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第五十六期

  • 湖北老河口市光化办事处一村民“被精神病”谁之过?

    去年12月份以来,多家媒体以《湖北老河口市光化办事处一“被精神病”村民维权难》为题,对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光化办事处老县城村四组村民叶明达“被精神病”的遭遇进行了公开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反响。许多网友希望当地有关部门能够依法办事,给当事人一个说法。但时至今日,事情仍未得到妥善解决。

    在提交给上级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申诉材料中,叶明达陈述了事情经过:我叫叶明达,男,汉族,1954年9月出生,系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光化办事处老县城村四组村民。2003年3月6日,因儿子当兵被骗之事,在老河口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后处理未果。申诉人当日的报案笔录疑被改动,签名及指纹也不属实。后在依法反映诉求的过程中被“被精神病”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当时,当地有关鉴定机构涉嫌违背科学、违背事实,出具了错误的“鄂刑(2007)048号”和“鄂刑(2007)052号”鉴定书;湖北省襄阳市安定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原襄樊市安定医院司法鉴定委员会)在没有和申诉人见面的情况下,就出具了“襄司精鉴字(2007)第61号”鉴定书。

    2014年5月10日,襄阳市司法局科长雷某就“襄司精鉴字(2007)第61号”鉴定书安排申诉人见到了襄阳市安定医院邵主任。邵主任确认说,是公安局出具的材料叫我们出具的“襄司精鉴字(2007)第61号”鉴定书,我们也没有质疑的权利。

    后经西南政法大学鉴定中心鉴定后,出具了“西政鉴字(2011)第0699号”检验报告书;南阳耿介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后,出具了“南阳耿精鉴(2015)第122号”鉴定书。上述两份司法鉴定书,均推翻了“鄂刑(2007)048号”和“鄂刑(2007)052号”鉴定书,认为被申诉人叶明达情感、思维、行为意志及智能活动等均在正常范围,无精神病表现。被鉴定人目前无精神病。申诉人以事实为依据,依法证实了当地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涉嫌弄虚作假,制造冤案、假案,已涉嫌触犯了《刑法》第305条的规定,侵犯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提高司法公信力。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对上述被申诉单位涉嫌侵犯申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深入调查,并依法问责,由其赔偿申诉人侵权费300万元。”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光化办事处老县城村四组村民叶明达说。(来源:中国法制报道 作者:叶明达)

    新闻链接:湖北老河口市光化办事处一“被精神病”村民维权难

    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光化办事处老县城村四组村民叶明达日前致函媒体爆料称,由于自己因儿子当兵被骗之事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先后两次被当作精神病患者,送往当地精神病院强制治疗,使自己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在提供给媒体的多份反映材料中,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光化办事处老县城村四组村民叶明达陈述了事情经过:

    2001年,叶明达因儿子当兵被骗钱财。为此,叶明达曾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2003年3月6日,叶明达在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后,公安部门有不作为的行为,为了掩盖自己的错误,就委托襄阳市安定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原襄樊市安定医院司法鉴定委员会)对叶明达进行所谓的司法精神医学鉴定。

    2007年6月20日,襄阳市安定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原襄樊市安定医院司法鉴定委员会)作出叶明达有“偏执性精神病”的襄司精鉴字[2007]第61号司法鉴定书。2007年9月至12月期间,老河口市光化办事处和老河口市光化办事处老县城村民委员会以叶明达精神病为由,将其送往老河口市李楼卫生院强制治疗。

    出院以后,叶明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自己被错误认定精神病。2014年9月20日至11月27日,叶明达又上访被老河口市光化办事处和老河口市光化办事处老县城村民委员会送往老河口市李楼卫生院精神病院强制治疗。

    2015年4月21日,受广东威戈律师事务所委托,南阳耿介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对叶明达有无精神病进行了司法鉴定,并于2015年5月5日出具了“南阳耿精鉴(2015)第122号”鉴定意见书:经过对被鉴定人叶明达的情况了解及精神状况检查,认为目前情感、思维、行为意志及智能活动等均在正常范围,无精神病表现。被鉴定人目前无精神病。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叶明达依据相关法律,向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被告老河口市李楼卫生院、老河口市光化办事处、老河口市光化办事处老县城村民委员会侵犯人身权利共同赔偿原告误工费、鉴定费、精神抚慰金共计102.0383万元;被告襄阳市安定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责任。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不作开庭审理,出具“(2015)鄂老河口民初字第01901号”裁定书,把棘手的案件推到襄阳市中级法院。襄阳市中级法院在原告的司法鉴定书铁实证据面前,违背事实做出“襄中(2016)鄂06民中第762号”裁定书,把原告依法维权认定为严重干扰有关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把被告光化办事处违法违纪捏造虚构息访、罢访协议书,侵犯损害原告上诉人合法人身健康权,认定为依法行使行政职权。2016年10月8日,叶明达以“襄中(2016)鄂06民中第672号”裁定不公为由,申诉到湖北省高级法院审监庭,恳请上级法院公正审理,明辨是非,依法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被精神病”意指本非精神病人,却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被当成精神病患者来治疗。随着“被精神病”的案例不断增加,这个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精神卫生学界、法学界,乃至社会舆论的极大关注。2013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的《精神卫生法》,第一次从法律上明确了非自愿医疗的概念、标准和程序等,解决了当事人是否有精神病、当事人的精神病是否严重到必须强制住院这两个问题。这部法律能在多大程度上解决我国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的弊病,尚有待观察。尽管我国已经向杜绝“被精神病”现象跨进了一大步,但真正杜绝,路还很长。

    “希望上级有关部门本着‘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尽快查明事实真相,给我一个合法、合情、合理的说法,切实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光化办事处老县城村四组村民叶明达如是说。

    (来源:中国法制报道 http://zgjjxxw.com/index.php/fazhiyaowen/2017/03-27/2317.html 2017-03-27)

  • 心理学被精神病实验——8个人进去7个人成了精神病

    在变态心理学中,对于神经症,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精神病”有着较为详细的诊断标准和定义,但是,这是在一种正常的诊断流程之下去判断的;并且,很多神经病人却有着极好的伪装性以及发病时间的间歇性,所以,有时候无论精神科医生还是心理咨询师都很难判断其是否已经康复或何时复发。但是,如果是正常人假装“精神病”进入医院,他们能被识破吗?今天的话题我们来讨论一个发人深省的心理学实验——被精神病实验,这个实验意在说明一些精神病院的诊断标准的漏洞以及在其中医护人员的心态问题。8个正常人勇敢的参与了这项实验,但是7个正常人却都被意外诊断成为了精神分裂症。

    精神病的诊断标准

    在变态心理学中,对于神经症的诊断有这样几个主要原则:

    1、精神活动的内在协调一致性

    也就是说,看这个病人表现出的行为、言语是不是符合正常人的行为,而非是自己臆想出来的

    2、发病时间

    一般情况下,精神病的发病时间都较长,在1年以上或持续的几年

    3、是否泛化

    一般情况下,心理问题的发生都有一些对应性的刺激,而精神病的刺激源并无相关性,而是什么都有可能。

    4、有无自知力

    一般心理问题或者严重心理问题的病人都一种主动求医,承认自己心理问题的认知,但是精神病人,一般都不会承认自己有精神病。

    被精神病实验,难以分清谁真谁假

    这个实验是由美国斯坦福大学的一个心理机构发起,他们首先挑选了8个被试,他们的职业分别是精神科医院、心理学家、画家、儿科医生以及家庭主妇。他们的实验任务是进入10所精神病医院进行跟踪实验,他们被指导假装能够听到类似于“轰和嘣”的奇怪声音,但是,其他行为都正常。结果,在这10所精神病医院对他们的诊断中,除了1个人,其余全部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了,也就是他们被精神病了。

    他们本想偷偷记录这一切,发现根本没有必要,因为他们的这种行为反而会被当作一种精神病人的异常行为看待,无论是医生还是护士都不以为然。在他们和医生护士相处的几天时间内,没有任何人被识破,他们无论是正常行为还是异常行为都被当作精神病人所表现出的正常表象而已。

    但是,一个有趣的想象是,他们虽然没有被医生识破,但是他们却被其他真正患有精神病的患者所察觉,这些正常人终于第一次被人怀疑了,他们被怀疑不是精神病人而是来暗访或是调查医院的。看来,有时候,精神病人不是我们想象般那样疯癫,而是比我们拥有更清晰的辩查能力。

    这些被试者在医院的这段时间中发现,精神病院真正可怕的地方不在于精神病人,而是这里完全就像是死气沉沉的牢房一样,没有任何实际、正常、被重视的交流活动,因为很多病人在副作用很大的药物作用下,都显得昏昏欲睡,没有精神。更为奇葩的是,这里的很多护士并没有把精神病人当作真正的人来看待,她们很随心所欲的在他们面前换裤子,整理内衣等。在这些被试者看来,医生和护士的行为才显得极不正常。

    实验结束后,这个心理学团队对于精神病诊断的效度以及他们的工作方式进行了重新的判断,最终,发现这10家精神病院里,共有其他190多人被精神病了,也就是说他们或是已经康复或是他们一直都是正常人。这个实验也说明了现代精神病诊断中的漏洞,一旦人被贴上了精神病的标签,他们的任何行为便被看作是异常行为。

    所以,到底谁是精神病谁是正常人,有时候良知的判断更大于心理学标准的诊断。

    (来源:心理学了个啥 http://www.localau.com/news-334026-1.html 2017-4-4)

  • 朱征夫:要防拆迁中“被精神病”

    今天上午,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社科界小组讨论时,民法总则草案第25条关于“有关组织”可以向法院认定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条款,引发委员们热议。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说,过去出现过被拆迁人和上访人被精神病的问题。民法总则草案第25条中规定,居委会、村委会和医院等有关组织都能提出认定申请,他认为申请人的范围有点多。例如,在征地拆迁中,一旦因分配不均,有村民提出反对意见,要防止有人利用这条规定,把这些村民通过精神鉴定送到精神病院。而且法院在司法程序认定中,对一个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以医疗机构的鉴定为依据的,但有时医疗机构对同一个人是否有精神病的医疗鉴定,也经常存在“打架”的问题。

    (来源:大众网 http://w.dzwww.com/?c=show&act=show&cid=11&id=609268 2017-03-09)

  • 要分清爱国主义精神与精神病

    昨天,砀山一精神病人受当前“萨德”系统入韩影响,病情复发,义愤填膺、怒发冲冠,持刀欲去韩国杀人……“放开我,我要去韩国杀人”,他嚷道,吓得人群纷纷避让。好在砀山县公安局西南门派出所民警急中生智,假借一同加入抵制韩国队伍,接近该男子,用他能听懂的语言表达了爱国之情,然后伺机将其制服,送到精神病医院时,病人喊道:你们骗人,这儿好像不是韩国……

    其实,乐天也不在韩国,不是一样有人冲进去以破坏乐天的食物为爱国主义的精神表现?几年前,日本车也是中国人产的,一些人不照样去砸?看到这位要去韩国杀人的人,我一下子陷入迷茫之中——我很想知道,我们该如何区分神经病与“爱国者”呢?例如,砸日本车和宣称血洗东京的,到底是受到“爱国主义精神”的激励呢,还是精神病复发?

    毕竟按医学标准,一千万人口中,大约有20万精神不太正常的人,而他们绝大多数并不住在精神病院,正常时同你我一样,甚至不排除还有比我们更加敏感的观察能力。而每当受到刺激时,他们都会别出心裁地弄出很大的动静。我有时想,资信发达的互联网时代,每每勾起我们眼球的都是些什么人呢?会不会我们都被精神病患者刷屏了呢?例如,萨德入韩,大家都很气愤,也都用理性的方式抵制了韩国,表达了不满,但跳上镜头、电脑上刷屏的却是并不多见的几个画面:几个半老不老的女人站在那里拉出“乐天操你祖宗”的下流之极的横幅,一船据说是搞“保健品”传销的中国游客到了韩国码头拒绝下去,一位网红竟然跑到乐天去偷吃零食、捏碎人家的方便面泄愤……她们到底是别出心裁的爱国主义精神,还是精神病复发呢?

    不管怎样,她们却莫名其妙地代表了这次中国人抵制萨德入韩的经典画面,上了电视、刷了屏,海外大多数人,以及多年后中国大陆人自己回头看,会不会认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中国,精神病和爱国主义精神常常合二为一呢?

    有时我甚至开始怀疑自己也不太正常,要不然,我怎么都分不太清“爱国主义精神”和精神病呢?为什么我看一些人在表达爱国主义精神的时候,都像犯了精神病呢?而精神病人,有时都比他们表现得更加理性……

    (来源:杨恒均的海外小屋 http://wemedia.ifeng.com/10207502/wemedia.shtml 2017/3/14)

  • 宣扬斯德哥尔摩症候群、人兽恋?我们看的是同一部《美女与野

    “Emma Watson为了《美女与野兽》推掉《爱乐之城》好可惜”……在今年Emma Stone凭借《爱乐之城》拿下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项后,不少观众这样感慨。

    但从目前《美女与野兽》的票房表现来看,Emma Watson并不输。

    《美女与野兽》在3月17日北美、中国同步上映,截止目前电影在北美收获1.75亿美元票房(超过迪士尼的1.2亿美元票房预期),是史上首周票房最高的PG级电影。据迪士尼透露,该电影的首周海外票房为1.8亿美元,其中包括中国的4480万美元票房。

    这还不止,流量统计公司comScore的高级媒体分析师Paul Dergarabedian预测,《美女与野兽》最终全球可达到10亿美元。

    要知道,去年“唯4”进入“10亿美元票房俱乐部”的影片有3部来自迪士尼,分别是《美国队长3:内战(11.53亿美元)》、《海底总动员2:多莉去哪儿(10.28亿美元)》、《疯狂动物城(10.24亿美元)》。

    《美女与野兽》为什么大卖?

    其实讲为什么大卖有些不讨好,就着结果分析原因,好像怎么分析怎么对。但现象下面总是有些线索可以找一找,这部影片就有些不少有趣的点。

    2017版的《美女与野兽》翻拍自1991年的同名动画片,是迪士尼真人翻拍计划的第5部。1991年的动画版《美女与野兽》可以算是佳片,曾被提名第64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影片”,是奥斯卡历史上第一部被提名“最佳影片”的动画长片,可惜最终不敌经典影片《沉默的羔羊》。

    在那届奥斯卡上,《美女与野兽》最终拿下“最佳原创歌曲”、“最佳电影配乐”两项大奖。这也激起了迪士尼将它制成百老汇节目的想法,迪士尼召集创意团队成功打造了同名音乐剧,于1994年在百老汇首演。

    所以,顺理成章,2017版《美女与野兽》定位在奇幻歌舞电影。2013年因《冰雪奇缘》走红的主题曲《Let it go》让这部电影的影响力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电影最终也收获了12.7亿美元的好成绩,迪士尼显然想如法炮制。

    而且你看,《美女与野兽》也巧妙地选择了一个好档期,在北美,上一部合家欢向的影片要数2月10日上映的《乐高蝙蝠侠大电影》(中国大陆3月3日上映)了,同期上映的影片,没有该类型竞争对手。

    有17年历史的电影票务平台Fandango表示,《美女与野兽》是它们公司史上预售票最多的合家欢类型电影。

    就算不说这电影有多好,想想在1991年看过《美女与野兽》动画片并留下美好记忆的小姑娘们,如今若长大成家生女,相信也会愿意带着自己的女儿来观看这部童年经典翻拍之作的。

    除了表面的繁荣,全球都为了“政治正确”吵翻了

    《美女与野兽》的故事大家都知道,女主角Belle为了救父甘愿被野兽囚禁在城堡中,并最终爱上了这个野兽。

    因此有正义之士说道,这影片根本在站“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指被害者在犯罪者的长期虐待下,对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该专有名词在1970年代被精神病学家弗兰克·欧什博格(Frank Ochberg)定义。

    Emma Waston在不久前的采访中否认此说法,她认为女主Belle在过程中一直与野兽有观点上的碰撞,思想保持独立,不符合“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比起Emma Waston的反驳,定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一词的专家本人Ochberg的反驳更具说说服力,他在接受雅虎电影的采访时这样说,“斯德哥尔摩症候群”中的受害者必须具备“被恐吓、饱受精神创伤、被低幼化”等特点,“受害者们往往不可以说话、不可以进食、不能动,甚至连上厕所都要申请。他们长期有快死掉了的感受”。

    而电影中的Belle,紧紧是被幽禁在城堡之中,自由度更大,算是一个剧设为幽闭城堡的爱情故事。

    另外,女权主义也是《美女与野兽》的重要标签,女主Belle不像以往迪士尼影片的女性角色,不像等待王子拯救的白雪公主,不像为王子无私奉献的小美人鱼,也不像想要嫁给意中人的灰姑娘,而是一个爱读书爱思考,颇具现代女性独立特点的角色。

    事实上,《美女与野兽》的故事是法国女作家Gabrielle-Suzanne Barbot de Villeneuve于1740年首次发表,之后被Jeanne-Marie Leprince de Beaumont重新创作并于1756年再次发表。

    在原版故事中,女主就表现出智慧、具反抗力等性格特点,在做选择时遵从内心,这在18世纪的法国文学和社会都是不常见的,属于比较早期的女权作品。在1991年的动画版中,也传达了这种思想。

    如今女权思潮前所未有的高涨,甚至不少女性走上了国家高级领导人的位置,女权主义染上了流行色彩。

    迪士尼的经典公主系列一直被质疑是腐朽的“女尊男卑”遗留,因此迪士尼有意摘掉这个帽子,想在新时代赶个流行,被大众喜欢,这次的《美女与野兽》与下一部真人电影《木兰》都是女权意识唤醒之作。

    而且Emma Watson不正是女权主义支持者么,选她来演Belle似乎再合适不过。

    不过有时候政治正确过头了也会有风险,比如该片中被称为“迪士尼首个公开同性恋角色”LeFou引来一些保守文化地区的抵制,比如Alabama影院和马来西亚,俄罗斯也在过去一周表示该影片为“16禁”。

    另外有人认为该片宣扬了“人兽恋”文化,唔,还是那句话,这只是一个装故事的壳,“野兽”的“人性化”才是Belle爱上他的关键因素,只不过“人性”被装进了兽体,这哪算“人兽恋”。

    迪士尼的真人翻拍炒冷饭?并不,好用着呢

    有人说迪士尼的真人翻拍经典计划是炒冷饭,从目前成绩来看,算打脸了。

    全世界都在搜罗好的IP来影视化,坐拥众多经典IP的迪士尼为何不利用自己的优势呢,而且事实证明是有人买账的。

    此前,迪士尼表示启动真人翻拍计划,规模达17部(另有说12、15部),目前已经上映的有《沉睡魔咒(2014)》、《灰姑娘(2015)》、《奇幻森林(2016)》、《美女与野兽(2017)》,此外将有4部分别在2018、2019年陆续上映,其他翻拍电影上映日期不明确,但剧本都已在创作之中。

    而且,IP重塑的好处在于,迪士尼可以将观众感兴趣的番外情节变成衍生电影,比如改编自1959年迪士尼老牌动画《睡美人》的衍生作品《沉睡魔咒》。

    在已上映的真人翻拍电影中,首周票房几乎都不错,可见翻拍的可行性。如今技术手段发达,正是这些具有科幻色彩IP真人化的最佳时机。迪士尼可以说是男性女性儿童市场多管齐下,总给你一个理由买下那张电影票。

    (来源:虎嗅网 https://www.huxiu.com/article/186612.html?f=member_article 2017年3月21日)

  • 人大代表:精神病司法鉴定不是“免责金牌”

    就在全国两会召开前不久,武汉面馆砍头事件、南京宝马肇事案等精神病人犯罪问题将公众舆论聚焦在精神病人犯罪管控的议题上,也为平安中国建设提出新的考验。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多位法律界代表直面社会治安顽疾,为推进精神病管控法治化建言献策。

    预防:建立统一的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库

    “精神病人犯罪一直是严重威胁社会治安的危险因素,如何做好事前预防,在保障人权的前提下,减少其社会危害性是我一直关注和调研的方向。”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分局大阳沟派出所所长郑尚伦代表给记者拿出他从2015年开始调研的资料。

    “长期以来,由于一些家属不愿配合、没有及时诊断评估以及信息没有共享等问题,客观地造成了精神病人尤其是重性精神病人的‘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给相关部门排查以及管控工作带来了被动。”针对这一现实问题,郑尚伦建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建立精神卫生工作信息共享机制,牵头建立全国统一的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库,实现信息同民政、公安等部门互联互通、交流共享。

    “全社会要消除歧视,要认识到精神疾病患者是弱势群体,应给予患者足够的人文关怀,对他们多一些尊重、关爱和善待。”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秦希燕代表认为,在“家庭为主、政府为辅”的管理模式之外,要把精神病人的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卫生、民政、公安等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的网络监控体系,及早发现精神病患者的发病征兆,督促监护人对其约束、治疗。加强对精神病人群的管理登记,对于精神病人肇事实行责任倒查。

    惩治:提升司法鉴定的科学性、真实性、公信力

    一旦发生精神病人犯罪事件,舆论焦点总是追问如何保证司法鉴定的科学性、鉴定意见对最终量刑是否产生影响等。对此,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代表认为,必须要规范司法鉴定管理,提升司法鉴定的科学性、真实性、让司法鉴定的公信力有保障。

    秦希燕认为,精神病司法鉴定也并非唯一依据,享有裁判权的法院仍须依法结合案件事实、证据、情节进行综合评判。

    “对于已经涉嫌犯罪的精神病人,要合理整治,集中羁押,配备完善的医疗保障设施。”傅莉娟介绍说,现在湖南已经有一些地区建成配备完善医疗条件的羁押场所,但相对于实际存在的精神病人数量还远远不够,应该继续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和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保障:设立精神障碍患者专项救助基金

    重性精神疾病社会危害大,医治时间长且易复发,造成很多患者因为无力支付医疗费用而中断治疗,最终导致一些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不能及时被救治,为社会安全埋下隐患。

    郑尚伦建议学习国际上的成功经验,政府设立专项救助基金,对因家庭贫困等原因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一般精神障碍患者,实行免费的保护性救治,确保病情得到控制、不恶化;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畅通住院救治渠道,实行免费救治,对有暴力倾向的要实行强制性救治,通过完善的救助康复机制,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医疗康复保障,确保对重性精神病人“控得住、不流窜、不肇事”。

    (来源:正义网 http://news.jcrb.com/jxsw/201703/t20170306_1725460.html 2017年3月7日)

  • 精神病真的是种病吗?还是被污名的开始?

    ·《香港精神健康调查 2010-2013》估算,全港有100万人有情绪问题。电影《一念无明》有这么一幕:曾志伟扮演的父亲、陪同余文乐扮演的狂躁抑郁症患者儿子到公立医院覆诊。精神科医生以机械式口吻说:「最近有没有想自杀?」、「有就开多尐药啦」、「走得㗎啦」,诊症全程只有约一分钟时间。

    ·精神科医生张力智(Ricci)、与精神病康复者兼社工郑仲仁(Vincent),均是《一念无明》导演黄进撰写剧本时的主要咨询对象。Ricci指精神病是一种医学上的大脑疾病,Vincent则多次强调这是一种严重的情绪困扰和特色,与成长、创伤和环境等亲历经验有关,不必框在精神科的病征来理解。

    人物介绍:

    ·R=医生=张力智Ricci,曾在公立医院精神科工作3年、英国公立医院执业7年,现为本港私家精神科医生。

    ·V=社工兼过来人=郑仲仁Vincent,13岁起陆续被诊断患各种情绪或精神病,现已停药。现职为社工,专责促进康复者复元相关工作多年,有多年与康复者同行、了解其心声和需要的经验。

    记者:「精神病」是一种「病」吗?

    R:精神病是一种医学上的大脑疾病,不像肢体、躯体的病那么容易被察觉到。有人是管理情绪的能力出问题了,就会得抑郁或焦虑;有人是分辨真假的能力出问题了,就有可能是思觉失调。好像有人发脾气,很多时人们会以其身边的环境压力导致、以为这只是一个症状,但其实可能是抑郁、焦虑⋯⋯过程牵涉到伤害脑部功能。如果以为只是纯环境的问题,处理的方法会很不同。工作压力?咪转工啰。与母亲相处有问题?避开她。但我们又看不到大脑发生甚么事,是否你以后避开就解决了问题?

    V:我记得自己第一次看精神科医生是在中环,那时大概1983年,我13岁,因为我自10岁起已有很多强逼行为或思想,如整晚不睡、将床褥搬到客厅中。每晚做功课,每晚会问母亲你的说话有没有意思、是否在暗示对我说些甚么,有没有类似行为、Check住自己。我觉得是一种严重的情绪困扰。精神病很多时是因为艰难经历导致,而确诊后因为污名(Stigma),病人失去了一些社会角色(social role),引致创伤。这与生命经历很有关系,可以是成长的功课,所以不要只以一个纯生理学的角度去看待。

    记者:患精神病的原因是?

    R:主要两个,一是基因,二是压力。而以医学的角度看,基因的原因占了很多,我接触的患者中,很多时其直属家人怀疑或确诊有情绪精神健康问题,再追查会找到一些新的、未被发现患者。研究显示,两个基因愈相近的人,如果一人有情绪或精神健康问题,另一人也有的机会愈高。至于压力,在这个都市你有压力我也有压力,有人是学业、有人是金融炒卖。

    V:人人不同,我的就是学习环境。基因可以是,但我作为社工接触个案时,发现家庭对人的影响不只是基因,而是代代相传的教养和沟通方式。

    R:情绪病是大脑有些元素发生了质变,从而影响心理状态的运作。在照显微镜下或做脑部测试时,照得到病人的脑袋在结构上功能上,真的与常人不同,这就是科学。

    V:但是否因为那些社会心理因素长期压在病人身上,令他们大脑病变,而大脑病变到底是因还是果?我作为社工接触个案时,发现环境因素的确占了很重要的角色。如果基因异变是因,即是大脑问题最重要;但如果是果,环境上可以怎样改善?

    R:但在相同的生活环境下,不是所有人的大脑都会发生质变。

    记者:若有人发现自己情绪或精神状态出现问题,到甚么地步才要看精神科医生?

    V:看困扰到达一个甚么的程度,例如令你很明显及持续地不能应付自己的日常生活。当时我看医生的触发点是,父母觉得我3年来每晚和他们吵架、瞓地、喊,觉得我好奇怪,所谓的不正常。

    R:同意如困扰明显地影响到日常生活要看医生,但其实如只是怀疑自己有困扰,也可以看医生。因有时初步的问题是病人自身未有察觉,到察觉到很困扰时已经太迟了。

    记者:如何看待幻听或「听声」?

    V:首先因我不认同以医学框架来理解,因此我不会用「幻听」这个词语,而说是「声音」或「听声」。我认为听到声音很多时与生活经验有关系,例如面对过创伤等艰难经历。而很多在服用药物的人中,有一半还是会听到困扰的声音。我们经常说,玻璃破裂了后,不会期望完全没有裂痕。我觉得与这些病症共存是正常的,只要找到方法面对就可以。每人总会有些特色,不一定要把它完全消除。我曾经试过工作量太重,那些困扰的声音好像快出来了,我会请两天假来让自己休息。

    R:这就是错误观念。宁愿在治疗复康上抱完美主义,不需要再与幻听共存,好过太容易去接受伤痕裂口。

    (来源:香港01社区 https://is.gd/EzzqTl 2017-03-30)

  • 精神疾病诊疗中的明枪暗箭:诈病与被精神病

    电影《训练日》中,一名被告在法庭上从裤裆掏出一团黄色的东西吃掉,法官等人瞬间惊呆,认为此人患有精神疾病,诈病成功;事实上,吃掉的是预备好的花生酱。战国时期,孙膑因装疯而逃脱了庞涓的迫害。

    何谓诈病?

    诈病是故意模拟或夸大躯体 / 精神障碍 / 伤残的行为,目的在于逃避外界某种不利于个人的处境,摆脱某种责任,或者获得某种个人利益。

    精神病诈病容易发生的原因

    精神疾病缺乏客观存在的病灶,诊断以症状表现为主要依据,即从言谈、举止、表情等外显行为是否异常来判断,具有主观性和模糊性的特点;因此,精神疾病也是诈病者选择的病种之一。

    诈病者企图谋求某种精神疾病的诊断,以达到休假或调换工种、获得赔偿或某种福利待遇、掩盖犯罪行为或企图逃避刑事责任的目的。

    失眠症、抑郁症、精神分裂症患者、器质性精神障碍是精神科常见的诈病类型。

    识别诈病者的线索

    不愿意住封闭病房,更不愿意与其他精神病患者住在一起;

    不与其他精神病患者接触,对其他精神病患者的靠近多有躲避行为;

    多要求住包间、家人陪护;

    吃药不配合,不能当面将药服下;

    几乎无探视人员;

    经常请假外出,长时间不在病房,或多在病房睡觉;

    住院时间短。

    诈病如何防范?

    医生要全面、完整的收集病史,多角度了解病情,与该人过去的一贯表现进行纵向比较,避免主观片面性。另外需注意精神科问诊的方式方法,尽量避免引导式问题,比如:「没有人的时候,能听到有人给你说话吗?」等,以免诈病者顺着你的诊断思路给出有病的回答。

    不能单听来诊者或家属的一面之词就轻易给出诊断,应根据临床观察、病情演变规律、治疗效果等紧密结合起来,作出必要的修正。避免被门诊或以往诊断所引导,导致固定化偏见。

    当然,这些都离不开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强烈的责任意识。

    被精神病与非自愿住院

    被精神病是指把非精神者错误诊断为精神病,送入精神病院进行强制治疗。「被精神病」不时成为舆论热点,这使得精神障碍患者「非自愿住院」程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那些「标准化」的非自愿住院方式

    经精神科医生诊断、病情评估为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监护人同意下住院;

    经精神科医生诊断、病情评估为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监护人同意下住院;

    对第2种情况,如监护人不同意,诊断鉴定后仍不办理住院手续,由患者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办理住院手续,监护人阻碍实施住院治疗的,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措施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

    对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经法定鉴定程序鉴定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障碍患者,由人民法院决定进行强制医疗;

    精神障碍患者属于查找不到监护人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由送诊的明政部门办理住院手续。

    临床实际遇到的问题

    非自愿住院患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严重」的判断标准不明确,容易引起困惑和争议;

    医疗机构无法认定患者的实际监护人应该是谁,临床上会出现监护人之间相互推卸责任,无人承担监护义务;或监护人之间意见相左,有的要求患者住院,有的反对住院,使医疗机构无所适从,比如:儿子将患者送入医院住院治疗,女儿知晓后却不同意;

    医疗机构无法调查认定监护人与患者间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如果监护人有意侵害患者权益,医疗机构难以识别;

    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均可以将疑似精神障碍患者送诊,宽泛的送诊主体,也容易导致相互推诿责任;比如,谁都不想承担医疗花费、谁都不接患者出院;

    医疗机构承担的责任不清或过大,《精神卫生法》中「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措施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表述,似乎将非自愿住院的责任归属于医疗机构,公安机关只是协助,而精神科医生只能就病情严重程度作出医疗技术上的判断,缺乏对患者是否存在危害他人的行为或危险的法律评价能力,一旦发生「被精神病」,侵权责任不明确,责任也容易全部落在医疗机构身上。

    如何应对非自愿住院问题

    及时完善病程记录,病程记录不仅要体现患者的病情变化,还要注意对特殊事宜的记录,如:对于监护人不办理住院手续,由患者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办理住院手续的,医生一定要在患者病历中予以记录;

    注意沟通告知;医生及时与患者或监护人沟通,告知疾病的诊断、治疗措施、存在风险、治疗花费、疾病转归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落实三级医生查房、疑难病例会诊等核心制度,进一步明确诊断、规范治疗;

    医疗机构应根据《精神卫生法》制定具体的操作程序和诊疗规范,明确自愿和非自愿患者的送诊、住院、出院程序,使医务人员便于操作;

    加大《精神卫生法》的宣传力度,精神科医务人员学法、知法、懂法,在诊疗过程中增强法律意识,依法规范自己的执业行为;

    建议进一步完善精神卫生法,明确监护人、送诊者的责任,保障医疗活动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 龚雪峰. 精神疾病鉴定中的诈病与反诈病 [J]. 人民检察, 2010,(08):53-54.
    [2] 代翔. 论伪装精神病的识别 [J].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01):191.
    [3] 常学辉, 位磊, 杨雅静. 浅议「诈病」[J]. 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2015,13(19):3-4.
    [4] 财新网.近年「被精神病」的八个著名案例 [EB/OL。].(2011-06-23)(2014-07-22).http://www.caixin.com/2011-06-23/100272251.html
    [5] 孙海云.「被精神病 " 现象的法社会学思考 [J]. 长江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2,35(10):41-42.
    [6] 孙东东.「被精神病 " 相关问题的法学思考 [J]. 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12,26(02): 89-90.
    [7] 沈渔邨. 精神病学. 第四版.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153-154.
    [8] 孙东东, 曾德荣. 精神障碍患者非自愿住院医疗与强制医疗概念之厘清 [J]. 证据科学,2014,22(03):373-377.

  • 你知道吗?半数博士生正受精神疾病威胁!

    很难让人相信的是,可能是这个世界对科学贡献最大的一类人,科学家的有力后备军,博士生们——的相当大一部分正在受到精神疾病的困扰。

    这一比例,据根特大学的科学家报道,占总人数的50%以上。不止如此,大约三分之一的博士生正面临着长期抑郁的风险。

    这很糟糕,但也非常能够理解。如果你曾经有过攻读博士的经历,那你应该能意识到,这可能是全世界最为孤独的旅程之一。

    用人生中最为精力充沛的几年来解决那些没人知道答案的问题,这让人兴奋,但也很危险——挫折、失败、自我怀疑,来自社会和家庭的压力,这些可以轻易摧毁一个博士生。

    心理学家称,引起这种恶性情况的主要问题是工作与家庭的冲突。过重的工作负荷和不合理的科研需求(是的,科研中并没有太多的“合理“科研)会严重干扰实验人员的家庭生活,并为他们的人际关系带来过重的负担。

    据统计,受到这样负面情绪困扰的博士群体,心理健康出现问题的概率比本科生高出两点四倍。

    追逐科学是一件看上去很让人兴奋的事,但事实上,任何从事过科研工作的人们都难易否认科学的黑暗一面。知识背后的美丽让人心醉,但它从来不易于接近。

    拨开迷雾看到真理需要智慧,也需要坚持和勇气——而也许这些盗取天火的普罗米修斯们,还更需要这个社会的支持和理解。

    (来源:果壳网 http://www.guokr.com/post/779046/ 2017-03-31
    原文 http://www.iflscience.com/brain/half-phd-students-suffer-psychologica-distress/all/)

  • 南方日报:要加快精神病人犯罪管控进程

    就在全国两会召开前不久,各地发生的几起精神病人犯罪问题将公众舆论聚焦在精神病人犯罪管控的议题上,也为平安中国建设提出新的考验。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多位法律界代表直面社会治安顽疾,为推进精神病管控法治化建言献策。

    精神疾病的确立虽然只有一百多年历史,但它一直和全人类相伴相生,在中国也是一个大问题。首先,它是一种心理障碍,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数据统计,世界范围内每4个精神疾病患者就有一个中国人,平均每13名国人就有1例精神疾病患者,其中重症病患1600万名。其次,精神疾病还和社会治安问题休戚相关,在过去几年,每年与精神病人相关案件都超过1万件,其中1/3是严重暴力案件。因此,推进精神病犯罪管控法治化,不仅关乎“健康中国”的建设,更是建设“平安中国”的新要求。

    在过去,精神病人犯罪问题屡见不鲜,公众大都有不少疑虑,比如:有些精神病人为何能随便游走?“精神鉴定”为何总能成为免罪金牌?如何保障精神病人得到救治?这几个问题,正是本次代表们所提建议的主要指向。在预防问题上,应该要最大程度地识别精神病人并跟踪其精神状况,以从源头上减少犯罪风险;在惩治问题上,针对一些“假精神病”“被精神病”的现象,更应从程序上完备司法鉴定,参考证据、情节等进行综合评判;在救助问题上,针对一些重症患者中断治疗,应该要实现财政救助,确保对他们“控得住、不流窜、不肇事”。

    首先是预防问题,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精神卫生法》规定在治疗上实行“自愿原则”,实际上是认定精神病人的人格自由,但也不排除有一些重症病人具有攻击人格和暴力倾向。但从实际上来看,一些人没有得到诊断评估,也有些人被故意隐瞒等,导致一些重症精神病人游离在管控之外。2015年底,登记在册的重症精神病人有429.7万人,但在去年底,这个数字就变成了510万。可见,还有很多精神病患者散落民间,建立统一的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库,是进行预防管理的首要前提。

    还有就是惩治问题,很多犯罪问题一旦和“精神病人”相挂钩,往往就变得扑朔迷离,舆论通常要追问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出现这个问题,主要是我国规定了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刑事责任能力,其中针对后者,又分为完全、限制和无刑事责任能力三级,《刑法》第18条依次规定了不同级别所承担的责任。其中,精神病司法鉴定作为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了量刑规定,这就要求,必须要提升司法鉴定的科学性、真实性、公信力,该追责的要精准追责,避免被钻空子。

    再就是救助问题,一些具有暴力倾向的重症精神病人如果不能被及时救治,很可能产生潜在的社会危害。因此,也有代表提出设立专项救助资金,对于实现保护性救治。这实际上可以理解为和预防措施双管齐下,通过把一些重症患者,尤其是具有暴力倾向的患者排查清楚,以登记在册,实现保护性救助,就能有效减少那些散落民间的“潜在威胁”;而防止“精神病”被不公正利用,就需要在惩治问题上扎好篱笆、设好屏障。

    从目前来看,几位代表的提案涉及预防、惩治和救助三大环节,对于精神病犯罪管控法治化而言,预防是基础,惩治是保障,救助是前提,这三者基本涵盖了精神病犯罪管控所需要注意的问题。希望它们能更加体系化,早日精准落地。

    (来源:南方日报 http://opinion.people.com.cn/n1/2017/0308/c1003-29130850.html 2017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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