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wfec

  • [组图]东莞维权人士接连被拘留 劳工处境恶劣

     

        民生观察消息:8月31日东莞劳工维权人士井清波,肖青山分别就自已因替劳工维权被拘留向人民法院对公安局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
        珠三角血汗工厂肆无忌惮地压榨外来劳,根子还在官商勾结的腐败体制。从东莞劳工维权人士接连被拘留就反映出来。
        7月13日,井清波同大岭山镇恒辉包装制品工厂张姓员工向劳动分局三次举报企业涉嫌重大劳动违法劳动分局不处理后再次找上门。气愤的井清波写了针对劳动分局长黄庆祥的大字报带过去并有如劳动分局再不依法行政要将劳动分局长黄庆祥官商勾结包庇的事实向广大的外来劳工兄弟张贴公布的想法。当时大字报没有打开,是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分局长黄庆祥自已打开瞅并通知公安局以“侮辱黄庆祥”的借口行政拘留井清波。
        同一天,在长安镇劳动分局,一些工人抗议长安劳动分局执法不公,包庇血汗工厂,当时劳工维权人士肖青山根本就不在长安,同样以莫须有罪名被行政拘留。
        8月24日南方都市报A47版东莞新闻登出来捏造的假新闻。说井清波他们收取工人法律咨询费,私自设立户外广告牌,说法律稽查队联合有关部门对井生进行了处理。井生他们向南方都市报东莞记者站对证。指出他们报道不实,他们是工商注册合法的法律咨询机构,没有乱设户外广告,同时也没有被法律稽查队联合有部门对他们机构来查处。南方都市报坦白自已报道不实,但到现在也没有在报纸上道歉。
        这样公然违法国家法律迫害劳工维权激起广大外来劳工的愤怒。
        在这里再一次向社会各界发出呼吁!
        支持井清波,肖青山对公安局提起的行政诉讼。
        抵制血汗工厂产品。
        关注中国广大外来劳工的权益保障。
        
         李原风
         2007\9\13
        附件:南方都市报不实报道
         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新疆农场职工遭副场长打伤,上访被软禁

        新疆石河子总场一分场九连职工杨春芝因为耕地属性问题,将陈的秋收甜菜地犁掉,在杨春芝被副厂长陈宝华论理时,被陈宝华摔到楼梯,致使颈部和腰椎部严重受伤,
        不能自行行走,须有丈夫推轮椅才能行动,目前他被保安看管,不许做法医鉴定,软禁在家,由六名保安轮流看管。
     
        陈还警告她,不许上网披露实情,以防激化矛盾。
       
        最近由丈夫推着轮椅来乌鲁木齐上访,控告副团长陈宝华打伤自己并派保安守住受害人,不准上访。 但没有结果,只好回家,继续被监管。
       
        杨春芝急需社会关注,摆脱困境。

  • [图文]杭州维权人士杨云彪被判刑两年

     


        杭州维权人士杨云彪反抗强迁案,今天下午4.30时,在西湖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杨云彪被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杨云彪妻子孔秋华联系电话:13958052315
       




                            2007\9\10

  • “非正常上访”该不该被劳教

    王群凤是河南省卢氏县医药公司一名下岗女职工,因房屋租赁纠纷案件,卢氏县法院枉法裁判,导致她依法维权上访。八年来,卢氏县对王反映的问题不但没有得到解决,反而遭到卢氏县委主要领导疯狂的迫害、打击报复正在逐步升级。


    2003年以来,卢氏县委指示县法院、公安对王群凤非法拘留两次,劳教两次,县电视台曝光两次,在县广播电台广播一次,非法印制法纪教育宣传小册子在全县广为散发。卢氏县委的主要领导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却不顾党纪、国法,利用强大的公权,即不想让受害人上访,又不想解决问题,并非法罗织罪名,将王反复拘留、劳教,同时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采用文革时期的语言大肆批判访民,并非法印制宣传材料捏造事实,在全县广为散发,这种过极做法给公民的人身和精神造成极大的伤害。


    下面请看他们的违法作法:


    一、“缠访闹访”第一次非法劳教一年零六个月。2005年5月份三门峡市劳教委作出三劳教字(2005)041号荒唐的《劳教决定书》(一)决定书认定王群凤是“无理缠访、闹访”于法无据。无论《劳教法》和“信访条例”还是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均无此项规定。同时又有谁,什么机构以什么标准来界定“无理上访”、“缠访闹访”法律并未规定,王群凤本来就是要求市、县有关部门解决自己的问题,而这些部门的有关人员却认定王为“无理上访”、“无理缠访、闹访”,这不是在压制打击吗?(二)该决定书共确认王群凤有三项“违法事实”分别是:1、因拦挡中央首长车辆未成而自杀;2、翻墙进入中南海已被处罚;3、往中央首长住地门缝塞进一包“不明物”。这些所谓的事实中,自杀并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翻墙进入中南海已被北京市公安机关处罚,不应该再次作为处罚的事实依据,而所谓“不明物”就更不能作为依据,因为当时或许“不明”,但现在还是“不明”吗?到底是何物,当地执法机关为什么不处罚?这只能说明所谓“不明物”实际上根本无碍于人身安全、社会秩序,所谓“不明物”其实是原告递交的上访材料,根本不能作处罚依据。到现在仍说是“不明物”完全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蓄谋行为。该决定书,无论从程序上还是实体上都是违法的,2005年6月13日限制人身自由,14号下劳教通知书。显然是程序违法,所谓不明物,显然是事实不清,可是这份荒唐的决定书竟然被市、县两级法院认定为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严肃的法律文书,用含混不清的词语来混淆是非,欲加人罪。


    二、疯狂迫害,第二次非法劳教二年。三门峡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三劳教决字(2007)第0059号劳动教养决定书认定王群凤的违法事实有三个方面:一是王群凤因房屋租赁问题,虽经各级政府多次协调解决,但仍达不到王群凤的要求,这段话很不实际,全属官方编造,卢氏县从未给王书面或口头结论;二是“非正常上访”,王群凤上访反映的主要问题是2005年三门峡市劳教委作出的程序违法、事实不清,于法无据的荒唐劳教的决定书,而省、市、县有关部门不对错误的决定不予纠正,当事人只好向法院起诉,“湖滨区法院行政庭法官陈华对当事人和家人讲,法院是谁开的法院是政府开的,这些话很明显地告诉当事人,法院是按照政府的旨意去办案。”王群凤找到县委书记王振伟,王振伟说你反映的情况县里就是这样决定的,你想上那告就去哪告,当事人无奈才到北京上访。三是认定王群凤是“告洋状”哪么,“非正常上访”“告洋状”一词,违反了宪法和劳动教养办法的哪一条,哪一项之规定,翻遍劳动教养试行办法一书,对“非正常上访”和“告洋状”也没有处罚条款规定。这很明显地告诉人们,即不想让你依法上访,又不想对错误的决定给予纠正,只有对当事人非法罗织罪名,进行迫害、打击报复。


    三、依法上访,竞被两次劳教


    笔者认为三门峡市劳教委和卢氏县公安局对王群凤的劳教处罚,不仅没有法律依据,而且严重违法侵权;应依法纠正、恢复名誉、追究责任。在建设和谐社会和依法治国的今天,三门峡市劳教委和卢氏县公安局却还在执法犯法,直接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宪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1)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1999年3月15日公布实施);(2)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3)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违犯了《宪法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4)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国共产党也早有庄严承诺:“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党必须在《宪法的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行为。


    哪么,请问卢氏县公安局和三门峡市劳教委你们执行的试行办法,在限制人身自由方面已失去法律依据和效力。但仍在继续延用,难道说国家给你们有特权?你们可以超越《宪法》规定,非法使用违背《宪法》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吗?如果国家没有给你们特权,很明显你们不是在执法犯法吗?


    换言之,王群凤就没有违法行为,就是有违法行为也应该由违法行为地作出处理,这是法律的基本规定,卢氏县公安局和三门峡市劳教委没有管辖权。同时王群凤到联合国开发署门前反映问题连人都没有见,也没有违犯《劳动教养试行办法》任何一条。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王群凤遭此人间悲剧,无故反复劳教、迫害升级、人格受辱、精神受到伤害。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以及相关证据,笔者认为这得确是一起很典型的迫害打击报复案。在此呼吁新闻界和法律界及社会各界共同来关注这起冤案,在此请中央和省、市领导阅批,使王群凤的冤狱得到昭雪,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解决。


     

  • 天津维权人士郑明芳上访遭暴打

     


    今天是天津市公安局长两个月一次的信访接待日,上午8点,天津蓟县维权人士郑明芳来到天津宝坻,据说天津市公安局长在此接待访民。郑明芳来后,要求进信访大厅见局长,结


    果现场众多警察不让她进,期间曾三次暴打她,并将她打倒在地,在地上躺了很长时间。后来,郑明芳爬进了信访大厅,但很快被抬了出来。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9、10

  • 擺在殘疾老人郁舜希面前最後一條路  衹


    郁舜希老人為了自己的生存,拖著他這條殘疾的腿和受神經壓迫,身


    體很快會面臨直立不起來的古稀老人。桐鄉的官僚們,為了保全他們


    的“面子”,就是拖著不辦。這當然“票子”起著更重要作用。他們


    為了“面子”、“票子”兩手抓,一方面對老人,極盡威脅之能事﹔


    另一方面對寫文章揭露他們丑行的人,開動了“帽子工厂”:大罵:


    是“反革命”,是“法輪功”,是“勞改犯”。在先後上訪北京十


    次、杭州省城十多次、嘉興20次、而對解決他的問題至今仍遙遙無期


    的情況下。看來擺在他面前最後一條路,衹有“哭到北京去”了!


     


    恰好上海華先生傳給我一篇苗軍寫的《訪民哭吧哭吧不是罪》的文


    章。郁老先生也和廣大訪民一樣,


     


      “希望貪官們有朝一日良心發現,可是希望一次次的破滅,生活


      陷入極度窘迫的境地,從一開始對政府的滿懷希望到失望再到絕


      望,讓我們來痛哭一場,發泄一下心中的苦悶。訪民們可以在國


      旗下、紀念碑前,可以在任何公民可以到達不禁止公民哭泣的地


      方放聲痛哭,當首都北京處處哭聲一片的時候,也就是我們結束


      自己訪民身分的時候”。


     


    哭文最後說:


     


      “訪民們,為了我們的冤屈和今後少一些冤屈,為了政令不出中


      南海,為了十七大,為了08奧?#92;,為了和諧社會,讓我們的哭聲


      來的更猛烈些吧!”


     


    回顧這十年來,老人以殘疾者的身分申領的托?#92;部營業執照,被竊取


    者沈香根倒賣給義烏人何蘇堂,何蘇堂又將它轉給他老婆何愛娟經


    營。為了報答奪取托?#92;部立了大功的鐘?#92;林,多次帶領黑社會分子戚


    利偉、凌恆元毆打、威嚇郁舜希、郁召權。讓鐘?#92;林在托?#92;部干最輕


    松的工作,拿比干重活的工作多三、四倍工資,每月3,000元外加年


    終獎10,000元。這樣明顯違法的事,桐鄉當局視而不見,充耳不聞,


    妳們這還稱得上是“人民的公務員”、“人民的法官”嗎?


     


    沈香根一伙又賄賂同一律師事務所(同心律師事務)的律師,同是一


    個人,為同一案件“辯護”,怎么可以充當原、被告的雙方代理人?


    這一明顯違反《律師法》的,法官應當場制止,又為何不制止?為了


    不讓局外人戳穿,他們將“同心”改作“同新”,這對當地的法官會


    不知情嗎?就算一時的疏忽,經多次指證仍然堅持錯誤,這不是蓄意


    包庇是什么?!


     


    9月初,郁舜希又求好心人,替他寫了長達八頁的上訴信,分別寄給


    中央、省、市的人大、法院、黨政領導。從打字、復印、郵寄挂號,


    到旅途勞累,住宿開銷……,對這位無分文收入的老人,是難以承受


    的。妳們卻沒有絲毫的同情心。


     


    現在几十封挂號信都己寄出,如再無回音,衹有“哭到北京去了”。


    據說訪民到北京有關部門,每簽到一次,中央要對該地罰百萬元的巨


    額罰款,所以各地出現了野蠻的“截訪”。可是這些地方官僚,罰的


    不會是他的個人收入,仍然是我行我素,照樣不會替訪民切實解決問


    題。


     


    黃曉敏先生為“哭文”寫了姊妹篇《哭牆、哭城到哭廣場》。中國最


    古老的《孟姜女哭長城》就是最為可歌可泣的故事。她哭了整整七天


    七夜,以至感動了上蒼,長城崩塌了800里。今天這個自稱偉、光、


    正的黨能否被千千萬萬訪民的哭聲所感動得了,能不能洗刷他們的冤


    情?


     


    (2007-09-06)

  • 湖北省一民办教师代表被骗走

     


    今天下午,湖北省仙桃市民办教师代表龚老师所在的仙桃市干河教育组的干部找到龚老师,对龚老师说:“我们找你,去我们那儿谈点你们民师的事”。龚老师去后,没有人和他谈有关民师的事,却被许多人将他弄到了一个叫麻港的地方,据仙桃其它民师介绍,麻港是一个非常偏僻的地方。


     


    据悉,龚老师今天被带走,与湖北省民办教师的上访活动有关。近期,湖北省十多个县市的民办教师多次联合到湖北省政府上访,最近的一次是本周一。龚老师今天被抓,就是因为当局怀疑他是这几次民师联合上访的组织者。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8-31

  • 袁伟静乘长途汽车被身份不明的人绑走

     


     


    唐荆陵


    紧急消息,请大家转发并关注事态发展。


    8月31日23:51收到李和平律师转发江天勇律师等的消息如下:


    我们陪同光诚妻子袁伟静到北京途中,走到泰安服务区时,突然遭到十几名身份不明分子强行绑架,一辆车没有牌照,一辆车牌号为O00158,请关注。


    我和李律师通电话后于9月1日0:03收到如下短信:


    8月31日23时,欲到北京为陈光诚争取自由的袁伟静乘长途汽车至泰安服务区时被一群身份不明的人上车绑架走。这群人至少有十多个,其中女性有5个以上,乘一辆中巴和一辆轿车,料该群人员是山东临沂地方政府组织的。请转发谢谢!


     


    江天勇、李富春


    2007-9-1


    (民生观察工作室供稿)

  • [组图]北京异议人士张文和被抄家 三次被做“

     


     


    2007年8月29日上午10:30,北京通州区国保支队张竞峰和梨园派出所陈力等人对张文和进行传讯。警方讯问张文和为什么还在网络上发文,张文和据理力争声明这本来就是他正当的政治权利。中午12:30通州国保王海旺和梨园派出所陈力等人对张文和家进行搜查,扣押了他的电脑主机。


     


    此前张文和曾经多次在网络上发文,谴责中国政府迫害宗教自由人士、长期软禁维权人士,要求释放政治犯等等。警方也因此威胁说要给他安上“煽动非法集会”罪名,并于2006年4月、2006年6月和2007年8月,三次对张文和实施“精神病鉴定”。张文和两日来对此表示强烈抗议,并要求尽快退回警方无理非法扣押的财物。


     







     


                                                                                                                  2007-8-31

  • 刘凤池家被封锁 追悼会被迫取消

     


    今天上午,按计划,刚刚去世的北京拆迁户、维权老人刘凤池的追悼会将举行,但一大早,刘家门口及四周就来了大量警察和警车,将通往刘家的两个胡同口封锁。刘凤池女儿对我们说,上午她们家警察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每个路口都有人,警察用布条将两个胡同口封起来了。刘凤池女儿说,在这种情况下,追悼会无法举行,被迫取消。


     


    据今天到过现场的经租户华坡对我们讲,刘家附近大约有一百多警察,有穿制服的,有穿便衣的。尽管刘家戒备森严,还是有数百访民、经租户来到刘家,试图参加追悼会。


     


    与此同时,北京大量维权人士被“看上了”。今天一大早,维权人士、六四伤残者齐志勇就给我们发来短信说:“今天依旧有警察看守着,警察明确对我说‘不许你参加刘凤池的丧礼’”。上午11:16分,齐志勇又发来短信说:“我被带上警车了”。


     


    维权人士叶国强告诉我们,他家昨天晚上就有两个警察和两个保安,他们守了一夜,直到现在,这四个人还守在叶家门口。


     


    我们给维权人士李海珍打电话时,她说警察就在她旁边,不方便讲话。而维权人士刘安军家从昨天晚上十点就来了两个警察。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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