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访民数据库

  • 四川高桂珍

    姓名:高桂珍,性别:女
    出生日期:1946年5月16日
    联系电话:18942808019
    身份证号:512921194605166021
    地址:西昌市太和镇太和西街116号5幢2单元
    微信:faoiat7m722922

    上访原因:高桂珍之子何鹏,系重钢西昌太和铁矿正式职工。企业改制过程中实施订岗,规定了一些不公平不透明与法有违的预付上岗费政策。何鹏迟交费用被强令写辞职报告。不从辞职建议,便被工作人员用木棒进行暴打。残暴的行径致使何鹏终身残疾。
    1999年12月,儿子何鹏关押44天后计划送往收容所。途中市公安局和派出所某些领导,向高桂珍索要高额的放人条件资金,高桂珍不同意并马上将此事告到市政法委。最后领导批示让何鹏回家。
    至此,高桂珍坚定支持病体一身的儿子上访喊冤。当儿子遭到报复抓捕之后,作为残疾儿子的合法监护人、权益代理人,又为多灾多难的儿子继续奔走呼吁上访喊冤。

    维权经历:
    2005年4月,高桂珍为何鹏的权益去北京上访,反映劳动争议、非法刑拘和民政收容等违法问题,附带为普遍存在于企业厂矿中党政官商相互勾结,诈骗下岗职工生活费等腐败现象进行举报。
    2007年8月,到成都省公安厅信访接待室,被凉山州接待人员拦戴,关押在西昌政府驻成都办亊处。
    2007年9月,高桂珍对残疾儿子何鹏的劳教决定不服,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20O7年11月得到27号行政决定书,2008年3月得到09号维持裁定判决书,2008年9月得到终字第32号维持裁定判决书。
    2007年9月,做出2007第848号劳教决定书,劳教高桂珍一年零三个月。同年10月,西昌《凉山州报》对此事件予以虚假报道,题目是《扰乱机关秩序,依法劳教》。
    2008年3月,向西昌法院起诉劳教判决违法。(2008)西昌行初判字第9号判决维持。9月上诉至中级法院,做终字第32号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书。
    2017年7月,高桂珍为儿子上访喊冤,被地方权贵用伪造的国家证件、公文、印章,对高桂珍构陷刑拘30天。
    这些年来,高桂珍一边为儿子呼吁喊冤,一边又为自己的权益奔走北京。经过多年的数次抗争,终于获得西昌政府2017年04号赔偿决定书,得到刑拘30天的纠错赔偿金10477元。但是劳教案至今没有任何新的结果。

    案情特色:
    这是一起典型的坚强母亲为不屈的残疾残障儿子,轮番奔走持续不断维护权益的抗争过程。早期,本来是一起简单的经济民事纠纷,顶多也就是一般的企业和个人的劳资纠纷,但是由于地方权贵,错误打压错误拘禁到错误执法,最后演变成从失误到错误,最后竟然是掩饰犯罪行为的罪恶勾当。这个过程虽然也有地方政府表现出来的纠错和慈善,但是还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所有的问题,有些问题是解决了旧的又产生了新的矛盾循环往复叠加,从来没有建立一个合乎法律和情理的纠错解决机制。

  • 四川何鹏

    姓名:何鹏,性别:男
    出生日期:1976年10月1日
    身份证号:512921197610016013
    住址:西昌市太和镇太和西街116号
    联系方式:19960283713

    上访原因:何鹏是重钢西昌太和铁矿的正式职工。上个世纪末,国有企业内部改制实行定编定岗,时任矿长陈大元内部规定,要求每个职工付两千元上岗费。何鹏迟交,1998年11月,陈大元强令何鹏写辞职报告,何鹏不写。事后通知何鹏到劳资科解决问题。刚进劳资科就用木棒暴打何鹏。陈大元又责令劳资科伪造何鹏签名,将何鹏辞去(当时何鹏昏迷不醒一天多,造成二级智力残障的惨重后果)。凉山州劳动仲裁委员会也支持倾向太和铁矿。
    此后上诉到法院。从1999年3月的民初审,到1999年9月二审中院,和高院的第240号终审,都是维持太和铁矿胜诉。其中川高院法官徐高玉篡改笔录,隐瞒真相枉法判决,导致了何鹏开始在成都、北京等地的上访喊冤与投诉举报。

    维权经历:
    1999年11月,何鹏去成都上访,被西昌民政收容44天。
    2001年,何鹏去北京上访,被刑事拘留30日。
    2002年11月,劳动纠纷案起诉至西昌市法院。
    2003年以超期为由,做出初字第3号驳回起诉书。
    2003年4月,中院做出终字第20号行政裁定书驳回上诉。
    2004年3月,做出凉中民监字第3号驳回再审申请。何鹏不服向四川省高院申请再审。
    2008年4月,省高院在凉山州中院进行听证会。太和铁矿和两级法院弄虚作假,且拒绝当事人出庭参加。
    进京上访后于2008年7月做出行监字18号裁定书,指定凉山州中院再审。
    2008年10月,做出撤销(2003)川凉中行终字第20号裁定书和(2003)西昌行初字第3号裁定书。
    2009年4月,做出行再初判决书,确认西昌市公安局收容何鹏44天属于行政违法,予以国家赔偿。
    2009年10月,做出川民监字裁定书,驳回再审申请。何鹏不服,继续去北京上访喊冤。
    2011年4月26日,西昌公安局对何鹏以“妨碍公务罪”下达刑亊拘留通知决定。释放出来后,继续上访喊冤。
    2014年7月,做出行政处罚3001号决定,将行初字第20判决书撤销,对何鹏予以国家赔偿。
    2014年8月,何鹏据第3579号决定书起诉西昌法院,做出4119号决定书。何鹏不服上访北京。
    2015年开庭审理做出维持3579号裁定书。
    2015年1月,做75号和第8号决定,维持原判决定。何鹏不服上诉中级法院。
    2015年,中院做出行终字第52号判决,撤销第8号判决和75号决定。
    2015年3月,太和铁矿对何鹏做出1065号决定书,随后西昌行初判字做出第9号判决,维持1065号行罚决定。何鹏上诉至中级法院。
    2015年4月,中院做出行终字第53号判决,撤销第9号判决书和1065号行罚决定,给何鹏予以国家赔偿。
    2015年9月,西昌市公安局以何鹏“寻衅滋事罪”刑亊拘留。
    2015年,中院终字第50号判决,撤销2004年一审法院的第3号判决书,撤销3579号决定,予以国家赔偿。
    2015年,行初判字第4号判决维持4119号决定。何鹏不服上诉至凉山州中级法院。
    2015年,中行终字第51号判决,撤销第4号判决,撤销4119号行罚决定。
    2015年5月,何鹏劳动争议裁字第1号案卷正卷,被有关部门销毁。何鹏不服上访申诉。
    2016年2月,州公安局做出第2016号决定,对何鹏予以国家赔偿。
    2016年5月,获得国家赔偿协议,签名生效金额9591元。
    2016年6月,何鹏被太和铁矿公安科故意找茬殴打为轻微伤。
    2016年9月,何鹏向法院起诉,做出3401行初25号判决不予受理。不服继续上访北京。
    2017年9月,获得赔字第3号判决书,总共赔偿10477元。
    2019年2月,何鹏被构陷“敲诈政府”而“寻衅滋事”罪,逮捕判刑两年半,目前正在服刑。

    案情特色:这是一起典型的拿法律当儿戏浪费法律资源,并和地方政府、国营企业相互勾结联手串通,抵触司法非常恶劣的案列。将一个智障的残疾人不当人看待,而且落井下石搞歧视的恶意迫害,变相对行政法简单粗暴的游刃和践踏。

  • 四川文仁贵

    姓名:文仁贵,性别:男
    出生日期:1953年10月14日
    住址:德阳市罗江区御营镇玉脑村8组19号
    身份证号码:510602195310143735
    联系电话:18383875295

    上访原因:1997年5月,罗江县(现德阳罗江区)缉毒大队抽查辖区吸食毒品行为,对正在店铺经营百货的文仁贵也进行了检查。公安局以涉嫌贩卖假酒,将文仁贵留置盘查等待处理。禁毒大队辅警向某不问缘由将文仁贵殴打致伤。在无手续关押十天后释放,且将暂扣的所谓“假茅台、五粮液”等酒私自处理。此后用协议的方式给他一定的补偿和赔偿。同年9月,文仁贵再次遇到涉嫌犯罪的刑事羁押194天。事后再次用协商的方式予以了解。协议处置后文仁贵回到户籍地,对这样的处理向当地公安、政府组织、信访办咨询,才知道这样的处理不合法律原则。于是文仁贵从1998年起,到成都、北京两地的公安、信访等机构奔走呼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维权经历:
    从1998年到2008年的时间内,文仁贵多次反复去成都、北京上防喊冤。
    2009年9月,文仁贵与成都铁路公安处再次达成协议,新增一次性支付5万元的追加补偿,同时用公函的方式承诺不再上访和司法诉讼。
    2011年2月前,文仁贵因户口等三个地方性个人权益的问题进行上访。四川省公安厅信访办对文仁贵的信访请求事项作出信访终结决定,但文仁贵不予接受。
    2016年6月、2016年8月、2016年9月、2016年9月、2016年9月、2016年11月多次去北京中南海等地上访,被北京西城分局训诫。
    2017年1月三次、2017年2月两次、2017年3月、2017年5月、2017年10月多次到北京中南海及其周边等上访,被北京西城分局训诫。
    从1998年开始的德阳、成都、北京等上访活动后,到2018年判刑服刑的十余年时间内,往返德阳和成都一千余次,去北京120多次。累计路途天数1500多天,是四川境内很多上访群众熟悉知名的上访人员。

    酷刑经历:
    2016年11月22日,文仁贵被以“非法上访、扰乱公共秩序”由罗江县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一次。
    2017年3月和同年10月,文仁贵再被原罗江县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各一次。
    2017年10月,文仁贵因去北京所谓的敏感地段“非法上访”,被德阳公安局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逮捕判刑两年三个月。
    除以上记录外,被地方政府从北京接访(截访)回来后,没有手续的关押50多次,每次3天到10天不等。行政治安拘留四次(共拘留六次),每次十天。
    除限制自由关押拘禁外,还屡遭身体迫害,有警察指使对其暴力伤害。雇凶恐吓随意抓捕,扣押东西,不给吃喝。牙齿脱落,身体伤残。当地政府委托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对文仁贵进行精神鉴定,认为文仁贵患有偏执性精神障碍,有承担部分刑事责任的能力。

    最新动态:2020年1月底刑满释放的文仁贵,在梳理了稍显病态的身体后,突破地方政府的干扰封锁,不顾疫情的安危,再一次加入到继续呐喊的行动行列中。

  • 四川成都张作成

    姓名:张作成,性别:男
    出生日期:1949年7月27日
    户籍地址:成都彭州天彭镇八一村三组
    身份号码:510126194907275617
    电话:18583912388
    微信号码:pnw75hf41pv222

    上访原因:2014年,没有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张作成,为了扩大养殖规模,计划建立自己的农业合作社。由于基层组织换届计划受到阻挠,而且对已有的养猪场百般刁难,打砸养猪场设施设备,还驱逐恐吓殴打张作成,企图达到低成本强占耕地的目的。2015年7月对政府行为不服的张作成到彭州、成都、北京等地上访。

    维权经历:
    从2014年到2015年的时间内,去彭州市委市政府反映投诉举报问题二十多次,没有任何结果和答复。
    从2015年到2019年(实际只有两年),去成都上访五次之多,去北京喊冤十次有余。
    2016年2月,去北京喊冤在郑州被截访,彭州市天彭镇警察李道银对张作成进行殴打辱骂诅咒,抢夺私人财物。
    2016年7月,孤身一人去河北北戴河喊冤递交材料。北戴河警察将张作成临时安排在宾馆,命令地方政府前来接人。
    2016年8月底,去杭州G20峰会的路途,在武汉武昌被彭州市政府工作人员劝回。回来后以“寻衅滋事”的罪名行政治安拘留14天。
    2017月9月,去东北女儿处探亲,回来后于9月29日被彭州市公安局关押逮捕,随后由彭州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酷刑虐待:五年的时间里,除了拘留服刑外,非法拘禁4次累积20多天,导致残疾的身体更加伤残和损害,身心受到明显摧残,老化的程度和速度加快。在未来不多的暮年,还多次收到死亡的恐吓和警告。如今生活无收入,残疾无保障,疾病五医保,住房无着落,体验者生不如死的赤贫生活环境中。

    最新动态:张作成这个风蚀残年的残疾老人,紧急呼吁地方政府能够在为数不多的来生中,关心关怀这个孤独老人的残年岁月。就是不为这么悲痛的冤屈考量,也应该从人道原则、精准扶贫的政策上,为他的晚年做一些人性的安排。

  • 四川罗顺银

    姓名:罗顺银,性别:男
    地址:四川省中江县冯店镇冯准路121号
    身份证:510623195802048613
    电话:15198004258
    微信:z45hz8avtido22

    上访原因:
    罗顺银1976年参军,81年退伍,内招到中江县积金镇兽医站做兽医站技术工作。受军队熏陶养成一股不怕事的个性和做事风格。
    2000年8月份,用挂号信给国务院、中纪委投递实名举报信。揭露县畜牧局每年重复收取农民生猪消毒费、猪税和母猪保健费大约300多万元。还存在对在岗职工吃、拿、卡要,明显的存在贪污挪用买官卖官等腐败问题。
    2001年下半年,国务院办公厅复函,部分官员受到查处。局长调走、副局站变成调研员。从此与中江官员产生隔阂矛盾。此后畜牧局用不存在的超生五胎、旷工21个月等理由进行追责,编造公文将罗顺银报复性的开除公职。
    2002年3月,为制止恐吓罗顺银的告状行为,县畜牧局指使太安镇计生办主任等携带不明身份的10多人,威逼罗顺银在超生行政处罚书上签字。为了安抚胆战心惊的孩子不受伤害,罗顺银在处罚书上违心的签字。罗顺银不服向县畜牧局、人事局投诉反映未果,由此开始了长达二十年的信访、投诉、举报的喊冤之路,结果是至今没有任何改善的结果。

    维权经历:
    2007年12月19日,以陈付县长、何萍局长(现任副市长)成立了联合调查处置小组,同意按历史遗留问题一次性解决四万元补偿化解全部矛盾,包括不再上访纠缠上述事实和责任。对此,罗顺银态度鲜明的予以拒绝。
    从2008年5月起,到成都反映、控诉基层乱作为事宜,找过人事厅、人大、纪委、省委、省政府、组织部等机构,累计多达100多次。最后都是推脱哄骗,没有任何实质性的结果。
    2010年起,罗顺银开始去北京投诉举报反映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贪污公款。先后去北京五次有余,信访部门虽然收了材料听了报告,但是18年以来无一结果。

    案情进展:
    省委省政府信访办、纪委、省人大常委会,偏听偏信县政府的联合调查组编造的假象、违背客观事实,随后做出的错误回复,对我作为退伍军人的尊严和权益一再进行侮辱和剥夺。上访18年走投无路,多次想到自杀、想到死亡,对地方政府官员歪曲事实隐瞒真相谎报结果无法无天,悲愤至极。

  • 四川徐开芳

    姓名:徐开芳,性别:女,彝族
    身份证号:513426196706062621
    地址:四川凉山州会东县第四小学
    电话号码:13183739819
    微信号:wxid_txse4pllm1g922

    上访原因:徐开芳在2007年前是县政协委员。因为写经济适用房现状提案得罪教育系统官员,遭遇身体直接遭受攻击,应该分配的福利房被侵占。第一个十年的时候,将殴打的官员用刑法和民法控告到法院。法院和官员陈密一起哄拖欺诈,以当事人不懂法和性格软弱,做出对徐开芳极为不公的判决。审理后不给判决书,法官杨林硬逼徐开芳撤了民案后才能给判决书。撤诉后又谎称徐开芳和刑暴者教育局付局长周德潮签署和解协议。为此开始走向三级上访之路。

    维权经历:
    2009年4月起,徐开芳为自己的权益到县委政府各职能部门上访投诉举报200多次。
    2010年12月,教育局副局长周德潮在工作地点,故意找茬寻找机会殴打徐开芳,全身留下很多慢性肌痛。
    2011年去凉山州上访,县委派官员陶文林等截访押送回。
    2012年3月到5月在北京上访,公安部接待登记并告知“触犯刑法,要求赔偿”。并在301医院检查久治不愈的身体。
    2012年6,徐开芳找周德潮要法院担保的治疗费,被县公安局长杨勇、魏宏等人下令关押9天。
    2013年11月到北京上访,被自称是中纪委媒体人的胡洪海欺骗,说是立案要寄钱和同步录音到公安部鉴定。
    2014年到2015年,多次去成都上访找中央巡视组,被会东县政府截访后接回,每次都是承诺的多兑现的少。
    2018年9月,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袁伟用威逼承诺的方式,叫徐开芳给“中央扫黑除恶专案组”撰写内容虚假的声明。
    2019年9月,四川省巡视组说“立案督办”,但是县公安张祥兵局长说“前两任局长都没有立案,我也不好立案”。
    2020年1月,县委工作人员周彩虹、刘金莲,在王世伟局长办公室,继续捏造、辱骂、羞辱徐开芳个人和她的抗争行为。

    酷刑经历:
    作为当地一名彝族而且是基层教学工作的徐开芳,与县委教育局官员发生分歧矛盾后,徐开芳的大多数福利待遇都被克扣或者是停止,还调动县医院刘雪斌,缪光等人参与到迫害报复行动中。县委纪委唐光云、周彩虹等人为了邀功升职也加入其中。民政副局长强刚局长鼓动司法鉴定弄虚作假。县公安局强刚、刘金莲等人,到拘留所警告威胁恐吓徐开芳。身体受到的伤害,不是不给钱医治,就是做无病无需住院的处置。现甲状腺结节、外伤性耳聋、颈椎神经根损害、抑郁症等多种疾病缠身一体。68万多的治疗费一分没有解决,里外疼痛无法生活。
    在2020年的2月,找县教育局高俊松局长,他手拿徐开芳早前递交给省委的举报信件,再一次扬言说“你再告就是死!”

  • 四川谭光辉

    姓名:谭光辉,性别:男
    出生:1950年3月27日
    电话:17778388839
    户籍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金城镇潘家桥路47号
    身份证号:512927195003270019
    微信号:_oysy56zbzys422

    上访原因:1999年6月13日,志愿兵军转下岗到国企,国企拍卖后失业。为了生计买车谋生搞运营,采取边办手续边从事客运。因无钱送礼,被仪陇县交管所戴吉龙等7人,以执法的名义暴力扣押运营小客车,并导致右手十级伤残。严重的伤害后果还不准许鉴定,串通医院毁改伪造病历,进而诬告谭光辉敲诈勒索,送至拘留和最后劳教。从此开始依法维权讨回公道的不归路。

    维权经历:
    20年如一日,从最初的劳教不服,到后来的行政诉讼和非法拘禁等各种诉状,现在共有109个行政裁定的法律文书。谭光辉认为大多数的裁定都是非法不公平的。
    1、(2003)营行初字第13号行政判决以认定扣车违法;2、(2005)仪公行撤字第1号决定书撤销(1999)仪公行04771号治安处罚决定书;3、政府行政机关霸道不解决问题,又以谭光辉进京非访为由,又做出(2005)仪公治决字第333号拘留决定。提起复议(2005)南公复字第22号又撤销了333号拘留决定;4、2007年3月17日县信访局,以举办学习班的名义限制人身自由12天;5、2007年8月,仪陇县公安局将造假拟好的(2007)南劳教字第124号决定书,以缠访闹访扰乱机关单位办公秩序为由,当场宣布立即带走送绵阳劳教所;6、(2012)仪公行决字第00198号处罚决定书,以虚构的事实为由实施拘留7天;7、(2014)川行监字第2号裁定“违法的主要证据不足决定发回重审”。政府不同意撤销,二审法院继续维持原二审判决;8、无奈之下举报控告投诉,讨要说法护法维权,来往于仪陇县和南充市委,截至目前已有数百次之多;9、先后举报仪陇县公安局编造虚假证据,仪陇县卫计委对医院毁改伪造病历包庇袒护玩忽职守,对三级法官甘受行权贵干预枉法裁判等控告;10、举报南充市高坪区警察自愿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虽经省中央巡视组多次督办交办但至今没有无果。11、十几年几十次北京上访,每一次都是承诺的很好,回到户籍地什么都没有,顶多给一些临时的安慰性补贴。

    酷刑虐待:劳教期间多次遭受殴打,导致生殖器丧失功能。妻子服毒,孩子失学,母亲逼疯(已故)。谭光辉获得了“终身残疾”的红色证件待遇。一家五口至今处于没有住房、没有稳定的职业、没有福利保障的生活环境。

    焦点问题:
    1、强烈请求撤销南劳教字(2007)第124号劳教决定书(卷中材料全系造假)
    2、强烈请求撤销仪公决字(2012)第00198号拘留决定(卷中材料全系造假)
    3、对仪陇县卫计委的渎职不作为,包庇袒护县医院毁改伪造病历,致“器质性勃起功能障碍”无法鉴定,不能享受更高级别的残疾待遇。

  • 四川曾广秀

    姓名:曾广秀,性别:女
    出生日期:1974年11月30日
    住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老海亭24幢1号
    电话:13981552507
    身份证号:513401197411301362
    微信号:_u98arxs0zimf22

    上访原因:2006年3月,西昌市政府举办冬旅会,征收曾广秀家的承包田2.72亩修火把场,宅基地5.59亩被修望海路。土地权属争议法定应由乡县两级人民法院处理,但是西郊乡党委书记王绍仁恶意串通上级领导,发出西纪发(2006)7号红头文件,要挟勒令曾广秀自愿辞职,将户口迁回农村原籍,组织将按程序批准……。这样曾广秀既不是城市人,也无农村人的待遇,失地、失业、永失家园。然而,在西昌市范围内成千上万的大中专毕业生,享受着国家企事业单位或公务员或农户被征地拆迁户的双重待遇。感到不公平的曾光秀开始了上访的路程。

    维权历程:
    2007年9月,曾广秀对(2006)西昌民初字第1308号判决不服赴京上访,被乡长接回后软禁在派出所给予行政警告处罚。
    2009年5月,曾广秀因不服(2007)西昌民初字第740号裁定,再次赴京控告。在国家信访局曾广秀蒙蔽后自愿选择拘留,想继续留京继续上访。结果拘留5天期满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拘留所内,曾广秀遭到一群不明身份的社会闲杂人员暴力殴打,并拉到北京市六里桥地下室非法拘禁。同时,四川省驻京办工作人员对曾广秀进行了填表登记,并给地方政府发指令函,要求西昌市政府不得有打击报复行为。回来之后的曾广秀被西昌市公安局以“北京市拘留所内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刑拘35天。
    2009年9月22日,西昌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张春霞到曾广秀的家里,骗说领导请去谈解决问题的事,被“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30天。留下4岁的儿子在幼儿园里不能回家。家属通知单至今未发放。
    2009年10月19日,西昌市公安局对曾广秀呈报劳动教养的内容共有293页,于12月24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曾广秀执行劳教一年零八天。同时家园被拆成一片废墟,家中土地被扫光。

    酷刑经历:
    曾广秀在内江市资中县楠木寺四川省女子劳教所感化教育期间,原正常的胸腔骨架变成畸胸和颈椎病生理曲线改道。因完不成劳动任务而被带重病加教8天。慢性咽炎靠自费吃药维持生命减缓疼痛。曾广秀的劳教案,法院推诿扯皮拖延十年不予立案,而西昌市公安局法治科邓少林也不作出撤销刑拘,让曾广秀无法获得申请国家赔偿等相关程序。曾广秀赴省上访维权来回一趟四百多元路费,赴京一趟两千多元路费,累积的各种为上访产生的票据有一大包。目前,曾广秀居无定所生活无着,不仅官司缠身而且多种疾病也是如影随形,被经济压力和地方政府、公安、法院无人性、无法律的行为压的喘不过气。

    违法记录:
    2006年10月西昌民初字第1308号法院民事判决洗曾广秀的0.62亩包产田补偿费给本组村民陈昌泽,法院拒绝曾广秀申请案外第三人参加诉讼。
    2007年7月川凉中民终字第118号法院民事判决陈昌泽终审胜诉。
    2007年11月西昌民初字第740号法院用西委发[1995]27号文件裁定不受理曾广秀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同一块田竟然出现两个二轮延包证,一物二主的荒唐现象。
    2015年6月,川凉中行初第8号,曾广秀母女诉西昌市政府2010年违法征地,承办法官何桂林隐匿证据包庇不予受理,还骂曾广秀说“害人的不止一个,相关行政案件十多个法官为什么不点他们的名、告人家!”

  • 四川龙生和

    姓名:龙生和,性别:男
    出生日期:1953年114日
    住址:四川乐至香泉乡二村八组
    联系方式:18080458530
    身份证:510602195310143735

    上访原因:1991年初,四川乐至香泉乡地方政府侵占祖传房屋,龙生和将乐至县房地产管理所告上法庭,而三级法院都采取避实就虚的态度做出模糊的判决。龙生和数百次往返于省市县上访,问题得到了部分解决。
    20017年11月,龙生和在成都遭遇无法律依据扣押电动三轮运输工具的执法行为。把成都市交通管理局上告到行政部门,也开启了投诉举报上访的奔走过程。

    上访历程:
    1997年,龙生和开启北京上访之路。从第一次到第七次,每一次都经历了押送回来继续关押7天的黑暗记录。
    2011年7月,龙生和第五次去北京上访。在国家信访局附近先被殴再被送回资阳关押。
    2013年到2016年之间,龙生和再经历2次去北京上访被截送回来继续关押的非法事件。
    从2018年到2020年三月的二年时间,无数次到成都运输管理部门和拨打市长热线,反映投诉地方官员的行政乱作为。但每一次回复都是不切实际的官腔一番。

    酷刑经历:
    七次关押的七天时间,每一次都是白天罚站罚跪,不给水喝,也吃不饱,到了晚上就是几个人挤住在简单的床铺上。不管夏天酷暑或者冬季寒冷,常年累月都是相同的环境条件。
    其次就是政府欺骗。接访后在北京,有省委驻京办、当地政府官员和上访当事人,签署息诉罢访补偿协议书,可是回来后再也不提这份协议。
    政府的处理办法就是罚款,不说理由不给发票。稍有不悦就说“不同意那就去告吧!”龙生和在成都一边谋生,一边上访的数年,还经历了非法行政、非法扣押和非法罚款,状告政府的艰难过程。

    背景介绍:龙生和是一个大法学员,李洪志先生的崇拜者。在力所能及的空间里,到处传播社会真相,力陈当前社会的丑恶和不公,用自己获悉的境外资讯唤醒大陆基层百姓的个体觉醒和觉悟。并且勇于用执政者自己的法律法规,抗争性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和生活质量。

  • 四川西昌张桂花



    姓名:张桂花,性别:女,
    出生日期:1964年9月20日
    家住:西昌市西郊乡长安村二组,
    身份证号码:513401196409201341,
    联系电话:18980285551。

    上访原因:
    2006年,西昌政府征收张桂花的承包田修建啤酒厂。贪污克扣降低安置补偿标准,张桂花等村民不服,投诉举报无果,开始上访。
    2007年,地方权贵看中张桂花家的承包农地,强取霸占修建房屋。张桂花控告上访,西昌市国土局认定违法建房,交由市法院强制拆除,但法院包庇袒护拒不执行。
    十三年来,张桂花坚持四级上访。从此进入恶性循环,上访、关押、再上访、再关押的怪圈。

    上访经历:
    2008年5月,张桂花到省纪委举报霸占土地,被西昌公安行政拘留10日处罚,罚款200元钱。
    2009年5月,张桂花到北京联合国难民署上访,被朝阳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五日。释放后,四川省政府驻京办督促西昌政府,妥善处理息诉停访,不准打击报复。
    2009年5月,西昌市公安局将张桂花接回西昌后,以北京“拘留所内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对张桂花刑事羁押34天。张桂花状告西昌市公安局非法拘禁,立案11年至今无果。
    2013年在举报无果的情况下,张桂花联系《中国新闻调查网》被诈骗5万元采访调查费。知道是诈骗后向西昌警方报警。警方出具虚假法律文书哄骗张桂花去北京警方报案。
    2013年7月,张桂花被西昌市公安局派出所民警和协警六人殴打毁容。
    2013年9月,张桂花按西昌警方要求到北京奥运村派出所报案,西昌市公安局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对张桂花以贩毒罪网上通缉,后又改为“伪证”与“妨碍公务”追逃。西昌公安最后用行凶伤害民警这个诬告的事实坐牢230天,由两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执行。
    2014年5月,西昌市法院给予缓刑释放,张桂花不服法院枉法裁判,开始刑事案件上诉、申诉、控告上访。
    2018年8月,凉山检察院对张桂花刑事案以“主观上没有实施暴力阻碍派出所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犯罪故意,因此原案定性错误,张桂花不构成妨害公务罪”。但是凉山州法院和四川省检察院徇私枉法,拒绝纠错改判,至今没有新的结论。
    2019年5月,张桂花去国家信访局和中纪委等机构,举报、控告、主政一方官员贪污腐败,没有任何结果。
    2020年3月,有关部门电话告知张桂花“举报问题不实,但核查组发现西昌市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这部分问题已经交由凉山州法院纪检组处理,张桂花土地问题转给西昌市纪委,责成西郊乡政府妥善处理”。

    酷刑经历:张桂花被西昌市公安局先后拘禁多次累计300余天,致张桂花传染肝炎疾病。抢夺的手机财物等拒不归还。在北京市西城看守所拘禁时,割腕自杀缝合六针。携带脚镣手铐押回西昌继续拘禁。拖累连坐家族成员。长期遭受官方四面八方打击迫害,给张桂花及家人造成恒久的名誉、身心、精神、家庭、生活等伤害和心理阴影。

    最新进展:案件虽然在司法内部存在矛盾并做出某种姿态的重新处理结果,但是这桩黑案最终将由西昌市公检法三家充当背锅侠,因为张桂花举报的问题和个人经历的冤屈没有得到任何的补偿和纠正。没有任何人向张桂花谈土地归还、行政处罚撤销、刑事拘羁赔偿、集体资产贪污等具体的解决方案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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