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2013年5月月刊

  • 湖南何芳武哭诉十年被关精神病院的遭遇(附视频)

    何芳武,湖南永州市人,因时任村支书的父亲检举揭发所在乡副乡长蒋育祥贪污救灾款,竟遭致报复,以致家破人亡。在二十年的维权上访中,倔强的何芳武两次被送精神病院,时间共长达10年之久。
    2013年6月初,何芳武来到北京,《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记者江河在北京对他进行了现场采访,并为他制作了视频。第一次见到他,黑瘦、单薄的何芳武显得焦躁、不安,以致于躁动。访谈期间,何芳武多次痛哭失声,悲愤之情溢于言表,以下是记者与何芳武的对话内容:
    何芳武:我在精神病院里呆了很长时间的,他们给我强行灌药,我现在脑子不很好使的。我还坐过水牢,受过竹签扎手指头的酷刑。何芳武用手在自己脖子下比划,水是这么深的。
    问:是谁把您送进精神病院的?送进去几次?那家精神病院?那年?
    何芳武:是永州市江永县政府。共关了我两次,第一次是2003年12月18日,我在北京上访,永江县县委副书记何绍云、永江县信访局局长黄应梦等人把我抓回来,编造谎言、伪造文件和证明把我强行关押在永州市零陵区芝山精神病院。他们每年5万块钱给精神病院的。我在里面吃的是玻璃饭,帮医生、护士洗衣服,叠被子,打扫卫生,查岗放哨,一天到晚忙着做事,没有休息时间。到了2006年1月9日,我终于走出了精神病院。第二次是在2007年12月13号进去的,2007年9月11日,我在北京上访,在温家宝家,我看到开过来5辆车子,有警车、有武警,当温家宝从第三辆车上下来时,我冲进去抱住了温家宝的腿,温家宝给我批示,要求依法解决好我的问题。结果是大难临头,湖南省委一个副书记、永州市市委副书记、永江县县委副书记、江永县公安局刘副局长、信访局局长黄应梦,允山镇何镇长一大批人跑到北京来抓我。9月13日我被押解回去,再次关进永州市零陵区芝山精神病院。2012年9月21日,我弟弟做保证、写假条,我是请了假才出来的。(接着,何芳武将保证和请假条拿出来,非得让我拍摄下来。)
    问:在精神病医院里,有医生给您诊治过吗?做过鉴定吗?
    何芳武:没有医生给我诊断、治疗的,他们也都知道我没有精神病。他们强行灌药给我吃,不吃他们就电击我,把我捆绑起来。(说着,何芳武两臂平伸,演示着被固定的姿势)。2010年的时候,给我做过一次司法鉴定,是允山镇政府委托的,鉴定说我有偏执性精神障碍。我是不服的。
    问:出来后,你打算怎么办?
    何芳武:我一家太惨了,我的父亲被打的吐血身亡,我的老奶奶活活饿死,我年仅十岁的弟弟何芳喜不幸走失,至今下落不明,生死未知。都是因为他们逼迫下,我母亲带着年幼的弟弟背井离乡、四处流浪造成的。
    陈述这段不堪回首的往事时,何芳武数度哽咽,竟至掩面哭泣。我不得不暂停录像。
    何芳武最后说:我来到北京,想找个工作,但是不好找。我现在靠捡拾破烂为生。我是请假出来的,我真怕哪天再被他们抓回去。我来北京,我们乡书记威胁我说,再上访,就要了你的命。我现在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之后,何芳武恳求我,问我能不能帮他联系一下北京的医院,他想再鉴定一下,看看自己到底有没有精神病。“我想起诉允山精神病院,他侵犯了我的人身权利。”何芳武说。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2013年6月
    以下是记者对何芳武的视频采访:

    何芳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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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访民虞春香两次“被精神病”的访谈录

    家住上海静安区常德路1018弄5号的虞春香,现年63岁。虞春香1976年从知青到街道办托儿所上班,因调工资被领导无故刁难甚至迫害上访33年,得到的是无数次的关押、殴打、铁窗、铁链(飞机铐)、精神病院摧残、暴力致耳残、牙齿被打掉。2003年,她位于上海繁华地段的一栋私房被强拆,没得到一分钱赔偿。其独生儿子为了参军,被迫与母亲脱离关系,现又因母亲上访,无法找到工作。虞春香孤身一人,在北京流浪已经十年。就虞春香两次被精神病的情况,《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记者高峡电话采访了虞春香:
    高峡:你好,请问是虞春香吗?
    虞春香:是,你是哪位?
    高峡:我是《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记者,听说你两次被关精神病院,是这样吗?
    虞春香:是,差点被折磨死。
    高峡:第一次关精神病院,是在什么时间?
    虞春香:是在1998年10月22号,是星期四,区长信访接待日,我已经连着三个星期都去,他们不给接待。
    高峡:是啥原因又去上访呢?
    虞春香:我举报中心医院的科长杨爱国违章搭建,在家门口被他们叫警察打了,因为他们家是警察。
    高峡:打得厉害吗?
    虞春香:厉害,他们用扫大街的大扫帚很劲打,打得我混身是血。那天,我就拿着血衣,在区长信访接待日上访。
    高峡:那怎么又到精神病院呢?
    虞春香:那天区长不但没接待,反而叫来警察,警车就停在广场上。几个人拉胳膊拽腿的把我抬到警车上,车子就开到静安区精神病院了。
    高峡:到了精神病院呢?
    虞春香:他们把我拉到医生那儿,医生给我做了检查,再问了一些问题,我都回答了。医生就跟他们说:“这么正常的人,我们不能收。”其中一名警察叫朱国正(警号027018)及余警长等,他们就缠着医生,又找院长,医院还是不肯收。到了晚上,就把我放了。这次是没跟院长勾兑好。
    高峡:那第二次送精神病院,就是跟医生勾兑好的?
    虞春香:是,第二次是在99年9月23号。那天,派出所打电话叫单位把我骗过去,警车就停在单位门口。七、八个人上来,抬的抬腿,拉的拉手,然后很劲的把我甩在车子上,就开到静安区精神病院了。一下车,就给关铁门里了。
    高峡:给你吃药了吗?
    虞春香:吃了,但我不吃,就把我绑在铁床上,呈大字形的,给我打针。我使劲挣扎,打不进去。他们就到上海儿童医院找了个医生,在手上给我打针,扎进去挂盐水。我又拼命挣扎,扎针的地方又肿了,他们打针,我挣扎,又打针,我又挣扎,他们始终打不成针。就这样跟他们抗争了13天。警察还24小时三班倒的轮流看守我。最后没办法了,他们用车子把我拉到安远路,扔在马路边上。我当时身体很虚弱,路也走不动,打110,110警察听到我的名字,就不出警。后来,一个大众出租车司机看见我躺在马路边上,用车把我送到医院,在医院住了20天。医院检查,说有心脏病。我过去从来没有心脏病。
    高峡:医院给你做过精神病鉴定吗?
    虞春香:没有。
    高峡:静安区精神病院给你出过出院手续吗?
    虞春香:啥手续都没有。警察就把我扔在马路边上。
    高峡:经常想起在精神病院的情形吗?
    虞春香:经常想起,很恐怖的。我在医院住院的时候,经常做噩梦,半夜乱叫,整得同病房的病人要求换床。
    高峡:精神病院哪些地方让你恐怖?
    虞春香:到处都很恐怖,里面关满了人,我就睡在走廊里,警察24小时三班倒的看守我。里面的医生都像打手,看着很恐怖。里面还关了很多上访的人,还有一个人是老师,已经关了一年多,被他们强行打针、灌药。好多关在里面的人,不吃饭,抗议,然后就被绑起来,灌药,打他们,打的鬼哭狼嚎,那惨叫声,很恐怖的。还有精神病人被绑在椅子上作电疗,我都不敢看。看着精神病人在身边跑来跑去,很害怕。我没一晚上睡好觉。有时,警察也去睡觉了,我更害怕,真怕精神病人跑来打我、掐我,被精神病人打死、掐死,就是白死。
    高峡:你关在精神病院,家人找过你吗?
    虞春香:找过,他们不告诉我家里的人。这当中我母亲去世,我哥哥姐姐都到场了,就我没在,所以我妈死的时候,眼睛都没闭。
    高峡:你现在还在北京吗?
    虞春香:在,我一直在北京流浪,我无家可归,孤身一人。我要要回我的房子。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2013、5
    以下是虞春香的门诊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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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汉川黄翠华为儿讨公道四次被精神病

    现年50岁的湖北省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西湖新村12栋西3楼住的访民黄翠华为伤残儿子讨公道,不仅讨不回公道,自己反被政府官员殴打,并强行秘密数次关进精神病院,进行精神和身体摧残。2013年6月初,《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记者大河电话采访了黄翠华,了解了她上访及四次被精神病的经历。
    访谈时,黄翠华首先提供了她的上访材料。在材料中黄翠华定道:“1994年3月14日,我的儿子全托在湖北省汉川市红花幼儿园期间,从架子床上层摔下,当场昏死过去,该园园长王红华将其送到武汉同济医院抢救,我赶到医院见状当即昏死过去,医院要求家属签字,才能救人,幼儿园园长王红华冒名代替我签了字,可是王红华却别有用心的把我儿子的名字“罗浩”写成“骆浩军”,因“罗浩”和“骆浩军”同是该园的小朋友,“骆浩军”投了保险,我儿子罗浩没有投保,其目的很明显,移花接木,为的是幼儿园故意逃避对我儿子造成的终身残疾的赔偿责任,同时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险金,果不然,我去找幼儿园为我儿子讨说法时,王红华却翻脸不认人,声称“罗浩”在我们园里没有摔伤过,摔伤的是我园“骆浩军”,并叫我到医院去查查。这在以后为我儿子讨说法的漫漫长路上埋下了巨大的陷井,导致法院不予立案,从那以后我就走上了漫漫的上访之路。在我多年的奔走呼唤过程中,终于引起了一些正义记者、媒体的关注,2002年9月11日《孝感晚报》以题名《谁冒名领取了这笔保险金》首次报道了我儿子的遭遇,2002年9月12日,《孝感日报》以题名《“罗浩”变“骆浩军”八年血泪何人知——骗保背后有内幕》报道,但是媒体虽然报道了真相,仍然没有引起汉川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仍然未去查清事实,这说明幼儿园的背后有地方保护伞,案件始终进入不了诉讼程序。”
    为了阻止黄翠华的上访,当地政府部门把她四次投入精神病院!
        第一次:2006年7月13日,黄翠华到北京上访,被政府带20多人从北京截访回来。7月18日上午9点钟,黄翠华和朋友正在菜市场买菜,街道办魏主任找到黄翠华说:“到办事处,我们给你解决问题。”黄翠华说“我不相信你们。”便与朋友上了公交车。在车上,看见有公安,还有黑社会的人,便不下车。几人上来,将黄翠华拖进仙雨山办事处。黄翠华坐在地上不起来,几个警察连拉带拽的将黄翠华弄上一辆车牌号为1096的警车上,后面还跟着一辆车牌号为1023的警车,共计20多人。黄翠华被带到汉川市精神病院。一下车,就拥上来很多人,将黄翠华绑在板凳上。黄翠华才知道到了精神病院,就气愤的对政府官员说:“你们这样做,我死了,你们就安心了。”在精神病院,没有打针吃药,但在给病人发药的名单上,有黄翠华的名字。医院对黄翠华说:“你是上访人,我们没有办法,是政府把你送来的,你不要怪我们。我们没有给你打针吃药,互相理解。”2007年1月12日,街道办事处的陈群喜才将黄翠华接出来。这次黄翠华共计被关押半年。
        第二次:2007年10月10日,黄翠华在北京上访,住在幸福旅社。汉川市委办公室主任熊贞清、陈群喜带了20多人,将黄翠华绑架回湖北,直接送到武汉市新洲区精神病院。在医院,其他病人的家属认出了黄翠华,便打电话告知了黄翠华的家人。家人到医院要求放人,医院说:“敏感时期,不能放人,要放人,向政府要人。”后来家人找到政府,政府才叫其丈夫到医院将黄翠华接回家,但拒绝在出院手续上签字。这一次,关了40天。
        第三次,2008年3月6日,黄翠华到武汉的哥哥家,被长期跟踪黄翠华的人电话告知政府,说:“黄翠华到武汉去了。”于是,政府开了一辆车,带着20多人,从其哥哥家将黄翠华抓住,押往武汉市汉口医院精神科。因医院知道黄翠华的情况,对黄翠华说:“我们不关你,只要你每天晚上回来休息就行了。”黄翠华就每天搭车到武汉车站找人打麻将。期间,黄翠华偷出并复印了医院为其做的假病历。直到2008年10月6号,政府才派人将黄翠华接出来。在医院时,政府官员还恶狠狠的对黄翠华说:“把你接回汉川,往死里整,看你还上不上访。”
    第四次,2008年11月9日,黄翠华到北京上访。因妇科疾病严重,回来做微创手术。12月4日晚上9点钟,黄翠华在菜市场被人从背后袭击,致腰椎骨骨折。当时,黄翠华躺在地上,不能站立。黄翠华咬着牙,慢慢的爬回了家,在床上躺了3个月。2009年2月24日,尚未痊愈的黄翠华雇了两个人,将其抬到上北京的火车上。到北京后,黄翠华在怀甸村租了个房子。北京干部管理学院的刘教授给了黄翠华1500元钱,并叫两个上访的人照顾,送到天坛医院治疗。2009年7月23日,黄翠华到国家信访局上访,被国家信访局四号窗口工作人员交给了地方政府截访人员李宏才,后押送回湖北;于09年7月24日,强行送往武汉市青山区武东医院精神科。政府买通科室主任阳前军,强行给黄翠华打针吃药。黄翠华在无力反抗的情况下,每天假装吃药,但每次都把药藏在舌头底下,躲过了医生的一次次检查。黄翠华的丈夫找医院主任阳前军要人,阳前军说:“你去找政府要人.”黄翠华的母亲找街道办要人,街道办的说:“非常时期过了,就把你女儿放了。”2009年10月20日,政府才叫黄翠华的家人将其接回家。但家人拒绝在出院手续上签字。这一次,关了87天。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记者大河
    2013、6
    以下是黄翠华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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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李加富——诉求公众和自身权益被精神病116天

    2013年5月上旬,原退伍军人、浙江温岭被精神病者李加富到武汉会见维权朋友,《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志愿者采访了李加富。李加富因呼吁“浙江三大工程之温岭围塘”应还利于老百姓和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触犯某些利益集团的利益和权势者淫威,曾三次“被精神病”。98年被强送进温岭市大吕精神病医院“治疗”20多天,2003年3月4日被强送进台州天台精神病医院“治疗”76天,2009年赴京上访被截访押回,被强送进温岭市大吕精神病医院“治疗”20多天,共116天,身心遭到极大摧残。
       以下是李家富十三年的上访经过及被精神的遭遇:
        李加富1962年生,住浙江省台州温岭市泽国镇湖亭村D区49号,1981年至1983年曾在中国海军37604部队服役,退伍后他当过泥工,也做过小生意。93年他在老家温岭泽国机床市场卖香烟,94年因104国道扩建,随机床市场整体搬迁到泽国山下郑村机床市场卖香烟,生意很红火,95年3月他在泽国买房准备结婚,不料一桩事情带来他的厄运。95年5月郑云兵一伙地痞砸他香烟小店持续半个多月,他投诉泽国派出所和镇政府,均未受理。他去温岭民政局诉冤,7月民政局张梅桃到泽国机床市场调解,却遭郑云兵许国方等人围攻。李加富本人被郑云兵等人打伤,诉之泽国派出所,还是不受理。他不敢在家养伤不敢去医院治疗,因林尤平兄弟天天拿着二、三尺长的刀来威胁他。他躲藏在朋友家养伤半个多月,后听说这伙人已知他躲藏地点,要来杀他。他在朋友帮助下,到越南缅甸等国避难疗伤。回国后,郑云兵、许国方等人仍不放过,逼他有家不敢归。 
        98年4月一个偶然,李加富得到林尤平等这伙人的犯罪证据。当年6月他拿着证据去温岭市政府举报,信访官员江玲军说这伙人犯罪,和他没什么关系,把他轰出来。他拿着这伙人犯罪证据寻到郑云兵许国方等人,要求对方赔偿他香烟店的损失,明言自己掌握他们犯罪证据,否则将其犯罪证据公布,让他们受法律制裁。郑云兵等表示愿用30万元钱买回他手中的证据。
        98年9月,泽国镇镇长叶其泉、武装部长许赧梅,通过他朋友传话骗他去泽国镇政府调解。他去了,结果被抓去泽国派出所关押2天,不给吃喝逼他屈服,第二天泽国镇综治办押送他去温岭大吕精神病院关押22天。出院后他发现存放在家里的郑云兵团伙犯罪证据不翼而飞,自己的电话薄、通信录、记事本也不知去向。
       1998年10月李加富开始上访,因为失去郑云兵团伙的犯罪证据,他只能按“非法拘禁”罪申诉。省府批示温岭调解,温岭不执行。99年省府给他回复转交温岭信访局,局长郑挺堂等却说是废纸,撕碎回复。逢市长接待日李加富都去上访,朱国栋副市长批示信访局办理,郑挺堂局长却不买账。每个温岭市长接待日,他都去,但没用。温岭办不了,他在台州市长接待日去上访,台山市长直接指令要泽国镇书记邱士明调解,邱不管。
       走投无路,李加富用以毒攻毒方式施压郑云兵团伙,他在机床市场公开声明:政府说我是精神病人,精神病人杀人不犯法,你们别让我碰到,让我碰到,我就捅死你,反正我也不想活了!就这样坚持一段时间,到2000年对方被逼和他讲和,讲定赔偿80万元。可到付钱时又却说只有78万元。温岭信访局长郑挺堂,叫他去泽国镇政府大楼调解,郑对他说:这几年未及时处理他和郑云兵的事,给他带来伤害,因他是残疾军人,由民政局资助他2万元。听此言他就签协议同意领取,现场公务员也签名旁证。后来他要郑云兵付赔偿款,郑却说早把78万元交给泽国镇政府了,他质问泽国镇政府、温岭市政府信访局长郑挺堂等人,他们都说民政局已给他2万元了,叫他知足。李家富认为郑云兵团伙赔偿的78万元,和民政局所资助2万元没有关系。
       2000年起他开始赴京上访,北京方让他寻温岭市长书记要求调解,北京督办,并要上访回复法律文书。可温岭、泽国从没有给过他只字片语。而他到温岭上访,寻王金生、王建平、张学明、叶海燕、董服标、王福生、以后,陈伟义、徐友根、林仙华等负责官员,问遍温岭市长、副市长、书记、副书记、人大政协,追问这笔赔偿款下落,官员们从不给他回复。
       2003年3月4日,泽国镇官员们为了制止李家富的继续上访,泽国镇长助理吴建平亲自带领20多个公务员,将他强行捆绑押送到天台县工人东路85号的“天台精神病院”关押76天。他被惨无人道地强行“治疗”,打针使他肌肉硬化,插不进针头,吊瓶难寻血管。喂药,害他喉干吞咽困难,头部无法转动。“治疗”造成严重后遗症,使他视物不清全身无力,四肢发抖不能行走,站不稳坐不直,畏寒吐血,反应迟钝。2003年5月19日被放出时,李加富几被折磨成真正的精神病人。他父亲接他出院,泽国民政助理吴加正还用“关押判刑、送精神病院吊销户口”威胁他父亲。泽国罗彩君[民政办主任],吴加正[民政助理],驻村林丹霞及湖亭村干部,要他父母逼他继续吃药。
       后来李加富坚持要求停药,半年后身体稍有复原,他写信给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国务院刘奇吕锡伟等中央领导,均无果。他又去上访,遭泽国镇长、书记、信访办、温岭信访办威胁。
       2006年8月31日,浙江省政协主席李金明、副省长陈加元亲自到泽国镇接待访民,李家富去了,却遭原泽国王晓宇镇长、副镇长梁海波、副书记金学明等人截访。泽国镇书记蒋招华指令:由公务员代表上访人,访民自己不能上访。过去恐吓他父母的人是地痞流氓,自从2003年,蒋招华来泽国当书记后,恐吓打击他父母的却是泽国镇政府各部门官员和村干部,连他亲戚朋友孩子都不放过,还派社会闲杂人员盯着他。
       2008年7月4日,泽国镇梁云波副镇长带领20多个社会闲杂人员,到李加富家中,抓住他喷警用辣椒喷,把他摁倒强行注射激素针。当地村民见状都施以援手,责问其逮捕令、证件、法律手续,600多村民从联树、三王、下郑等村闻讯赶来把这伙人围住,严词追问李加富犯了什么罪。在众目睽睽之下,泽国副书记佘海波带领李正才、人大、公安向村民们赔礼道歉承认工作失误,承认李加富无罪,还说赔偿李加富的钱是前任叶其泉等拿走,回去后一定把78万元钱还给李加富,同时还李加富清白,保证今后不发生类似问题。5个多小时后,由湖亭村书记人大代表王法根担保,村民们才放他们走。但到现在,泽国镇政府非但不给村民们一个说法,把佘海波提升后调离,反而收买社会闲杂人员,对李加富全方位监控,从而引发几万村民为李加富抱不平,几万村民为李加富联署上诉,有关证据在他QQ相册。
        2009年3月,李加富在村民掩护下赴京上访,被浙江省驻京办截访,泽国镇政府派信访局王主任泽国警察李恩国等五人用警车,强行把他押回温岭。他手机被收被禁言两天,直接被关入温岭大吕精神病院半个多月。李加富感到上访无望,出院后他写信给温岭、台州、杭州各有关部门,写出多少信都石沉大海。而湖亭村干部告诉他,其信访件都已扣压,他被镇政府列入黑名单,并被网上通缉。2010年7月16日,浙江省长吕祖善到温岭接待访民, 李加富被湖亭村书记、人大代表王法根带领社会闲杂人员限制在家中,不许他向省政府领导反映情况。
       李家富愤怒质问:“我就算是奴隶,也应有说话的权利,难道我就不能为自己申诉,难道别有用心之徒,把我打成“精神病人”,就能剥夺我的一切!”
       李加富说:“我犯了什么罪?我李加富十几年上访,都是依据《宪法》规定上访反映,得到的是网上通缉,家被抄,而且不是一次二次,是6–7次,都是趁我不在家时来抄,而我本人却被非法绑架到精神病院,对我进行残酷、惨无人道迫害。掌握公权力者借维稳之名,切断我对外联系方式,屏蔽我手机电话信号,呼叫转移、定位,封QQ、克隆QQ都不箅,还要强制我安装指定的《浏览器》。除了监控我之外,还任意拦截我点击的网页,就连人民网、新华网也不放过,更可恨的是;他们任意屏蔽、删除你的好友。又能随随便便强制你下线,任意改变你电脑程序。不安装,就不让你电脑登陆。我愤怒控诉这些违反《宪法》践踏人权、残害、迫害公民的法西斯暴行。”
       李加富泣诉:16年官司,13年上访,使我原本在机床市场内的香烟店,无法经营。对我的残酷迫害,使我成了所谓的“精神病人”。原本在95年3月在泽国买房子,准备结婚,因泽国镇政府把我送入精神病院,女友被迫和我分手。如今我已50岁,因当权者的残酷迫害,成了无家无业无子女所谓的“精神病人”。如今我无法过正常人生活,再也无缘谈情说爱,结婚生子。我在泽国镇生活,靠的是村民们的保护,如果没有善良正义的村民们站出来阻止泽国别有用心之徒的违法犯罪行为,我李加富能活到今天吗?但村民们又能保护我多久?
        李加富在新浪网和人民网用“天马映彩虹”开有博客,读读他的博客可以知道他的不寻常人生和被精神病的不幸遭遇。
       李加富说,中国青年报记者刘朱婴曾报道《浙江温岭上访人李加富遭迫害,被精神病史》详情见;刘朱婴博客。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志愿者 秋霞
    2013、5

    李加富

    2013年5月在武汉的李加富(左)

    曾经的海军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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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中学教师潘露被送精神病院事件始末

        潘露,一位普普通通的苏州中学的教师,因准备祭奠林昭而被当地派出所非法传唤,因要求有关方面给个说法不成而绝食,因绝食而被强行送进精神病达八天!出院后,被停止一线教师工作,目前在二线校史馆里做校史编辑工作。
        作为一位普通的中学教师,中共党员,他是如何“觉醒”的呢?据他的文章介绍:
        “我,潘露,男,34周岁,目前为江苏省苏州中学地理教师,身份证号:321023XXXXXXXX0433,电话13151170867,QQ790425441,曾任教高中地理学科选、必修科目和部分校本教材的选修学科。2012年2月左右,我在网络上偶然看到有关秦永敏的《和平宪章》和唐荆陵的《公民不合作运动》,这两位先生稳妥的政治理念与和平的转型思路和我的“理想国”十分相似,于是我从中吸取了大量营养,也准备在2012年1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之际)举牌“拥护十八大,支持政体改革”,即便是这样的口号,也被学校派到上海被出差去了,巧合的是我在上海碰上了谢丹和张汝隽一行,为此我们谈论2012年12月16日为林昭过生日的事情。于是在我的召集和联络下,当天共有全国50多名网友祭奠了林昭诞辰80周年。”
        中国的政治体制是出问题了,这是很多包括体制内的人士都很清楚的,但是作为教师这种游离于“既得利益集团”边缘的潘露站出来直接跟体制叫板,其风险就是有可能远离既得利益!潘露义无反顾的站出来了,就这点笔者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文章继续写道:“事后,我们苏州本地的几位召集人(潘露)和参与者(袁雪成、顾志坚、戈觉平、吴其和、金鹰、王建和陈瑜等人)就全部被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以“非法集会”为由传唤至木渎和藏书派出所,其中顾志坚整整被传唤了26个小时。
        虽然2012—2013年的中共党政交接过程在风雨飘摇中涉险过关,但是高压维稳的态势并没有减退的意思。于是2013年4月29日是林昭女士的罹难日,便成了我的受难日。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据我所知,我和其他苏州朋友并没有组织、召集。全国各地的网友都是自由自发来灵岩山看往这位自由女神墓地的。我潘露与此事没有任何关系。”
        当林昭的事迹公诸于世后,作为林昭安葬地的江苏省苏州市木渎镇就成了追求自由、民主的“民主爱好者”的朝圣之地!特别是每年的4.29,林昭的罹难日,全国各地的朋友默默的来到这里缅怀“自由女神”,这是无需任何人组织和召集的!直到永远。
         潘露,作为林昭母校的教师,有“民主爱好者”来祭奠林昭,其出面略尽地主之谊再天经地义不过了,而这却给他带来了无尽的麻烦。
        他写道:“我的故事要从4.26开始,那天上午我正在学校上班,接到“老朋友”费警官的电话。苏州公安局姑苏分局国保费警官和泰南苑社区民警陈志刚在单位门口等我,于是我下楼进车。 
        问题翻来覆去就两个:一是“4.29”你要不要去灵岩山祭扫林昭墓?二是你潘露老师要不要组织“4.29”活动?得到的答案当然是不晓得,不知道。“4.29还有几天,我怎么知道”。
    随后两天就这样过去了,费警官很辛苦的天天守在车里蹲点在我们学校门口。一直到28日上午,我接到交往多年的网友的电话,准备共进晚餐。哪知道,一出校门就开始闯关活动。
    我带着自己刚刚七岁大的儿子冲出校门,校门口有两名便衣辅警先加以阻拦,我和儿子摆脱了控制后登上了去往灵岩山(他们的宾馆在木渎严家花园附件,靠近灵岩山)的游四路公交车。到了游四路终点站灵岩山(木渎严家花园)时,苏州国保费警官和另外一名干警已经在等我了。而和我相约见面共进晚餐的朋友还没有来,费警官提醒让我上车跟他们走,并且牢牢的抓住了我的手臂,我拒绝了这种无理要求,费看拿我没办法,就打起我7岁儿子的主意,连哄带骗让我儿子坐进了国保公车的副驾驶位置。我又让儿子出来,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围观的人群也越来越多。
        国保费警官看情形顶不住了,就打电话找来我居住地辖区苏州市姑苏区胥江路派出所的一辆警车,出动了5名警力,加之前面的3名,共有8名警力要将我强迫押进警车。但是我仍然不肯上车,天色渐晚,两位朋友(事后短信留言才知道他们已在旁观)也到达了车站,孩子实在饿的不行了,我才勉强上了车,车子从灵岩山开到了胥江路派出所,所里的陈警官买了两碗馄饨给我们吃,吃完后大约7点30分回到了家里。
        19点30分到家后(我家离胥江所只有百米距离),我立马上网和几位苏州本地的朋友商量如何接待“4.29”的专程到苏纪念林昭的各路朋友,正在和朋友们商量方案的时候,楼下传来了门铃声,带头是一位党内秘密警察(姓氏忘了),穿着便衣,还不肯出示警官证,手里拿着一张传唤证,具体内容如下:苏州市公安局传唤证直公(国)传唤字【2013】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兹传唤涉嫌非法集会罪的犯罪嫌疑人潘露(性别男,出生日期1979年5月1日,住址苏州市姑苏区XX苑XX幢XX室)于2013年4月28日19时到苏州市姑苏区公安分局接受讯问,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的,可以依法拘传。落款是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2013年4月28日。
        看到这样的传唤证,我算是开了眼界,当时我就驳得他们(5人)哑口无言,苏州警方太有创造力了,4.29还没到,4.28晚就采取行动抓人(因为可能去参加4.29集会),这在逻辑上叫悖论,对未知的事情,我们是无权下结论的。但是苏州警方却很神奇的上演一次时空倒置,是非常令人敬佩的。
        由于只有儿子和我在家,我们一直等到我前妻回家接班接管小孩,我才跟着5位警力去胥江所,到达所里时间已经是22点30分,然后就是连夜的突击审讯,本来就没有发生的事情,我哪有什么事件和证据告之他们,所以第一轮爆出了零口供的尴尬局面,在党内秘密警察审讯我时,我不止一次的提醒我有精神分裂症的医学证明和中共党员的身份,请对方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可惜这样的环节并没有得到对手重视,当然对审讯监控摄像的选择性失明是国保们逼供的拿手好戏。
        到了第二轮,已经是凌晨1点多了,不知姓氏的国保顶不住回去休息了,留下胥江所小林警官和我拉家常,好不容易完成了2页不到的口供,看得我都不好意思画押,明明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嘛!
        “4.29”凌晨3点,审讯终于结束了,小林也顶不住了,去楼上值班室睡大觉了。而我被关押在一个不到20平方米的空间里,有三个冰冷的审讯室和一个卫生间,在这里唯一能够碰到的生物就是几位辅警了,他们居住在一个叫接待室的地方。唯一的沙发被一位年事已高的辅警占有之,我只好在第三审讯室冰冷的地板上猥琐、无助的待到天亮。
        他们没有打我,但是使用的是冷暴力,失去自由24小时对我来说就是暴力!
        彻夜未眠,一直在想,“4.29”的灵岩山上会发生怎样的故事?是人民战争海洋?还是党内秘密警察的最后盛宴?我,潘露,好不容易熬到了“4.29”天亮日出,9点后所里来了蔡指导员和党内秘密警察林警官,他们一起把我疲倦的身体唤进了第三审讯室,这次不错,胥江所的蔡指导给我买了大饼油条,还好没饿着。而林姓党内秘密警察似乎对“4.29”凌晨的口供不太满意,他又问了一遍具体情况,更改了为数不多的口供,签字画押。上午11点,他拿出搜查证,要求上我家进行红卫兵式抄家,我已经出离愤怒了,如果当时我手中有刀子,我肯定选择做一回杨佳。考虑到还有父母子女,我答应12点午饭后去我家搜查。
        午饭后,这次又是5名警力参与,由胥江所的王斌小干警拿着摄像机拍摄全程,还有社区阿姨作证我下面的行为和举动都为真正的事实。林姓党内秘密警察和若干警务人员进入我家之后,并没有多浪费时间进行地毯式扫荡,他们直奔北书房,搜走了笔记本电脑一台、印有我姓名潘露的U盘一只、印有“公民先驱、自由之魂”的横幅一条(准备”4.29“献给林昭的)、最后是一包公民徽章(共77枚)。在如何处理公民徽章的时候,双方发生了剧烈的冲突,以至于我在以生命捍卫准备跳楼的情况下,苏州党内秘密警察留下了最后一只徽章给我。在此我发表声明,如果日后任何党内秘密警察想解下我胸口的“公民”徽章,请用生命的代价来换,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接下来的时间,已经是垃圾时间了,10公里外灵岩山悼念林昭的人想必已经前仆后继,而我等坐在冰冷的审讯室里,跟代表体制内的党内秘密警察拉起了家常,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到了晚上8点半,林姓党内秘密警察想必接到了上级的通知,让我在各种所谓"口供"和"文件"上签字画押,而我再一次被迫留下手印、指纹和DNA,才被释放回家。
        今年的”4.29“必定成为我成长的一部分,待他日灵岩山上乌云散去,迎来万丈光芒,那是属于林昭的荣耀,也是属于我潘露对圣女的一丝敬畏之心。”
       
    随后的几天里潘露一直悲愤难禁长时间失眠,情绪因此失控,坚决要求苏州公安局有关方面为他作为苏州中学教师纪念该校学生林昭而抓捕他向他道歉。
        5月7日,潘露老师在学校里激动地要求自己所尊敬的顾志坚、袁雪成、王建、唐吉田、唐荆陵、秦永敏前来为他作见证,要求苏州公安局有关方面做出道歉,顾志坚当场赶去,要求苏州公安局有关方面前来做出道歉,遭到当局拒绝,并且很快就把他赶了出来。
        随后,当地民主义士吴其和等人赶到现场声援,上午10:20,当地国宝对他们说,要和他们一起谈谈。
    5月8日,潘露的父母,曾经上山下乡过,对政治充满无限恐惧的“知识青年”在无限的政治恐惧中把潘露送进了当地精神病院——苏州市广济医院6病楼3区。
    在精神病院,潘露被强行吃下各种药物!按潘露的说法:“药我全吃了,那又怎样,我的精神力量仍然非常强大。”
    潘露在精神病院被关8天,于5月16出院,出院证明上是:复发狂躁症。
    在他们眼中,也许只有逆来顺受的臣民才算是“正常人”,任何对社会不满,对现行体制说三道四的人都是“精神病”!他们死抱腐朽落后的政治体制不放,冻结政治体制改革,而那些急于想改变现状的人自然就成了狂躁症病人了,很多还是复发的!
     
    编辑、整理:《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李其刚
    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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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终止“被精神病”,立法只是逗号

    中国第一部《精神卫生法》今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律填补了中国精神卫生领域的法律空白。《精神卫生法》确定了精神障碍住院治疗自愿原则,被认为将终结“被精神病”现象发生。(5月1日《新闻晚报》)
    李冰洁(湖南医生):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实行“自愿原则”;同时严格限制医院的权力,明确给出确诊结论的经治医生承担最终的责任。无疑,这将给医院和医生戴上紧箍咒,并为部分人免于“被精神病”提高了保险系数。
    但要想根治“被精神病”,还需要技术跟进。立法之外,还应考虑如何规避可能发生的错误诊断,以及有效排除恶意的“被精神病”诊断。
    木须虫(湖北公务员):《精神卫生法》意义不止于终结“被精神病”,而是对精神疾病患者普遍权益的保护。如患者自愿就医等原则最受瞩目,不仅仅是杜绝了“被精神病”的可能,也体现出了法律保障人格尊严哪怕是精神疾病患者的诚意。而法律意义上政府责任的固化,最基本的医疗服务的保障,最普遍的管理与救助,无疑会给这个特殊的群体提供温暖的归依,也会把他们对社会的危害降到最低。(来源:华西都市报
    http://guancha.gmw.cn/2013-05/02/content_74998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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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精神病与被自杀折射中国社会

    据中新网2013年5月1日电,《精神卫生法》已于2012年10月份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今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律填补了中国精神卫生领域的法律空白。《精神卫生法》确定了精神障碍住院治疗自愿原则,被认为将终结“被精神病”事件发生。
    近年来,各地“被精神病”事件多次被媒体曝光,精神障碍“非自愿住院治疗”在社会上引起巨大争议。《精神卫生法》明确指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同时,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很多医学界和还是法律界人士都普遍认为,这部《精神卫生法》得以出台,并且确立“自愿住院原则”原则,本身就已经是最大的进步。
    《精神卫生法》在确定住院治疗自愿原则的同时规定了两种例外情况,一是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二是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这也是为了确保精神障碍患者不会对自己以及他人造成伤害。它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心理咨询师只能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心理治疗和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更没有“开药权”。此外,《精神卫生法》还确保贫困的精神障碍患者及时救治,规定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医疗机构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而且,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民政部门应当优先给予医疗救助。
    被精神病,大多发生于公民在维护正当权益时,公权部门对于公民权益伤害不但不作为,反而对公民进行迫害的一种社会现象。
    比如最近,今年4月9日上午,湖北十堰市宏正酒店门前,该市五交化公司的20余名员工在这里聚集,为“国有资产被少数人侵吞”及“房屋遭受强制拆迁”等问题讨说法。他们已为此奔波了6年之久。之所以赶到该酒店门口,是他们得知湖北省纪委的一个工作组在这里驻扎,他们期望此举能得到该纪委工作组的重视并使他们的诉求得到圆满解决。半个小时后,当地警方赶到现场,认为“酒店正常经营秩序及酒店内旅客工作、生活受干扰,并造成该处道路交通受到影响”,予以驱赶并维持秩序,随后将参与该事件的11人带至公安机关调查。其中除了上访代表外,还包括十堰市建设银行职工彭宝泉、报告文学作家邓复华及十堰市粮食局职工吴祖华。当时彭、邓两人在现场拍照,而吴则用DV录像。次日凌晨,吴被释放,警方认定他只是“路过并拍照”。彭、邓两人则被投入十堰市精神病院。
    彭宝泉究竟干了什么?到宏正酒店门前上访并被带进派出所的五交化公司的一名女员工对羊城晚报记者介绍,彭宝泉之前与她们不甚相熟,只是听说她们要去反映一件已上访七年未曾得到解决的事情。她们是在当天上午8时30分左右到酒店门前上访的,整个上访过程约半个小时,始终没有人来接见,而彭宝泉中途过来,拍了几张照片就走了。她们随后被赶来的大批警察送上警车后,才看到彭宝泉也被送上了警车。这名员工称她在派出所一直被盘问到昨天凌晨5时许才离开派出所。上访职工给记者传来了一份加盖“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分局”公章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扫描件,上称已查明这些访民4月9日八时许“打起横幅围堵宏正酒店正门”,在门口呼喊,致使酒店“无法正常经营长达30分钟”,决定对带头者王××行政拘留七日。据这位上访职工称,被正式拘留的仅她一人,她对彭宝泉仅仅是拍了几张照片就被送精神病医院感到无法理解。
    彭宝泉的妻子叶女士对记者说,彭宝泉最近言行、精神一直很正常。叶女士坦承,两年前彭宝泉因与派出所民警起争执被抓,当时曾找本地医生对他进行了精神鉴定,后派出所重新找武汉的专家鉴定,结果是他有点“偏执”。而据跟他一起关在派出所的一位上访职工称,彭在警车上和派出所内未见有异常举止。叶女士质疑,派出所把彭宝泉送进精神病院,并未征得家属同意,甚至在送进去后有关方面也没有通知家属,而不准家属一周之内探望更令人不可思议。
    知名博主张洪峰发表博文提出强烈质疑。该博文引用厦门秋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杨毅的话说,精神病诊断事关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如果不经严格的程序就可以将人送进精神病院,那将人人自危,它已经成为公民人身自由丧失的一个医学理由。基层官员无法无天,可怕的是相当官员保持沉默,装聋作哑,真是没人管了。彭宝泉是热心人,彭宝泉的一个哥哥,几年前上访途中,突发脑溢血成了植物人,他觉得很惨,他想帮帮别人。社会底层民众陷入生存困境,政府官员不闻不问。此时我们的社会需要热忱的人;而不该容忍的正是那些麻木的冷漠看客。
    当今社会一再出现健康人被“被精神病”事件,让人心有余悸,这是当地官员默许的违法行为,检验着当地主政官员政治智慧和“执政为民”理念。如果官员一味冷漠、麻木,我们的社会真是出了精神问题。
    彭宝泉似乎是一个爱管“闲事”的人。今年年初,湖北青年陈永刚因在网上质疑“某县领导搞形象工程”被当地公安机关拘留,其在被拘留之前告诉了彭宝泉,彭宝泉随后向知名网友张洪峰求助,张洪峰乃发表博文披露。此时正召开全国“两会”,顿时舆论大起,十堰市公安局3月5日撤销了拘留决定,郧西县政府和警方在网上公开向陈道歉。
    早在2001年,他获悉建行十堰分行五堰支行有人存在贪污腐败现象,于是向十堰市纪委举报。经纪委介入,该行原行长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但他认为,这个处理并不圆满,因为他举报中的其他人包括宋某在内没有受到追究。
    彭自述,自2003年起,他先后被剥夺客户资源、下岗、被打致残、家庭离散,而这些遭遇的起因,都是因为他的直接上司换成了他举报的宋某的丈夫胡某。2005年底人事制度改革,他所在的单位共有3人下岗,一个是司机,一个是电工,另一个则是他。他认为完全是胡某打击报复的结果。为了重新上岗或讨回客户资源,彭数度找胡,以及向上级领导反映。在未有结果的情况下,发生到双方动粗的境地。在几次冲突中,双方互有伤情。2007年在被原营业部主任赵某打伤左眼后,获对方赔偿23万元。而2006年至2009年期间,彭则先后被行政拘留两次共30天,罚款两次共600元,并于2008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记者获取的资料显示,2007年1月始,彭即在建行办理了病休手续。
    今年4月16日上午,本报记者前往建行十堰分行采访,欲求证彭的相关事实时,对方以上市公司有严格规定为由予以婉拒。而该行给市委宣传部提供的“彭宝泉情况介绍”也只简单罗列了彭于2005年落聘后至2009年服刑期满释放期间,如何与营业部主任发生冲突,如何被处罚、拘留直至判刑的基本过程。
    至于因“偏执”而被精神病的,在中国已经数不胜数。最著名的就有2010年被广泛报道的徐林东。当年在漯河市精神病医院,徐林东当着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面,神智清醒的徐林东拿出笔,在黄色稿纸上写下:“救救我,想出去”。而这时的徐林东,已被关在精神病医院6年半。
    据徐林东的家人叙述,1997年,好打抱不平的徐林东,因看不惯一家都是残疾人的邻居张桂枝在宅基地纠纷一事上吃了乡政府的亏,开始帮她写材料、到各级部门反映问题。2003年10月,不堪徐林东“找麻烦”的大刘乡政府,把正在北京上访的徐林东抓回来,将其送到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关起来。
    记者称,在接受采访的1个小时中,徐林东逻辑清楚、谈吐清晰地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被关6年多,被捆绑50次,被电击55次,两度逃跑,几度自杀。2003年10月30日,大刘乡政府把他送到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在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被诊断为偏执性精神病的徐林东,被强制进行各种“治疗”。在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期间,徐林东的身体不断恶化,不断生疮、生癣,“他们又不给我治疗,一直在里边关着,也不叫出去”。而徐林东的家人,直到2007年7月,才知道一直下落不明的徐林东被关在精神病院,这才到驻马店探望。 
    关于在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的治疗费用,徐林东肯定地说:“政府交的钱,大刘乡政府交的。”虽然徐林东没有亲眼见过乡政府的人交钱,但曾有护士跟他说起此事:“一开始一个月1300元,后来一个月1500元。”从护士口中,徐林东还得知:“如果我再上访,再找事儿,乡政府的当官的就会就地免职,所以不让我出去。” 6年多来,他视力越来越差,现在写字都得拿放大镜。整个采访过程中,徐林东多次向记者说“谢谢”。离开时记者给了徐林东一包烟,看到他眼里含着泪。 
      徐林东的祸因,只为帮邻居讨公道。张桂枝是徐林东的邻居,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东王村村民,丈夫耳聋,大儿子是脑瘫患者,而张桂枝自己则因为小儿麻痹症落下残疾,这个五口之家只有女儿和二儿子是健全人。1997年2月,张桂枝开始考虑大儿子的婚事,打算拆掉老房建新房。麻烦来了。她先是和邻居王永安发生了宅基地纠纷,后又和乡土管所所长陈永和发生肢体冲突。她坚定地认为,乡政府在自己的土地使用证上做了手脚。得知张桂枝的遭遇后,徐林东不顾家人反对,当即让张桂枝一家人在一个全权委托书上按了手印,帮助张桂枝状告乡政府。1998年6月,在两审皆输的情况下,徐林东带着张桂枝开始到北京“越级上访”。2003年10月14日,徐林东被大刘乡政府派人从北京“抓”了回来。这就有了徐林东自述中提及的先关看守所后进皮革厂再送精神病院的那段经历。
      2010年4月21日,记者在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看到了徐林东在该院的病历,病历上联系人一栏名字为“赵振”,在与病人关系一栏注明为:干群。而记者在大刘镇政府采访时,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干部里根本没有一个叫“赵振”的人。病历上“赵振”的手机号码,是大刘镇分管政法的副镇长赵廷耀的。病历中,医院在对徐林东的检查中记录道:“意识清、仪表整,谈话接触可,尚能适应病房环境,对时间、地点、人物回答准确无误,饮食可,睡眠好,大小便正常,个人卫生知料理。认知活动方面:否认存在有感、知觉及感知综合障碍,谈话语速可、语量中等,在思维联想活动量和速度方面未发现异常。情感活动:情绪易激动,情感活动适切,无发现有病理性激情及强制性哭笑等,本能欲望如食欲、性欲无明显增强或减弱。无发现有关系妄想,被控制感等智能方面检查及记忆力方面检查,如常人谈话注意力集中,否认自己有病,拒绝住院治疗。” 从这些描述看,徐林东无疑是一个正常人,医院最后的初诊结论仍为“偏执性精神障碍”。
      徐林东被解救时,大王村沸腾了。从大刘镇政府的面包车上走下来的徐林东被人群包围,他挨个和乡亲握手。“林东哥,回来了?”“林东大(方言,叔的意思),回来了?”一个又一个声音跟他打招呼,徐林东拿着大哥给他的100元钱,走进了一个小卖部,和店主热情地打完招呼,买了两条香烟,走出门向每一个年轻的和年老的男人递烟。8年前离家到北京上访,6年半前被送去精神病院,徐林东终于又见到乡亲。几个同村的妇女说,“变化太大了”,走时的黑发已经花白。但几乎所有人都说,“你看他谁都认识,跟大家都打招呼,哪像精神病”。
      除了被官方打击报复而被精神病,也有民间行为而导致精神病的。比如49岁的汪飞是河南省酒类销售的大腕儿,他经营着一家酒业销售公司,自己是董事长。2012年7月20日,他早早来到公司,和员工一起忙碌着生意。不知何时,一辆救护车停在公司门口,车上下来6个彪形大汉,直奔汪飞而来。“就是他!”瞬间,汪飞就被几名彪形大汉包抄并按倒在地。还没等在场的员工愣过神,汪飞就被控制得严严实实,继而强行搜身,手机、劳力士手表等物品被全部掳走。“你病得很重!”“我没有任何病,我没有……”不容分辩,汪飞就被强行架上救护车,拉到了郑州某精神病医院。等汪飞明白时,他已彻底失去了人身自由。医院戒备森严,他被绑在病床上。
    “我真的没有病,正常得很。” 被强行拉到这家“戒备森严”的精神病院后,只要有机会,他都极力向医生解释自己没有精神病,然而医生根本不听,反认为“病人”已失去理智,是不想配合治疗。汪飞说,进到医院,“我的手脚全部捆绑到病床上,腰间还系一根绳子,这样的捆绑持续了24个小时”。住院后,医生、护士强行撬开汪飞的嘴巴“喂”药,还注射针剂。汪飞稍有解释或不配合,医护人员就打他。因为病房“与世隔绝”,他的活动范围仅限病房、楼道,里面都是穿着病号服的精神病人。没人可以沟通,也不准和外界联系。
    2000年,他和前妻离婚,因经济问题他们发生过矛盾。汪飞的前妻“委托”精神病院把汪飞非法拘禁在精神病院。汪飞辩解:“如果我是精神病人,还会有人来找我做生意?”接受“救治”的第三天,趁有人到病房探望,汪飞多次乞求后,得到一位病人家属的怜悯,给他使用手机。他的四弟小汪接到求救电话后,联系律师参与营救。当天下午2点,他们赶到了这家精神病院。折腾了几个小时,医院仍是不放人,小汪无奈报警。民警明确告知院方,凭直觉“患者”汪飞没有精神病。院方负责人和医生均声称没有家属,也就是汪飞的妻子同意,医院无权“放人”。“入院”第四天,小汪和律师再次来到精神病院,要求出院。但是,医院医政科长宋某、精神科主任王某仍解释,“谁送来的谁接走,必须要有汪飞的妻子殷女士到场才能放人”。“殷女士不是他的妻子,他俩早离婚了。”汪飞弟弟说。但是院方说:“他们是不是夫妻,医院不负责查实。”
    胞弟、公安民警、律师反复交涉,郑州某精神病院就是不“放人”。汪飞知道这一切都是前妻“设计”的,可是,他不明白,医院为什么不做检查,单凭前妻的一句话,就认定他是精神病人。“被精神病”80多个小时,医院逼他口服、静脉注射药品,并被无端捆绑、殴打,苦不堪言。小汪又向几家媒体反映,迫于各方面压力,已失去人身自由长达80多个小时的汪飞才获得自由。
    为讨要说法,汪飞将医院告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律师认为,精神病院非法收治正常人,限制汪飞人身自由80多个小时,严重侵犯他的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要求赔偿20万元。院方逼迫他吃药,并遭到无端捆绑、殴打,严重侵犯他的身体权、健康权,要求赔偿10万元;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共计40万元。并要求医院公开道歉。法院认为,精神病院仅凭殷女士办理的住院手续,就擅自派人将汪飞带往医院诊治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汪飞的身体权和自由权。最终判决,医院当面向汪飞赔礼道歉,并赔偿汪飞精神抚慰金3万元。收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判决书的那一刻,汪飞热泪纵横。精神病院收人谁说了算? “医院凭一面之词就能将人强行带走?”汪飞非常困惑。
    可喜的是,我国《精神卫生法》201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防止医院和医生“错判”“误判”,《精神卫生法》增加了法律救济渠道,规定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认为行政机关、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诉讼。
    像彭宝泉、徐林东、徐武、汪飞这样“不该收治被收治”的案例屡见不鲜,财新网统计了近年来被媒体披露的多起正常人被非法收治至精神病院的案例,其中有的人从1990年代起一直被关押在精神病院,有的人甚至最终在精神病院离世。 “被精神病人”通常有三类情况被送至精神病院:被家人送至、被单位送至、被政府送至,“被精神病人”本人的意愿完全被忽视,如湖北十堰“被精神病者”彭宝泉所述:“看守所你可以喊冤,能够申诉,精神病院你说自己没病,他们说你病得不轻。”而“非自愿住院治疗”问题正是法案难以出台的主要原因。
    网民质问:当想到就一个正常人送进精神病院长达十几年的时候,他们就不觉得心里有愧吗?这么缺德的事这些政府官员是怎么做出来的?他们怎么做的出来?我们的国家怎么会是一群这样没有人性的的畜生在管理?是谁选拔出来的?当初在选拔人的时候没戴眼睛还是他们根本就是同一类人?!
    被精神病还是比较轻微的,起码还有命在。最残酷的莫过于被自杀。
    事实上,从大陆建政至今,官员的自杀或被自杀的人数不胜数。他们采取的自杀或被自杀的方式包括:吃药、跳楼、割腕、上吊、服毒……。至于自杀或被自杀的原因,或政治失意,不见容于当权者,感到前途渺茫;或生活绝望,感到生不如死;或用死来捍卫人格的尊严和拥有的理念,以示自己清白与坚贞;或不得不死、以保护不能说之人和背后的秘密……。
    自杀和被自杀的官员不仅限于各级官员,甚至还包括政治局委员这样的高官。由于篇幅有限,仅列举若干以这种方式告别人世的大陆高官。
    从大陆建政至1970年代末的有: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委员高岗(1954);中宣部副部长姚臻;曾任中央办公厅秘书室主任、中央政治局主席秘书之职的田家英(1966);华北局候补书记、北京市委书记处书记邓拓(1966);曾任《光明日报》总编辑、中央出版总署发行局副局长的储安平;中共早期领导人之一、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并出任劳动部部长的李立三(1967);政治局委员、中央编译局副局长陈昌浩(1967);纺织工业部副部长张琴秋(1968);上海市副市长金仲华(1968);曾任新华社总编辑、《解放日报》社社长兼总编辑、《人民日报》社社长、全国科协副主席的范长江(1970);北京市前副市长、民盟中央副主席吴□(1976);文革期间追随江青并担任文化部部长的于会泳(1977)…… 
    从1980年代至今的有:北京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宝森(1995);权倾一时但自认为是毛泽东一条狗的江青(1991);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原主任张喜武夫妇(2009);重庆市高院执行局原局长乌小青(2009年);宁夏自治区组织部副部长赵宪春(2009年);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2009);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先进(2010);山西运城市纪检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蔡铁刚(2011);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广生(2011);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副局长卢永军(2011);河南省商丘市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明显(2012);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祁晓林(2013)…… 。据说,在薄熙来主政重庆期间,也有不少官员对“唱红打黑”十分反感,但又无可奈何,一些人因此患上了忧郁症而自杀。比如重庆市科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谢大军、重庆科技大学副院长何健民、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前副主任税正宽等,都是死于自杀。 
    上述自杀或被自杀的高官名录或只是冰山一角,普通官员、一般党员自杀或被自杀的数目可想而知,尤其是在非常时期。据悉,仅在文革十年惨祸中,由官方宣布的自杀者就有170多万人,仅一个陕西省,文革中自杀的党、政干部就有两千多名。从大陆社会几十年来比较广泛的自杀、被自杀、被精神病,可以折射出这个社会的痼疾:政治体制和社会体制存在着令人恐怖的精神病!
    被自杀的和被精神病的,大多是老百姓,是由于社会原因;但大多自杀的官员,却大多是出于政治或贪腐原因。为了避免自杀,官场从1990年代开始出现外逃风、裸官风。据媒体披露,中国目前至少有118万名裸官,不少裸官被揭涉贪腐下台。其中薄熙来,儿子自幼到英、美留学,妻子被指拥有新加坡国籍,他和家人转移到海外的资产被指多达60亿美元(约470多亿人民币)。广州白云区联边村一名任村干部的裸官,日前被揭拥有逾10亿元资产。前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因涉贪腐在前年二月被停职审查,传媒指其家人在外国至少拥有三幢豪宅,存款多达28亿美元(约220亿人民币)。而最近被审判的山东原副省长黄胜,消息指黄早已将巨额资产转移给与他假离婚、已移居加拿大的前妻及儿子、媳妇,即使罪成入狱十年八载,出狱后下半辈子仍衣食无忧。……
    中国社会科学院2008年的《法治蓝皮书》指出,近四成七公职人员认为子女可拥有外国国籍或永居留权,显示大部分官员希望将子女送到国外。
    所以,看来中国大陆仅仅制定一个《精神卫生法》,还远远不够。
    (来源:天涯社区
    http://bbs.tianya.cn/post-free-326541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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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月被精神病动态

    四川被鉴定为“偏执性精神障碍”的李金兰投诉公安乱作为。民生观察工作室志愿者李其刚2013-6-13消息:四川省中江县石笋乡石塔村6组的李金兰于6月13日,到四川省公安厅督查大队,投诉中江县公安局乱作为。
    5月22日李金兰到中江县公安局静坐,要求查处石笋乡派出所非法关押,致其左手骨折,不能打工,生活困难,赔礼道歉并给予赔偿。中江县公安局却以为其看病为由,将其带往位于绵阳市剑南路东段190号的“四川三益法医学司法鉴定所”作精神病鉴定。6月7日,李金兰收到了“四川三益法医学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为“偏执性精神障碍”、“被害妄想”。李金兰感到人格受到了莫大侮辱,便于6月13日,带着衣物、干粮等,来到四川省公安厅督查大队,投诉中江县公安局乱作为。但省公安厅却置之不理。来源:民生观察网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2013/0616/7788.html
    卢洪波女士被精神病”  卢红波的姐姐卢红霞和卢红梅向中国监督网诉说,2013年4月13日,其妹妹卢洪波(身份证号码:23022819771016212x)被当地有关部门强行送往佳木斯市中心医院精神病院住院部,崔主任负责医治。该医院将健康人卢红波作为精神病病人治疗,用两道门锁住卢红波,卢红波与精神病人混住在一起,被褥等很脏。
    卢洪波回忆说,2013年4月13日上午,巨浪牧场信访局局长韦士柱说,到总局开会,总局领导给解决问题。其实是谎言、骗局,他们将卢红波拉到农垦总局,农垦总局门口有医院的车和9人,医院5人,其中有巨浪派出所警察李子清、协警姜大辉等,医生护士带着保护带,准备捆绑卢红波,还有已经灌满药的注射器等,准备给卢红波注射药物,追抓卢红波,卢见势不妙,她知道自己的人身自由权已经被剥夺 ,由不得自己了,好汉不吃眼前亏,她怕他们捆绑和注射药物,便提出,无需你们捆绑,我自己上车。此后将卢洪波拉到了佳木斯市农垦第二医院精神病科,锁起来。2013年4月17日8:35:41,蒋建强与被强行送进精神病医院的卢洪波女士的丈夫杨占东先生告诉中国监督网编辑部,他们应常务副局长徐修忠的要求,欲向分管维稳工作的副局长崔元超反映详细情况,早就在在黑龙江省农垦公安局楼下等待,崔元超副局长没有到岗,该局保安不让他们上楼去找催副局长的办公室,后要求找徐修忠副局长,徐副局长说,这事已经向崔元超副局长交待了,由他负责此事,但是,崔元超副局长直至10点多钟还没有到岗,他们只好离开该局。(来源:中国监督网http://www.hfh.cc/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9480
    http://bbs.jianduwang.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6047&extra=
    被精神病访民于艳华,北大探女失踪求关注  (维权网信息员华新报道)5月19日中午12点多钟,网友张昆接到访民于艳华来电,告知在北京大学探望女儿时被警察带到北大校园派出所,随后电话突然中断。于艳华祖籍东北,后在徐州工作20多年。多年前,她因女儿被打事件开始上访,期间不断遭受当局的迫害,曾因上访被关进精神病院。
    知情者说,于艳华的女婿在北京大学工作,女儿和女婿都住在大学教职工宿舍,今天她在北京大学探望女儿时突然被警察带走。据了解,于艳华在北京经常参加公民组织的关注人权的活动,前段时间她还参与纪念赵紫阳逝世活动并探望其家人。她也曾呼吁释放因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而被刑拘的北京十君子,并举牌要求中共最高领导层带头公示财产。知情者说,这些可能是导致警察抓走她的原因。截止今天下午4点50分,信息员多次拨打于艳华的电话,对方电话语音提示暂时无法拨通,所以于艳华被抓后的详情尚无法了解。
    于艳华电话:18010025016(来源:博讯网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yuanqing/2013/05/201305211539.shtml#.UbE5dUCLC1Y
    整理:柳梅

  • 立法禁止“被精神病” 不如立法禁止“权力病”

    中国第一部《精神卫生法》已于去年10月份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律填补了中国精神卫生领域的法律空白,确定了精神障碍住院治疗自愿原则。
    精神卫生领域积弊丛生,远非一部法律即可根治。譬如这“被精神病”,既是由于无法可依,更是由于有法不依——没有《精神卫生法》,将正常人鉴定成“精神病”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难道就没有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吗?其背后的真问题显然在于权大于法,乖张的权力不受制约。可以肯定《精神卫生法》能够切实减少“被精神病”的案例,但能约束权力病吗?某些官员的权力不受制约,一些百姓的“神经”就难正常;官员有了“权力病”,百姓的心理能健康?立法禁止“被精神病”不如立法禁止“权力病”。这个问题不解决,《精神卫生法》难以为公民权利保驾护航。
     (来源:大连晚报http://dalian.dlxww.com/content/2013-05/02/content_7476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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