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论
二、专访
三、湖北省孝感市闵集乡的“被精神病”们
四、特别关注:精神病院的常客——湖南访民辜湘红
五、专题:监狱里的“被精神病”
六、本月“被精神病”动态
七、精神病人权益
八、评论与访谈
九、民间行动与倡议
十、域外传真
编辑:刘飞跃
柳梅
主办:民生观察工作室
编辑:刘飞跃
柳梅
主办:民生观察工作室
本刊特约评论员卫子游
2012年8月27日至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京举行,广受关注的《精神卫生法》虽经审议但再次被搁置。一部外界满怀期待的法律为何如此难产呢?立法者的一再拖延又说明了什么?
近几年来,广西“省三好学生”马加爵杀人案等与精神疾病有关的恶性案件频发,而这两年网络上更是迭爆武汉市徐武和不少访民横遭“被精神病”,还有不少贪腐官员也表现出严重的性变态和精神变态,精神卫生问题持续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热点。用百度搜索“精神卫生法”,相关结果396,000个,搜索“精神疾病发病率”,相关结果高达5,700,000个。对于一般不大了解精神卫生的人,通过搜索可以看到,世界精神病发病率一般在2-4%,而在中国,网络上的资讯则说已高达15%左右,严重精神病发病率约为1-1.5%。一种不无夸张的说法是,中国现在有“1 亿精神病人和数亿疑似精神病人”!精神疾病被某些媒体和专业人士称为威胁中国国民健康的头号杀手。
然而,与其它所有疾病不同,对于这个“头号杀手”,我们不仅在预防和治疗的设施、人才、科研和投入各个方面都严重不足,而且在立法上竟然还是个空白。这种状况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一方面,学生在学习期间精神的健康成长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另一方面,精神病患者得不到优良心理医生的前期干预和专业的精神病院的诊治,病情得不到控制和康复;第三方面则是大量完全没有精神病的正常人的基本人权得不到保障,有时被亲人或利益敌对者或公权机关给无端送进精神病院强制接受“治疗”,精神和肉体饱受摧残,精神病院和医生出于赢利的目的,不惜把好人治成精神病人。精神卫生问题已经不仅仅是精神病人的事情,现在已经与我们每个人直接或间接相关了。
无论是相对于人类社会对精神疾患的重视程度,还是相对于世界各国精神病的立法进展,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精神卫生法律这一事实,都与一个人口大国和正在“崛起”的“世界大国”的地位严重不相称。从1948年联合国大会颁布《世界人权宣言》以来,联合国和世界卫生相关组织就不断通过了一系列保障精神病人的国际法律和宣言,1971年联合国通过了《精神发育迟滞者权利宣言》、此后又通过了《残疾人权利宣言》、《保护精神疾病患者和促进精神保健的原则》等,世界精神病学协会(WPA)、世界心理卫生联事会(WMHA)等机构则于1983年通过了《夏威夷宣言》,1989年又先后通过了《精神疾病患者权益和保障的声明》、《精神病人人权宣言》等。据悉,“目前接受世界卫生组织调查的160个成员国中,已有3/4以上的国家制定了精神卫生法,欧洲、美洲各国基本都已立法;精神卫生法在美洲覆盖了87%、在东南亚覆盖了95%的人口;即使在非洲和中东地区也有59%的国家制定了精神卫生法;在西太平洋地区主要国家和地区中,现在只有我国和老挝、柬埔寨等国尚未颁布精神卫生法。我国也是世界上人口大国中唯一没有制定该法的国家。”(以上数据均来自于百度搜索。)
中国精神卫生为什么至今没有立法?从表现在台面上的因素看,也是从立法技术层面说,现在的草案不成熟,存在严重的争议和利益冲突,导致立法困难,是不得不予以搁置的重要原因。由卫生部于1985年组织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草案)》,受到多方面的强烈反对和质疑。反对者认为,精神卫生立法绝不仅仅只是个医疗问题,涉及人身自由、监护制度、行为能力制度、刑法、法律援助、司法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多种制度,远远超出了精神科医生的能力。
精神卫生法律应体现出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以尊重精神病人权利为前提,从人类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出发,确立开放式社区治疗原则,自愿治疗原则及最少限制原则,而这些宗旨和原则在该草案中都没有得到体现。该草案甚至可以说是以违反这些世界公认宗旨和原则为宗旨和原则的。质疑者认为,卫生部单方面提出的草案是精神病医学专家垄断立法的产物,未能吸纳人口学、社会学、法学等多学科学者,前期也没有经过公众辩论,立法质量低下。精神病医生受行业利益驱使,在草案中企图通过立法扩张自身权利,草案条文存在对精神病患者的制度性歧视,同时拒绝接受司法监督,把法院排除在非自愿住院程序以外,同时转嫁非自愿住院中的法律风险,极力将责任推卸给“监护人”。 草案将收治对象扩大为“疑似精神病人”,挤占心理医生的市场空间,是从行业利益出发扩大客户群体这一内在动机的表现。
然而,如果从没有拿到台上面来的原因说,导致精神卫生立法一拖再拖的深刻原因,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这个官老爷机构的极度低效率和渎职。全国人大常委会这个养老机构,在我国现行政制中既好像非常崇高,在公众舆论中通常又被视为似乎可有可无。其实这是误解。不管我们高兴不高兴,承认不承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老人们都在代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担负着为14亿人的大国制定基本规则的重任,承担的是过去被称为“制礼作乐”的、通常由皇帝掌握的国家最高也是第一权力。如果立法不重要,立法机构就不应当被称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如果立法非常重要,那么,该立的法不立,就必然会造成极其巨大的损失和极其严重的后果。精神卫生立法在我国已经延宕了26年,马加爵因精神不正常杀害同学案,徐武因得罪权力部门“被精神病”案等恶性的精神病案,都是在这26年间发生的,精神卫生法一日不立,目前精神病领域存在的种种乱象就必然会一直混乱下去,并威胁我们每一个国民。这种紧迫而重要的工作,换了任何一个认真负责的机构,在长达26年的时间里,有什么困难不能解决?有什么冲突不能协调?何况精神卫生的立法在世界范围内有丰富充分的资源可资借鉴。有什么理由还要继续拖延?
唯一的理由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力与国民切身利害不关痛痒,这种制度是脱离国民的。国民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官老爷们既没有事实上的选举权,也没有事实上的罢免权,同时还没有问责机制。这就是这个机构在对外发布信息时,傲慢地对为什么没有完成精神卫生立法连提都懒得提一句的原因所在。正是违反常理的多层间接代表机制在保护着这些官老爷们,让他们能够高高在上,可以光拿钱不干活,可以满世界旅游随便花纳税人的血汗钱丝毫也不心疼,能在离开人世之前倍享悠闲和尊荣,搞了点事就成了不得了的伟大功德,可以到处大吹大擂,当他们什么都不搞,国民拿他们毫无办法。这样的官老爷机构,有时间和动力制定出纤细而完整的压制和剥夺公民言论、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一整套法律法规,可以急急忙忙推出一个打击互联网言论自由的条例,也有充分的时间把强奸幼女罪偷换为嫖宿幼女罪,却就是没有时间批准《联合国公民和政治权利公约》,就是没有时间对精神卫生法律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表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似乎把精神卫生立法当作了一个可掏出来,也可不掏出来给国民的囊中之物。这是一种傲慢和不负责。我们要问,精神卫生立法,人大岂能一拖再拖!
张赞宁: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东南大学法学教授,早在八十年代就成了誉享全国的著名律师,卫生法学的学科领头人。他创立的“三分”法学理论体系至今仍有深刻影响。曾应邀走进复旦大学、清华大学、同济大学等全国著名大学讲课,向法学学生和教师们讲授自己的重要研究成果,还曾应邀赴中南海作过报告。2009年,他以民主建国会会员的名义提出《公民权利保障和精神病人权利保护提案》至今已三年时间,日前,《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编辑就公民权利保障和精神病人权利保护的问题专门采访了张教授。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您好,张教授,就当前国内所出现的很多“被精神病”事件这种现象,您能否谈谈您的看法?
张赞宁教授:现在媒体暴露出来了很多“被精神病”的问题,但这只是冰山的一角,没有暴露的问题还很多。“被精神病”的问题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被精神病问题不被制止,那么我们每个人都不安全,每一个人随时都可能被精神病。有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就是:杨佳案,杨佳被抓起来以后,当天杨佳的母亲就失踪了,后来才知道被关在了公安机关自己办的一个精神病医院里,而且还改了名字。目的很明显,就是防止杨佳请律师。这样律师就没有办法找到杨佳的母亲,为杨佳做有效的辩护。这样形成的形势就是公检法司四家打杨佳一个人,那杨佳就肯定死定了!因此,杨佳事件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杨佳母亲被精神病,这个事件影响比杨佳案件更大。
还有很多维权人士、上访人员被精神病的问题,主要就是规避法律,因为如果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必须通过由法院或检察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这样的合法的程序,才能限制人身自由,但通过“被精神病”这种途径就会避开合法的程序来随时随地限制人身自由。这是非常可怕的事情,这使我们国家变成一个大的监狱,完全是脱离法律的。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从立法角度如何保障精神病人的权利?
张赞宁教授:当前,就我国现状来说,精神病人的权益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应该接受治疗的精神病人得不到有效的治疗。这主要是经济方面的原因,有很多精神病人及其家属无法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二是精神病人犯罪应该做精神病鉴定,依照鉴定结果来定刑。
在美国和其他一些西方国家,被判处死刑或20年以上的刑罚,就必须做精神病鉴定。或者只要法院、检察院、律师以及包括当事人本人在内的任何一方,提出精神病鉴定这个问题的都应该做鉴定。典型案例是邱兴华案件,邱兴华的律师当时提出精神病鉴定,但是没有采纳,并且在最高法收回死刑复核权前三天的时间,匆匆忙忙的把邱兴华枪毙了。表面看,可能确实能起到一时的“稳定”效果。但从全局和长远看,由于这么做破坏的是整个法制,它必将使中国司法失信于民,又一次重复了“以案废法”的低级错误,其负面效应是极为惨重的。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您认为,国内当前关于精神卫生方面的立法的欠缺和亟需解决的问题?
张赞宁教授:精神病的鉴定是个很大的问题,有些仅仅根据个人主观意志或者外界的压力来鉴定。有些案件的鉴定竟然能鉴定出完全不同的两个结论,比如南京有一个案例,进行了五次鉴定,结论都不一样,有两次居然出现完全相反的结论:一次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而另一次是无行为能力人。最后此案按照限制行为能力人来判决,事实上这个案子的当事人完全是无行为能力人的,最后的结果完全是受到外界的压力做出的。
对精神病的鉴定应该客观,不能受外界的压力,特别象邱兴华这类案件,必须实事求是进行客观的鉴定。
立法上就此也应该有明确的规定,应结合联合国的一些立法,使其更加人性化。当前有个规定是:“不承认自己有精神病的人就是精神病”,这个规定太荒唐了,哪有正常人承认自己有精神病的?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就我国目前的现状来看,遏制“被精神病”,应如何入手,比如在立法方面以及政府和司法部门、卫生部门,包括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做些什么?
张赞宁教授:主要靠立法,首先明令禁止公安部门设立精神病院,取缔非卫生部门设立的精神病院,公安部门设立精神病院的目的是要抓人、关人方便,因此应全部取缔;
二是精神病鉴定的立法,对精神病人的豁免权;
三是精神病的收治也应该加强立法;
四是从刑事立法上也要有跟进,应修改刑法,对无精神病而以精神病收治应当以绑架罪或非法拘禁罪制裁,并且要从重处罚。
从政府来说:加大对精神病治疗的投入,对重型精神病人应该完全免费治疗;且政府对精神病人治疗的投入应该公开透明。
卫生部门需要做的:充分考虑《夏威夷宣言》对精神病人的普世原则,医生不能利用职权对没有精神病的人进行治疗;法律上也应该保护医生的权利义务;加强精神科医生的培训。
司法部门应该严格依法律程序办案。
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应该消除对精神病人的歧视,应该创造条件让精神病人得到基本的尊重和善待。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您能否谈谈您对精神卫生立法的建议?
张赞宁教授:当前亟需出台的精神卫生立法,建议应解决以下主要问题:
1、确定对精神病患者实行全额免费治疗。
2、我国的精神卫生立法应充分考虑与《夏威夷宣言》等国际的普世原则接轨。
3、明确规定精神病人治疗的自愿原则和知情同意原则。
4、精神病人的权益保障,还应包括对精神病人的司法豁免,治疗、教育、就业、不受歧视和隐私权保护等。
5、将精神病人的强制治疗仅限制在病人因病重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愿,或对旁人构成严重威胁的情况下,才可以也应该施以强迫治疗;并在经过一段适当的时间后,再取得其同意,只要可能,就应取得病人或亲属的同意。
6、应明确规定,禁止对没有精神病的人采用强迫精神病治疗。精神病科医生不能利用职权对任何个人滥施治疗;除法律有明文规定者外,任何机关、团体、组织与个人均无权要求医生对没有精神病的人采用强迫的精神病治疗,凡有病人或第三者的要求违反科学或道德原则的要求,精神病科医生应予拒绝合作。
7、应明确规定精神病医院的硬件与软件设施,以及管理规范。
8、确定精神科医师的资格,再教育培训等,以及对精神病患者的诊断、治疗标准。
9、禁止非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精神病医院,尤其应禁止权力机关设立精神病医院和收治任何病人。已经设立的要立即取缔。
10、修改刑法,在刑法中增设非法设立监狱罪罪状和增设对无精神病的人故意以精神病进行强制治疗的刑事犯罪条文,或者在绑架罪的条文下增设一款:一旦查明有对没有精神病的人故意采用强迫精神病治疗行为的责任人,应按绑架罪或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的规定。对非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精神病医院,或者变相设立精神病医院的,一律以非法设立监狱罪论处。
11、确立精神疾病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的资质标准与鉴定标准和鉴定程序;鉴于邱兴华案的教训,法律应当明确规定对于精神病人的鉴定除了可由侦查、检察、法院提起外,还应当规定在非诉讼案件中,可以由患者本人、监护人、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直接提起;在诉讼案件中,凡有当事人的辩护人、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提起精神鉴定申请的,侦查、检察、法院机关必须准许。
12、确定精神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可能涉及的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保护。
13、对精神病人作案的受害者,查明作案者的监护人无赔偿能力的实行国家救济制度等。
(采访整理:柳梅)
近期,民生观察工作室收到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闵集乡一份稳控方案。这份方案是该乡2010年3月全国“两会”稳控方案。
方案称,为了全力做好“两会”期间的信访稳定,努力实现信访工作目标,该乡2010年3月8日召开了党政联席及信访专班人员工作会议,专题重点研究了“两会”期间重点信访人的包保稳控工作。
该方案指,闵集乡目前存在的重点上访案件有5起,这五起案件分别是余甘林被打案、李守利被卖牛案、祝梅芳等退养老师待遇案、余洪桥民师妻子被辞退案和沈启明法院执行难案。
在对重点人员实行包保稳控的措施及包保责任情况中,这份稳控方案除介绍采取了成立包保稳控专班、做亲属思想工作、采取人盯人等措施外,该方案还显示,
余甘林当时已在孝感市康复医院进行了精神病鉴定。
李守利当时已在孝感市康复医院进行了精神病鉴定。
沈启明当时也做了精神病鉴定,当局并与孝感市康复医院签定了长期供养协议,沈启明当时正“稳控”在孝感市康复医院内。
也就是说,2010年3月孝感市孝南区闵集乡的五个信访重点,有三个被精神病了。
事实是,2009年余甘林真的进了精神病院,李守利也在同一时期进了精神病院,沈启明现在还在精神病院内。
撰稿:冬原
2012-8
附稳控方案:
近期,民生观察工作室收到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闵集乡的一份稳控方案。该方案显示在当地有五名重点“被稳控“人员,其中就有三人被作精神病鉴定或关押在当地精神病医院。他们分别是是余甘林、李守利、沈启明。2012年7月底冒着酷暑,我来到孝感市对受害人之一的余甘林进行了采访。以下是采访的大致内容。
蓝海:余阿姨您好!有消息说您的事情起因是因为,2007年您租住在孝感市一个集贸市场时,因为楼房路灯问题与一饶姓人员发生冲突被打。您说您被打的很厉害,内脏都打坏了。事情发生后,您认为当地公安机关和法院处理不公,是这样吗?
余:就人,一开始,我在我住的4楼楼顶去晾晒衣物,饶幺云就把门使劲一关,同时把我下楼时需要照明的楼道路灯给关了【二人以前就因为楼道路灯问题关系不好】。我就对她说心平气和的说了一下:“你把楼道路灯关了,一点也看不见我怎么下楼”。她就有备而来抓住我的头发开始殴打我,以致我昏迷了一段时间。在我醒来后报警,警方人员并不积极对待我被殴打一事,也没有积极的帮助我向对方索要医疗费用,后来我就告到法院去了。法院的处理我也认为是有问题的。再后来,我就逐级到省里、北京去检举控告。。。。。因为,我的逐级检举控告,我们孝感市的维稳人员就把我抓回来强行绑架进孝感市精神病医院(康复医院)。
蓝海:请您介绍下你被关精神病院的过程以及在精神病院里面的经历。
余:2009年9月27日,我到北京上访,当时正是国庆前夕。很快我被抓住送到了北京久敬庄。9月28日,赶到北京的孝感市法院的四名人员和闵集乡的四名人员将我带回了孝感。当天早上到孝感后,孝感市法院的车子已在火车站等着了,还有闵集乡政府的共十个人。他们用车将我绑架到了孝感市精神病院。刚进去是福利院,福利院里面就是康复医院,也就是精神病院。我到医院后,闵集乡政府管信访的一位李主任看住我,乡政府其它人员就去医院办入院手续。手续办好后他们就将我的身份证、手机、MP4、剩余的一百元钱全部收走了,连我的鞋子也脱了,让我穿男人的大拖鞋。
到中午我绝食不吃饭,李主任就把病人打电针给我看吓唬我,没办法我才吃了一点点。医院里面的饭真不是人吃的,是有盐无油的那种。在医院里面我也被打过电针,也被强迫伴在饭里面吃药,当时真有不想活的念头。
蓝海:您以前在日常生活中,您的亲戚朋友同事们有没有人说您有精神方面的症状?
余:亲戚朋友没有一个人这样认为。
蓝海:请问您是怎样从精神病院出来的呢?
余:我是在精神病院一次偶然的事件中逃脱出来的。2009年10月12日,当时院方在给另外一个大姑娘打电针时,大姑娘突然对捆绑在她身上的绳索大肆挣扎。院方就叫门外的其他人员进来帮助控制住那个大姑娘时,我见机就跑了出来。跑出来后,我至今东躲西藏居无定所,我害怕他们继续抓捕我
蓝海:请问您今后有什么打算?
余:有机会我还会继续检举控告,我希望我的问题得到公正的解决,我希望殴打我的当事人饶幺云受到相应的法律的处理,希望殴打、迫害,强行把我非法关进精神病院的政府人员依法受到处理。
蓝海:我们还想跟您了解一下,您所知道的关于你们孝感闵集乡上访人员的一些情况。听说,除了您以外。你们孝感市闵集乡还有沈启明、李守利、唐华州他们也被关进了精神病院。首先请谈下沈启明的情况。
余:沈启明是闵集乡前进村人,因官司胜诉不执行而上访。2009年9月我在精神病院时,他也在那里。现在我早出来了,他还在医院里,每天100多块钱的毒针还在打,人都打傻了。
蓝海:李守利、唐华州听说都关死了?
余:2009年9月我进孝感市精神病院时,李守利就在里面,还天天被强迫吃药。李守利是闵集乡柏树园村人,因家中卖牛纠纷而上访。我和老公到政府上访时,政府里面的人说他2011年3月已死了。死后听说赔偿了他3万元钱就了事了。唐华州我听说是2010年10月他关在精神病院里关得快死了,院方叫他的亲属把他拖回去家去,他回家后不久他就死了。
蓝海:“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采访就到此为此为止,谢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您多保重!”
余:好的。
民生观察志愿者蓝海
2012-8
余甘林
以下是对余甘林的访谈录像:
高长里是山东省枣庄市齐村镇渴口村人,1970年8月2日生。经招工,高长里成为了枣庄市市中区水泥厂(山东安厦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名工人,住该厂集体宿舍152号。高长里妻子名叫吴修侠,夫妇二人育有二个女儿,大女儿今年15岁,小女儿10岁。
三年年牢狱之灾的由来
2001年4月,高长里因腰椎间盘突出请了病假。10月上班后,高长里被告他2月至8月的工资全部被扣。高长里不服向厂里提出申诉,工厂不理,高长里又申请劳动仲裁,结果高长里很快被工厂开除。自此,高长里与水泥厂较上了劲并走上了上访的不归路。2003年12月2日,第三次到北京上访的高长里被抓到了枣庄市驻京办内。枣庄市市中区水泥厂赶来的截访人员到达驻京办后,强行要求带离高长里回枣庄。高长里不从,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和肢体冲突。在这期间,高长里将枣庄市驻京办内的一蓝色大花瓶打碎,同时损坏的还有一个花盆。后来经估算,这二项物件价值4015元。
2003年12月23日,高长里第四次到北京上访,他的妻子吴修侠也一同来了。由于上访一直看不到一个结果,当天夫妇二人到了天安门广场。到那里后,夫妇二人先是撒了些传单,后来高长里又将自带的汽油倒在自己身上并点燃。警察立即冲了过来将火扑灭并扣留了高长里。
高长里随即被遣送回枣庄市,在枣庄医院治疗一段时间后他即被下了大狱,2004年4月23日,枣庄市市中区法院对高长里进行了宣判。判决书指,高长里到天安门广场自焚造成公共场所混乱,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高长里打碎花瓶故意毁坏财物,数额巨大,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判决生效后,高长里被送到了枣庄市监狱服刑。
到监狱后还要申诉 送精神病院
蹲了大狱后的高长里并没有老实下来,他不服判决,他还要继续申诉,继续反映自己的冤情。为此,他一封封地写申诉信并交给狱警,要求狱警帮他发出去。高长里说他在监狱里写了四十多封的申诉信,下面是他自己记录的大致清单:
2004年12月1号交给陈干警一封、2004年12月13号交给陈干警五封、2004年12月28号交给徐干警五封、2005年1月7号交给陈干警两封、2005年1月14号交给徐干警两封、2005年1月21号交给陈干警六封、2005年2月28号交给徐干警一封、2005年3月28号交给徐干警两封、2005年4月29号交给陈、司干警各一封、2005年5月20号交给司干警三封、2005年6月9号交给司干警四封、2005年6月21号交给徐干警五封、2005年7月4号交给徐干警一封、2005年7月11号交给徐干警三封、2005年7月15号交给徐干警一封、
2005年12月27号交给司干警一封。
这些信虽然都交给了监狱的干警,但狱警却拒绝为他寄送,并进行了扣押。此举引起了高长里不满,他指责枣庄监狱违反了《监狱法》、《关于处理在押罪犯申诉、控告、检举有关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高长里因此还多次提出要求调监,申请狱政公开(司法监督,召开听证会),并要求会见驻狱检察官。
此举彻底激怒了枣庄市监狱,2005年7月21日,枣庄市监狱第六监区区长徐兆元突然带人将高长里送到了山东省济宁市精神病院住院治疗。在高长里提供的这次住院的病历上,我们看到高长里的户口一栏写的是“枣庄市监狱”,诊断病情为“偏执性精神病”。高长里在医院里被吃药打针,期间还被捆绑过。2005年8月15日高长里又回到了监狱。
回到监狱后,高长里仍不安心“改造”,他痴心不改继续申诉,继续与监狱较劲。2005年12月29号,高长里第二进了济宁市精神病院。这次是枣庄市监狱狱政科科长吴昊等人将他送去的。这次住院,高长里犯的仍是“偏执性精神病”。在被强制治疗了51天后,2006年2月17号高长里出院回到了监狱。
2007年2月19日高长里终于刑满获得了释放。回家后,一定要讨一个说法的高长里继续上访申诉,不过他的申诉对象增加了枣庄市监狱和枣庄市司法局,因为是枣庄市监狱让他成了一名“精神病人”。也因此,高长里成了枣庄市监狱和枣庄市司法局的上访稳控包保对象。
出狱后,高长里先后到枣庄市司法局、山东省司法厅、国家司法部上访诉求,但都未有结果。2008年6月6日北京奥运会前夕,高长里又进京到司法部上访,结果司法部干警孙中平等人将高长里控制住交给了随后赶来的枣庄市监狱的副监狱长晏宝银等人。高长里随即被晏宝银等人押回了山东,第三次送进了济宁市精神病院。这次高长里在精神病院里一直被关到2008年10月1日奥运会结束后才离开,时间118天。
维权的代价
高长里原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但自打他走上上访路之后,生活就不再平静。上访、截访、殴打、关押对高长里来说成了家常便饭,他似乎还能坚持,但这些给他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伤害。
高长里被弄进精神病医院后,妻子吴修侠整天吃不好、睡不好,担心高长里在精神病医院里真的成了精神病,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在天天痛苦的煎熬下,吴修侠病倒了,并在2007年8月去世,丢下二个年幼的女儿。
于是,高长里既当爹又当起了妈。每次到北京上访,由于女儿无人照料,高长里不得不经常把两个女儿也带到北京,她们因此也成了小访民。2009年9月27日,高长里又带着两个女儿去北京,结果在枣庄薛城火车站被齐村镇、渴口村干部以及渴口派出所的孙宏伟等人追上。高长里父女进入薛城火车站候车室后,孙宏伟等人也跟了进来,并对高长里父女辱骂,吓得高长里身旁的女儿哭了起来。见高长里父女仍坚持上车,截访者竟动起粗来,几个人架一个将父女三人拖出了火车站。期间高长里的大女儿被那些人扭伤了脖子,后不得不住院治疗。
2009年10月,高长里又到了北京司法部上访。枣庄市当局的人员认为是高长里大哥帮忙他逃跑的。在一天夜里5、6个人蒙上脸,拿着木棍、长刀,到他大哥家,把他大哥的腿打断。而这次从北京抓回来后,高长里在枣庄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被关押了半个月。
2012年8月19日,我们采访高长里时,他说他正在北京,二个女儿也来了。
高峡
2012-8
以上是高长里三次在精神病院的病历
高长里的二个女儿
女儿被打伤
大哥被打伤
2012年8月7日下午4点多钟,安徽淮北濉溪县铁佛镇屈李村村民屈良富遭到南京浦口分局总政治办的两名工作人员及浦口监狱的5名工作人员的传唤,原因是他于今年7月26日出狱后,向朋友倾诉狱中遭受虐待和被精神病的经历,而这些内容不知被谁制作成视频发布到网上,警察称这样的视频对国家有影响。屈良富告诉本网,警察将他带走传唤的同时,后又对其母亲和妹妹录像。晚上7点传唤结束。
2006年2月屈良富因“寻衅滋事罪和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后在浦口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屈良富遭受着身体和精神上的虐待。从2008年起,监狱管理人员开始强行给屈良富吃精神病药,屈良富反抗,监狱管理人员就将屈良富强行按到在床上连续捆绑一星期,后来一个管理人员说屈良富根本没精神病又将他送回监区。回到监区后屈良富又被强制吃药,反抗时竟被大队长用电棍击打。4年来由于长期吃精神病药,导致屈良富肝硬化和其它疾病。出狱后屈良富向某单位索要精神病鉴定书,但对方始终不敢出示。屈良富说其实自己在狱中被虐待的经历是真实的,他并没有夸大和歪曲,而是根据事实客观的描述,他们怎么能说散布谣言呢,何况自己被折磨一身的疾病谁来负责?屈良富告诉信息员,他明天还会被传唤,他很担心自己遭遇不测,也担心家人的安危,他希望有关媒体继续关注此事,也希望有附近的律师能给予法律援助,起诉监狱这么多年来对他的迫害和虐待。
辜湘红是湖南省湘乡市龙洞镇小田村人,因年青时被拐卖、计划生育问题、父母房子拆迁问题而上访,结果她近十次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2012年8月7日上午,民生观察工作室突然接到辜湘红的电话,她说她又被关进精神病院了,当时她是设法用别人的电话打出来的。
辜湘红说,7月26日她在北京闯美国大使馆后随即被抓,7月27日被押回湘乡市后即被送进了湘乡市康宁精神病医院。当时是湘乡市龙洞镇政府的二名人员以及她的兄弟和儿子将她送进医院的。她的兄弟和儿子是受到当局的压力才这样做的。
7月27日送进湘乡市康宁精神病医院第一天,辜湘红对此进行了抗议,结果她被戴上了手铐脚镣。辜湘红说当时她的手都被手铐肿了,疼痛难忍。
辜湘红是湖南省湘乡市龙洞镇小田村人,1966生。1991年,已结婚生了二个小孩的辜湘红被人贩子卖到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一户人家,途中辜湘红遭人贩子多次强奸。到清丰后辜湘红又生下了一小孩,辜湘红经常遭到买主的殴打虐待。
1995年不堪虐待的辜湘红逃回了老家湘乡和父母兄弟生活在一起。回湖南后,辜湘红要求公安惩处人贩子未果。同时,由于辜湘红生了多个小孩,她被指违反了计划生育遭到湘乡当局的惩处,辜湘红父母兄弟家饲养的多头猪因此被政府强行赶走。而在辜湘红被拐卖期间的1992年,辜湘红母亲徐美姣的房子也被政府“抢去了”。
为此,这些年来,辜湘红和母亲徐美姣一直走上了上访路。谁知上访是条不归路,辜湘红因此被关“黑监狱”,被殴打,而更令她没想到的是她一而再再而三地被送进了精神病院,成为了精神病院常客。
民生观察工作室
辜湘红多次被精神病的经历
下面就是湖南省湘乡市龙洞镇小田村辜湘红多次被精神病的主要经过:
2006年7月12日开始,辜湘红被送到湖南省湘潭市精神病院关了七个多月;
2007年6月20日开始,辜湘红再次被送到湖南省湘潭市精神病院关了七个多月;
2008年8月13日至10月8日,辜湘红第三次在湘潭市精神病院被关押,期间的9月26日她遭到电击。
2009年6月2日,辜湘红在北京上访时被抓,6月3日被带回湖南后,随即被带到了湖南省娄底市康复医院,该医院是一家精神病院。在医院里,辜湘红说医院一不检查,二不看病,但每天就是强迫她吃药。8月5日,医院里的病人打架,辜湘红也被打。当辜湘红还手后,医院对她进行惩罚,对她进行了电击。电击后,辜湘红全身动弹不得。辜湘红这次是被湘乡市信访局及公安局的人送到精神病院的。
2009年10月26日,辜湘红又被湘乡市信访办等部门的人员送到了娄底市康复医院,从而开始了她的又一次精神病院的生活。
2010年5月,辜湘红被从北京抓回湘乡市后,再次被投入了娄底市康复医院关了几个月。
2010年9月15日上午,辜湘红来到湘乡市找市委书记讨说法。可到政府没过多久,龙洞乡政府及小田村委会十几个人员就赶到了市政府门前。这些人来后,随即将辜湘红带走,并很快将她带至了湘乡市神经医院。后来,辜湘红被转到湖南省湘潭市第五医院精神病房关押。
2012年7月26日,正在北京上访的辜湘红试图进入美国大使馆求助,但随即被抓。7月27日辜湘红被押回湘乡市后即被送进了湘乡市康宁精神病医院。当时是湘乡市龙洞乡政府的二名人员以及她的兄弟和儿子将她送进医院的。辜湘红说,她的兄弟和儿子是因不堪政府压力和恐吓、骚扰而被迫这样做的。
整理:文峰
2012-8
辜湘红
辜湘红的鉴定书
辜湘红的病历
2010年10月26日,民生观察工作室志愿者郑创添及肖勇先生冒险来到湖南省湘潭市第五医院精神科,看望并救援正被关在这里的辜湘红女士。在辜湘红妈妈的带领下,两位志愿者以辜湘红弟弟的名义见到了辜湘红,当志愿者试图进行采访和拍照时,立即引起了医院方面的警惕和阻止,一度被关在精神科的大铁门内。经过交涉,二人得以离开精神病院,临走时郑创添还和湘潭市第五医院精神科主任刘长礼进行了简单的对话。关于辜湘红,该主任脱口而出:“对,她不是精神病”“她是信访局送来的”。
下面是2010年10月26日部分对话内容和拍自医院的珍贵视频,需要说明的是,这次探访活动的志愿者肖勇因为他的人权工作,2012年7日已被劳教,现正在劳教所中。
郑创添(以下简称郑):你马上说,政府的人马上过来了。
辜湘红(以下简称辜):那是等一下我可以出院吗?凡正我是直说了,他们一直不让我出院。
(这时湘潭市第五医院护士长等人过来质问志愿者并关闭了三楼精神科大门)
肖勇(以下简称肖):你还把我们关起来?!我会让你出名的,你信不信?(走近护士长,看着她工作牌)你叫赵俊辉?你拘禁我?
刘长礼(以下简称刘):等保卫科来一下。
肖:我又没犯法,凭什么要等你们保卫科?
辜:去年娄底精神病院瘳主任说:“你写个保证永远别告状了,我们马上就放你”。
刘:(笑)
辜:我说办不到,别说一个字,半个字我都不会写。
刘:走、走(让志愿者们离开三楼精神科)
(来到三楼铁栅栏外,郑创添请刘长礼出来聊聊)
郑:其实,你们心里也知道,她有没有精神病。
刘:对,她不是精神病。
她是信访局送来的,我刚和湘乡市信访局彭局长通了电话。
郑:她没精神病的话我们就可以带她走。
这里不是监狱。
刘:但要通过信访局,是信访局送来的,要信访局来接。
信访局送来的,我们没办法。
郑:你们应该有鉴定报告才收吧,如果信访局随便送一个人来,你们就可以收吗?
刘走进铁门,大铁门一声巨响随即被关上。
辜湘红真有精神病吗?
2010年2月20日,辜湘红自己到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做了一个精神病鉴定,医院的结论是:未发现有精神方面的异常。
附视频:
女子做双眼皮被全身埋线 “被精神病”差点自杀 做双眼皮修复美容的31岁的陈女士,手术后竟然全身疼痛,她回忆整个手术过程,怀疑自己被全身埋线,担心成了手术台上的试验品!由于事件太离奇复杂,之前,很多医疗机构都把陈女士当做精神病患者,将其拒之门外。陈女士告诉记者:“我几乎绝望了。每天疼得睡不着,要靠止疼及安眠药物才能勉强休息。在生理、心理的双重压力下,我差点想要自杀,幸好老公和弟弟及时发现。近日,陈女士到广东武警医院整形科研修复中心寻求医疗帮助,目前该医院的专家已在初步手术中从其身上找到部分不明组织。据悉,陈女士通知律师将诉诸法律。(来源:羊城晚报)
河南上访农妇告赢精神病院 曾被治疗132天
8月3日,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医务科科长娄涛听到一个坏消息:沈丘县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从医院的银行户头上划走了15 .5万元。之前,沈丘县法院一审和周口市中级法院二审,都认定该医院在强行收治一位名叫吴春霞的“病人”时,程序违规,造成了侵权。 这15 .5万元,包括10万元精神抚慰金。吴春霞是周口市川汇区上访农妇,2008年7月16日,她因“非法上访扰乱单位秩序”被拘留10日,紧接着又被处以劳教1年的处罚。不过,拘留期刚满,她被强行送进了300公里外的河南省精神病医院。被“治疗”132天,吴春霞月经紊乱、小便失禁,在出院一年后,她将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和参与送治的小桥办事处告上法庭(详见南都2011年11月2日深度周刊)。历经法院不受理等波折后,去年10月27日,该案在沈丘县法院第一次开庭。当时,吴春霞被劳教和被拘留的两份处罚决定,已被先后撤销。庭审中,法院驳回了河南省精神病院要求追加曾参与送治的周口警方为被告的申请。医院败诉后,医务科科长娄涛说,这让他感到“无能又无力”,精神病院已经由协助维稳“精神病人”,变成了维稳的牺牲品,“那十几万不是赔偿款,是维稳金。”(消息来源:南方都市报)
“中国许多异见者被关进精神病院” 设在美国华盛顿的中国海外人权组织周三(22日)说,每年大批中国人,包括政治异见者,在违背自己意愿的情况下被送进精神病医院。
“中国维权”组织说,政府官员经常扣押活动人士、异见人士和上访者。而有权有势的人和富人则能够滥用体制,将反对者扣押起来。
“中国维权”组织的国际部负责人夏若男在报告中说,那些被关进精神病院的人是中国最没有权利的群体,他们不仅被剥夺了基本自由,而且那些侵犯他们权利的人基本不受法律监督和制裁。
在精神病院的人被迫接受治疗,还遭受体罚,诸如电击。他们被隔离,家人不许探视他们。这使得他们很难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
这个报告是为了联合国下月审查中国是否遵守了《残疾人权利公约》。这个公约禁止拘禁残疾人,公约在2008年得到批准。(消息来源: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