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对面
二、受害者访谈
三、本月被精神病动态
四、精神病人权益
五、评论呼吁
六、民间行动与倡议
七、域外传真
2014年4月号
主办:民生观察工作室
编辑:刘飞跃 晋贤
本期封面人物:王秀芝

王秀芝原籍是内蒙古锡盟太仆寺旗马坊子乡吹家洼村人,1983年王秀芝的丈夫聂炳荣被自己的表弟杀害致死,由于公安局处理不当,王秀芝为避免灭门惨祸,变卖家产带着三个年幼的儿女离开原籍,与1986年远嫁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原安次区)旧州乡坎庄村。不幸母子三人又被丈夫伤害致残,财产被抢劫一空。公安局对此置之不理,王秀芝为了把凶手捉拿归案,上访20余年。在上访过程中,王秀芝多次被拘留、劳教、关精神病院,近日王秀芝向本刊记者讲述了她的悲惨遭遇,她希望更多的人关注她,为了满足她的心愿,也为了担当一份社会责任,我把她的讲述整理出来,希望能对她有所帮助。
记者:王秀芝,首先感谢你对我的信任,你的事我有所了解,为上访被拘留、劳教、关精神病院,受了很多苦,这次能详细说说你是怎么被关进精神病院的吗?
王秀芝:可以,那是1993年5月22号那天我到安次区公安局信访科要我控告事项的调查结果,当时是腾科长接待的我,他坚持不给结果,让我等。我又急又气,88年的事拖到现在还是这个样子,我真的不想活了,就告诉他“我也不告了,也不访了,你把我三个孩子看好就行了,管好他们上学,别让他们在受害了”。他还是说不管,我就趁他不注意喝了敌敌畏。瓶子掉地上他听见响声,回过身问我“你干嘛呢?是不是喝药了?”我没吭声,他拿起瓶子来闻了闻,问我喝的什么药,我还是没吭声。就是觉得嘴里难受就用水漱口,就吐白沫了。他一看这样子就赶紧打电话叫人,不一会公安局孟政委和好多民警就进来要抬我出去抢救,我拉着门不出去,他们掰开我手把我抬到车上,送到廊坊市第七医院抢救。到医院我拽着门不进去,他们又掰开我手把我抬进去。滕科长把药瓶交给朱院长化验,化验结果出来后朱院长说,“这人真的是不想活了,喝的是敌敌畏”。
“开始抢救的时候我拒绝抢救,大夫用网子把我套住,给我打了一针,我就渐渐什么都不知道了,我醒来的时候正在给我洗胃。我看见一桶半洗出来的乳白色的水,大夫说,两桶半了,后来水清了就不洗了,开始输液。”
“2月25号那天我拔了液跑到安次区公安局信访室要结果,他们说让我等着,他们研究研究看这事怎么处理。不一会安次区公安局、信访局、旧州乡政府(现九州镇)来人强把我带上车,我的大女儿也在场,她跟着去的精神病医院。”
记者:“孩子们还那么小,你怎么会想到自杀?他们把你送到哪个精神病医院了?”
王秀芝:“是天津市五家窑安康精神病医院。我上访这么多年,丈夫被杀,我大女儿被伤害致残,面部严重毁容。我和儿子的头上都留下了很深的疤痕,儿子的伤还影响到了眼睛,到现在还是一个眼大一个眼小。两地公安局就是不立案,任由凶手逍遥法外。88年出事的时候我大女儿才13岁、儿子11岁、小女儿8岁,事解决不了,生活又没找落,93年2月我上访,政府、公安还把我非法拘禁了17天,我被迫害的实在没活路了才自杀。”
记者:“以后不要在这样了,活着才有希望,你的家人需要你,反腐也需要你,你还要为社会、为家庭尽职尽责,不能再办傻事了。精神病医院收治你的时候给你做检查了吗?”
王秀芝:“没检查,大夫要留我看病,我说我没病,我是来伸冤的,我丈夫被杀了,我母子被人害残了没人管,我要伸冤。滕科长想留下我走,我拉住他不让他走,我说我没病,你走哪我就跟到哪。几个大夫就把我拽到一间小屋子里扎电针,这时我听到我孩子哭喊“妈妈,你们不要打我妈妈”,大夫说“没打你妈妈,是在给你妈看病”。“
打完电针我浑身发软,大夫说给我检查,把我领到病房强行扒我衣服。我挣扎反抗,他们4、5个人还是扒光我衣服,连内裤都不剩,给我穿上了条纹的病号服。我往外跑就把我绑在床上,外边好几个人看着。
记者:“他们给你吃药吗?吃的什么药你还记得吗?”
王秀芝:“吃药,一天三次送药去,我不吃护士就用筷子撬开我嘴往里灌,还绑在床上,大小便都是其他的精神病人接。这样过了两天,我害怕把我吃傻了,不如自己吃药偷吐掉。我就求大夫把我放开,我自己吃药,大夫让我听话我也答应了,他们才把我放开。再吃药时护士拿着药和水,护士把药给我放到嘴里喂水,让咽了。然后让我张开嘴看药咽下去了没有,还用筷子翘起我的舌头看藏没藏药,根本就没机会吐掉,还不让我知道吃的是什么药。”
记者:“给你治疗这期间你找大夫说过你没精神病的事吗?”
王秀芝:“说过,没用的。有一天下雨一直下了一夜,雷打的可响了,我想起我女儿胆小怕雷,三个孩子没人管我就哭。监督我的病人告诉了大夫,第二天大夫问我晚上怎么不睡觉还哭?我说我担心家里孩子没人管。他说让我好好养着,过几天就可以回家了。”
记者:“什么时候让你回家的?药物对你有伤害吗?”
王秀芝:“到71天的时候公安局、信访局、乡政府都去了,就是送我去的几个部门。他们一看见我就笑了,说我胖的跟猪是的,把我接出来送回家了,我女儿也来了。”
采访人:“是医院伙食好吃胖了,还是药物作用?”
王秀芝:“里边伙食不好,勉强吃饱。是药物作用,我原来才120斤,出来的时候他们说我最少胖了40斤。不会哭也不会笑,别人说什么我也知道,就是不愿跟别人说话,头也回不动,一想的事多了就头疼,这都是吃药吃的。吃了药整天睡,还打体针,药物让我反应迟钝,走路都走不动,像机器人。”
记者:“你现在身体怎么样?”
王秀芝:“现在还行吧,我出院后我妹把我接到内蒙老家调养,到94年下半年才恢复过来。”
记者:“你出院后有没有找过医院?做没做精神病鉴定?”
王秀芝:“95年秋天我去找过医院,让他们给我做个精神病鉴定,他们不给做。还说公安局也找他们要做精神病鉴定,也没给做。他们说我没精神病,是气的、急的。
98年区公安、乡党委、村委会还还勾结天津市西青区公安局来车把我从家里绑架走又送进这个精神病医院,住了11天后被家人解救出来,99年又送去两次,医院都没收我。”
记者:“这次是怎么被送去的?”
王秀芝:“98年两会期间乡政府派出所、村委会的人在我家看着我,他们自带粮食,在我家做饭,晚上也住我家。白天四个女的看着我,晚上两男两女看着,白天晚上都不许我出门,去厕所都跟着。这样过了5、6天,乡党委陈红做在我家床上打电话联系天津市西青区公安局和医院一起来我家。医院的人让我到医院检查身体,我不去,他们就把我手从背后绑住,还拉我家被子要把我卷住,要找东西堵我嘴。我怕有危险就跟他们走,一出院门我就喊冤枉。他们把我强制带上车,到医院又把我拽下来,拉到病房和上次一样扒光我衣服……开始一天三次灌药。第二天我自己吃药,这次看的没那么严,我把药藏在舌头底下,包在卫生纸里到厕所偷偷把药扔了,到11天的时候我家人就把我救出来了。”
记者:“你家人是怎么把你救出来的?”
王秀芝:“我家里人发现我不在家,就问政府要人,政府的人说没见我,我家人说,人是你们看着,出了事就要给你们拼命。还四处找我,在医院找到我后,就又找政府,乡政法委书记单双勇只得陪我家人到医院看我。在单双勇和医院领导谈话的空挡,我家人到病房让我换了衣服偷偷把我带出来了。单双勇出来发现了,急的拍了一下大腿,只好回去结账了。”
记者:“你怎么知道你的医药费是他们结的?”
王秀芝:“是单双勇自己说的,他给了医院 4000多元。我第一次在精神病院的钱也是由公安局、民政局、信访办、旧州乡政府各出资1000元,作为我的医疗开支,廊坊市安次区信访局、公安局、旧州乡政府关于我问题的情况报告上写着,是安次区信访局给我的。”
记者:“这以后他们还这样对你吗?”
王秀芝:“后来又两次把我送到这个精神病院,医院拒收,转送天津市戒毒所,戒毒所也不收我,就把我关进了廊坊市看守所,3、4月的天白天、晚上只能在水泥板上睡,连铺盖都没有,关押6天我就被折磨的失去了活动能力。他们以看病为由强行把我抬上车,送到河北唐山市开平区第一劳教所,劳动教养3年,我一共被劳教5次,每次被劳教都是因为上访,不管是他们说的非访还是正常访还是没上访,只要他们不高兴,抓住了就以非访的理由劳教。不劳教也是关黑监狱,我5次劳教长达8年9个月的时间,关黑监狱21天,还多次被非法拘留。”
记者:“好多人从劳教所出来后都说受不了哪的生活,能说说你对那的看法吗?”
王秀芝:“不干活了就让坐小凳子,背监规,很少有其他学习。每天从早到晚都是干活,好多人为了减期愿意干,超体力劳动累的让人受不了,产生了怨恨心里。劳教所对上访人员还有“思想教育”,就是不让上访了,只要写保证不在上访了,就可以提前放出来。不服这样的管理,就被用警棍打、戴手铐、脚镣、绳子捆、关小号、打耳光、不准大小便等多种多样的虐待。我无端的家破人亡,又受这样的虐待,我都不想活了,几次自杀都没成功,绝食还被“鼻饲”可难受了。死不成还要受惩罚,别人受过的这些罪我全受过了,甚至比别人还多,导致我双腿不能走路,架起了双拐。”
记者:“你出来之后还上访吗?”
王秀芝:“93年我丈夫干完农活回家途中被截杀,杀人凶手不但没有被绳之于法,还扬言要斩草除根。我多次求助公安,他们为了包庇凶手,仍是不立案,不做任何处理。为了3个孩子的安全,不得不变卖家产带着孩子远嫁到河北廊坊。婚后不久,后夫见我变卖家产钱多起了歹心,夜里11点手持菜刀破窗而入,把我母子3人砍伤,还抢走了我的所有财产。就这样的大案公安局不立案,还迫害我,我肯定得告。”
记者:“你为上访受了这么多年的苦,问题一点没解决,为什么还要坚持,你觉得这样值得吗?”
王秀芝:“我已经没有活路了,他们欺负我们孤儿寡母,我和孩子唯一的口粮被他们抢光,法院又把我家合法的私有住房强拆。他们劳教我还逼我儿子承担车费,第二次非法劳教我时把我儿和我儿的两个同学,两个拷在水泥杆上,一个关在狗笼子里,还向每人勒索5000元,不交钱就劳教,最后一共拿了6800元才了事。我的冤情象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越滚越多,谁逼我也没用,我不会做当代“杨白劳”,事情不解决不签任何协议,拼死也要寻求人间的正义和法理。”
2013年4月 秋韵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姜和娥是江苏省镇江地区丹阳市司徒粮管所职工。1988年20多岁的姜和娥时任签票员,工作过程中,姜和娥发现粮管所所长张金荣一伙贪污、盗窃国家粮食40多万斤,开始实名举报,遭到打击迫害并殃及全家。
姜和娥印象最深刻的是1997年8月被送精神病院中的过程,简直就是一场恶梦。那是在30日的晚上21点左右,全州乡派出所户籍警带着两名联防队员到姜家,以解决问题为借口要带姜和娥走。姜和娥见对方不出示证件,就不肯走,双方僵持不下。这时外边冲进来几个人强行把姜和娥往外拽,姜和娥挣扎反抗,惊动了楼上看电视的弟弟。姜和娥的弟弟一看这情景急了眼,拿了两把菜刀就要拼命。几个绑架姜和娥的不明身份人员才把姜放开,守住了姜家的后门。
8月31上午10点多,丹阳市政府、公安局、信访局、全州乡派出所,还有一人扛着摄像机,带着40多个武警,左手持盾牌、右手持警棍冲到姜和娥家楼上,霎时屋内屋外站满了武警。5、6个人围住了姜和娥的弟弟,5、6个人强行把姜和娥往外拽,塞到车里直接送进了丹阳市横塘精神病医院。
到医院没做任何检查,院长亲自给她开了药,还打了一针,就把姜和娥单独关在一间病房里,姜和娥说,当时难受的想死。就这样送到精神病院他们还不放心,派两名男联防队员在门外看着,第二天上午这些人又把姜和娥送到了江苏省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科。
在镇江医院,经院长同意直接把姜和娥关进病房72天。这期间姜和娥被折磨的昏死过去三天三夜,剥夺了她做人的尊严。与此同时,她的弟弟也因阻止带走姜和娥被关进了全州乡派出所,警方要求让他保证其父母不进京告状后与当天晚上把他放回。
姜和娥从精神病院出来后反应迟钝,就像她说的“呆若木鸡”,一直靠药物治疗。为了家人的安全,姜和娥忍受着屈辱,并根据政府的需要,由姜和娥的父亲与1998年和丹阳县粮食局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记载:为进一步落实市政府97年7月28日“关于信访户姜和娥有关问题协调的会议纪要”鉴于姜和娥是精神病患者,无单独行为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我局按照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会同司徒粮管所与姜和娥及其主要监护人代表(姜和娥父亲)进行了两次协商,就姜和娥的有关问题达成协议……,协议自98年1月1日起执行。
2002年2月司徒粮管所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执行这份协议,让姜和娥下岗。姜和娥再也不能忍受这些屈辱,再次进京上访。
2002年11月8日下午,在北京乘20路公交车途径人民大会堂东门时姜和娥在车上往外撒传单,并把一副天当房,地当床,风吹雨打寻太阳的对联挂在车窗外,被在天安门执勤的民警抓住。9日凌晨姜和娥被市公安局接回丹阳,关在花园大酒店19天。期间政府意欲协调解决姜和娥的问题,姜和娥坚持依法解决,2002年11月28日下午,丹阳市公安局、粮食局、全州乡派出所各派一人把姜和娥再次送进了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科。
2003年11月25日在精神病院期间,姜和娥身体不适,经B超检测发现48mm的子宫肌瘤,这样一直拖到2005年6月姜和娥感到身体严重不适,难以支撑。再次要求做B超,结果显示肌瘤以长到73×67×48mm。2005年6月到妇科检查,妇科陈主任表示要立即手术治疗,官方却一直拖着不让做手术。2005年7月下旬,姜和娥两个妹妹进京,公安部仅收了一份材料,她的两个妹妹就听从公安部的安排回了老家。29日到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科找到姜主任,下午就转到了妇科,8月2日做了手术,手术完还要把姜和娥送回精神病科,姜和娥的弟弟、妹妹坚决不同意,8月10日才出了院。到此时姜和娥已在精神病院住了32个月零一天。
姜和娥身体恢复后开始进京上访,2006年3月8日两会期间,姜和娥要到人民大会堂找人大代表被抓,3月9日再次被丹阳市公安局和粮食局送进了江苏省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科五病区。
2007年8月姜和娥在医院偷偷写下了一封求救信,让探视她的亲属带出来了。她信中说,“7月1日我发现早上吐痰有暗红的血,跟医生说7月13日才给我做了胸部CT,说我右肺部有一片阴影。7月18日内科一位医生给我会诊,要求我做纤维支气管镜检查,五病区主任姜厚壁不同意。也不采取任何措施,现在我不仅早上吐血,下午也吐,有时还有鲜血,他们存心要拖死我”。
2011年4月姜和娥在给总理的信中提到她“从2006年关到现在,患了双侧乳腺癌,他们拖着不给我做手术,无奈只好给您写求救信”。这封信也同样是偷偷传递出来的。经过多方联系,终于在《谁与浮生记》这本书中证实了姜和娥所说的情况,并联系到了该书作者葛树春。当时时任中国反腐维权网站长的葛树春曾在2011年7月8日跟随姜和娥的弟弟姜志勇到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科采访、探望姜和娥,姜和娥的主治大夫也坦承,姜患有乙肝,乳腺有良性腺瘤。随行的女记者特意查看了姜和娥的乳房,除了肿块外,轻轻一捏就有水一样颜色的液体流出。姜的弟弟担心姜的病情,7月8日下午协同记者找到粮食局副局长,这位局长表示“出院要和公安局协调,当时是公安局抓的人,他们只是负责送”。
在2005年姜和娥病重期间,她的两个妹妹怕耽误姜的病情,进京上访姜才出了院,这次却无论如何也救不出姜和娥。2013年10月31日姜和娥的妹妹姜小春在组织部的来访登记表中写道“姜和娥因举报张金荣国家干部贪污、盗窃国家粮食40多万斤,曾多次遭到当地打击报复,迫害多次,非法拘禁、被关进精神病院,遭受非人道的折磨,第一次72天、第二次32个月零1天。给一个正常的健全好人每天打针吃药,不吃就打。
06年3月8日姜和娥去天安门广场找人大代表预交材料被当地接访人员抓回后,再次关进江苏省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科五楼。至今进行惨无人道的打击报复。他们就是想把姜和娥置于死地,时至现在,每天都在进行非人道的打针吃药”。
在登记表中,姜小春为没有人权可怜的姜和娥求救,恳求中央各部领导快救救姜和娥的命。但她的求助并没有换来怜悯,地方为了避免不良影响,不允许她们接受外界采访。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锋利的绞肉机
我们如何来拯救你!面对公安机关执法犯法的乱作为,谁能阻挡了这部绞肉机器的运转;面对司法的不作为,谁还能担当正义的守护神;面对法律的执行停留在纸上,谁还能让“法律”从生;面对医院变成地狱,那里还有“天堂”。如此黑暗的制度下,李启东——你,只能是这部绞肉机械下的一堆烂肉,用你的躯体来润滑机械生锈部分的灵活,或者来向世人展示机械的锋利!
李启东,辽宁沈阳人,曾为沈阳苏家屯区一小学老师,2013年12月15日2013年12月15日,李是被民主派出所五、六名警察在马路上绑走的,当时他舅舅就在现场,他的新浪微博(@沈阳李启东)发贴说刚走出住所居民楼楼口,两个警察就从车上下来制止他离开,并拒绝他上街的要求。在此前的12月13日,李启东刚刚向法院递交起诉了公安局2009年8月对他本人非法终止劳教所外执行,2010年11月被送入安康医院强制“治疗”的起诉状。然而,2013年12月15日被第二次送入精神病医院关押,迄今为止已经四个多月了,家属一直没见到人,也打听不出他在里面的生存状况如何。
探视,一张纸条证明他还活着
2014年4月10日,李启东父母到市沈阳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探视,医院不让看,没有任何理由,也无需任何理由,他就这样被关着。
李启东的父亲说“关进沈阳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四个多月了,一直没有见到人,不让见,电话也不让打给我们,人让他们糟蹋成什么样了,我们也不知道。探视完时,有人传李启东写的纸条到医院楼下,我们看到了,证明他还活着,这是几个月来唯一的”见面“情况”。
为了给李启东鉴定出精神病,2014年2月20日,沈阳公安局从武汉一个大学请来三位鉴定师,给他做鉴定,然而又是两个月过去了,没有给鉴定书,也不说鉴定的结果。无需理由,他还是这么被关着。
李启东的舅舅说“以前我们要求从新给他做鉴定,公安局不答应,这次是公安局主动开口要做鉴定的,2月20日,武汉一个大学(具体什么大学记不清了)来的三位鉴定师就开始做了,并且跟我聊过,还说会把鉴定书寄到沈阳这边,可这两个月了,也没有看到鉴定书,问负责事情的沈阳苏家屯区公安分局民主派出所时,他们的说法是还没寄过来,让在等等”。
家庭背景及遭遇
李启东的家庭情况非常糟糕,父母年龄大了,大哥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二哥有比较严重的精神障碍,三哥早年去世,唯独幼子李启东聪明勤奋,毕业后做了老师,在农村也算是体面的生活了,但是,因为一声正义的呐喊,他的受难情况,从此开始。
2011年11月4日,在李启东即将劳教期满之时,他被转入了沈阳市安康医院这所公安办的精神病院。李启东的父母告诉本刊,李启东在安康医院内被强迫吃药打针。李启东被鉴定为所谓的“偏执性人格障碍”(狂躁发作)
李启东在第一次被关精神病院出来后,面对一家外媒的采访呐喊到“我一个精神正常的人民教师,从事一线教学18年。教学成绩优异,却被载上了“精神病”的帽子!凭什么劳教我?又凭什么强制送到精神病院?又凭什么拒不放我回家?谁该对我的“病”负责任呢”?
笔者想说:“面对公安机关执法犯法的乱作为,谁能阻挡了这部绞肉机器的运转;面对司法的不作为,谁还能担当正义的守护神;面对法律的执行停留在纸上,谁还能让“法律”从生;面对医院变成地狱,那里还有“天堂”。如此黑暗的制度下,李启东——你,只能是这部绞肉机械下的一堆烂肉,用你的躯体来润滑机械生锈部分的灵活,或者来向世人展示机械的锋利”!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胡明琴是湖北省随州市汉东楼社区的一位居民,见过她的人都感觉她是位比较干练的人,但让人想不到的是她却是位二次被送精神病院的“精神病人”。
胡明琴上访源于她的丈夫,她丈夫是位文化人,曾在随州市上农场工作,做过文书。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组织上安排他写整人的材料,结果他自已被整成了右派,被认为是反动坏分子,划成右派后被判刑六年,送襄北农场关押“改造”。在襄北农场,胡明琴的丈夫被超期关押,一直关了八年才获得释放。可是获释回家后,何家的房子又被占掉。就是因为这些事,胡明琴开始了上访,她先是在地方各部门来回奔波,要求为丈夫平反。多年反映没有结果,胡明琴开始了进京上访。
2013年8月,胡明琴又买好了8月22日到北京的火车票,可8月21日她被汉东楼社区的人员突然控制并送到了随州市曾都医院精神科,胡明琴自此成了一位“精神病人”。在这家医院,胡明琴整整被关了三个月。期间她被强迫打针吃药。胡明琴说,三个月药吃下来,只吃得她头昏脑胀,浑身无力,身体差点垮掉了。
对于为什么会被送进精神病院,胡明琴说她没精神病,她至今也没有收到医院对她的精神鉴定书,当局是借她2005年期间因练习家人传下来的一种气功,当年练得有点走火入魔,而认为她有精神病。胡明琴说她被送进精神病院真正的原因是因为她的上访,汉东楼社区的人员曾公开说:“胡明琴上访都八年了,精神肯定有问题”。
2014年2月底,全国人大、政协两会进行前夕,胡明琴又买了2月29日到北京上访的车票,结果28日即被汉东楼社区和西城办事处的人员送到了随州市曾都医院精神科。闻听母亲又被关进精神病院,胡明琴的女儿不干了,她找到汉东楼社区质问凭什么送她母亲到精神病院,凭什么非法关押她母亲。在女儿的吵闹下,这次胡明琴只在医院关了二天即被释放回到了家中,但两会期间行踪仍受到监控。
对于一再被送精神病院,胡明琴感到非常愤怒。她说自己被扣上了精神病的帽子,是对她名誉的严重损坏,对她家人的生活也构成了很大的影响。她不会向这种违法行为低头。在介绍完她的遭遇后,胡明琴说她马上就要再到北京去上访讨说法了。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 大江
2014-4-25
1998年1月24日晚上,浙江省桐庐县百江镇联盟村余家自然村毛卓海、徐云娇夫妇接到其女婿毛小亮通知称,时年26岁的妻子毛秋琴头发被卷进家庭织布机中心轴死亡。次日晚,娘家人闻讯经过调查了解,对死因提出疑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尸检,以查明死因真相。
可当地公安机关无视死者死亡诸多疑点,简单粗暴地作出以下大意结论:毛秋琴在自家织布时头发被卷进织布机中心轴后轧死,经公安机关调查,排除自杀、他杀可能,属意外造成的非正常死亡。
更令徐云娇和她家人感到气愤的是,在公安人员未对死者作出尸检前,殡仪馆称接到通知,并于1月26日早上七点多将死者接至殡仪馆,公安人员会在殡仪馆对死者进行尸检。但是据当时在场的证人周陆勇(村委干部)的证词显示,后来公安局一直没有到殡仪馆对死者毛秋琴进行尸检。一直到了下午3时15分,死者毛秋琴的尸体被据称接到指示的殡仪馆方送进火炉,而公安局却在3时40分突然来电联系表示将过去验尸。生死大事面前,公安局的不作为可见一斑。
另外,殡仪馆明知该尸体等待公安尸检,却拉走火化,用意何在?按照国家相关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火化遗体,必须有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或者卫生部门制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才能办理火化手续。同时殡仪馆提供给家属填写的火化委托书下面也明确注明:“本场凭公安派出所注销死亡户口后医疗单位的死亡证明办理手续,对有关死者其他事故概不负责。”殡仪馆未拿到法定手续,而且仅凭没有资格代表死者毛秋琴家属的余(俞)忠兴(毛小亮姐夫)单方签字就将遗体火化,这一违反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做法令人生疑和愤慨。
据毛秋琴母亲徐云娇回忆,她女儿毛秋琴死亡部位和死亡时间疑点众多。据桐庐县公安局提供调查余(俞)忠兴的一份笔录。余回答:死者额角边有一伤疤,鼻梁一侧有一小洞孔,其余部分不清楚。而根据抢救时王金莲证言中说:抢救人毛荣庆说,死者头部无血(现场地上也无血)。既有伤疤和洞孔,肯定出过血,如果是织布机所伤,血应该从头部流出。所以徐云娇猜测,织布机可能不是导致其女儿毛秋琴死亡的根本原因,甚至织布机处也可能并非毛秋琴死亡的第一现场。另外,死者死亡当天该自然村停电,据分水派出所指导员金焕梁调查,确认是晚上七点二十分通电,而经死者弟弟毛樟成仔细了解,认为死者毛秋琴很可能是在通电前死亡,而非通电后。如果是通电前死亡,那么毛秋琴被织布机轧死就毫无逻辑可言。
但是,就在徐云娇要求公安机关重新调查毛秋琴死因的情况下,当地公安机关仍旧避开毛秋琴的死亡疑点,坚持原先调查结论,并且不尊重死者及无视其家属的反对,在未对尸体进行验尸之前,与当地政府一起采用推脱欺骗的手段,将死者毛秋琴尸体运到殡葬所火化。为了给女儿讨回公道,徐云姣为此向各级政府和执法机关反映控诉,开始了其从杭州到北京的漫长而又艰难的上访之路。截至目前,徐云娇先后被政府当局和公安机关五次强制送进精神病院。
1999年8月27日,在北京上访的徐云娇被桐庐县分水派出所的公安带回杭州,在没有通知其家人且没有对其进行精神司法鉴定的情况下送进了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长达13天,期间在医院每天被逼吃用作治疗精神病人的氯丙嗪,不吃的话就恐吓她。9月9日下午四点,徐云姣趁上厕所之机,从厕所瓦顶翻出,在安康医院附近的山上躲了一晚,次日逃到家里。但徐云娇回家未过几天,分水派出所汇同镇综治办赶到徐云姣家提出以不再越级上诉为保证条件,“允许”她在家,否则仍送医院,忠厚的丈夫毛卓海吓得说他保证,所长夏成刚起草保证书,毛卓海照抄并签字,条款是徐云娇不得擅自越级上访,在家“疗伤养病”期间不得外出(徐云姣根本无病,但是因翻墙逃出医院的时候伤到脚趾和脚踝,有轻微红肿)等内容,如有违保证,保证人需立即报告公安和政府。
自回家后,徐云姣连续在属地上访上诉,当局始终坚持人已火化,无据可查。2001年11月15日,徐云姣在县领导接待日再次上访,分水派出所不知怎么得到信息,派出三个民警追踪到桐庐县人民政府,等徐云姣走出县人民政府,以偶然相遇为由,叫徐云姣坐他们的车子回来,徐云姣婉言谢绝,坐公交车返回。途中警车尾随在后,徐云姣见形势不对,下车急往人多处跑,走到县城峭岭路出口一带,被等候的三民警拦截,无出示任何执行证书,强行抓头捉脚拖上警车被押到分水第二招待所,干警轮番对徐云娇做工作,提出若她保证今后不再上访,可以放人,徐云姣坚持拒绝,当天被扣押在派出所24个多小时。
2001年11月16日,天刚蒙蒙亮,徐云姣再次被桐庐县公安局送进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送医理由是其多次到桐庐县政府、杭州市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上访,并身着白布衣服到美国驻华大使馆门口跪拜,在当地省道上挂白布横幅,拦截上级领导的车辆,并多次到当地镇政府、桐庐县政府闹事,严重扰乱了当地政府机关的办公秩序和社会秩序。入院后院方于2001年12月7日对徐云娇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结论为:偏执型精神障碍(目前处于发病期),无责任能力,建议治疗,加强社会监护(《杭州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鉴定书》法鉴【2001】229号)。
此次司法鉴定,徐云娇一直到2012年12月27日才拿到了鉴定报告的复印件。另外,在2003年11月21日,桐庐县政法委委托浙江省精神病鉴定委员会对徐云娇进行复鉴。结合躯体检查、实验室检查和心理测验的结恶果,浙江省精神病鉴定委员会联合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均认为徐云娇的精神状态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中关于偏执性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患有偏执性精神障碍,目前处于发病期,建议治疗。
公安机关和院方在对徐云娇作出了收容治疗1年零4天的决定后,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告知其家人,他们隐瞒徐云姣的去向长达20多天,导致其家人在这这20多天的时间里到处寻找她的下落,公安机关的收容治疗实为非法软禁。
和第一次进安康医院受到的对待一样,徐云娇被院方欺骗服用一般被用来治疗精神病人的氯丙嗪,院方欺骗她这种药吃了没有坏处。不识字但精神正常的徐云娇吃了这种药不久后渐渐发现自己腿上长包,且有时感觉体力不支,所以她经常偷偷地把药吐掉。在2002年的夏天某日(具体日子因时间已久,徐云娇没能回忆起来),徐云娇想回家,要求院方承认她没有精神病,放她回家(和徐云娇接触的医生护士心里都知道她精神正常,却不能公开承认)。院方没有答应,徐云娇遂开始绝食,一直到绝食的第七天,院方领导才答应她11月份让她出院。一直到2002年11月19日,分水派出所的公安代表家属签字将徐云娇接回家。
2004年4月28日,徐云娇再次在北京继续上访,杭州驻京办事处通知分水派出所和百江镇政府接访干部,将徐云娇带回杭州,送到浙江省同德医院进行精神鉴定为有精神病,随后又将徐云娇送进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在医院,徐云娇又被迫服用氯丙嗪,一直到2004年10月21日才由桐庐县分水派出所接走。
2013年12月1日,徐云娇从北京上访后回家。12月3日,桐庐县百江镇政府的十几个人强制将徐云娇带到桐庐县第三人民医院,借用了一间病房,由两个人轮番看守,让她交待去北京上访的事情。在被非法软禁了三天之后,12月6日获准其回家,但12月7日,徐云娇去镇政府讨公道,再次被当地政府的人非法软禁了起来,但一被抓徐云娇就开始绝食,一直到12月10日,已经十顿饭都没吃的徐云娇被百江镇党委书记姚伟明劝说让她吃饭,随后让她回家。
2014年1月22日上午,徐云娇身穿有“冤”字等的状衣在桐庐县人民政府门口向人民代表求助时,被桐庐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以“扰乱了政府机关周边公共秩序,其行为属情节较严重”为由,将徐云娇送至看守所羁押一晚,1月23日,又被城南派出所以徐云娇为精神病患者为由强制送至富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非法软禁,且公安机关并未通知徐云娇家人亲属,也没按照要求对她做任何司法鉴定。在被软禁期间,徐云娇以绝食的方式抵抗,没有吃一粒治疗精神病的药。但院方的护士长恐吓她说,像她这样没病的最多也可以关个5年10年,绝食四天后,徐云娇通过撞墙自杀、用门夹手的方式继续抵抗,后来被院方绑起来打葡萄糖维持能量。后来在一位好心的聂姓医师的四处奔波下,1月29日,也即除夕的前一天,徐云娇被允许回家。
2014年3月25日,徐云娇在坐车从桐庐去杭州的路上再度被桐庐县公安局警察抓回,非法拘留8天。见参与网http://www.canyu.org/n86390c6.aspx
而另外一说是,2014年3月25日,徐云娇是在杭州火车站(参与网报道为在桐庐去杭州的路上)准备寻找律师写诉状的时候,桐庐县公安局警察将其送至城南派出所羁押,期间城南派出所并未对徐云娇进行笔录,而是以徐云娇2013年1月22日在桐庐县人民政府向人民代表求助一事作出的桐公刑罚决定[2014]第46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徐云娇给予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民生观察将继续关注徐云娇的事态发展。
附:中国反渎职侵权调查网转转了中国维权服务网(www.weiquancn.com)的关于徐云娇的报道http://www.cnfdzqq.org/article/show.asp?id=35151998年1月24日晚上,浙江省桐庐县百江镇联盟村余家自然村毛卓海、徐云娇夫妇接到其女婿毛小亮通知称,时年26岁的妻子毛秋琴头发被卷进家庭织布机中心轴死亡。次日晚,娘家人闻讯经过调查了解,对死因提出疑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尸检,以查明死因真相。
可当地公安机关无视死者死亡诸多疑点,简单粗暴地作出以下大意结论:毛秋琴在自家织布时头发被卷进织布机中心轴后轧死,经公安机关调查,排除自杀、他杀可能,属意外造成的非正常死亡。
更令徐云娇和她家人感到气愤的是,在公安人员未对死者作出尸检前,殡仪馆称接到通知,并于1月26日早上七点多将死者接至殡仪馆,公安人员会在殡仪馆对死者进行尸检。但是据当时在场的证人周陆勇(村委干部)的证词显示,后来公安局一直没有到殡仪馆对死者毛秋琴进行尸检。一直到了下午3时15分,死者毛秋琴的尸体被据称接到指示的殡仪馆方送进火炉,而公安局却在3时40分突然来电联系表示将过去验尸。生死大事面前,公安局的不作为可见一斑。
另外,殡仪馆明知该尸体等待公安尸检,却拉走火化,用意何在?按照国家相关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火化遗体,必须有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或者卫生部门制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才能办理火化手续。同时殡仪馆提供给家属填写的火化委托书下面也明确注明:“本场凭公安派出所注销死亡户口后医疗单位的死亡证明办理手续,对有关死者其他事故概不负责。”殡仪馆未拿到法定手续,而且仅凭没有资格代表死者毛秋琴家属的余(俞)忠兴(毛小亮姐夫)单方签字就将遗体火化,这一违反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做法令人生疑和愤慨。
据毛秋琴母亲徐云娇回忆,她女儿毛秋琴死亡部位和死亡时间疑点众多。据桐庐县公安局提供调查余(俞)忠兴的一份笔录。余回答:死者额角边有一伤疤,鼻梁一侧有一小洞孔,其余部分不清楚。而根据抢救时王金莲证言中说:抢救人毛荣庆说,死者头部无血(现场地上也无血)。既有伤疤和洞孔,肯定出过血,如果是织布机所伤,血应该从头部流出。所以徐云娇猜测,织布机可能不是导致其女儿毛秋琴死亡的根本原因,甚至织布机处也可能并非毛秋琴死亡的第一现场。另外,死者死亡当天该自然村停电,据分水派出所指导员金焕梁调查,确认是晚上七点二十分通电,而经死者弟弟毛樟成仔细了解,认为死者毛秋琴很可能是在通电前死亡,而非通电后。如果是通电前死亡,那么毛秋琴被织布机轧死就毫无逻辑可言。
但是,就在徐云娇要求公安机关重新调查毛秋琴死因的情况下,当地公安机关仍旧避开毛秋琴的死亡疑点,坚持原先调查结论,并且不尊重死者及无视其家属的反对,在未对尸体进行验尸之前,与当地政府一起采用推脱欺骗的手段,将死者毛秋琴尸体运到殡葬所火化。为了给女儿讨回公道,徐云姣为此向各级政府和执法机关反映控诉,开始了其从杭州到北京的漫长而又艰难的上访之路。截至目前,徐云娇先后被政府当局和公安机关五次强制送进精神病院。
1999年8月27日,在北京上访的徐云娇被桐庐县分水派出所的公安带回杭州,在没有通知其家人且没有对其进行精神司法鉴定的情况下送进了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长达13天,期间在医院每天被逼吃用作治疗精神病人的氯丙嗪,不吃的话就恐吓她。9月9日下午四点,徐云姣趁上厕所之机,从厕所瓦顶翻出,在安康医院附近的山上躲了一晚,次日逃到家里。但徐云娇回家未过几天,分水派出所汇同镇综治办赶到徐云姣家提出以不再越级上诉为保证条件,“允许”她在家,否则仍送医院,忠厚的丈夫毛卓海吓得说他保证,所长夏成刚起草保证书,毛卓海照抄并签字,条款是徐云娇不得擅自越级上访,在家“疗伤养病”期间不得外出(徐云姣根本无病,但是因翻墙逃出医院的时候伤到脚趾和脚踝,有轻微红肿)等内容,如有违保证,保证人需立即报告公安和政府。
自回家后,徐云姣连续在属地上访上诉,当局始终坚持人已火化,无据可查。2001年11月15日,徐云姣在县领导接待日再次上访,分水派出所不知怎么得到信息,派出三个民警追踪到桐庐县人民政府,等徐云姣走出县人民政府,以偶然相遇为由,叫徐云姣坐他们的车子回来,徐云姣婉言谢绝,坐公交车返回。途中警车尾随在后,徐云姣见形势不对,下车急往人多处跑,走到县城峭岭路出口一带,被等候的三民警拦截,无出示任何执行证书,强行抓头捉脚拖上警车被押到分水第二招待所,干警轮番对徐云娇做工作,提出若她保证今后不再上访,可以放人,徐云姣坚持拒绝,当天被扣押在派出所24个多小时。
2001年11月16日,天刚蒙蒙亮,徐云姣再次被桐庐县公安局送进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送医理由是其多次到桐庐县政府、杭州市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上访,并身着白布衣服到美国驻华大使馆门口跪拜,在当地省道上挂白布横幅,拦截上级领导的车辆,并多次到当地镇政府、桐庐县政府闹事,严重扰乱了当地政府机关的办公秩序和社会秩序。入院后院方于2001年12月7日对徐云娇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结论为:偏执型精神障碍(目前处于发病期),无责任能力,建议治疗,加强社会监护(《杭州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鉴定书》法鉴【2001】229号)。
此次司法鉴定,徐云娇一直到2012年12月27日才拿到了鉴定报告的复印件。另外,在2003年11月21日,桐庐县政法委委托浙江省精神病鉴定委员会对徐云娇进行复鉴。结合躯体检查、实验室检查和心理测验的结恶果,浙江省精神病鉴定委员会联合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均认为徐云娇的精神状态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中关于偏执性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患有偏执性精神障碍,目前处于发病期,建议治疗。
公安机关和院方在对徐云娇作出了收容治疗1年零4天的决定后,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告知其家人,他们隐瞒徐云姣的去向长达20多天,导致其家人在这这20多天的时间里到处寻找她的下落,公安机关的收容治疗实为非法软禁。
和第一次进安康医院受到的对待一样,徐云娇被院方欺骗服用一般被用来治疗精神病人的氯丙嗪,院方欺骗她这种药吃了没有坏处。不识字但精神正常的徐云娇吃了这种药不久后渐渐发现自己腿上长包,且有时感觉体力不支,所以她经常偷偷地把药吐掉。在2002年的夏天某日(具体日子因时间已久,徐云娇没能回忆起来),徐云娇想回家,要求院方承认她没有精神病,放她回家(和徐云娇接触的医生护士心里都知道她精神正常,却不能公开承认)。院方没有答应,徐云娇遂开始绝食,一直到绝食的第七天,院方领导才答应她11月份让她出院。一直到2002年11月19日,分水派出所的公安代表家属签字将徐云娇接回家。
2004年4月28日,徐云娇再次在北京继续上访,杭州驻京办事处通知分水派出所和百江镇政府接访干部,将徐云娇带回杭州,送到浙江省同德医院进行精神鉴定为有精神病,随后又将徐云娇送进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在医院,徐云娇又被迫服用氯丙嗪,一直到2004年10月21日才由桐庐县分水派出所接走。
2013年12月1日,徐云娇从北京上访后回家。12月3日,桐庐县百江镇政府的十几个人强制将徐云娇带到桐庐县第三人民医院,借用了一间病房,由两个人轮番看守,让她交待去北京上访的事情。在被非法软禁了三天之后,12月6日获准其回家,但12月7日,徐云娇去镇政府讨公道,再次被当地政府的人非法软禁了起来,但一被抓徐云娇就开始绝食,一直到12月10日,已经十顿饭都没吃的徐云娇被百江镇党委书记姚伟明劝说让她吃饭,随后让她回家。
2014年1月22日上午,徐云娇身穿有“冤”字等的状衣在桐庐县人民政府门口向人民代表求助时,被桐庐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以“扰乱了政府机关周边公共秩序,其行为属情节较严重”为由,将徐云娇送至看守所羁押一晚,1月23日,又被城南派出所以徐云娇为精神病患者为由强制送至富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非法软禁,且公安机关并未通知徐云娇家人亲属,也没按照要求对她做任何司法鉴定。在被软禁期间,徐云娇以绝食的方式抵抗,没有吃一粒治疗精神病的药。但院方的护士长恐吓她说,像她这样没病的最多也可以关个5年10年,绝食四天后,徐云娇通过撞墙自杀、用门夹手的方式继续抵抗,后来被院方绑起来打葡萄糖维持能量。后来在一位好心的聂姓医师的四处奔波下,1月29日,也即除夕的前一天,徐云娇被允许回家。
2014年3月25日,徐云娇在坐车从桐庐去杭州的路上再度被桐庐县公安局警察抓回,非法拘留8天。见参与网http://www.canyu.org/n86390c6.aspx
而另外一说是,2014年3月25日,徐云娇是在杭州火车站(参与网报道为在桐庐去杭州的路上)准备寻找律师写诉状的时候,桐庐县公安局警察将其送至城南派出所羁押,期间城南派出所并未对徐云娇进行笔录,而是以徐云娇2013年1月22日在桐庐县人民政府向人民代表求助一事作出的桐公刑罚决定[2014]第46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徐云娇给予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将继续关注徐云娇的事态发展。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民生观察工作室
民生观察工作室
今天,辜湘红致电本工作室说,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4-24消息:今天下午二点左右,北京维权人士徐永海、王玉琴、张秀华一起来到北京市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看望最近又被关进精神病院的北京通州民主人士张文和。
前不久,徐永海等人曾到北京市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见到过张文和。今天徐永海再次进入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找到该院院长要求见张文和,但这次该院长却予以了拒绝,最终导致这次探访行动无果而终。
张文和先生这次是在3月5日被北京通州公安局警察再次送进了精神病医院,并且这次送入精神病院是在张文和先生家人没有签字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
张文和,今年59岁,北京通州人,回族,50岁以前信仰伊斯兰教,51岁以后皈依基督教。1979年1月,在北京参加了任畹町等人发起建立的中国人权同盟。在那个时期,参加了西单民主墙的活动;后来京上访人中进行调查和串联,计划成立“在京上访人员联合行动委员会”,联合在京的人权民主人士,去中南海门外静坐请愿,要求中共政府为饥寒交迫、处境悲惨的在京上访人员解决食宿问题;并曾寻访串联革命同志,计划建立“兴中会",开展进行推翻独裁暴政的人民革命。
1979年3月9日,张文和为筹集活动经费向旧货商店变卖手表和照相机,被北京市东城区的警察扣留,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等被警察搜获,这次遭到了几个警察的毒打,之后被警方抓进了东城看守所,3月底,我被北京市公安局以“反革命罪”逮捕,关进了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从此开始了一辈子伴随他的精神病迫害(请在本站搜索张文和查看更多内容)。
(维权网信息员黄天怒2014年04月04日报道)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湖塘镇鉴湖村民柴如琼八年前被村包工头之妻打残成精神病,该案本当追究刑事责任,但该包工头与村党支部书记罗建明关系非常密切,而罗建明又与公安方面关系密切,于是这个重伤害案子就包庇下来。八年过去了,被害人全家苦不堪言,而凶手却逍遥法外,还肆意羞辱被害人家里人。柴如琼的监护人(丈夫)金明海忍无可认,近日赴京向中纪委、公安部等部门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