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访谈报道:
一、面对面
二、受害者访谈
三、本月被精神病动态
四、精神病人权益
五、评论呼吁
六、民间行动与倡议
七、传真
英国一女子自曝在精神病院遭性侵60次
2014年7月号
主办:民生观察工作室
编辑:刘飞跃 晋贤
本期封面:许大金
特别访谈报道:
一、面对面
二、受害者访谈
三、本月被精神病动态
四、精神病人权益
五、评论呼吁
六、民间行动与倡议
七、传真
英国一女子自曝在精神病院遭性侵60次
2014年7月号
主办:民生观察工作室
编辑:刘飞跃 晋贤
本期封面:许大金
从控告开始到现在,已经持续申诉18年的葛洪贵还漂泊在北京,等待着有一天会给侄儿争取到一个满意的结果,本刊记者在北京南站见到了这个位健谈的老者,语言犀利的他让记者也感到诧异,他说这是这些年控告当中学习的结果。
葛洪贵:男,1947年生,黑龙江鸡西市东海矿退休工人,身份证号230306194708254918,因为给侄儿申冤,上访近18年之久,遭遇多次殴打拘留,其中两次被送入精神病院,均因思路清晰被有良心的医生释放。
原本生活稳定的他,也向大多数人一样准时的赶着上下班点,努力奉献用青春点燃的工作,一向平和的葛洪贵也不是争强好胜之人,然而1995年的一件事情彻底颠覆了他平和生活处事的原则。
1995年7月5日的星期三,鸡西广播电视报上放了葛洪贵的侄子葛福宁撰写的《中华之剑》的观感文,并获得了较高的评价。然而,此文被葛福宁所在的时任鸡西恒山铁路劳动公司分公司经理兼卸车队长张文恒认为是借古讽今,是针对他的。
葛洪贵说“在八五验收房,张文恒的老婆王淑艳看了我侄儿刚从矿里买的7月5日的鸡西广播电视报,对上面我侄儿写的《中华之剑》的观感文,她边看边骂骂咧咧的说,你写我们家老头子干啥?之后张文恒对我侄儿威胁说,你以后少说点,别看着白天好好的,晚上下班谁给你一枪,你都不知道。”
由于该文被当成讽刺领导的不作为素材,在以后的生活中葛福宁更是遭受多次骚扰,葛洪贵说“1995年11月下旬的一天,张文恒叼着烟走进油库,而此时修车工正在给铲车加油,我侄儿提醒他把烟灭了,结果,张文恒回答我这么一个大经理用的着你这个狗崽子管?说着就朝着他挥手打过去,侄子猛跑才逃离了这次殴打,而第二天却被7、8个人围住痛打一顿,现场至少四位职工看到了这个情况,还逼迫我侄子给其磕了二三十个头。”
因反复受到骚扰及殴打,葛福宁出现了精神异常,导致本来就有反应性精神病的他情况变得更加糟糕。同年12月8日晚上,在一帮年轻人距离逼近的喧闹声的刺激下,他大叫一声,昏倒休克。八、九个小时后才苏醒过来,但是神智错乱、出现总是惊吓、恐惧、焦虑、烦躁、失眠、失望、口渴等精神问题,至此,葛福宁的反应性(间歇)精神病问题被刺激加重。
葛洪贵说“葛福宁是反应性精神病,却被私人精神病门诊与鸡东县精神病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导致他一把一把的吃药片。吃的被害人数年口水直流。”
至此事件开始,葛福宁病情加重,班也无法上了,由于是在单位出的事,但是单位的治疗只是走了一下过程,根本没有具体针对性的治疗。葛洪贵鉴于侄儿的受害,被迫于1996年2月开始了漫长的上访控告之路,
持续多年的上访并没有解决他所提出的诉求,反而受迫害的遭遇越来越多、越来越深,来京、递交材料、被接回、被殴打、被关押,在这十几年中已成为车轮式的家常便饭,最后,把他关押到精神病院也进入政府考虑的范围。
2008年8月22日,正在北京上访的葛洪贵,被所在矿信访科长从北京接回,送入城子河精神病院,在医生给他鉴定时,他递交了自己的上访材料,并说明自己的真实状况,因为思路清晰,医生在做完简短的交流后,拒绝了矿信访科长等人的要求,而直接将他释放。
葛洪贵回忆这段遭遇时说“当初信访科是铁定要把我送进去的,由于遇到好心的医生才避免了这次关押,政府对百姓的迫害真是没法说,当初鬼子来了,咱们可以跑了还能上井冈山,这现在都没地方可跑,警察哪儿都能找得到你!”
2012年3月2日,全国两会将召开之际,出于维稳的需要,葛洪贵被所在地的东海派出所、矿信访科、劳保科三家机构联合送到鸡东县精神病院,在做鉴定时,葛洪贵经过跟主治医生的交流,并叙说了自己第一次被送到医院的情况,这位医生在经过跟其他领导协商后,决定不收留他。但是迫于警方及外面其他单位的压力,医院出具了一份精神疾病鉴定书,鉴定结论为——精神分裂症(偏执型),建议在有人监护下生活及服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终究免去了精神病院的摧残。但是这一纸鉴定,为以后被精神病打开了大门,搞不好那天就会卷土从来。
这个案例值得指出的是,相关机构在对葛洪贵进行人身侵犯时,医院并没有随波逐流,而是守住了道德的底线,这在全国医院配合相关机构迫害人权日益严重的情况下是少见的,是值得提倡的。在此,应表扬那些具有正义感的医生和医院,他们守住已经被糟蹋的面目全非的医道。也让其他医生们看到,对相关机构说个“NO”是没有那么难的!
为了公理,到北京自杀被送入精神病院;在北京拿着谁来为民做主的牌子跪在天安门前,也送进精神病院;生活无望走投无路跳河自尽,还是送进精神病院;在北京写文章,再次被接回送入精神病院,主席啊!这就是您所说的“中国梦”吗?
这是许大金经历过坎坷的上访之路后发出的感慨,经过多年上访及被迫害的经历后,他终于明白,人——就应该为人格而活着!
许大金,男,汉族,小学文化,1972年3月18日生,住江西戈阳县漆工镇磨盘山总场机关23号。
许大金自己说从16岁懂事开始,就梦想着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贡献自己的力量。生活中天不随人愿的他,依然是一个奋斗的青年,在九十年代的时候,就承包长途客车做生意,后来因为事故放弃了这个行当,靠老家仅有的一个茶子山生活。
茶树成熟的时候可以摘回来,晒出油来,可以吃也可以卖,许大金家的茶树有碗口那么粗,正是茶树的黄金年龄段,靠着这个山头,许大金家一年能多收入近两万元。
2004年,许大金所拥有的茶树地下被勘查出萤石矿,时任镇党委书记吴升林命令开发,造成许大金赖以为生的茶子山地下水源干枯,茶山被毁,许大金就找政府叙说事实情况,然而政府的答复是山是国家的,村民无权干涉。许大金只能到山上找开矿负责人,让他减少损失,结果负责人不听他的唠叨,还动手打人。许大金的朋友听说后异常气愤,找了几个人上山把那个人凑了一顿,结果导致对方带着四、五十人拿着刀棍等器械冲入许大金家,由于没有找到人,就把家里砸了个稀巴烂,作为派出所所长的胡伟,没有制止这种行为的发生,还跟这些人一起寻找许大金的下落,后来许大金家属赔了一万块钱,才算了事。至此,他开始在外漂泊闯荡。
2008年,国务院在两会时,号召农民要敢想敢做,并提出了很多惠农政策,由项目扶持创业人,许大金就充满信心的回家,到了家就开始撰写了一份关于乡村专门养牛的一个申请报告递交给当地政府,申请报告特别提到,在老百姓养牛到一定规模,计划两年内办一个瘦肉加工厂,专门畅销国外,为国家创造一定的财富,但是当地政府根本不管这些事情,许大金于是跑到北京,在清华大学写了几篇文章,文章中提到,他们把国家(扶农)的钱骗下来不办实事,人才无法施展,有志之人无法报效国家等话题。
许大金说“不是说我非要做项目什么的,而是作为人来讲,首先的有人的尊严和人格,总想奋发图强,人没有奋斗是不完整的。”
2010年6月7日,许大金彻底绝望了,作为农民无田、无地,仅有可以打二三百斤的茶油的茶子山也给毁到没什么油可打,基本的生活失去保障,更因为事业和理想的绝望,他来到北京天安门前服毒自杀,被北京警方带走救活,当地政府人员和派出所听说后,派出汪百福、谢建平、应建军、谢志斌、黄姓警官把他从北京医院接回,直接以聚众闹事的理由送入拘留所,关押了8天,后来又被送往横锋县莲荷乡所在地的上饶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康复中心,关押了5个多月。
许大金说“感觉就是作为人的话,应该有志向,有理想,有人格,一个人连家里的东西都保护不了,政府又剥夺了生存发展的权利,感觉真的很绝望!自己唯一的 山也被毁了,又没有生活来源,所以很绝望就自杀了,被他们关在精神病院出来后一直在家修养了大半年,来恢复药力对身体、脑子造成的伤害,由于关押时间长,药物副作用大,具体那天放出来的我都不记得了,只记得大致的日期”。
身体稍微好转后,因为不服气,2011年10月28日,许大金拿着一幅“谁来为民做主”的牌子跪在天安门前,跪下没多久就被围过来的保安及武警围住,并把他的东西全部抢走,然后送到马家楼,当地政府又派出吴得胜、刘长富、杨习文、胡伟(派出所所长),谭主席几人把他接回去,送往精神病又被关了整整一个月。许大金说“因为这次关押时间短,所以还能清楚的记得关押的时间。”
看到黑暗面后,许大金怕受折磨,于是于2012年6月18日通过其它途径来到北京,本来想到北京找记者的,结果没找到,当地政府知道他来北京后,也派人来北京寻找他的下落,在北京西站那边被北京警方和当地政府前后挡住去路,他跳河自杀,由于水位只能到脖子跟前,被警察打捞了上来,又被地方政府接回,关押一个月精神病院。
2013年4月份,为了渴望获得一个公道,他再次来到北京,并写了些文章,引起了某些高层领导的注意,到7月11日,他被带到久敬庄,北京市公安局派比较高级别的官员来调查他的事情,他把前因后果介绍了一遍,他们为了证明许大金是一个很正常的人,就提出带他到北京一所精神病医院做精神鉴定,鉴定结果完全正常,他要求大夫给开出一个没有精神病的说明,大夫表示这个不好操作。鉴定回来后,北京警方一个高级官员表示让他在家等着,这事情一定给解决。要相信他们。
许大金说“北京警察对我们老家接我的6个警察说,人家挨了打,还被关在精神病院,发句牢骚很正常的嘛,你们要这样搞的话,那又不多了个冤案嘛?晚上他还是被地方接回了老家。”
在家等了十多天,7月29日许大金去省信访办查询时,被告知信访已经终结,让他到市里去拿复合答复意见书,市里面并没有给许大金答复意见书。8月7日,他再次来到省信访局询问案件进展时,与上次截然相反的答复告诉他,信访没有终结。
9月25日,无奈的许大金再次来到北京,又撰写了两篇文章,分别是《谁来挽救人类》《反腐动态》,由于影响比较坏,同年11月9日时,从老家来了十多个人,其中五六个人强行把他按上车,还把衣服给撕破了,被羁押回家的路上遭到民警谢奔的殴打,用手胳膊死死卡住喉咙,用腿跪在背上,在派出所副所长叶徐峰和杨席文及另一名不知名的民警押送下,被再次关入精神病院一个月。
“第一次被关押5个多月,一个房间5—6个人,每天吃两顿的药,一顿有5到7片,开始不吃药就打针,打针完就糊里糊涂了什么都吃,就是给你屎你也就那样的吃着,”许大金接着说,“从精神病院放出来后,我家人跟医院要了一个鉴定,但是在家里丢了,具体的鉴定结果,由于当时出来的时候,头脑不清醒,所以没有记住,但应该是精神分裂。”
许大金还对本刊记者介绍到:吃饭的伙食很差,跟猪食差不多。里面吃的就是稀饭馒头,有些精神病人拉屎拉到手上也不洗,就过去拿碗筷,洗碗的人拿水一冲下次就用,有的根本冲不干净,就是跟畜生过得一样的,菜里面一点油都没有的。
在他第二次被关入精神病院后,吃药打针是继续的,而他形容第二次关押时候的主治医师很恶毒,他开的药很猛,因为第一次吃的药是缓慢的过程,他开的药吃下去立马上头,副作用更大。因为快过年了,他父亲来找政府部门,所以才被放了出来。
许大金四次全部被关押到这个医院,里面的护士从来不问他来龙去脉,都听医生的,医生开药,他就让你吃,你不吃他就绑起来喂你。而主任医生更狠,许大金进去的时候对徐水平主任说我没有精神病,结果徐主任说“我说你有你就有”,到这里来你就安心治病。
从精神病院出来后,一直在北京漂泊告状的许大金,经历过如此多的坎坷,更懂得了人权的重要性,他说现在就是想为社会、为后代树立起一个公道,如果社会这样下去的话,这个国家还是人类的国家吗?这是畜生的国家嘛,后代支持不支持我们的所作所为,那是他们的事情,作为我们能为这个国家付出、挽救这个国家后代的,那么是值得的,我就是用自己的生命创造一些有意义的事情,我不能让这些畜生就这样糟蹋这个国家,如果我认命了,我死了,那这个国家没有什么改变的话,那些腐败分子还是会把灾难带到社会的。
在本刊最后需要许大金录一个简短的视频时,他考虑了好久,他说要录就得录让人看了有收获的视频,所以少谈自己,多谈社会成为他的主题,他在视频中说“他们用各种手段折磨和侮辱我,但我绝不会屈服在那些畜生手里,因为我是人,我所维护的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更是在维护人类的人格和尊严!我希望大家都能知道什么才叫人,谢谢!”
秦鑫安,男,1943年3月12日生人,身份证号420104194303120016。住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一路。今年70岁了。1962年7月参军,1965年参加了援越抗美战争,荣立二等功。
走进他租住于北京破败不堪的小屋,很难把他跟援越老兵,二等功臣联想到一起,他没有古代将士们金戈铁马浴血奋战后的荣耀,也没有赢得政府的最重。上访后日子过得更加艰难。
据了解,秦鑫安1969年退伍时享受的是连级待遇,分配到武汉第五棉纺厂后厂方没有给他保留原工资标准,而是重新计算工资,秦鑫安为此向武汉市纺织工业局和劳资处反映,劳资处答应把工资给他调回来。这期间,时任厂党支部委员的秦鑫安发现厂党支部副书记有以权谋私、盗窃公物等违法违纪的行为,就向厂组织科反映,要求加强对基层党支部领导的政策和业务素质的领导。没多久秦鑫安遭打击报复,厂里扣了他的工资、奖金,还降了他的职,从汽车队长降到了普通司机,也不审验他的驾照,政府也没给他落实转业后的待遇。
1975年秦鑫安被掉到了武汉市铜材厂,1978年秦鑫安给湖北省委写了一条内容为“打击报复退伍军人,要求党中央华主席到武汉来调查落实政策,正视历史”的标语。当时正是在抓刚治国的时期,武汉市公安局很快就介入调查,厂方否定了事实,给公安局说秦鑫安是谈朋友,脑子受了刺激。公安局建议厂方和家属给他到医院检查,看是不是精神病造成的。
1978年4月27日正在工作的秦鑫安被工厂保卫科10余人强行带走,送到了武汉市精神病医院,途径秦鑫安的家时,秦鑫安要求见家属也被拒绝。到医院,医护人员不容分说把他的手脚捆上用了电刑。由于秦鑫安的反抗挣扎,造成脊骨被打弯、骨关节被打坏变形、腰被打伤、牙被打掉,心脏也严重受损。秦鑫安回忆说,从中午12:30分开始,到下午5:30分结束,整整5个小时的电刑,电针一放到太阳穴就浑身抽搐,一会就休克了。电刑结束后送他去的人又把他拖回工厂继续上班。
1978年5月5日秦鑫安背井离乡,为受电刑的事到省、市各机关和公安部上访,指责地方公安机关乱用职权和厂方勾结,对其迫害摧残。他的这些维权行动最终让这些政府部门更加恼怒。
1983年9月13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根据国办发【1980】214号和民政部【1984】9号文件的指示精神,向市委并副秘书长王兆庭提出申请,要求把秦鑫安按照精神病收治。武汉市委副秘书长王兆庭以最快的速度当日亲笔批示,请市公安局将秦鑫安收治,一切费用由武汉市铜材厂负担。
有了这个批示, 1985年9月15日秦鑫安再次被从工厂带走,送到武汉市公安局精神病防治院(现名安康医院)。医院不做任何检查就把他绑在床上,一直绑了两天才把他放开。为了制服他又给他用了两次电刑,灌药。过了几天就让他自己吃药,不吃药就打,吃完药还要张开嘴让大夫检查,一天两次用药,天天如此。在这期间秦鑫安的家属为此多地上访,不但没能救出他来 ,还受到了威胁。
一次秦鑫安在和大夫闲聊中说起“这个社会不讲理了,我也只好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了”。大夫才说“你这病情有好转,在观察半年,你要真不犯病了就行,你这病吃药吃不好,还得自己调节,只要你不上访了就不会把你关精神病院”。
这之后秦鑫安就一直很“老实”,到让出院的时候秦鑫安坚持谁送的谁接走,厂方为了牵制秦鑫安找他的弟弟担保,管制秦鑫安1年,1年内不许回厂,不许上访。秦鑫安的弟弟为了早点让他出来,答应了厂方提出的所有条件,秦鑫安才走出了关押他4年的精神病院,这时已是1989年的9月4日。
秦鑫安说,在这不但要承受药物副作用带来的痛苦,还要忍受营养不良造成的身体虚弱。每月还要交36元钱的伙食费,每天面对的都是铁门铁窗,但他这样的苦难并没有就此结束。
在秦鑫安被非法关押记录中记载,1999年9月14日至同年的10月11日;2000年3月7日至同年的4月11日被关进武汉市公安精神病管治院,遭受电刑、毒打、绑架、强制服用精神病药物,摧残身心健康,至今不给任何手续,不给复印病案、病例等。
1981年8月15日至同年10月27日;2006年6月19日至同年9月5日被强行关进武汉市精神病院。用电刑、强制服用精神病药物迫害摧残。
1980年9月19日至同年10月19日被强制关进湖北孝感市精神病医院。医院出具的出院证上注明,诊断“住院观察是否有病”;治愈情况“住院期间未见异常”。
针对秦鑫安出院后的一次次上访,要求摘除被政治“精神病”的帽子,给予平反,落实政策等问题。1997年3月21日武汉市公安局委托武汉市精神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对秦鑫安进行了精神医学司法鉴定。其鉴定目的;因反复上访,要求摘除精神病帽子,并要求给予平凡,故提请司法鉴定委员会鉴定,已明确精神病是否存在,有无行为能力。
1997年7月10日武汉市精神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出具的[武精鉴字97001号]精神司法医学鉴定书上显示的鉴定结论是“偏执性精神病,无行为能力”。
2007年11月6日又被武汉市公安局精神病管制院诊断为“偏执性精神病 ”。
秦鑫安为了证明自己没精神病,自费走访了全国12家精神病院,并买了关于精神病症状与治疗的书。多部门反映要求追究陷害他的武汉市政府及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被裁定驳回,不予受理。
秦鑫安初步估算,为了解决他的这些问题,截止2009年他先后进京上访156次,被武汉市收容所关押约60次,共计时间长达5年之久,期间被多次毒打。他的妻儿也受到威胁,秦鑫安为了不再连累妻儿被迫离婚。
为了弄清武汉市政府说的两份文件内容,本网志愿者通过百度搜索和民政部网站都没有找到上述文件,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网站上《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信访制度的构建》一文中得知国办发【1980】214号文件是以内部文件,没有公开发行)。
秦鑫安说,按照他们的说法,他们是不是也“偏执”?那么多的医学理论和法律依据摆在那他们不执行,非要自出一套,试图用这种残害人的手段达到压制民意的目的,他们不但“偏执”,还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他希望有关部门对这些病入膏肓的不法之徒及时收治,不要在让他们危害社会,危害人民!




孙书平,女,1954年4月6日出生,身份证号:130532195404066525,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河古庙镇高阜镇村人,祖祖辈辈以务农为生。
2003年7月河北省人民政府一纸《关于河北强久自行车配件集团公司用地的批复》冀政转征[2003]328号建设用地批复函,打破了孙书平的生活规律。
2004年3月中旬平乡县政府开始强征土地,高阜镇村36户200多人150亩口粮地被强行圈占,并且随意扩充征地面积,缩减被征土地面积。孙书平说,她家的2.1亩地就被当0.6亩征了,别家也是这种情况。村民为保住生存的基本资源言辞抗议,拒不卖地。
2004年12月22日凌晨3点多钟,一伙不明身份的人翻墙进入了孙书平的大儿子家,把还睡在被窝里的大儿媳张占华拖上了停在外边的警车,在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关了8天,交800元赎金才放人。孙书平的二儿子也被抓到计划生育办公室关了20多天,右脚被冻烂。负责看管人员不但不及时救治,还说“不卖地就烂死在这”。 2005年1月孙书平的丈夫为救儿子不得已签下了卖地协议。
由于政府的暴虐行为,引发了高阜镇村第3、6组全体成员的极大愤慨,他们自发的到县政府和县委会上访。县人大副主任郭章显不但不尊重人民的意愿,反而以不卖地就抓人等方式威胁村民,早在9月孙书平就被叫到为征地成立的“一所三中心”在得到孙书平坚持不卖地的答复后,郭章显威胁说“不卖也得卖,今天在路上发现有死人,我说你杀的就是你杀的,,黑白颠倒我说了算。”这种横行霸道,以权代法的言论引发了众怒。
2005年高阜镇村第3、6组全体成员连续多次到镇、县政府诉说理由,提出请求均无济于事,使矛盾进一步激化。2005年12月,两个组召开了群众大会,选出了5名群众代表,(孙书平也在其列)。同时筹集了信访经费并在当地找律师写控告材料,他们没想到迈出的第一步就遇到了困难,律师不是不敢下笔,就是断然拒绝,这几位群众代表不畏艰难,开始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逐级上访。
但几位村民代表不但没能依法维护了村民利益,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受到了侵害。县政法委书记王明亮、县公安局局长王彦国、河古庙镇派出所副所长马孟辉、政委孙瑞勋等人多次截留他们,限制其自由,仅对孙书平就以非法集会、敲诈勒索等理由先后拘留8次。期间戴着手铐,还多次被打伤。36户村民为他们筹集的3750元信访经费也被抢走。
2007年2月4日孙书平再次为村民利益和自己所受的伤害进京上访。河古庙镇派出所所长关学辉、马孟辉等5名民警把她带回县公安局治安科。孙书平说,在这他们用的是日本鬼子对付中国百姓的办法,拳打脚踢,还叫嚣“在去告状我就整死你”。脚踩在她背上,致使脊柱1—7节骨裂,昏死过去。当她醒来时发现马孟辉正慌忙的给她穿衣服,她的随身物品也不知何时被抢走。
由于伤势严重孙书平被关押11天后被村干部抬回家中。 4月,伤势稍见好转孙书平就又进京上访,在北京的景山后街三元井旅店被孙瑞勋等人抓回后以莫须有的罪名劳动教养1年。
释放后孙书平依然进京上访。2008年8月1日下午6点多,县宣传部部长王仁荣、河古庙镇书记张学锋、、镇长史书军分别给她和她的亲属打电话把她骗到县政府,说县委书记要亲自见她给她解决问题。一直等到第二天凌晨2点,突然来人把她绑起来推进了一辆车牌为YED3600的白色面包车直接拉到了沙河市精神病医院。
孙书平打电话通知家里,大夫抢走了她的手机。她说她没精神病,就是上访的。大夫却断言“越说没精神病,病的越严重”,也没给她做检查就给她吃药,打针。难受的她嘴都咬烂了,走路打晃,一天三次吃药,吃完药后就感觉困,老是睡不醒的样子。约10天后她家里人来医院看她,医院才不敢再给她用药,也不让她走,说是要留院观察。直到8月24日镇长才把她接出来送回家,每天派10人24小时看管,不允许她自由出入,到10月30日看管她的人员才撤走。
恢复自由后孙书平就到医院去要病例,医院不给,孙书平请了北京的律师,医院才拿出来一份8月4日县信访领导小组刘建功、尹向英、史书军与医院副院长彭伟斌签定的《河北省沙河市精神病医院住院协议书》和住院病例,孙书平称,病例造假。
孙书平一个农村的家庭妇女,为了维护村民的集体权益在经历了上访维权的艰辛后得出了一个结论,她说,这些领导干部对群众的诉求从不认真解决,总是敷衍赛则,吹牛撒谎,他们不知道“吹牛撒谎是道义上的灭亡,它势必引向政治上的灭亡!”
从这些句话不难看出,孙书平不仅仅只再是村民代表,她的言行代表了千千万万已觉醒的访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7月1日,记者接到十堰访民、被精神病受害者金汉琴的电话,她说现在当地土门镇政府镇长李飞威胁她不要再到北京上访,如不配合政府的工作即使不当官也会收拾她们姐妹俩,并且针对其住院费、医药费、生活费等问题,口头承诺要到6个月后再谈。
目前被精神病受害者金汉琴和姐姐金汉艳在郧西县城租住,此前因为上访反应工作分配问题,作为正常人的两姐妹被当地政府多次非法关押或者送进精神病院进行强制治疗,导致两姐妹现在经常出现头疼、无力等症状,无法在社会上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养活自己。如果政府承诺给的住院费、医药费、生活费等补偿费用没有及时到位,那会把金汉艳、金汉琴两位姐妹逼到生活的绝路。
金汉艳、金汉琴两姐妹上访得不到解决,被相关政府机构屡次非法关押和送进精神病院强制治疗,前后长达近十年,事情还得从20年以前说起。
1994年,家住穷山沟、抱着考学鲤鱼跃龙门心态的姐妹俩一同考入十堰市丹江农校。姐姐金汉艳学的是烟草,妹妹金汉琴学的也是农业类的。入学之初,姐妹俩与郧西县农业局签订了“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定向包分配合同(金汉艳说这份合同至今还在自己的人事档案里面,但当地政府不让查)。家徒四壁的父母倾尽所有而且不惜举债供姐妹俩读书,图的就是这个学校是包分配的,将来国家能够给安排工作。1997年,姐妹俩中专毕业了,拿着学校的派遣证回到郧西县,等待安排工作。当地政府只有一句话:“回去等消息。”此时,户口已经转变为“城镇户口”、自己的承包地也已不复存在的姐妹俩回到父母身边,边等待“分配工作”的好消息,边帮助父母耕作着那几亩薄田。
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三年过去了……眼看着自己昔日的中专同学一个个都已经进入了郧西县烟草局等大大小小的单位,甚至连一些外县的同学也靠着和县里头头脑脑的关系挤进了郧西县吃皇粮,两姐妹的工作还是毫无着落。尽管往县里跑了多趟,但是县里的答复依然是“等消息”。金汉艳强调,有的待分配人员因为等不起自己外出打工,结果错过了安排工作的机会。为避免出现这种遗憾,姐妹俩打定主意,就是要等下去。
时间到了2004年,已经等了7年,但是还没有等来工作的任何消息。已经三十岁上下的金汉艳、金汉琴姐妹偶然得到了“鄂毕[1997]009号”《关于做好1997年湖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就业工作的通知》一文。其中规定:“国家任务招生计划的毕业生仍由国家负责在一定范围内安排就业,通过供需见面和在一定范围内双向选择的办法落实就业方案;定向、委托培养毕业生严格按合同就业;毕业自费生自主择业。”姐妹俩因为入学前和郧西县农业局签订了定向合同,且不是自费生,所以铁定属于在郧西县农业口分配工作的对象。苦等七年没有安排工作,姐妹俩认为无非是因为家里要人没人,要钱没钱,自己的工作机会被无端排挤掉了,法律面前工作机会不均等。
不平则鸣。姐妹俩抱定“总是有说理的地方”的信念,自从2004年起,开始了自县而市、自市而省、自省而京的长达五年多的信访长征。姐妹俩外出信访,当地政府给他们扣上“非正常上访”的帽子,多次兴师动众到外地将姐妹俩抓回。五六年下来,问题非但没有得到丝毫解决,反而屡屡受到当地政府的迫害和打压。
以下是姐妹俩的信访轨迹:
2004年3月开始向县里信访。
2004年6月11日,姐妹俩在县里信访,被治安拘留10天。
2005年8月25日,姐妹俩在北京信访被郧西县截访人员带回县里,次日到达郧西后,公安抢走了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定斌在京为姐妹俩出具的“2005年8月30日到县烟草上班”的承诺书,直接用囚车将姐妹俩送进郧西县看守所,姐妹俩被治安拘留15天;在该次治安拘留期满的2005年9月9日,姐妹俩直接转劳教1年零9个月。
刚刚解除劳教没几天的2007年5月21日,姐妹俩正在武汉上访,被当地政府抓回,关在寺沟烟草站“黑监狱”长达155天。期间因为奶奶于10月23日去世(按照两姐妹的说法:奶奶是得知两姐妹被关黑监狱的实情后被活活气死的),两姐妹的黑监狱生涯才告一段落,两姐妹强烈要求回家为奶奶发丧,才被从黑监狱中放出。
其后的2008年3月和8月,妹妹金汉琴又被关黑监狱两次计61天,关在土门镇政府内;姐姐金汉艳于2008年8月29日被从北京用囚车抓回,关黑监狱1次21天,被关在土门镇福利院内。
2009年9月18日,在北京边上访边打工已经两个多月的两姐妹,突然被天兵天降的郧西县公安局数名便衣捉回郧西。9月22日,姐姐金汉艳被当地政府(郧西县土门镇党委书记余建军、副书记陈明山为首)送进位于张湾区的十堰市红十字医院(惠民医院)精神科,妹妹金汉琴被送进位于茅箭区的十堰市精神病医院,两姐妹被“精神病”一直到2010年4月22日,时间长达7个月。
两姐妹从精神病院出来后,因为长时间的被当做精神病人治疗,药物的副作用渐渐显现出来,身体内部器官譬如胃、肝、肾等都遭到破坏,不时还会出现头痛、肚子痛等症状。
从2010年8月26日开始,金氏姐妹奔波在郧西、十堰、武汉等各大医院看病,其中大部分时间在十堰的太和医院住院治疗,妹妹金汉琴病情较为严重,两姐妹并没有麻烦家里人,病情较为轻些的姐姐金汉艳照顾妹妹。因为病情一直没有得到根本好转,2011年12月27日,两姐妹去北京协和医院看病,并向最高法院申诉郧西当地政府的暴行,最高法信访接待306室接待员给了一份接谈预约单,定于2012年3月22日接谈。
金氏姐妹于2012年3月20日由郧西县乘长途汽车到十堰市,再由十堰市转乘直达北京西客站的火车,一路由郧西县土门镇政法书记查东方、朱华连、梁咪等人跟踪监视,并美其名曰:“陪访”。
当3月21日中午到达北京西客站,姐妹俩刚一走出西客站出站口,就被十堰市政府驻京办副主任代化爱、十堰市信访局江局长、带领一帮人绑架到十堰市政府驻京办一辆挂公安警牌的专用囚车上,直接拉到驻京办317号房间关押。
3月22日早上,由代化爱等人将姐妹俩用警车押送到最高法,中午11时许,当姐妹俩走出最高法接待大门,这伙政府“陪访” 官员一拥而上,逼着她们上了一辆车牌照是京E47991的面包车上,将姐妹俩拉到十堰市驻京办附近丽泽桥时,押送的官员和司机都下车,跟着上来5男1女,首先抢走姐妹俩带的一部手机后,又强行搜身,再对姐妹俩一顿毒打,金汉琴的头部受伤严重,现还在当地医院治疗。
3月23日上午9时20分,政府雇佣的这6人将姐妹俩押送回郧西县高速路出口,等候在此的土门镇政府付给押送者一笔费用后,准备逃离,姐妹俩赶紧向郧西县公安局报警,半小时后,郧西县城关派出所才出警到场,而对姐妹俩实施殴打限制其自由的押送者早已逃之夭夭。
因妹妹金汉琴被政府雇佣黑社会将其头部打伤严重,3月26日,姐姐找土门镇政府要说法,镇长陈贵宝说:“黑车是县委书记胡俟请的,胡俟给的钱,打手也是他指示请的。”接着,金汉艳又去找县委书记胡俟,胡俟说:“你德性差,你想找哪去告,就往哪告就是。”金汉艳回答说:“你乱用职权,花钱将我们非法送进精神病院打毒针,吃毒药,摧残坏了我们的身体,你有钱送给精神病院;有钱请黑社会打手;有权安排陪访干部给补助;却无钱给我饭吃,究竞谁的德性差?”
金汉艳感慨道:“我妹妹关精神病院长期打毒针,吃毒药,几次差点死在里面,出来后一直医治不好,经武汉协和医院治疗和到北京同仁医院检查,专家都说我们姐妹俩都基本丧失免疫功能,长期忍受病痛折磨,丧失劳动能力,这就是依法维权的后果。在这有法不依,权大于法,执法犯法,毫无公平正义可言的邪恶社会下,我们为了公平而付出沉重代价,明知告官诉求无果,但我必须要作抗争,而且还要抗争到底,要让贪官知道,我的人权和尊严是不可侵犯。”
2012年2月6日,金氏姐妹对十堰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起控告,要求摘掉对两姐妹摘掉“精神病”的帽子,并对其进行赔偿。
(详见:http://msguancha.com/a/lanmu12/2013/0615/5305.html)
据维权网报道,2012年5月18日,访民金汉艳被郧西县土门镇司法所干部张志贵,土门镇派出所张谦及两名身份不明人强行从武汉市绑架回郧西县,关押到土门镇茅坪福利院,土门镇政法书记查方东抢走金汉艳身上手机,又搜走身份证。
当晚,郧西县土门镇政府干部张家发、童胜平、陈师刚、陈兴印等人,将正在十堰市太和医院住院治病等待手术的金汉琴也抓回郧西县,关押进茅坪福利院。在关押福利院期间,因金汉艳要求政府给妹妹金汉琴治病,而遭到政府看管干部的毒打,身上和腿部受伤严重,且得不到治疗,看管的土门镇镇政府政法书记查方东说,就是要致姐妹俩于死地。
2012年7月27日,因为姐妹俩的母亲去世,土门镇镇政府政法书记查方东要求金氏姐妹写保证后即用车载二金离开了土门镇福利院。至此,金汉艳金汉琴姐妹分别在土门镇福利院被关了三个多月、二个多月。
2013年5月26日,在十堰太和医院住院治疗的金氏姐妹被土门镇政府抓回土门镇,并强行办理了出院手续,停止给她们出住院费和医药费。
2013年11月8日,在北京上访的姐姐金汉艳被截访人员从北京带回十堰。
2014年2月28日,因为全国“两会”将近,金汉艳被当地政府关押到十堰市郧西县九龙寺村的黑监狱,一直3月13日“两会”结束才放出来。
2014年5月22日半夜,金汉艳和金汉琴在北京云岗南宫租住房內睡觉,有人口称查户口,一个人从窗子翻进屋内把门打开后,几个男的和一个女的闯进卧室,大声吼道起来不起来抬出去,不出示证件,手机笔记本电脑现金等全抢走。23日3:29分押到丰台区张郭庄派出所,编号为042605、041425的两名警察说:不是所决定的而是区领导决定的。
5月24日1点许押到北京市红十字医院钱抢走后,不给拘留证押到丰台区看守所扣押28天,在看守所受体罚,受虐待。6月20日十点多释放不给手续。编号为040441的警察吼叫说再来北京再抓再关和编号为042376的警察强行给她们带上手铐抓上车牌为鄂C2029警车上,被湖北省郧西县公安局张波以及土门镇政法书记黄永海、武装部长陈权地押回郧西。6月20日,两姐妹被释放。
2014年7月1日,金汉琴来电称她被叫到郧西县信访局二楼会议室,副局长陈德枪和土门镇镇长李飞都在,李飞对她说,她们姐妹的事情要到6个月后才给处理,如果她们不配合,就会想办法收拾她们。
金汉琴愤慨道,政府不让她们上访也不给她们住院治疗和基本生活费,这是要将她们逼向生活的绝路。
金汉艳、金汉琴姐妹俩的受害情况,迫切希望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帮助,十堰市郧西县土门镇三级政府长期违背《国际人权公约》的行为理应受到舆论的谴责。
不肯卖地的“钉子户”
今年60岁的胡羊群是河北省邢台市的一位地地道道的庄稼人,中年丧偶,身体健康,为人忠厚,两个女儿已出嫁。按当地农村的说法是“给老人送了终,给闺女找了婆家”,完成了人生的两大心愿,再加上“身体还比较健壮”,每月有政府的低保补贴,日子也算过得安生、舒心。
这种安生、舒心的生活自2009年6月8日起不复存在了。
2009年6月15日下午3时许,胡羊群正在自家责任田查看小麦能不能收割,突然被三个不明身份的人绑架到一辆面包车上,绑架他的人自称是国家干部,要把他带到信访局结局一些问题。
原来村里要征用胡羊群仅有的两亩多耕地,说是要立项目搞房地产开发,答应每年每亩给补偿小麦、玉米各900斤,让他在协议书上签字。但胡羊群估摸着这不是国家合法的征地,所以拒绝签字,并向市、省有关部门反映过。这次绑架他觉得应该就是因为这事来的。
面包车没有开往邢台市信访局,而是开到了沙河市第二医院即精神病专科医院(下简称沙河市精神病医院)。
关入医院的“被精神病人”
下车之后,胡羊群抬头一看居然是精神病医院,便迫不及待地向旁边的医生(后了解到是该院院长)解释“我没精神病,把我放了,我要回家”,但却遭到了对方的白眼与忽视,几分钟后胡羊群被几个身穿白大褂的壮汉簇拥着进了“病房”,完全不理会他的申辩。
胡羊群心里开始有点恐惧,然而更可怕的事情还在后头。
被关进精神病院的胡羊群一心想逃出去,但病房有两道门,里边那道门是铁门,且有壮汉护士把守,窗户上密密的钢筋棍有大拇指粗,严实得如铁笼子,和监狱差不多。
在病房里,老胡开始担心:自己被关进精神病院,两个闺女还不知道,她们上哪儿去找我呢?更让老胡担心的是,家中的麦子该收割了,谁来收麦子,那可是一年的口粮啊!趁医生查房的时候,老胡向值班医生要求,给闺女打个电话,但被医生拒绝。
医生每天都要给老胡服用两次不知名的药片。药片有红,有白,有绿,每次有十几片。老胡知道自己什么病也没有,明白“是药三分毒”的道理,不愿意吃。护士指着他的鼻子警告说如果不吃药就得挨揍,“进了这儿的人,我们都往死里揍。”老胡半信半疑,但还是坚持不吃药。可当老胡看到其他“病友”因不吃药被几个壮汉护士把四肢捆在床上灌药的情景,听到病友不听医生的话被壮汉护士电击的惨叫声,还是违心地把药吃进了肚里。
吃了两天药后,“口干舌燥,头晕瞌睡,又想呕吐”,老胡害怕了。这样下去会不会伤害身体?老胡灵机一动开始了绝食,并谎称胃里难受。这一招果然奏效,医生开始给他打点滴,输葡萄糖。后来胡羊群女儿经多方打听,才找到距他们家40多里开外的沙河市精神病院,通过村干部到场才把被非法关精神病院长达六天的胡羊群解救出来。
诉状遭拒的法院“门外汉”
2010年3月8日上午,胡羊群在律师的陪同下前往沙河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立案。一位年轻女同志看完诉状说:“你们没有被告沙河市第二医院的病历,不能立案”。
代理律师找到立案庭靳庭长说明病例在医院扣押不予提供,受害人被非法送治的事实客观存在,有证人和照片及媒体记者采访录音、记录为据等情况。但立案庭坚持没有病历不能立案。无奈,代理律师在费尽一番周折后才将病历复印到手。
3月10日上午,胡羊群又一次来到沙河市法院立案大厅,胡羊群等人按照立案庭工作人员的要求,首先拿出从沙河精神病院复印来的病例。立案庭工作人员和靳庭长对他们要的病例连看也不看,又提出新的意见:被告沙河市第二医院没有侵害受害人,也缺乏足够的证据说明被告有责任,被告没有诊断胡羊群有精神病只是进一步观察。据此不予立案。
胡羊群当场反驳:“没有诊断我患有精神病,为啥还强迫我吃药,不让我回家?把我和真正的精神病人关在一起同吃、同住?我精神受到的伤害没法说了,现在村里一些人真认为我是精神病了,见面招呼都不打了。精神病院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任凭胡羊群怎么说得有理有据,立案庭工作人员就是不立案。
代理律师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不予立案应当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
但沙河市法院既不立案,也不答应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
法院不立案,无奈和解
民生观察网记者通过电话后续采访了解到,当时胡羊群出院后,沙河市精神病医院和胡羊群所在村委会各一次性给出了1000元的精神损失费。此外,当地政府答应每年给胡羊群两亩地的补助款五千多块(按小麦、玉米市面价格各900斤计算)。另外通过采访记者还了解到,作为低保户的胡羊群,从2008年春节开始,就不再享受国家的低保政策,至于为何在不告知的情况下被取消,至今也没有个答案。
苗静珍,女,1972年出生,住在黑龙江省桦南林业局刘炮沟村,(身份证:230822197301017081)丈夫周怀龙常年在外打工,她和婆婆林淑霞、周怀春(苗静珍丈夫的哥哥)合住三间连脊房,因为房屋争议和法院枉法裁判苗静珍被迫离家上访。
据苗静珍说,她住的房子是和林淑霞、周怀春合伙盖得,共有三间,她住中间一间。各有各的厨房,各有各的通道,中间还有一走廊。 同在一个屋檐下难免发生一些小矛盾,从2000年开始,周怀春和林淑霞就打算把苗静珍住的一间房买下来,让苗静珍夫妻搬出去住。苗静珍深知盖房的不易坚决不同意卖,由此导致矛盾加剧,苗静珍被迫搬到外边居住。
2003年10月10日上午苗静珍要封堵原住处的房门被婆婆拦住,还唆使她的丈夫打她。当日晚上,苗静珍夫妻又一同去封堵厨房的门,在收拾厨房期间苗静珍忍无可忍和婆婆林淑霞、周怀春等人发生了争吵、撕扯,苗静珍拿刀欲砍婆婆被人夺下,打伤,苗静珍报案后警方并未依法处理。
2003年12月8日苗静珍一纸诉状把婆婆林淑霞和周怀春等人告到了桦南林区基层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她被打伤的医疗费用等共计1391.50元,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给苗静珍造成人身损害的理由不成立,因为苗静珍经常回原住地撒灰、挖坑、怄烟、钉封门,至使老人无法正常生活,婆媳之间的矛盾逐步升级,主要原因在原告,孝敬老人是传统美德,而原告制造事端”为由驳回了苗静珍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由苗静珍负担。
2004年苗静珍又因为房屋的所有权和婆婆林淑霞对簿公堂,苗静珍连连败诉。据苗静珍提供的她公公周殿民和媒人刘XX的证言显示,房子是1992年盖的,盖房时周怀龙(苗静珍的丈夫)已经年满22岁,他(周怀龙)13岁就不上学了,下地干活,房屋应属他的共有。另外苗静珍和小龙(周怀龙)结婚时儿媳妇(苗静珍)要三间砖瓦房,因条件不允许,经媒人刘XX说和,林淑霞答应把九二年盖的房中间一间给苗静珍和小龙,是给她们俩的,不是暂住房。
苗静珍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合伙人的财产归合伙人所有,更何况当时结婚时婆婆也把这间房子明确给她夫妻共有。苗静珍觉得根据这两点,怎么算这也是她的合法住房,“我的房子我为什么不能封?我去封门她们还打我,”岚棒派出所还帮着她们做假证,法院存在权钱交易才听信了一面之词做出了枉法判决,因此开始到各部门上访。
2006年4月12日苗静珍又因为和周怀春父子的斗殴行为被桦南林业公安局在医院带走以“故意伤害罪”刑拘,5月15日被检察院批捕。在桦南看守所关押期间,苗静珍越想越觉得冤屈,她地里的青苗被毁,周怀春父子拿木棒子打了她就趴沟里装死,她被人说成是杀人犯,公安局不分青红皂白就关她,她为此给看守所民警反映,哭闹、绝食。
10月24日桦南林业局法院、公安局把她从看守所接出来送到了黑龙江省佳木斯精神病院,做了各项检查之后就开始逼她吃药,每天吃3次药,不吃就要挨打或灌药,吃完药还要用小板把舌头翘起来检查,这样过了162天后,医院重新给她做了检查,确认苗静珍的“精神病”好了才又让她回了看守所。回看守所没多长时间,就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附带民事赔偿两万五千余元。苗静珍上诉后中级法院维持了原判。她的房屋财产也被侵占。
2012年苗静珍又开始上访,11月9日桦南林业局公、检、法3家联合接访,苗静珍从国家信访局出来经过陶然桥下时被他们抓住,几十个人连拖带拽把她拉上车连夜赶回原籍。第二天早上以她越级上访为由把她送到桦南林业局看守所拘留10天。11月19日上午抓她的那些人拖着她的手脖子、脚脖子,脊背挨地的从看守所拖出去100多米扔到车上,强制送到了七台河市七煤医疗中心精神病康复医院。还告诉大夫,苗静珍发病4个多月了,常去单位和邻居家砸玻璃、伤人,周围百姓为此常去找政府,他们才把她送到医院来的,也没有家属。医院给她做了各项检查,诊断为“妄想型障碍”,留院治疗。
苗静珍的丈夫听说苗静珍又被送到精神病院后找各部门反映苗静珍没精神病,要求释放她,被威胁再管这事就把他抓起来。
2013年1月10日苗静珍的丈夫借探视的机会把苗静珍放走。桦南林业局听说后派20多个人四处找她,最终在七台河市晶海旅馆把苗静珍抓住,强行送到精神病院做检查,医院出具结果没精神病才放了她。
苗静珍说,在医院不吃药不行,吃完药头昏脚轻,说昏倒就昏倒,因为她吃不下饭去还把她绑在床上给她做“电蚂蚁”导致她大小便失禁。真正的精神病人几天不吃饭也不给做“电蚂蚁”,一说给谁做电蚂蚁都吓得嗷嗷叫,躲着跑。
苗静珍说,电蚂蚁是一种刑具,就是把电针扎在虎口和两腮过电,电一通就感觉有好多虫子再肉里爬,痒刺的难受,就忍不住咬牙,当时感觉牙响的都要碎了。
在苗静珍被关押在精神病院期间,她的丈夫曾求助于维权人士和媒体,各界也曾寄希望与新的《精神卫生法》的出台,但新的《精神卫生法》没能阻挡住公权力践踏人权的不法行为。



申请书内容:桐庐县人民政府方毅县长、县公安局王建平局长、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叶忠华所长、县中医院刘柏洪院长,
我是即将被“关起门来”停发病假工资断绝生活来源活活饿死、病死、迫害而死的桐庐县冤民钟亚芳。
由于直至今日,各位领导仍坚持为掩盖违法犯罪事实而赶尽杀绝,一边继续公然违法在没有监视居住决定书等任何执法凭证下,每月花几万元雇请俞一丕、程晓蔚等监控人员(社会无业人员)天天24小时轮班以“监视居住”的方法,严密监控加非法限制身患重病的我钟亚芳的人身自由(已长达2年多)、强制我不准离开桐庐镇;一边又从4月起停发核污染与上访“被精神病”(上访被非法关黑监狱与精神病院近2年)致多种疾病危及生命(核污染病体长出几十个肿块、肝脏占位、甲状腺占位、高血压病等)的我钟亚芳的病假工资,断绝已被残酷迫害致负债累累且每天需靠服用药物与加强营养等维持生命的我与单亲核污染被害女儿钟知含维持生命的生活来源,且不准当地任何人帮扶借钱给我们,同时封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的司法途径——要明目张胆地在中央强调“依法治国、保障民生”的当下,“关起门来”停发病假工资断绝生活来源活活饿死、病死、迫害死惊天之冤证据确凿的病重单亲核污染被害我钟亚芳、钟知含母女变相杀人灭口!
官要民死,民不得不死!在这无法无天的浙江桐庐县,我钟亚芳没有能力讨回被各位领导公然非法限制的人身自由与公然被抢去维持我单亲核污染被害母女生命的病假工资。
而我与女儿有权活在这世上,有权在中央强调“依法治国、保障民生”的当下不被”关起门来”断绝生活来源活活饿死、病死、迫害而死!身为母亲的我也有义务外出讨饭给年幼的核污染被害孩子吃。
所以,被逼绝路求生不能却又无处伸冤的弱女子钟亚芳我今特申请外出讨饭,恳请各位领导能看在你们也有父母和孩子的份上不要赶尽杀绝——放过我与女儿,同意我钟亚芳外出讨饭。 申请人:求生不能冤民钟亚芳 联系电话15306513215。
(来源:权利运动网 http://www.hrcchina.org/2014/07/blog-post_7526.html 2014-07-15 18:25)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北郊磙山村访民毛庆爱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湖北随州村委会签约毛庆爱不再进京上访,违约送精神病院。
来电称:2012年1月20日下午,就读于“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大二的儿子(毛旭,逝年21岁),在家中突然无故身亡。负责此案的北郊派出所出现场勘查、拍了两张照和简单询问后,提出交300元尸检立案费的要求,遭拒绝后,派出所就以没人要求尸检立案为由,将此案定性为“自杀”,让一名叫李东的亲属在鉴定书上签了字,就走了。
我和毛旭的大姑妈(方真英)、大姑父(金运亮)在警察走了之后赶到现场时,看到毛旭脖子正咽喉处有一道约15厘米长、大拇指般粗的紫痕,而毛旭的两耳往下并没有索沟,皮肤丝毫无损,舌头也没有出来。
据第一个发现毛旭出事儿的外婆讲:当时毛旭双脚踏在椅子上,脖子中用一条长不过60公分的白色纱巾,绕成结套在一根人为搭起的横木上。外婆喊邻居解救下来,但为时已晚。
就在我蒙然抱着一动不动的儿子痛哭不到20分钟时,赵某全家对我围殴,陈某叫来火葬场的车,说要拉我儿去火化。就在我奋力阻止时,陈某的儿子将现场的证物(纱巾、椅子等)拿走烧毁了。我没能保住证物,我儿子的尸体也被他们抢走了。大概半个月之后,我得知儿子的尸体没有被火化,而是被埋了。
我儿毛旭生前在校品学兼优,又是中共的预备党员,事发之前,没有任何轻生的迹象,有学校的证明为据;而我儿脖子上的伤痕和“自杀”现场均存在诸多疑点和事后犯罪嫌疑人赵某、陈某父子的异常表现,都让我觉得这更像是一起谋杀。而办案单位北郊派出所为什么看不到这么多明显的疑点?
2013年5月2日,我和老父去曾都分局索要“尸检报告”和他们的“定案证据”,当晚老父在该处被失踪。5月9日,我到随州市政法委门外要,又遭警号为094859的警察狠命踢伤。 2013年底,老父为孙申冤未果,含恨离世。
2014年1月2日,我从马家楼被地方抢回,关押在随州市大十字街宾馆,磙山村主任金爱国带7人之众,将我衣服撕光,逼跪在卫生间水涡里,反背双手头磕在水地,背心放一杯水,数九寒天给我冲冰水澡。之后,对我毒打关押76日,逼我签精神病院协议书,并以此威胁我不准再为儿申冤,否则就将我送精神病院,如果不签,就折磨死我。
重获自由后,我马上又来到北京上访,虽投诉无门,但我不能不顾我儿的枉死,杀人偿命古来言。
(来源:六四天网http://www.64tianwang.com/bencandy.php?fid-5-id-17915-page-1.htm 2014-07-21 22:05: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