币补偿的方式;大屯乡居民的房子被拆后,政府建了专门的回迁安置小区,居民们都住进了安置房。同时,这两个乡的原村民现在都有社会保险,老人有养老金,大多数人被安排了工作。村民们现在也都成为了城市居民。


     

  • 浙江省杭州市异议人士吕耿松被判刑四年

    民生观察新闻稿


    Citizen’s Rights and Livelihood Watch,CRLW


    浙江省杭州市异议人士吕耿松被判刑四年


    民生观察刚刚获悉,杭州异议人士吕耿松案今天上午在杭州市中级法院宣判,宣判是从上午九点半开始的,持续了约十五分钟左右,吕耿松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四年。


     


    吕耿松的妻子汪雪娥、女儿吕飘旗及杭州异议人士魏桢凌和另外一位朋友参加了吕耿松案的开庭旁听。


     


    吕耿松被宣布判刑四年后,吕耿松当庭高呼:“民主万岁”,在场的异议人士同时呼喊:“这是权大于法的审判”。


     


    据了解,今天杭州虽然在下雪,但邹巍、朱瑛娣等数十位异议人士、访民及吕耿松的朋友到杭州市中级法院外声援吕耿松。


     


    因为吕耿松案,从昨天开始,杭州警方就加强了对异议人士的控制,异议人士毛庆祥、邹巍、魏桢凌被警方上门警告,不要去法院,硬要去,警方就会采取人身控制手段。


     


    吕耿松,浙江省杭州市人。 1983年,吕耿松毕业于杭州大学历史系(现为浙江大学历史系),曾在浙江高等公安专科学校任教,后因从事民运于1993年被开除公职。2007年8月24日,吕耿松被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实施刑事拘留。2007年9月29号19时,吕耿松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逮捕,羁押于杭州市西湖区看守所。2008年1月22日,杭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吕耿松案,当庭未宣判。


     


    就在我们发稿时,我们又得到消息,在杭州中院法庭外声援吕耿松的杭州访民朱瑛娣被杭州市上城区警察和国保人员抓走。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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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耿松

  • 拆迁户刘小群继续流浪 街头讨得三百多元

    我们曾多次报道了湖北省老河口市拆迁户刘小群的遭遇,今天我们又得到消息说,老河口市政府办李主任给他妻子打来电话,要求刘小群立即回家接受调查,并威胁说刘小群与法轮功有染。


     


    与此同时,刘小群的家中仍有许多当地政府、园林局的人员和警察,逼迫其家属让刘小群回家,老河口市政法委的人员也多次到刘小群的家中。刘小群今天告诉我们,现在肯定不敢回家过年了。


     


    刘小群是前几日流浪到湖南省长沙市的,由于身上的钱用尽,他被迫挂着鸣冤的牌子到长沙街头乞讨,讨得了326元,刘小群说,他宁可当乞丐,也不接受当局不合理的拆迁赔偿。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2-5


     


    相关背景情况请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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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通讯维权人士黄义轩获释

     


    民生观察曾多次关注的广西通讯维权人士黄义轩案今天传来新消息,黄义轩已于昨天下午从江西南昌看守所被释放,据黄义轩的父亲今天上午告诉我们,黄义轩已与他进行了联络,现


    正在回广西的车上。


     


    黄义轩是广西柳州人,他2007年7月刚从江西九江财经学院毕业。黄义轩去年一直在做通讯维权工作,他主要对一些服务提供商提供的增值业务中的违规违法现象进行投诉并索赔。这些违规违法现象主要指手机黄色短信、黄色服务、垃圾短信等。黄义轩这次被控的金额约九千多元,他因此于2007年底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逮捕。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2-5

  • 吕耿松案明日宣判 杭州异议人士遭警告

     


     


    吕耿松案明天上午9.30将于杭州中级法院宣判。当局故伎重施,又仅给家属和朋友发四张旁听证。一大早多人踏着杭州罕见的积雪艰难赶到杭州中级法院申领旁听证。当局却限制旁听,仅发了四张旁听证。异议人士毛庆祥,邹巍,魏桢凌被警方警告,不要去法院,硬要去可能警方就采取控制手段。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2-4

  • 北京访民吴田丽家人被逼精神失常

     


    吴田丽是北京丰台区长辛店东山坡一里的居民,因房子被强拆而成为访民。2006年12月12日十时许,吴田丽在北京华强超市购物时,适逢温家宝总理视察超市,吴田丽便上前讲述了她家遭强拆的遭遇。


     


    虽然有机会向总理诉说了冤情,但吴田丽的问题并未解决,相反,北京地方当局对她的打压越来越严厉,不仅她本人多次被软禁,2007年8月10日,吴田丽的丈夫王伟平还遭到丰台法院王佐法庭法官和书记员的殴打。


     


    由于吴田丽一直坚持上访,在北京丰台区长辛店上班的王伟平承受了很大的压力,当局一再在工作上刁难他,并多次威胁要扣他工资、奖金。吴田丽家房子被拆后,他(她)们一直又居无定所,这一切给王伟平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吴田丽说,最近一段时间,王伟平精神很不稳定,出现精神失常现象,经常无缘无故殴打她,给他吃药他也不吃。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2-4

  • 2008年北京奥运主场馆地区失地农民调查报告

    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主场馆地区失地农民调查报告》的说明


    2007年11月至2008年1月,民生观察维权工作室对2008年北京第二十九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场馆所在地的北京市奥运村街道(地区)办事处(原北京市朝阳区洼里乡)和北京市大屯街道办事处(原北京市朝阳区大屯乡)的失地农民进行了调查,重点是了解他们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合法权益的保护状况。
    进行这次调查的主要目的是,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各地出现征地、拆迁的热潮,失地农民越来越多。2008奥运会,举世瞩目,我们希望借助奥运会的机会,推动外界对失地农民群体的关注。
    通过这次调查,我们一方面很高兴地看到奥运举办地的这两个乡的失地农民的权益和利益得到一定的尊重,他们的生活方式出现了积极的变化,政府为此做出了许多努力。另一方面,我们遗憾地看到,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失地农民们还是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他们的一些基本权利还是受到了侵犯。
    这两个乡的土地被征后,当地政府通过集体财产分配的形式对失地农民进行了补偿,每家获得数十万元的资金。洼里乡居民的房子被拆后,当地政府采取了货币补偿的方式;大屯乡居民的房子被拆后,政府建了专门的回迁安置小区,居民们都住进了安置房。同时,这两个乡的原村民现在都有社会保险,老人有养老金,大多数人被安排了工作。村民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积极的变化,身份成为了城市居民,感受到了城市生活的便利。
    对于征地,失地农民们对不进行土地补偿而是以集体资产分配的形式进行补偿,大家认为于法无据。同时,村民们认为集体资产分配的标准,相对于爆涨的房价和地价仍然偏低。在拆迁的过程中,我们仍看到这两个乡都有暴力拆迁现象,都有违反拆迁条例的地方,如没有拆迁许可证。在大屯乡,村民们认为安置补偿面积过低,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房子质量存在开裂等许多问题。在洼里乡,本属于拆迁户的安置房被当作商品房卖掉,村民们被迫用高价四处买房。
    在调查的过程中,我们还发现这两个乡的村民有许多维权抗争活动,他们有过二百多人的集体上访活动,有过一个多月的静坐请愿活动,有过采取司法诉讼将政府告上法庭的案例,还有的奥运村居民自绑于树,用不服从的方式保护奥运主办地的环境与树木。
    同时,我们还了解到,一些村民的维权活动受到了打压,如洼里乡上访村民马景雪2006年被劳教一年,2007年被劳教二年,罪名都是“有流氓行为”;大屯乡居民吕庆澄等反抗强拆被拘留。
    这次调查,我们得到了原洼里乡和大屯乡村民代表的大力支持,他们为我们提供了大量一手的材料和信息,配合、参与到我们的调查活动中来,在此向他们表示感谢。
     这次调查,我们希望能达到引起外界关注中国失地农民问题的目的,我们也希望政府能看到并重视我们这样来自民间的声音,从而推动中国失地农民权益保护状况的进一步提高。
                                           民生观察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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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2-3


     


    2008年北京奥运主场馆地区失地农民调查报告
    2008年第二十九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即将在北京举行。据了解,包括国家体育场(鸟巢)和国家游泳馆(水立方)在内的十几座体育馆都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奥运村街道(地区)办事处。奥运村办事处是由原北京市朝阳区洼里乡更名而来的,同时,为了奥运场馆建设,原北京朝阳区大屯街道办事处部分地区也划入奥运村办事处,鸟巢和水立方两大主场馆更靠近大屯地区。因此,原北京市朝阳区洼里乡和大屯乡就成为了奥运主场馆所在地,2008奥运会的绝大部分赛事将在这一地区举行。
    调查目的: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各地出现征地、拆迁的热潮,失地农民越来越多。2008奥运会,举世瞩目,我们希望借助奥运会的机会,推动外界对失地农民群体的关注。这次对奥运主场馆地区失地农民的调查,我们首先是想了解在奥运举办地,失地农民现在的生存生活状态;其次,政府及相关方面在维护失地农民各项合法权益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哪些方面做得比较好,取得了哪些进步;最后,我们想知道在保护奥运举办地失地农民合法权益方面存在哪些不足,有哪些侵犯失地农民权益的现象。
    调查的内容:奥运主场馆地区农民在征地、拆迁、养老、社会保险、就业等各个方面的权益保护状况。
    调查时间:2007年11月至2008年1月。
    调查地点及对象:调查地点位于原北京市朝阳区洼里乡和大屯乡,调查主要对象是这两个乡的失地农民。
    调查的方式及主要过程:2007年7月,民生观察披露了大屯街道办事处居民的维权活动,这次报道,得到了外界的高度关注,一些国际主流媒体前往大屯采访。正是由于这次报道,我们和大屯居民的主要维权代表建立了联系,并取得了他们的充分信任。从2007年11月初开始,民生观察在北京的多名志愿者多次前往大屯乡办事处,对大屯乡办事处的主要维权代表进行了多轮访谈,并在那里取得了大量的一手资料,包括文字、录音、录像等。同时,在大屯街道办事处居民维权代表的介绍、配合下,我们又对大屯其它居民进行了访问调查,了解到许多情况。对原洼里乡的调查,原大屯乡居民代表成了我们的调查员,在原大屯乡居民代表的主动参与和配合下,我们联系上了原洼里乡居民代表和其它居民,并对他们进行了调查了解。在原洼里乡的调查过程中,我们重点了解了该乡关西庄村、龙王堂村、羊坊村的情况。
    与此同时,我们还通过电话等方式采访了大屯办事处和奥运村办事处,向他们询问了一些主要情况。除此之外,我们还利用网络等现代手段查询获得了大量的相关资料。
    一、奥运村地区征地基本情况及给当地农民带来的积极变化和存在的问题
    1、奥运主场馆地区征地经过了一个较长的时间和过程。
    在原北京市朝阳区洼里乡和大屯乡,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经过了较长的一段时间,不同村的土地被征用的时间不尽一样,有的早、有的晚,有的村到现在还有少部分土地未被征用。据了解,从一九九七年开始,这两个乡由于北京市城市的发展及规划,许多村的土地就开始被征用。到了2003年前后,由于奥运工程的大规模启动与建设,这两个乡的土地被大量征用,许多土地用于奥运场馆及其它配套设施建设。
    2、失地农民身份由“农民”转为“城镇居民”,生活方式发生了积极变化
    从1997年开始,原大屯乡和洼里乡就有许多村民,转为了城镇居民或者是城市工人,即所谓的“农转居”。2003年以后,由于奥运工程的征地及建设,这两个乡大部分的村民转成了城镇居民户口。到2007年为止,由于这两个乡都实行了集体资产分配,村民们成为了城市居民。
    随着村民身份的转变,这两个乡的行政体制也发生了变化,由乡变成了地区办事处,最后又变成了街道办事处,大屯乡、洼里乡从北京的行政区划上彻底消失。洼里乡、大屯乡变成了城市后,原来的村委会变成了社区,村民变成了居民或工人,平房变成了楼房,大家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一变化是积极的,也受到了许多村民的欢迎。
    3、征地补偿和集体资产分配情况:以分“家底”的形式为主要方式对村民进行了货币补偿
    由于原洼里乡和大屯乡的村民很早就转成了城市居民,他们失去了“农民”身份,被认为不再拥有土地。因此,2003年以前,这两个乡的土地被征用卖出后,农民并未分得任何土地补偿款,土地补偿款被转成了集体财产和收入。这次调查,许多村民向我们反映,由于村民被转成了城市户口,村、乡卖土地与他们“无关”,他们对他们原本属于他们的土地什么时候卖的、以什么价格卖的等问题的详情并不太清楚。
    虽然未分得土地补偿款,但原洼里乡和大屯乡的农民都分得了“家底”,即乡、村转为街道办事处、社区时,将原乡、村的集体资产分给所属的村民。
    2003年,原大屯乡率先对村民进行了集体资产分配,当时大屯乡以大队、小队的名义,按农龄对村民进行了分“家底”。所谓农龄是指村民在农村队里从事务农的年数。当时,大屯乡许多村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村民可参与分“家底”,大屯乡按大队和小队进行了两次分“家底”,两次分配加起来每一农龄可分得4000多元。2006年,原洼里乡龙王堂村、关西庄村等许多村的大队和小队进行了两次集体资产分配,平均每一农龄分得约4400元左右。2007年,原洼里乡(现奥运村办事处)以乡的名义,对全乡村民进行了集体资产分配,每一农龄的补偿款为八千多元。洼里乡和大屯乡这几次集体资产分配,村民们得到了一定的实惠,每个家庭分得数十万元甚至更多的“家底”。
    4、对以分“家底”的方式进行补偿村民们提出质疑,一些村民拒领“家底钱”
    虽然分取了一笔数目不小的“家底”,但还是有许多居民不满意,他们质疑到,按照《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被征用后,征地方应付给农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等,可洼里乡和大屯乡的原村民们,最后是以集体资产分配的形式获得了补偿,他们问,这种补偿方法是否于法有据?
    在地价和房价暴涨的情况下,村民们质疑:“拿到的家底的钱能抵土地补偿款吗”?更让大家不满意的是,当村民们在领取家底钱时,政府要求村民签一份保证协议,并对此协议进行公正。该协议规定,村民们领取家底钱后,就失去了再向村、乡索取土地补偿等经济利益的权利。这就意味着,不仅村民们失去了索取以前土地补偿的权利,像龙王堂村、关西庄村这两个村,还分别有四百多亩和数十亩土地未卖完,村民们也失去了这些剩余土地的补偿权。
    正是由于上述种种原因,一些村民当时拒绝领取“家底钱”,政府就将钱提存到当地公正处,村民们被迫为此支付相关费用,从而用这种手段迫使大家领钱。
    二、奥运村地区拆迁补偿情况及居民住房权利保护状况
    1、奥运村地区的拆迁补偿总体情况:洼里乡以货币形式进行拆迁补偿,大屯乡给拆迁户提供了安置房
    原洼里乡和大屯乡的拆迁工作都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时期,从1997年“农转居”后,就开始了城市化的进程,2003年前后,由于奥运工程的建设,这两个乡的拆迁工作尤其是洼里乡的拆迁达到了一个高潮。
    在大屯地区,居民们的房子被拆后,当地主要采取了以房换房的补偿安置措施,不进行货币补偿。该地区的拆迁安置方案规定,在不同的拆迁时期,被拆房户每个人可换得三十平五平方米至四十五平方米的安置房。按三十平五平方米的标准计算,以一家两口人计算,可免费获得70平方米的安置房,如这一家原有住房的面积是90平方米,则剩余的20平方米,政府按每平方米800元进行补偿。如这家购置的新房面积是100平方米,则超出的30平方米,居民需按每平方米4000元的价格进行购买。为此,原大屯地区政府建设了居民安置小区,如慧中北里小区、卧龙小区等,大屯乡居民的房子被拆后,大都搬进了安置房。
    在原洼里乡,居民的房子被拆迁后,政府和开发商主要以货币的形式进行了补偿,没有给居民提供安置房。当时房子的补偿价格是每平方米3300元左右,再加上地上附着物的价值。由于各个居民的房子面积、构造设施、装修略有不同,居民们获得的拆迁补偿总价略有不同。洼里乡龙王堂村候文龙的房子是2003年被拆,当时他的房子面积是250左右平方米,补偿款是117万元。洼里乡羊坊村的马景雪的房子也是在2003年被拆的,房子的面积被官方认定是169平方米,补偿款为60.14万元。
    2、奥运主场馆地区居民拆迁后住房权利保护状况
    A、拆迁过程违反法律规定和程序,乡政府越权制定安置补偿标准
    在原洼里乡和大屯乡的拆迁过程中,这次调查我们发现存在许多违反拆迁法律规定和程序的现象。这两个乡的居民普遍反映,他们的房子被拆时,拆迁方没有拆迁许可证,在居民没签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居民的房子被强拆。同时,按法律规定,政府不能参与拆迁,但上述两个乡在拆迁居民的房子时,如法制办、公安局这些部门参与拆迁并扮演了主要角色。对于房屋安置补偿标准,两个乡的居民都认为,该标准是本无权制定安置补偿标准的乡政府自行制定的,违反北京和国家相关规定,造成大家房子补偿款低,安置面积少。
    B、拆迁过程中存在暴力强拆现象
    在上述地区的拆迁过程中,居民反映存在暴力强拆现象。洼里乡羊坊村居民马景雪反映,2003年她家被拆迁时,政府组织了公安、城管、法制办等四、五百人,将她一家三口强行拉上警车丢到一报警点;洼里乡关西庄村居民李新元,是他们村拒不拆迁,坚持到最后的所谓“钉子户”。他家在被强拆前,屋内就被断电断水,施工方还在他家房后挖沟,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大屯乡大屯村辛店村居民吕庆澄家在2001年被强拆前,经常半夜被人砸窗户、凿门。强拆他家时,北京市朝阳区政府派出了公安局一位处长、一辆110警车及朝阳区法制办、保安、城管等大批人马。拆迁时,交通阻断,百姓惊慌,无人敢看。吕庆澄家被强行拆除后,他家中碗、碟、食用油、脸盆、鞋、衣服被褥等许多物品被损坏,更为重要的是,吕庆澄装有手表、古玩、字画的皮箱被搬家公司搬走后被告之丢失,直到2007年底,吕庆澄向有关方面讨要这些物品都未果。
    C、洼里乡拆迁安置房被以商品房出售
    在原洼里乡,被拆迁户没有安置回迁房,关西庄村民代表李新元说,2003年居民们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上访查文件时,查到了洼里乡与北京市北辰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初步协议,该协议规定,洼里乡出土地,由北辰公司建房安置拆迁居民,安置完毕剩余的房可对外出售,但事后,这批房子全部按商品房出售了。羊坊村马景雪的丈夫等居民同样看到了类似的拆迁安置的初步协议,但结果是他们村居民没有人取得安置房。由于没有安置房,现在洼里乡的居民大都在各处买房或租房,许多人被迫住到房价低的郊县区,原村民四散各地。如关西庄村的李新元,现住在北京市昌平;羊坊村的李景雪现在一家三口挤在一个单间里。
    D、大屯乡居民对安置面积、安置房质量不满意
    在大屯乡,居民们对人均回迁安置面积不满意,如大屯乡大屯村的刘瑞芹,原有房屋面积300多平方,可回迁时只给了100多平方的安置面积。在原大屯乡安置户中,许多居民对安置房的质量不满意,据居民们提供的相关材料介绍,许多居民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实际面积比入住合约面积缩水10%,小区内无绿地、公摊面积增多,有的地下室被出租用于商业用途。同时,数十座安置楼只有一个小运动场,许多回迁安置房出现墙壁漏水、开裂等问题。临街回迁安置楼大都是上居下店(上面是住房,一楼是商业房),造成噪音、油烟、热气污染,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在小区管理方面,经常出现井盖溢水,下水道无人修,汽车、自行车失窃等现象。
    三、奥运主场馆地区失地农民的就业、养老、社会保障情况
    1、失地农民有养老金、保险等社会保障
    据我们这次调查了解,原洼里乡和大屯乡在解决老人养老方面做的不错,达到了退休年龄的人都有养老金,而且养老金每年在递增,2007年底更是大幅度的上调了一次。在原洼里乡,有的退休老人的月养老金现在达到了1200多元;大屯乡退休后的老人的养老金,由最开始的月300元左右,2007年达到650元,2007年12月又加到每月875元左右。
    在社会保障方面,据两个乡的居民介绍,一般的居民都参加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种社会保险,除了居民们个人交纳参保费外,街道办事处和村里也为居民交纳了参保费。
    2、失地农民大部分被安排了工作并就业,但有人遭遇皮包公司
    在就业这一块,据介绍,大部分年青人被安排了工作,对于不愿意按受工作安排的,两个乡按每人3-5万元的标准发放了安置费。但那些被安排了工作的人,对工种与薪金不太满意。居民们说:许多人被安排从事环卫、内保、绿化、开电梯等工作,月薪只有1000元左右。在安排工作后,由于许多单位不景气或撤消了,又有许多青年人重新待岗,甚至被劳务派遣出去。同时,在一些安排了工作的人中,有的人遇到皮包公司。如洼里乡关西庄村的李新元,他被安排到一建设公司,结果到那里被告知只能到距朝阳区甚远的延庆从事放牧工作。因此,在这两个乡,有一批像李新元这样因不满工作安排差而未就业的人。
    四、基层政府官员的挥霍腐败问题成奥运主场馆地区失地农民意见最大的一个问题
    这次调查,原洼里乡龙王堂村的村民代表说:“从队干部到乡干部都该枪毙”,而洼里乡关西庄村的另一位村民代表则说:“干部们的腐败问题太严重了,简直不能说,睁不开眼”。龙王堂村的村民说,他们村的书记个人资产已达2000多万,原洼里乡至少还有数十亿资产未分给村民们。洼里乡的村民还反映,地方政府在卖地时,对外总是多征少报。在洼里乡羊坊村,村民们说有上千亩土地被洼里乡及上级政府无偿拿走。洼里乡的村民还说,征地时,那些沟渠、自留地、宅基地的面积加起来也是不小的数目,但这些地的征用都是暗箱操作,未给村民们补偿。另外,村民们还指出了村、队干部在出租集体土地、出租集体房屋时的种种贪污腐败问题。
    在大屯乡,居民们指出,大屯乡面积数千亩被被征的土地不进行审计,不进行界定,仅土地这一项乡里就少报帐十二亿元;现在国家不允许政府经商,但大屯街道办事处举办了一家名为华汇房地产中心的公司,该公司亦商亦官,肆意挥霍属于全大屯居民的集体资产。大屯街道干部和亲属担任华汇公司负责人,任人唯亲,大肆投资扩张,兴建鸿华高尔夫球场、阿孛罗大酒店等项目,而在大屯规划修建的绿化隔离带,被用来从事商业活动。北京中喜公计师事务所曾对华汇公司进行过审计,发现华汇及另外六十多家大屯所属企业帐目混乱,财经纪律松驰,许多经营的项目漏洞百出。
    这次调查我们了解到,两个乡的居民此前都上访过,而他们上访重点反映的就是他们所在的乡、村官员腐败,官商勾结问题。
    五、奥运主场馆地区失地农民维权活动基本情况
    在中国大陆媒体的报道中,我们发现有媒体报道说在奥运村地区的征地拆迁过程中,实现了居民“零上访”。通过我们的调查,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是不确切的。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在原洼里乡和大屯乡的征地、拆迁过程中,这两个乡的居民还是感到他们的利益受到了损失,权益受到了侵犯,他们尤其对当地官员的腐败和鱼肉百姓的行为感到不满和痛恨。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奥运主场馆地区的失地农民多年来进行了一系列的维权抗争活动。他们的维权活动,不管是上访请愿,还是司法诉讼,都是在依法维权,都是采用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式。
    一、奥运村地区居民人树合一,保护环境和树木
     
    奥运村地区居民人树合一保护环境
    (图片来自北京晚报)
    在原洼里乡羊坊村奥林匹克公园最北方,有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共有树木六、七百棵。2004年7月,洼里乡政府成立的北京世纪龙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试图砍倒这片树林建造商品房,并称此房是奥林匹克公园的“背景墙”。听此消息后,附近的洼里乡翠堤春晓社区数百名居民于2007年7月11日上午12时整,自发来到这片树林,三名年青人身穿上印有“绿之子”的T恤,用麻绳将自己和大树捆绑在一起,其它的居民则每人手执一条黄丝带为百余大树系上,大家试图用这些举动来保护树木和绿地,抗议破坏环境的行为。这一举动被当年北京的各大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这次调查,洼里乡村民也向我们证实了这一事件。
    二、村妇抗议强拆,两次走上法庭状告政府
    原大屯乡大屯村村民刘瑞芹家的房子于2005年4月被强拆,由于刘瑞芹认为北京朝阳区政府拆她家房子时,没有拆迁许可证,在自己未签协议的情况下,政府参与了强拆,她于2005年6月向朝阳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朝阳区政府违法拆迁,诉求法院撤销朝阳区政府下发的“责令限期腾退决定书”,2006年2月刘瑞芹败诉。2007年7月,刘瑞芹再次提起行政诉讼,将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告上法庭,控告朝阳区房管局     未对违法拆迁行为进行查处。刘瑞芹的这两次诉讼活动,得到了北京媒体京华时报的关注。
    3、为维权,村民们集体上访请愿
    据洼里乡关西庄村、羊坊村、龙王堂村等村的村民介绍,从1997年他们乡农转居后,就有村民上访活动。2003年前后,随着奥运工程的建设施工,更多的人成为了失地农民和被拆迁户,村民们的上访维权活动日益频繁。其中2003年,全洼里乡有200多人乘着大客车联合到北京市政府上访。期间,洼里乡村民,还联合到北京朝阳区政府、北京市国土局等部门上访。面对村民们的上访,北京市的一些官员态度蛮横,并说:“你们爱到哪儿告就到哪儿告去。”洼里乡村民代表说,他们在一些政府部门查到相关政策文件时,一些官员拒绝他们复印文件等要求。
    在原大屯乡,2007年,针对大屯集体资产流失和官员挥霍浪费等问题,这个地区的居民从2007年7月16日起每天上午八点半至十一点半,下午一点半到四点半,自发到大屯街道办事处华汇房地产开发中心前,冒着酷暑静坐抗议,要求解决失业及各项补偿问题,这项静坐活动整整坚持了一个月。大屯乡居民的这次联合维权行动,被当地公安定性为“违法活动”,许多人先后被抓。当局还采取株连政策,家中有人参与静坐的,被威胁开除工作。
    4、反对强拆 居民马景雪等上访被劳教、拘留
    除了集体请愿外,一些征地拆迁户受害者个人也进行积极的维权行动,如原大屯乡辛店村居民吕庆澄,其家中房子在2001年被强拆后,家中物品受损,贵重东西丢失。房子当时被强拆后,又无住栖身,他就和另外六户被拆迁户共20余人,准备集体步行到中南海要求解决问题时,二十多人被抓,吕庆澄被拘留八天,其余人被关押二天,连上学的小孩也住进了派出所。
    马景雪是洼里乡羊坊村的居民,2003年她家被拆时,家中房子面积被评估为169平方米,而她和她丈夫认为其家是祖产,宅基地面积应为320平方米,但政府只按169平方米给其算了60余万元赔偿,家中两处正在经营的门面房也被一分钱不予赔偿,马景雪因此开始了上访。2006年6月2日,马景雪去中南海上访时,被奥运村派出所拘捕,随后被北京市劳动教管委员会宣布劳教一年,罪名是“有流氓行为”;2007年6月被释回家后,马景雪继续上访,2007年9月24日,马景雪到北京东交民巷附近上访时,再次被抓,并随即被劳教两年,所外执行,罪名仍是“有流氓行为”。


                                      民生观察工作室
                                      联系电话:13308663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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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2-3

  • 北京访民张淑霞控告司法机关保护罪犯

     


    我叫张淑霞,住在北京市顺义区张镇赵各庄村中长街27号


    我丈夫刘金河是一个优秀的老党员、老退休工人。为了迎接2008年奥运会,全国从城市到农村都在大搞环境卫生,预防污染。2006年8月10日,刘金河为了保护社会环境卫生,为了保护全赵各庄村村民喝的自来水不受猪粪便的污染,却被我家的东邻刘秋立、吴凤英母子二人合伙暴力殴打致死。


    顺义公、检、法三机关为了包庇罪犯,篡改事实、隐瞒真相、恶意串通、共同造假,以公诉刑事案开庭,民事判决。刘金河被合伙暴力殴打致死一案既然是公诉案,说明案情重大,为什么在判决时要以民事,这就是证明了2006年8月11日上午,罪犯吴凤英的大女儿刘秋华(刘艳梅)在赵各庄大街上公开趾高气扬的叫嚣:“早就该死,死就死了,我妹妹她们家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都有人,顶多赔他点丧葬费就得了。”刘金河被打死后,罪犯吴凤英的家人及女儿们不但没有丝毫后怕,反而在大街上公然叫嚣,好一个宪法的任意践踏猖狂者。而事实最终印证了打死刘金河的来头是有备而来。赵各庄村村治保主任杨福芝不但不管,案发后顺义区公安局刑警侦查是弄虚作假,所有的证人都是治保主任杨福芝指派的,还恶意串通,有人指挥,从顺义公安分局法医鉴定的死亡时间上足以说明问题。顺义区公、检、法三机关为了包庇罪犯把社会环境卫生、防止全村人喝的自来水不受猪粪便细菌的侵害,故意说成琐事。罪犯吴凤英自己在刑警吴刚的诱供下说是因猪屎尿的问题殴打的刘金河,并多次撞击刘金河,直到把刘金河推撞到沟里看着不动了才安然回的家。罪犯吴凤英说用肩顶的话是刑警吴刚引诱所说,实际上是罪犯吴凤英是用头猛撞的,当时张淑霞就在现场亲眼所见,周围并无一人。被顺义区公、检、法三机关故意漏掉的罪犯刘秋立的供词中,刘秋立看见吴凤英低头奔刘金河撞去。罪犯刘秋立、吴凤英母子二人互相包庇,顺义区公、检、法三机关不是在尊重宪法、保护人权,而是在藐视宪法、践踏人权、徇情枉法、渎职侵权。从2006年10月17日以后,我们多次要求重作尸体检验鉴定,向各个部门多次的提出申请,但都被扣压。就因为刘秋立的二姐夫(李保国)的直系亲属在顺义区检察院里身居要职(李长满是检察院的纪委书记),所以公、检就联合串通,共同造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检察院里有掌屋重权之人,难道就可以随意篡改事实,为刑犯减消罪责任,草歼人命吗?


    检察院有着直接架起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定的义务责任,天砰掌握的歪与正全看这个掌握天砰的检察长。顺义区这个检察长徇情枉法,不当把天砰打歪推倒,反尔串连公安、法院。是啊!谁敢得罪检察长,哪个当官的犯错都有检察院来审查,这就印证了2006年12月16日被害人亲属到顺义区检察院提起抗诉,当时人检察人员不许我被害方抗诉,理由是刑犯不抗诉就没有受害方的抗诉权力,事后检察人员打电话告诉受害人亲属,这不是他办案人员想做的,也不是他们科长想做的,是检察院领导不批,这个办案人员惧怕权势,丢了官职。明知是故意致人死亡,也要按过失致人死亡来定罪,顺义区检察院的检察长有问题。吴凤英的亲戚曾在赵各庄村里扬言:“把钱硬堵海眼,也不赔他刘金河家属,判的钱越多,越是早已做好的窝,刘秋立他家在这里没少花钱。”


    恳求领导派专案组调查刘金河被合伙暴力殴打致死一案。老百姓不是常说吗,无风不起浪,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顺义检察院的纪委书记李长满利用公职为其他李家的人(李保军、李保国、李保国的姐姐)在赵各庄村购置大量的房屋,那原本是赵各庄供销合作社的,占地是赵各庄村民的的土地,不属于国家土地,更不属于他前王会村的。他们在前王会村有大量的房屋,请领导调查,如有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假如刘秋立、吴凤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总书记胡锦涛沾亲带故,顺义公、检、法是否还要把我张淑霞打入监牢????如果刑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保的亲戚,顺义公、检、法还得把被害人刘金河留下的遗产执行了,倒赔他刘秋立、吴凤英。这就叫特色中国、法制国家、法制政府,且看顺义区公、检、法是怎样为胡锦涛总书记来搞和谐社会?


    要奥运,更要人权。


     


     


    张淑霞

  • 人民政协报对民师和刘飞跃的报道被湖北当局中

     


    民生观察工作室刘飞跃等人于2007年5月对湖北省十六个县市区的民办教师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并撰写了一份《湖北省民办教师调查报告》。此报告后来得到了湖北省各地民办教师的认可和欢迎,并迅速流传到湖北省其它许多地区和河南、湖南、四川等外省民师的手中。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各地民师进京上访时,总是带上这份调查报告作为他们的重要依据,2007年12月份,湖北省当阳市陈老师等几名代表到北京上访时,他们又带上了这份《湖北省民办教师调查报告》,这次他们得到了体制内身份很高的人的帮助,并将这份报告提供给了在京三、四十家媒体。


     


    陈老师等人从北京回来后的第二天,中国青年报的记者就给刘飞跃打来了电话,表示对这份报告和民师问题感兴趣,但随后未采访。过了一个星期,人民政协报的一名女记者又给刘飞跃打来电话,表示人民政协报教育在线周刊总编将该报告已转给了她并安排采访。随后半个多月的时间里,该记者多次采访刘飞跃,并索取了各地民师许多资料和联系方式。本周三开始,人民政协报记者着手写稿,除了完成了对刘飞跃的采访稿外,她还采访了民办教师代表和国内代理过民师案件的知名律师,人民政协报已定在春节过后用整版刊发这组稿件。


     


    然而,就在昨天,湖北省随州市一名国保队长、随州市曾都区一名国保和随州市曾都区教育局一位主任闯入刘飞跃家中,威胁不能接受采访,不能将湖北省民师问题捅出去,否则后果自负。


     


    今天晚上,我们从人民政协报得到消息,“湖北有人打电话到报社了,文章被总编扣下了”“他们说你已被国家安全局盯上了”“稿子已完全不可能再刊发了”。


     


    刘飞跃表示,这次采访,尽管在电话和网络上采取了一定保护措施,但仍被发现,同时也未想到湖北地方政府如此害怕民师问题公诸于世。政府如此态度,不知道那些可怜的民办教师们还有没有希望?


     


    人民政协报是全国政协举办的一家中央级的报纸,每两周刊发一次教育在线周刊。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2-2


    附人民政协报对刘飞跃的采访初稿:


     


    “我认为我有责任帮助他们”


    ——访湖北民间维权人士刘飞跃


     


    记者:您为什么要参与维权?


    刘飞跃:我走上维权之路,是因为我认为,作为国家的一位公民,社会的一员,有责任、有义务推动社会的公平与进步,参政、议政是我们每个公民的权利。各种社会问题的解决,不仅仅只是政府的责任,也不仅仅只能依靠政府,民间力量的参与与推动,是非常必要和有意义的。越来越多的人参与民间维权运动不仅仅能帮助政府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更重要的是对培育民众的公民意识,建立公民社会有潜移默化的作用。我本人在“关注民生,依法维权”的理念下,近些年来从事了一些维权工作,我相信“替别人维权实际上是在替自己维权”。


     


    记者:您为什么要帮助代课教师和民办教师维权?


    刘飞跃:首先是因为我经常看到我们当地民师上诉不断,民师问题成了当地的一个社会问题。当我和这些民师接触后,对他们的朴素要求:“我为国家工作了二、三十年,国家不能将我们一脚踢开,我们要求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我非常认同。同时,我也认识到,民师问题是一个涉及全湖北省乃至全国的问题,对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我认为我有责任走进他们,了解他们的遭遇和现状,于是有了这次调查行动。


    在整个调查过程中,让我们印象最深的是民师们期待的眼光。我们每到一处,都受到老师们热烈的欢迎,他们把我们看成了“救星”。这让我们感受到了他们的走投无路和处境,让我们感到他们从政府哪儿获得的“救援”是有限的,让我们感到遭受不公正待遇后,心灵的创痛。


     


    记者:您为代课教师和民办教师的维权提供什么帮助?


    刘飞跃:在和各地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们接触的过程中,我将自己的一些维权经验和体会介绍给他们,比如说如何用正确的方式与政府、媒体打交道,如何反映自己的诉求,怎样通过网络等方式来获得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信息,我也为老师们提供法律方面的建议。


    从2007年5月到6月间,在经过大量调查的基础上,我撰写了一份《湖北民办教师调查报告》,报告出来以后,得到了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们的认可,老师们认为对他们有很大的意义,这个报告很多时候被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与政府打交道时作为一个依据。外省的民办教师也因此主动找到我们,我们一方面给他们提供相应的建议和帮助,另一方面也给他们提供相互认识、联系、交流的机会。


     


    记者:教师们在参与维权过程中,会不会出现过激行为?


    刘飞跃:因为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们的冤屈这么多年来没有解决,有一些难免产生悲观失望甚至绝望的情绪,个别也会出现愤怒和过激的举动。因此,在为代课教师和民办教师提供帮助的时候,我们更注重将依法维权的理念灌输给他(她)们。在湖北,民办教师上访很频繁,有时候可以达到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规模,在一些地方,几乎每个月都有民办教师去找政府。我们告诉老师们,群体性上访并不一定是反映和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和途径,千万不要把政府视为对立面,而是要耐心地反映,尽量争取政府的同情与支持。


    应该看到,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们多年教书育人的经历,使得他(她)们的素质相对较高,在上访的过程中一般都比较克制,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事,没有出现特别过激的行为。


    记者:对于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问题,您认为最终的解决之道在哪里?


    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问题的解决,主动权和决定权首先在各级政府手里,这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人数众多,全国各地都有分布,他们的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在一些中小城市,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问题是影响当地和谐与稳定的主要问题。就我本人和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的接触来看,他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决心很大,他们不会轻易放弃,这些都是需要政府充分考量的。


     


    同时,我也认为,解决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这些所谓“老大难”问题,不仅仅只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民间力量的推动也是至关重要的,民间的呼声最终会反馈到政府那里,从而对政府的决策产生影响。很高兴看到各级政协组织、各新闻媒体及社会方方面面始终在关注这个问题。


     


    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等弱势群体出现的各种问题,我觉得根本上与整个社会“以人为本”思想有待进一步加强有密切的关系。我相信,维护人的合法权益的意识进一步提高,维护法律尊严的观念的普及,会最终解决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等弱势群体的问题,但这种提高和普及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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