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底层民众

  • 林洪楠律师会见福建屏南维权人士陆惠平

    【民生观察2018年4月13日消息】本网获悉,震惊网络的福建屏南陆惠平及父母因土地维权一家三口被当局抓捕事件,目前福建律师林洪楠已接受陆惠平从宁德看守所寄来的委托书,介入该案。而陆惠平的妹妹陆晶晶因在网上为父母及姐姐呼吁,而被屏南当局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和“结伙作案”抓捕,拘留数天后被“取保”。

    据悉,福建屏南土地维权人士陆惠平应生产队负责人包景平通知,今年2月8日到屏南县古峰镇长汾社区复印承包地确权材料时,遭长汾社区副主任陆泽洋突然蹿出恶语相向并暴力殴打。其报警后被派出所带走又遭至屏南公安局副局长黄志约当众恐吓、侮辱并掐脖子殴打,随后又将陆惠平行政拘留。2月19日,陆惠平拘留期满,陆母黄志球到拘留所接陆惠平回家时,母女二人又双双当场被抓捕;同日陆父陆宗并在家被抓捕。一家三口又被屏南当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

    而后,3月29日,陆惠平妹妹陆晶为父母、姐姐在网上发微博喊冤呼吁,又被屏南当局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传唤,3月30日,屏南当局又以:正在办理的陆惠平等人“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案”为由,构陷陆晶晶“结伙作案”将其拘留在宁德看守所并延长羁押,延长羁押期限2018年3月30日至4月28日。

    陆晶晶4月4日被屏南当局“取保候审”,现在家被噤声。从陆晶晶3月29日被传唤通知书上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到3月30日屏南当局的“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上,陆晶晶的罪名也随之被变更为“陆惠平等人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案”的“结伙作案”罪。至此,因发了一条为亲人呼吁的微博,陆晶晶获得了屏南当局给予的两个罪名。因土地维权,福建屏南陆惠平及父母和妹妹一家四口被抓捕治罪,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

    日前本网获悉,林洪楠律师已收到屏南维权人士陆惠平从宁德看守所寄来的委托书,林律师于4月9日前往宁德市看守所会见了“三易罪名”的陆惠平(扰乱单位秩序、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会见过程中林洪楠律师了解到,陆惠平被指控“破坏生产经营罪”,系因涉及2015年屏南西环路开发过程中发生修涵洞破坏民渠,造成断水,严重影响农田生产的事件,造成陆惠平家及周围村民水田深受其害。目前当局指控陆惠平家明确提出要水渠,不同意用水管代替,造成工程承包单位停工损失,逐对陆家三口实施批捕。

    据知情人士称,“陆惠平一家三口被拘案”事实是2015年水渠遭破坏后,陆家多次报警,工程承包单位和陆家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由镇县政府领导出面解决,工程承包单位也完全认同。陆惠平的代理律师林洪楠称:这次屏南当局生怕当被告(当局对陆家三口刑拘涉嫌任意羁押),所以将错就错,雇佣鉴定部门作出所谓停工损失,涉案金额高达28950元,并对陆家属说:交了钱就没事了。林律表示,我对屏南当局滥用公权力构陷维权人士的做法,深感气愤。敬请各界关注此案。



  • 拆迁户陈刚被围困125天 精神几近崩溃

    【民生观察2018年4月13日消息】本网获悉,广西北海市银滩镇白虎头村村民抗强拆夫妇陈时佳、李冰凤,自去年(2017年)12月7日被广西当局抓捕后,时至今日已四个多月。昨日(4月12日)陈时佳夫妇的亲友发消息称,被围困在孤岛上125天的陈刚精神已近崩溃,想要妥协了。

    据悉,广西北海市银滩镇白虎头村村民抗强拆夫妇陈时佳、李冰凤,因抗强拆,拒不在北海银海区政府强行安排银海区法院进行所谓的“执行裁定”上签字,于2007年12月7日在自家门口被不明身份的人抓走,次日下午陈刚收到了父母被北海市公安局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拘留的通知书。

    2月23日,陈刚收到了来自北海市第一看守所的电话通知,称其父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于2018年2月27日上午9时,在北海市银海区法院公开审理。然而27日家属与律师却又收到了法院“取消开庭”的通知。

    时至今日,被关押了125天的陈时佳、李冰凤夫妇的消息便没了下文,既不开庭审理,又不放人。值得一提的是,陈时佳、李冰凤的独子陈刚,自从父母被抓捕后便坚守在孤岛,同时也是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用高高的围墙围围困在孤岛,十余名不明身份的人全天候监视,外人不得进入,并被断电断网,每天靠姑姑为其送饭维持生存,在125天的时间里从未走出家门一步。监视者分4班倒。上午8点至12点;12点至下午6点;下午6点至深夜12点;深夜12点至上午8点,除此之外,陈家附近电杆上的监控摄像头正对着围墙的缺口,监视着这幢孤楼里陈刚的一举一动。

    从陈时佳、李冰凤被北海当局抓捕后,陈家这扇大门就没打开过。孤岛内只有陈时佳的儿子陈刚一人,以及两条凶猛的看家狗。在随后的124天里,这两条狗一直忠实地陪伴着陈刚。
    据知情人士称,陈刚的食物均由其姑姑送来,她是唯一一个被监视者允许进入围墙内的人。起初是送熟食,后来就送粮食和蔬菜,陈刚自己加工。为防止监视者跟随姑姑冲进来,陈刚拒绝打开大门,而是用绳子把食物吊上去。124天来,7个煤气罐被陈刚做饭用掉了2个,他说“我的父母不知道还要被关多久,守卫这栋楼就全靠这些煤气罐了。”

    为了节约煤气,寒冬腊月陈刚也坚持洗用冷水洗澡。新年到来之际,陈刚也是独自一人默默吃了年饭,这是30年来他第一次孤独一人吃年饭,吃着吃着他就哭起来。哭完后,他回到窗口,继续监视楼下的动静。监视他的人并没有因为过年而撤走。没人知道他在孤岛里是怎样挺过来的。陈刚说,他很孤独,但要保卫家园,没办法,只有咬牙坚持。

    唯一的消遣就是用手机上网。最初,电被那伙人断掉,没有电,陈刚的生活不仅陷入黑暗,连手机也没法用。姑姑后来把一个太阳能充电宝用防水布裹上,藏在食物里夹带进来,陈刚才重新建立了跟外界的联系。

    陈刚的朋友们不敢来看望他,即使来了也进不去,监视者控制着出入口。监视者还用他们能想到的办法折磨陈刚。一天深夜,陈刚正在睡觉,突然被震天动地的爆炸声惊醒,原来,是监视者在放炮仗,“他们要让我不得安宁。”还有几次,也是深夜,监视者向孤楼的玻璃窗户投掷砖块,玻璃哗啦啦碎裂,陈刚立即报警。派出所来了人,也只是问问情况,叫监视者不要再扔砖头了。

    在长达125天的困守中,陈刚家周围的房屋一幢幢被轰鸣的挖掘机、推土机推倒,世代生息于此的3000原住民从此各奔生路,美丽的白虎头正在成为一个悲伤的传说。陈刚始终不明白“这是我们祖祖辈辈居住于此的家,怎么突然就要被赶走了呢?”

    长久的孤独、寂寞、无助和痛苦压垮了曾声称要与自家租屋共存亡陈刚。更重要的原因是他担心上了年纪的父母能否承受漫无来日的牢狱之苦。“只要他们放了我的爸爸妈妈,我就低头,他们想拆就拆吧。”陈刚说,他已给一位政府官员打了电话“只要还我父母,你们想干啥就干啥!”目前他在等待对方的回复。陈刚采访电话:+8613877968585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陈时佳、李冰凤,以及陈刚捍卫家园抗强拆的消息。



  • 吉林郭庆军疑因救助良心犯被跨省刑拘

    【民生观察2018年4月12日消息】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公民郭庆军,今天被江西赣州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跨省刑事拘留,现羁押地址不详。

    据郭庆军妻子张宇英讲述,2018年4月11日晚8点左右,她丈夫郭庆军被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国保大队队长孙润先,带领多名警察将他从工作单位带走。当晚8点20分左右,二道区东站派出所警察付兴博、闫占伟等三人来到她家,将她丈夫的电脑抄走,扣押过程中出示的法律手续不全。当晚,她来到东站派出所,在她的一再请求下,东站派出所所长贺东请示后才叫人给她开具了扣押凭证。

    张宇英说,今天(4月12日)上午9点22分,她找到长春市二道区的国保大队队长孙润先,向他询问郭庆军的情况,孙回答说:“郭庆军昨天被传唤到二道区分局,今天将被送往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在江西赣州市公安局是主办单位,我们只是协助办案。具体程序是江西赣州市给吉林省公安厅送达拘留通知书,吉林省公安厅再指示我们办案,今天我们就要将郭庆军移交给赣州市公安局审理。”张宇英又问:“郭庆军到底做了什么事情?他跟谁联系了?他在单位加班加点上班怎么就寻衅滋事了呢?”孙回答说:“这个情况我也不知道,那你要去问江西赣州那边的办案单位。”

    张宇英表示,过后她还从国保口中得知,郭庆军是被带上手铐从单位门口带走的,目前情况还不明朗,她不想作过多的讲述。据武汉公民李勇透露,郭庆军今天被刑拘,是被江西赣州市警方跨省刑拘的,与此同时郭庆军的一位网友(保罗粉丝)目前也已失联。

    另据《全国旅游》群网友蔡先生反映,《全国旅游》群是一个救助维权人士家属的网络慈善群体,郭庆军是《全国旅游群》中众多管理员之一,他统计善款数目和按捐款人的意愿及以民主讨论形式决定分配善款,例如:哪位维权人士被抓判了多少年?哪些人士需要筹集善款,每个月要给维权人士家属多少善款等等事宜。

    郭庆军是个性格随和行事低调的人,生活工作中都是个老好人,心地特别善良,乐于助人,作为一个父亲,他看到那些所谓维权家属因为没有收入来源,生活困顿窘迫,有些刚出生不久的婴儿连奶粉钱都凑不足,他就发动身边认识的人捐款帮助那些孤儿寡母度过难关,这些善举是人之常情,毕竟那些维权人士的孩子家人是无辜的,生命和生存大于一切,他的举动也仅仅是尽了一个普通公民该做的事情而已,在亲朋好友同事眼中,他就是一个普通不过的善良的好人。郭庆军被拘后,他的妻子孩子家人也都非常焦虑担忧,希望有关当局尽快释放他的丈夫回家。目前《全国旅游群》被当局要求解散。

    据悉,郭庆军是一名外企职员,家住吉林省长春市。多年来,郭庆军热心于公益事业,偶尔帮助一些维权人家属募集生活费,他平时为人低调,在维权朋友圈中只是个无名小卒,以默默无闻的方式兢兢业业的为有困难的家属做点善事,他认为自己平凡又普通,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出于一个普通公民的善心,遇到那些事也许每个人都会做。



  • 重庆蔡邦英投诉“两会”被绑架关押遭推诿

    【民生观察2018年4月9日消息】本网获悉,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大水井村农民蔡邦英,因今年两会期间进京上访被截访人员抓回重庆关黑监狱,期间她被推下楼梯造成双脚粉碎性骨折,导致其生活无法自理。近日,蔡邦英来到重庆警方报案及到辖区政府投诉,但各部门之间都互相推诿,不予处理。

    据蔡邦英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她是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大水井村村民,她家的房屋在2006年间被当地政府偷拆(拆迁办趁她不在家时偷偷拆毁的),事后她与当地政府经多次协商达成了赔偿协议,但是之后政府就毁约常年推脱不予赔付,为此她开始进京上访,然而上访过程中她又多次被截访人员殴打、绑架、关黑监狱。

    2017年7月6日,蔡邦英接到辖区信访办的通知,说是问题已经给她解决了,让她7月7日去信访办公室去办理。7月7日,蔡邦英来到了辖区信访办,一进门工作人员就叫她先写一份“息访承诺书”,承诺从此停止一切上访活动。蔡邦英询问该工作人员说:“我的房子安排好了吗?在什么地方?多大面积?只有房子安排合理了我才会写息访承诺书。”后来,一位姓董的工作人员就拿来一份图纸给蔡邦英看,蔡邦英大概看了一下,发现赔偿房屋只有60多平米,且装修等其他补偿费都没有,对此蔡邦英表示不能接受。最后,一位王姓科对蔡邦英说:“现在已临近午饭时间,如果你不满意就下午再来谈。”。为了节约时间,蔡邦英没有返家,而是留在了信访局附近吃午饭。吃饭之际,突然跑来4名不明身份人员,他们手持木棒一拥而上,把蔡邦英打的头破血流,事后蔡邦英报警处理,但派出所民警明显有包庇迹象,一直都没有给蔡邦英立案通知书,至今也不破案(事发地有监控录像)。

    2017年10月15日,蔡邦英因进京上访在北京四路“通川菜馆”吃晚饭,吃饭期间突然来了两名不明身份人员质问她“你是不是重庆人?你到来北京干啥?”,蔡邦英说:“我来北京访友和看病的,请问你们什么人?”,两人说:“我们是重庆驻京办的工作人员”随后两人掏出证件给蔡邦英看,证件显示他们是重庆市驻京办工作人员,一位叫张磊,另一位姓代。不久,那位姓代的工作人员就对蔡邦英说:”北京不欢迎你来玩!”蔡邦英就质问他说:“凭什么?你有什么权力代表北京不欢迎我来玩?”对方不予回答,随即打电话叫来了四五个身强力壮的男性,他们生拉硬拽的把蔡邦英拖出了饭店扔上了一辆汽车,之后又被带去了重庆进驻京办,关押在里面的黑监狱里近24小时,在此过程中他们对蔡邦英又打又骂。

    2018年两会前的2月24号,蔡邦英准备再次进京上访,但却在在重庆火车南站被派出所、道综治办工作人员绑架到派出所审讯。2月25号上午10时许,街道主任陈晓辉安排了两辆小车共10人,把蔡邦英生绑架到了重庆市长寿湖的一个小岛上,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非法限制蔡邦英的人身自由,并收缴了她的手机且当面砸毁。2月27号,蔡邦英因要求回家被稳控人员推搡,推搡的过程中,蔡邦英被从二楼推落到了一楼摔伤,两小时后,蔡邦英被送到了重庆市长寿区医院诊治,体检的结果显示:蔡邦英双脚粉碎性骨折。

    近日,蔡邦英来到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报案,但公安却找借口推脱。之后,蔡邦英又来到区政府及信访局反映问题,但也遭到了相互推诿。

    蔡邦英电话:15683254618



  • 律师为李延香第三次申请取保候审被拒

    【民生观察2018年4月8日消息】本网获悉,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而获刑两年零六个月的山东平度维权访民李延香,因绝食抗议山东平度当局办案不公对其迫害,现已瘦骨嶙峋、命在旦夕。律师为李延香第三次申请取保候审再次被拒。

    据悉,2月9日,被山东平度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零六个月的李延香,为抗议山东当局办案不公对其无端迫害而绝食至今已将近五个月之久,现已瘦骨嶙峋,命在旦夕。为此,李延香的辩护律师宋玉生及其丈夫李洪财,在李延香审查起诉阶段和一审阶段之后曾先后两次向法院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均被拒绝。3月30日二审开庭当天律师第三次为李延香提起申请取保候审。然而,今天(4月8日)下午律师宋玉生又接到二审主审法官电话:经研究决定,李延香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不批准其取保候审。

    每当提起爱妻李延香,李洪财都会感到撕心裂肺的痛,他每时每刻都在为救不了妻子而焦虑自责。李洪财说,李延香现在就是想吃东西也已无法进食,每次会见都是女警抱着放到椅子上奄奄一息的半躺着,讲话几乎听不到声音,看上去只有几十斤了,真愁人啊!
    为此,在上一周的时间里,李洪财开始不断的寻找中央巡视组、公安部、检查院、最高检、最高法。李洪财说:“我就反映一个问题,就是:给我一个回答,我爱人李延香的生命即将死亡,这个问题,其它的我现在都不谈。”

    缘于这些天为救妻的奔走,李洪财惊动了平度当局。他说“今天下午三点左右,我收平度市公安局一个女警打来的电话,她说你是李红才,我说是啊,你是在哪里呀,我是平度公安局的。我说,你有啥事儿找我啊,女警说,你能不能过来我们和你去谈一下,我说,没时间。
    他说你没时间我和局长商议一下。看看什么时间过去找你可以吗,我说不可以,我现在为了一个目标。拯救我爱妻李延香能活着出来。”

    李洪财说,我们这些苦难人、维权人,在这条路上遭遇的痛苦和折磨无人能比。李延香这个事,首先我这个丈夫真的不称职,让一个媳妇在外面东跑西颠,现在走到这一步,我感觉很愧疚。我现在是刚刚起步,争取李延香能够活着,这就是我目前最大的希望。而奄奄一息的李延香在看守所,还在坚持不懈的一再提起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北京市公安局的答复也一再的回复“你申请的信息本机关未制作,相关信息不存在”。

    附:4月7日李洪财再次为妻子李延香提起的《保外就医申请书》
     
    申请人:李洪财、男、身份证号码:370226196908011531,属地:山东省平度市古岘镇岩山头村237号,电话号码18766278816
    被申请人:李延香(现关押在青岛第二看守所内)
     
    申请事项:请求中央相关领导部门为了李延香的生命能活下来,给予李延香就医治病,李延香因寻衅滋事一案,现羁押在青岛市第二看守所,本人与李延香系夫妻关系。
     
    2018年3月19日我以代理人的身份会见李延香,一副恐怖的景象展现面前,李延香骨瘦如柴,不能自立,无法进食,从抓捕130多斤现被迫害只有60斤了,前胸部大面积剧痛,短期内有死亡危险。《民法通则》第98条: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李延香没有死罪。有获得健康的权利。为了挽救爱人李延香的生命,特紧急申请李延香送医就诊。这也是李延香本人的意愿,她要就医活命。
    根据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李延香符合《刑法》医疗治病的条件。
     
    对我这个家庭来说,李延香是我的唯一,正直,善良。
     
    恳请中央领导有关部门,批准李延香送医院治病就医!!!
     
    谢谢!
    此致

    申请人:李洪财(李延香的丈夫)紧急申请
    2018年4月7日



  • 重庆张家兰被跟踪监控 在拘留期间遭虐待

    【民生观察2018年4月8日消息】本网获悉,重庆市云阳县宝塔乡蔬菜村4组访民张家兰,从今年两会到今天为止她出门仍被不明身份人员跟踪,她的手机也不敢开机,因为她家附近被安装了监听器和高清摄像头,维稳当局二十四小时监视她和家人的一举一动。

    据张家兰的妹妹张家菊向本网观察员讲述,她姐姐张家兰因为1989年的三峡库区移民政策,政府至今没有给她安排住房,致使她一家三代人居无定所。为此,张家兰从重庆到北京逐级上访,现租住在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六村104号,每天出门办事都被不明身份人员跟踪尾随,因为这些维稳人员利用手机监控定位,张家兰出门手机都不敢开机,每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因为多年上访,张家兰常年遭到重庆云阳县政府谭书记雇佣的不明身份人员的非法拘禁、骚扰、跟踪、拘留。每一次只要中央一开两会,重庆地方维稳人员便雇佣黑社会人员对张家兰实施稳控,致使张家兰在重庆没有一个正常安全的生存空间,于是张家兰被迫到北京租房住,在北京上访维权,但是即使这样也遭北京警方的监控跟踪。

    张家菊说,2018年3月5日张家兰在北京市林业局信访窗口正常登记上访,登记完毕出来后,在回家的路上老是有不明身份的人员跟踪尾随,最后她东躲西藏像逃难似的回到了家中。第二天(3月6日)在重庆驻京办维稳人员张雷的带领下,来了6、7个警察闯入张家兰租住地,强行把张家兰带走,之后被带到了重庆驻京办,由云阳县县政府维稳办出钱,包了一个长安车连夜将张家兰从北京押回重庆。

    回到重庆后,张家兰直接被维稳人员刘玉国、黄连军非法拘禁在云阳县政府维稳办公室内。期间,张家兰多次央求给家里人打个电话,均遭到言辞拒绝。3月7日下午,维稳人员又强行将张家兰关进云阳县公安局,并像审犯人一样被关坐上老虎凳长达24小时之久。3月8日晚上七点多钟,她又被强制性关到云阳县拘留所行政拘留了十天,罪名是涉嫌“寻衅滋事”,一同被拘留的还有云阳县高阳镇访民渝起梅、绍连之。之后云阳县公安局只口头通知家属张家兰被拘留了,连拘留通知书都不给家属。

    张家菊称,姐姐张家兰被关进拘留所后,被拘留所人员强行要求把全身衣服都脱光,并被要求穿囚犯的衣服。从出拘留所到现在,由于在拘留所受到惊吓和虐待,导致精神恍惚,有点神志不清了,说话有时语无伦次,经常是刚说的话或做过的事就忘记了。这都是这些维稳人员迫害造成的,他们负有不可推卸的重任。

    3月18日早上她去拘留所门口接姐姐回家,一路上不停接到云阳县公安局的电话骚扰,姐妹俩回到家里还不到十分钟,就有自称是警察的人员敲门,门开后一下涌进十几人,警察警告姐妹俩,现在北京还在开两会,你们绝对不能进京上访。警察走后,就有十几人不分日夜的轮流守在她们家门口,不让她们自由出入,时至今日维稳人员仍一再阻止张家兰出门上访,当局还在她的暂住地安装了监听器和高清摄像头,维稳当局二十四小时监视她和家人的一举一动。

    张家兰电话:13051999762;张家菊电话:15123579882

  • 清明节众友祭拜李旺阳国保如临大敌

    【民生观察2018年4月6日消息】本网获悉,邵阳多位朋友前去安葬著名异见人士李旺阳的大山岭墓园进行祭拜,遭到警方如临大敌般“迎接”,向众人提出不准拍照和诵念祭文的要求,最后众人在国保的监视下完成对李旺阳的清明祭拜。

    据悉,今日上午,邵阳李赞民、尹正安、陈玉华、杨盛、胡建中等多位异见人士相约前去邵阳的大山岭墓园祭拜亡友李旺阳。据称进入墓园的必经之路一早已经布控大量警力,包括邵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和三个区国保大队的国保便衣人员和特警特勤人员。

    据有去现场的陈玉华(Tel:+86-13907390055)讲述,国保在拦下众人后表示,他们都是本地人,并不会阻拦他们到墓园祭拜,但要求他们不准拍照以及诵念祭文,国保特别强调(他们)不能帮外地人做向导来墓园祭拜,否则后果自负。

    由于李旺阳生前好友李赞民身体虚弱,因此无法继续走上墓园,只能止步于墓园大门,其余四位人士在二三十个国保人员的监视下默默祭拜完李旺阳后下山离开。据陈玉华透露,众人事后听墓园管理人员讲,国保人员在墓园已经布控好几天,警方计划针对清明祭拜李旺阳的戒备是十天,时间由4月1日至4月10日。

    陈玉华表示,警方对于清明祭拜李旺阳可以出动如此多的警力,觉得很好笑,提出的要求更是令人匪夷所思,天量维稳经费原来是这样消耗掉的。

    相关报道:衡阳七友拜祭李旺阳被阻带派出所删照片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423/15772.html



  • 吉林郭宏英被批捕 父亲郭荫起遭训诫

    【民生观察2018年4月5日消息】本网获悉,2018年4月4日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维权人士郭宏英,被吉林省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区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执行逮捕。

    今天,郭宏英的父亲郭荫起(81岁老人)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昨天(4月4日)下午4点多钟的时候,他准备前往北京上访,刚出门就被4个便衣警察拦住,其中有位警察他认识,是铁东区平东派出所所长岳阳(音)。这几个警察在得知他将要去北京上访,不由分说就把他强拉硬拽带到平东派出所,到达派出所以后,他被警察强制押到审讯铁椅上审讯,审讯期间警察不给他喝水不给吃饭,而后一直关押到当晚12点多钟才被允许回家。

    郭荫起老人又说,在审讯过程中,警察对他进行了训诫。其中一名警察语带威胁的对他说:“你不能出门,更不能去北京上访,你如果要出门的话,必须得到公安、派出所的同意,或者你要去北京,我们可以陪着你一起去,你一个人去是绝对不行的。现在我是对你进行训诫,你如果不听招呼自己跑到北京上访,之后再被我们抓回来的话,那么可就不是训诫这么简单了,后果会是很严重的!”郭荫起对警察说:“你们干脆连我也抓起来关监狱算了,以免你们每天安排人员来监控我!”

    此外,审讯期间的晚上7时许,一名警察还递交给他一份逮捕通知书,告知他其女儿郭宏英已经被批准逮捕了。翻开通知书郭荫起看到上面写着:郭宏英因涉嫌妨害公务罪,经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8年4月4日被执行逮捕,现关押在四平市看守所。

    郭荫起老人介绍说,今年1月24日,他女儿郭宏英到省城长春给吉林省“两会”代表递送伸冤材料,不料遭到吉林当地维稳人员绑架,而后在两会期间的3月9日,郭宏英又因为去吉林监狱探监哥哥郭宏伟,被吉林省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分局抓捕,随后被指控“殴打他人”并处以行政拘留15天。行拘期满后,郭宏英没有获得释放,至3月24日又被吉林省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区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昨天(4月4日),郭宏英又被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批准执行逮捕。

    老人哽咽的述说,现在他们家生活极度困难,爷孙俩仅靠捡拾破烂为生,虽然如此但他仍想为儿子、女儿、老伴奔走维权,希望能有维权律师介入帮帮他们一家老小!

    据悉,郭荫起的儿子郭洪伟原为吉林省抚松县松江河发电厂职工,2004年在一起经济纠纷案中因警察违法插手而败诉并且被判刑,出狱后郭洪伟承包了一家诊所经营,但随后又被抢占,自此郭洪伟开始上访维权多年。然而,多年的上访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因其上访多次被维稳人员暴力殴打,且导致身体残障。其后,母亲肖蕴苓为了照顾郭洪伟就开始陪同儿子上访维权。2015年4月,坐着轮椅的郭宏伟和当时78岁的肖蕴苓被以"寻衅滋事"和"敲诈政府"为由逮捕,翌年,母子二人分别被判处13年及6年有期徒刑。2017年元月,女儿郭宏英得知哥哥郭洪伟在狱中遭殴打病重,母亲也因年老体衰出现病痛,开始向当局提出保外申请,要求将两人保外就医和监外执行,但却收到吉林市四平市铁东区司法局“不予接受”的回函,时至今日当地官员都不允许母子保外就医。为此,郭宏英开始为母兄奔走呼吁,可当地维稳部门为达到不让郭宏英为母兄奔走呼吁的目的。

    下图为郭宏英



  • 黑龙江访民马玉秋被拘家中 夜半遭砸门

    【民生观察2018年4月5日消息】本网获悉,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铁东南街新区南访民马玉秋,自2018年两会至今仍遭维稳部门非法拘禁在家中,不让其自由出行,夜半三更还遭不明身份人员猛烈砸门袭扰,马玉秋现已因受惊过度而诱发心脏疾病住院治疗。

    据马玉秋讲述,从今年两会期间至今日,她依然受到暂住地广东清远市石角镇维稳人员的非法拘禁,这些人守在她家附近不让她自由出行,然而更让她无法忍受是,夜晚在她熟睡时,还有不明身份人员在门外多次猛烈的砸袭扰门,而且整整持续一个星期,她因为有心脏病(做了两个支架)高血压3级等严重疾病,现已经被惊吓的住院治疗。

    马玉秋介绍,她和丈夫两人都是残疾人,婚后育有一子,后离异,因生活极度困难,便向原住地黑龙江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铁东南街新区南社区申请低保,按照国家政策每个低保户可以领取200多元的低保金,而残疾人还可以申请领取残疾补助金。可当地社区实际给予她家低保金每人每月30元,她们一家三口每月实际领取90元。在得知自家低保金被社区部门克扣以后,她多次找社区部门领导讨要少给的低保金,可社区党委副书记于红不但不给解决,还将她家的低保本没收并撕毁。在被逼无奈之下,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她多次到加格达奇区信访部门上访反映问题,可问题不但没有得到解决,还遭到当地社区领导的打击报复。

    2012年5月18日上午,当地社区主任刘杰突然叫人通知她到社区服务中心,当她来到服务中心以后,刘主任说低保金按照每人每月200多元的标准计算,她们家多领了3980元,现在要求她退还。可马玉秋说她根本没有多领,她实际每人每月只领取30元,根本没有刘主任说的每人每月200多元。刘主任说叫她拿出证据,可马玉秋的低保本被副书记于红给撕毁了,她有口难辩。之后双方在争辩无果的情况下,刘主任说不退钱就不让她回家,马玉秋便拨打电话报警,警察到场以后,不但不主持公道,还强行将她带到派出所滞留十几个小时。第二天,马玉秋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便到加格达奇区信访办投诉社区主任刘杰,可信访办的工作人员于佩清对她不予接待,还动手将她打伤,之后马玉秋报警,警察来了就是问了问情况,走一下过场,根本不处理打人者。

    马玉秋说,因为一家人低保金被政府有关人员克扣她本人还被殴打,当地社区到现在都没有给她一个说法。之后不久,她家被当地社区通知要进行房屋征收,可拆迁方给出的补偿太低,安置也不合理,遂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于2012年10月13日凌晨六点多,在加格达奇区区长的带领下,来了大约一百多人,这些人没有出示任何拆迁手续,先将她的房屋断水断电,然后指挥挖掘机对她的房屋进行了强拆。当时她和12岁的儿子还在睡梦中,这些拆迁人员竟然破门而入,将她们母子强行绑架带离房屋,任凭她们哭泣撕喊都无济于事,家中财物全被埋予废墟中。当时她12岁的儿子因拿手机拍摄强拆过程,却被警察抢走并遭到殴打,这伙人连一个12岁的孩子都不放过,打完以后还将她儿子塞入警车准备带走,情急之下她去救儿子,也被警察殴打,这时有个过路的老人说了一句:“孩子这么小你们警察也打?”这些丧心病狂的警察,连过路老人也一起殴打。打完之后,这些警察还扬言说:“你要不服气就去找共产党,是共产党让干的。”

    马玉秋继续说道,自从她家被强拆以后,她从哈尔滨到北京逐级上访反映问题,可没有一个部门给她解决问题。不但如此,她还遭到黑龙江当地维稳部门的暴力截访。2015年6月28号她因为到北京上访,被黑龙江当地维稳部门在北京抓住,后被带往驻京办,驻京办雇佣黑保安将她押入警车,上车后她双手双脚被捆绑嘴巴被堵住,在被押回黑龙江途中长达23个小时期间,这些截访人员不许她吃喝拉撒,稍有反抗便遭到殴打,由于遭到虐待,回到黑龙江当地后导致她病危住院,经医生诊断为,双上肢和双下肢组织挫伤和脑震荡、腰间盘突出症、高血压3级、冠心病等一系列症状。可就在医院治疗期间,当地维稳人员还不放过她,并再次威胁警告她不允许上访,出院后她长期遭到当地维稳人员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

    2016年3月5日马玉秋瞅准机会逃出黑龙江,来到北京上访,在一次次的失望和走头无路之下,遂在北京王府井街道喝农药自杀,后被好心路人报警,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可仅仅过了一天,在她还在大口大口吐着鲜血的情况下,就被北京王府井派出所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并被送往北京东城区看守所关押长达七个多月。而她的身份证亦被北京王府井派出所一乔姓警察扣押至今未归还。

    2016年10月4日她从监狱出来后,被姐姐把她接到广东省清远市石角镇清远万科城悦山街生活,可尽管这样,她逃离狼穴又入虎口,一到开会或是敏感日她又遭到广东当地部门的非法维稳。2017年5月22日,当时正值北京召开“一带一路”会议,她就在姐姐家呆着,什么也没干,就被莫名行政拘留十天,罪名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今年两会至今,她又被广东当地部门非法拘禁在家中,不让她自由出行,晚上还被不明身份人员砸门威胁。

    马玉秋电话:13845758085



  • 徐崇阳因公开被酷刑经历被恐吓骚扰

    【民生观察2018年4月4日消息】维权人士徐崇阳居住于北京市丰台区梅源里9栋23号六楼。2018年4月4日上午十点多钟,来了五六位警察,有两位是着装警察其他为便衣警察,其中一位是佩戴了执法记录仪器,五六个人围堵并用拳头砸打徐崇阳的家门,砸门的动作大约持续有十多分钟。半个小时后,五六个人散开,有两个便衣人走进隔壁邻居家,此户主是航天系统一所退体保卫科人员。徐崇阳称此五六人应是北京市公安局和丰台区公安局的警察组成,便衣的应当是国保警察。

    徐崇阳称,他现在居住的地方是一个机关大院,共四个角落,同时此大院有三个出入大门,即北门,西门,东门。四个角落和三个大门,各有一台车把守,每两个小时一换班。此项维稳工程是从2013年开始至今,只针对徐崇阳一人,耗费资金巨大。

    参与维稳的警察们知道徐崇阳的心脏不好。今年三月初,这波警察曾经砸过一次徐崇阳的门,斥责他和人权机构的工作人员有联系。这次第二次砸门一定是和徐崇阳公开其自述酷刑经历有关系。徐崇阳表示,他的心脏不好,不能承受这种恐吓和骚扰,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文明执法。同时表示他所说的事情都是事实,而中国政府和司法部门不给他解决问题又要封他的嘴,他是不会屈服。

    【附:徐崇阳的刑事申诉状】

    申诉人(原审被告):徐崇阳,男,1958年8月30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汉中路55号,暂住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高地梅源里9栋6层23号,邮编:100076,联系电话:13511088219。

    申诉请求:

    1、请求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徐崇阳诈骗案重新审理;
    2、撤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2)丰刑初字第727号刑事判决书,宣判徐崇阳无罪;
    3、归还徐崇阳无故被抄家的物品,具体包括:1万欧元、1400美金、名人字画多幅、银行卡存折、华侨证、护照、黑色皮包等。

    事实与理由

    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2)丰刑初字第727号刑事判决书完全置我的有力证据于不顾,一字不差的重述并确认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的三起徐崇阳“诈骗”的行为。

    起诉书指控,判决书确认:
    1、2008年7月被告人徐崇阳假冒社科院工作的身份,以在北京打官司需要用钱为名,从被害人袁爱玲的银行账户中骗取人民币20000元。

    2、2009年8月,被告人徐崇阳假冒医学院教师的身份,以在北京打官司需要用钱为名,骗取被害人杜玉莲信任,被害人杜玉莲向其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南站支行的账户内汇款人民币12000元。

    3、2011年1月被告人徐崇阳假冒中国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的身份,以合作建立网站为名,骗取被害人张伟的人民币27000元。

    而这三起行为的真正事实是:
    1、徐崇阳与袁爱玲有长达5、6年相爱同居的事实,徐崇阳给过袁爱玲钱,而袁爱玲却没给过徐崇阳钱;2008年7月8日中国建设银行的户名为袁爱玲的取款凭条上袁爱玲、徐崇阳的先后签字,不能证明袁爱玲将20000元交于徐崇阳了。控方应该进一步去询问银行经办人袁伟20000元交给谁了或者调取当时的监控录像。另控方没有袁爱玲给徐崇阳转账的证据。

    2、(刑侦总队五支队本案办案民警)李南(自己说是国保、公安、驻京办人员和江泽民警卫,曾私下递给过徐崇阳工人日报内参)与杜玉莲在潘家园花12000元买过徐崇阳的字画(前国务院总理李长春的字),2012年11月26日北京市公安局预审总队三大队办案人张克强、李雪相出具的《情况说明》证明了李南可能具有国保身份,也证明了徐崇阳诈骗案是从天而降、先入为主的;杜玉莲分两笔转账给徐崇阳的转账凭证不能证明是借款,是否买过字画,控方可以调取监控录像。

    3、27000元系张伟交给徐崇阳合办法律服务热线的投资款,该款已用于购买照相器材等(这有中国政法大学电信服务中心的情况说明和购置票据),4个月后因徐崇阳被公安抓捕,而中途夭折。

    “假冒……身份,以……为名,骗取某某……钱,”这是判决书的语法结构,在这些语句里,控方没有出示证明徐崇阳假冒社科院工作的身份、医学院教师的身份、徐崇阳假冒中国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的身份的证据,这三个排比句看视“问题严重”,实则内容空洞。而徐崇阳打官司却是事实。这种掺沙子的指控和判决,是荒谬的。

    二、本案办案程序严重违法。

    1、公安办案违反法定程序:

    (1)、本案的特点:先侦查(2011年6月6日徐崇阳被公安抓捕,抓捕理由不是诈骗而是与20多人上访,详见《关于抓捕犯罪嫌疑人徐崇阳时民警受伤的情况说明》),后报案(杜玉莲2011年5月8日被公安找到后报的案、张伟2011年6月14日被公安找到后报的案、袁爱玲2011年9月2日被公安找到后报的案)。

    (2)、判决书载明徐崇阳“于2011年6月6日被羁押,同年7月14日被逮捕,”刑诉法规定特定案件的刑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7天,本案不是特定案件却超过了37天,这是严重违法行为。

    (3)、北京公安局刑侦总队五支队民警李南与杜玉莲曾购买过徐崇阳字画且有栽赃陷害徐崇阳的嫌疑,以及刘国长、李南、王海权被徐崇阳抓伤而可能报复的原因,刘国长、李南、王海权此后本应主动回避本案的侦查却没有回避,他们参与侦查的所有取证应予排除,这些证据有:2011年6月14日李南对张伟的问询笔录以及相应的辨认笔录等,2011年6月21日李南对孔蕾的问询笔录以及相应的辨认笔录等、2011年6月7日李南为记录人民警对荣小红的问询笔录以及相应的辨认笔录等2011年6月15日王海权为记录人民警张维对赵光的问询笔录以及相应的辨认笔录等王海权出具的《到案经过》。

    (4)、一般的刑拘期限为14天,本案是涉嫌普通诈骗案、涉嫌金额小,刑拘期限不应超过14天,公安卷宗也未见延期的批准,所以从2011年6月20至同年7月14日期间的公安局所有的对徐崇阳的问讯笔录等也均属违法,均应排除。这些证据有:2011年6月21日李南对孔蕾的问询笔录以及相应的辨认笔录等、2011年6月15日王海权为记录人民警张维对赵光的问询笔录以及相应的辨认笔录等王海权出具的《到案经过》、2011年9月2日民警朱赤军分别对袁爱玲、戢新华的问询笔录以及相应的辨认笔录等。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3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第37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然而徐崇阳被刑拘期间公安局不允许回见律师或与律师通讯。

    (6)、本案丰台区人民法院只开庭两次,卷宗写成三次。

    (7)、法院无故延期审理。

    2、检察院的重大的违法行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京丰捡刑诉【2012】0297号起诉书》制作时间是2011年3月15日且抬头右上方写着秘密庭审前,这就是怪事了,这表明:早在公安局侦查之前,检察院的起诉书已经写好了。这完全践踏了法律的尊严。

    三、一审法院的枉法裁判。

    1、完全无视本案先抓铺后起诉,这一违反刑诉法规定的办案程序,纵容公、检侵犯人权,为虎作伥,颠倒黑白,使滥用国家权力的人作奸犯科,而无罪的人反而受到不白之冤和牢狱之灾。

    2、一审法院完全无视徐崇阳向法庭诉说自己提审时遭的殴打,徐崇阳要求法庭调取提审遭到酷刑的录音录像证据在法庭出示。公安的情况说明称录像坏了这一理由不能成立。法庭应给予调查,排除控方的相应证据。2011年6月6日抓捕我时抢走了我的1万欧元、1400美金、名人字画多幅、银行卡存折、华侨证、护照、黑色皮包等至今未归还。

    3、本案定罪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章第48条“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49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第53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徐崇阳“实施”的三起“诈骗罪”涉及的三名控告人的询问笔录都只是自诉,并没有任何有力的客观证据,不能采纳。(我说曾经看见某位法官杀过人,难道你们真的会抓铺了他给人偿命?)反而应当追究陷害徐崇阳者的诬告责任。

    纵观判决徐崇阳诈骗罪的三起案件材料,公安机关抓捕拘留徐崇阳之时没有控告人和控告材料、也没有能证明徐崇阳已经违法犯罪的犯罪行为。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依据的所有案卷材料日期均显示是在公安局拘留、批捕以后才制作的,很明显徐崇阳判刑入狱是一起个别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蓄意陷害。这些审判依据的定罪“证据”“材料”荒诞可笑、不具有任何证明力,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徐崇阳没有触犯到任何一条法规,北京市丰台区一审法院判决徐崇阳诈骗罪是毫无法律依据的,很显然《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2)丰刑初字第727号刑事判决书》是一桩冤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恳求有关部门以职权做出监督,尽快重审此案,撤销错误判决,还受害人徐崇阳清白。

    此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监察局
    北京市监察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申诉人:徐崇阳

    附:证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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