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自愿原则是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精神卫生法》的核心要素,对自愿住院的精神病患者进行开放式管理是否会成为主要方式?开放式病房如何保证患者安全?一旦患者发生意外,谁来承担责任?这一系列问题成为精神科医务人员最关心的事。
患方更接受开放式住院
“患者自愿住院,就应当尽量不限制其人身自由,原则上都应安排在开放式病房。”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党委书记、医疗副院长王向群认为,《精神卫生法》实施后,患者自愿原则将得到更突出的体现,开放式病房将成为“主流”。北大六院实施开放式病房管理模式已经10余年,目前只接收自愿住院治疗患者。“病房尽可能为患者提供现有条件下较为宽松的生活和治疗环境,患者将享有现有条件下最少限制的个人行动自由,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副院长唐宏宇也持相同观点。他认为,患者自愿原则、患者权益最大化,是《精神卫生法》确立的基本原则的重要内容。患者住院方式的改变,患者及其家属对治疗方式的可接受性,会影响到治疗决策,“医院的开放式病房将进一步增多,患者愿意在门诊、社区、居家治疗的比例也可能增多。”
据了解,目前,国内已有很多精神科专科医院实行了半开放或全开放式管理。前不久,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李箕君副教授、张宁教授等牵头,对全国53家以三级医院为主的精神科专科医院和综合性医院精神科进行了开放式病房管理调查。结果显示,在开放式病房,患者自愿入院、治疗依从性更好;与医生能够进行更多沟通,获得更多治疗相关信息;在治疗中能得到更多康复训练等。
调查还显示,现有的开放式病房大多针对轻性精神障碍或其他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很少收治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对此,王向群认为,今后,医院首先要改变“开放式病房收轻性精神障碍患者,封闭式病房收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的观念,在坚持病人自愿原则的前提下,患者入住封闭式病房、半开放还是开放式病房,应当根据对患者病情严重程度的评估,而不是根据患者所患疾病的“病名”来确定。“病情稳定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如精神分裂症患者也可以入住开放式病房,严重抑郁症患者也可能需要入住封闭式病房。”
根据患者自愿原则,封闭式病房的患者在病情稳定时是否可转入开放式病房呢?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目前的管理体制下,如果患者需要“转病房”,必须由封闭式病房和开放式病房的医生对其进行评估,都认为病情稳定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王向群提出,“以病人为核心”的主诊医生负责制,对病人权益的保护更为有利。主诊医生应该可以根据病人病情变化,决定自愿入院患者是否需要由开放式病房转入封闭式病房,非自愿入院患者病情稳定后是否可以再转到开放式病房。
病情评估是最关键环节
“更多患者选择开放式病房,也使开放式病房的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对病人病情的评估非常关键,患者自杀风险、冲动风险评估尤为重要。”王向群强调,开放式病房中,病人管理的核心是安全,必须对病人病情进行及时、全面的评估,确定是否适合入住开放式病房。
“开放式病房面临的主要是安全问题。”陕西省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领导小组副组长师建国也表示,提高病情评估水平的同时,还应建立风险预防制度。
患者监护人的责任也需要进一步强化。王向群表示,首先院方应当尽到告知义务,为此该院已经制定了知情同意书等系列文件,“在患者已经签署自愿住院治疗知情同意书的前提下,医院还特别要求患者及其监护人签署开放式病房住院患者及家属知情同意书,以强调相关重要事项。比如,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有权要求患者家属24小时陪住或雇护工陪护。陪住人对患者的个人安全负有责任。”
实际上,要求患者家属陪护也是目前精神科开放式病房较普遍采用的一种管理方式。精神科开放式病房管理调查结果显示,在病房的管理模式上,实行病人“无陪护”的医院较少,要求病人家属全陪护的医院在三成左右;超过七成的医院根据病人病情等原因进行“有选择的陪护”。
近九成的医院因为“患者有自杀风险”而要求家属陪护;七成左右的医院因患者“生活自理能力差”或“自知力不完整的精神分裂症或双相情感障碍患者”而要求家属陪护。院方对陪护人员会进行安全监护、陪护职能沟通、卫生宣教等内容的告知。
王向群说,在患者入住开放式病房后,必须加强医患沟通、护患沟通及医护沟通,及时掌握病人病情变化并进行病情评估,“根据患者病情变化,因陪住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且患者可能出现精神卫生法提及的‘伤害自身’情形时,医院出于对患者安全性的考虑,有权将患者转入封闭式病房,如果监护人不同意可终止自愿住院治疗。如果患者出现冲动伤人行为或危险性,医护人员评估患者不再适合住开放式病房,医院将及时与患者监护人联系,转入封闭式病房并办理非自愿住院治疗手续。在紧急情况下,医院可在家属到来之前将患者转入封闭式病房。”
另外,由于精神疾病的特殊性,患者的心理、情绪及行为等方面容易受环境影响出现较大波动,这对开放式病房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护人员必须规范自身的医疗服务行为,不能因为医疗服务不周给病人造成病情波动。”王向群说。
住院患者监护权不发生转移
一位抑郁症患者要求入住开放式病房,考虑到患者有自杀倾向,院方要求家属陪护,并严格履行了相关告知义务,特别向患者家属强调要密切注意患者人身安全。但在一天深夜,患者趁家属睡着了,在卫生间自缢身亡。
事发后,患者家属认为医院没有尽到看护职责而将医院告上法庭。司法鉴定认为,虽然患者有家属陪护,但在家属睡着的情况下,病房护士未尽到“注意义务”,没有及时将家属叫醒。最后,法院裁定院方在这起意外中应当承担10%的责任。
由于患者病情的特殊性,精神科开放式病房发生患者自杀、自残等意外事件的可能性较大。师建国认为,患者入院后并没有发生监护权的转移,因此,精神卫生机构不是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不应承担监护责任,“在新的法律环境下,医生、患者、家属、社会都会有一个适应过程”。
据了解,《侵权责任法》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目前的法院裁定中,开放式病房中的患者发生意外,医院大多被判定承担1%~10%的责任。对此,相关法律界人士表示,“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是指医务人员应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可以理解为一般情况下医务人员可以尽到的,通过谨慎的作为或者不作为避免患者受到损害的义务。注意义务是侵权责任的核心要素,是界定过失的基准。“如果一个人能够合理地预见到其行为可能对其他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那么,一般情况下他应对可能受其影响的人负有注意义务。(来源:健康报http://www.jkb.com.cn/htmlpage/36/369083.htm?docid=369083&cat=0I&sKeyWord=null)
分类: 2013年6月月刊
敞开大门后 如何应对安全风险
特殊家庭:飞越精神病院
我国首部《精神卫生法》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新法规定精神障碍患者自愿住院、出院。而新法实施之后,国内各精神病院都出现了患者家属拒绝接收本人要求出院、经医院评估也可以出院的康复患者,使新法实施遭遇“家抵制”。
北京市海淀区精神卫生防治院在全国首创精神障碍患者院外“家庭”,使无家可归或有家难回的出院患者通过“家”的帮助,迈出回归社会和家庭的第一步。5月22日,本报记者对全国首个精神障碍患者康复之家进行了一天的体验性采访。在这里记者听到最多的是——“我想回家”。”
芳姐、穆智、王英、悦悦、赵丙志、大奎、刘琦,7名曾经是重症精神分裂的患者,组成了一个特殊的家庭——“海棠园”之家。
海棠园的房子租用的是一处有两三百平方米的农村四合院。里边分别有一个男宿舍、一个女宿舍,有客厅、洗漱间、男女厕所、厨房、餐厅等,客厅里有沙发、平板电视。
5月22日早晨6点刚过,海淀区上庄镇一个特殊的家庭开始了一天的生活。女主妇芳姐先蹑手蹑脚地起床,这时房间里岁数最小的悦悦还在睡懒觉。芳姐简单洗漱之后,先进厨房熬上一锅稀饭,又到街上的早点铺买了十几个烧饼夹肉。
早晨6点30分,家里的其他成员都起了床,气氛开始热闹起来。家里的男主人穆智拿着笤帚在扫地,赵丙志、大奎和刘琦兄弟三人洗漱完了开始吃早点,女房东赵静坐在小椅子上说说笑笑地给悦悦做新发型。
吃过早饭,护士长老穆带着赵丙志和大奎等几个男人到“家”里的小菜园去绑黄瓜架,芳姐收拾完厨房开始盘算中午给家人做什么饭。大学文化的穆智到院门口的“话吧”去看店面,臭美了一早晨的悦悦坐在“家”里开办的小超市里开始卖东西。
“女家长”治家井井有条
时尚爱美喜“网购”服装
芳姐是大家庭选出来的“女家长”,一年多的时间里,芳姐把一家人每天的伙食料理得井井有条。
记者见到芳姐时,芳姐上身穿一件湖蓝色的纱质衬衫,下身一条白色长裤,脚上穿着一双黑色皮凉鞋,非常时尚。芳姐笑着告诉记者,她的这身衣服都是从京东上“网购”的。为了让住在“家”里的精神病康复者跟上时代生活,海棠园里配置了电脑,爱美的芳姐和女孩悦悦,已经跟着护士和家里的女房东学会了从京东上“网购”衣服。
上午10点多,芳姐开始给家人准备午饭。“中午咱们吃什么啊?”40多岁的芳姐笑着问家里的“大当家”白护士长。“按照食谱今天中午应该吃排骨,早晨问大伙儿他们说还想吃豆腐要不咱们再做个豆腐?”白护士长随口道。
“排骨早晨化上了,好像还差点。还得再上街买点,连带把豆腐买回来。”芳姐说着挎上了装钱的小腰包。随后志愿者拉着小车,芳姐、白护士长等三人来到街上。
“这家的排骨挺好的。”“豆腐十七八个人吃怎么也得买八斤。”“姜家里还有一小块,要不咱明天赶集再买?便宜。”一路上芳姐不断盘算着怎么让家人吃好钱还别花超了。
上午11点,记好账目的芳姐告诉记者,上午买了两斤排骨、八斤半豆腐、五斤黄瓜、五斤馒头……一共花费了109.5元,她带了385元还剩下280.5元。
芳姐是地道的北京人。家里有丈夫和一个正在读大学的儿子。十多年前,芳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住进了精神病院。这一住就是八年多。自从芳姐被送进精神病院,就过上了与世隔绝的生活。每天就是吃药吃饭睡觉,没事就在封闭的病房、楼道里呆着。
近两年芳姐不断要求出院,医院也多次和芳姐的丈夫商量说芳姐的病情已经非常稳定可以出院,但是芳姐的丈夫却不同意接。病友们告诉记者,芳姐的丈夫拒绝接芳姐出院是因为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2011年医院创建了海棠园,芳姐办理出院手续之后住进了医院给她安排的“家”。
“男家长”负责经营“话吧”
上街买电挑战独立主外
穆智是大家庭选出来的“男家长”,他是一名老大学毕业生,有文化,负责经营“家”里的“话吧”、打印社工作。“话吧”里有一台电脑,他平常没事的时候练习在电脑上敲字,虽然现在敲得还很慢,但是他相信很快自己就能熟练地掌握电脑。前两天,他还给自己买了部新手机。
居家过日子,到银行、邮局买电、交燃气费等等都是最常做的几件事,但是对于在精神病院住了18年的穆智来说,他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买电。为了做好“男家长”主外工作,他开始第一次尝试独立外出买电。
买电地点是在上庄供电所售电营业厅。海棠园与上庄供电所售电营业厅隔了一条长长的水泥路,步行来回一趟需要四十来分钟。2月份刚来时,穆智跟着其他家人去买过一次,知道了买电的地点,也熟悉了基本流程。
第一次独自上街买电的穆智拿着装有购电卡和1000元现金的信封上路了。路上车辆、行人不多,穆智的步伐仍显得有些慢。住院18年,他的反应速度、行动能力难免退化,现在正努力一点点恢复。
走了约半小时,到了上庄供电所售电营业厅。大厅里有两个窗口,穆智稍稍迟疑了一下,朝着“缴费”窗口走过去,轻声问:“请问交电费是在这儿吗?”得到肯定答复后,他从信封中掏出购电卡,递给营业员。
“我买950块钱的电。”穆智说。他记得白护士长说过,目前家里的电费由精防院承担,报销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所以每次固定买950元的电。营业员告诉他,第一档0.48元/度的电已经用完了,只能买第二档,0.51元/度,并问要不要买?上次来买电交钱、刷卡就行了,因此这是穆智始料未及的。
“第一档没有了也没办法,反正总是要买的。”思索一阵后,穆智决定就买第二档的电。一分钟便办理好了,接过营业员递出的购电卡和找的50元钱,穆智小心地装回信封,放在裤兜里。临走时,穆智不忘对营业员说了声“谢谢”。
走出营业厅,穆智如释重负地笑了。“其实挺简单,以后就我自己来了。”穆智告诉记者。
穆智,东北人,1985年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在北京的一家仪表厂工作,两年后患精神分裂症住院,一住就是18年。他在仪表厂工作时分了一间单身宿舍,患病后北京的单身宿舍被拆迁。穆智至今未婚,在北京也没有亲人,老家父母已经去世,只剩一个妹妹,想回家但出院后无处可去。
最小家庭女成员管超市
进货卖东西算账一门灵
海棠园的第一个家庭成员是23岁的女孩悦悦,也是家庭中年龄最小的成员。悦悦脑子好使,被“家长”安排看超市卖东西,小姑娘现在进货、口捻账都一门灵。
今天早晨,悦悦梳洗完毕后,特别是被“女家长”打扮一番后,开始坐在“家”里开办的小超市里卖东西。今天护士长交给悦悦一个新的康复任务,让悦悦自己打电话给供货商给超市进货。
住院期间天生活泼的悦悦就天天吵着要回家,医院也认为悦悦病情稳定出院回家没问题。海棠园一建立,院里就安排悦悦到海棠园来生活。没想到一直吵着回家的悦悦听说要让她到一个陌生的家里去生活,死活不愿意来。最终医院只得答应先来试试,不习惯就接她回去。现在悦悦已经在海棠园生活了近两年,每当护士开玩笑说送她回医院,悦悦都赶紧说:“我表现多好啊,干吗送我回去?”
悦悦父亲是精神分裂症患者,悦悦小时候父母离异,悦悦跟着父亲和奶奶生活。悦悦读初二时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来到海棠园之前悦悦已经在精神病院关了3年多。但悦悦奶奶年迈、父亲有病,作为监护人的姑姑是一名公交车售票员,白天要上班,实在无力监护悦悦。
家庭女成员扫地帮厨
出游聚餐爱吃柿子椒
海棠园里有一名叫王英的女康复者,40多岁,梳着短发,身体已经明显发胖,是家庭的女成员。由于智力和情感已经开始退化,王英被安排在厨房里帮助择菜、扫地。
从记者早晨走进这个“家”,就发现王英总是低着头,谁说什么她也不搭茬儿,谁叫她干什么,她也只会用简单的“哎”或点点头来回应。大家开玩笑时王英也很少笑。医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精神病患者的几个阶段是病情发作、长期封闭治疗社会功能和生活技能下降,情感退化最后完全变成废人再也无法回归社会和家庭。
来到海棠园后,王英碰到了她入住精神病院8年后的一件高兴事:出游聚餐下饭馆儿。由于“家长”精打细算过日子,海棠园的“家”里有了1000多元的结余。经院里同意,“家长”们决定带着家人组织一次春游,再下一次饭馆儿。那天医院给安排了一辆面包车,一家人到公园玩了一天,中午还在饭馆搞了一次家庭聚餐。这让平时胃口好的王英非常高兴。聚餐会上,“家长”让每个家庭成员点一个自己爱吃的菜。问到王英爱吃什么时,王英少有地抬起头说:“柿子椒。”记者采访时白护士长问王英:“你几年没吃过饭馆了?”王英道:“8年。”
王英家里有丈夫和孩子,但是王英在精神病院住院8年多,她的丈夫很少来看她,过年过节也从没有接她出去过。王英几乎成了无家可归的人。
三名家庭男成员种菜
赶集卖菜和顾客砍价
赵丙志、大奎、刘琦,是大家庭中的3名男成员,都是50多岁。他们主要负责“家”里的小菜园。
今天他们的任务是去小菜园绑黄瓜架。每逢周五,是小牛坊村里的大集。除去看超市和“话吧”的人,所有的家庭成员都可以去赶集。芳姐等趁着集市上菜肉便宜,多买出家人几天内要吃的肉菜。家里的3名男成员则把菜地里吃不了的蔬菜拿到大集上出售,和其他菜农一样,他们也想把蔬菜卖个好价钱,多卖点。一来二去,他们已经能熟练地和顾客聊聊天,砍砍价。
家里超市、“话吧”、菜园的收入,院里全部返给家庭成员,“家长”根据每个人的出勤、劳动态度和对“家”里的贡献,把钱分给大家。
赵丙志:50岁未婚,20多年精神病史,住院9年。父母去世,家中还有两个哥哥都已经成家,想回家但是哥哥不同意。
大奎:50多岁,家里有妻子、儿子,十几年精神病史,住院7年。想回家也可以回,但是妻子说为供孩子上大学已经把家里的房子出租,妻子回娘家居住,大奎回家也没地方住,不同意接回。
刘琦:50多岁,住院8年,想回家也可以回,但是家人不同意接。
相关新闻
精神障碍患者院外之家已建6个
2010年,海淀精神卫生防治院建起了第一个精神障碍患者院外之家——玫瑰园。2011年,医院又建立了海棠园、水仙园、长乐园等5个家。每个园的规模在15个人左右。每个“家”配备一名负责人,两名护士两三个志愿者。
据游秋萍副院长介绍,医院建“家”的模式是:由医院出钱承租房屋让办理了出院手续又不能回到自己家的康复者居住。住在郊区“家”里的康复者每人每月收取1100元的费用,住在城区的康复者由于房租比较贵,每月缴纳1500元的费用。其中510元作为康复者的伙食费,其余用于支付房租、水电燃气、志愿者补贴等费用,不够部分医院承担。康复患者承担的费用基本不高于住院期间的自费部分。康复者自行承担的费用有的是康复者用自己的退休费缴纳,有的由家庭或单位补贴,家庭困难的康复者由残联、街道等机构支付。
早期的“家”是由一名康复护士带着3名义工在“家”里照顾这些康复患者,后期就由康复患者自己从康复患者中选出自己的“家长”。康复者选择“家长”的标准主要是看有没有对家庭生活的规划和组织协调能力,自己能不能以身作则主动承担家庭事务等等。家长要能够组织召开家庭会议,家庭成员之间出现矛盾,要能够出面协调解决。“家长”由康复护士(负责人)提名,家庭成员举手表决通过。“家长”在负责人的指导下安排家庭生活。“家长”有权决定家庭事务的重大开销,根据家庭成员的表现给予奖励。“家长”定期改选、轮换,让每个康复患者都有机会通过当“家长”锻炼组织家庭生活的能力。
住在“家”里的康复者可以自由出入家门到街上活动,还可以到附近赶集买东西和街坊邻居聊天。康复患者之家每周召开一次家庭会议。志愿者负责24小时陪伴康复者,护士负责按时安排康复者免费服药。观察康复者的情绪变化,发现康复者有情绪变化或者旧病复发的迹象及时报告医院收治。
对话院长
我不想让20岁的人老死在医院里
一天的体验之后,记者就创办精神病患者康复之家的初衷和目前遇到的困惑、困难采访了海淀区精神卫生防治院院长王诚。
记者:当初是什么让您决定尝试建立精神病人的院外之家?
王诚:我大学毕业之后就在安定医院工作,亲眼看到了精神病患者的痛苦,只要家属不接病人十年二十年只能在封闭的精神病院里关着,甚至老死在精神病院里。你想象不到,有上千张床位的精神病院里,每个封闭的楼道里八九十个一样衣服、一样面孔的老年患者步履缓慢地来回溜达。他们中就有我年轻时医治过的患者。那时我就在想,这种状况不改变今天的年轻患者,就是明天封闭在病房里行动迟缓目光呆滞的疯老头。
后来我走上了海淀精神卫生防治院的领导岗位,正巧有个和意大利合作的项目组织我们到意大利去参观学习。意大利在1978年全面废除了大型精神病院,所有的精神病患者回到社区,有些还带着症状生活,效果非常好,对我的震撼也非常大。所以从2009年年底开始,我们开始尝试建立第一个精神病患者院外之家——玫瑰园,后来又陆续建成了海棠园、水仙园等5个园。
记者:目前遇到的困难和困惑是什么?
王诚:首先是观念的转变非常难。长期以来,社会各界都认为精神病人就应该关在精神病院里。患者不能回到社会,家属等等都觉得把病人关在医院里省心,不接受把病人接出医院。但是新的精神卫生法实施之后,患者实行自愿住院、出院,这种观念必须改变了。
再有社会接纳精神病康复者还有很大障碍。比如我们建“家”首先要在院外租房子,很多房主一听说要住精神残疾患者,第一反应就是一口拒绝。我们在承租第一个城区的患者之家时,曾经被拒绝过六七次。
记者:您认为这种院外之家应该是患者回家的中转站还是长期住所?
王诚:这种模式在香港被称为“中途宿舍”,就是精神病患者从医院到回归家庭的中转站。而意大利的“家”有三个功能:第一是患者从医院到回归家庭的过渡,第二是为那些确实无家可归的精神病患者提供一个长期的居所,组建一个新的家庭,第三是精神病患者在出现轻微的精神病反复时,送回这种开放式机构,边生活边治疗。(来源:北京青年报http://bjyouth.ynet.com/3.1/1306/03/8050740.html)医学的重大新战场:精神疾病真的存在吗?
DSM(精神疾病诊断和统计手册)——美国精神医学的权威词典——的最新版本,声称儿童的害羞,痛失亲人之后的抑郁,甚至网络上瘾都可以被归类于精神障碍。这激发了专业领域的强烈反对,以及对于既得利益在诊断里扮演何种角色的疑问。
英国临床心理学协会呼吁摒弃精神病诊断,与此同时,美国精神医学学会的DSM-5正力求把更多的疾病收归其中。
它有着不起眼的、缩写的标题:DSM-5,除了精神健康专业领域之外,并没有人知道它这个标题的含义。
但是,早在《精神疾病诊断和统计手册》第五版公布之前一周的星期三,这本精神医学的疾病词典所触发的激烈的争吵就已经跨越大西洋,并已带动一场有关如何现代社会应该治疗精神困扰的深刻辩论。
批评者称,美国精神医学协会日益冗长的手册将把数百万人不必要地归类为有精神疾病。例如,儿童的害羞,脾气的失控,心爱的人去世之后的抑郁,都将可能成为能用药物来解决的医学问题。同样的还有上网成瘾。
此类的说法难免成为精神医学批评者的有力武器,他们相信手册上描述的许多状况仅仅是制药巨头利益驱动之下的虚构。
一个令人不安的画面出现了:共同的既得利益者——精神医学行业与大制药公司同流合污。正如作家乔恩•龙森,在最近的一次TED讲座半开玩笑地说:“是否有可能精神医学的强烈专业欲望能把基本的人类行为都贴上一个障碍的标签?”
精神医学的支持者反驳说,这种说法是愚笨、具误导性和无益的。他们抱怨说,攻击他们职业的言论本已疲软,但该手册的高调发行已经成为一个借口,这些言论再度火热。
但即使是精神医学的捍卫者,也承认该手册有它自身的问题。精神医学教授兼DSM-4委员会主席艾伦•弗朗西斯,在自己的博客上,攻击新手册的制造过程“偷偷摸摸、封闭且草率”,并声称它“收录了新的诊断,并且降低原有诊断的门槛,扩大了本已夸大的精神医学的界限,并迫使诊断的拓张变成恶性膨胀“。
精神卫生领域的其他人批评得更加激烈。美国国家精神卫生研究院是美国政府在精神疾病的研究和预防的领导机构。最近,它的主任托马斯•因塞尔也抨击手册的“有效性”。
而现在,在新一轮的重大争议里,精神疾病诊断的本质已经受到质疑。英国临床心理学协会(DCP)是英国心理学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1万多名从业者。DCP明天将发布一项声明,呼吁放弃精神疾病诊断,并发展替代性选择,不再使用“疾病”或“障碍”等语言。可以说这是这个职业群体前所未有的惊人举动。
该声明称:“精神医学的诊断往往表现出客观叙述事实的样子,但实际上,诊断是建立在对行为的观察和解释以及自我报告的基础上的临床判断,因此容易变化和偏颇”。
语言也许晦涩难懂,但其含义是明确的。根据DCP所述,“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人格障碍,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品行障碍等等诊断的可靠性有限,有效性值得怀疑”。
诊断常常被形容为精神医学的圣杯。没有它,精神医学的基础不稳。出于这个原因,东伦敦大学的名誉退休教授玛丽•博伊尔认为, DCP的声明所造成的影响标志着这场精神健康辩论的一个戏剧性转变。
“这份声明并非只是关于精神病诊断和及其缺乏证据的许多问题,”她说。 “这是呼吁用完全不同的方式去看待心理健康问题,不再把心理健康问题看作主要由生物原因所导致的疾病。”
精神科医生们说,这样的申明在之前已经出现过很多次,而它们忽略了堆积如山的经过同行评审的研究论文,包括遗传学领域的重要研究,那些研究表明生物因素在决定精神健康方面的重要意义 。据医生们称,这样的申明也歪曲了精神医学的立场,忽视了精神医学也强调社会环境对心理健康的影响。
多数精神科医生承认,精神障碍的诊断是不完美的。但是,正如哈罗德•科普洛维茨这位领先的儿童和青少年精神医学家在《赫芬顿邮报》的一篇文章中所解释的,“DSM中的行为列表以及我们使用的其他评估量表都是一些工具,帮助我们尽可能客观地去看待行为,找到其中的模式和关联,以促成更好的理解和治疗”。
独立专家们也说,很难想象没有诊断的心理健康领域将会如何运行。 “我们知道,对许多受心理健康问题影响的人而言,接受DSM-5等资料指导下的诊断可能是非常有帮助的,”心理健康慈善机构“心灵”的首席执行官保罗•法默说。 “诊断可以为人们提供适当的治疗,并能给人提供接触其他支持和服务以及福利的渠道。”
但连法默也承认,诊断是不完善的。“例如,平均而言,一个患双相情感障碍的人需要10年之久才能得到正确诊断,其间他的心理和身体健康会受到一系列的影响,比如错误的用药所引起的副作用,”他说。
但是现在英国临床心理学协会(DCP)声称诊断不仅是不科学的,而且还是无益和不必要的,这已经改变了关于诊断的辩论。
“你不一定先要有一个诊断,才能去服务有心理健康问题的人。这听起来奇怪,但是事实”,露西•约翰斯通博士说。作为临床心理学家顾问,她参与了英国临床心理学协会(DCP)的声明拟定。
“我们不否认,他们是非常苦恼和需要帮助的人群,但是,没有证据显示,这些体验只能被理解为有生物原因的疾病,相反,现在有大量证据表明,人的崩溃是在复杂的社会和心理情境下综合导致的结果,包括了丧失亲人,贫困和歧视,创伤和虐待”。
埃莉诺•朗登有幻听体验,她之前被告知有精神分裂症,且那比患上癌症更糟,因为患癌症“比较容易治疗”。她解释说她的自我突破是源于某次与精神科医生的会面。这位医生让她跟他说说一些关于她自己的事。在学术期刊《精神病》的一篇文章里,朗登回忆说:“我就那样看着医生,对他说:我是埃莉诺,我是一个精神分裂的人”。
朗登写道:“医生用平静的爱尔兰腔调的嗓音说了一句非常有力量的话:我不想知道其他人都告诉了你什么,我只想了解你”。
“这是第一次,我有机会看到把自己看作有生活故事的人,而不是基因决定的精神分裂者——作为精神分裂者的我脑部化学物质异常,有生物性的缺陷和不足,这些都超出我治愈能力之外。”
正在学术界追求事业的郎登,如今是一个反对诊断的社会运动人士,她认为这次谈话是她在治愈过程中摆脱药物的非常关键的第一步。 “我很自豪能成为一个有幻听体验的人,”她写道。 “这是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特殊和唯一的体验。”
她的故事鼓舞人心。但是,专注于一个人的经验会忽略其他人——那些相信他们的心理困扰有生物医学根源的人——的证词。事实上,很多人报告说,他们并不认为自己的痛苦有明确的原因,并坚信他们的生活故事对于他们的精神状态影响甚微。
尽管如此, DCP相信心理健康治疗领域将受益于“范式转移”,从而减少对心理健康的生物方面的关注,而更多的注重个人和社会因素。
“简而言之,我们不问‘你有什么问题?’而是要问:‘在你身上发生了什么事?’”约翰斯通说。“一旦我们知道这一点,我们可以借鉴心理学的证据,显示生活事件以及人们对生活事件的理解,是如何导致他们遭遇当前困境的。”
远离生物医学的转变会帮助那些精神医学的批评者,他们质疑社会依赖于使用药物或如电休克治疗等干预措施治疗精神崩溃。
最新数据显示,从2008到2011年,英国抗抑郁药的处方增加了近30%。
《英国医学杂志》网络版最近的一篇文章指出“只有七分之一的人实际受益于抗抑郁药”,并声称四分之三定义精神疾病的专家与药物公司有关联。
伦敦国王学院(KCL)心理医学系主任西蒙•威斯利爵士教授辩称,他的职业一直强调需要“全面地看待一个人,甚至把个体放在家庭和社会背景下去看待”,并认为精神医学“由生物学家操控”的指责是毫无根据的。
KCL将在六月初举行一个关于DSM-5影响的重要国际会议,将会概述上述观点,而它经常会在激烈的辩论输掉。
事实上,值得注意的是这场声势浩大的针对精神医学的批评逐渐领先于DSM-5的出版。出于平息风波的一种尝试,英国皇家精神科医学院院长苏贝利教授承认,“很多针对DSM的批评”是成立的,但他警告这些争论是在分散我们的注意力,使我们无法专注于真正的挑战,那就是向患者及其照顾者提供高品质的精神健康服务和治疗“。
贝利坚持手册的出版“不会在英国国家健康服务(NHS)对于精神疾病的诊断方面有任何直接的影响”。但是,它将引发关于人们如何看待心理健康的更广泛的辩论。正如威斯利教授所承认的,精神医学的批评者们将抓住手册里愚蠢可笑的心理障碍新类别,以强调这个专业“把常态行为医学化”的观点。
这里存在一个反讽。精神医学身负重伤,而大部分的伤害似乎是自身原因造成的。这些感情的创伤可能需要几十年才能痊愈。
美国精神疾病诊断和统计手册(DSM)是如何变化的
在新的手册DSM-5里面:
破坏性情绪失调症,或称DMDD,用于诊断异常严重和频繁的脾气爆发。
过度进食障碍。对于那些在三个月内过量进食12次的人。
囤积症,定义为“持久的对于丢弃东西的困难,或难以与物品的堆积做分离,无论物品实际价值”。
对立违抗性障碍,如一位批评者所描述,这是使得孩子们对父母说“不”超过一定次数的一种情况
手册之外
词条“性别认同障碍”被替换为“性别焦虑”,用于那些坚信自己生错了性别的儿童和成人,这一改变是为了去除与“障碍”一词相关的污名。专家们把这一改变比作是1973年版DSM将同性恋从心理障碍的分类中去掉。
未来
性欲亢进和网络成瘾都将被包括在手册其中一章里,该章节建议这两种情况经过进一步研究之后,可能会成为精神障碍。(来源:英国卫报http://www.guardian.co.uk/society/2013/may/12/medicine-dsm5-row-does-mental-illness-exist
翻译:黑羊 校对:Zhiying Ma)日本修法承认无行为能力人的选举、被选举权
2013年5月27日,日本国会修订了《选举法》。原先该法第11.1.1条剥夺了处于被监护状态的成年人的选举及被选举权。经过修订,这项歧视性规定得以删除。
这次修法直接源于东京地区法院今年3月14日作出的一个判决,该判决认定《选举法》第11.1.1条违反宪法。一位智力障碍的女性于2011年2月就该条款起诉政府。
公众非常支持法院的这份判决。国会议员,无论属于哪一派别,都尽心竭力地推动法院判决影响立法,以至于仅仅在法院作出判决75天之后,《选举法》就得到了修订。
这项修法,不仅是日本的残疾人权利运动的一项胜利,也是致力于落实《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全球行动者的胜利。我们对来自日本国内外的支持者表示由衷感谢。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Sugiura Hitomi,东京法律倡导工作室(Tokyo Advocacy Law Office)的律师,代理Ms. Nagoya Takumi提起了这次诉讼。
请在“融合国际”的网站上浏览东京地区法院2013年3月的判决书:http://www.inclusion-international.org/2013/03/
(来源:衡平机构网站http://www.ejicn.org/view.asp?id=168)精神卫生法初衷好操作难
受访专家:
栗克清,河北省第六医院(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院长
郑毅,北京安定医院副院长
鲍枫,北京安定医院老年科主任、主任医师
李玉凤,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党委副书记、精神科主任医师
娄涛,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医务科科长、精神科副主任医师
13个中国人中就有一个精神疾病患者,27年打磨出一部法案。
2013年5月1日,我国正式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该法实施这一个月来,记者在采访中感受到,改变的确慢慢出现。
比如患者在患病期间被侵吞、私占的财物病愈后可通过法院要回来;住院时监护人要签署知情同意书,详细了解患者就医过程;北京安定医院等专科医院设立开放病房,对自愿住院的精神障碍患者实行开放病房管理模式,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等等。
不过,一些遗憾在所难免。
能出院的出不了:患者在医院住了多年,和我们都有感情了,医生也不忍心把他们告上法庭啊
病好了患者还在医院住了整整十年。是疗养院? 错,是精神病医院。
“听起来似乎不可思议吧,我2001年开始参与精神卫生法的立法,这个患者是2003年住院的,现在整整十年了,立法都出台了,患者病情早就恢复得差不多了,但还是送不走,估计我的头发比她家属的白发多多了。”河北省第六医院院长栗克清伸手拢拢稀疏可见的白发。
“2003年春节,下了整整一天大雪,有市民给我们医院打电话,说桥洞底下有个女的,在一个破架子车上蜷缩着,没穿鞋,神态不正常。我们医生去了一看,典型的分裂症,接回医院吃药治疗,病情控制住了,回家没问题,给她的家人打电话,登门劝说,但家人就是不接,现在我们也不忍把人家送上法庭啊。”栗克清很无奈。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精神卫生防治院对该院近300名住院患者进行了调查,有180多名患者要求出院回家,经过评估,其中150多人符合出院条件。随后,该院请家属座谈征求意见,但几乎所有的家属都反对患者出院。像这样病情控制住了,还把精神病院当成养老院的“老大难”患者每个医院都有,北京安定医院、河南省精神病医院都有住了20年的患者,除了治疗精神疾病,患者身体出现其他问题,如心脏病、糖尿病等,医院也得“一管到底”,得有专门的医生陪着去综合医院,负担确实不小。
北京安定医院副院长郑毅给记者算了算账,一张病床每年至少能治疗7~8位患者,五年就是四十位,北京安定医院2012年底统计,住了五年以上的患者有近一百位,仅仅五年就少收了40000位患者。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2009年初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重性精神病患人数已超过1600万,这么多患者眼巴巴等着住院呢。老年精神科主任鲍枫形容:因为没有病床把病人拒之门外,有点负罪感。
尽管精神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监护人遗弃患者或不履行监护职责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但具体实施,非常难!
用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党委副书记李玉凤的话说:“上哪个部门举报?法院受理程序如何?有的患者干脆没有家属,告哪个?而且患者在医院住了很多年,医生们从刚毕业的小年轻到中年,几乎每天都陪着患者,甚至比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还多,感情挺深的,也不忍心把他们的家属告上法庭啊。” 监护人的责任在精神卫生法里仍缺少明确可行的监督,因为没有相关规定,即使找到了患者的家属,医院也没有约束力。对此,几位专家均表示:要是能有个第三方来监督处理此事,不用牵扯医生的精力感情,再实打实惩处几个,让大家知道法律不是闹着玩的,其实更能保护患者的权利。
“还是能让患者回归社会的康复机构太少了”,郑毅副院长说,一些家属也有苦衷,因为精神疾病和其他疾病不同,容易反复,而社会的偏见使得大家并不愿意接纳和正视患者,回家不但患者捎带家属也会“挨白眼”,所以家属觉得患者还是呆在医院更踏实。
在美国,很多州都有专门接纳精神疾病患者的“日间康复站”,就像“托儿所”一样,患者回家后可以每天去康复站参与活动,还有专门的社会工作者辅助患者进行社会康复。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日本观察员黄学清介绍,在日本,很多企业在关注员工的精神疾病方面做了不少努力,有位受访的企业员工说,他在被查出轻度忧郁症后,每次去就诊,人事部负责人都会陪同他前往就医,一起听医生的治疗方案和建议,在休病假方面公司也很宽容。有了这样的保障,精神疾病患者把医院当成“养老院”的几率非常少。
该住院的进不去:患者不自愿住院,医生不能强制收,否则犯法,我们的压力更大了
能出院的出不了,那该住院的能顺利住院吗?立法的亮点之一就是强调了患者的自主权利,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对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俗称两害)患者,实施非自愿住院治疗。鲍枫主任坦言,“我们的压力更大了”。
并不是所有的精神疾病患者都能承认自己有病,顺顺利利住院!
“精神疾病患者承认自己有病,那基本是快好了”,鲍枫这样总结,比如有些患者有幻听,不承认自己有病,根本不愿意住院,“你们不敢收?”记者问,“不能收!”鲍枫马上反驳,“你能说医生不敢抢银行嘛,是不能抢,犯法啊,这是一样的。”遇到这种情况,要耐心和家属解释,然而从家属的角度确实难理解,“明明有病,医生也确诊了,医院凭什么不收?”
这种情况并非个例,记者随机询问了约20名精神科医生,有13名医生都存在这方面的困惑。
除了患者自愿,立法还规定,住院需有监护人的签字这条法规也让医生们感到困惑,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党委副书记李玉凤前几天在接诊时就遇到了这样的患者,“从病情上看是强迫症,患者想要住院,但就老哥自己,没有父母妻儿,兄弟姐妹,仅有远房亲戚,这显然不符合立法界定的监护人条件,很无奈,只能让他定期看门诊,患者很不高兴,觉得医院歧视他,还把病人分成三六九等,其实这样也不利于患者的康复。”
美国的精神法也有类似的规定,同样的问题如何解决呢?2007年普利策非虚构类奖两项候选作品之一的《疯狂》 一书,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此书作者,原《华盛顿邮报》记者皮特?厄雷,其儿子迈克患有精神分裂症,和国内的许多患者一样,并没有出现“两害”行为,按照美国当地法律,医生并不能收治他住院,在家他又拒绝服药,病情就这样被拖延下来,直到他有一天破窗闯入邻居家,被警察抓走,面临两项重罪的指控。厄雷经过长达三年的采访和调查发现,迈克的不幸仅是冰山一角:美国有50万精神病患者因不能被医院接受,犯病时违法而被判缓刑。因为这本书,美国有好几个州在对待精神病患者的方式已有所改变。这种情况下家属可向地区法院的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请医院强制收治患者住院。
能管的没法管:医生越发谨小慎微,认真规范自己的行为,无形中会给患者带来不便
据原卫生部2005年公布的数据,精神疾病目前已在中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第一位,远远超过心脏病、肿瘤等重大疾病。一个精神病患者的负担不仅只局限于患者、家属和医生,还拷问着周围人们的良知,同时对社会的和谐构成一定的影响。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宣传科科长秦步盘举例,有个长得一表人才的患者,平时在厂里是个中规中矩的人,犯病时却在厂里赤身裸体到处乱跑。在医院治疗好后回到厂里去上班,有工友开他玩笑,说他发病的时候怎么怎么样,患者最后忍受不了,自杀了。相信痛心的不仅仅是他的家人,那个开玩笑的工友,笑过他的同事,恐怕今后都会生活在内疚和自责中。
1亿的精神疾病患者能影响多少人,细算算挺让人震惊的。
因此,从1985年开始,医学界、法学界和社会学界开始关注这一庞大群体的合法权益,仅原卫生部起草阶段就用时22年。栗克清院长介绍,立法初期阶段主要是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转变发生在2010年,这一年“被精神病”一词常见诸报端,栗克清院长回忆,也成了立法专家们热议的话题,当时观点确实两极化,医学界的专家普遍认为这仅是个例,而法学家和社会学界的专家则更强调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既然有争议,于是专家们开始调研,从全国十年的数据看,在几百万名就诊的精神疾病患者中,仅出现过十几例“被精神病”的情况,尽管概率极低,最终还是被写进了立法。
精神科医生们更加不易了,截至2011年,我国拥有精神科医生2.1万人,平均每10万人有1.46位精神科医生。而在一些发达国家每10万人平均有3到4个精神科医生,比例如此悬殊,我国精神科医生严重不足,还要更加谨小慎微地规范自己的行为,无奈中也会给患者和他人带来不便。“我们医院原来便民服务,可上门接特别闹腾的患者上医院,”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医务科科长娄涛说,立法规范了医务人员的行医行为只能发生在医院。前几天,辉县市某乡患者家属打电话请我们帮着把患者送到医院,但我们不能去,告诉家属,有“两害”行为的患者就医可以请当地民警协助,但是家属拨打110后发现,整个乡二十多个村,就两个民警,也很难走开。患者现在怎么样,我们一直挺担心。
尽管有些许困惑,但所有受访的医生都觉得立法出台就是件大好事,“有法可依”才能“有法必依”,任何法律不可能做到一出台就完美无缺,都是在不断实践的过程中逐渐完善的。
知不足,方能自省!(来源:健康时报http://health.people.com.cn/n/2013/0617/c14739-218573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