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2012年9月月刊

  •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对精神卫生法二审提出缺陷意见

    “被精神病”是指没有精神病却被亲属或者供职单位、政府部门等强制送到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其源于我国现行的精神病人收治体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对精神病人的认定、监护、强制送治等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从而导致武汉徐武、福州陈国明、深圳邹宜均、北京陈丹等 “被精神病”事件的屡屡发生。这种现象说明我国目前的精神病收治局面混乱,关于精神病送治的相关制度的不完善。

    酝酿了2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草案)》(以下简称二审稿)获得了原则性的通过,其中涉及的杜绝“被精神病”的内容引发了极大的关注。

    对比一审稿,二审稿删除了“不住院不利于其治疗”作为非自愿住院条件的条款,抑制了可能因任意性解释造成的合法报复,是立法的进步。但针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收治而言,究竟谁有权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才是核心问题,是立法确立强制收治制度的法理基础,但二审稿并未取得实质性突破。如,二审稿仍然规定,“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近亲属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二审稿对近亲属的这种权力并没有设定可操作性程序,因此其仍存在被滥用的风险。

    另外,二审稿取消复诊权和二次鉴定,却更加压减了“被精神病人”自救的渠道。而且二审稿增加的关于司法救济的规定:“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认为行政机关、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并未以立法确定:作为“精神障碍患者”是否符合具备行为能力的原告资格?被强制收治失去人身自由后,如何提起诉讼?法院如果不受理怎么办?对于是否患有精神疾病,司法如何认定?如此看来,需要进一步完善有效的司法保护机制。

    同时,精神卫生立法应立足于制度设防而不是事后救济。从“被精神病”案例看,参与者可能是政府部门、医疗机构或近亲属,吴春霞正是在这些力量的综合作用下,被非法收治的典型案例。因此,立法应从根源对各种侵害公民权力的力量的行使进行严格控制,使那些给公民的人身带来非法侵害的制度和程序得到有效控制和改善。精神卫生立法应站在尊重和保护人权的立场,为公民免于“被精神病”提供防范机制。

    目前,我国精神病人的收治方式有二种:一是自愿住院治疗,这类病人对自己的疾病有一定自知力,会主动求医;二是非自愿住院治疗,也就是强制收治,部分是由亲属或有关单位、政府委托医院收治。而我国大部分的住院患者属于强制收治。

    将精神病人送院治疗是一种限制或剥夺自然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人身自由权是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的法律应该符合宪法的规定与精神,否则应属无效。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精神病,是一个医学问题,应该由医生来判断,但医生的诊断结果只能是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病,医生给出的诊断意见也只能是作为是否需要治疗的依据之一。而不能将其作为可以将患者强制送入医院进行治疗的唯一依据。对一个患有精神病的人是不是要强制收治涉及到人身自由的限制或剥夺,是一个法律问题,理应运用司法程序解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要想成为成年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其前提是有人向法院提出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申请,并且由法院作出有关宣告。只有经过法院宣布之后才产生监护人,也才能履行监护职责,将精神病人送入精神病院。而在实际的操作中,一旦某人被认定为有精神病即将其送入精神病院进行强制治疗,之后才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其为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很多情况下根本不向法院申请。而院方在决定是否收治时很大程度上听取的都是送治人的陈述和相关的治疗病历,并没有解决相关司法程序,对于强制送治收治程序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这一方面的规定主要都由地方法规规定,对于送治主体,收治标准和出院标准亦没有明确的统一立法标准,不但没有赋予患者可以拒绝强制治疗的权利,且更限制了患者的自我决定权,使其人身和财产权利均受到侵害。另外从一些侵权诉讼案件的判决来看,民事赔偿占多数,且赔偿数额较低,刑事判决就更少了。这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送治人的行为。送治人与院方为了经济利益或其他的政治目的等,往往置被收治者利益于不顾,不按照程序接收,甚至出现为达某种目的(利益)双方串通严重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因此,监护监督制度的设立显得更加紧迫。

    所谓的强制送治应该限于严重精神疾病,如不及时治疗可能危及本人健康或社会安全,即应当具备强制送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如果患者所患的精神疾病较为轻微,则应当考虑患者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此时是否接受入院治疗首先应当尊重患者本人的意愿,而不应将入院治疗凌驾于患者意志之上,应尊重自我决定权、平常化等国际新理念,最大限度地在法律层面上尊重精神病人的自我决定权及对自己残存能力的合理利用。

    “被精神病”是对人权的严重侵犯,无论是正常人还是精神病人,涉及到限制人身自由都应当慎之又慎,由司法作出决定是防止“被精神病”的有效途径。此前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已经将不负刑事责任的涉及暴力危害他人的精神病人强制收治纳入司法裁决。对于不符合刑诉法规定的精神病人的强制收治问题,精神卫生法应当和刑诉法有所衔接,合理的划分各自的管辖。从立法的理论基础上看,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应由法律决定,因此精神卫生法应进一步完善司法程序,既能防止“被精神病”问题,也能保护好真正精神病人的权利。

    精神病人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公民,他们同样享有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即便“强制收治”亦是为了“治病救人”。所以以限制人身自由为前提的强制收治,理应慎重和严格,非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剥夺或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因此,强制收治必须通过严格的程序和法律手续,在一种对公众、媒体和家属透明的环境下进行,这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被精神病”现象的发生说明有关部门的工作需要改进,同时也反映出我国精神卫生立法存在的空白:强制收治门槛低,缺乏规范的程序和必要的司法手续,个人救济缺乏途径,住院期间缺乏纠错机制。因此,政府和社会还应进一步完善精神卫生法,从程序上、法律上保障精神病人和“被精神病”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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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人大多位代表对《精神卫生法》二审稿的意见应以预防为主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近日再次分组审议精神卫生法草案。一些常委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制定本法的立足点应当放在预防上。

    应努力创造和谐文化环境

    “精神障碍的防治主要问题是重在预防。”丛斌委员说,这个疾病和其他疾病不同,精神障碍性疾病关键在预防。草案规定的预防措施有些单调,没有从整体上考虑精神障碍的预防。

    他指出,精神障碍的发病总体上有三大因素:一是遗传性因素;二是身体有其他自然性疾病,尤其是中枢神经系统的疾病或损伤;三是社会文化环境的影响。从目前的流行病学的调查结果看,社会文化环境对精神病的发病的影响越来越显著。精神疾病是一个国家转型期的一个发病率比较高的疾病,这与社会文化环境有很大的关系。

    “老百姓讲,穷也好、富也好,只要把日子过得安心一些就是幸福。”丛斌委员说,解放初期,精神病的发病率不高,文革期间突然上升了,改革开放后又下降了。精神病的发病率是一个国家文明和谐程度的晴雨表,是关乎社会和谐的一个指标。社会和谐了,这方面的疾病发病率就会降低。

    他建议,在草案预防一章,加上“公民、社会和家庭有营造和谐、积极向上的文化环境的义务”。

    丛斌委员认为,现在宅男、宅女多,得精神障碍的也多,主要诱引可能还是文化因素,信仰缺失、价值观不健康,感到很焦虑,找不到人生的价值,实现不了自己的社会价值,为此而烦恼,这些问题都是导致精神障碍疾病发病的重要因素。草案应从和谐文化环境创造的角度多考虑精神病预防的问题。因此,本法应当把立足点放在预防上。

    “不能单纯地就精神疾病谈精神疾病,就精神卫生谈精神卫生,这种疾病和社会环境、文化环境以及文明程度密切相关,要把立法的视野放开阔一些。”丛斌委员强调。

    关注的视野应该更加宽泛

    全国人大代表图娅是一名中医,从事了20多年精神疾患的治疗和相关新药研发。

    图娅代表说,我国当前存在大量的独生子女,他们的精神心理状态有别于有兄弟姐妹的这些人;空巢老人的精神心理健康值得关注;社会变动剧烈,造成临床上的患者非常多。

    “精神卫生法关注的视野应该更宽泛。草案主要内容都是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和康复,但是精神卫生法作为一个国家立法,最主要的不仅仅是精神障碍患者的权益保护以及相关问题,而是全国公民精神卫生、精神心理健康。”图娅代表说,草案在总则方面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表述,干预前置、防重于治。精神卫生立法重点是提高全民对精神心理卫生健康的认知度和可操作的预防措施。

    图娅代表强调:“我们国家已经有了公共卫生预防方针,应将精神疾患的预防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只有纳入这个体系,有了经费和渠道,才可能真正的把预防工作做好。”

    应建立相关责任追究制度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李玉英也认为,精神卫生的预防应该是重于治疗和康复。预防是针对大多数人而言的,在普通的人群中或轻或重都存在这方面问题,对于这些人如何加强预防非常重要,而治疗应该说是针对比较少数的人群。

    “草案在预防一章中,内容软性的要求占主要篇幅,缺乏刚性的要求。”李玉英代表说,现在我们有的单位接二连三发生自杀事件,对于这个单位能否有责任追究。现在我们对政府的各种行为都有责任追究,在这个方面特别是人命关天的事件发生时,这个单位却没有责任追究。

    李玉英代表建议,在预防方面应当有一些刚性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具体的单位和部门提出一些要求。

    在分组审议精神卫生法草案时,金硕仁委员提出,用人单位应承担起责任,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并开展减压工作。

    草案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

    对此,金硕仁委员提出,应对“用人单位”作进一步明确的规定,建议将其修改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他的理由是,现在工作在不同行业和单位的职工普遍有工作压力、心理压力、家庭抚养压力等等。不仅是企事业单位,在机关工作的一些干部压力也很大。因此,将用人单位清楚规定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有利于这些用人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能承担起责任,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并开展减压工作。

    (以上消息来源:法制网  记者:陈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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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外精神卫生立法简介

    法国的Pinel(1745~1826年)于1789年发起的革命运动,呼吁解除对精神疾病患者的约束,这是恢复精神疾病患者人身权利的早期尝试,此举相继得到了欧美各国精神病学界的广泛响应。其学生Esquirol(1770~1840年)提出了保护精神疾病患者权利和精神疾病患者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理论。1838年,世界上第一部《精神卫生法》在法国诞生,其内容包括精神病人与罪犯的区别、对精神病人的人道处理、精神病人治疗设施的管理义务等,这部法律强调保护精神病患者的权益和财产,不得非法拘禁精神病患者。 于是,许多精神疾病患者身上的铁链和枷锁除掉了,住进了收容所或疯人院。
    1890年,英国公布了《精神病人法》,强调要保护精神疾病患者的权利和财产,不得非法拘禁精神病人。20世纪初,英国司法精神病学先驱Henry Maudsley在伦敦修建了一所新型精神病院Maudsley医院,要求每一位住院病人都像住普通医院一样是自愿的。1915年,英国议会通过一项法令同意让精神病人自愿住入该院。1930年,英国颁布了《精神病治疗法》,以Maudsley医院为榜样,规定凡能够而且自愿签名住院者,可自愿住入精神病院,为期一年。这是一项革命性法令。20世纪30年代以后,欧美的大多数国家都相继制定了各自的精神卫生法律法规,以保护精神障碍者的权益。
    在亚洲,日本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制定了《精神卫生法》。1992年,在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指导下,日本将《精神卫生法》修订为《精神保健法》,1995年7月修订实施《精神保健与福利法》,2001年又再次进行了修订。韩国也在世界卫生组织的指导下,于1992年颁布了《精神卫生法》。
    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目前已经进行精神卫生立法的国家和地区在世界卫生组织全球各大区所有成员国中所占比例分别为:非洲占59%、美洲占73%、中东占59%、欧洲占96%、东南亚占67%、西太平洋地区占72%(中国即属于西太平洋地区)。目前西太区国家和地区中,仅有中国大陆以及老挝、马绍尔群岛尚未颁布专门的精神卫生类法律,从而导致该区精神卫生法覆盖人口这一统计数字仅为13%,大大低于其他各地区67%~95%的水平。

    (消息来源:卫生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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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探访疯人院: 访谈北京维权人士、被精神病

    李金平,北京维权人士。前总书记赵紫阳在被软禁期间,李金平作为一名警察曾在赵紫阳身边工作。2005年1月赵紫阳去世后,李金平开始在家中设置灵堂,并向有关部门致电,给赵紫阳平反,组织呼吁为赵紫阳平反的签名活动,要求行使公民游行示威的权利,关注外地在京访民的生存处境,2009年李金平曾到天安门广场打横幅,以此表达为赵紫阳平反的愿望,为此多次遭到传唤和强迫失踪。更是被精神病的代表人物。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2010年12月23日(家人知道时间)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北京市朝阳区精神卫生中心(北京朝阳第三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没有精神病鉴定

    近期,李金平向《民生观察》谈了他在2010年被关在北京市朝阳区精神卫生中心的一些事实真相:

    李金平:我是北京为赵紫阳呼吁平反的李金平。我在2010年被当局送入精神病院。

    事实是这样的:2010年10月8号,刘晓波获奖以后,有人给我来电话说:天安门有很多为刘晓波贺喜的,结果被抓了,你去看看。我说,我没时间啊。就没去。晚上,公安就来人了,是朝阳公安分局国保和派出所的,来人把我从居住地带走,说是口头传唤,还说:“我们在天安门等了你一天了,你都没去。”当时,把我传唤到一个洗浴中心,押了一个月。后来我问:“你们什么时候放我?”他们说:“你不是没地方住吗?”接着,就和我谈:“第一,你不能再参与为赵紫阳平反了,不能再呼吁了。”我没同意。他们就接着说:“还一个,你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你不是没地儿住吗?”我说不签。然后,他们就说,那给你找个地方吧。于是就强行把我带到朝阳第三医院,也就是朝阳精神病院。给我关了大半年。

    我被带到精神病院的第一天,看着这个医院的牌子我就掉泪,我对自己说:“一定要冷静,坚持住。你一跑就完了。他们带着摄像机呢,你一跑,他一抓你,没病也成有病了。”就这样我忍住了。到病房里是上午十点多,他们一直给我录像。等到中午十一点多,该吃饭了。我不想吃,可是不吃,他们还疑神疑鬼,强忍着我就吃了。一个女护士长给我端了一碗连汤带菜的米饭,我强忍着就吃了几口,吃完以后,我就感觉不好,就吐了。没想到,他们竟能在饭里给我下药。这之后,痛苦的日子来了,每天晚上,我瞪着眼睛就是睡不着觉,头疼啊,疼得我不得了。后来我要求他们给我弄点止痛药,他们也不给。苦苦熬了一个礼拜,这个头疼的劲才下去。接着,他们就来给我抽血化验,我说:“为什么早不抽血化验呢?”他们也不回答。后来,化验结果出来了,说我是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就是乙肝。我身体挺强壮的,从来没有病,在里边竟得了乙肝。再到后来,我又得了脑血栓。他们(每天)强迫我吃药,吃完药心脏就突突的跳。开始,我不吃药,他们就把我捆到床上,给我灌药,强制的给我灌。我一看不行,一是受罪,第二也达不到我的目的。他们把我的名都给改了,叫李进,我没办法,人们都叫我李进,我真没办法。

    后来我就采取一个办法,就是合作,多接触病友,赶紧传递消息。合作以后就吃药,一天喝十八盆500毫升的水,喝得我直吐,水喝不下去,喝了就要解手。后来尿不出来,他们告诉我是前列腺炎。折磨啊,对我实施残酷的折磨。不吃药就打,就捆。那个痛苦劲就别提了,那真是残酷的迫害。

    后来我经过努力,找了十多个人帮我忙,后来还真找到人了,通过德国一个叫奥伦的记者给我带出信息了,把我救出来了,要不我就死里了。

    在里边,我实在是活不下去了,太痛苦了。想起那个日子真不是人过的日子,人间地狱啊!那时,一听我说“人间地狱”,大夫就说:“你再说,就还给你打针。”我一听这个就哆嗦啊,浑身哆嗦。

    得了脑血栓之后,我半个身子就动不了了。我申请就医,他们不给,发出这个信息后,第三天,他们才带我去看病,照的片子,确诊是脑血栓。给我输的液,我不知道是什么药,但我输完后就头疼、浑身疼、心跳得厉害。

    过了将近一个月,突然国保来了一个队长,跟我谈:“你出去,第一不能接近媒体。你能做到吗?”我说,我能做到。我想,先出来吧,再不出来,我就死里边了。谁也不知道,就牺牲在里边了。我还什么都没干呢,就白死了。我不能这么死,我得死得英烈点。所以最后终于回来了。

    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给我请了个专家会诊。他们说,你把公安给得罪苦了。还说:“你和江泽民还有关系啊?”我说,怎么可能?给我往那个上套。而且,谁执政我还知道,我不能和下野的拉去,拉完我不是死了吗?他们就笑。他们说,你住的多好啊,最起码比监狱强吧?我说,错了,监狱没有精神损害,你这儿精神损害多大啊。来的人据说是北京市安康医院拿国务院津贴的一个老头,我一看市局的公安总瞅他,(就知道)这人有来头,是上边派来的。他说,你这病还是有的,还要在这儿住一阵,现在不能放你。详细的没说。
    但是,经过艰难的磨练,我终于又站起来了。
    问:那你是什么时间回来的?

    李金平:2011年的7月我弟弟把我接回来了。接回来以后,我弟弟看我很严,不让我说话。“你踏踏实实的养病吧,你什么也不许说,别接触外界。”所以我就沉默。”

    好了一点之后我就想,不行,我得发出声音来。不能再这样让他们胡作非为了。所以我就勇敢的站出来发出了声音。结果,他们说,如果你再发声,还给你送回去。所以我太艰难了。

    问:你认为自己哪点“把公安给得罪苦”了?

    李金平:其中原因,我考虑,有一次是因为奥巴马访华的时候,我和齐志勇发起的:拒绝奥巴马访华。为什么?我说:中国还没有人权,希望美国总统督促中国实现人权。而中国最大的人权问题,就是赵紫阳平反的问题。做完这个以后,我又在日坛发起了一个人权座谈,结果,据说当时朝阳区公安都抽空了,全都上那儿截人去了。他们恨得我咬牙,恨得牙根疼。

    我还经常去公安局市局十三处,申请游行,要求回归宪法,还政于民;要求举行全民公决;要求对他们要实施监督;要求取消劳动教养。所以他们害怕。到现在来讲,还没有取消劳动教养,更有甚者,竟随随便便就把老百姓关进精神病院,这是相当危险的,这是玩火自焚。要这么干的话,整个中国就乱了,老百姓没有生存之地了。

    我们现在的生活幸福吗?老给人制造中国人很幸福(的感觉)!我们幸福吗?我们在玩刺激吗?没有!他们感觉到我对他们是个危害,所以就要处理我。

    他们问我:“你为什么要违法?”我说:“我为什么要违法?你说我怎么就违法了?违了什么法?”他们就不说话了。他们感觉我不违法的情况下,他们就太头疼了

    我还关注刘晓波,关进去之前,我跟齐志勇打个电话,我说,一定要上网联名,把刘晓波营救出来。他说,我给你联上名了。这是原因之一,但不完全,我感觉最重要的是要拍山震虎,他震的是谁?震的是赵家,因为我为他们鸣冤。我关注刘晓波的事,如果赵家也关注的话,那对他们的统治是有极大的影响的,他不是真正要办我。

    他们对我头疼的还有一件事就是:我为《民生观察》做事,在南站给访民发了一次饺子,好像是2010年春节,我和杨秋雨,还有王玉琴,还有一个是倪玉兰的丈夫老董。他们在精神病院里就问:“你想当领袖啊?”我说:“我没这个意思啊,我就是看老百姓很痛苦,就是想帮一帮他们,我没有别的意思。”

    最终在外国媒体的关注下,我能生存回来。这是我不幸中的万幸,我没想到我真能活着回来。

    (整理:柳梅)

    以下是对李金平的采访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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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让他们关吧,总有出来的一天”— 内蒙杨雅海谈被关精神病院

    杨雅梅是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正阳办事处葛根路长青巷1号的的一位居民,也是一位常年奔波在上访路上的访民。杨雅梅以前在扎兰屯街上做花圈寿衣的生意,1994年12月14日,有钱有势的同行抢了她从河北进的货,反而诬陷是杨雅梅偷了他家的货,结果警察对杨雅梅进行了抄家。1995年、1996年,同样的事情再发生,结果造成杨雅梅不仅被拘留,还使得她于1996年11月28日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杨雅梅没偷同行家东西,后经申冤,杨雅梅获得新证据,法院承认办错了案,于1997年6月6日撤消了原判决,6月14日杨雅梅获释。杨雅梅是1996年5月9日被关进看守所的,加上此前在拘留所关押的时间,这次杨雅梅共被错关了四百多天。2004年的一天,杨雅梅听说扎兰屯市领导们正在开会,认为是个申冤的好机会,就前往那儿讨说法,结果当局指控她扰乱了这次重要的会议达三十分钟,杨雅梅因此被劳教三年。

     

    杨雅梅出来后,即申请了国家赔偿,但呼伦贝尔盟中院将她的经商行为,按国家工人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这样算下来只有一万多元的赔偿。对当时没收的物品以及当年对杨雅梅进行游街造成的精神损失等拒不偿还与赔偿。杨雅梅无法接受这样的国家赔偿,因此走上了上访之路。

     

    2008年3月5日,杨雅梅在北京公安部信访接待室上访后,于6号乘火车返回扎兰屯市。7号列车到“辗子山”车站后,杨雅梅被扎兰屯市公安刘凤杰、张永强迫下车,随即被他们绑架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昂昂溪精神病院。在这家医院,经体检、做脑电图、专家会诊,认为杨雅梅一切正常。医院方面就通知扎兰屯市公安接杨雅梅出院。4月1日,杨雅梅在昂昂溪精神病院被关了二十五天后,扎兰屯市公安将杨雅梅转到了位于牙克石市南波河的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原大兴安岭林业精神病院)。

     

    在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杨雅梅成了一位患上了偏执型精神病的“病人”。但杨雅梅说,根本没人通知她做过精神病鉴定,她怀疑2008年1月那次被拘留时,被他们偷着做了所谓的鉴定。2008年1月19日中午十二点左右,来了两个人,杨雅梅不认识。这二个人和杨雅梅谈了大约半个小时,谈的内容主要问杨雅梅案子及上访的情况。因有“偏执型精神病”, 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刚开始强迫杨雅梅吃抗精神病类的药物,后在家属的一再抗议下医院才停药。

     

    2009年4月16日,扎兰屯市政法委副书记石宏山、法院院长孙立铭、检察长赵国障,来到杨雅梅住的精神病院201房,胁迫她接受不平等的协议。杨雅梅妹夫也做工作说,不签协议不能出来,于是杨雅梅被迫接受了这个协议。2009年5月11日,杨雅梅终于结束了一年多的精神病院生活获释回家。

     

    2010年4月8日,正在北京的杨雅梅接到自称是最高法院的通知,说她案件的裁定书已下达到呼和浩特,后来又说裁定书在呼伦贝尔市。结果在前往呼伦贝尔市的途中,杨雅梅被呼伦贝尔扎兰屯市多名人员截获,并随即被送到了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一科。这是杨雅梅“二进宫”,这次她一直到2011年9月23日才出来。

     

    2012年3月2日,杨雅梅又到北京上访,当天她和另外一位访民到全国人大信访办上访,结果一去那儿就被扎兰屯市赶来的截访人员截住,当天上午十一点杨雅梅与民生观察工作室通话时,她正在被押回内蒙的车上。杨雅梅在路上告诉民生观察工作室说,她是被扎兰屯市法院曲姓副院长、扎兰屯市政法委副书记石宏山、扎兰屯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孟姓大队长等人在北京抓住的。3月3日,杨雅梅被押到了内蒙古牙克石市,当即被关进了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一科。这是杨雅梅第三次被关这里了。

     

    这次被关进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后,医院方面没怎么让杨雅梅吃药,因为医生们知道杨雅梅没精神病。医院告诉她老实待着就行了,可杨雅梅说她在里面吃不好睡不好,天天吃的是那种没什么油水的饭菜。在医院里最恐怖的是那些真正的精神病人,他们犯病后很吓人,常常突然嗷地就是一嗓子。

     

    这次在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内,杨雅梅子宫内被查出长了一肌瘤,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没有能力治疗这个病。杨雅梅于是多次提出来出院,但均遭医院和法院方面的人员拒绝,两院的人称杨雅梅得待到十八大后。随后不久,杨雅梅没再联系外界了。

     

    2012年9月中旬,志愿者联系上了杨雅梅的女儿郭丹丹,她介绍说她也有三、四个月没见到她妈妈了。她最近一次见到她妈妈是今年五月末,当时当局同意了杨雅梅外出治病的请求,在扎兰屯市法院张主人等三人、扎兰屯市政法委一人的带领下,她陪着妈妈到了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二医院进行了检查治疗。一个星期后杨雅梅又由扎兰屯市法院和政法委的人员送回了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

     

    郭丹丹说,回家后她又多次找了扎兰屯市法院和政法委。可这二个部门的官员并不好找,郭丹丹要么找不到他们,要么就被这些人推三推四。

     

    到今天,杨雅梅被关在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内已超过半年的时间了。今年三月“三进宫”后,杨雅梅曾设法与外界联系过几次。她对再进疯人院已不再像前二次那样愤怒、激动、绝望了,她平静了许多,坦然了许多,也坚定了许多。她说:“让他们关吧,总有出来的一天”。

     

    高峡

    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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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斯人已去 冤屈未申——记上海被精神病者周铭德

    周铭德是原上海机床修配厂的一名工人,也是一位一直坚持上访维权的访民。2012年3月月的一天,为了了解周铭德的被精神病经历,我电话采访了他。当时是我第一次与周铭德接触,谁知电话打去后他没有陌生感,也没什么顾忌,很详细地诉说了他的遭遇。结束电话采访后,周铭德没过几天就用快递给我寄来了他的申诉材料,厚厚的一包,整理得很好,各种判决书、证据材料都列出了目录并装订整齐。现在周铭德的声音似乎还在耳旁,但他人已不在了。

    9月12日,我突然在网上看到了周铭德去世的消息,就立即与上海访民联系。吕龙珍和周铭德一起上访过,是周的朋友。吕龙珍介绍说,今年四月底,周铭德发现身体不舒服,到医院一检察说是肾脏上长了囊肿,但验血、穿刺都没发现癌细胞。尽管如此,上海第六医院还是认定周铭德患上了癌症,并于5月中旬对周铭德做了开刀切除手术。手术过后,周铭德身体不仅未见好转,而且不断恶化,头部及全身出现许多肿块。进入后期,周铭德浑身疼痛难忍。最终,2012年9月6日下午3点48分,周铭德撒手人寰,离开了这个曾给她带来无数痛苦的世界,时年55岁。9月10日,周铭德的追悼会举行时,有一、二百上海维权人士、访民及各界民众前往参加,许多人为他扼腕叹息。对于周铭德的死因,吕龙珍认为肯定与他在精神病院内被关六十多天,并在里面被吃药打针有关。

     

    周铭德走上上访不归路,首先是因为他的母亲。2003年周铭德的母亲在华山医院治疗脑瘤,家属认为院方误诊使病人变成植物人,但院方不承认。周铭德根据自己掌握的所有证据指证院方,但没有任何结果。无奈之下,2004年他开始了漫长的上访之路。为了阻止其上访,上海当局给了其妻子、儿子巨大的压力,2007年开始,周铭德与妻子谢颂华闹起了离婚,当年的11月20日双方初步达成了离婚协议。2012年3月我与周铭德通话时,他明显表达了他遭亲人误解、迫害的痛苦,甚至看不到生活的希望。

     

    后因财产纠纷等问题,周铭德与谢颂华仍矛盾不断。2008年4月23日,周铭德从北京上访被上海当局押送到富春路100号接济站,当天谢颂华和他们的儿子也赶了过来。同时,接济站内出现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的两名人员,当时周铭德对此二名人员并不知晓。中午十一点多,周铭德正在接济站内行走时,突然被人打昏。随即,周铭德被人绑架到了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十病区49床。事后周铭德得知,打昏他的是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工号为0291的人员。周铭德后来得知,这次正是他的妻子谢颂华及儿子签字同意将他送进了精神病院。

     

     “我是正常人”周先生数次要求出院,其亲属也要求医院放他出院,但他仍然被关在精神病房里。有时到了吃药时间, 周铭德都当着护士的面把药吃下去,等护士走后再去卫生间把药吐掉。在医院期间,医院给出的住院理由是——偏执状态,在4年间不断上访属异常行为。67天后的6月28日,周铭德终于离开了精神病院。

     

    出院后,周铭德将妻子谢颂华、儿子、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及其医生韩孝龙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四被告赔礼道歉并恢复名誉。上海市多级法院审理后,以周铭德被鉴定为偏执状态,在精神病院内住院两个多月等为由判处周铭德败诉。

     

    官司的败诉,让周铭德对这个体制产生了思考与怀疑。2011年11月,周铭德和国内另外四名被精神病者彭宝泉、徐武、陈国明、高作喜一起,联名致信全国人大法工委,呼吁《民事诉讼法》专家关注《精神卫生法》中的无行为能力认定程序与监护权问题。同时认为,精神卫生法应当和民事诉讼法相衔接,应对非自愿住院患者提供司法保护。

     

    现在,周铭德已走了,他已到了天国。不知他到天国是否还在上访申冤?不知天国是否有维稳、有精神病院?但愿他能早日安息。

     

    刘飞跃

    201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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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帮助访民的“被精神病”—记者正在精神病院中的“接受治疗”

    2012年9月29日上午,湖北省孝感市访民王树英给我打来电话语气急促地说:“你快想法救救匡仲平吧,他在精神病院都被关三个月了”“他文章写得可好了,帮了不少访民”“我的文章就是他写的”。同时,王树英还给我发来了匡仲平的文章及他父亲的电话。

    匡仲平的父亲叫匡吉元,今年83岁了,现住在天津,是一名教育工作者。当天,我打电话采访了匡吉元,老人很健谈。下面是访谈内容:

     

    刘飞跃(以下简称刘):匡老先生,请首先介绍下你家和匡仲平的基本情况。

     

    匡吉元(以下简称匡):我家本在黑龙江鸡西市。匡仲平1963年出生,今年49岁。由于经常进精神病院,匡仲平现在还是一个人。出事前,匡仲平一直是个正常人。当年鸡西机务段招工,采取了考试的办法。匡仲平报了名,结果以名列前茅的成绩被录取。到机务段后,匡仲平工作不错,深得领导信任,他后来还被机务段保送到牡丹江师范学院读书。

     

    刘:就是说匡仲平以前精神状况还可以?

     

    匡:当然,他有精神病的话能去念大学吗?能被机务段录取工作吗?就是后来“病了“,他还能帮人家写文章,生活方面也能自理。

     

    刘:毕业后匡仲平做了什么?

     

    匡:在牡丹江师范学院毕业后,匡仲平不想教书,也不想再回机务段,他就辞职开始做生意。主要是在哈尔滨卖烟及其它生活物品。

     

    刘:他后来怎么成了“精神病”呢?

     

    匡:2002年的一天,匡仲平卖烟时被哈尔滨道里区烟草专卖局给抓了,专卖局指他卖假烟。抓到道里区烟草专卖局后,匡仲平不承认卖假烟,结果在里面打得厉害。当时对匡仲平又冻又饿整了他二天二夜,直到他昏了过去。其实匡仲平卖的中华烟根本不是假烟。当年我女儿出国,有亲戚朋友送了烟过来,匡仲平就拿去卖。

     

    被打的事发生后,匡仲平被送到哈尔滨第一专科医院一检查,医院说匡仲平精神分裂了。好好的人一下子精神失常了,你说我们能接受吗?

     

    刘:于是你们开始了上访?

     

    匡:我的事情多,主要是匡仲平在上访,时间是从2003年开始的。匡仲平经常去北京,每次去都是哈尔滨、鸡西的人去截他,后来哈尔滨方面不管了,全都交给鸡西市了。

     

    由于他总爱往北京跑,每次去了都被信访办的人员给截回来。回到鸡西后就关精神病院,主要关在鸡西市鸡东精神病院。十余年来他被送精神病院的次数很多了,我都记不清了。短则几天,长则几个月。

     

    刘:这次匡仲平是什么时候进精神病院的?是谁把他关进去的?

     

    匡:他这次是今年七·一的前二天被关进去的。当时我们家人并不知道,后来鸡西市鸡冠区信访办的一名人员给我打了电话,说匡仲平送进鸡东精神病院了我们才知道。他这次进去,是因为他又到北京上访,被鸡西市和鸡冠区信访办的人在北京抓住送回来后直接进的精神病院。

     

    刘:匡仲平在医院里的情况怎么样?三个多月了,你们得想法让他出来呀。

     

    匡:他在医院里面都绝食过。我们有什么方法,这么多年了我都没信心了。我83岁了,老伴又瘫焕在床。现在马上要开十八大,是敏感期,我想十八大不结束他是出不来的。

     

    刘:除了上访,你们没想想用其它方法维权吗?

     

    匡:想过,当年我们都起诉到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了,结果人家法院说我们证据不足,不予支持。上访这么多年,中间也有点效果,就是2010年12月,鸡西市信访办的人找到我们签了个协议,要求我们保证匡仲平不再上访就给五十万。没办法我就签了。可他们说按年分五次给,又不追究当年打人者的责任,这点钱用完了,我们二位老人又不在了,你说匡仲平怎能么办?只有上访了。

     

    刘:确实是这样,不过现在还是要让匡仲平尽快出来呀。

     

    匡:当然,你说我们当父母的不想呀,但这是我们说了能算数的吗?

     

    刘飞跃

    201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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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月被精神病动态

    雅天妮主席指自己被精神病 致函要求公司停牌  9月7日消息,据香港信报报道,近期不利消息频传的雅天妮爆出夫妇内哄,集团大股东兼主席谢超群目前正于香港某医院精神病房留医,并透过律师致函港交所及证监会,指控妻子兼集团副主席叶英琴逼令他强制留医,以及私自收起谢所持股份的代名文件(Proxy Form),要求实时将公司停牌。一旦雅天妮未能实时就事件作交代,不排除今天将会随时停牌。港交所及证监会发言人昨天皆表示不评论个别事件,其中港交所更不评论有否接到谢超群要求停牌的信函。叶英琴昨晚透过发言人回复查询时表示,目前正咨询法律意见,现阶段未能响应,将尽快就事件作出交代。谢要求押后召开股东会。根据媒体获得谢超群代表律师向证监会发出的文件,谢指控叶英琴逼令将他强制留院、私自收起谢所持股份的代名文件(Proxy Form),以及多次在未有知会下,向董事会作错误陈述及发出公告,因此要求监管机构实时将雅天妮停牌,并要求押后原定于下周一(10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消息来源:新浪财经)

    五次被送精神病院 起诉丈夫 (记者 洪雪)声称被丈夫先后五次送到精神病院,马女士将丈夫诉至法院,要求法院支持自己的离婚请求。房山法院通报已受理此案。马女士诉称,早在1999年马女士就与刘某离过一次婚了。当时,夫妻二人因为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但年仅七岁的儿子让他们又下定决心重新走到一起。然而据马女士称,复婚后,马女士先是发现丈夫对自己不忠,在外面有外遇。当她要求他与第三者划清界限时,刘某非但没有任何收敛,反而借机殴打妻子,对其暴力相向。最后,刘某竟声称妻子是精神病患者,把马女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治疗,七年间共计五次之多。多次的强制治疗以及精神类药物的大量服用,给马女士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巨大损害。(消息来源:《法制晚报》)

    中国泛蓝联盟成员抗日宣传“被精神病” [中国泛蓝联盟9月18日]华一报道:今天中国泛蓝联盟(重庆)成员胡敬,打泛蓝旗号上街游行,进行中华民国抗日宣传。今天接到我盟重庆成员胡敬短信,说:“我被送精神病院”!(此后电话不能接通)我盟胡敬曾多次因参加政治活动而“被精神病”,最早曾于2004年在天安门广场焚烧中共党旗被抓并关押进精神病院1年多,此后多次“被精神病”。从今天时间段和今天发生的事件契机来看,纯系中共黑狱行为,其行径十分卑劣,我盟表示严重抗议!强烈要求中共即刻放人!中国泛蓝联盟 蓝风采集(2012-09-18 发表) (博讯网)

    上海被精神病受害者周铭德含冤去世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2年9月13日消息)9月6日下午3点48分,上海被精神病受害者、访民周铭德去世。9月10日,周铭德的追悼会有一、二百上海维权人士、访民及各界民众前往参加。据介绍,2012年5月中旬,周铭德因肾上囊肿做手术,谁知术后四个月竟然去世。周铭德因母亲医疗事故及与妻子房产纠纷而上访,结果于2008年4月23日被送进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吃药打针了6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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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方乙方》:女儿不顾精神病母亲 致其无人照顾

    今晚(9月3日)22点,来自河南驻马店的余付庭将通过江苏卫视法律援助类节目《甲方乙方》,为自己精神有问题的嫂子王金华讨还“公道”。而“状告”的对象竟是自己的大侄女,也就是王金华的亲生女儿余永兴,原因是余永兴没有承担起自己母亲的赡养责任。节目现场,双方在余永兴母亲的赡养问题上各执一词,赡养问题背后似乎迷雾重重。到底,余永兴的母亲将何去何从呢?

      甲方余付庭:大侄女虐待嫂子

      余付庭表示自从哥哥去世之后,余永兴和家里人的关系就变得很差了。嫂子有精神病,余永兴嫌自己的母亲麻烦,不愿意照顾她,甚至开始虐待自己的妈妈。余付庭情绪激动的表示,余永兴曾经毒打自己的母亲,导致母亲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还将她捆起来送进精神病医院。余付庭还认为,大侄女之所以变成今天这个样子,她的丈夫从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把母亲赶走了,就能把家里的东西运回丈夫家,我嫂子家的东西都是他们夫妻俩的了。”此番来到江苏卫视《甲方乙方》,余付庭的诉求很简单,就是希望自己的大侄女能够承担起赡养母亲、抚养妹妹的职责。

      乙方余永兴:你们恶人先告状

      据悉,余永兴和她的丈夫、妹妹以及刚满两岁的儿子目前正住在一个非常狭小的出租房里面。余永兴的丈夫告诉节目组,目前余付庭和村子里面的人都针对余永兴,所以一家四口才在外地流浪这么长时间。余永兴解释说,每次母亲犯病,余永兴和她的丈夫都非常无奈,只能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在家里根本无法照顾。“但是,他们根本就不想治好母亲,却恶人先告状说我虐待妈妈。”余永兴愤懑地说。至于为何捆绑母亲,于永兴解释说,“当时母亲病的很严重,下雨天不回屋,还带着我妹妹一起在屋顶上淋雨。我和老公回家看母亲,看她当时的状况,根本没有办法劝说她去医院,只能捆绑。”余永兴说自己在家里根本活不下去,余付庭总是以自己不照顾母亲为由,喊上一帮人打自己,并且要求她将母亲从精神病医院接回来。

      精神病妈妈将何去何从?

    余永兴的父亲意外去世之后,家里得到了11万的赔偿金。正是这11万以及余永兴家的房子,成为了余付庭和余永兴争论的另一个焦点。余永兴告诉我们,余付庭联合自己的舅舅逼迫自己将钱和房产证全部交给他们,而余付庭也承认确有此事,但只是为了好好给王金华看病。其实,不论这笔钱如何处置,王金华现在的病情才是当务之急。作为女儿的余永兴赡养老人是不可推卸义务。一面是誓要为自己讨还公道的余付庭,一面是多年未曾照看自己的亲生儿,未来的生活,王金华会和谁生活在一起呢?(消息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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