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第二十三期

  • 女子因装修中毒入院被诊为精神病 坚持维权7年

    阿莉(化名)说,如果没有7年前的那次变故,现在的她应该有一份月收入过万元的工作,也应该已经成家,生了孩子,过着传统意义里幸福的生活。
       可惜,这世上没有如果。
       2007年4月,曾在数家外企担任经理的阿莉被诊断为“急性短暂性精神病”。被贴上了“精神病人”的标签,阿莉丢掉了原来的高薪工作,社保也被冻结(因劳务纠纷)。
        在与这家诊断其为“精神病”的医院艰难“对峙”无果后,阿莉将该医院告上法庭,为的是让其修正诊断“恢复名誉”。
        结果事与愿违。这桩特殊的医患纠纷最终一审败诉,两年前二审法院又宣判驳回上诉,并为终审结果。
        但阿莉并未放弃。7年来,她始终奔波在诉讼维权的路上,掏空了将近20万元的积蓄,只能依靠年迈的父母接济。她为的只是,摘掉精神病的帽子,以及找回因此丢掉的工作。
        阿莉告诉记者,她正着手向江苏省高院提起申诉,“我手上有确凿的证据和材料,加上5月《精神卫生法》就正式实施一周年了,希望高院能给我一个客观公正的回复。”
        一脚踏进精神病科
        阿莉的故事其实并不复杂。
        2006年10月底,阿莉跳槽到了法资企业罗地亚(镇江)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地亚”),担任部门经理。
        那年罗地亚将公司从无锡迁到镇江,办公大楼正在建设中。2007年3月12日,包括阿莉在内的少数员工首批搬入新楼。搬入的当天,阿莉便感觉不适。
        “当时刚上完第三遍油漆,整幢楼的设计又是封闭的,中央空调还开着暖气。”阿莉回忆道,“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味道,当天头就非常晕。”
        接下来的日子,她陆续出现流涕、声音嘶哑、胸闷、眩晕、头痛、手指麻木等症状。在那里办公的同事,都有不适感,只是没她严重。
        由于当时正处于公司业务最繁忙的阶段,身为供应链方面经理的阿莉更是分身乏术,她只能咬牙坚持。直到4月10日,眩晕到不能起床的阿莉跟公司请了假去医院检查。
        “一量体温38.6℃,医生除了嘱咐我多休息外,还建议我做个脑CT。”但一想到第二天还要负责培训,又接到老板的“催工”电话,下午感觉稍好的阿莉也就没做CT检查,第二天接着去上班了。
        终于,接踵而至的不适在4月19日集中爆发。当天,法国大老板来华检查工作,阿莉陪同了一整天,并参加了晚上的聚餐。
        阿莉说,她一整天就像喝醉酒似的,她甚至不记得是怎么吃完这顿饭的。当天,阿莉父亲接到罗地亚人事经理的电话,被告知其女儿“不认识人了”,目光呆滞,言行怪异。当晚9点左右,阿莉被两名同事搀扶回家。其时,她神志不清,浑身发冷,瞳孔散大。夜里,甚至出现痉挛。
        到20日早上,种种症状并未缓解。阿莉形容整个人就是“濒死”的状态。
        父母随即打车带着女儿前往镇江四院。由于不知道要挂什么科,阿莉的父亲便就近咨询了一名医生。在简单说明女儿的症状后,该医生表示就挂他所在的科室——精神科。
    问诊过程中,阿莉的父亲明确告诉医生,女儿在有毒环境工作过一个多月,身体多日不适,希望尽快解毒。医生当即要求阿莉住院治疗。
        记者看到,在阿莉的住院证上,清楚地标明了入院科别为精神科六病区,而门诊诊断为有机化合物所致精神障碍待定(苯)。
        病急乱投医的父母并没有多想,将阿莉送入了病房。入院时的医患知情谈话记录中写道:“待分类的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不排除器质性精神病可能。”
        当天,医院并没有安排阿莉做任何相关检查。一到病房,她便被绑在床上打了思瑞康、氟哌啶醇、东莨菪碱等药物。
        阿莉表示,由于药物作用,住院头几天她基本昏睡在床,“到了第四天,在我家里人的坚持下四院才让我到镇江第一人民医院做了脑电图,原因是其仪器坏了。而检查的结果为轻度异常”。
        从长期医嘱单上,记者看到4月25日医生修改了用药,只开了思瑞康。后来,阿莉猜测,原因极可能是这次脑电图检查,让医生意识到用错药了。
        之后逐渐恢复意识的阿莉发现自己身处医院,并在一个有着铁门不能自由出入的病区。神智渐清的她不断要求出院,想尽早上班,医生则建议多观察几天。适逢“五一”长假,她便同意继续住院。
        “五一”期间,经医院批准能回家休养的阿莉走出病区的一瞬间,彻底懵了。考虑到所住病区的特殊性,阿莉怀疑自己可能被当成精神病患者。与此同时,阿莉父亲仔细阅读思瑞康的说明书,才知那是专治精神分裂症的。
        回家的这几天,阿莉翻查了相关文献,又上网查了资料。5月8日,当阿莉拿着一叠资料找医生沟通,请对方考虑是否要做“急性中毒”的诊断时,“医生却暴跳如雷,指着我叫嚷说:你必须承认你有精神病!”
        阿莉完全没有料到是这样的结果。她没有继续与医生争论,而是通知了家人,赶紧于次日出院。
        此时,在《出院记录》中,阿莉的入院诊断变为了“急性短暂性精神病;器质性精神障碍待排”,而出院诊断则为“急性短暂性精神病”。此外,虽然病情为“治愈”,但医嘱上仍然继续要求阿莉服用思瑞康。
        僵持之下的判决
        接下来的遭遇让阿莉认识到,精神病这顶帽子足以毁掉她的人生。5月11日,她重回罗地亚上班。几天后,公司领导突然通知她回家,当时的理由含糊其辞。公司后来透露,叫  她回家的原因是她的精神疾病。
        阿莉想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5月23日,她到江苏大学附属医院看病,被诊断为“急性脑功能障碍、苯中毒可能”,医生建议减停药物。她当天开始减药,3天后彻底停药。7月18日,她到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复诊,被确诊为“中毒性脑病”。她仍不踏实,又到上海的医院就诊,被诊断为“急性中毒”。
        有数份“中毒”诊断做支撑,10月,阿莉又去了南京职业病防治院,希望对方能参考这几份诊断,以及按照《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来鉴定她是否为“急性中毒性脑病”。岂料对方表示,他们的鉴定依据主要为初诊的病历。
        阿莉随后找到镇江四院,希望对方修正“急性短暂性精神病”的诊断,但多番协商未果。
    记者就阿莉的情况采访了上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精神学方面的专家。该专家指出,具体的诊断要看到病人本人才能判断,镇江四院最初的诊断不能说是完全错误,“但如果病人明确告知有过毒物接触史,我会建议她先去神经科做相关的检查以排除器质性的原因”。
        随后,记者也查阅了作为8年制及7年制临床医学等专业用全国高等学校教材的《精神病学》。在鉴别诊断的章节下,有这样一句话:“精神症状可以由精神疾病所致,也可以是躯体疾病的伴发症状。只重视精神症状而忽略体格检查往往会导致误诊。”
        上海仁济医院神经内科主任李焰生则告诉记者,下中毒的诊断,更需要有典型的表现和确切的证据,“要看当时脑电图、腰穿、血的毒物化验等的检查结果”。
        无奈之下,2008年4月,阿莉将镇江四院告上法庭,同时申请对医院的过错及过错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
        5月,在与被告交换证据材料后,阿莉大吃一惊。首先,这家最初收治阿莉的医院,对阿莉病情有高度相关可能的环境污染接触史,没有做任何的检查与会诊,而直接认定其患的是精神类疾病。其次,这家医院的医生存在着伪造病历的嫌疑,因为有好几处患者家属告知材料上的家属签名部分并非是家属所签。第三,阿莉在这家医院住院不足20天,但医院的住院明细清单却显示:护理记录为21天,而患者家属的“陪床费”更是高达每天148元。
    阿莉怀疑病历是被医院精心篡改过的。
        从法院的一份“谈话笔录”的内容显示,镇江四院的代理律师曾经承认,阿莉住院期间的一些材料上患者家属签名的地方是医院“代签”。但该律师辩称,已告知过患者家属,医院在装订病案材料时发现签名部分是空白的,就由院方代签。
        一审法院委托权威机构对病历进行文书鉴定,仅签名被确认系伪造,其余项目因涉及“精神病临床医学内容”,超出文书鉴定业务范围,未能鉴定。
        “病历被改得面目全非,根据它去做司法鉴定,结果能真实吗?”2008年11月,阿莉撤回起诉之初的鉴定申请,要求一审法院对病历的原始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一审法院认为,仅从记录内容矛盾认定被告伪造病历,太主观。此后,镇江四院提出司法鉴定申请,一审法院希望阿莉配合。阿莉坚持己见:先鉴定病历真伪,然后配合做司法鉴定。
        僵持之间,一审法院于2010年9月做出判决:从医患知情谈话记录分析,尚难判断被告的伪造行为导致原告何种程度的损害,该判断有赖于临床法医学鉴定;虽然医疗侵权案实行举证倒置,医疗机构须证明自己无过错,但医方申请鉴定后,需患者配合。因原告不配合,导致无法得到专家意见,影响本案的法律判断,驳回原告请求。
        阿莉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在二审过程中,阿莉提交了一份由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作出的司法鉴定报告。该报告指出,阿莉在镇江四院的门诊和住院病历,“出现多处前后矛盾、记录不一致和伪造签名的地方”,以及诊疗中有“服用药物剂量不符合用药规范”等问题。
        但该报告最终不被法院采纳,二审法院仍以“原告不配合鉴定为由”,驳回上诉,维持原 判。
        鉴定亟待规范
        自2007年“被精神病”之后,阿莉同时还就无故解约一事与罗地亚进行着劳动争议案。该案一路从江苏打到上海,五审两次劳动仲裁。而医疗侵权案从一审到二审,前后开庭审理已十几次。
        多年维权无果,阿莉身心极度疲惫。
        阿莉认为,此前的精神病治疗,给身体带来多重伤害,被迫服用的大剂量精神药物,使得身体明显发胖。“我原本是穿S或M号的衣服的,但现在,原来的衣服都穿不上了。除了发胖,这些年来我的头几乎每天都痛。”今年39岁的阿莉一直没有成家,“我的生活完全被毁掉了。成天忙着打官司,而且还戴了这样一顶帽子,谁会找你?”
        内心仅存的意念告诫她,不能就此沉沦。
        事实上,这几年,阿莉忙着参加各种与精神医学有关的公益活动,亲和、向上的她很快成为幸存者的“知心姐姐”。原本孤立无援的一群“被精神病人”开始分享各自的经历,相互帮助维权,并积极为精神卫生法修改提建议。
        为防止滥用精神医学侵犯公民权利,阿莉还撰写了一份《精神医学体验报告》,这份报告充分展示了经历过精神医疗的人们对精神医学的真实体验,相当于一份“被精神病人”的“自救攻略”。
        阿莉认为,公民接受精神医疗和自救的前提是充分了解相关医疗和法律知识,提高个人博弈能力,否则“被精神病”的危机还会蔓延。
        在她看来,精神病是一种特殊疾病,就目前来说还没有精确的仪器可以进行指标性诊断,只能凭借病史和临床表现进行诊断,在“患者”与“正常人”之间根本无法划出一条清晰的界线。
        “精神病鉴定不要轻易去做。”阿莉对那些急于摘帽的“被精神病人”如此建议,“一旦得出精神病诊断,这个鉴定结论会直接影响到你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判断,‘精神病’的帽子就很难摘除了。”
        好在2013年5月,《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其中确立了“非自愿住院的危险性原则”,除非达到“危险性”程度,精神障碍患者有权拒绝住院;其二,因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而住院的,患者或其监护人可要求再次诊断和鉴定;其三,“患者”受到侵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这对防止“被精神病”做了比较充分的制度安排。不过,阿莉认为《精神卫生法》仍有不足之处。
        同时,新的一年,阿莉还打算为自救攻略补充一些内容和信息,以避免悲剧在其他人身上再次发生。
    (来源:腾讯新闻2http://news.qq.com/a/20140513/027991.htm014-05-13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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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抑郁症患者"被精神病" 扬州好辅警远赴山东成功解救

    广陵公安分局汶河派出所辅警薛宝罡是个远近闻名的“扬州好人”,他九年如一日帮助石塔菜场山东籍菜农老吴的事迹被广为流传,还被评为“扬州市十佳辅警”。前不久,老吴家又遇到难事儿了,说是在山东老家的侄女被人“软禁”在一家精神病院了,这可怎么办呢?他于是找到薛宝罡求助……
        他九年如一日
        亲人般照顾菜农
        老吴是山东人,多年前来到了扬州贩菜,后来在石塔菜场租了个摊位卖菜。
        2006年夏天的一天,薛宝罡和往常一样,跟着民警在街上执勤,主要查处道路违章。第一天有一个中年妇女闯了红灯,经过批评教育之后就让她走了;第二天她又闯红灯,解释称太累了,晚上没睡好觉,所以没看清是红灯,于是薛宝罡和民警再次网开一面;然而第三天,这位“熟人”再一次违章,这一次民警是要动真格了,准备罚款。
        “警官,我家里有3个孩子,2个有病,我自己本身也有病,你们放我这一次吧……”这个妇女就是老吴的妻子。听了这句话之后,薛宝罡在等民警有些“心软”了,因为毕竟她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于是就要求她留下了地址,让她走了。
        后来,民警决定上门去看看,她的家境究竟是不是像她说的那样。一天下班后,薛宝罡按照地址找到了这户人家,被当时的场面震撼了。20多平米的房子里,住着一家5口人,整个房间只有1个小窗户,空气十分浑浊。
        据了解,老吴家3个儿子,除了老二身体健康,其他两个孩子都患有疾病,这名妇女也确实患有哮喘病。夫妻两个卖菜赚的钱并不多,所有的钱都花在了三个病号身上。
    薛宝罡出生在农村,小时候家里穷,没少挨富亲戚的白眼和嘲讽,在干辅警之前他做过生意,虽然算不上富裕,但是家境还算可以,他最不忍心看到的就是穷人受气和穷人受罪。不久,他就花2500多元买了一台空调给老吴家送了去。后来又帮老吴买了冰柜、洗衣机等家电。此外,还帮老吴孩子张罗着办户口、治病,他被老吴家视为恩人,3个孩子也都亲切称薛宝罡为“干爹”。
        为啥被软禁精神病院?
        她病情被拔高,成了高利贷人质
        这一次老吴遇到了难处,又想到了自己的辅警兄弟。
        前几天,老吴找到了薛宝罡,称自己的侄女小吴被“软禁”在精神病医院了。对这个小吴,薛宝罡并不陌生,因为他见过小吴,2011年小吴来扬州呆了很长时间帮老吴照顾生意。
        “她怎么会患上了精神病呢?”听到老吴的反映,薛宝罡也感觉诧异。老吴说,前段时间他妻子回山东老家,没有见到侄女,后来一打听,她因为精神疾病被送到了当地一家精神病医院去了。原来,小吴前几年离了婚,就一直住在娘家。小吴的弟弟有了外遇,离家出走,还欠了高利贷,和老婆小丽(化名)关系紧张,而小吴和弟妹小丽的关系也不好,经常发生争执。婚姻的失败加上家庭的不和谐,小吴渐渐地患上了抑郁症。因为这个原因,后来竟被送进了精神病医院。
        根据老吴反映的情况,薛宝罡断定小吴是被“软禁”了。老吴的老婆去精神病医院去看望小吴的时候,小吴明确表示自己是被“软禁”了,希望扬州辅警薛宝罡叔叔能来解救她。
        小吴的父母也曾试图把女儿接回家,但是医院以还在治疗为由,拒绝了他们的要求,因为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他们也就没有其他的办法了。小吴也“不敢”离开医院,因为她成为了弟弟借高利贷的“人质”。知情人透露,有一个债主打了多年的光棍,如果知道小吴康复出院,极有可能对她有“非分之想”。
        远赴山东如何实施解救
        “兜圈子离开医院
        “精神病人只是抑郁症患者
        听了老吴的求助,薛宝罡心里也拿不准。“路上出现状况怎么办?带到扬州怎么安置她?”不过最终,薛宝罡决定这个“闲事儿”他管了。
        5月15日一大早,薛宝罡驱车赶往山东。去之前他已经和小吴的父母,以及另一个弟弟小军(化名)制订好了计划,准备把人从精神病医院带出来,由薛宝罡带回扬州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
        当天中午薛宝罡抵达了山东,小军按照计划向医院提出出院要求,但是医院不同意,后来就说转院,但是医院还是找了理由推托。他们就实施了“终极方案”,谎称要带着小吴到门外去买生活必需品,这样才顺利出了医院的大门。等小吴被送上了“接应”的车之后,小军又回到医院,说人已经回家了,并且付了治疗费。
        为了防止小吴离开的信息被“泄密”,小军开车在当地“兜圈子”,和薛宝罡换了很多“接头地点”,最终在沪宁高速山东段的一个高速入口附近会和,薛宝罡把她带回了扬州。
    在苏北医院检查后,小吴的病情属于抑郁症。目前已经在家休养调整,生活已经能自理,还能干一些简单的体力活儿,说话交流已经没有障碍。
    (来源:中国江苏网http://jsnews.jschina.com.cn/system/2014/05/21/021011088.shtml2014-05-21 14: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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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湘潭六旬父亲凌晨打死疯癫儿 疑担心其随时伤人

     5月4日,湘潭县分水乡发生一起惨剧,62岁的父亲彭某将熟睡中的儿子打死。5日,案发地仍聚集了不少村民,知情者大多唏嘘不已。
        父亲趁儿子熟睡下手
        发生命案的房子,是彭某和儿子租住的,“两父子穷得一塌糊涂,不过也难怪,儿子有病不会赚钱,这个家也富不起来。”村民说,彭某今年62岁,本是儿孙绕膝颐养天年的年纪,但还得操持家务并照料“时常发疯”的儿子。
        5月4日凌晨三四点左右,村干部被急切的敲门声惊醒。
        “我杀人了。”来人正是彭某,而在彭某租住房的卧房里,28岁的小桂已经倒在血泊中。
    “晚上也没听到什么动静,天快亮时,就听见外面来了好多人。”彭某的邻居听到屋外响动才知道出了事,“到屋门口就听说是小桂死了,后来还看到尸体被抬出来了。”
        一向心疼儿子的彭某怎么会对儿子痛下杀手?无论是闻讯而来的亲人,还是往日熟络的邻居都百思不得其解。
        据介绍,最近几天,他们父子关系紧张。“3日下午,小桂拿着柴刀到处舞,说要砍几个脑壳,他有病放狠话也不奇怪,但彭老倌的脸色很不好看,拦着儿子不让他出门。”
        4日,彭某被湘潭县公安局民警带走。
        几天前,父子曾有打斗
        5日,说起“父杀子”的惨剧,当地村民连声叹气,“导火线应该是劳动节那天的打斗。”
        5月1日一大早,小桂就和父亲大吵一架,“听他们断断续续的争吵,大致意思是小桂埋怨父亲起得太晚,延误了做早饭的时间。”小桂大骂父亲,最后还动了手。邻居担心彭某安全,拨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了解情况时,发现小桂神智不对劲,言语也不合逻辑,“民警建议彭老倌带儿子去精神病医院看病,彭老倌说先回家凑一凑钱。民警还说如果有困难,可以向他们求助,会尽量提供帮助。”所有人都没想到,才几天时间就发生了悲剧。
        对于小桂的病,彭某对熟人都是讳莫如深。知情者透露,小桂年幼时是个聪明孩子,但到了少年时期开始变得疯疯癫癫,“估计是成长过程中受了刺激,但谁也不知道具体原因,如今时而清醒时而暴力。”
        1日的风波过后,小桂被父亲带回了家,情绪也趋于平静。可3日下午开始,他就开始骂骂咧咧,“就是你们这些人报警,害得我被警察抓。”虽然不知道报警人是谁,但他显得特别气愤,还扬言要杀害报警人。有人看到,小桂好几次抓着柴刀冲出屋子,喊打喊杀的,幸好被父亲拉回了屋子。
        彭某杀害儿子的动机是什么?我们试图联系办案民警,因案件仍在侦查阶段,警方婉拒了采访。
    村民猜测,小桂日趋严重的暴力倾向,让彭某不堪重负,担心儿子随时伤害他人,因此彭某才走上不归路,“如果彭老倌多跟我们诉说,我们也能帮着想办法。他担心儿子伤人,还可以报警,彭老倌走上这步路,真是可惜了。”
    (来源:大湘网2http://hn.qq.com/a/20140507/017905.htm?pgv_ref=aio2012&ptlang=2052014-05-07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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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精神病发作烧自家房屋被打 弟弟见死不救

    如果不是清明节决定给父亲迁坟,恭城观塘村的阿全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父亲死亡的真相。
      1994年10月,身患间歇性精神病的周兴点燃了自家房屋,被村民暴打。周兴的几个兄弟面对奄奄一息的哥哥,竟然选择见死不救,并私下协议,共同保守这个秘密。19年后,真相终于重见天日。
      昨天,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宣判。
      儿子为父迁坟发现命案
      2013年4月2日清明节前,一直在外地打工的恭城观塘村人阿全和妹妹回到老家。兄妹俩此行的目的,是给已经去世19年的父亲周兴迁坟。
      然而一打开棺木,里面的场景把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呆了:坟冢里的周兴,双脚踝骨上绑着一根成人手臂粗的麻绳,呈交叉状的双手也被一根麻绳捆住并套在颈子上,头盖骨上,有一处明显的裂口。
      看到这个又怪异又惨烈的情景,阿全在脑海里迅速搜索关于父亲去世的记忆。
      阿全记得,父亲是1994年去世的。父亲去世时,阿全在外地打工,是阿全的几个亲叔叔把父亲安葬的。至于父亲的死因,几个叔叔告诉他是因为意外,虽然阿全回到家后曾听传言说,父亲去世其实与这几个叔叔有关,但他都没当真。
      如今看到眼前这一幕,阿全动摇了:“如果父亲的去世真的是因为意外,为何下葬时要被绑住呢?难道当中另有隐情?”阿全赶紧掏出手机,拍下了现场的情况。
      为了弄清父亲去世的真相,一个星期后,阿全向警方报了案。
      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
      经过取证,法医鉴定,死者周兴系他杀,其损伤系被他人用质地坚硬、有棱边棱角的钝性物体打击所致,系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这一调查结果,完全推翻了此前周兴系意外身亡的说法。
      而对于阿全来说,新的疑问又在他的心头萦绕开来:叔叔们为何说父亲死于意外?当年究竟是谁对父亲痛下杀手?如果不是因为这次迁坟,这起19年前的凶案,会不会要在棺材里躺一辈子?
      民警寻找19年前的线索
      带着同样的问题,警方立即对这起凶案展开调查,开始寻找19年前甚至更早的线索。
      民警通过走访周兴生前的亲人、兄弟以及同村的村民了解到,死者周兴家有五兄弟,他排行老大,周兴去世前,一直跟最小的弟弟周贵住在一起。而在此之前,周兴于1972年结婚,妻子和周兴育有一子一女。
      除此之外,民警还得知,周兴生前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犯病时,他经常追打妻子、儿女。正因为这个原因,周兴的妻子于1982年和他离了婚,带着女儿改嫁到外地,儿子阿全起初虽然跟着父亲生活,但是为了躲避父亲的追打,1992年也就是他19岁时,也只身离家外出打工。
      在调查中,民警从村民口中得到一个重要线索,1994年10月21日晚,也就是周兴去世当天,他间歇性精神病再次发作,竟点燃了自家的房屋。
      村民回忆了当晚的情形。
      当天晚上7点,周兴挥舞着火把点燃自家的房屋,火势瞬间蔓延,熊熊烈火映亮了半片夜空。村民们看到火光,呼喊着出来救火,而周兴纵火后则独自朝外跑去。半小时后,火被扑灭,房子被烧得面目全非。
      火灾后,愤怒的村民将周兴暴打了一顿。
      而村民说,打人者中,也包括周贵,也就是周兴的亲弟弟。
      他们觉得哥哥死了比活着强
      哥哥被打,弟弟为何不仅没有出手维护,反而参与其中?民警将调查的重点转向了周兴的弟弟周贵。
      在掌握了一定的证据后,2013年9月5日,公安机关对周贵实行刑事拘留。
      通过对周贵的审讯,民警还原了周兴去世时的那一幕。
      1994年10月21日晚大火被扑灭后,周贵和其他兄弟正商量着等周兴回来要好好教训他,只听门外有人大声叫喊“周兴回来了”,周贵等人拿着木棒等物立即追了出去。
      周贵追了约一公里,来到村头一个叫桂花树脚的地方,看到哥哥周兴已被其他人打倒在地,并且打他的人还没住手,不停用石头或木棒朝他打去。周兴此时头部鲜血直流,已经昏倒。
      周兴失去意识后,周贵从家里拿来绳子,在他人的帮助下,先用绳子在周兴的脖子上绕了一圈,又将他的双手反捆在身后。期间,周兴一动不动,头上的鲜血不停往外冒。
      看到周兴这个情况,周贵料定他活不过当晚,便与其他几兄弟商量,放弃救治大哥,若日后有人追究,大家共同承担责任。随后,几兄弟便起草了一份协议,周贵第一个签了字,其余几兄弟也各自签名。
      签订协议后,几人用木板将周兴抬到村后山一个叫马蹄井的荒地处。
      被抬到马蹄井后,周兴还有呼吸,但周贵等人害怕他犯病时又做出危害村民的事,都觉得他死了比活着强,所以也不进行救治,在旁边等着,任其自生自灭。
      差不多过了半个小时,周兴去世。
      第二天,几兄弟没等周兴的儿子阿全等人回来,就将周兴就地下葬。并对外宣称,周兴死于意外。
      故意见死不救的弟弟获刑3年半
      真相水落石出,周兴很快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而其他多名当事人或因已经去世,或因时隔久远无法查证,警方目前暂未追究其责任。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周贵参与追撵周兴,与其他人将已受伤但未死亡的周兴抬到山上,故意不予救治,他主观上有杀人故意,客观上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这样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本案系共同犯罪,但不宜区分主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周贵在犯罪中作用较小,可酌情从轻处罚。
      而周贵提出没有打死周兴不构成犯罪的辩解,法院不予支持。
    昨天,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周贵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4-05/22/c_1110811501.htm2014年05月22日 13: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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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精神病女被铁链锁20年 7旬老母守候不弃

    吉林市44岁的女精神病患者被一根铁链“锁”了二十余年,七旬老母不忍将女儿送到医院,为防止患病女儿伤人,只得日夜守候着。
      23日午后,72岁的李金梅趁着女儿心情还好,特意在后院墙根下摘了一个草莓,一边递给女儿,一边怯怯地问道:“你吃不吃?”
      女儿接过草莓,放在炕上,并不理会母亲。
      44岁的郑桂云家住吉林省桦甸市金沙乡乡直街道,因患有精神病,被母亲拴了二十余年。“她19岁那年,我们还住在蛟河市前进乡的时候,因为一场大水,她受了惊吓,就变成这样了。”李金梅说,女儿原本性格内向,受此变故后,便不再认人。
      郑桂云患病的第二年,李金梅的老伴儿也因病去世,李金梅只好带着女儿来到桦甸市金沙乡大儿子家。此时的郑桂云变得很暴躁,会突然袭击身边的人。李金梅的脸上和手上有多处伤痕,都是被女儿打的。
      “她总是拿石头砸邻居家的玻璃,大年初一也砸,这么多年我一直在赔别人家玻璃的钱。”李金梅告诉记者,直到有一天,女儿竟然拿着刀在街上“打劫”,她才决定将女儿“拴”起来。
      “那是拴狗的铁链子,挺粗的。”李金梅的嘴角抽动着,双手不停地搓着衣角。在众人的帮助下,郑桂云的脖子被铁链拴住,一头拴着一块大石头。“她被拴了二十年吧,我也记不清了。”李金梅说,期间,她曾把女儿送往精神病院,但因女儿不吃米饭,只吃面食,她怕女儿受委屈,便决定自己守着她。
      “我舍不得送她去医院。”李金梅苦笑着说,她宁愿寸步不离的一直照顾她。
      在记者走进郑桂云房间时,李金梅特意嘱咐记者小心些,不要被女儿伤到。“她平时不穿衣服,裸身在炕上躺着,今天好不容易哄她穿上一件。”李金梅说。
      记者和李金梅在房间里谈话,郑桂云毫不理睬,她拿着一支笔随意在纸上画着,面前铺满了玉米粒。李金梅说,女儿喜欢玩玉米粒。
      平日里,女儿和李金梅没有任何交流,只有饿的时候,她才会喊母亲。“她就在这炕上吃,在屋里地上大小便,我再给她收拾。”李金梅告诉记者,她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她的房间和女儿的房间只隔着一扇窗,只要女儿叫她,她会随时进来,给女儿倒水,喂饭。
      屋后,是李金梅料理的小院。院里种着土豆和蒜,墙角是草莓。她说,女儿喜欢吃。
      被铁链拴了二十年,郑桂云无法到当地办理身份证。没有身份,她无法享受低保等相关政策救助。为了帮助郑桂云“转正”身份,一个月前,桦甸市公安局金沙乡派出所内勤于婷婷带着机器来到郑桂云家,在炕头上帮郑桂云拍照办理。
    李金梅很感谢派出所给女儿办理了身份证,她希望女儿此后能得到更多人的帮助。“我没想过以后,我不想送她去医院,只要我走得动,我就一直照顾她。”李金梅齐耳的短发已经花白,她告诉记者,会一直守着女儿,不离不弃。
    (来源:腾讯网http://news.qq.com/a/20140523/036475.htm2014-05-23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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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权力不受约束,人人都可“被精神病”

    曾因上访“被精神病”132天的河南农妇吴春霞,状告周口市公安局行政违法。河南省高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认定公安机关将吴春霞送往河南省精神病院,没有相应的精神病司法医学鉴定,属违法。(5月22日《京华时报》)
        吴春霞面对记者采访时,说了这样一段话:“他们让我吃各种药,把我双眼蒙上,从我头顶直接刺入钢针,还要通电,每周三次,我越喊越证明我有精神病。我跟他们说我没有精神病,求他们放我回家,但是没有用。后来我就好几次自杀,他们终于叫家人接我回家。”
        一个正常人被囚禁于精神病医院132天,遭受各种各样的折磨,如果不是采取极端手段自杀,医院怕担“死人”的责任,也许吴春霞将就这样“被精神病”下去。笔者不自觉地想起电影《飞越疯人院》的情节,一个人在荒谬的情境下是多么的无奈。不过这种无奈,却在上访的人群中时常发生。其中最有名的当属武汉钢铁集团职工徐武了。
        当权力与权力合谋,编织一张阴谋的大网,罩住芸芸众生,谁能逃脱?即使幸运逃脱掉,也要付出惨痛的代价。在这里,吴春霞撇开精神上受到的折磨不说,业已患上了高血压和高血脂,可能还丧失了生育能力。
        面对如此惨剧,谁应该负责?首先,周口市公安局难逃其咎。为了政绩为了维稳,将正常人先拘留再送精神病院,视党纪国法于无物。其次,河南省精神病院玩忽职守沆瀣一气。作为一家专业性的精神病医院,一个人正常与否难道还分不出来吗?背后,无非透漏出对权力点头哈腰的奴态。
        吴春霞是悲剧的,同时又是幸运的。“总之谁违法我就要追究谁的责任”,她说到做到,也得到了应有的公正。但是事情不能就此止步,应继续追责,追究公安局与精神病院的相关人员的责任。倘若仅仅将板子打在机关单位上,里面的责任人毫发无损,谁敢保证他们不会再犯?
    再者我们应该看到,不受约束的权力,犹如一只猛兽,随时都可发狂,将人们吞噬。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但是治国的需要,也是每个人免于恐惧的自由。
    (来源:凤凰财经2http://finance.ifeng.com/a/20140523/12391930_0.shtml014年05月23日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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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洲一精神病人在医院玩死病友 涉故意杀人被抓

      新洲区一精神病医院发生惨案:一精神病人竟趁病友熟睡时,用湿纸巾贴其口鼻,又用被褥毛巾捂头脸致其窒息身亡。昨日,涉嫌故意杀人的黄某在武汉中院受审,他为自己辩护称,“这是看电影看书学来的,只想玩玩他没想到他就死了”。
      精神病院凌晨杀人案
      今年27岁的黄某是新洲人,患精神分裂症长达9年,父母于去年底将他送至邾城街刘集精神病医院。黄某与病友方某同住在三楼大号病房,病房住有30多个病人。
      按病人反映,黄某初到病房就惹事,因有病友不给烟抽就罚跪地,还对病友掌掴。
      检方指控,案发前黄某向方某要烟抽未果,怀恨在心。去年12月17日凌晨6时许,黄某趁方某熟睡之机,用被褥毛巾等物长时间捂住方的头、面部,压扼其颈部。方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方某系被他人捂住口鼻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案发后,武汉市精神病院作出司法鉴定,黄某患精神分裂症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自称只是想玩玩他
      庭审中,黄某面对公诉人的讯问答非所问,但承认杀死了方某。
    “方某脸上怎么会有湿卫生纸?”公诉人问他,他回答:“从电视上学的,就想玩玩他,没想到他就死了。”
    同房诸多病人的证词,还原了案发经过。
        案发时方某属重症患者,可能是睡着了,黄某向他要烟,见不答话就转身从自己柜子里拿出一叠四方卫生纸,弄湿后一层层贴在方的鼻子、嘴巴上。方某没有动,黄某又拿一条毛巾敷在方的脸上,再用毛毯盖住,又坐在床上压方某。方某就这样被捂了近10分钟,“但一直都没反抗”。有其他病人醒来发现后制止了黄某,并赶紧跑去告知值班护士,但方某已处于休克状态,经抢救无效死亡。
      公诉人认为黄某捂死病友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黄某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建议法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其15年以上或无期徒刑。
      该案未当庭宣判。昨日,社会学家、华中师范大学梅志罡教授称,该起惨案给精神病人监护敲响了警钟,精神病医院更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不要让病人在医院内受到伤害。
    (来源:新浪湖北http://hb.sina.com.cn/news/b/2014-05-20/0923168861.html2014年5月20日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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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复告政府就被精神病,是封违法举报信

     江西农妇邓爱仔,已在新余第二医院的精神病科“关”了6年。她否认自己“有病”,被送到医院的原因是因为“上访”。6年前的一个冬天,她去江西省政府上访,被水北镇政府从南昌接回,“他们骗我说回家,然后强行把我拖到了这里。”邓爱仔的病例记录,主诉“行为乱,反复状告政府5年多”。与记者的会面中,邓爱仔有问必答,思路清晰。(5月7日《南方都市报》)
      其实,因为上访被送往精神病院并非一地独有的风景。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主任孙东东曾公开表示“老上访专业户,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精神有问题”。民间流传顺口溜“有种精神病叫上访”更是对给上访人乱扣“精神病”帽子的辛辣嘲讽。尽管官员滥用权力打击报复上访人已经成了新闻“牛皮癣”,但是把上访人强送精神病院6年之久,实属罕见。有关部门不积极为上访人解决问题,不经上访人家属同意把上访人强送精神病院长期限制人身自由,令人恐惧。某些基层官员权力张狂、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压制人民信访权利,由此可以窥见一斑。
      《国家信访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上访本是公民的合法权益,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可怕的是,群众的问题无法得到解决,上访的权利遭到打压,人身权利受到侵害,上访之路被权力堵塞。百姓表达民意的最后稻草被权力掐断,他们还能到哪里申诉?这岂不是对信访制度的莫大讽刺?
      事实表明,除了少数人无理取闹、不明真相外,绝大多数人都是在有冤无处伸、有理无处说,疑难问题迟迟不能解决的情况下,才会选择上访。那么,有关方面为何如此害怕群众上访呢?在我者看来,这一方面说明当地有关部门心虚,涉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群众意见太大。基层信访根本不能解决问题,害怕群众上访(特别是越级上访)揭了违纪违法的老底。在部分官员眼里,公民上访,自然成了刁民“告状”。另一方面,有的地方把制止越级上访纳入了官员政绩考核指标,对越级上访实行“一票否决”有关。“一票否决”本是为了督促有关方面部门把矛盾消化在基层。然而,有的地方、有的部门把“一票否决”错误理解成滥用权力压制信访、对上访者“围追堵截”。看来,如果滥用“一票否决”,副作用不小。
      没有家属签字,没有检查确诊,仅仅因为邓爱仔状告政府5年多,医院就下达精神病鉴定书,把思维清晰的公民当精神病强制收治,毫无道理。邓爱仔如果真的患有精神病,她在接受采访时为何逻辑清楚、思路清晰?本该坚持公正立场,为民治病的精神病院竟然黑白不分、职能错位,甘心做权力的帮凶,肆意践踏公民的合法权益。上访人患上流行性精神病,精神病院医生集体“精神失常”,令人恐惧。
    既然媒体已经曝光,笔者期待上级有关部门及时介入,及时查清事实真相,还上访人公道,赔偿其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被“精神病”的损失。而且,把上访人当精神病处理本身就是一封举报信,值得一查到底,看看是谁如此害怕公民上访,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从长远来看,给滥权者戴上法律“紧箍咒”,把权力关进笼子,保护上访人合法权益,十分重要。
    (来源:人民网http://gs.people.com.cn/n/2014/0509/c188868-21172811.html2014年05月09日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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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精神病”现象基本终结治愈者无人接收问题依旧

    阅读提示|《精神卫生法》自2013年5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整整一年,这部耗时27年才掀开面纱的法律,被社会寄予厚望。那么,一年来,这部法律对精神卫生方面带来了哪些改变,“被精神病”的情况是否终结,实施中又有哪些新问题?记者就此采访精神病医院、卫生管理部门,发现虽然“被精神病”得到了有效避免,但由于缺乏社区康复机构等问题的存在,精神障碍患者出院后的“下一站”仍需破解。
      变化|医护人员不再为接病人担惊受怕
      为避免“被精神病”,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而“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的,只适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法律还规定,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自伤或伤人情形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曾长期参与郑州第八人民医院(郑州精神卫生中心)出车救护工作的郭永刚,对一年来的变化感受颇深。他说,精神卫生法实施后,他不用再担心接到“赶紧来把这个伤人的‘精神病人’接走”的电话,而在此之前,经常是公安或民政等部门一个电话,说哪里有危害安全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就会让医院派车去接。为此付出的代价是,他的手臂常被抓出一道道伤痕,还有护士的头皮被咬掉,还有的被打得耳膜穿孔。
      昨天下午,郭永刚告诉大河报记者,新法实施一年,他们几乎没有再主动出车接病人,都是患者自行或在监护人陪同下来医院,对于家属让出车接的请求,也会在解释后婉拒,出车接诊率几乎降到零。“法律对此明确了职责,对医护人员的安全是很大的保障。”
      同样,患者“住院自愿”的有法可依,也让医院不再担风险。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副院长于海亭说,精神卫生法实施之前,他们曾因家属让接患者到精神病院治疗,后来患者称没有病,并将医院告到法庭。新法实施后,没有再遇到这类问题。
      故事|患者4年前已可出院但无人接收
      昨天中午,记者在郑州第八人民医院第八病区见到精神障碍患者陈景(化名),刚吃过午饭的他先看会儿电视,又去打台球,与之简单交流并无大碍。他今年虽然刚满30岁,却已经在医院待了10年,即使4年前达到了出院条件,家属也没人愿意接他回家。
      10年前,陈景经常出现幻觉,认为有人要害他,一次在家中突然发病,无意识中将母亲杀害,之后被家人强行送到医院,后被诊断出患有严重的精神障碍。如今,他的父亲已经离世,姐姐也已出嫁,组成新的家庭。虽然,逢年过节,家人会带着礼物到医院看望,但医生多次建议患者可以出院,均遭家人拒绝,家属即使多花钱也要让患者住在医院。家属说:“他(患者)回来将打破我们的生活常规,我们不可能一直看护着他,如果他再次发病怎么办?”
      第八病区主任刘俊德告诉记者,其实,经过治疗后,陈景的症状控制得不错,已经不会产生“有人要害他”的精神障碍,“而回归家庭、融合社会对患者的康复不可或缺”。
      记者了解到,和精神卫生法出台前一样,郑州八院依旧有很多已经无需住院的患者无法出院,甚至长期被滞留精神病院。以该院为例,单在第八病区的60多名患者中,就有8位患者已达到出院条件,但家属不愿接回,有的甚至已经没有监护人,住院时间最长的接近20年。
      问题|患者出院已有规定但缺乏细则
      其实,按照精神卫生法,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医疗机构应及时对“非自愿”入院患者进行检查评估,评估结果表明患者不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通知患者及其监护人。患者出院,本人没有能力办理出院手续的,监护人应当为其办理出院手续。
      郑州第八人民医院副院长于海亭指出,应该出院的患者,如果已经具备自主决定的能力,医院可以为其办理出院手续,“这个在该法实施前,医院是不敢为其办理出院手续的,害怕家属之后到医院要人。”不过,一年来,该院对这类患者办理出院手续前,还会和家属沟通,“一般也都能同意,没发生过纷争”。
      对于患者没有能力出院,监护人又不为其办理出院的情况,于海亭说,这属于监护人不履行职责,医院可以起诉,“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不过,他也透露,目前,在郑州尚无此类的起诉案例。
      刘俊德解释说,按照新规,患者自愿入院的也遵从自愿出院的原则,而非自愿入院的,经过评估通过后可获准出院。“但如果没有监护人来接,就面临着患者住院治疗的费用由谁来结账,出院后的医嘱向谁交代的问题等,都需要配套的司法解释和细则的出台,否则在操作上会有困难,风险很高。”
      事实上,进入2013年以来,广东等一些地方已经开始了精神卫生法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但河南尚未传出任何消息。
      建议|加强社区康复机构建设
      官方统计数字显示,目前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已经超过1亿人,重性精神病患者人数已超过1600万。对如此庞大的群体,急需建立社区康复机构,为患者提供出院后的康复训练。
      精神卫生法也提到,社区康复机构应当为需要康复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场所和条件,对患者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档案,对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定期随访,指导患者服药和开展康复训练。
      刘俊德说,一些精神障碍患者达到出院条件,但没能被家属接走出院,除了家属的心理恐惧因素外,缺乏精神疾病的社区康复机构也是重要的原因。“其实,病人需要融入社会、家庭进行康复,长期把精神疾病患者放在医院,对他们不利,是怕麻烦的做法。”
      他认为,精神障碍患者在医院经过治疗病情稳定后,回到社区,由社区康复机构对患者进行跟踪治疗,及时提醒要注意事项,这样可以对出院后的精神障碍患者居家治疗起到很好的缓冲作用,同时也可以慢慢尝试让其融入社会,打消家属对患者再次犯病造成伤害的忧虑。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丰产路林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该中心王主任表示,他们已对社区的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病情严重的还进行随访和用药管理,65岁以上患者每年一次的免费体检。但目前社区还没有针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机构,因为精神障碍患者属于特殊病人,必须有专业的精神科医生和专门的场地,目前条件还达不到。
      “政府在针对精神障碍患者,建立社区康复机构方面,北京、上海、武汉等城市已走在了前面,郑州需要加强。”于海亭说。
      声音|社会需消除对他们的偏见
      根据业内的粗略估算,郑州目前约有重度精神病患者10万人,入院治疗的有1/3,而2/3的患者从未接受过治疗。其中,很多家属不愿意将家里的精神病人送往医院,是怕对家庭有影响。于海亭在会诊时,常遇到患者专门提出,一定不要泄露隐私,虽然医生不会泄露隐私,但患者提到的害怕泄露原因让他很遗憾,“不想让单位知道,怕被开除,不想让对象知道,怕因此分手。”
      他说,其实消除偏见、歧视有利于营造好的社会环境,让病人走出家门,敢于投医,因为很多精神疾病如果及早发现、诊断治疗,是可以恢复的,而对一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来说,及时治疗对家庭、社会都有良好影响。他希望,社会能关注和理解精神病人。
    (来源:新浪湖北2http://hb.sina.com.cn/news/b/2014-05-20/0923168861.html014年5月20日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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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帮女郎在行动1】精神病人怎会“被”开公司?

      求助人 胡爹爹
        【同期】湖北省省计署审查低保,在网上就发现他是公司法人(哪个公司)武汉民鼎互利贸易公司(当时您儿子有可能注册公司吗)不可能,当时他正在治疗期间,在医院住院,他完全丧失了工作能力。
        【解说】胡爹爹口中的他,是他36死的儿子胡琳松。十几年前,胡琳松因为一次意外,精神受到刺激。2005年,他被六角亭医院确诊为精神分裂症,并于2006年入院治疗,此后,胡琳松的病情一直反复。
        <采访人>求助人 胡爹爹
        【同期】住医院的时候一般3-4个月,他一病就砸东西,打人(打过您吗)打过,我腿就是被砖头砸的,印子都没消(他被确诊是精神残疾几级呢)2级。
        【解说】为了给儿子治病,胡爹爹起早贪黑打工赚钱。2013年,国家规定精神病患者被纳入低保,胡爹爹第一时间给胡琳松办了残疾人证,申请到了低保补助。然而这个月初,胡爹爹接到社区电话,儿子的低保有可能被取消。
        <采访人>求助人 胡爹爹
        【同期】(他低保一个月能拿多少)818块(这钱对咱们家来说很重要是吧)这是保命钱。不然他怎么生存,我75岁了,我还能活几年呢,
        【解说】更让胡爹爹无法理解的是,除了低保金,儿子没有经济来源。而且从06年起一直在治病,怎么可能在2011年注册公司?
        <采访人>求助人 胡爹爹
        【同期】我找过这个公司,这个公司根本不存在。他地址是京汉大道1311号,京汉大道走完了只有1310号(电话有没有呢)电话留的是027114,我打114,电信局说这个公司没有留电话。
        <采访人>江岸区西马街新三巷社区 工作人员
        【同期】(平时接触过没有)接触过(能正常沟通吗) 时好时坏,我是搞治安的,曾经在电梯里面,他有一次拿个刀子进来,踢电梯(那很吓人)对对对,他怎么可能办营业执照呢。
    (来源:湖北网台http://news.hbtv.com.cn/2014/360/0522/769177.shtml2014-05-22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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