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wfec

  • 上海民警张宝亮维权事件调查


    2006年初冬,上海。黄浦江两岸一派繁荣景象。外滩上,仍挤满从各地涌来的游客。出入外滩边上各大银行的人流依然如织。华灯初上时,高档场所的霓虹灯照样闪烁不停。上海的各主要街道,车水马龙,一如既往。
       11月10日9时,上海市民张宝亮从市公安局国保处领取了被扣押的两台电脑,并办理了对自己提前解除取保候审的手续。至此,这起警察因维权被拘留的事件似乎划上了句号。
       回到家里,张宝亮蹲在地上,抱头失声痛哭。4年来,他默默承受了太多的思想压力,太多的委屈,太多的不公平待遇,仿佛都在这一刻,全部用泪水释放出来。
       而这一切,起因仅仅是四年前的一起校园学生纠纷。在上海大学就读的儿子张利晶被冤指打人,作为家长,张宝亮为了给儿子讨个公道,4年间,他四处奔波,曾先后到上级有关部门信访反映,后又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网上求助等,没想到,问题没解决,他自己却因信访被上海警方辞退,并被限制人身自由达一年之久。这起校园学生纠纷,打破了上海市一个普通家庭宁静的生活,也彻底改变了警察张宝亮的命运。
       “真是太可怕了,我们全家人每天都提心吊胆地生活,我妻子晚上都在做恶梦!”9月24日,在接受采访时,张宝亮告诉记者。
       当获悉中央对上海最大的腐败案件之一社保基金案进行查处,上海已有多名党政干部被“双规”,高层人事得到调整。9月26日深夜,张宝亮77岁的老母亲 ——— 一名退休女教师控制不住内心的激动,夜不能寐,她埋头灯下,含泪奋笔疾书,再次向中纪委、公安部领导写信,倾吐心声,反映自己的儿子、一位普通民警被迫害的冤情。
       也许是年迈的老母亲写给中纪委、公安部的信起了作用,上海警方迅速作出反应退还电脑,提前解除对自己的取保候审,让张宝亮看到了一丝希望。“我总算有点盼头了,相信党和政府会重视我这个案件,作为一名有20 多年警龄的上海警察,因为维权而被无故辞退关押,我实在是冤啊!”
    校园纠纷引发行政诉讼

    张宝亮原是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副科级民警,其儿子张利晶是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学生会干部,2002年9月30日早上7时45分,张利晶在学校食堂买早饭,因学生宋某某不按序排队,双方发生纠纷,张利晶左眼受伤并向警方提交了验伤单。案件由上海大学派出所和上海市文化保卫分局(以下简称文保分局)受理后,警方初步认定是张利晶动手打人。
       不久,上海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将本是受害者的张利晶拘留,罪名是殴打他人(宋某某的同伴赵伟),造成轻微伤害(注:没有经过司法鉴定),而在赵伟本人的笔录上却清清楚楚写道:“我不知道是谁打我,我不能瞎说。”
       张宝亮认为,警方之所以如此办案不公,主要是因为对方当事人宋某某和上海大学派出所负责人尤某某有着亲戚关系,而尤某某又与上海市委某主要领导(现已被免职)关系甚为密切。
       “事件发生后的当天下午4点左右,这位市委某主要领导的秘书就赶到了上海大学派出所进行开会‘研究’……”在采访中,张宝亮告诉记者。
        10月15日上午,张利晶在大学上课期间,被上海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治安科传唤,留置到深夜23点多,在家长的交涉下,才被放回。当晚,张利晶回家后发高烧,凌晨2点左右,被送往上海市长征医院治疗、吸氧,经诊断为急性肺炎,住院治疗两天后回家休息,一周后恢复后才去上学。
       “他们(办案警察)把我关押在一个屋子里,开了冷空调冻我,不给饭吃,不让出去小便,”谈到当时的情形,张利晶心有余悸。“明知道我是回族,还故意说要吃饭就给你吃猪肉。”
        11月19日上午,张利晶正在大学里参加考试,上海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治安科七、八个警察赶到,再次将张利晶带到文保分局,将他关押到当晚22时40分,才开具了对张利晶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明明是自己的儿子被人打伤,却为什么还要被拘留,这世间还有没有公理?作为民警的家长,张宝亮怎么也不敢相信,更想不明白。他对本案处理结果断然不服,于2002年11月20日,以张利晶名义向上海市公安局法制处提起行政复议。上海市公安局于12月30日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了维持文保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2003年1月,张宝亮又以张利晶名义向上海市卢湾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庭上,张利晶委托代理律师指出:本案存在被告“文保分局先开拘留证、缺少司法鉴定、仅凭文保分局的单方认定,同时伪造了张利晶事先告知的笔录签名,后找旁证材料”等系列的违法行为。但是,卢湾区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对上述事实和陈述并未认定和采纳,于2003年6月10日作出维持文保分局行政处罚的判决。
        张宝亮不服一审判决,于2003年6月再次以张利晶名义上诉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时,法院查明文保分局伪造篡改笔录、开具拘留证在前、寻找证人在后的基本事实,但中院却仍将文保分局擅自篡改伪造法律文书仅视为瑕疵,于2003年8月28日作出了判决,维持原判。
        张宝亮查阅了有关法律资料。发现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5条明文规定,公安机关不得伪造证据。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对伪造证据的,可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二款规定,主要证据不足,或违反法定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张宝亮质疑:在开庭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卢湾区法院和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都清楚上海文保分局存在伪证作为,为何还一错就错?公正何在?
        张宝亮一边向法院申诉,一边继续向上级有关部门写信反映情况,要求公正处理“张利晶打人”一案。
        2004 年3月1日,张宝亮坐火车到北京,因担心其上访,上海市警方迅速将其接回并采取限制措施。他的年近八十岁的老母亲闻讯后非常气愤,遂放煤气自杀,后被送上海八五医院紧急抢救。为防止出人命,警方第二天晚上将张宝亮放回,并派人实施24小时监视。
        2004 年4月5日,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以沪公闸(2004)75号的一纸内部文件将张宝亮辞退。

    被辞退警察状告公安侵权

       谁也没有想到,半年之内,张宝亮又一次将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推上了被告席。
       原来,在张利晶与文保分局行政诉讼案件法庭公开审理中,公安机关“出示”了张宝亮及3个证人的电话通话记录单,张宝亮认为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局擅自查调其家庭电话,侵犯其隐私权。为此,张宝亮毅然状告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和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要求两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1万元。
       2004年9月10日,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被告法庭辩论的焦点是:原告是否具有起诉主体资格?第一被告有没有调取电话通话记录单?调取电话通话记录单是否侵权?两被告是否侵犯了张宝亮的隐私权?
        开庭后,张宝亮的律师陈述了诉讼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国家安全或者盘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因此,被告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和上海通信有限公司侵权了张宝亮的个人隐私。被告的代理人说,原告上诉没有法律依据。被告没在公开场合公开原告的通话内容,被告没有侵犯原告的隐私权。双方观点相悖,就此在法庭上进行了质证和辩论。
        第二被告上海通信有限公司在法庭上提出,原告主体不对,没有起诉资格。被告在法庭上出示的电话通讯记录单中,没有一个电话是原告张宝亮的,而是原告之子张利晶与3个证人的。原告律师提出,第一被告当庭出示的电话号码是张宝亮的,张宝亮用此电话已达20年。并马上拿出张宝亮一张2004年6月缴纳电话费的收据,收据上载明张宝亮就是该电话号码的主人。第二被告上海通信公司辩称,这只能证明2004年6月的当月用户是张宝亮。6月以前该号码是否为张宝亮还是疑问。
        第二被告上海通信有限公司当庭表示,没向第一被告文化保卫分局提供过张利晶和3个证人的通话记录单。原告张宝亮的代理人当庭出示了审理张利晶行政案时文化保卫分局出示的通话记录单复印件,上有张宝亮的电话与他人通话的记录(原件在案卷内)。文化保卫分局的代理人当庭承认有此事。
        被告文化保卫分局代理人说,张利晶行政案中及到了3个证人,张利晶与他们有过联系。被告(文化保卫分局)可以做补充调查,并经过法院允许,调取张利晶与这3个证人的通话清单。公民通讯的内容是个人秘密,但通讯次数不是秘密。根据电讯条例,追查刑事犯罪可以检查通话内容。
        原告的律师说,被告文化保卫分局是调查侵权。张利晶案是行政诉讼案,不是刑事案。张利晶既没有危害国家安全,也没有刑事犯罪。张利晶的父亲张宝亮与此案无关,电话主人是张宝亮,调取张宝亮电讯记录单并在公开审讯场合展示,是明显的侵权。
        被告文化保卫分局的代理人说,文化保卫分局对电话内容没有实施监听,只是依法行使了公安权力。另一代理人说,在法庭上出示3个证人的电话号码与原告无关系。除法庭外,此电话没有向任何人提供过。据此,请求法庭驳回起诉。
        原告代理律师说,隐私权是具有排他性的,个人的通讯完全是隐私。个人的通话是保密的,是受法律保护的。第二被告上海电信公司擅自将原告电话号码提供给第一被告,第一被告文化保卫分局又在法庭审理中没得到原告的允许,将原告张宝亮通话的电话纪录单,通话对象、通话时间给予公开。原告与谁通话、通话次数、通话时间、通话内容都是个人秘密信息,是不愿公示于人,公示于众的。第一、二被告明显侵犯原告隐私权。故要求法庭裁决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庭审之后,11月25日,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上网投诉求助  遭遇飞来横祸

    为了继续给儿子张利晶讨个公道,张宝亮想到了在网络上寻求帮助。
    2004年9月,中国律师网上刊发了一封张宝亮记述自己及儿子受屈蒙冤遭遇的来信。
        2004年10月,张宝亮网上寻求帮助的想法得到了印证!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的记者打电话询问张利晶案件的相关情况,张宝亮如实告知事实经过。情绪激动的张宝亮无意中透露了该案受到上海市某高层主要领导的干预。
        11月1日,上海市公安局国保处获悉这一消息,立即出动部分干警,四个人一组每天24小时轮流对张宝亮岳母家进行监视。这种局面一直持续长达3个月之久。
        张宝亮对记者介绍说,他岳父是中共党员,革命残疾军人,已经去世,岳母也是中共党员,受监视后,家庭生活受到严重干扰影响。“那段时间,我们根本不敢回去看我岳母,毕竟,有人监视,隔墙有耳。” 张宝亮心有余悸地说道。
        据张宝亮回忆,2005年2月4日下午16时许,上海市公安局国保处的民警将张宝亮带到曹杨派出所,要张宝亮承认曾散布不利于地方领导的错误言论。同时,上海公安局国保处要求张宝亮写下保证书。保证书的内容大体如下:保证以后绝不再申诉,保证以后在任何人面前都不提起张利晶的案件,保证绝不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保证不向任何领导部门写信,保证配合政府做好肃清“负面影响”的宣传。
        直到次日早上,张宝亮才被获准回家,但其住所已经被全部监控。
        “有关办案警察警告我,如果再写信告状,就把我送去劳动教养,因为劳动教养是公安局自己批的,没有任何部门可以管。”张宝亮看着记者,目光显得有些呆滞。
        张宝亮被放回家后,并没有放弃对儿子张利晶的案件申诉,他学会了利用电脑上网,通过网络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这些材料被上级部门转到上海后,如泥牛入海。
        2005年9月28日,上海市公安局国保处出动20多名警察,赶到张宝亮的80多岁的母亲家,传唤张宝亮,并将电脑主机扣押。
        次日,当时在某杂志担任记者的张冬生赶往上海采访,他在火车站接到当事人的电话求助后,便立即和上海警方联系,警方称公安可能是在履行公务,所以不好处理。张冬生曾将情况向上海市委反映,市委工作人员以不明情况为由,要求他发送传真陈述详细的经过。
        据张冬生回忆,当他赶到张宝亮母亲家时,门口楼道的台阶就堆积着墙上掉下的灰屑,门框的墙边已被砸了一个大洞。张母介绍说,这是砸门毁锁后留下的,墙壁和防盗门的表面还保存着大铁锤砸门时敲打的痕迹。张母指着门边的电脑告诉他,上海公安局国保处为了不让张宝亮和外界联系,强行将电脑主机扣押走。    当天,张宝亮同时被带到公安局,审讯一番后才让回来。
        2006年9月24日,面对记者的采访,张宝亮的母亲老泪纵横,这位年近80岁的老人颤巍巍拉着记者的手说;“当时来了一群警察要求传唤张宝亮,当张宝亮提出确认传唤的手续时,这些警察根本不出示,于是张宝亮拒绝开门。最后,这些警察取来了大铁锤等砸墙撬门工具,砸开门后搜查一番才离去。”
        电脑被查扣,张宝亮只好到外面网吧上网举报,继续向中央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 2005年10月17日,张宝亮再次被上海警方带走,以上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一个月。
        “在关押期间,我只吃了一个馒头量的食物,后来昏倒送往蓝桥监狱抢救。”张宝亮回忆当时的情况,告诉记者。“办案警察陆某某在11月回民开斋节那天,拿出猪肉干让我吃,被我拒绝了,我宁肯饿死也不肯受辱啊!”
        2005年11月16日,张宝亮又被上海警方释放。11月17日办理取保候审一年。
    警察维权引发社会热议

    一段时间,张宝亮案件曾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社会各界对张宝亮这位普通民警的命运纷纷给于同情及热切关注。
       某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一位法官对记者说,一般老百姓一说起民告官,他们往往心理压力较大,宁可有些事情来协商,也不愿意提起诉讼。明知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是担心“官官相护”,不能胜诉。另外如果即使自己真胜诉了,他们又担心行政机关给他们穿小鞋,秋后算账,害怕将来的日子不好过。作为普通民警,张宝亮敢于站出来与公安系统打官司,讨说法,维权精神令人钦佩。
        一位全国人大代表说,平头百姓平常最头痛的恐怕就是跟政府机关打官司。长期以来,一些干部以为官与民的关系,就是官管民,官为民,自己代表人民政府,政府机关不可能做错事,思想上还一时接受不了坐在被告席上与普通百姓平起平坐的现实,老觉得民告官破坏了自己的声誉,降低了行政机关的威信。有些行政部门从小集体利益出发,给法院打招呼、定调子,实施行政干预,这些都可能会影响司法公正。
        法制社会迫切需要法院牢固树立保护弱者观念,做到庭审过程公开,裁判理由公开,提高行政审判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树立裁判中立观念,坚守居中裁判,自觉排除来自各个方面的干预和干扰,摒弃各种有损法院中立的错误做法。
         一位网友发帖子评论说,警察权利的维护如同其他许多社会问题一样,依靠高层的觉醒与基层领导素质的提高与自觉。当私念和官僚权力的结合玩弄法制于股掌之上,使社会公平在很多时候成为一句空话。站在维护社会公平第一线的警察队伍身上承载了人民太多的希望!在执法者和被执法者之间,人民是弱势群体;而在执法者和权力阶层之间,警察又成了弱得不能再弱的“弱势群体”。张宝亮作为普通警察这种有强烈自我保护意识,正确行使公民权,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的壮举值得提倡。
        北京圣奇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实施增强了公民的权利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公民与公安机关对簿公堂,平等地与之争辩是非,公安机关的行为如果确实违法,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要向公民赔礼道歉,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这种诉讼过程和诉讼结果无论是对于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还是对于从各种渠道获知此种信息的公民,都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民主、法治教育。
        电视台前几年播放了一个电视剧,剧名叫《杨乃武与小白菜》。剧中主人公到刑部告“官”,好不容易争取到刑部升堂,但原告要跪着经过上有铁钉的砧板到堂。过此砧板后,原告之身已鲜血淋漓。如今上海民警张宝亮告状维权,身心同样受到了重创,付出了沉重代价。
        法治是与权力制约与监督联系在一起的。没有制约与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滥用与腐败。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因此。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否则“公民生命、自由必然要成为滥用权力的牺牲品”
        中国政法大学一位法学专家指出:张宝亮维权案件事态的发展和结果,本身已经大大超出了法律诉讼范畴,太多的社会因素和政治因素介入使案件变得扑朔迷离,社会人士不能不引起深思,尤其要正视和理解这起案件带来的深层次社会影响。

  • [图文]福建维权人士替民说话遭袭击  写下


    昨天,民生观察收到一份公开的遗书,该遗书是福建省福安市女维权人士王秀英所写。


     


    经过对王秀英的电话采访,我们了解到,王秀英是福建省福安市下白石镇里凡自然村(属外山村)人。王秀英有一个哥哥在当地一家企业上班,2002年,由于该企业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王秀英哥哥受伤。王秀英为了哥哥的工伤认定,开始找福安市劳动局等部门,结果一年多下来没有结果,当地劳动部门的人还说:“一年没处理算什么,我这里三年多没处理的还多得很呢”。


     


    2003年,王秀英在为哥哥的事奔走时,接触到当地另一位因工受伤的农民工李文钦。刚开始,王秀英为李文钦写工伤认定申请书,后又成为他的代理人。自此,王秀英就从一名上访者成了当地一名知名的维权人士,很多乡亲有不平事总是找到她,而王秀英总是义务为这些人做代理,从不收取报酬。


     


    2005年,为征地补偿的事,里凡村村委会和里凡村众多村民找到王秀英。这个事情的主要情况是这样的,福建福安下白石镇里凡村有海域、农田、农地、护岸林将近500来亩,他们世世代代都靠这些土地生存,2000年开始,在没有任何征地手续的情况下,一家名为闽东丛贸船舶实业有限公司的企业非法侵占了这批土地。而村民们直到现在没取得分文补偿,当时只是拿了一点点青苗费。


     


    王秀英接受外山村委会和村民的委托成为这起案子的代理人后,为了更好地来做这件事,她将已迁出的户口又迁回了本村。从2005年4月5日起到6月20日,王秀英等人十余次到福安市档案局查找里凡村这批土地被征用的相关手续和文件,福安市档案局以各种理由拒绝查档,期间该档案局曾提出来要收查档费两万八千元。王秀英等人到国土资源局五次,查看侵占土地的单位是否有办理土地使用证问题,被告知对方土地使用证未办. 当王秀英第七次到福安市国土资源局,这时工作人员才给王某出示一份证据,证明在2000年已经给这家企业颁发了土地使用证。而村民们认为,这个土地使用证是在事后补办的。


     


    2005年11月14日,王秀英代表里凡村民和村委会向宁德市(下辖福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福安市政府告上法庭。在庭审质证过程中,王秀英等人提出,福安政府的土地审批手续没有一项是合法的,审批表涂涂改改,土地来源栏里是国有,批准期限、文号、日期什么都没有,土地调查表空着,审查机关栏意见与盖章也没有,而申请书在后,审批日期在前,土地红线图没有,土地权属的来源根本没有外山村委或里凡自然村的盖章。


     


    这起案子在拖了十八个月后,2007年4月23日,王秀英终于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该判决虽然取消了福安市政府下发的土地使用证,但却认为福安市政府向闽东丛贸船舶实业有限公司颁发165635.79平方米土地证中的167.58亩是国有性质,不属里凡村所有。


     


    王秀英对上述判决不服,2007年5月8日,她向福建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在上诉状递交后的第三天午4点左右,王秀英走在回家的路上时,一个大概二十四、五的男青年,骑着一辆黑色女式摩托车向她撞来,最终将她撞到田里,头被撞到葡萄架上,当时就撞出了一个大瘤。


     


    这件事发生后,王秀英感到她的维权已触动了方方面面的既得利益,她也感受到了她的       危险处境。2007年6月2日,万般无奈之下的王秀英写好并将遗书发出,希望能引起外界的关注。


    民生观察将密切关注王秀英的安危。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6-13


     


    附:一份公开的遗言


    由于我村土地被非法侵占,政府非法为侵占企业颁发土地使用证一案(详情请见<http://www.mjjdw.com/bbs/read.php?tid=1732). ú   ê4  23> 在今年4月23日法院经过了18个月的审理,作出了判决,撤销了政府的颁证行为.但对部分事实认定错误,于是,我在今年5月8日代表村委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状<http://www.mjjdw.com/bbs/read.php?tid=2622&page=e#a>)在上诉状递交后的第三天,我回到土地争议的村庄,当时下午4点左右,从里凡走路去英歧的路中心点时,一个大概二十四、五的男青年,骑着一辆黑色女式摩托车(没有挂牌),横在离英歧村不远的公路上,眼睛盯着我看,当时我想这可能是色狼或者神经病的人,也就没在意,.这时,这个男青年见路上没有车辆过来,就开着摩托向我冲来,车到我身边时刚好一部小车过来,这个人只好狠狠地盯着我后,把车掉头开走,当小车离去时,他又掉头开着摩托车向我冲来,我见这个人的眼神与行动,就警惕了起来,我想这个人可能是想开车撞我,于是我赶紧避到公路的田沿旁边,他的车要是撞到我也会掉到田里,这时他的车冲过来,但他没有勇气向田里冲,于是,就在我的脚下停下后把我推到田里,因为田里是种葡萄的,有很多石头架,我的头就撞到葡萄架上,还好,只是撞出个大瘤。之后,我向当地(下白石)派出所报了警。


    这件事暂时先到这里,至于派出所是否有进行调查我不清楚,但福安政府自从法院的判决书下来后每天在电视里特别强调这家企业是如何的重点,省相关部门也多方来调查,并多方强调给予政策扶持等等,政府费劲心思出面维护违法行为继续,这不能不让人深思。法院经过18个月的考虑终于下了判决,撤销了政府的行政行为,由此可见,法院也费劲了心思.判决书下来后就有人莫名其妙地开车撞我,我不知道我被车撞与这个案件是否有直接关系,当然,这几天我也努力的在记忆的仓库里寻找过,就是找不到我有什么仇人.政府的违法颁证与企业的违法占地经过了法院的判决,那些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官员不能不心虚,对于官场的作秀不难理解,在事实面前不去面对、处理,反而极力作秀,这种秀却证实了一个问题–官商勾结,他们是否勾结通过这种低劣的“秀”中已经告诉人们:“此地无银三百两”了。面对如今国家三令五申禁止违法占地,保护农地的今天,政府与企业竟然可以非法侵占五百多亩的农地,背后无疑有一双极大的手在掩护。也就是说背后这双手在与国家宪法明显相抗,而我的极力维权却阻止了他们的财路,甚至是仕途,因此,那些利益受损者把矛头对我想应该是他们的惯性。


    由于这些因素,我经过考虑,在网上发下这份公开的遗书,首先我声明的是:即使我被害了,就足以证明我与和我一样的维权人士永远是胜利的,因为不管违法的政府与企业有多大的本事,他们连我都奈何不了想害我,那么,我的被害就证明我是赢家。另外,我要交代的是,如果我被害,我会交代家人在互联网上发布消息,请一些有能力,有正义的,专与腐败抗争的维权人士来帮我继续把案件搞下去,给农民一个交代,为维护国家的法律尽一份我们的义务,为维权人士的不败继续延续。当然。农民是纯朴的,也是善良的,更是知恩图报的,他们会感谢给他们讨说法的好人。


                                           写遗书人:王秀英


                                           2007年6月2日


     


     

  • [图文]武汉市民师代表今日被强制外出“旅游”


     


    今天上午8:08分,我接到武汉市民办教师代表赵老师的手机短信,“小刘,我现在明白政府为什么上我的门,因为湖北省现在正在开第九次党代会。现在我已被他们软禁起来了。”


     


    赵老师所说的“政府上门”这个事,昨天她已在电话中告诉我了,是指前两天她所在镇的镇委书记等人主动到她家中,说黄陂区政府将在十天之内兑现黄陂退养民师月增加一百元的承诺,并叫赵老师不要再闹了。赵老师当时告诉我:“我前几天给黄陂区政府打过电话,说再不兑现那一百元的承诺,我们就带着黄陂的民师每人拿一瓶农药,到武汉市政府上访去”。


     


    赵老师当时的判断是,黄陂政府这次同意给民师增资,可能是她那个电话起了作用。而现在看来,那个十天内增资的承诺恰恰将党代会的六天会期包括在内。镇委书记上赵老师的门,是软禁她的前奏。


     


    我当时很担心赵老师的安危,便问她:“他们不让你出门吗?”


     


    9:13分,赵老师回短信道:“他们把我带到一个地方旅游六天!现在正在旅途中。”


     


    赵老师其实不是民办教师,她丈夫陈老师是民师。多年来,赵老师一直在代表她丈夫奔走呼喊。上个月,我们调查武汉民师的情况时,在武汉见到了赵老师,感觉到她是一个勇敢、正直、具有男子汉气慨的人。赵老师现在是武汉市黄陂区、新州区、江夏区、汉南区四个区的民师总代表,四个区民师都签名支持她。赵老师还从不避讳地说,民师问题要解决,各地必须要联合起来,她愿意做湖北省民师维权的代表。事实上,武汉市民师前不久还联合荆门、钟祥等地民师一起到湖北省上访过。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6-11

  • [组图]青岛市四方区再次逮捕被拆迁户


        
        民生观察2007-4-30曾报道了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河西村被拆迁户袁德良夫妇因抗拒强制拆迁被抓的消息(详情请见: /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95)。
        
        
        
        
        今天,我们又得到消息,袁德良的妻子藏美荣已于2007年5月29日被青岛市公安局四方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青岛市第三看守所。藏美荣被逮捕,据说是因为拆迁当天,她爬上自己的房顶,扔瓦片下来,打伤了城管人员。
        
        而袁德良本人则于2007年5月28日被取保候审,理由是“袁德良不具备产生社会危害性”。在我们对袁德良及其大女儿采访时,他(她)们告诉我,当局这次致所以将袁德良放出来,是因为袁德良的两个女儿无人照顾。
        
        袁德良虽然被取保候审了,但他为此付出了一万元的代价,这笔钱被用来向四方区公安分局交纳取保候审保证金。
        
        刘飞跃:青岛市四方区再次逮捕被拆迁户


        
        刘飞跃:青岛市四方区再次逮捕被拆迁户


        
        
        在袁德良夫妇被抓之前,同为河西村的袁新玉夫妇因自焚抗拒强拆也被抓,并被判刑一年六个月和一年,民生观察对此也作过报道(详情请见: /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446)。据我们向袁新玉夫妇的代理律师腾彪先生了解,袁新玉夫妇的案子已于上周一上诉到了青岛市中级法院,但腾彪先生及袁新玉的家人对上诉的前景非常不乐观。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6、11

  • 周莉等多位北京维权人士今天被抓

     


    今天下午5点左右,在北京治病的维权人士孙小弟突然给我打来电话,说周莉、华惠林被抓了,直到现在还没放出来。


     


    我随即打通了周莉的手机,她告诉我,她是今天上午九点左右被抓的,她现在还在体育馆路派出所。周莉说,抓了一天了,一直没人理她。我问为什么抓她,周莉说:“当时那些人就是说找我了解情况”。


     


    接着,我们打通了华惠林的电话,华惠林是北京著名基督徒、拆迁维权人士华惠齐的哥哥。据华惠林讲,他刚刚被释放回家。他说,他也是早上和周莉同时被抓的,也是关在体育馆路派出所。我问抓他的原因,他说:“周莉一直坚持义务在为北京的拆迁户举办拆迁法律咨询会,因为十月一日物权法马上要实施了,周莉今天就印了一些物权法文件。结果当地的开发商知道了,他们叫来了派出所的人,并当着警察的面将我们扭送到体育馆路派出所”。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6、9

  • 《成都晚报》六四广告事件最新消息

     


    民生观察志愿者邓永亮刚从成都发来消息,披露了《成都晚报》六四广告最新的情况。


     


    据了解,《成都晚报》分类广告代理公司名为钟声广告公司,《成都晚报》六四广告事件发生后,该公司总经理郑成刚被勒令写检讨。同时,由该公司代理的《成都晚报》本星期六、星期天的分类广告已被取消,下周一、周二的分类广告是否刊出未知。


     


    据介绍,当天刊登六四广告的那个人是直接到广告公司总台去刊登的,接待他(她)的是钟声广告公司的梁丽、杨姐、小万,此三人都是二十岁左右,前两人是初审编辑,小万是接待人员。


     


    由于此三人太年轻,不知“六四”是什么,当他(她)们询问时,被告之是一次矿难。于是此三人将此理解为是一个名叫“向坚强”的矿主向遇难的六十四位矿工的母亲表达敬意。


     


    另据邓永亮消息,现在《成都晚报》已处理了七个人,而不是外界报道的三个人。这七个人分别是一名副总编辑,二名编辑,和《成都晚报》广告部四名职工,此七人已被开除。同时,六月六日、六月七日,成都市委、成都市宣传部、成都市报业集团相关人员连续几天通宵达旦开会研究处理这个事。


     


    据了解,《成都晚报》的前身之一叫商务早报,因为刊登过西藏独立50年被整顿,与蜀报合成《成都晚报》。


     


    据悉,《成都晚报》六四广告事件已引起北京高层关注。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6、8

  • 怀孕七个半月 被逼引产 妻子爬楼身亡&

    民生观察刚刚从河北保定得到确切消息,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白楼乡南常堡村一孕妇近期因拒绝引产爬楼身亡,妻子死后,其丈夫反而被逮捕,并关押至今。


     


    这个消息其实民生观察早在事件刚发生的一个多月前就得到了消息,当时就立即电话采访了白楼乡的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该人员证实有这个事,不过她说:“死者是由于她的丈夫过失杀人造成的”。由于当地消息封锁厉害,我们当时又打了几十个电话,都没联系到死者的家人。直到今天上午,我们终于联系上死者高学英的父亲高全友。


     


    据高全友向我们介绍,他女儿是2006年8月才同南常堡村的王雁青(音)结的婚,两人都属于再婚。高学英原有一对双胞胎女儿,离婚时虽然判了一个给她,但事实上她一直没得到这个女儿。王雁青现有一个11岁大小的儿子。


     


    高全友说,2007年农历2月16日(公历4月3日),已怀孕七个多月的高学英突然被十多名乡村干部带到白楼乡政府,要求她做引产。高学英当时死活不肯,但还是被强行送到了保定市第五医院。随后,王雁青也赶到了医院,夫妻二人都想保留下这个孩子。高全友说,晚上8占钟左右,王雁青还给他打来电话,说正准备请干部们喝酒,希望不做引产。可晚上十点半左右,王雁青突然来到高全友面前跪下,痛哭流涕地说,他把学英害了。随后,高全友的两个弟弟来到医院,见高学英虽然被抢救,但早已死亡。


     


    2007年4月6日,王雁青突然被抓,随后又被正式逮捕,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现被关押于保定市东金庄(音)看守所。现在,高全友了解到的情况是,政府认为,4月3日,王雁青为了让高学英不做引产,在五医院四楼的病室顺了一条绳子到一楼,让高学英顺绳子爬到楼下,爬到一半时绳子断了,结果高学英摔到楼下的车上。当局还说,高学英的家属当时未及时报案。


     


    高全友说,当局这样做,实际上是把他女儿的死亡的责任全部推给了王雁青,但他并不怪王雁青。高全友告诉我们,最近,他所在的乡的干部给他送来了61500元钱,说是他女儿死亡后给他的“生活困难费”。 高全友说,虽然收了这笔钱,他还要追究白楼乡政府的责任。像他女儿那种情况,根本不属于计划外生育,白楼乡却强行将其女儿抓去做引产,造成了悲剧的发生。高全友还说,如果政府没责任,干吗要给自己钱呢?!


     


    随后,我们又电话采访到了王雁青的其它亲属,并作了长时间的交谈。这些亲属们说,现在最疼心的是王雁青这个11岁的小孩成了孤儿,无人照料。应这些亲属的要求,我们这里不公开他们的身份。


     


    民生观察认为,这是一起极其野蛮的事件,它再次暴露了计划生育政策严重践踏人权的一面。我们认为,这起事件的发生,保定市当局不从自身上找原因,不追究相关干部和部门的责任,却把所有的责任推到王雁青一人身上是极不公正,极不人道的。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6、8

  • 池建伟上诉被驳回,已入监服刑

     


    中国民主党池建伟先生的上诉已被驳回,于5月31日被当局发配到浙江省第二监狱服刑。池建伟上诉被驳回,家人、律师、朋友都不知情,他被投入监狱家里人也不知情,是他向家里写了两封信后他母亲才得悉这一消息的。浙江省第二监狱服刑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临平镇,浙江的民主党人祝正明、毛庆祥、吴仪龙尚在那里服刑(祝正明已假释)。据悉,池建伟85岁的母亲田维学不久将去监狱看望日夜想念的儿子。


     


    池建伟于1999年加入中国民主党,多次在杭州吴山天风和一公园向民众宣传民主、人权常识。去年11月被当局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逮捕,今年2月27日开庭,,著名人权律师李强为他作无罪辩护。3月27日被判处有期徒3年,池建伟提出上诉,但被无理驳回。


     

  • [图文]保定热电厂农民工连续三天堵厂门讨工资


    民生观察刚刚得到的消息,大唐保定热电厂一百五、六十名外来民工连续三天堵住热电厂的大门,讨要拖欠的工资。


     


    得到这个消息后,我们立即电话采访了几名外来民工。据一位叫陈世春的民工头告诉我们,以前大概有四十来个班组在大唐保定热电厂第八期工程干活。去年底,大唐保定热电厂只结清了70%的工程款,剩余的说等工程完工后再结清。


     


    大约十天以前,工程全部完工,并通过了验收,可民工们迟迟未拿到工资。据陈世春介绍,仅他们班组,就被拖欠工资四十多万元,而整个工程四十个班组总共欠农民工1100万工资。刚开始,这些外来民工找到他们所在的河北省建设集团讨要工资,后证实大唐保定热电厂确实未支付给河北省建设集团工程款。许多打工的农民工是湖北等南方的农民,他们现在要赶回家插秧,可由于没领到工资,无路费回家。无奈之下,他们被迫连续三天堵住热电厂的大门,讨要拖欠的工资。


     


    民生观察随后也电话采访到了保定热电厂今天的值长,他告诉我们,具体的情况他不太清楚。当我们问他民工们堵厂门的事时,他说:“大概是两天前就开始了吧”。


     


    至我们发稿时为止,农民工代表正在和热电厂的相关人员谈判。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6、7

  • [图文]郭飞熊案即将开庭 邓永亮申请旁听


    据了解,著名维权人士郭飞熊(真名杨茂东)案即将开庭,开庭时间就在本月的15号,审理法庭是广州市天河区法院。


     


    得到上述消息后,国内异议人士,也是民生观察的志愿者邓永亮先生,为了声援郭飞熊先生,今天上午专门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广州市天河区法院院长陈陆根先生寄了一封申请书,申请此案的旁听证。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6、7


     


    附邓永亮的旁听申请书:


    旁  听 申  请 书


    尊敬的广州市天河区法院院长陈陆根先生:


    我叫邓永亮,四川遂宁人,身份证号码是510902197603124672。得知贵院将在6月15日公开开庭审理杨茂东“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现特向你申请此案的旁听证。希批准!


                     


     


                             邓永亮


                    2007年6月7日于西安


                  


     


    通讯地址:西安市西后地南21好楼1单元6层3号(邮编710068)


    手机号码:13378101372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