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征地拆迁

  • 河南省郑州市朱屯村野蛮拆迁制造不稳定因素

     


     


        朱屯村是郑州市中原区的一座都市村庄,我们是郑州市中原区朱屯村的世居村民,今天来反映中原区政府与朱屯村村委会严重违法拆迁的行为,朱屯村有居民2347户,近万人口。从2010年10月上旬起,中原区政府与朱屯村村委会组成拆迁指挥部,在没有上级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征求多数村民意见,以欺骗、瞒哄的办法逼迫诱使村民搬迁,埋下严重隐患,使村民私人财产利益遭到巨大伤害。现将真实情况反应如下,敬请上级领导干预。


     


        (一)拆迁程序违法


     


        1、拆迁主体不合法。朱屯村的拆迁是以“朱屯村拆迁指挥部”的名义实施的。同村民签订的补偿协议也是以指挥部的名义签署的。


     


        虽然指挥部的指挥长由区长担任,但它毕竟是一个临时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而且随时有撤销的可能。这实际上是把村民的利益悬在了空中。村民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失去了法律主体。到那时真要哭天天不应了,从此为以后社会稳定和谐埋下不稳定因素。


     


        2、把多数村民房屋门窗给砸了,但至今没有拿到规划、用地、拆迁等批准手续。属典型的违法操作。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按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文【2007】103号)文件规定,城中村改造必须先清产核资,后改造。但朱屯村在没有进行清产核资的情况下就开始拆迁了。当村民提出要清产核资时,区、中原西路办事处、朱屯村委会均置之不理。甚至说现在就说拆迁,不说别的。其他的事情改造以后再说。


     


    4、按国务院的精神,拆迁工作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90%以上村民同意才能拆迁。郑州市政府《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实施拆迁前,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照村民(股东)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正式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朱屯村的拆迁一直对村民隐瞒真相,封闭消息。从来没有召开过村民大会征求意见,除了向党员通报情况外,只向他们指定的代表(不是选的)们通报了情况。而他们指定的代表绝大多数又是村组干部的亲属和亲信,根本不能代表群众。


     


        指挥部10月9日在杜康大酒店召开的动员会更是拒广大村民于门外。凡是没有他们发的入场券的村民一概不许入内。门口由保安把守。有几位村民想进去听一听,被他们以没入场券为名撵出,制造恐怖气氛。


     


    (二)整个拆迁过程充满着欺骗、蒙蔽和武力


     


    郑州市政府《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城中村改造的基本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群众自愿、区级负责、因地制宜、一村一案,条件成熟一个,审批改造一个;以旧村改造带动配套房地产开发,配套房地产开发为城中村改造提供资金保证。”然而,朱屯的改造,群众并不自愿,条件也不成熟。


     


        1、竟然使用作废公章。


     


    早在1998年朱屯村村委会就以更换土地使用证为名把村民的宅基地使用证收去。长达十多年时间不发还。2007年4月在村民强烈要求发还使用证时,他们先是百般推脱,在实在推脱不过时,他们竟同街道办事处土地所串通,在村民宅基地使用证上加盖了“已注销”的作废章。实际是他们在群众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土地使用证为依据背着群众把集体所有改为国有土地。


     


    2、改造项目事先不征求村民意见。


     


    村委会在区政府的监管下先后同上海升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郑州市中原区朱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协议书》和补充协议。协议内容事先不征求村民意见,事后直到今日未向村民公布。


     


    3、《房屋置换协议》内容含糊不清。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朱屯村拆迁指挥部”同村民签订的《房屋置换协议》既不明确回迁地址,又无户型面积及朝向也没说明公摊面积比例。只写明了回迁总面积。给他们和开发商侵犯村民利益埋下伏笔。中原区已改造的几个村庄大岗刘村、小岗刘村、于砦村等村也是这个升龙集团实施的,大体也是这个模式。结果因房屋设施等问题严重,现几个村庄的村民都拒绝回迁入住,上访不断。就是一个证明。


     


        4、同开发商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确定500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是不收费的,超出500个以外的,是50000元一个。但他们却把价格提到60000元,欺骗村民说凡11月20日前搬迁的,一个停车位优惠10000元,只拿50000元。实际上优惠的是虚的。简直是拿群众当阿斗。


     


    5、采用停水停电的形式强迫村民就范。


     


    国家三令五申,在任何拆迁工作中不允许使用停水停电的方式围困被拆迁户。然而,“朱屯村拆迁指挥部”对因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尚未搬迁的村民,依然采取了断水断电和以行政手段强制这些村民在外工作、经商的亲属停止工作返回村里作动员,做不通不准回去上班或经商。


     


        6、2010年12月19日、20日,朱屯村2组村民晋国庆因想把原来自己居住的地方留下一些资料做纪念、因无意中拍摄到工作组的人员和不该看到的场面就被工作组的人员抢走摄像机并被打伤住院,同时还和工作组的其他人员诬陷是晋把他们的人打伤,3组村民赵铁忠等人因维护自己的权益阻止他们拆迁,他们竟大打出手,使两位村民受伤入院。其间群众打了110,但110民警在4个小时以后才到现场。


     


        (三)他们为什么这样做,其目的是为了掩盖村里严重的经济问题,利用改造机会浑水摸鱼。


     


        1、朱屯村的经济问题是非常严重的。朱屯村的村民长期以来一直向上级直至中央机关反应揭发。始终未得到查处。虽然2010年4月初,朱屯村原支部书记、中原区城建局长卢建军被逮捕,但对他在朱屯的经济问题未涉及,朱屯村的盖子还捂得严严的。实际上有些人害怕把朱屯的盖子揭开,那样会把很多人牵进去。    


     


        2、1992年编写的朱屯村志记载;当时朱屯村有村组企业14家,年产值4000多万元,纯收入700多万元,可耕土地1200多亩。但到了2006年,14家企业全部垮完,1000多万元的设备当废品卖掉;可耕土地卖得只剩下100多亩。


     


        3、从1993年以后村委会没有给村民办一件实事,道路坑洼不平,电路没有进行维修,经常断电。那么多卖地钱到哪里去了?2007年原准备承接朱屯改造工程的河南省泰宏房地产有限公司预付朱屯村委会6000多万元,不到一年钱就花光了,朱屯参加村民分配的人口只有1100来人,按每人一年10000计算一年才支出1100万元,实际平均每人不到8000元。其余的钱到哪里去了?怎么花的?1995年左右,开元房产开发公司给了村委会59套房子冲抵购地款。这些房子被村干部全部私分和行贿用了。其他事实还多的是,这里不一一列举。



     


        4、朱屯村这些年买各类小汽车30多部,大部分下落不明。


     


        5、村委会先后在外地购买土地好几宗,因他们一直隐瞒群众,我们很难知道具体数子也不知其下落。


     


    这些问题不查清,改造后更难弄清了。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经验总结和措施完善等问题的会议纪要》明文规定:“城中村改造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群众自愿、区级负责的原则,最终实现村民、开发企业和政府“三满意”。”现在,大多数村民对此十分不满。


     


        (四)村民强烈要求


     


        1. 要求对朱屯村15年来的经济财产进行清产核资,经济、财务、帐目一并公布。给群众以明白交代。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该退赔的退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


     


        2、要求先明确回迁安置房的地点、户型、结构、质量、容积率、公摊面积等相关技术规范并与被拆迁人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以协议或合同形式,双方确认。


     


        3、制止他们对群众进行威胁打骂,并严惩打人凶手。


     


        4、要求从被拆迁人中选出代表,参与监督朱屯村的拆迁改造工作,对回迁安置房的资金使用、质量、安置房回迁的分配等事项进行全面监督,阳光作业。预防出现弄虚作假,贪污腐败的事情发生。


     


     


     


                                                                  2011年1月

  • 晋国庆就朱屯拆迁致郑州中原区长王东亮的公开

     


    1. 尊敬的中原区区长王东亮先生,首先请允许我以“尊敬的”字眼称呼您,在您毫无认知,不知我是谁,是干什么的时候,书信一封给您,关于朱屯村拆迁的公开信。


     2. 我是朱屯村世代居民,早年我爷爷不惑之年被反动派日本侵略者活埋了,我奶奶在解放运动中为朱屯的土改和建国初期的建设中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并且得到当时市政府的认可,并由当时郑州第一任市长赐名,曾代表朱屯参加过市里的妇女代表大会。父亲也为朱屯的基础建设和水利建设贡献了巨大的力量。我现在已是知天命的人,七十年代末从朱屯村从戎保家卫国,九十年代再次奉献与朱屯企业,至今是无业闲民。此次给你一封公开信实属无奈,因为拜见您太难!曾在2010年10月12日肯请您属下的工作人员约见拜望您交流一下关于朱屯村拆迁改造的想法,两个月过去了没有收到任何回复,再次请问,您的属下回答您没有时间。因为我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将不复存在,拆迁的程序有所不妥,我本人现在已经受到人身自由安全的威胁,斟酌再三,感到跟您沟通迫在眉睫。我没有受过很好的高等教育,可能在给你的信件中有不当词句,望您海涵。


     3. 我与您从未相识,更没有任何瓜葛,但是,您是中原区群众用选票选出来的区长,中原区是您所负责的行政区域,老话说是中原区群众的“父母官”。同时也是中原区的纳税人抚养了您及您属下行政系列的基层官员,群众对您的信任,是希望您带领他们走上致富的道路,群众对您的拥护是希望您给群众以安全、幸福,更希望在您的带领下幸福快乐地生活。


     因此,我给您的这封公开信是想请您详细了解并解决朱屯村因拆迁发生的纠纷及以前所遗留的问题。但请您注意的是,我及村里大多村民并非向您乞求,而是在要求,要求您在运用选民授予你的权利,去为他们的权益服务。


     4.  自2010年10月9日,您召开郑州市中原区朱屯村城中村拆迁动员大会,我就非常关注,会场上气氛让我感到震惊。既是关于朱屯村的拆迁动员大会,只让指定人员参加,严格盘查进场人员的身份仅从外看就蔚为壮观,三道门岗更使人感到畏惧,进场因‘无素质’被强行驱赶,更始我恐慌,使我不解的动员大会为什么那么神秘?


     中午散会,下午我便在我的住所接待国家安全部中原区国安大队的人员,开口就是奉命对我有案件进行调查,扪心自问,自己无愧于父母,又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什么和案件有牵连呢,几经细问才知和上午开会有关,当时便让我和他们去局里调查,由于胆小害怕没有适从,同时要求来人出示法律手续,来人说不必了,他有权限制我的自由。我便想要他的依据,在相互要求、等待时,来人用电话约来您的下属——中原西路办事处的王书记。临走二位领导再三“关照”我:管好自己。


    5.  2010年12月19日,看到朱屯村的现状,不免留恋过去,随手拿起摄像机想把过去的环境留存为回忆,不巧的是拍摄到了拆迁工作组人员,和一些不该看到的东西,他们对我在拍摄大为不满,群殴并抢我的摄像机,无奈之中我告诉他们一定将刚刚拍到的影像删除,对方不同意并将摄像机抢走,由训练有素的工作人员将我打晕,在我清醒后自己打电话向120求救。


    不知现在我给您写信时,我的摄像机里的纪念还存否?本不想告诉您这些,只因我感到自己的人身受到了严重威胁,乡亲们听说我住院治疗便到医院探视,可都被不明人员监视,无奈只得转院治疗。村中有消息告诉我是我打了工作组的人,是我拿摄像机碰到了工作组的人,并且还用脚跺了人,把别人的筋骨跺断了两根。哈哈……拆迁工作组的数十人,他们会给我这个机会么?我有这个能力办到么?真是太抬举我了。拜托麻烦区长您,帮我问一下我的摄像机是否完好:封存的记忆是否还在,谢谢!


     6.  下面谈一下朱屯拆迁的事,但我事先声明我不是纯属为了我自己,只是想为了国家呼吁自己的权利得到保护,为了乡亲们的利益合法化,利益化。我无意做什么“钉子户”“无赖户”“刁民”只是想为了乡亲们说句公道话。


     7、 朱屯村自1998年以来就通知所有的居住户,不允许维修和翻新房子,说村里马上要规划拆迁了。十几年来村群众的经济生活在封杀中生存,严格的控制在90年代的经济状况,生活水准在维持中倒退,甚至有些家庭到了勉强维持生活的地步,有些人家的房屋倒了下雨就发愁,乡亲们盼的就是早日拆迁、改造。可如今改造开始了乡亲们的经济损失该怎么补偿呢。


     8.、 村里现在的天命之年人,当初都是听政府话跟党走的,坚决拥护支持国策实行计划生育,当时村里是给了优惠和表彰的,可现在祖宗们留下的遗产马上就没有了,这些听政府话坚决跟党走的人又能得到多少慰藉。


     9、 朱屯村改造后千余年的朱屯村可能不复存在,土地更是没有可耕之地,企业没有、商业没有,那么在家的老百姓靠什么为生。他们以前每天是日出而耕日落而息,有一定的寄托,那么36个月后,他们做什么、寄托在那里、现在是否有计划、是否有规划?能否向群众公示,以寄希望。


     10.  现在我们的国家是法治国家,一切的一切都讲究一个法度,只有有了根据,大家才好掌握一个度,拆迁动员到现在为止,大家没有见到你手下的工作人员公式一份关于规划拆迁安置的任何方案和证件。更没有看到开发商的保证金证明,那么大家以后将靠什么作保证。


     11  现在的拆迁改造才刚开始,你知道么?有多少家庭出现了裂痕,兄弟反目,父子不和,子不养父等。


    12  朱屯村将有多少土地被少数人处理,在2007年时朱屯村的土地在当时的出让价是300多万一亩,而朱屯的土地却被极少数人手以50万一亩的价格买给自己人,此种的奥妙在那里?大家可想便知。自90年代中期朱屯的账面混乱,至今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和改善,村民想知道村干部都会告诉大家村财政是乡里管的,那么既是村财乡管朱屯的土地又到那里去了,卖了应该有货币,没卖应该有土地吧,今天村庄将要被拆迁了,是否向大家公布一下集体的财产呢,大家都是财产拥有人,中国的法律呼吁财产拥有人应该有知情权,大家的权利是否被剥夺。


     13、 现在没有搬走的家庭不时的被骚扰,玻璃被砸门窗被拆等鸡鸣狗盗之行为使你所管辖的行政区域治安混乱,自2010年12 月19日到现在,几乎天天有您的百姓,在莫名奇妙地受冤。


    14、 朱屯村现在有不少退伍兵,从军前是朱屯村民,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一个个投入到保卫国家的第一线,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和力量。在祖国需要他们回家时,一个个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的军人回到了地方。可从事的营生朝不保夕,有不少下岗失业,生活没有了着落。家中的土地也没了,补助没见过,本想养育抚养自己的土地不会忘记大家,现在又能盼到什么呢?


    15  如果这一切是不明身份的人干的,或者是你下级您不知,基于目前的行政责任及分工,那么您守土有责,属下应负责查处;如果不了了之,或者冷处理,起码我或者其他村民个人会对您失望,即使这种失望在您看来不算什么,毕竟我们的选票决定不了什么;如果您认为这件事无所谓,不大不小,那么我怀疑您的态度是否符合您的选民对您的预期。我唯有不发一言,无言以对。


    16  我不反对发展,我欢迎发展;我不反对城市化,我欢迎城市化;我不反对拆迁,我欢迎拆迁。我想,这个“我”,也可以置换成“我们”,包括您及您所领导与管辖的人员。前提是,确保更好地发展,确保更合理地城市化,确保更公平地拆迁——好事已定更要办好。


    村民们为什么有意见,不愿意拆迁?我想,您作为公仆,理应比我更清楚。如果拆迁之后没有了根本保障,如果拆迁之后没有了长期依靠,如果拆迁之后没有了善后措施,那么,不愿意不同意不赞成拆迁就是自然而然的。


    迄今为止,我和村民们没有见到所谓的开发商,我和村民们没有见到所谓的开发商的资质,我和村民们没有经由民主程序讨论与表决过拆迁的任何事项,我和村民们甚至迄今为止没有看到相关的账目,相关的依据,乃至拆迁安置的相对方案都一无所知,私凭文书官凭印,但一概阙如;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这些都是应该主动公示公开的,是可以讨论、讨价还价的,是需要面对面谈判的。


    17  推土机推不出政治,推不出和谐社会,也推不出真正的城市化,反而可能推出不和谐,推出不稳定,推出上访,推出流血,推出官民对立,推出对您领导的群体,尤其是基层工作人员的不信任,老百姓的声音作为个体固然无足重轻,可以轻易过滤乃至封杀,但是对立与仇怨的种子一旦生根,便会迅速弥漫。我们不想看到您门前的围堵,令友邦惊诧;不想看到上级办公大楼门前的围坐,令行人驻足。我在想,如果拆迁是公平的,就不会有村民采取这种方式维权,当然不排除可能存在您所领导的行政序列中的基层官员眼中认定的刁民,顽固分子,千古罪人,但数十户几百户的人,那么多的泪水,摆在眼前的伤者,一叠叠的举报材料,换成是您,作何感谢?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恐怕唯有不公才能解释一切,不平则鸣。


    18  目前中国存在的问题,并不是您能解决的,但在您的辖区内发生的问题,却是您能处理妥当的。无所限制的公权力在拆迁方面长驱直入、无所掩蔽,制造了无数的人间悲剧。或许因为某种因素,您形格势禁,泥足深陷或难以持中,但您能够做到的而且我相信也是您奉以为准则的是不在您的辖区内增加一起人间悲剧。至少,使已经发生的悲剧与不公得到补偿与纠正。


    19  中国古语,公门之中好修行。我想请您向您所领导的行政序列中的基层官员与雇用人员转达一个“一厘米主权”的法治理念。在柏林墙推倒的前两年,东德一个名叫亨里奇的守墙卫兵,开枪射杀了攀爬柏林墙希图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在墙倒后对他的审判中,他的律师辩称,他仅仅是施行命令的人,基本没有挑选的权利,罪不在己。而法官则指出:“不施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然而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自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心’。当法律和良心抵触之时,良心是最高的行动原则,而不是法律。尊崇性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准绳。”


    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在那个万不得已的局势下,打,但应当故意打不准——不把人家打死,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也是最高境界的良心。任何人都不能以“听从命令”为借口,去跨越道德伦理的底线。这就是“一厘米主权”的道德义务,否则就必需承担罪责。同样,我希望您所领导的行政序列中的基层官员与雇用人员明白,城市的规划是可以做的科学合理的,拆迁的补偿在保障应得利益的前提下是可以做的相对公平的,劝说的方式是可以和风细雨以理服人的,推土机的履带是可以断开的,卡车的引擎是可以出故障的,规定是可以改动的,莫如回头望一望自家的房子,明天是不是也有人在做与你同样的事情。


    20  中国历史自两宋以来,千年土地八百主,地是主人人是客,富不过三代,穷不到百年。按照历史经验的观察,今天无助的村民,怨愤所积,情郁于中,不会永远处于社会的底层;今天可以呼风唤雨的某些人,明天未必风光依旧。所以和谐社会的意蕴便在于化解社会戾气,实现代际政治的稳定。试想,我所在的村子,周边是幼儿园,小学,中学,每天孩子们尤其是幼儿园的孩子们看到一幕幕的上述景象,作为长者,作为兄辈父辈,如何去回答他们的问题——“那些人为什么打人?他们的房子被谁拆了?”


    您与您所领导的行政序列中的基层官员可以回答这个问题吗?我洗耳恭听。


    21  法律人非常敬重的江平先生对面当下法治的大环境,能做的只是呐喊;但被强制拆迁的村民们连呐喊都做不到,他们的声音太容易被屏蔽,被过滤,所以,您可能会听不到这些声音。汇报给您的材料看起来会非常的合理。但是我希望您能够看到我的这些信件。


    22为了能使我及我父母和村民们的声音被您听到,我以挂号信和特快专递的方式在写完本公开信的第一个工作日寄给您,使您知晓这封信,相关的证据在您决定进一步调查之时自会有村民提供;届时可以判断拆迁问题之所在,公平与否,有无违法乱纪,如何善后,但其余石沉大海,与您的区长热线的通话或是盲音,或是被告知不作为——这大大影响了您在我心目中预定的形象,令我们心寒;同时,也是基于对行政机关官僚作风的深恶痛绝——我将以公开信的形式公之于众,促成大家对此事的了解与关注,也算是我在为自己和乡亲们吧


    23   作为一介布衣,恪尽公民责任,所做唯有发声,唯有呼吁,使更多的人知道发生过的不公与不义;至于呼吁后的结果,或许更糟,或许好转,或许难言;我们能做的只是尽我们所能使之在尽可能多的媒体、网络知晓,以此促成相关人等对于拆迁问题的关注,使无助百姓不至对法律完全失望,因为将不公只有置于阳光之下才能加以克服。


    24   最后,我想再问一个关键的问题:国家规定,关于农村集体财产,每个村民都有参与表决的权利。此次拆迁,涉及到了朱屯村的集体财产。


        对此,郑州市人民政府文件郑政文[2007]103号《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实施拆迁前,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照村民(股东)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正式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同文第四十三条更是做了硬性规定:“申报、审批城中村改造应提供的主要资料……(四)村民(股东)大会或代表大会做出的对本村、组进行改造的决议。”


        请问,关于朱屯村的集体财产,朱屯村过半数以上村民同意或签字或按手印的决议呢?


     


    郑州朱屯世代居民


        晋国庆 


    于2011年1月

  • 岳起龙:朝阳常营廉租房存在质量问题

    胡锦涛主席元旦期间看望了常营廉租房住户,我也是这里的住户,为此我感到很欣慰,然而我知道基层官员是不会让他看到房屋所存在的问题的,常营的房是十一月发的钥匙,但当时房间的墙上就有裂缝,到现在还没入住,裂缝越来越大,我的一扇门已关不上了,门框与墙体已有一厘米的裂缝,门框随时有脱落的危险,这可是新房啊,希望有关部门能过问此事,让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到实处,我叫岳起龙,常营丽景园10号楼507.
     
    2011、1

  • 河北省遵化市建明镇大安乐庄村民抗议私挖滥采



     


     


    附背景材料:


    河北遵化私挖滥采严重 村民诉求遭殴打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0年11月15日消息:近日,本工作室接到河北省遵化市建明镇大安乐庄村多位村民投诉,反映大安乐庄村私挖滥采现象严重,尽管被媒体多次曝光,但非法开采依旧。村民还反映当地村干部借机谋利竟遭殴打、恐吓,而村民们控告遵化市各个政府部门渎职滥权也没有结果。
        
        大安乐庄村盛产铁矿,从2007年开始,这里的私挖滥采越来越严重,整个村庄已被矿井包围,开矿已开到了村民家门前。村民们认为,这里的开采是非法开采,许多矿是村干部私自卖给矿主们的。谁和村干部关系好,就把矿卖给谁,就给谁的矿延长承包期限,还有不少的矿没有相关手续就开采。
        
        现在,大安乐庄村已有1500亩土地因采矿被破坏,松树、果树、栗树损毁20000余棵,植被破坏1000余亩 。
        
        由于大量开采,造成了环境被破坏,水源污染严重。更令人担扰的是,有的村民住宅下面已经被挖空,塌陷现象时有发生,村民们的人身安全遭受威胁。
        
        村民缪清来告诉本工作室,尽管村里卖矿收入不菲,但村民们从2007年至今每人只分得了二、三万元,而村干部们却富得流油。大安乐庄村村长刘国清在任村长前并无可观的经济收入来源,自上任村长后,购买轿车多辆,其中奔驰一辆价值130多万。不仅如此,刘国清还占用良田1.07亩建别墅,耗资150多万,而村支书刘宝玉占地3.83亩建汽修厂。
        
        现在,刘国清建的别墅和刘宝玉建的汽修厂占的地都被遵化市国土局认定是违法占地,但二人的房子至今还在那儿没有拆除,村民们多次举报至国土局、法院,却被互相推拖。
        
        针对上这现象,村民缪清文 、高占林 、任书连 、缪清来 、王瑞满 、王桂荣 、缪会中等到各级部门、各地进行了上访,但却一再被敷衍推拖,大安乐庄村私挖滥采现象现在仍在继续着。上访没有解决问题,可打压却不断。2010年6月中旬,多位村民上访到国家信访局后,遭到拘留。7月15日,缪青来、宋翠兰夫妇被十多人殴打。暴力殴打致缪青来右腿骨折,头部多处受伤;妻子宋翠兰右腿膝关节韧带断裂,司法鉴定为轻伤偏重。
        
        现在,村民们正联名控告遵化市国土局、遵化市建明镇党委书记、遵化市林业派出所、遵化市人民法院、遵化市公安局、遵化市人民检察院、大安乐庄村委会。他们正在拭目以待,他们希望这次奇迹能出现,希望能得到一个说法。
        

  • [图文]暴光“黑监狱”系列视频:北京房山长阳镇

    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二村内的黑监狱曾经关押过许多访民,在本集视频中,二位曾经在这里被关押的受害者重回故地,详细讲述了他们2007年被关在这里的情况,包括他们被打、被冲凉水的情况。


     


    尽管现在这座“黑监狱”因访民的举报已没有再关访民,并且粉刷一新,但通过视频仍让我们感觉这里的环境是多么压抑、多么难以让人忍受。


     


    民生观察访民关爱之家


    2010-10-20


     


    长阳镇稻田二村黑监狱的二名受害者


     



  • [组图]暴光“黑监狱”系列视频:黑龙江鸡西市“

     


    近期,我们收到许多反映“黑监狱”的录像,这些录像大都是由受害的访民冒险拍摄,它为我们还原了 “黑监狱”的真实境况,今天发布第一集,其它的随后将陆续发放。


     


    黑龙江鸡西市“救助站”是一座不折不扣压的“黑监狱”,黑龙江访民单亚娟等众多人员2008年8月21日至9月25日曾在此关押,在录像中我们除了能看到“黑监狱”内糟糕的环境,还能清晰看到“学习五班”等字样。


     


    民生观察访民关爱之家


    2010-10-19


     


    黑监狱内的“学习班”


     


     


    单亚娟


     


     



  • 武汉访民探访“黑监狱”要求释放万少华

    2010年10月5日,武汉一批访民来到位于武昌余家头的610基地,探望关在这里的访民万少华。访民们指“黑监狱”关押合法公民是非法行为,要求释放万少华。


     


    万少华被关的相关情况请见:/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6013


     


    以下为访民在余家头610基地拍摄的现场录像:



  • 京郊“选举门”续:妻子谈丈夫赵云被抓的经过

    以下是民生观察志愿者邱峪拍摄的,房山饶乐府村7月28日被抓村民赵云的妻子和他的母亲的谈话录像:


     


    该事件的相关情况请见:


    北京房山农村选举出现警民冲突 七村民被抓


    /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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