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第十五期

  • “世界精神卫生日”关于中国被精神病现象的公开信

    “世界精神卫生日”是由世界精神病学协会(World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WPA)在1992年发起的,时间是每年的10月10日。世界各国每年都为“精神卫生日”准备丰富而周密的活动。包括宣传、拍摄促进精神健康的录像片、开设24小时服务的心理支持热线、播放专题片等等。1991年,尼泊尔提交了第一份关于“世界精神卫生日”活动的报告。随后的十多年里,许多国家参与进来,将每年的10月10日作为特殊的日子:提高公众对精神疾病的认识,分享科学有效的疾病知识,消除公众的偏见。
     
    我们注意到,近些年来,中国政府也积极在“精神卫生日”进行了宣传,并组织了各项相关活动。2013年9月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前后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并确定2013年世界精神卫生日主题为“发展事业、规范服务、维护权益”。国家卫计委的通知中指出,2013年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的关键点包括:《精神卫生法》的主旨和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学校、社区、家庭要共同维护和促进心理健康,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住院、出院、康复和发病报告有严格的法定程序,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由此看来,中国当局似乎很重视中国老百姓的精神健康,对此我们不应否定。但是,国家卫生计生委的通知中回避了另一个与此相关的问题,那就是中国的被精神病现象。所谓“被精神病”就是将没精神病的人关进精神病院,或者将不需送到精神病院的人送到精神病院进行所谓的吃药打针“治疗”。
     
    近些年来,中国的被精神病现象越来越严重。仅据民生观察网建立的《中国精神病院受难者数据库》的不完全统计,就已有近千名被精神病受害者被收录在案。这些被精神病受害者中有上访者,有拆迁户,有失地农民,有下岗工人等各类民众。从地域分布来看,除了西藏以外,全国所有的省市区都有受害者案例被收录。从关押的时间来看,有关几天的,有关几个月的,有关几年的,有关一、二十年的。其中尤其以访民居多,你一再到政府去上访,肯定是有精神病。要没病的话怎么经常“纠缠”领导?一看你就是个“精神病”!
     
    为什么是这些上访人、为什么是这些维权人常被精神病?因为他们上访、维权是“不听话”,是给政府“添乱”,是败坏了政府的形象,是破坏了社会“稳定”,是在反对共产党。当局现在强调“稳定压倒一切”,为了能实现“稳定”、只要能实现“稳定”,什么手段都可以。在这样一种背景下,精神病院就成了很好的“维稳手段”。你不听话非要到北京去上访,领导一拍脑门你就进了精神病院,不需开庭、不需审判,不需经过作何司法程序,不需家人同意,想关多久就关多久。总之一切都是那么的方便快捷和悄无声息!
     
    在这一过程中,法制、人权皆被“稳定”所压倒,精神病院成为“维稳”的帮凶。拿鉴定来说,关人到精神病院总得做个鉴定吧,但实际是想给你作鉴定就给你作,想公开作就公开作,想偷着作就以领导谈话解决你问题为由作。想不给你作鉴定没鉴定你也得进精神病院。到了所谓“敏感时期”就请君入瓮,敏感时期过了表现好可以出来,表现不好、不肯写保证,不肯息访罢诉,对不起继续关。家属要求放人去找医院、去找院长,院长说这是政府行为,政法委、信访局、公安局不同意我们不能放人。你要告爱哪告就到哪儿告去,什么法制、人权与我们无关。
     
    2013年,中国的精神卫生法获得通过并开始实施,但中国的被精神病现象依然存在。如湖南的访民辜湘红、湖北的访民王树英都在精神卫生法实施后被关进了精神病院;如黑龙江的访民邢世库、湖北武汉的彭咏康在精神病院内已被关数年,现仍未被释放。
     
    被精神病现象为什么成为了顽疾,其背后的根源是什么?一句话,是因为权比法大、权力不受制约、民众不享有基本政治权利造成的,其背后正是专制的政治和社会体制。
     
    在此,借2013年世界精神卫生日来临之机,民生观察及《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郑重呼吁,“稳定压倒一切”是一个严重错误的观念和政策,强权下的稳定只是暂时的、表面的稳定!不择手段的“维稳”只能是更不稳定的导火索。稳定只能是以公平正义为基础,别无他途!
     
    我们劝告国内的精神病院、精神医生,不要助纣为虐,成为践踏人权的帮凶。
     
    我们也呼吁,广大的被精神病者们,勇敢地站出来,拿起法律等各种武器,向施恶者们讨说法,让施恶者受到应有的惩罚,以惩前毖后。
     
    我们更呼吁,每一个中国公民应以《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作为自身的权利基础,不要被“被精神病”这类恶劣手段所吓倒,积极的维护、践行自身的权利,承担起公民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勇敢地站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权第一线来。权利是是自身争取来的!
     
    民生观察工作室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201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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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强奸犯”到被精神病———专访湖南永州易永吉

    易永吉、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小学文化,湖南永州市东安县新圩江镇大浪村人,由于受到诬告于1985年5月22日在大浪村犯下强奸罪,被东安县人民法院于86年元月27日重判十年。从86年2月监狱里面开始,易永吉就向省高院开始申诉,直到95年释放,易永吉已经上诉上千次,出狱后对于自己遭受的不白之冤,易永吉选择的艰难申诉,并与其后25次到北京上访,可司法并没有站在弱者一边。
    由于上访给地方政府造成政绩障碍,其先后被地方政府两次送入精神病院,而性格倔强的他宁肯每天让八九个医师殴打,也不愿意吃药,所以这条汉子遭殴打无数次,就是没吃一粒药,精神病院出来时头、腿、脚都出现严重的问题,笔者9月25日采访他的时候,他刚从最高人民法院上访回来,给他的答复是只负责登记,不管实体处理,只能转回来本地处理,这说明了一个流氓打了你,你去告流氓的时候,被交给了流氓处理。这样的司法能得到公正的处理吗?易永吉的回答是那我只能闯天安门告御状了!!
    以下是采访全文
    佐真:您好,谈谈您被关精神病院的情况
    易永吉:恩,我因法院判决十年冤牢,被迫上访北京,然后在北京遭到黑社会的多次绑架,拘留、拘禁、关私人监狱,09年6月关在永州芝山精神病医院三个半月,然后又上访,被地方政府、法院、公安没收我上访材料、身份证等有用的证据材料,不准我到北京上访,10年我到北京来上访,总共我到北京上访25次,然后经过我不断的上访,就是说领导要解决这个冤假错案的话,就是说省里边、市里边要依法查办这些罪犯的时候,地方政府又在保护他,从2012年7月14日给我拘留十天后,又给我送到湖南省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科,强行关羁了十一个月零两天,然后在那里边我不吃药,他们给我绑架、殴打、毒打、打毒针,打完以后我还是没有吃,放出来后,两次关羁精神病院十四个半月,三次拘留,在北京多次被抓回去后,他们就给点小零花钱,让我买吃的,可是远远不够治病,我这次到北京来,政府要跟我写协议,五个月不许闯门(指天安门),就给我点生活费,我说要是法院改判我无罪的话可以,否则我继续闯门,就这样。
     
    佐真:前提是您为什么要上访,有什么冤屈吗?
    易永吉:我受到公检法司枉法裁判我十年冤狱,一个人做了强奸的坏事,然后嫁祸给我,但是在侦查、检查、审判当中我一直没签字,一直叫冤叫到底,包括我写申诉、法院让我交诉讼费,公安让我自己去抓凶手,凶手是秦大寨,以这个为由,进行打击报复,杀人面口,到哪里都有卧底跟踪,对我进行残酷的迫害。
     
    佐真:第一次进精神病院是什么时候?谁把您送进去的?
    易永吉:是2009年8月25日,到2009年12月6日才出来的,是我们东安县人民政府,东安县公安局还有法院,联合从北京接回去,以解决问题为由,说那个凶手秦大赛让抓住了,这次请你回去专门处理问题的,然而问题没解决,给我关押到永州芝山精神病院三个半月,
     
    佐真:在里边有受到什么迫害吗?
    易永吉:就是我不吃药,当时有七八个男医师,有甘主任,有姓秦的,把我暴力殴打,让我坐老虎凳,压着我的头,还有我的目击证人何芳武、江永仁,他们看得清楚,他们也是没有精神病的。
     
    佐真:有给您精神病鉴定书吗?
    易永吉:没有。
     
    佐真:有给您鉴定过吗?
    鉴定过。是在未进去以前的2009年8月13日,他给我头部搞的受伤以后,以做检查为由,他说给我搞个司法劳动鉴定,因为我现在有很多伤残的问题,然后他们歪曲事实造假,鉴定说我有精神病,给我关进去,我一直我没签字,家属没签字,强行让八九个人给我抬进去的。
     
    佐真:关您的理由是什么?
    易永吉:理由就是为了阻止上访,因为零九年(共产党)九十大党庆到来之时,地方为了保住他的乌纱帽,就是给我使用暴力关押,他没有给我任何法律凭证,只是在医院的时候给我做了伤残鉴定,我的头脚手全部受伤,是他打击报复受伤的,里边猪狗不吃的饭给我们吃,又臭又脏,给我留下很多身体问题。
     
    佐真:出来之后,您有经过法律维权吗?
    易永吉:我一直到北京上访,2010年他们抢走了我的身份证和有力证据资料,就是野蛮暴力阻止我到北京上访,在公安厅经过督办后,于2010年8月十号给我出来个身份证。我就又开始到北京上访。
     
    佐真:您有第二次被关押吗?谈谈情况?
    易永吉:是2012年(共产党)十八大之前的7月14日拘留我十天之后,把我关押在湖南省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到2013年6月14日放出来的,这次也是东安县政府、公安、和法院送进去的,包括精神鉴定书在内,什么法律凭证都没有给,也没有具体的人对此负责,出院以后我找医院找病例要小节,经过努力获得了一个证明,我这时我才知道他们,我两次被关精神病院一粒药都没吃,挨了很多打。2013年9月25日,我去最高法申诉,他们说这个案子我们不受理了,我们只是填表登记一下,不做实体处理,也不给受理通知书,也不给不受理通知书。
     
    佐真:在关押期间,对您的家庭造成什么伤害吗?
    易永吉:我的父亲是抗美援朝回来的,已经含冤去世,上有76岁老母亲,体弱多病,还有一个小孩读书没有学费,政府看我被关了给了他学费,但是没有生活费,没有路费都是我借的给他,家庭情况很惨,地方为了阻止我上访,把我的低保取消了,以前我们四个人的低保,一个季度是1500块钱,现在没有了。
     
    佐真:现在到北京后,会以什么方式维权?
    易永吉:向习近平总书记说的那样的话,以非法的程序,来解决这个程序诉求的问题,上有政策,下有对此,下面不作为,只不过这个冤假错案真不是民事纠纷、不是房屋拆迁、也不是土地纠纷,对着干刑事案件是枉法裁判的,就是判决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一直不服,一直没签字,
     
    所有的程序已经走完,最高人民法院不受理,接下来我只能通过走最高检察院、人大来处理了,如果他们再不解决,那么我只能通过闯中南海、闯天安门、告御状来解决了!。

    易永吉

    出院小结

    易永吉的“病历”

     

    易永吉的诉状

    村民的证明信

    以下是对易永吉的访谈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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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龙英:85岁靠捡垃圾“洗盘子”为生的被精神病者

    这次的采访是不顺利的,我听不懂老人家的说话,老人家听不懂我的话,老人家还不认识字,在加上警察的骚扰,第一次采访被打断,过了中秋节之后,笔者在两位志愿者的帮助下,做了一个补拍,希望能全面的了解她,但是由于交流的困难,还是有很多没有谈的明白,最近做了第三次采访,基本上完整了资料,让大家看到一个瘦弱、残废,但是坚韧、乐观的维权者走过的不寻常十年!!看着她坚强的背影。让笔者带您走进这位老人!!
     
    老人家叫张龙英,贵州毕节纳雍县龙场镇补鲁寨村人,今年85岁,11年前由于两儿子被害致残开始上访,因为司法不作为,并且为了维稳的需要,与2008年9月4日被当地公安局关在毕节精神病院,于2009年4月1日送回家,其后乡政府于2009年12月再次把她关在毕节市精神病院,被儿子接出来后,于2010年2月第三次被关入精神病院,地点在杭州市,11月才出来,前后共关押18个月之久。
     
    佐真:您为什么上访?
    张龙英:2000年,我的三儿子杨勇高中毕业了,要咨询上什么学校,因为我大儿子媳妇是云南人,所以大儿子跟媳妇一直在云南生活,我就让他去找大儿子看看有什么好学校,结果就在云南的时候出了车祸,一条腿残废截肢,身体很多组织部分受伤,全副牙齿都掉光了,当时云南法院处理的是赔偿了164642元,但是这个钱一直没到我们手上,我就去告,结果云南方面说钱已经被我们的户口所在地贵州毕节的相关政府领走了,我们一查询才发现,有个叫彭真荣的人刻了假公章把钱领走了,就在我们报案的第二天,彭真荣自杀了,我们的钱一分也没见着,后来我们家属找云南法院责问他们为什么把钱交给别人,他们通知我们去谈,我二儿子杨丁朝(谐音)去的,被不知名的人挥刀直接砍去一只手臂,在这个事情上我的姑爷张才华被活活气死,我的爱人杨明顺打击过大含冤而死,我怀疑是云南司法黑暗造成后来的结果,所以从2002年开始上访告状,结果我的所有资料被云南接访人员全部抢走!
     
    佐真:那您又怎么会被关精神病院?
    张龙英:我一直在北京上访,交材料,由于2008年要开奥运会,我的户口所在地贵州省毕节纳雍县公安局不让我上访,我就偷跑着来,他们就把我抓回去关到毕节精神病院。2008年9月4日被公安局关在毕节精神病院,于2009年4月1日送回家,他们给我吃药,我不吃,他们就给我掰开嘴往下灌,他们还给打针输液。
    老人说着撩起了长袖,露出瘦弱胳膊上很明显打针留下的疙瘩痕迹!老人说她现在也不知道吃的是什么、打的是什么。
     
    佐真:他们有给你精神病鉴定书和相关的法律凭证吗?
    张龙英:没有啊,他们什么都没有给过我,医院不给,公安、政府也不给。
     
    佐真:您有多次被关押精神病院?分别是什么时候?
    张龙英:一共有三次,上面说的是第一次,第二次是2009年12月,由我们镇政府副书记陈玉忠和镇武装部长刘才平带人把我送进去的,也是关在毕节精神病医院,我在反抗的时候,由于他们抓的太紧,直接拧致我脚骨粉碎性骨折,此问题为我留下终身残疾,快过年的时候,在我儿子的努力下,他们和我儿子一起把我接出来。过完年2010年一月份我去北京上访,北京这边要我离开,我不答应,我说我要去我的娘家上海,他们把我送上火车,在走到杭州的时候,被杭州公安局扣下(笔者怀疑跟世博会有关),然后关在杭州精神病院,直到11月份才有一个市长把我送到救助站,再由救助站把我送回贵州老家,这就是第三次。这两次和上一次一样,都要吃药打针,到现在我不知道他们给我吃的是什么,打的是什么。
     
    佐真:关过三次之后,给您留下什么后遗症了吗?
    张龙英:持续三年三次被关精神病院,腿跟腰都留下严重的残疾病症,我的一条腿已经残废了,蹲不下去,抬不起来,走路一拐一拐的,腰也出现严重的问题,直不起来,而且抵抗力很差,而且由于输液过多,手腕上留下明显的疙瘩痕迹,我要求他们赔偿我医疗费,但是医院不管,公安不管,政府也不管,由于缺少法律的帮助,到现在为止,没有任何医院开具的精神病鉴定证明书,也没有上述三次关押我的医院的任何法律凭证,他们没有家属的授权,没有具体的法律程序,其实这就是非法软禁。
     
    佐真:出来之后您做了什么,以后有什么打算
    张龙英:他们在2010年11月把我送回贵州后,我就在那时逃跑出来,过年都没回去过,到现在为止,我已经三年没有在家过年了!我真的希望有人能给我们主持公道,还我们救命的钱,从医院出来后,没有一家机构关我的生活费用,我连基本生活都坚持不下来,但是我一定要告,法院说我儿子那个事情有16万多的赔偿什么的,但是我一分钱没拿到。现在儿子儿媳失踪了,已经好几年联系不上他们!我今天刚去公安部上访,我一定要坚持到真相的那一天。
     
    第一次采访,由于老人没有电话,等了三个多小时,终于等到了85岁的她,看着她除了走路一拐一拐的,精神状况还算可以。我们在北京南站附找了一个比较安静的天桥底下拍摄,本来打算让老人家坐到台阶上,笔者站着拍,结果老人告诉我们,她根本坐不下去,在精神病院折磨的一条腿已经废掉了,而且腰不太好,如果站着时间长了肯定受不了,但是老人还是坚持说站着吧,靠着墙还算可以, 拍了十分钟的时候,一个30岁左右的男人走到我们跟前,说谁让你在这里拍摄的,赶紧走、这里不让给访民拍摄,传到网上影响坏你负责吗?然后把头转向老人家,大声喊,你要注意自己的肖像权,你懂法吗?我看你们是想去派出所了,在我们的抗议下,他回头边走边打电话离开了。处于安全考虑,当天没有继续拍摄。
     
    9月20日,笔者第二次采访老人,当问到来北京有十一年了,问老人您自己的生活怎么解决,她回答的干脆响亮,捡垃圾“洗盘子”喽。笔者当时就奇怪了,捡垃圾能理解,可这“洗盘子”这么大年龄能干的动吗?听完我的问题,跟前的两位志愿者跟老人同时哈哈大笑起来,老人拉着我的手说,洗盘子就是在饭店吃别人剩下的饭菜为生,捡垃圾主要是为了应对一天十块钱的住店钱。在这种情况下拍摄完时,老人家说很晚了,你们找个地方吃饭吧,我回去取钱请你们。
     
     
    在这个残酷的社会里,在这个有法律而无法制的社会里,哪里才是老人的避风港!哪里才能碰到给老人一个清白的包青天,那个机构才能给老人一个安度晚年的平台,也许很多人一辈子都不会体验到“洗盘子”,但是大多数人都会慢慢老去,都会遇到不平的事,不知道大家是否可以伸出援手,帮帮她!帮帮她为儿子洗冤平反,帮帮她!让她衣食无忧,帮帮她!让她有个蜗居的地方,帮帮她!让她失去联系的儿子能平安回来,帮帮她!让她幸福的安度晚年!
    2013-9

    正在北京的张龙英

    正在北京的张龙英

    以下是对张龙英的访谈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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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逮捕的被精神者王群凤 丈夫谈其13年遭遇

    当事人王群凤,女,现年50岁,是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医药公司的一名下岗女工,1999年至2003年期间,三门峡市中院和卢氏县法院在审理当事人与房管所及王某房屋租赁纠纷系列案件中,枉法裁判,非法先予执行,导致当事人赖以生存经营的“干菜副食调味品和中药材购销批发部”价值几十万元的商品损毁、霉变。法院拒不纠正,高院又不给立案再审,导致当事人无奈走上长达13年的漫长上访之路,13年来不但反映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反而遭到卢氏县主要领导一连串的打击、迫害、报复。具体事实如下:10多年来共非法劳教两次3年零6个月,非法关押10多次,时间长达7个多月,雇用黑社会从北京等地绑架回卢氏10多次,绑架期间对当事人进行殴打侮辱,多次被打伤,例如2012年11月9日王群凤及亲属一行5人,前往北京办事,结果被卢氏县前往北京截访的20多人拦住后一路跟踪到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一家名叫“北京京门商务酒店”,卢氏县公安局政委李咏言、信访局长杨乐、法院副院长刘伟等人还给登记了两个房间住下,谁想到卢氏串通北京的警察和黑社会,半夜时一下来了20多人,闯进房间,连衣服都不让穿,强行将一行5人抬上一辆面包车,连夜说是往老家送,路上这帮黑社会对他们采取惨无人道的手段,用胶带绑住他们的脚、手,胶住嘴、蒙住眼,一天一夜不让喝水,又不让吃东西,不让方便,用铁棍和拳头对他们进行殴打,至4人多处受伤,更为严重的是将王群凤的手指韧带打断,手膊绑烂,头打成脑振荡,在没有任何违法事实的情况下,直接送到灵宝市拘留所非法拘留10天,拘留期间卢氏县公安局还派10多名警察轮留看管.在此期间王群凤提出要去看病,但他们不让看,没办法等到拘留所出来后找到卢氏县公安局政委李咏言,要求看病和归还抢走的身份证电话号码簿等物品,李咏言避而不见,王群凤在他的办公室坐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指示手下,在王群凤去厕所时把他的办公室门锁上,强行从单位赶走。
     
    更恶劣的是王群凤因上访曾四次被关精神病院,就此民生观察《中国精神卫生与人权》月刊记者李其刚电话采访了王群凤的丈夫赵项劳。
     
    记:你好,请问是王群凤的丈夫赵项劳吗?
     
    赵:是的
     
    记:我是《中国精神卫生与人权》月刊的记者,本月刊重点关注国内的“被精神病”状况,就你妻子四次“被精神病”一事对你采访,你愿意接受采访吗?
     
    赵:当然愿意,第一次是2004年我妻子去北京上访,通过各种努力,进入了中南海,把上访材料直接交到了“中央首长”手里。之后2005年5月被我们当地维稳人员截回直接送入洛阳精神病院,几天后,以给“中央首长”手里塞“不明物体”,扰乱中央政府办公秩序为由劳教一年半。这次“被精神病”既没有入院手续也没有出院手续。
     
    记:这次应该算是短暂的“关押”?
     
    赵:我妻子如果违法,他们可以关在拘留所或看守所啊,却关在精神病院!说明我妻子根本没有违法。
     
    记:是的,违法的是所谓的执法者,那第二次呢?
     
    赵:我妻子在女子劳教所期间,他们强迫我妻子无数次的写“不再上访保证书”,我妻子不从,他们就指使牢头折磨、殴打我妻子,我妻子后来告诉我,她的鼻梁骨都被扫帚打断过。三个月不到就把我妻子“逼疯”了,后送进郑州八院(精神病医院治疗)时间一个多月。
     
    记:“逼疯”?是真的吗?有什么表现?
     
    赵:她很激动,见人就打,我和她哥哥去劳教所看她时,她连她哥哥也打。
     
    记:治疗一个多月就出院了吗?
     
    赵:是的,出院后我,我们就去办理了手续没有再去劳教所而在家里休养。
     
    记:可以说你妻子并没有疯,是劳教所的环境把她“逼疯”,如果她不“疯”那还出不来呢。
     
    赵:他们知法犯法,太无法无天了。
     
    记:是的,那第三次呢?
     
    赵:第三次是2007年7月21日将当事人送往洛阳精神病院做医学鉴定,鉴定结论是:1、偏执性人格障碍;2、完全责任能力。7月27日决定对当事人劳教两年。
     
    记:还是因为进京上访吗?
     
    赵:是的,我妻子及其他访民不仅到中南海告状。还到东交民巷使馆区向各国大使告状,劳教决定书上说我妻子是“告洋状”,严重破怀国家形象。鉴定书认为我妻子有轻微精神病症状,但有完全责任能力,所以鉴定后就对我妻子劳教两年。
     
    记:那这次不能算“被精神病”,关她进去主要是为了做精神病鉴定?
     
    赵:是的,但是,他们把我妻子与男病人关在同一病房,我妻子不进去,他们就叫好几个大汉把我妻子抬进去,衣服都扯破了。
     
    记:是啊,很不人道。那第四次呢?
     
    赵:第四次是2011年12月14日,卢氏县雇用黑社会将当事人从北京直接拉到洛阳精神病院秘密关押,我妻子失踪后家人找到卢氏县政法委、信访局相关部门追寻,他们给出的回答都是不知道,家属苦寻20天,得知当事人被关在洛阳精神病院,家属找到精神病院,找到医生和护士他们都说没有此人,后经多方查证,人的确在该院10病区,在家属的一再追问下,洛阳精神病院才告知家属是卢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出手续委托给当事人鉴定(医院出据有证明)时间是2012年1月12日,非法关押时间28天。
     
    记:既然说是鉴定,有结果吗?
    赵:他们说鉴定完毕了,结论还是“偏执型人格障碍”,但是他们不给我们鉴定书,只给我们出具了证明(如下图)
     
     
    赵:为找她,我几天几夜都没有合眼,心想这下可完了,孩子们都在四处找,到县政法委和信访局找人,就是没有人理你,直至前一天,我才打听到爱人的下落。可是医院也是死不认账,硬说就没有这个人。我强行闯进去,才找到她!看见和这么多有精神病的人在一块,这种环境,正常人呆两天都会变样儿!
     
    赵:医院方面一直不愿给于我们出示有关住院、诊断手续,也不说是哪方面把我爱人送进来的。最后,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医院才说是卢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把人送来的。而院方出示的一份治疗协议这样表明: 
     
    兹有我辖区居民王群凤(女)生于1963年11月8日,住卢氏县城关镇伏牛路二街坊49号,身份证号411224196311080041,该在我辖区居住期间性格异常言语偏激,疑似精神疾病。请贵院给予鉴定并作相应治疗。 
     
    卢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12月30日
     
    赵:我妻子是被他们在2011年12月14日就绑架到精神病院了,可他们开出的治疗协议的日期却是12月30日!他们完全是为“被精神病”我妻子找借口。如果不是我们满世界的找,他们还不知道要把我妻子关多久!
     
    记:你妻子在里面有被虐待吗?
     
    赵:据我妻子说,刚进去时,他们用电棒电击她,每天的伙食也很差,她要求自己出钱改善伙食医院都不准,说上面给她规定的伙食标准就是每天6元。
     
    记:好的,谢谢你接受采访,可以再问问你妻子现在的情况吗?
     
    赵:她于2013年8月3日在北京自焚未遂,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现关押在北京东城看守所。前不久寄来了“逮捕通知书”,罪名是:寻衅滋事罪。
     
    记:好的,希望保持联系,我们将继续关注你妻子的命运。

    以下是王群凤的相关材料:

    王群凤曾被关的医院

    王群凤曾被关的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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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精神卫生法》实施后辜湘红再次被关精神病院

    辜湘红是湖南省湘乡市龙洞镇小田村人,1966生。1991年,已结婚生了二个小孩的辜湘红被人贩子卖到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一户人家,途中辜湘红遭人贩子多次强奸。到清丰后辜湘红又生下了一小孩,在买家辜湘红经常遭到买主的殴打虐待。
     
    1995年不堪虐待的辜湘红逃回了老家湘乡和父母兄弟生活在一起。回湖南后,辜湘红要求公安惩处人贩子未果。同时,由于辜湘红生了多个小孩,她被指违反了计划生育遭到湘乡当局的惩处,辜湘红父母兄弟家饲养的多头猪因此被政府强行赶走。而在辜湘红被拐卖期间的1992年,辜湘红母亲徐美姣的房子也被政府“抢去了”。
     
    为此,这些年来,辜湘红和母亲徐美姣一直走在上访路上。谁知上访是条不归路,辜湘红因此被关“黑监狱”,被殴打,而更令她没想到的是她一而再再而三地被送进了精神病院,成为了精神病院的常客,截止到2013年她已十次进出精神病院了。
     
    2013年9月12日,本刊再次接到了辜湘红的电话,她告诉说她又被关精神病院了,日前才刚刚出来。辜湘红说,2013年7月26日,正在北京上访的她由于告状无门,就来到了中央领导所在地京西宾馆,希望能在那里见到中央大官陈情申冤。但到那里后,辜湘红并未见到中央领导,却见到了警察。她很快被警察抓住并查明了访民的身份。随即,辜湘红就被送到了北京羊坊店派出所。在羊坊店派出所内,一名叫张华(音)的警察问明了辜湘红的基本情况后,很快获知辜湘红曾有被关精神病院的案底,并且以前在北京昌平的华一精神病院关押过,该所即决定再次将辜湘红送往昌平区华一医院关押。辜湘红说当时送她到昌平区华一医院的即是羊坊店派出所张华等人。
     
    进入华一医院后,辜湘红就被要求吃药,而辜湘红认为自己没精神病,她吵着要出去。有一天,辜湘红遇到华一医院一名男医生后,就问:“我还要多久才能出院?”
     
    男医生答:“我不管”。
     
    辜湘红追问了句:“你不管谁管?”
     
    谁知此话竟激怒了这位男医生,他揪住辜湘红的头往地上摔。辜湘红当即被打倒在地,这名男医生还不解恨,他又用脚踩辜湘红的胸口。辜湘红事后了解到,这位男医生打了医院内很多人。
     
    9月6日,在北京华一医院被关押近二个月后,湖南及湘乡方面来人将辜湘红从医院内接出带回了湖南。但辜湘红未被立即送回家,而是被关进了长沙市救济站,一直到9月11日晚辜湘红才被女儿从长沙市救济站接回了家。
     
    对于这样一再地被非法关押,辜湘红说她一定要为自己讨一个说法。为此,回家后辜湘红在她母亲徐美姣的陪伴下又在湘乡市政府等部门上访。结果在一次上访过程中,前来截访的龙洞镇的官员威胁她说:“你是不是又要到精神病院去住二天?!”。
     
    将正常公民投入精神病院是非常不人道的行为,更是践踏法律和人权的残暴行为。为此,中国的被精神病现象饱受国内外舆论和人士的抨击。在此状况下,中国当局感受到了一定的压力。2013年5月1日,在海内外人士千呼万唤之下,《中国的精神卫生法》终于开始实施了。人们对这部法律寄予了厚望,然而发生在辜湘红身上的遭遇告诉我们要想完全遏制中国的被精神病现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实际上,精神卫生法实施后,发生在辜湘红身上的遭遇也同样发生在了别人的身上。王树英是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广场街三里社区居民,因购买彩票纠纷而上访多年。2013年6月21日,王树英再次来到孝南区政府上访。到中午时,多名警察和广场街道及三里社区的人员突然来到孝南区政府前,强行将王树英推上车说带她去“看病”。可是车子最终到达的是孝感市精神病院,当时是三里社区广场街一名主任和三里社区综治办主任将王树英押送到该院的。在医院关押了三天后,由于医生良心未泯拒绝给她用药,王树英才得迅速被放了出来。
     
    发生在辜湘红、王树英身上的遭遇说明,要让中国的被精神病现象消逝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文风
    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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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月被精神病动态

    杭州清河中学老师王志锋因举报校领导被“精神病” 王志峰是杭州市清河中学的体育老师。2010年初,他向上城区教育局局长蒋莉反映清河中学体育弄虚作假及体育器材管理腐败的情况后,学校领导开始了对他的一系列“修理”和打压,将其从体育老师的位置上停职。学校领导诬称王志峰老师有“神经病”,下岗后心怀不满,多次找学校领导的麻烦,要求强制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在公安、教育局、学校、杭州市精神卫生办十几个人的逼迫下,失去人身自由的王老师被强制和他们一起去了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经过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心理科的检查,医生说王老师的精神状况好好的。学校领导还不甘罢休,对医生鉴定结果不满意,一定要医生做进一步鉴定。后因其家属不同意在住院家属同意一栏上签字,才把王老师领回家。2013年9月2日,新学期开课的星期一,王老师又去了他所在的学校,要求恢复其教师岗位。但学校保安不让他进校门,并不停地对其辱骂挑衅。面对这种情况,王志峰老师打了五六次110,还打了12345及社区民警电话,但均无反应。在他准备骑车离开时,那保安骂王老师说“王志峰你知道你妈怎么死的吗?是被我日死操死糟蹋死的”,王志峰不堪辱骂,扔掉车冲上去对保安踹了一脚,打了两拳。王老师说:“这保安认识我,之前也常常骂我,还打过我。我也报过案,警察就是不处理他。我知道是故意设的圈套,但我实在是忍不住”。因与学校门卫保安发生肢体冲突,学校报警。警察立即把王老师强制带到杭州市上城区紫阳派出所,关了24小时。因学校领导诬王老师有精神病。在此种情况下,王老师自愿去鉴定过三次心理,结果都很好。今年五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出台了,法律规定不能将正常人强制送精神病院。清河中学和上城区教育局对检举腐败行为的老师进行这样的污辱和迫害,严重犯了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王老师打算去法院提起诉讼,急切请求正义的律师帮助。王志峰电话:13306710358 ,QQ:996761865昵称信天游。新浪微博账号:王志峰,飘逸的信天游(来源:维权网http://boxun.com/news/gb/china/2013/09/201309072315.shtml#.Ukdc-yOS3mQ)
    曾被精神病院迫害十二年 刘勇再遭绑架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二日晚七点左右,河北省邯郸市刘勇在家中再次遭到绑架。此时,刘勇刚刚结束在保定精神病院十二年的迫害还不到两个月时间,据说他又被送到精神病院迫害,详情待查。
    十二年来,中共将精神正常的刘勇关押在疯人院,进行药物迫害,刘勇时时刻刻与精神病患者为伍,在那样的环境中,即使正常人也可能被折磨成精神病人。刘勇凭着对“真、善、忍”信念顽强的闯了过来。
    用保定医护人员的话说“刘勇根本没有精神病,身体一直很好,每天也就是打坐炼功,还帮助别的病人,是一个很好的人,是得到全医院公认的好人。”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三日,刘勇——这位被中共以精神病名义迫害长达十二年的法轮功学员,终于走出牢笼,保定精神病医院韩主任亲自将刘勇送回邯郸钢厂。通过了解我们得知,刘勇回到邯郸家中,生活很艰难,原单位邯钢推卸责任,不让刘勇去上班,他的母亲严格限制儿子的活动范围,不让和外界接触。刘勇自己非常想出来工作,他说:“有了钱自己出来租房住,不能和她(指他妈妈)住一起,她把我害死了,把我这里(他指着胸部和头)迫害的很难受,我找工作得找一个轻松点的。”说这话刘勇显得很是无奈。当初刘勇就是他母亲伙同邯钢恶人送到保定精神病院迫害,十二年来,这位母亲一直害怕邯钢不给儿子出治疗费,害怕“政府”放弃对刘勇的治疗,所以她从未营救过儿子走出牢狱,相反,而是害怕儿子回到邯郸。那么,这次刘勇再次遭到劫持,是否还是有她母亲的参与呢?我们不得而知。
    这里我们呼吁海内外正义人士共同关注刘勇的情况,制止中共假借精神病名义对他的迫害,早日把他营救出来过上正常的生活。(来源:明慧网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16/%E6%9B%BE%E8%A2%AB%E7%B2%BE%E7%A5%9E%E7%97%85%E9%99%A2%E8%BF%AB%E5%AE%B3%E5%8D%81%E4%BA%8C%E5%B9%B4-%E5%88%98%E5%8B%87%E5%86%8D%E9%81%AD%E7%BB%91%E6%9E%B6-279629.html)
    “被精神病”事件现出原形,相关国家赔偿、问责追刑在何时? 湖北潜江市廖梅枝为公公的生前退休工资待遇,儿子退伍安置等问题维护合法权益,被逼到北京上访。因长期找潜江市信访局、卫生局解决问题导致被多次电警棍等凶器殴打、砸毁诊所,遭受侮辱诽谤等问题,也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直长期上访维权。为了达到关押、控制廖的合法性,潜江市卫生局朱方平、潜江市信访局吴培军等市有关部门负责人相互勾结,用金钱贿赂湖北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邱德胜编造了一份《鄂人医精鉴所(2010)精鉴字第33号》。至廖被关押湖北潜江市精神病院一年有余。潜江公检法司政法部门面对其家属求救,熟视无睹,视公民基本人权为儿戏,不查不理,不辩真伪,至廖在精神病院中遭受非人待遇一年有余。在英国卫报报道及社会强大舆论下,廖出院后及家属近二年来多次到湖北省及潜江市各相关部门求证,期望洗清冤屈。面对良心的谴责,出于舆论的威严。2013年9月10日湖北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在廖出院近二年后,终于做出撤销《鄂人医精鉴所(2010)精鉴字第33号》鉴定书的决定。湖北省人民医院精神法医鉴定所出具的完全是一份虚假的鉴定结果,虽目前已撤销,但已严重损害了受害者廖及家属的合法权益。廖在精神病院期间用相反药物治疗,至使七个待查。大部分脏器紊乱,至今身体难以恢复。这种违背法治的可耻行径 严重违反了《司法鉴定管理条例》,造成了严重后果。根据《刑法》229条,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国家信访条例》第3、6、7条和相关法律相关条款,理应追究这件“莫须有”事件始作俑者,让他们接受法律的公正判决。廖本人电话:15827975048(来源:新浪微博http://blog.sina.com.cn/u/2856762383)

    编辑整理: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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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购经适房被拒 精神病人告房管局

    想申购经适房,却一再被答复不予受理,被诊断为“精神残疾三级”的杨英(化名)起诉丰台区房管局。昨日,丰台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 “精神鉴定”应由房管局提出
    起诉书显示,今年7月22日,32岁的杨英到丰台区房管局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资格。房管局表示申请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行。“后经过咨询,精神病人有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由法院认定。为此,我多次去房管局信访。”杨英的母亲说。
    今年8月9日,丰台区房管局做出《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称“杨英有精神残疾,持有精神残疾证。若杨英单独提出申请,将影响住房保障资格申请的法律效力及申请后配租配售合同的签订”。
    同时,该答复意见书要求杨英提供证明不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判决书,才能自行办理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和配租配售相关手续。
    但杨英认为,该项鉴定应由丰台区房管局向法院提出,否则就是制度歧视和故意设置障碍。为此,杨英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丰台区房管局不予受理其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的行为违法。
    房管局 原告未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昨日上午,丰台区房管局的两名工作人员出庭应诉。两人称,杨英从未到房管局处提交任何书面材料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其起诉与事实不符。
    “7月22日,杨英的母亲是到房管局进行信访咨询,后经到杨英所在地街道调查,杨英的残疾等级为3级。每月还领取580元重残补助金。”其中一名工作人员称,因此,杨英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进一步确认,但“我们没有这方面的职权,就建议他们到法院申请确认”。
    该工作人员说,此外,丰台区房管局不是受理保障性住房资格的初审单位,也不具备受理申请保障性住房初审的资格,因此没有直接受理杨英申请的职责。
    此案当庭未宣判。(来源:新京报 http://cq.focus.cn/news/2013-09-26/4055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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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弃智障妻子被逮捕 精神病人离婚有哪些特殊规定?

    于某经人介绍认识果某,婚后育有一女。于某发现,果某精神不好,生活不能自理,加上女儿长大了,不需要妈妈了,就随便找了一辆公共汽车让果某乘坐,对司机谎称,终点站后又亲戚来接她。结果,人生地不熟的果某,在当地失踪了。
    邻居以为于某将妻子谋害了,便报了警,才抖出事情原委。近日当地检察院以涉嫌遗弃罪将犯罪嫌疑人于某批准逮捕。
    看到这则消息,于某的做法令人咋舌,同时也反射出他对法律常识的茫然不知,让不少人大吃一惊。
    谁是智障妻子果某的法定监护人?
    果某的失踪,显然和丈夫于某的“遗弃阴谋”脱不了干系。那么,果某患有精神智力障碍,谁负有法定监护义务呢?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关系密切其他亲属、朋友;兜底性监护人为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也就是说,于某作为果某的配偶,是智障妻子的法定监护人,于某不仅没有尽合理的监护义务,而且还故意将果某遗弃,涉嫌触犯我国《刑法》,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遗弃罪原则上属于自诉案件,受害人不起诉,法院不受理。鉴于果某为智障女性,公诉机关的自动介入,有利于最大限度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妻子有精神病 丈夫可以起诉离婚吗?
    既然于某不想继续履行照顾妻子的扶持义务,那么,除了极端的遗弃方式外,丈夫于某能否起诉要求与智障妻子果某离婚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人,不具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不健全,不能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其近亲属不得代为主张起诉离婚,且夫妻双方不能协议离婚。
    精神病人的配偶能否主张离婚?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也就是说,配偶一方患有精神病,不管是婚前曾患精神病婚后复发,或者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还是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只要确实因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但不是必然会判决离婚。
    离婚时,精神病人的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出庭代理离婚案件,充分维护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女网提醒:精神病人,无法完整清晰地表达自己意志,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情况比比皆是,法院在审理精神病人离婚案件时如果确实因一方患有精神病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却无和好可能,法院一般会充分考虑离婚后精神病人的监护问题,生活起居等诸多因素,综合权衡后,依法做出判决。
    虽然精神病人的配偶,为照顾家庭,作出的牺牲,往往超乎我们的想象,但保护精神病人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不能为了逞一时之能,损害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可能招致法律的无情制裁,甚至面临牢狱之灾。(来源:中国女网http://www.zhiyin.cn/2013/zaobadian_0909/2844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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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病人为何“被收治”

    7月17日,一名男子在北京朝阳大悦城附近持刀行凶,导致2人死亡;7月22日,北京西城区马连道家乐福超市内又发生男子持刀伤人事件,造成3人受伤,1人死亡;7月29日,深圳市有一名男子挥刀连续刺伤多名路人,造成3死5伤。警方调查发现,这些人都被曝“有精神病史”。“没病的进了医院,有病的进了监狱”,网友的这句调侃似乎正印证着我国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着巨大的缺陷。
    目前,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其中重度精神病患人数已超过1600万。而与高发病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家经费投入过少,国外精神卫生投入占卫生总投入的比例约为20%,而我国仅有1%。
    一方面,应当被收治的患者由于无力支付医疗费,得不到治疗,或被家人长期禁锢,或流落街头,他们被喻为散落在社会中的“不定时炸弹”,威胁公共安全,常常酿成惨案。
    而另一方面,大量无病或无需强制收治的人,被与之有利益冲突的人送往精神病院,承受丧失人身自由、被迫接受本不该接受治疗的痛苦。如今,非自愿治疗已经成为这个领域最突出的特点,监护人、医疗机构抑或是公安机关成为了决定当事人是否需要入院治疗的主宰者,与此同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异议的权利也一并被剥夺。
    而强制收治与该制度门槛过低、程序缺失有着密切的关系。按照国际社会通行的准则,“有伤害自己或他人的行为或危险”的精神病人可以被强制收治,作为一种权利限制,这个性质的认定是由法律做出严格规定的,例如究竟病情到达什么程度,病人的意愿可以不被尊重。但目前在我国没有这样的司法标准。
    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一方面我国法律强化了精神病患者家庭的责任,当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的时候,一切皆由监护人决定,这就导致了监护人权利过大甚至滥用。另一方面,医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病人收治往往与经济利益挂钩,此时,送治人可能与医院一拍即合,而完全忽略当事人的意愿。
    更何况,目前出院遵循的是“谁送来、谁接走”的规则。医院坚持只有送治人才能接当事人出院,即便医院明知送治人是出于利益冲突将当事人送来,也坚持只有送治人才能接人出院。
    在国外,只要是非自愿的入院治疗,都要经过司法程序,当事人有权提出司法鉴定的申请,对于病人无行为能力的认定不能等同于医疗判断其缺乏自知力,而是必须具备危害社会的法律依据,因为医学判断不能作为限制人身权利的标准。如果法官认为病人具有自主意识,那么他就有权自己选择是否接受治疗,在不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前提下,即使他选择流浪也不会遭到干涉。
    但在中国,大多数人还停留在“正常人不该被精神病”的幻想中,期盼通过在正常人和精神病人之间划出清晰的医学界限来保障自己的安全。实际上,这一切是法律长期对精神病问题疏离和冷漠造成的。
    (来源:中国科学报http://news.sciencenet.cn/sbhtmlnews/2013/8/276701.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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