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一七旬老汉被子女和老伴以“老年痴呆”为由,送到闽清县精神病防治院4年。老汉出院后,将妻子、子女、闽清县精神病防治院告上法庭。经鉴定机构鉴定,老汉没有精神病。
为什么要将没有病的亲人送进精神病院呢?昨日,老汉女儿接受海都记者采访时说,父亲经常对母亲实施家暴,母亲不堪忍受,一直求儿女帮她,大家才出此下策。
走出精神病院 老汉索赔98万
钱某俊生于1936年,曾是中学音乐教师,和同是教师的妻子住在闽清县,生有三个子女。2014年,78岁的钱某俊将妻子和两个子女,以及闽清县精神病防治院告上闽清法院,称“被精神病”长达4年,要求四被告赔偿98万元。
法院查明,2008年8月5日,钱某俊的妻子刘某英、子女钱某鸣和钱某洁,将钱某俊送治闽清县精神病防治院,防治院以“老年痴呆”为由收治钱某俊,后又诊断其为“人格障碍”。2013年2月7日,钱某俊患中风,经其子钱某鸣及钱某俊的兄弟姐妹要求,防治院于2013年3月11日为钱某俊办理出院。钱某俊被收治住院共1860天。
2014年3月25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作出鉴定:2008年钱某俊被收治入院时不存在精神疾病,且鉴定时精神正常,防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一般过失。法院认为,钱某俊的妻子刘某英应承担40%的赔偿责任,防治院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子女钱某鸣、钱某洁各自承担15%的赔偿责任,四被告共赔偿4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院通知接人 母亲坚决不从
钱某俊的女儿钱某洁在闽清县精神病防治院工作。昨日,记者来到该院找到了钱某洁。钱某洁告诉记者,父亲钱某俊上个月因脑溢血去世了。钱某洁告诉记者,她在家里排老二,钱某鸣是她大哥,还有一个弟弟。她说,把父亲送进防治院,有不得已的苦衷。
钱某洁说,父亲退休后,性情大变,对家人十分粗暴,对母亲和她非打即骂,而且花销大索取无度;父亲经常把母亲赶出家门,钱用完了,就找母亲索要,还逼母亲向他们几个儿女要钱;父亲还时常去宾馆开房,街坊四邻的风言风语,让他们儿女脸面无光。母亲不堪忍受家庭暴力,几次离家出走,都被父亲找回来,一不给钱就打人。母亲为了摆脱这种痛苦,求子女帮她。
钱某洁说,她将父亲的这些情况向一些专家请教,得知父亲可能是得了老年痴呆症,便和大哥、母亲一起,把父亲送到闽清县精神病防治院治疗。后来,院方诊断父亲是人格障碍,医院几次通知家人将父亲接回家,但母亲坚持不从,认为父亲出院会对她造成更大伤害。就这样,其父在医院住了4年。
(来源:东南网http://news.sohu.com/20151126/n428254346.shtml 2015-11-26)
回目录
分类: 第四十一期
七旬老汉“被精神病”4年 状告妻儿和医院
安康女子因上访被送精神病院 申请国家赔偿308万
今年8月28日,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安子沟村民唐志会向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9月6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审理。
昨日下午,该案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进行质证。唐志会这次国家赔偿申请共计3087332.52元;并要求消除公安网上信访等不良记录。
到法院请求执行赔偿金 常与工作人员冲突被劳教
唐志会今年28岁,12岁时,母亲和本村一家村民因琐事发生冲突,被对方打死。凶手一审时被安康中院判处无期徒刑;二审时被陕西省高院以防卫过当为由改判为15年,民事赔偿一万元,但唐志会的父亲唐纪友对判决不满,多次申诉无果后不告而别。
唐志会独自苦撑了两年,为了能继续上学,此后,唐志会多次前往安康市,希望法院替她要回凶手欠她家的7000元赔偿款,但一直没能拿到钱。2003年下半年唐志会不断到市、省两级法院请求执行剩余的赔偿金,还经常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最后唐志会被劳动教养,直到2005年12月12日才解除劳教。
2006年春节过后,唐家拿到了全额7000元的赔款,她也前往外地打工。在打工期间,她发现自己右眼视力越来越差,想起自己在看守所期间曾经被打过,认为是因此造成了眼睛受损。2006年8月,她回到安康,向安康公安部门投诉。公安部门调查后认为,没有证据证明她的右眼视力下降是被打所致。
2006年底和2008年唐志会两次前往北京上访。之后,她被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政府和公安机关5次送进精神病院强制医疗。
唐志会出示的证据显示,她5次被送进精神病院强制医疗的时间分别是:第一次2008年10月14日至2008年10月23日;第二次2008年12月14日至2009年1月15日;第三次2009年3月12日至2009年5月18日;第四次2009年7月10日至2009年11月19日;第五次2009年11月20日至2010年4月14日。共计391天。
唐志会认为,被申请人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政府和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应当对非法作出五次强制医疗的行政行为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其中包括: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85910.52元;自限制人身自由至今的误工费57346元×7年=401422元;限制人身自由和延误眼睛治疗的精神损害抚慰金250万元(每次50万元);维权期间的差旅费10万元。
被申请人认为申请赔偿时效已超期限
昨天的质证会上,恒口镇人民政府答辩称:恒口镇人民政府没有对唐志会做出任何形式的强制精神病医疗决定,不存在唐志会要求确认恒口镇人民政府行政行为违法情形,只是恒口镇人民政府在制止唐志会非正常上访过程中,因唐志会大吵大闹、情绪激动、行为异常、厮打辱骂接访人员,并试图自残、自杀,在这种情况下,为防止唐志会自残和伤害他人,配合相关部门将其送往多家医院接受治疗。这是善意的送医行为,不存在唐志会所说的强制医疗。唐志会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恒口镇政府无法确认,只能以医疗机构的诊断为准。因此,恒口镇政府认为唐志会的赔偿请求无事实依据。
而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则称唐志会申请赔偿义务机关错误,申请赔偿范围、程序不合法。
两家被申请人均认为唐志会申请赔偿的时效已超期限。
(来源:华商网http://news.hsw.cn/system/2015/1107/323147.shtml 2015-11-07)
回目录25岁小伙被双亲逼出“精神病”
浑身臭烘烘、衣衫褴褛,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看到这样的描述,估计不少读者会觉得,这个人有精神病吧!就连第一次看到病人的医生也如此怀疑。而事实上,这只是这个25岁的小伙子反抗父母的方式。
创业、赚钱父母都不满意
被父母送到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精神卫生中心)时,肖盟(化名)的形象让来往的病人都侧目不已——打了结的、一缕一缕的披肩长发、一把胡子,皱巴巴的衣服,加上掩着鼻子都挡不住的酸臭。跟他交流也得不到多少反馈,这让接诊的医生怀疑,可能是患了精神分裂症。
做父亲的坚持道:他就是脑子有病了,赶紧把他关起来,免得丢人现眼。
经过反复沟通,第二天起床后,肖盟主动提出要清理一下自己。而后,神清气爽的小伙才对医生吐露出了事情的真相。
刚从大学毕业那会,肖盟和几个同学合伙开了一家公司。打拼了一年多,父亲的一通电话把他召回了老家,公司也随之解散,成员有的出国,有的深造,而他接受家里的安排,进了老家的一个厂子里当流水线工人。“当时我心里落差很大,对父母也有不少怨恨。”
因为要赶工期,肖盟经常要加班。父母又看不过去了,责骂了一通,要肖盟辞职。
此后,肖盟把自己关在了家里,不去上班,也不见父母。洗漱等清洁工作一概不做,吃饭也是等父母吃完离桌后,才会去吃一点。这一情况一直维持了7个多月,在肖盟表哥的强烈建议下,肖盟才被送到了杭州市七医院。
逃学、自残只为对抗父母
“我没有病,只是父母一直以来都管得太严,我太没有自主权了,所以才这么做的。”肖盟开口的第一句话就让医生吃了一惊,接下来,医生发现,肖盟的谈吐和行为表现都与常人无异。原来,这小伙子真的没有精神病!
“我想要出去创业,他们要我回来。回来想赚钱,他们又说我不顾健康,真的太……”肖盟表示,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性格内向的他于是摆出了“非暴力不合作”的态度。“即使不这么做,我也会选择离家出走。”
其实,跟肖盟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杭州市七医院早期干预病区副主任医师许子明表示,光他们病区,每个月就会遇到一两个这样的病例,以在校学生为主,上大学的也有,但像肖盟这么大年纪的并不多。
“通常都是家长的安排和孩子自己的意愿之间,出现了较大矛盾,但又由于学生在经济上并不能独立,所以他们通常都会采取沉默型对抗,如逃学、不认真上课等,甚至也有离家出走的。”
也有更极端的,许子明医生就遇到过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胳膊上有二三十道伤口,全是自己用刀划的。
(来源:杭州网http://health.xinmin.cn/jkzx/2015/11/11/28922579.html 2015-11-11)
回目录精神病男子4年前杀嫂被判刑 出狱4月后杀害父母
11月21日上午,渭南市临渭区故市镇扁家村发生血案,一男子在家里杀害年过七旬的父母后逃跑,警方调集百余警力展开拉网式搜捕。
血案发生后村民们都不相信
11月21日上午,故市镇扁家村,男子李某在家里用镐头砸死了年过七旬的父母。
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在扁家村看到,出事的李家大门紧闭。门前摆着两口棺材,有村民进进出出帮忙料理后事。
村民扁先生说,凶手是死者的儿子李某,今年43岁,4年前因杀害嫂子被判刑入监,今年7月份才出狱。
村民李大娘说,李某有精神病,不犯病时李某和正常人一样,见人很热情,大家还觉得这个娃挺懂事。“事发那天上午11时许,5岁的孙女回家说,从李家门口过时,发现李某在打他的父母,当时我们都不相信。”李大娘说。
知情的村民告诉华商报记者,李家的女婿、女儿回家后,李某还在用镐头在院子里挖坑,看到有人来了随即逃跑。
据悉,李某的父亲今年77岁,母亲72岁,两人有3个儿子,李某是三儿子。
500名巡防人员配合警方搜捕凶手
有村民看到,李某父母都是头部受伤,他家里的一把镐头上有血迹,至于李某因何要杀死双亲,大家不得而知。
21日下午1时许,渭南警方调集了100多名全副武装的民警,分组围绕扁家村方圆20公里展开拉网式搜捕。
村民们反映,李某人很壮实,事发后村民担心安全。
故市镇副镇长杨臻告诉华商报记者,事发后,镇上随即在辖内26个村,组织了镇、村干部等组成的500人巡防队伍,在配合警方搜捕的同时,做好各村组的治安巡防工作。
警方在协查通报称,李某有精神病史,身高1.75米左右,体型中等偏瘦,长脸短发(较乱)渭南口音,逃跑时穿灰色短风衣灰色裤子,可能携带凶器。
截至昨日下午6时,警方仍在对李某全力缉捕中。
“武疯子”犯案 事前预防重于事后补救
故市镇扁家村的这起“武疯子”涉嫌杀害父母的案件令人震惊。
“武疯子”该如何管?陕西赛高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邓建军表示,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疾病人,等待他的将是强制医疗,直至消除 其“人身危险性”。“但这仅仅是事后的补救,从社会危害看,‘武疯子’一旦犯案就会造成非死即伤的严重后果,因此,事前预防重于事后补救。”
邓建军认为,“武疯子”在作出反常行为之前,一般难以识别,落实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尤为重要,但该案令人感到悲痛的是,监护人却成了受害者。
此外,疑犯李某有精神疾病史,还有伤害亲属被判刑的经历,刑满后应当作为重点人来管理,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及辖区派出所等单位都应有给提供必要的帮助义务;派出所应进行排查建档,作为重点人员纳入日常管理和防控,并协助监护人及相关单位做好监护管治。
“把希望只寄托在监护人身上,不可能完全解决‘武疯子’行凶问题,需要承担维护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做一些扎实的管控工作。”邓建军说。
渭南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长徐渭龙说,每年该中心接收住院治疗的精神病患者约3500人,其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约100余人。全市约有5000余人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来源:央广网http://wap.eastday.com/node2/n112/n114/u1ai542262_t71.html 2015-11-23)
回目录河南一精神病犯人获释归途中饿死,家属上访15年监狱被判赔
高耀新在坐满14年牢之后却再也回不了家了。
他饿死在了异乡的回家途中,尸体被发现时,他出狱正好一个月。
至今,我们无法知道他出狱的那一个月里发生了什么,只有目击的村民讲述看到濒死时的高耀新不知道找人要吃的。
监狱称,他们在高耀新的姐姐高友栓最后一次探监时已经告知其释放时间,并且在释放时给高耀新发放了回家路费。高友栓则称,她没有得到通知,并且监狱也没有通知高耀新原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
2015年9月,法院判定监狱方面负有一定责任,应予赔偿和道歉。这张判决距离高耀新死亡已经过去了十五年。
“纪律组长”
事发距今已经近三十年。1986年8月11日,高耀新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翌日,高被监视居住。10月30日,高被逮捕。
1990年11月22日,洛宁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高耀新有期徒刑15年。此判决认定,高耀新系病态人格,具有部分责任能力。判决生效后,高被押送至服刑监狱——位于洛阳市西工区红山乡的河南省第四监狱。
由于改造积极,高耀新在狱中曾担任“纪律组长”。监狱出具的《减刑呈批表》和《减刑刑事裁定书》显示,高耀新服刑期间“起模范带头作用,生产劳动中带领一个小组加班加点,出大力流大汗,较好完成任务,被记功一次”。
服刑两年后,经洛阳中院裁定,高耀新获得减刑一年。
2000年8月11日,高耀新终于刑满。监狱干警给了高20块钱回家路费,将他送上了去洛宁的公共汽车,并买了车票,跟司机交代了高耀新到洛宁下车。监狱干警称,高耀新坚持要自己回家。
一个月后,高耀新的尸体在洛宁赵村乡东山底村后山被村民发现。
饿死山中
高耀新被释放半个月后,他的姐姐高友栓前去监狱探监。直到此时,她才得知弟弟已被释放。高耀新父母早亡且没有配偶,更没有子女和其他兄弟姐妹,高友栓是他唯一的近亲属。
2000年9月14日,高友栓找到了弟弟的尸体。两天后,她将弟弟的尸体运回洛宁县马店乡关庙村陈北组土葬。
弟弟死后,高友栓多次到最高法、司法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洛宁县委等单位信访,反映第四监狱违法释放其弟高耀新导致其饿死山中,要求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在压力之下,第四监狱于2006年10月与高友栓签订协议,约定“原河南省第四监狱服刑人员高耀新因刑满释放后下落不明,其家庭生活困难,根据高耀新家庭实际情况,本着人道主义精神,第四监狱与高耀新协商,第四监狱一次性救济高耀新亲属一万元。高耀新亲属对第四监狱的关怀表示感谢,不再提出任何要求”。该协议由高友栓签字、领款。
然而高友栓的上访没有停止,她坚持要求第四监狱进行赔偿,并向河南省监狱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
2015年1月8日,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对“高友栓申请第四监狱国家赔偿案”做出复议决定。
复议认为,高耀新之死系其刑满释放后自行走失所致,并非监狱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高耀新人身权所致,该案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决定称,赔偿请求人所提出的赔偿申请明显超过法定时效,赔偿请求人的申请无法律依据。
监狱赔偿
在法律援助律师的代理下,高友栓向河南省高院提起国家赔偿请求。
为证明高耀新的家属已经被提前告知刑满释放时间,第四监狱曾出具狱警与高耀新同号犯人的证言,这些证言还用来证明高耀新在服刑期间和回家上车时精神正常。
法院认为,证人均为第四监狱干警及服刑人员,与第四监狱存在利害关系,因此上述证言部分的证明效力无法被认定。
河南省高院赔偿委员会认为,根据相关规定,第四监狱在高耀新刑满释放前一个月应通知其原籍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但第四监狱未履行该项职责。
虽然当时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没有规定服刑人员刑满释放时监狱应通知其亲属接回,但刑事判决认定高耀新系病态人格,仅具有部分责任能力,依正当法律程序,第四监狱在释放高耀新时负有特别注意的义务。
因此,高耀新在刑满释放回家途中死亡,与第四监狱的不作为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第四监狱对高耀新的死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监狱曾辩称,高友栓申请国家赔偿已超诉讼时效。对此,河南省高院认为,自2001年元月起,高友栓反复向相关单位反映第四监狱违法释放高耀新造成其死亡的问题,故不能认定高友栓的赔偿申请超过法定时效。
今年9月8日,法院最终撤销了河南省监狱管理局的复议决定,认定第四监狱应对高耀新的死亡承担20%的赔偿责任,即应承担高耀新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57346元×20年×20%=229384元。第四监狱应为自身的不作为对高友栓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来源:“九派号外”微信公众号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395955 2015-11-12)
回目录恶搞精神病裸男的自媒体犯了啥病?
日前,一名全身赤裸患有精神疾病的男子在珠海一条街道上拦车,网友拍摄的短视频和照片在微信朋友圈里疯传,许多自媒体更是对照片进行了二次加工和恶搞,一时间让这名裸男成为了“网红”。对此,珠海市公安局“怒了”,通过微信公号发文斥责这种恶搞行为,怒斥曰“他真的有病,你呢?”是啊,被恶搞的裸男是真的精神病患者,那诸多将其裸照恶搞的自媒体犯的又是啥病?
首先,犯了缺乏同情心和公德心的“冷漠病”。作为一个精神病人,该裸男可谓不折不扣的弱势群体。可以想见,其自身和其家人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与痛苦。对于这样的病人,大伙不给予关怀、理解和帮助也就罢了,怎么还能拿人家犯病时的荒唐行为来取乐恶搞呢?“消费”别人的病痛来取乐,相关人等难道不该为这种行为感到羞耻吗?
其次,犯了为炒作获利不择手段的“功利病”。许多自媒体之所以毫无犹豫地去恶搞一个精神病人,就是看准了这件事中有一些能够“吸睛”的元素,希望借此让更多人关注到自己的自媒体产品,说到底还是为了“名利”二字。但请别忘了老祖宗教育我们,对于“名利”要取之有道。拿弱势群体开涮和恶搞,这已经违背了这个社会的公序良俗,说严重点,有些“缺德”了!
再者,犯了低级趣味的“三俗病”。中国的互联网业界一直强调“反三俗”,何为三俗呢?就是低俗、庸俗和媚俗。一些自媒体运维者,一看到“裸奔”二字恐怕就已经精神莫名亢奋了,为了迎合部分网民不合时宜的低级趣味,当然要大炒特炒一番。只是千万莫忘了,总打这种擦边球,警察叔叔可能会找上门哦!
最后,犯了不尊重他人隐私和权益的“法盲病”。自媒体们在朋友圈里玩得嗨,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坦白说,笔者是十分希望看到精神病裸男的亲属勇敢站出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亲人的合法权益的。也只有这样,才能让任性惯了的自媒体们长点记性。
(来源:东方网http://pinglun.eastday.com/p/20151203/u1ai9123185.html 2015-12-3)
回目录评论:“买买买”是种精神病吗
见微知著
其实,在前网络时代,购物狂也有;但如此普遍而大规模地滋生了疯狂购物的生活方式,那只能发生在支付方式极其便利、对商品的选择极其丰富之后。
这个双十一,电商一个接一个的营销纪录正在不断地刷新,大众的购买欲也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释放。
大家一边身陷购物狂欢的海洋,一边也在哀号:购物车太沉、钱包太扁!可惜,看到这么多打折、满减的商品琳琅满目地在网络上招手,又情不自禁地点击、支付。这不就是传说中的“剁手族”吗?
与此同时,一则名为《注意!买买买或是精神病!》的消息也在微博和网络上到处传播。内容大意是:“近日,国际医学期刊的一篇分析称,有一种‘买买买’被称为强迫性购物,是精神疾病,患病率已经达到5%,大学生、女性都是高危人群。”
一般我对这一类的新闻是保持怀疑态度的。因为它既没有新闻源,也没有准确的描述,更没有对什么程度的“买买买”才是精神病作出个界定;否则的话,如果喜欢购物就是精神病,你让中国千千万万“马云背后的女人”情何以堪!
但有一点是没错的,真有一种病叫“强迫性购物”。美国有部电影叫做《一个购物狂的独白》,那位姑娘,因为喜欢疯狂地购物,把信用卡都刷爆了,被银行四处追债。她被视为行为障碍,不得不参加互助小组来治愈自己的“购物狂”病征。这种强迫性购物,就和一般的‘买买买’有很大区别。它“只重过程,不看结果”,在意的不是购买了什么有用的、喜欢的东西,而是购买的过程本身。在资料中,我看到对这种“强迫性购物”的介绍:
“在心理学上,它被归属于‘冲动控制障碍’一类,确实算是一类疾病。同类问题中还包括赌博成瘾甚至滥用药物成瘾等。关于强迫性购物是如何出现的,目前认为成因和抑郁症有些相似——都和人大脑的神经递质紊乱有关。因为神经递质分泌和水平紊乱,不仅会影响到当事人的情绪,诱发抑郁症这样的疾病; 也可能影响到人的认知和行为,导致强迫性购物这样的情况出现。”也就是说,真正严重到需要就医的“买买买”症患者,是非常少的。
其实,在前网络时代,购物狂也有;但如此普遍而大规模地滋生了疯狂购物的生活方式,那只能发生在支付方式极其便利、对商品的选择极其丰富之后。如果没有大量那种喜欢囤货、喜欢购买非必需品的人群存在,没有那种喊着要剁手却发现自己是“千手观音”的人存在,是不可能存在这种天猫奇迹的。别担心,这不是病。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需要解决的无非就是消费观念和理财观念的问题。我看了许多文章,讥讽那种喜欢购买便宜货,什么打折买什么,比如囤了一个阳台的卷纸、三年也用不完的洗发水、刚买了够用两年的卫生巾就怀孕了,仅仅为了打个8.8折或者凑单500减50。又或者,什么新鲜买什么,扫地机器人、一百年都用不到一次的按摩椅,占了小半个客厅的跑步机、一柜子没有剪商标的衣服。
这些,笑笑就可以了,又如何?只要不是入不敷出、债台高筑,钱花在这儿和花在那儿,都非常个人化,不值得指责。花两万块钱买个喜欢的包包,和花同样的钱买一柜子的书,或者去韩国玩一趟,很难说谁比谁更正确。
相比而言,我更不喜欢那种站在高处俯视芸芸众生,众人皆傻我独醒的姿态。有的人,梦想是瓦尔登湖,总认为世间物欲横流,都是有腥浊之气的;有的人,认为在双十一购物的都没有独立思考精神,将在招聘时不予考虑……这可不是我的臆想,微博上这样的言论多着呢。
我想,就是花自己的钱买买买,何错之有?为什么不是被“精神病”,就是被“物欲化”?这个世界现在怎么搞得这么难了,到处都是正确答案。
(来源:新京报http://www.chinanews.com/cul/2015/11-12/7618638.shtml 2015年11月12日)
回目录老汉“被精神病”的隐忧
福建闽清一七旬老汉被子女和老伴以“老年痴呆”为由,送到闽清县精神病防治院4年。经鉴定机构鉴定,老汉没有精神病,老汉女儿说,父亲经常对母亲实施家暴,大家才出此下策。(《海峡都市报》)从个案角度来说,由于“反家暴法”的先天缺失,钱某一家人其实无一例外都是受害者。而从广义层面上讲,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也成为有效遏止频繁发生的家暴现象的拦路虎,是“依法治国”的一道“硬伤”和“断层”,亟待补足。
(来源:北京晨报http://www.morningpost.com.cn/2015/1127/1175933.shtml 2015-11-27)
回目录要怎么证明你没有精神病
“从前有个王国,一夜之间所有的水都被下了毒,村民们喝过水之后都变得疯疯癫癫,唯独去外地巡查的国王没有喝这里的水,但大家都认为国王不正常,要将其处死”。那么国王要是应该向大家证明自己正常还是不正常。
同样还有一个“蓝绿色盲悖论”。
假设:有一个人,他有一种奇怪的色盲症。他看到的两种颜色和别人不一样,他把蓝色看成绿色,把绿色看成蓝色。
但是他自己并不知道他跟别人不一样,别人看到的天空是蓝色的,他看到的是绿色的,但是他和别人的叫法都一样,都是“蓝色”;小草是绿色的,他看到的却是蓝色的,但是他把蓝色叫做“绿色”。所以,他自己和别人都不知道他和别人的不同。
第一问:怎么让他知道自己和别人不一样?
第二问:你怎么证明你不是上述问题中的主人公?
正常人与精神病应该如何区分呢?
也许你会说用医学方法去检验。不不,那只是你的医学方法,而你又如何证明你不是精神病呢?
看完《大脑在左疯子在右》的前几集我不经想到以前语文老师给我讲的国王的故事,以及自己看到的色盲悖论。那些我们认为不正常的,有精神病的人,是否真的,有精神病?
看完前四集后,我觉得当中有的人并不是真的有精神病,他们只是站在另一角度,看到了我们看不到的另一面,他们并没有我们所谓的精神病。
现实也如此,很多时候我们希望大家都可以跟自己保持一致,认为跟自己不一样的人都不正常,所以标新立异变成了一个偏贬义的词,所以同性恋会被看做性取向不正常,独来独往的人就等于孤僻。更可笑的是,很多时候我们要花很多很多时间去向其他人证明自己在他们眼中是正常的。
你的眼中的世界就是最好的世界,没必要向任何人证明你没有精神病。
(来源:简书http://www.jianshu.com/p/c0f918cdedc6 2015.11.17)
回目录四川15人精神病院看望景正穷 绵阳警方设阻
【天网四川讯2015-11-09】今天上午,四川省绵阳市维权代表杨秀琼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峨眉山、绵阳两地15人看望景正穷,警方设阻精神病院。
11月8日下午14时20分,四川省峨眉山市罗德方,史福祥,胡群武,罗翠明,刘光容,林永凤,张淑华专程赶赴绵阳市三台县,与绵阳张瑞银,陈天茂,杨秀琼,尹秀芳,魏兴兵,谢杜娟,黄清华等15人前往绵阳市三台县精神病医院,看望11月2号在北京遭欧打致伤被地方政府关押精神病院的景正穷。住院部四楼找到医生说明来由,医生称不能见景正穷,是他妈妈打了召呼招呼不准任何人探视。
下午15时40分,我和罗德方,吏福祥,陈天茂等5人前往三台县南门找到景正穷的父母说明了情况,景母告诉我们说,没有此事,是政府工作人员和派出所的人说的,不准其他任何人看望景正穷,如果你们再去看我儿子景正穷,他们就要把你们抓起来。
景正穷母亲称她在11月5号见了景正穷,她说不认识字而派出所警察强行要她在5-6张纸上按手印,并告诉她要长期将景正穷关押精神病院,同时告诫她不要与任何人讲、不能与外面其他人接触。
景正穷母亲最后请求大家救救景正穷,她说景正穷捡举5.12灾后重建救灾款物分配落实不透明,社会人员冲进景正穷经营的茶馆进行欧打,报案无人管,导致景正穷上北京上访。
(来源:六四天网http://64tianwang.com/bencandy.php?fid-5-id-21743-page-1.htm 2015-11-09 )
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