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第二十三期

  •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总第二十三期)

    特别调查

    北京访民被精神病的“大本营”——北京华一精神病院

    一、面对面

    专访被精神病的人权捍卫者——彭兰岚

    二、被精神病受害者访谈

    一句怨言惹报复——广西谢梅英被四次送入精神病院

    受人愚弄浙江裘美娥被家人两送精神病院

    稳定压倒一切浙江朱汉成被关精神病院

    三、本月被精神病动态

    “被精神病”农妇告赢公安

    关注被精神病辜湘红:不吃药便要戴手铐脚镣 母亲看望遭拒

    山东蓬莱赵作媛控告法院院长遭威胁送精神病院

    被精神病者钟亚芳致杭州中院的公开信

    女子因装修中毒入院被诊为精神病 坚持维权7年

    抑郁症患者"被精神病" 扬州好辅警远赴山东成功解救

    四、精神病人权益

    湘潭六旬父亲凌晨打死疯癫儿 疑担心其随时伤人

    男子精神病发作烧自家房屋被打 弟弟见死不救

    吉林精神病女被铁链锁20年 7旬老母守候不弃

    五、评论呼吁

    权力不受约束,人人都可“被精神病”

    新洲一精神病人在医院玩死病友 涉故意杀人被抓

    反复告政府就被精神病,是封违法举报信

    六、民间行动与倡议

    “被精神病”现象基本终结治愈者无人接收问题依旧

    【帮女郎在行动1】精神病人怎会“被”开公司?

    合江:对首例因被强奸而患精神病的被害人心理疏导

    七、域外传真

    中国精神卫生该何去何从

    20145月号
    主办:民生观察工作室
    编辑:刘飞跃 晋贤
    本期封面:彭兰岚

  • 北京访民被精神病的“大本营”——北京华一精神病院

    坐落于北京市昌平区地铁8号线平西府站以北约一公里的华一医院精神病分院,很可能是北京唯一一处以治疗精神病为由强行将访民,流浪人员集中关押的精神病医院。如果在网络上搜索关键词“华一医院”地图上会出现A与B两个位标,其中坐标A指示的是华一医院(总院)位于8号线地铁霍营东北方向约500米远。它是附近居民众所周知的原北京北郊医院。建院于1974年的二甲综合医院。而坐标B指示的即是上述华一医院精神病分院, 2012年11月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局批复更名为“北京市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至于它的地理位置和实际作用,医院附近居民鲜有人知。《本刊》记者实地探察发现,此地点没有高楼大厦,民房厂房混杂,所以非常隐秘.
     
    华一医院1995年被卫生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授予“爱婴医院”,2001年成为北京市首批医保定点单位,2001年被市残联指定为北京市精神病人康复基地,2003年被市政府定为收治救助精神病人的定点医院。医院分为综合和精神病两个部分,医院占地总面积约10.2万平方米。其中精神病分院下属精神科12个。据华一医院副院长欧阳秀革介绍,华一精神分院有床位1500余张,其中1000张用于救助流浪精神病人,救治流浪精神病人的费用由市财政拨款,由市民政局与定点医院定期结算。据欧阳秀革介绍:目前全北京90%以上的精神病人救助工作,都由华一精神分院承担。
     
    与著名的马家楼和久敬庄不同,访民可以自由离开或是被接访截访人员带离机构。并为访民提供免费的住宿和饮食。而据记者了解,华一医院精神病分院并未有明确的释放在押人员的时间,也并无法律文件说明关押时长。这使分院中的被押人员的行动自由受到严重威胁。
     
    与全国各地的其他关押访民的精神病院不同,华一医院精神病分院中关押着来自全国各地在京上访人员,而非特定某个地方的人士,在收容访民方面它与马家楼和久敬庄类似,但不同的是被押人员并无自由离开的权利,并在其中遭遇肉体与精神的虐待。
     
    华一医院精神病分院在管理上未必与华一医院属于同一系统。记者以被关押者家属的身份曾拨通了华一精神病医院在网络上公开的电话,对方接到电话在未问明来电者身份的情况下回应道:“你是找警察送来的人吧?你打01058596500。”并且否认两个电话同属一个机构。当记者拨打后者提供的电话时,接听者又向记者提供另一个被称为是救助办公室的电话。该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据记者了解,如果没有地方或家属前来接走被关押者,被关押者无权自由离开医院,并将遭受不同程度的虐待。
     
    2014年2月21日,山东省海阳市留格镇张家庄核电区的张玲玲走出华一精神病院,附带出来一份关押的公民家属联系电话,本刊记者随后对该名单电话进行逐一访谈,结果发觉大多数人 还在关押当中。其中包括黑龙江黑河公民石井之;广东韶关公民兰丝青;广西周道芝等。
     
    如此集中的迫害,从侧面证明了华一精神病院对公民非法关押迫害已经不是短期的问题了,而警方能轻易把一个正常公民送进去,也从侧面反映出警方跟医院存在某种契约性的约定。至于里面对公民的迫害有多么惨烈,《本刊》前几期采访的华一精神病院受害者资料也许能说明这个问题。
    材料如下——
     
    我们说华一医院精神病分院是在北京的访民被精神病的“大本营”并非空谈,本刊多期采访的来自全国各地在北京被精神病的访民,他们被关的医院几乎都是这座华一医院精神病分院。
     
    案例一彭兰岚 2013年12月20日,正在北京的彭兰岚再次来到北京右安门一带散发国家人权计划、人权信息登记表,被警察抓住要求彭随他们走,彭兰岚对此予以了拒绝,结果警察竟对彭兰岚动手殴打,打得彭兰岚多处受伤。最终,彭兰岚被带到了北京右安门派出所,到派出所后,警察在对她进行了询问并且查阅了她的身份信息后,结果发现彭兰岚是名“精神病人”,因为彭兰岚此前因上访曾被关过精神病院,警察当天即将她送到了北京昌平华一精神病院。
 
到华一后,精神病院对彭兰岚进行了验伤,但验伤时要求彭兰岚脱光衣服去洗澡,旁边还有包括男医生在内的医护人员在侧。彭兰岚对此表示了强烈不满,结果一名男医生对她进行了殴打,旁边的女护士还对她骂道:“傻X”。医护人员随即将她拖到病房里用五根绳子将她绑了起来。彭兰岚说:“我就这样被绑在床上四天,屎、尿都在床上当着人拉,丢死人了”。
 
彭兰岚这次在昌平华一精神病院总共被关了26天,在整个关押期间,她都被医院方面强迫吃治疗精神病方面的药物。彭兰岚说每天要吃两大颗药丸,直吃得人非常难受。就这样一直到2014年1月4日,长沙方面来人将她从昌平华一精神病院接了出来。摘录《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第十九期。
     
    案例二张玲玲:山东省海阳市留格镇张家庄核电区的张玲玲, 来北京反映情况,谁知年前被送入了北京昌平华一精神病院,遭受了“疯人”的待遇,张玲玲说“昌平区华一医院精神一科,我刚进去的时候要求回家,他们把我四肢捆绑起来,让我吃药的时候,我说了一句能不能不吃药啊?他们就来骂我,你妈个逼的、你吃不吃?说着就撕着我的头发,把我的头都挖破出血了,还往我脸上倒水,太可怕了”!她在被关押了一个多月后,于2014年2月21日释放。摘录《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第二十期。
     
    案例三唐学成:湖南郴州市北湖区芙蓉乡廖家洞村五组村民,因矿产资源被诈骗贩卖来到北京上访,2013年8月8日早上,唐学成像平常给各机关部委寄信一样,准备好材料,为了安全,坐车离开自己住处,跑到较远的地方找邮局,可在北京这个无缝监控的城市,就是你入地三尺,只要政府想找,就没有你的藏身之地,当他自认为安全的找到邮局刚踏入大门时,三位穿着制服的人就出现在他面前,就这样他被带到北京市丰台区洋桥派出所,下午由该所警官石志凯等三人押送至北京市昌平区华一医院(精神病院),从8月8日唐学成一直关押到9月5日,期间没有给予任何书面检查报告或法律依据,只有一张出院时的物品扣押清单。

     
    案例四方道明:2013年11月 10日上午,万寿路派出所刘涛警官(警号037854)把安徽访民方道明送到了北京昌平区华一中西结合医院精神病四科,医院用四根绳子把他捆绑在病床上,当天晚上方道明被精神四科的哑巴护士殴打,导致胸部受伤,右肋骨疼痛吃不下饭。由于方道明一直抗争,13日被再次拿绳子捆绑,直到两手、两脚发紫、发黑,才将绳索略松一点。14日中午,解除绳索捆绑的方道明松了一口气,唱起了自己谱曲改编的“万岁中国梦”等歌曲,傍晚时分遭到了最严厉的惩罚—电刑迫害,护士在给方道明上电刑时问他,你还敢到北京上访吗?由于受不了这种折磨,方道明只能说“今后再也不敢上访了”在关押的这21天里,每天要吃药,方道明介绍说“吃药时间为每天三次共8片,早上两大两小的四片精神病人专服用药,晚上中午各两片。
     
    在网名为“爱心天使点点”的博主博客中(http://blog.sina.com.cn/s/blog_659a087101018hew.html
    提到: 刚去的几天,我在监护室里,一日三餐有人送来,很难吃可是又不得不吃,我们最关心的还是何时出院的问题,医生非常没有耐心,一次我就问了一下出院的问题,他居然说:“再说我把你给捆起来”
     
    关于院中的饮食及日常生活情况,“爱心天使点点”提到:
     
    “早上六点就得起床,到餐厅,一上午得排七八次队,什么发手纸,洗手,发两次药,点人数,吃早餐和午餐等等,都得排队,快累死了,一直折腾到中午12点才可以回去睡两个小时,随后得起来从两点在餐厅坐到晚上九点,下午少折腾一点,也就三点多吃晚餐时排一次队,晚上八点半吃药时排一次队,吃过药后再排一次队,点一下人数,差不多九点时就可以睡觉了”.
     
    而此前也有媒体报道,2013年6月26日陕西籍打工青年郝雷曾被作为“流浪精神病人”被关押与华一医院精神病分院并猝死。从尸检鉴定书上看:郝雷在医院期间,服用了治疗精神障碍的吩噻嗪类药物(氯丙嗪),出现多器官淤血,“部分心肌纤维断裂,窦房结临近组织内灶性出血,肺淤血、水肿”。鉴定认为:“符合吩噻嗪猝死综合征的病理学改变特点”。
     
    鉴定认为:“四肢多发性皮肤挫伤,符合钝性外力所致的特点,该损伤较轻,尚不足以导致死亡。未见其他机械性损伤以及机械性窒息的征象。”结论是:“考虑因吩噻嗪猝死综合征而死亡。”公开资料显示,吩噻嗪类药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躁狂症以及其他重症精神病。而在各类可引起猝死的药物,最主要的是吩噻嗪类。
    华一精神病医院正门

    华一精神病医院侧门

    工厂、大树、高墙围堵的精神病院

    大门口照的医院内景

    正在扩建的精神病院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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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访被精神病的人权捍卫者——彭兰岚

    彭兰岚,女,湖南省凤凰县城关镇人,上访维权人士,公民维权志愿者。在自己上访维权的过程中,彭兰岚开始关注其他权利受侵害的人的个案,并积极参与各种公民维权活动,尤其是帮助复印、发放、整理、收集由北京维权人士曹顺利等人就《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向国务院新闻办递交《信息公开申请书》的各地上访维权人士的签名及调查表,并连续4次到国务院新闻办依法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直到2012年8月13日被以“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013年8月12日,出狱后的她继续发行人权信息登记调查表,于同年12月20日,再次被警察抓捕,而这次被关到了精神病院。一直到2014年1月21日才获得自由。近日,《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以下简称月刊)在北京对她进行了面地面对访谈。
     
    走进她在北京某村月租180元的出租房,光线不太亮的5平米小家收拾的干干净净,最显眼的地方放着一本圣经,《月刊》记者问你也信基督吗?她乐呵呵的回答,宗教是教人学好的,我也喜欢看一点点,但是吧,耶稣说有人打你左脸,你连右脸一起给他打,我觉得这个是不恰当的。
     
    《月刊》:最近生活怎么样?
    彭兰岚:这事就别提了,曹顺利大姐为了服务大家被劳教两次,我是自愿者着,我没有钱复印材料,曹顺利大姐让我跟她拿,我从来没开口,她也没钱,我们家里也不支持,说我是干傻事,家里没钱让你救别人,再拿家里的钱干这种事,就让我到街上要饭去,
     
    我得想办法,呵呵,家里是我的支柱。生活也是家里帮助,就靠90块钱一个月的低保。
    我以前掏钱给他们(指访民)印材料,现在自己手上也有点紧张了。
     
     
    《月刊》:你收集材料多久了?
    彭兰岚:我啊,我是2011年10月20号北京警察抓人,21号开始收集的,当初有人找我填表,我就问填这个表,对我们有利吗?她说有利,我就开始填了,她让我到外面去收集。然后跟我一起的没人去填,我就开始到南站收集,我还带了个自愿者,呵呵。
     
    《月刊》:11年开始到现在已经三年了吧?
    彭兰岚:恩,其中我被关了一年,但是到现在差不多三年了,今年我还在填一些,可曹顺利被害死了,怎么办呢?为了人权被活活害死了,我听到消息大哭了一场。
     
    《月刊》:你是怎么结识曹顺利的?
    彭兰岚:2012年6月份的时候,我开始填表,申请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当初曹顺利在麦当劳填信息公开申请表的时候,填了两百多人,死警察一来就抓住材料卡卡卡全部撕掉,本来我就申请国务院新闻信息公开,幸亏我填的13份保存了下来,我给了她手里,曹顺利就对我有意思了。
     
    6月25日,她(曹顺利)被警察带走,26日下午3点当中放出来她。那几天因为我父亲身体不好回了趟家,26日我到了到北京,我就在哪里(开始)填自愿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当时就填了100多人。很多上访人,说如果你们那天到国务院申请信息公开去,打电话告诉我们,我说我没钱,他们就说发短信也可以啊,呵呵。好像是7月19日,那个叫做什么名字,记不得了,我们到法庭上去旁听,那天她(曹顺利)就告诉我了,就说8月13日去国务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13日,我正在默默地填表的时候,那些警察好像是派人就来了,还告诉我这个是你们县驻京办事处的人,派人来抓你了,还填什么表,赶快走吧,安全第一,我就想,我一定要联系到曹顺利大姐,联名单必须要给到她手里。
     
    我没办法走,我就下去问个明白,我就说我是自愿维权,反腐倡廉,我是在这里为大家做好事的,呵呵,我还告他们我是彭兰岚,有访民就提醒,你不要跟他们说了,他们是来抓你的的,他们不讲理,你快走吧。我就往小巷子里走,拐进巷子里后,我遇到熟悉的访民山东徐志刚,他心眼好,帮我收起来200多人的联名单。在小巷子里摆脱警察的跟踪后,我找回了联名单,就上了106公交车,有很多访民陪我去东四给曹顺利大姐送材料。
     
    警察一直开车跟着,很多材料在我手里,这个联名单必须要送到曹顺利那里,为了摆脱他们,下车后,我在车流不息的道路上穿梭,警察也怕追逐的时候出人命,就没有在追,我就赶快逃跑了。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东四路口南,我们约定在附近的麦当劳见,去的时候连门都不会开,呵呵,还是他们开门我才进去的,进去的时候,曹顺利大姐他们已经到了,她一看材料那么多,曹顺利大姐也惊讶的说,近两百份联名材料,太多了,你们就没必要冒着危险给我了,我说能怎么办,这是大家的愿望啊,有访民给的病例、判决书等证据,曹顺利大姐就说看看几个人,给大家出去买点水,我自己带着热水壶,就说不用给我买了,省点钱。
     
    中午吃饭的时候,为了防止大家一起被抓,我就说你们(指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递交材料)去吧,我就不去了,警察都跟了一路了,肯定是冲我来的,所以我就没跟大家一起去吃饭,我就想着,抓我就好了,不要抓曹顺利他们就好,结果他们把跟我在一起的都抓了。再说抓我,我也是残疾人,抓了还的放,谁知道他们抓了就不放,真是坏蛋。
     
    抓进东四派出所他们就打,打的山东徐志刚好可怜,血淋淋的,那个警察不讲理,跟疯狗一样,一下车就扑过来打,我就说警察怎么打人了,他还问打那里了,我说你看我的手,都红了,紫了,你有话好说啊,你不能把我甩到地上打,我们三个人坐一起,他妈的那个警察,上来拽着我的衣服一下子就把我甩到门口去了,还死劲掐我。
     
    《月刊》:就是这一次以妨碍公务判刑的吗 ?
    彭兰岚:对呀,打完我,就判刑了,以妨碍公务的罪名,还有我手里那么多材料,还不退给我呢,你说我那么辛苦弄来的,凭什么不退给我啊!!我被以妨碍公务罪判刑一年,呵呵,我没有妨碍公务,我妨碍谁了?你信息不公开,我申请公开犯什么法?
     
    《月刊》:抓你就是因为曹顺利这个事情?
    彭兰岚:啊~因为发短信啊,12年8月13日把我抓进去,13年8月12日出来,关到东城看守所,一直在哪里关了一年。
     
    《月刊》:曹顺利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主要的工作还是你在做吧?
    彭兰岚:恩,她们当时要到麦当劳联名的,我们做的还可以,胆子大的可以一起去,就是做几个代表嘛,我们一起要人权,当时我们也很危险。
     
    《月刊》:2013年8月12日出来后还在做这个事情吗?
    彭兰岚:放出来后,我在家住了几天,21号在北京开始正式填表,我就想在家很痛苦,与其在哪里都痛苦,我还不如到北京痛苦呢,我就到北京南站,开始填表,每天继续填表。
     
    《月刊》:没有几天曹顺利应该就被抓走了吧?
    彭兰岚:放出来在家休息了10天,到北京后她(曹顺利)专门到南站地下室见我,眼泪汪汪的哭着说,你是因为我才进去坐了一年牢。
     
    曹顺利大姐在外交部(填表),我就在南站填,她9月14日被抓走,也就是我出来1个月零两天的时候,当时我手里还有1000多人的资料,曹顺利大姐一直在外交部门口,我也想去看看她,9月份我给曹顺利大姐打电话,她说你不要给我打电话,我有事,她就是指去参加日内瓦人权培训的这个事情。
     
    《月刊》:抓走之后你的工作还在继续吗?
    彭兰岚:不继续怎么办呢?抓走她之后,你的维权难道就不维了吗?就怂了?中国的人权还有进步吗?抓走她之后,我还不知道,后来才知道曹顺利出事了,我哭了好久,这么好的人被整死了,我填表还等着她出来给我们维权呢!他们不抓她肯定不会死的,现在我都不知道这个表该怎么办了,我要把这些表递交给联合国吗,因为中国腐败分子太猖狂了,我不知道该交给谁啊!
     
    《月刊》:她出事后对你的打击大不大?
    彭兰岚:我不知道那个地方有用,我就给习近平邮递,刚开始是1200多份有姓名的材料,后来又添加了200多份,把曹顺利的东西(材料)和我的东西全部放在一起,寄给习近平,告诉习近平主席曹顺利是冤枉的,希望把她赶快放出来。
     
    《月刊》:你做这么长时间,有什么收获吗?
    彭兰岚:你看我有什么收获啊,呵呵,我为了大家,要我的命啊,你看那个东四派出所!你看现在还能看到我的眼睛有很多血丝,当初差点让他们搞瞎,脑袋也打肿了,看守所没有镜子,我出来一看吓了一跳,眼睛还有淤血,这就是我的收获。为了自己,为了反腐败,就成这样的了。
     
    《月刊》:你觉得自己做的这一切?
    彭兰岚:我做的这一切是有意义的,但是他们要搞我,我也没办法,凭什么给我关一年!我还想讨个说法,我姐姐现在给我递交材料,要到法院起诉他们,徐志刚他们都给我出具了证言。
     
    《月刊》:你对政府现在关押访民到精神病院的这种现象有什么看法?
    彭兰岚:我们是反腐败的,怎么会送到那里呢?被脱光衣服、被暴力殴打、被打毒针、吃毒药,这就是不给你有人权,整的你痛苦难受,受不了你可以自杀,然后给你随便报个死法就行,这个对我们的迫害很严重。
     
    《月刊》:你收集了多少名单,涉及精神病的占多大比例?
    彭兰岚:收集了1400多吧,他们写上关押精神病院的有70多人,没有写的我也不知道了,他们表明的我就写上,他们不说我也没有去问。
     
    《月刊》:以后打算怎么办?
    彭兰岚:我想打听一下,这个表到底还允不允许填,允许填凭什么不让我填,你们国家不是说2012年到2015年国家有人权行动计划吗?你让我们有参与权,诉讼权,表达权,国务院新闻办他们两个单位,代表我们访民到联合国说没有冤民,我们就是冤民,没解决问题的冤民。他们就是这样说,把我们当死人一样。对于我来说,我不能装死,我要向曹顺利大姐一样,你说曹顺利大姐死了,我该怎么办?我没办法!何去何从我也不知道,呵呵,但是我还想要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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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句怨言惹报复——广西谢梅英被四次送入精神病院

    现年61岁在北京漂泊的谢梅英,斯斯文文的模样,身材异常消瘦,当她谈起自己的遭遇时,身体还在不由自主的颤抖,只因为一次善意的“抱怨”,招来了四次“被精神病”。20多年过来,冤屈没有平反,反而越压越重,儿子受不了家庭处境带来的压力,已经失踪几年了,现在的谢梅英只希望自己坚守一份做人的尊严,获得一份该有的公正。
     
    1988年9月,谢梅英和丈夫一同调到广西藏族自治区管辖的来宾市来宾冶炼厂工作,她当时的工种是煤气工段循环水泵工,当时该水泵房有三组泵,其中两组有两台轮换使用,另一组是单独一台,开机时间长了,灭不了电机会发热,当热到一定程度时,电机就会自动跳闸,一旦跳闸不上水,担心煤气炉会发生爆炸,如果有爆炸,作为操作工肯定担当不起责任,于是。本岗位的工人都多次向工段长反映这个隐患问题,还要去多加一台预备泵,工段长从来没给一个回复。
     
    据谢梅英介绍“后来开机时间长了,机子就发热,交接班的时候大家就写几号泵已发热,请下班注意。另外还写上需要一台预备泵,希望能获得相关领导的重视。然而领导从来没管过,由于员工们气愤就有人说“反映那么多次没人重视,留它爆炸算了”,我也就跟着说了一次,结果被人打小报告举报到时任厂党委书记欧阳自立那里,他认为我在搞破坏,从89年5月开始处处刁难我,这就是我受迫害的开始”。
     
    1991年2月春节前四天,谢梅英所住的楼梯口高墙上写着某某住此单元,她当时费很大劲才用废硫酸泼到那些字上,用竹子扫把擦了三回才把这些字清理掉。过年春节的年初三,楼梯扶栏口又写着”二楼面上”四个字,她再次擦掉,3月6日中午,她发现自己的头像被刻在了自家的门前墙上。3月24日晚上,丈夫下夜班回家路上被三个青年殴打致骨折,因为警察到现在也没破案,谢梅英认为跟单位有很大的关系。
     
    谢梅英说“1992年11月开始,单位以我搞破坏为由,开始克扣基本工资,美其名曰先罚款,当作以后的搞破坏的赔偿金!他们还给我下毒,1994年3月23日,我在单位吃的饭后异常难受,头痛的仿佛要炸开一样,从四月份起,所有手指甲和足指甲全部变形,每个指甲有一至三个白点,所有指甲纹都变成横纹。而这一年的类似食物中毒有三次,但有幸活了下来。”
     
    内退后,她开始边治病边上访,2000年8月9日,单位派人开车到谢梅英八百多里外的贺州老家,找到他们娘家,告诉他们谢有精神病,很严重,要求他们开一个授权委托书,由于多年未见,娘家人并不知道实情,看到单位出示的证件确实是厂里的,就签了字,他们拿着这个授权,于2000年8月11日,把谢梅英送入柳州市龙泉山精神病院医院。谢梅英表示说“单位避开我身边成年的儿子,宁愿跑到八百里外拿授权,就能看出他们的真实意图。”
     
    谢梅英的弟弟谢国华说“当时他们厂里来人,说她有精神病,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在他们找我的时候,我已经有几年没有看到姐姐了,我们家里并不知道她是怎么回事,他们说有病,那有病就的治疗啊,所以我哥哥代表我们家人签字了。说她有精神病不太可能啊,她从小很正常,1988年转移工作的时候,一直在我们这边工作很好的。”
     
    当日关进去后,医生就给她吃药、注射,谢梅英就跟医生说自己没有病,并把遭遇告诉医生,并恳求医生放她回家,医生答应跟她的单位商量下。第二天,医生来查房的时候,谢再次恳请释放她回家,医生的回答却是“你到处告状干什么?影响人家!”。
     
    谢梅英说“医生每天都给我吃药、打针,早晚各一次,一个月一个月的持续,当时就把我医傻了,药物副作用太大,造成大脑严重损害,关押四个月后,我再次恳请医生放我回家,他说主要是你单位的领导,你找你单位领导吧!2001年1月13日,我丈夫找单位领导,他们同意了,丈夫才接我出来的,这次关押155天,全身摧残!每天打针、吃药,副作用很大,出来的时候,大脑朦朦胧胧不懂得思考,反映迟钝,智力严重缺失,记忆缺失,不懂得困,晚上睡不着觉,坐着双腿都颤抖,将近一年的时间,症状才慢慢消失,但智商恢复了更长时间还是不能回复到以前的状态”。
     
    为了阻止谢梅英上访,2002年11月13日早8点,单位工会主席带人砸烂她家两个窗户闯入后,把她双手反绑,然而注射了一种使人神智不清,全身瘫软的药物,等谢梅英缓过神来时,她已经第二次被送入柳州市龙泉山精神病院,跟此前一次一样,备受摧残,每天早晚两次定时吃药打针,过了一段时间,正好赶上有病友出院,谢委托她打电话给自己上大学的儿子,她儿子从千里之外跑回来于2003年1月27日才接她出来,这次遭受折磨达75天.
     
    这次的迫害更严重,在医院检查时,肝功能损害至造血系统弱化,在同年7月份抽血化验肝功能时,竟然抽不出血,抬脚穿裤子时肝都疼的要命,全身神经开始萎缩,双腿萎缩到四个月不能行走,手脚苍白略带黄一年半。
     
    噩梦并没有结束,养好身子后的谢梅英开始继续上访告状,2008年8月2日来北京上访,因为正值奥运前夕,单位派5人坐飞机到郑州火车站守候,于3日早上把她劫持下车,8月4日直接送入柳州市精神病医院,10月14日出院。又是71天的迫害。
     
    身体恢复到刚刚可以行走。2009年3月4日再次被送入此医院,3月19日释放。这次释放出来后,她开始信佛念经,以平静心里遭受的创伤。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因为遭受家庭巨大的压力,她唯一的儿子与家人断绝了联系,至今以5年没人任何消息了!
     
    因为本来就没有精神病,经过四次精神病院的迫害,也没有给她做一次精神病鉴定。现在的谢梅英身体状况非常差,但是她还是相信能获得一个公正的处理意见,她刚刚去了信访局递交材料,本刊记者在采访她时,她说目前还没有去其它机关登记,还在等信访局的消息,相信能获得一份公正的答复!
     
    不管遭受多大的磨难,还依然坚持着最初对这个国家法制公平的信任,这成为众多受害者的精神支点,可国家并没有为他们的冤屈敞开大门,随之5月1日起《办法》的实施,更多的受害者将被交给施予他们受害的人处理,此时的谢梅英们坚持的精神支点正在卸下最后的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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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人愚弄浙江裘美娥被家人两送精神病院

    裘美娥,家是浙江省永康市江南街道民丰村胜利街芦埠塘沿5-6号,现居住于永康市华丰西路。2004年因为违法拆迁,裘美娥到永康市政府上访。刚要上楼的时候,被门卫发现把她拖出去,扔到在地上。
     
    裘美娥痛的喊叫,一个干部模样的人以为裘美娥耍无赖,过来照她胸部踢了一脚。这时政府大楼里又出来了几个人围着看,有人通知了裘美娥的弟弟,说她又疯了,她弟弟来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要把她送精神病院。任裘美娥怎么解释,说她没疯,是昨天刚做的阑尾炎手术,现在伤口也痛,胸部也痛都不管用。她的弟弟只知道她刚做了手术,并不知道她被踢的事,以为她在说疯话,还是强制把她送进了永康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科。
     
     到了医院裘美娥质问大夫“来人你们就收吗?我是做了阑尾炎手术刀口痛,这个病你们也收吗?”大夫一脸冷漠的说“来了就由不得你了”。裘美娥忍住痛,揪住大夫就给了他一耳光。大夫马上还击,把她的胳膊拧到了背后,腿压在裘美娥的背上,给她屁股上来了一针。这个过程就这一个大夫就完成了,裘美娥懊恼的说,“我是太没用了”。
     
     一针下去裘美娥再没力气闹,不一会就昏昏的睡了。醒来后已是第二天,她发现自己躺在病床上,头晕的发胀,浑身无力,连床都下不了。她哀求陪在身边的姐姐,要么把我背走,要么我就死在这里。她的姐姐怕她出事,才把她背了出来。
     
    裘美娥说起她的家人就用“无知”来形容,不是她对他们有偏见,而是两次关精神病院的经历让她对她的家人太失望了,“别人说什么他们都信,老是让别人利用了”,裘美娥如是说。
      这事还得从1983年说起,那时裘美娥已经19岁了,女孩那点“好事”却姗姗来迟。好容易来了,肚子痛的实在难受,当时裘美娥并不知道是“好事”带来的反应,就到本村医疗站就诊。医生是浙江省永康市双溪村退伍军人潘洁,在给裘美娥检查时,潘洁违背医生的职业道德,做了不该做的动作。裘美娥起身躲避,潘洁就简单了事,卖给了她一瓶“驱回灵”,说一次吃7、8颗。裘美娥吃了7、8颗还是难受,就又到医疗站去问潘洁,潘洁告诉她还能吃,但没给裘美娥说清用量,裘美娥不懂药性,就把一瓶100多颗驱蛔灵的药都吃了。
     
    第二天她难受的更厉害了,她再次到医疗站找到潘洁,告诉他吃了药更难受,肚子里又烧又痛,身上也好难受。潘洁给了她一瓶“阿托品”的药水,说喝了就好了。裘美娥把药水喝下去没一会肚子里那种烧灼感愈加强烈,难受的她无法控制,又喊又叫起来。潘洁怕惹出事来,给闻讯赶来的裘美娥的家人说,裘美娥得了精神分裂症,得赶紧送精神病院。
     
    裘美娥的家人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就把裘美娥送到了永康市精神病医院(现永康市第三人民医院)。裘美娥无奈的说“她的家人特别听别人的话”。
     
    到医院裘美娥一看不对,就给大夫解释“我没精神病,我是药物中毒”。大夫不相信,也没做体检直接收入病房。4、5个大夫按住她给她打电针,一次就打了3针。每次打电针的时候太阳穴都跟有冰块一样,第一针、第二针的时候裘美娥还再讲“我没精神病,是药物中毒了”没人理会。第三针的时候就不会讲话了,跟死人一样,医院宣布她死亡。
     
    家里人见她还有体温,就要坚持在医院救治,给她在鼻子里插管灌流食,打吊针,半月之后她才醒过来。
     
    裘美娥回忆这段“死亡”经历时说,当时他们说什么她也能听见。就是睁不开眼,也说不出话,表面看她一点反应都没有,就跟死人一样。
     
    她醒来后医院继续让她吃药,不吃就灌,还要让她翘起舌头来检查她的嘴里。她害怕这样吃的没命了,就央求大夫自己吃,不用他们灌了,然后把药藏在舌下,趁去厕所的机会偷偷扔掉。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家人才把她接出来。
      
    裘美娥说,在里边生不如死,吃了药特别难受,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头老是晕的,别人上午、下午可以到院子里放1个小时的风,她就只能在病床上躺着。别的病人老盼着有人来给开门,对她来说门锁着、开着是一样的。听话的病人才有热水喝,才能洗热水澡,她却没有心思争这个,因为她被折磨的跟死人一样,没力气动。
     
    现在裘美娥还在上访,她现在不但反映违法拆迁,补偿不合理的问题,还举报永康市规划局局长骗取国家防洪资金,又将防洪堤改变性质出租等问题。
     
    更让她不能释怀的则是被关精神病院的事,她说,这件事影响了她的一生,让她无法找到她心仪的老公。新的《精神卫生法》出台后裘美娥觉得有了希望,她写了材料投诉到卫生部,在她提出的一项诉求中这样表述;制度改革,医疗在发达,但让没有医德、品行的人就诊,永远谈不上医学界的政绩。
     
    这不是一项简单的诉求,而是用她自身遭遇对医生具不具备行医资格的一种严肃的考量,更是对现行体制下权力的错位导致她悲惨命运的谴责。裘美娥的青春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被毁掉了,她希望中央机关能以身作则,正视百姓诉求,还她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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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蓬莱赵作媛控告法院院长遭威胁送精神病院

    我叫赵作媛,山东蓬莱人,电话:18601960478。因控告原长岛法院院长栾奎珍,滥用职权,(利用查封扣押特权,先是以六万元超值非法查封我150万元的财产,后勾结犯罪分子抢劫霸占,仅赔给我19.5万元,余下的120万人民币财产至今霸占拒不返还!)遭到打击报复!   栾桂珍违法侵占他人财产不止这一件,还把王凤英金子查封后,“弄丢”,把史业乡车查封后非法处置等等谋取暴利,造成直接损失近千万,引发数起上访案,如此嚣张地违规违法行为,不但没被问责,相反却升调到烟台中院管信访工作,现在她利用职权便利又给山东蓬莱施压,以给我大哥停职威胁我妈配合他们撒谎,说我有神经病,眼发直、经常晚上往外跑等等,要把我送精神病院长期关押!                  
    详情:五一节我和林丽去府佑街邮电局邮信时,被警察拉到派出所,我在好心人帮助下,跑出来,当地接访的赵波局长来电话说,逮着你就回去拘留,五月二号 我妈来电话说政府因我“非访”,我大哥已被停职(他本是村主管会计,快退休了,现在停职就没有退休金了),在政府的高压下,大哥大吼说回家就要砸断我的腿,还说要杀了我!
    五月三号因在网上声明为林秀丽做证她没有精神病,五月四号,也就是今天,我妈电话说叫我小心点,政府要把我送进精神病院!我妈为保我大哥只能舍弃我了!早晨,获悉访民告国人书的发起人之一孙举昌微信已被屏蔽,妻子被拘留,现在,作为发起人之二的我也将被精神病,敲断腿、甚至被杀,黑恶势力如此猖狂的同时也见证了其残暴和心虚!
    我昨天和友人拍照留念,证明我的腿是健康的,人是正常的,我声明,我不自杀,不自残,若有不测,便是山东政府支持的烟台蓬莱政府所害!
    赵作媛
    2014年5月4日
    山东蓬莱登州镇信访书记李部邦电话18396633687  
    山东蓬莱驻北京接访副局长赵波电话:18663817892
    (作者:赵作媛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4-05-04 21:21)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2014/0504/98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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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精神病”农妇告赢公安

    5月21日上午,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周口市40岁农妇吴春霞领到等待了10个月的终审判决书:河南省高院驳回了周口市公安局第六分局的上诉,维持周口市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周口警方将吴春霞强行送往精神病院“治疗”132天的行为违法。
      吴春霞是周口市川汇区小桥办事处高庄村民。2003年,吴春霞因认为离婚官司和村务处理不公,逐级上访直到北京。之后,她因多次上访“扰乱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10日。
      7月26日,拘留期满,因拒绝签字承诺“不再上访”,吴春霞又被办理了劳教手续。当晚,她被周口市蔬菜派出所警察张晓东、小桥办事处负责人和嫂子王霞等送至河南省精神病医院。
      2008年12月5日,吴春霞获准从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出院。2009年6月,周口市劳教委撤销了在送其去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前作出的劳教决定书。
      2012年6月15日,周口市中级法院又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确认小桥办事处参与了送治吴春霞的事实,判决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和小桥办事处共同赔偿吴春霞14.5336万元,其中有10万元精神抚慰金。
      2013年5月6日,周口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警方参与送吴春霞到河南省精神病院的过程,而此行为违法。周口市公安局第六分局不服,提出上诉。2013年7月18日,河南省高院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5月21日上午,吴春霞领到判决书后,发现落款日期为5月20日。吴春霞说,她接下来将依据该判决控告强行送治她的周口警方及相关警员。
    (来源:网易新闻http://news.163.com/14/0523/12/9SU8UEA800014Q4P.html2014-05-23 12: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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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稳定压倒一切浙江朱汉成被关精神病院

    朱汉成,家住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西溪乡(现雅溪镇)潘柏潘村。他的父亲朱官兴因不满1981年3月潘白潘村村党委书记朱忠良单方撕毁和朱官兴签订的开荒协议开始上访。
     
    2007年7月13日朱官兴被人投毒致死,朱汉成经抢救康复。朱汉成报警后,东莞市虎城镇派出所未经家属同意匆匆把尸体火化。朱汉成不服公安机的处理也走上了上访路。
     
    2007年5月朱汉成来北京上访,回家后被莲都区公安局非法拘留10天,5月25日获释。
    到5月28日早上7时许,雅溪镇政府李裁慧和莲都区公安局信访科科长付作勤等5、6个人找到朱汉成的租住房内,说要带他去解决问题,朱汉成没想到是骗局,高高兴兴上了车。到了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后,朱汉成开始疑惑不安,问随行人员,付作琴才说是给他检查身上有没有毒。经过5个医师会诊,给他做了全身检查,直到下午4点,医生做出了结论,朱汉成身体没任何问题,叫他回家去。李裁慧把他拦住,说还有事,莲都区公安局信访科科长付作勤随行人员过来强制把他扭送到了精神病科。
     
    主管医生朱贵东作为朱汉成的老乡,给他说了实话“你没病,但我帮不了你,你还是老老实实在这呆着吧,这是公安局稳控你才把你关这的”。还给了他口服药,说是解毒的,一天三次。
     
    朱汉成吃完两粒黑黑的药后就感觉房子再转,昏昏沉沉的就想睡觉。第三天早上朱汉成越想越不对,找到朱贵东,朱贵东还在骗他说是解毒的药就这样。朱汉成再也不相信他,拒绝服药,朱贵东让人把他绑在床上,告诉他“到这就得服药,是付作勤安排的”。
     
    朱汉成早就见过别人不吃药让灌的样子,几天之后不敢再反抗,假装吃的挺好,大夫一走,就偷偷把药扔掉,有时喝水时不小心会咽一颗。大夫以为他都吃了,也不再检查。朱汉成说,他让绑了3次,手脚都让绑着,都是因为不吃药。
     
    这期间他一直担心自己死在医院家里也没人知道,3个半月的时候,朱汉成终于找到机会,有一天出去放风他悄悄让在医院干活的人带话给家里,说他被绑架到了精神病院。
     
    朱汉成的三姑妈听说侄子在医院就赶过来看他,护士拦着没让见。同病房的人正好见家人回来看到,告诉了朱汉成。第二天那个护士上班后,朱汉成给她理论,护士蛮横无理的说“就不让见你能怎么样”。朱汉成和她争执起来,几个人过来把他绑在床上就打毒针。精神病科徐主任还说“药量大点,打死也没关系,公安局付作勤安排的”。
     
    打完针朱汉成就感觉口干舌燥,走路也不稳,衣服穿反了也不知道,头都是昏昏沉沉的。第二天,医生看他病的厉害了就给他输液,输了10天。还有口服药,一天三次。这10天他几乎每天都在昏睡,醒来一会就看见房子再转。
     
    过了几天朱汉成的三姑妈和朱汉成的妈妈、妹妹再次来,见到了朱汉成。姑妈看他病成这样子,就给医生说,“不能在这样了,在这样就搞死了,他是没病的”,并要带朱汉成走。医院坚称谁送来谁接走,家属无权管。并打110报了警,110来后通知了付作勤。付作勤和几个民警过来,把朱汉成的姑妈带走拘留了7天,家里再没人敢出面管他。以后的日子朱汉成看没有希望了只好老老实实呆着,所幸的是医生没在逼他吃药。
     
    到6个多月的时候,由于医院伙食太差,加上身体又不好,朱汉成再也忍不住,强行闯了出去,找到主管医生说“要求见院领导,再不让走我就要打人了,我是精神病人,打了没事的,然后你们一针打死我也晚了”。朱贵东联想他以前的表现,当天就联系了公安局,到下午5点,他告诉朱汉成星期五就可以走了,星期三公安局来问话。
     
    星期三公安局的人果真来了,朱汉成责问“为什么没病把我送这来”?朱贵东赶紧把他扯走悄悄给他说“你这么说我这一天就白忙了,不管怎么样你能出去就行了,你出不去真要把人打了,我要给你陪命呀”。星期五朱汉成的弟弟、莲都区公安局、雅溪镇政府来人才把他接走,至此朱汉成才结束了他被精神病的生活。
     
    但是被精神病的生活给他留下了后遗症,他每天服药维持,已经没了劳动能力,就这样整个身体都是疼的,有时还头晕,好多事都记不起来了。他说这是在医院吃药的毒性解不掉造成的,医院把他一个好人给制成了废人,关在那比关在监狱还难受。
     
    朱汉成出院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调养,又开始进京上访,他咽不下这口气,人财两空任是谁都接受不了的现实。
     
    当年村书记朱忠良看他们父子把荒地经营好了就眼红,单方撕毁协议,把开好的荒田和鱼塘强行收回,刚养成准备要出售的鱼也让朱忠良带村干部全部抢走,经济损失达60多万元。不仅如此还谎报开垦荒田亩数,骗取国家钱财。
     
    朱汉成的父亲为此上访,受到排斥,父子俩只好到外地谋生。2000年7月13日他的父亲被人投毒致死,他本人经抢救活了过来。家中东西被人抢走,房屋被烧毁。朱汉成只好向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报警求助,被驱逐。再次报警后被警方来人打伤,他父亲的尸体也被东莞市虎城镇派出所送去火化,如此匆忙了事,让他觉得是两地合谋害死了他的父亲。
     
    他为了弄清真相,找回损失还被关进精神病院,2012年政府还想把他送到精神病院,他被扣在政府的东西都没敢要,趁他们休息时跑了。他跑后政府还派人到他的姑父家搜查,说抓住他一定要把他送精神病院。朱汉成说,这是政府用的维稳手段,他们想治死我就不用上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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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注被精神病辜湘红:不吃药便要戴手铐脚镣 母亲看望遭拒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5-20消息:5月1日,湖南省湘乡市访民辜湘红从北京抓回湘乡后第十四次被投入精神病院(湖南省湘乡市访民辜湘红第十四次被关精神病院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2014/0503/9885.html)。
    今天,仍在湘乡市康宁精神病医院的辜湘红设法致电本工作室说,她这次关在精神病院已二十天了,院方一直强迫她吃药,她不肯吃,即被威胁要给她戴手铐脚镣,无奈之下辜湘红被迫吃药。
    今天上午,辜湘红母亲徐美姣来到湘乡市康宁精神病医院要求探望女儿,可至上午十点院方都不肯让母女相见,称有关方要求必须有辜湘红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后才能让见。
    本工作室2010年曾专门派人到精神病院探访过辜湘红,当时医院精神科主任刘长礼曾亲口说辜湘红“对,她没精神病”“是信访局送来的”(详情请见:精神病院SOS:救援第九次被关“疯人院”的辜湘红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2014/0520/9981.html)   (探秘“疯人院”之辜湘红:“对,她没精神病”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2014/0520/9980.html)
    作者:民生编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4-05-20 11:04 http://msguancha.com/a/lanmu12/2014/0520/9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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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精神病者钟亚芳致杭州中院的公开信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翁钢粮院长:
    审判委员会各位成员:
    审监庭朱梅、危薇、夏明贵法官:
         您们听到、看到被荒唐枉法第2次“无民事行为能力”成为“活着的废人”的惊天错案受害弱女子钟亚芳的呼冤、呼救了吗?!——此惊天错案不纠,法理不容!天理难容!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要求“对于错案,各级法院要坚持依法纠正,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翁钢粮在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工作报告中称“2014年,强化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信服裁判。坚守法治,敬畏法律,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审判,让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强化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信赖法院。做到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
        5月14日,打电话给主审朱梅法官,朱法官说“你这个案子肯定是要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应该快了,就要出结果了”。
    本案(2013年11月25日立案,案号<2013>浙杭行审字第55号)是一起触目惊心的惊天错案!是一起把核污染与上访“被精神病”受害者钟亚芳的民事行为能力随心所欲视为儿戏的骇人听闻司法笑话!一、二审裁定是个弄虚作假、自相矛盾的荒唐错误裁定。钟亚芳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应按“从知道之日” 并“自2011年7月22日解除强制收容治疗”起不超过2年计算(即至2013年7月21日止),钟亚芳于2011年8月3日(即距离2011年7月22日钟亚芳解除强制收容治疗仅11天)提起的行政诉讼没有超过法定的起诉期限。钟亚芳没有经过法院判决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存在法定代理人之说,钟亚芳的父亲钟宜根不具备钟亚芳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资格。一、二审裁定弄虚作假“以不具备钟亚芳法定代理人资格的父亲钟宜根为钟亚芳的法定代理人作出的违法无效、且未向被非法关押在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内的钟亚芳本人送达的杭政复决(2010)2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计算起诉期限,而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不服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已超过15日的法定起诉期限而驳回钟亚芳于2011年8月3日(即距离2011年7月22日钟亚芳解除强制收容治疗仅11天)提起的诉讼”,不仅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把钟亚芳的民事行为能力视为儿戏、且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浙杭民再字第7号《民事裁定书》内容相互矛盾、同时与本案中一、二审法院自身的行为也自相矛盾、荒唐不堪!——此惊天错案不纠,法理不容!天理难容!
    本案荒唐、枉法错误(例举):
    一、 一份以不具备钟亚芳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资格的父亲钟宜根为钟亚芳的法定代理人作出的违法无效杭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竟荒唐被一审上城区人民法院与二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合法有效”,成为本案定案证据。
    二、同一个钟亚芳,同样的法院,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适用完全不同的法律判断标准。在钟亚芳诉浙一医院医疗损害民事诉讼上诉一案中,二审杭州市中级法院于2011年12月14日再审纠错依法确认钟亚芳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不存在法定代理人之说,恢复审理了钟亚芳诉浙一医院核素误注案”(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浙杭民再字第7号《民事裁定书》); 而在钟亚芳诉本案(诉杭州市公安局公安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上诉一案)中,二审杭州市中级法院于2013年6月21日却又自相矛盾地认定钟亚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法定代理人钟宜根(系钟亚芳父亲)代为行政复议”(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浙杭行终字第196号《行政裁定书》)。
     三、 本案中一审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与二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身的行为也自相矛盾、荒唐不堪。一审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与二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边认定钟亚芳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钟亚芳的诉讼主体资格予以认可,不仅受理了钟亚芳提起的诉讼与上诉,且杭州市公安局也对钟亚芳的诉讼主体资格予以认可,钟亚芳作为本案一审原告与二审上诉人不仅参加了一、二审法院对本案的庭审(注:钟亚芳的委托律师只是一般授权委托),而且一、二审法院都对钟亚芳送达了本案裁定书”; 一边却又自相矛盾地认定钟亚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采信以钟亚芳父亲钟宜根为钟亚芳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作出且未向钟亚芳本人送达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作为本案定案证据计算起诉期限,而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以已超过15日的法定起诉期限而驳回钟亚芳于2011年8月3日(即距离2011年7月22日钟亚芳解除强制收容治疗仅11天)提起的诉讼” 。
    四、 本案一、二审裁定都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了杭州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3月26日作出的杭政复决(2010)2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是“以不具备钟亚芳法定代理人资格的父亲钟宜根为钟亚芳的法定代理人作出、且未向钟亚芳本人送达”的这一客观事实,在一、二审裁定书中都找不到任何有关对这一客观事实的描述言语。
    五、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竟在距离2011年12月14日再审纠错依法确认钟亚芳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不到2年的时间内,又故伎重演于2013年6月21日再次制造惊天冤假错案,荒唐枉法认定钟亚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使钟亚芳再度成为“活着的废人”!
       另特别说明二点:
    一、 只要思维正常的人都知道——在一审上城区人民法院与二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钟亚芳又岂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难道人民法院可以荒唐到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开庭审理案件?!
    二、 本案不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如何弄虚作假,都无法改变一个铁的客观事实——钟亚芳没有经过法院判决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存在法定代理人之说,钟亚芳的父亲钟宜根不具备钟亚芳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资格,一、二审裁定弄虚作假“以不具备钟亚芳法定代理人资格的父亲钟宜根为钟亚芳的法定代理人作出的违法无效、且未向被非法关押在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精神病强制所)内的钟亚芳本人送达的杭政复决(2010)2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计算起诉期限,而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不服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已超过15日的法定起诉期限而驳回钟亚芳于2011年8月3日(即距离2011年7月22日钟亚芳解除强制收容治疗仅11天)提起的诉讼”, 不仅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把钟亚芳的民事行为能力视为儿戏、且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浙杭民再字第7号《民事裁定书》内容相互矛盾、同时与本案中一、二审法院自身的行为也自相矛盾、荒唐不堪!
    有关本案一、二审裁定的荒唐与枉法错误,以及申请再审的事实与理由,本人在《行政再审申请书》中已清楚载明,今不再复述!——此惊天错案不纠,法理不容!天理难容!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任何理由不依法再审本案、纠正此惊天错案!——还我钟亚芳“民事行为能力”!还我钟亚芳诉权!还社会公平正义!
    此惊天错案不纠,法理不容!天理难容!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坚持违法不依法再审本案,不依法纠正此惊天错案,则,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涉案法官刘晓辉、李洵等荒唐第2次凭空枉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成为“活着的废人”的惊天错案受害弱女子钟亚芳,只要一息尚存,定会坚持维权到底,哪怕付出生命,直至依法再审本案、纠正此惊天错案——还我钟亚芳“民事行为能力”! 还我钟亚芳诉权!还社会公平正义为此!
    身为审判委员会负责人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翁钢粮院长与审判委员会的各位成员以及审监庭朱梅、危薇、夏明贵法官:尽管您们都是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与精英,发现错案、纠正错案、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是您们各位应尽的职责与义务,但鉴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而再无法无天地制造惊天冤假错案,闹骇人听闻司法笑话!
    为此,惊天错案受害弱女子钟亚芳今只能再次忍着全身病痛、含着血泪来信强烈要求您们各位:在中央与翁钢粮院长本人都在强调“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当下,能真正“依事实为依据、依法律为准绳”尽快依法作出再审本案、纠正此惊天错案的审查决定——还我钟亚芳“民事行为能力”!还我钟亚芳诉权!还社会公平正义!
                            
     强烈要求人:钟亚芳
     电话15306516215 , 2014年5月18日
    作者:钟亚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4-05-19 08:49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2014/0519/9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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