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探访疯人院
二、受害者访谈
三、本月被精神病动态
四、精神病人权益
五、评论呼吁
六、民间行动与倡议
七、域外传真
2016年9月号
主办:民生观察工作室
编辑:乔楚 晋贤
本期封面:许金华
最近,本网获悉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残疾访民许金华,在北京正常上访于2016年7月22日下午被强送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院),为了一探究竟,本刊志愿者南下精神病院,对许金华进行面对面的采访。
被精神病迫害
2016年2月28日,许金华在北京上访结束,乘火车于29日上午8点多钟到达南通火车站。被南通崇川公安局和平桥派出所朱东平等3名警察扣下,强行押往南通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在其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按在椅子上被强行要求作精神病检查,后在她的抗议和医生的默许下逃脱。
也许她自己也没意识到,这次精神病检查逃脱后,真的精神病会很快降临到她的头上,2016年7月22日下午,许金华辖区所在地和平桥街道派居委会纵治办主任找到她,说上级领导吩咐带她到区政法委书记那里谈事情,她兴冲冲地简单收拾了一下就跟着书记出门了,谁知一下楼就被强行连推带拉的装上车送到了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院)。
抓她的时候家属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已经离婚,唯一的女儿正在上海出差,根本无人可求! 她抱着仅存的一点幻想向医院声明自己没有精神病,希望医院可以放了她,然而医院的回答是“这是政府要关的,想出去就找和平桥街道(办)沟通,让他们写证明,医院才会放人”。
她女儿回来知道情况后,当即找到医院去看她,也正值中秋佳节前夕,所以向街道政法委书记提出希望母亲回家过中秋节的愿望,终归还是遭到了拒绝。
当许金华联系到本刊后,我们得知,女儿每周去看她一次,平时也没时间,自己的小孩才23个月大需要照顾,女儿一直反对她打官司告状上访,她认为民斗不了官,弄不好会伤害家人或性命。
许金华被关进医院重症病区后,形容“起初是捆绑上身、按住四肢、再被五花大绑成大字形,然后矇上双眼、扯头发、捏鼻子 、拨嘴强行灌药,前三天还两次鼻饲(五花大绑成大字形后,再捆绑上身按住头从鼻孔中插管至胃部灌药灌牛奶灌食再灌水)。
8月初她被转到老年精神病科402病房08床治疗,床台号上赫然写着“精神分裂症”,现在,每天都必须接受医院的药物治疗,否则就强制绑灌药,每天的活动空间也只能在楼道和室内走几步。
那么,医院关押她的依据是什么?院方曾对许金华表示,针对她有两份精神病鉴定,但是不说具体鉴定机构、鉴定医师、鉴定结果等情况。许金华要求他们出示鉴定,他们说只有监护人有这个权利。
送许金华的警察说是她女儿要求给她做的精神病鉴定,许金华问了女儿说没有这回事,但女儿确实看到了司法鉴定,可是没有给她,也被迫签了字,可具体是哪家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的鉴定、那几位医师参与、具体的诊断病情,她女儿也是一概不知。
本刊向她女儿打电话确认,对方表示不方便细说,也由于压力太大,相关情况最好问街道书记。本刊随即拨通了崇川区和平街道任长良书记13809086361的电话,他听到许金华的名字后,再三强调那是家属送去的,自己并不清楚,也不知道具体情况,然后挂断电话。
南通当局何时释放许金华,据南通第四医院的第一个治理疗程也就差三天了,我们拭目以待,医疗案发15年来她的身体状况每况日下,病情在持续加重,她告诉本刊“L4-5左侧隐窝软组织被铲掉后造成了脊柱脱位、枯死,多根脊神经受损后脊柱损伤每年以大约一级半的速度向上蔓延现已至头部,骨肉分离,脊柱侧弯,前凹后凸,严重畸形。脊柱损伤又导致了软组织损伤,多症并发的后遗症不知道还要发生到什么地步”!
上访及被迫害的缘由
许金华,出生于1956年12月18日(农历11月17日),身份证号:320602195612180544,此前的她家庭和睦,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和体贴的丈夫,因为自己有轻微的腰椎盘突出需要治疗,就是这个需要轻微的治疗和遇上所谓的“绿色神医”小手术开始,她毁了身体、毁了家庭、毁了未来!!
1996年底,中央电视二台、江苏电视台、南通电视台都在宣传绿色神医孙仁平小针刀的医术,而且此人还是时任江苏省军区原南通军分区医院副院长(后来升为院长),副师级军衔。
看了各电视台的宣传推广,又前后做了三次咨询,许金华觉得靠谱,就确定在军分区医院做腰椎盘突出治疗。
许金华介绍道:“经过三次治疗无效,第四次治疗时,主治医师孙仁平在我腰左边连轧两刀后对我说你这病比较麻烦,你就弄点药吃吃吧,我以前也跟你一样也是中央型腰椎盘突出,就是吃这个药好的,你不妨也试试,你开一张票要150元,这药只有120元,你不要开票,只要直接将钱给我就行,然后就叫我跟他去拿药”。
她出了钱拿了药,回家后发现此药没有注册商标、没有许可证、没有生产日期、没有使用日期、没有使用范围、只有一只小型塑料袋里装着点药粉,此时许金华想起了另外一个患类风湿性关节的女病人也买了和她同样的药粉,而自己是轻度腰椎盘突出,怎么能用同样的药呢?所以下午就去把药退了。
也就是从这个退药举动开始,给她带来了无穷的灾难,1997年6月16日,这个许金华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日子,这天是她预约再次治疗之日,在手术台上,她不仅被绞了腰脊髓还铲除了5/4的左侧隐窝软组织。造成了上下脊柱逐渐枯死,致腰脊柱侧弯、前凹后凸严重畸形,进而,脊柱损伤致使胸部损伤颈部损伤颅脑损伤,最后导致身体多处残疾,而实施手术者正是孙仁平副院长。
许金华在材料中介绍:案发后,南通市卫生局文件(通卫医鉴【1998】5号许金华医疗事件技术鉴定报告书)将她被害后第四天即6月20日的CT复查诊断意见:硬插到被害之前进行了鉴定。江苏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苏医鉴【1999】8号许金华医疗事件技术鉴定报告书)隐瞒了两张片子的诊断意见。导致后来的民事诉讼严重不公,成为她上访的导火索。
据悉,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三次开庭,然而许金华认为三次庭审笔录全部有被更改的嫌疑。并在崇川区法院法医鉴定中,收了许提供的证据材料及四张原版片,不肯写清单、不给作鉴定的书面证明并不许复制。
宣判当天,许金华呆在法院不走要看庭审笔录,中午11点15分左右,书记员将卷宗全部拿走,下午三点才回来给她看,看后她发现笔录多处有被更改的痕迹,签字时只好签上——“笔录已被更改许金华”。
2000年9月4日,许金华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立案通知书上写的是合议庭开庭,而法庭庭审现场上却由一位身穿便服者主持,这位在法庭上叫上诉人宣读上诉状却又不肯说出自己姓名与称呼者依旧维持了原判。
二审结束后,许金华开始奔波于省高院及最高院,案件依然没有任何进展。可相反的是迫害却日夜增加。
许金华介绍:“从2007年中共十七大开始至今,我的家(居住处)每天24小时都在摄像与红外线监控之下,有时在超市或商场还有人拿着带闪光灯的摄像机对着我拍照,拍完就跑,特别是国家有重大政治活动时,我就成了重点政治犯,政府每天派12个人分三班每班4人轮流对我监控,白天守在我家楼下的出入口,晚上就守在楼梯口”。
2007年地方政府建儿童福利院拆了她家的房子,政府要拆迁安置赔偿与此医疗案件相抵,许金华不同意,结果许金华被打致颅内出血。从这一年开始到2015年,许金华被多次关在黑监狱和地下牢房。
许金华感叹道:“这些年来,我只有被害的权利,而被害后却没有申诉和医治的权利,十几张CT、MRI等复查片所反应的客观病情都于诊断报告不相符,然而有关方面却视而不见,不给我申冤的机会”!
最让人诧异的是,2012年5月28日,因需要向最高法补交证据,许金华去崇川区人民法院档案室查阅本案资料(案号:【2000】崇民初字第61号)卷宗,但被告知此卷宗已“丢失”,不翼而飞不知去向。
医疗后遗症发作
这些年手术留下的后遗症也在持续发酵,2012年1月2日开始,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给许金华做的系列检查,CT片中显示胸部损伤引起了血胸和气胸;X光检查片中显示颈部损伤,引起了一侧动脉,椎动脉血栓形成,颈动静脉痿,假性动脉瘤;脑CT检查片中显示:颅脑损伤,致使神经系统实质性损害引起的症状和病征,颈内动脉—海绵窦痿,下丘脑—垂体功能障碍等。颅脑损伤导致严重器质性精神障碍。
许金华说:“案发后,孙仁平口口声声对我们夫妻二人说的:“你告不了我,你就是告到南京,告到北京都没用,我不怕你”的这番话,以及在手术台上被害时突然惨叫的情景时常出现在我的脑海里,面对孙仁平的如此猖狂和恶毒,又怎能不告”?
这场不幸以及后来的控告给许金华的家庭也造成了很大的变化,由于她持续告状,丈夫受不了这种压力,让她在家庭和申诉中二选一,她隐忍着心痛选择了申诉,从而放弃了温馨的家庭,而官司给家庭带来的污点和痛苦也影响到了女儿,一直到这两年才嫁出去。
在2012年,许金华还自叹,“我离精神失常还有多久我不知道”,没想到真被精神病这么快就落到她的身上!
此案的另一当事人孙仁平院长,则是另外一番光景,他不但没有受到任何处分,更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恰恰相反的是在江苏省军区南通军分区中步步高升,一直升到副师长级,转业后在南通市开了一家私家医院(南通康平疼痛医院)。前几年南通电视周报刊登孙仁平被选为杰出转业军人代表去了北京受到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和总理温家宝的接见。而部队也把他捧为军转干部创业的标兵。
精神病院内安静平和的和志愿者交谈的许金华
许金华就被关在这栋楼的四层老年精神病科
许金华床头上的排号上标着不知道谁鉴定的“精神分裂症”

在外抗议时的许金华

许金华叙说这次关押的迫害情况
许金华以前自由拍摄的医院对她的医疗损伤
丁建勇,今年53岁,居住在上海宝山区泗塘四村,因为和宝山区泗塘民警发生争执被打断肋骨后得不到依法处理上访。2012年丁建勇被强制关进精神病院58天。今年7月,警方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将其刑事拘留后,又于8月26日把丁建勇绑架至宝山区精神卫生中心,接受强制治疗。
丁建勇被关精神病院后,他在医院上班的妻子也受到来自单位和政府部门的威胁,不敢把丁建勇被强制送医的事泄露出去。在丁建勇被强制送医将近1个月的时间后,丁建勇才偷偷发出消息“我是點亮陽光(网名),姓名是丁建勇,在7月份,就泗塘派出所的非法行为,我向宝山区法制办提出行政复议,法制办虽然受理,但我却被公安关押进看守所30天,之后再强行押送到宝山区精神病院住院关押。我现在被关押在宝山区精神病医院二病区,星期二.星期六,星期日下午2点可以接见”。
他的访友们获悉此消息后,陆续到精神病院去探望他,他告诉前去探望的访友,“精神病院强制给他用药,不吃不行,也不告诉他吃的是那种药”。他的访友们发现他的精神状态大不如以前,有点呆滞。
随后,本刊志愿者委托上海访民再次到精神病院探望丁建勇,才了解到丁建勇被两次关押精神病院的原因。
上海访民告诉本刊志愿者,丁建勇精神非常正常,就是性子急,心肠好。他和泗塘派出所的冲突是为了一点小事,丁建勇觉得自己有理和警方辩论,被打断了两根肋骨。警方也不承担责任,丁建勇找公安局、检察院都不起作用,后来就开始上访。2012年泗塘派出所把他关进宝山区精神卫生中心58天,被强制打针后脑筋不如以前了。他出院后把精神病院和公安局都起诉到法院,两审都被判决败诉。他不甘心遭受到不公平待遇,多次上访伸冤控告。
2016年7月初,丁建勇因为维修电脑的事和店老板发生纠纷,处理纠纷的是被他点名控告的民警,他要求这个民警回避,民警不但不回避,还关了他12个小时,笔录上也不按他说的写,最后对他做出了违法处理,他不服向政府法制办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
7月25日,宝山区泗塘派出所民警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闯到他家里让他去做精神鉴定,他说这是私闯民宅,推警察出去。这两个警察对其进行殴打,并且当天将他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刑事拘留,送往宝山区看守所。同时对他作了精神状态鉴定,结论为“有行为能力”。
羁押至满30天后于 8月26日获取保候审释放回家。
他正在家里高兴之时,突然闯入8个不明身份的人,把他绑架至宝山区精神卫生中心,政府的人几次三番找他妻子签字同意送医,他妻子不签,说不签字就不让丁建勇出来。
据了解,在住院单上签字的是丁建勇居住的小区泗塘四村居委会干部,这个做法显然是违反《精神卫生法》第27条、第28条法律之规定。
“被精神病”是中国政府常用的维稳手段,老访民被“精神病”已经很普遍。 丁建勇的访友表示,8月26日,正是杭州G20峰会维稳达到白炽化程度,丁建勇是老访民,维稳黑名单早已经下达,他必然成为这个腐败制度的牺牲品。
目前,丁建勇的家人压力非常大,正处在危险之中,丁建勇本人也极其痛苦,望社会一切正义人士给予关心,并积极营救!
附:《精神卫生法》
第二十七条 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以精神健康状况为依据。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
第二十八条 除个人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近亲属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在精神病院的丁建勇




丁建勇谈迫害
孟宪奎,曾用户名梦莹,女,今年59岁,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人,家住小市镇张家堡街四中巷5号。 2010年4月24日,她的儿子于洋被城管殴打,致于洋精神病发作,城管部门拒不承担其医疗费用而上访被拘留,在拘留期间,被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派出所瞒着家人关进了恒仁满族自治县精神病医院(以下简称恒仁精神病院),城管部门这次却异常慷慨,一次性缴纳了3年的住院费。
孟宪奎说:“这里关的大部分人都是上访的,副院长告诉我,“城建局一次交了3年的住院费,好好呆着吧”。他们翻我包的时候发现了我的病例,知道我病的严重,给派出所打电话,“病得这么重你们给送来,出了问题谁负责 ”。派出所说,“实在不行全运会结束在接回来”(编者按: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8月31日在辽宁沈阳召开9月12日闭幕)。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12点钟,几个护士把我绑在床上打了一针,3、4分钟后我嗓子就像火烧一样难受,特别干。一个实习的小护士给我喝了杯水,说,要不喝水就会成哑巴。以后每次给我打针都是别人睡了之后把我绑上,一共打了4次,还吃药。一个关在里边4年的人给我说“老打针会死在里边的”。
后来我家附近的一个精神病人家属看见我,刚要给我打招呼,我摆了摆手,让他别说话,比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他领会了我的意思,回去找到我丈夫,给他说了我在精神病院的事。他听说我在精神病院后赶紧到医院找我,那天是2013年9月23日,医院联系观音阁派出所后才让我走的。我是2013年8月28日进去的”。
孟宪奎的材料记载,她儿子于洋是个精神二级残疾人,在镇南市场摊位卖各种小菜。2010年4月24日,本溪满族自治县城管执法大队王永带队闯到镇南市场,见她家的三轮车停放垃圾桶旁边的停车位上,不听她解释就往他们城管执法车上抬。于洋过去阻止,被以王永为首的城管队员殴打,随后,10几个人动手把于洋推进警车里。于洋受了刺激,精神失控,见人就打,王永见势不妙才带人走了。
孟宪奎报警后,警察以平级执法单位,他们没有管理权限为由推脱不管。随后她到本溪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规划局(以下简称城建局)要三轮车和打伤于洋的医疗费,结果钱没要来还被打骂,说“爱去哪告去哪告,告到北京也不给你一分钱”。
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孟宪奎到法院要求立案,法院工作人员说:“派出所没立案我们也不能立案”,孟宪奎逐级上访,政府才以救助和赞助的形式给了点医疗费。2012年5月,因为政府不交医疗费,医院把于洋赶了出来。
2012年7月8日上午,为了压制孟宪奎上访,王永雇佣几个农村无业人员闯到她家里,围着于洋打,被邻居拉开。当天下午,这几个黑恶分子骑着摩托车撞击她家大门,于洋从院子里拿起一节暖气管就朝他们打过去,把一个叫侯玉明的黑恶分子打伤,孟宪奎承担了住院费用。2012年7月18日,公安局强制给于洋作了精神司法鉴定,精神结果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具备责任能力。”
之后孟宪奎多次进京上访要求城管部门承担于洋的医疗费,被劫访人员多次毒打,上访人制止也遭到毒打。但他们仍不解恨,迁怒于于洋。2013年3月4日,正直两会时期,于洋被查出患了肺炎连续高烧6天,孟宪奎打算坐车到亲属家去借钱给于洋看病,被警察发现拽下车。这么一折腾孟宪奎心脏病发作,警方用救护车把她送到拘留所,在没通知家属也没检查身体的情况下拘留她14天。
释放后她才知道于洋3月4日也被抓到了看守所刑拘,因为于洋精神病严重发作,警方把他强制送到恒仁精神病院治疗。同年的5月23日,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于洋有期徒刑3年。但所有这些都没有通知家属,9月28日在亲属的帮助下才拿到了判决书的复印件。
孟宪奎再次进京上访住进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后,于2013年8月19日,被戴上手铐强制押回,把昏迷中的孟宪奎抬到拘留所,等她醒来发现身上全是青紫瘀伤。
8月21日,观音阁派出所副所长带人把她押送到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做精神司法鉴定,一同去的还有信访局和城建局的人。8月28日,派出所张永海和几个民警捆住她手脚把她抬到恒仁精神病院的车上,就这样在没有通知家人也没有家属签字的情况下把她关到封闭病房。期间她多次冠心病发作,在拘留所还能吃个止疼片,在精神病院却得不到治疗,疼痛难忍,感觉度日如年。
从精神病院出来后她电话质问派出所的人,他们说是上边指派没办法。她费尽周折拿到了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出具的精神司法鉴定书,鉴定结论为:情感障碍,躁狂发作,作案时有责任能力。但里边的证明都是假的,精神病院不给她复印病历也不给诊断证明。
孟宪奎说:“我让他们折磨的得了高血压、冠心病。他们为了掩盖罪恶多次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明知我病重,故意毒害我,输着氧气也要送进拘留所,送精神病院的手段更加歹毒。”
2014年9月20日,孟宪奎因为到中南海等敏感地带上访,累计被北京警方训诫45次,罪行叠加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4年11月28日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半。这期间她因病重不能自理,在监狱拒收的情况下,法院和政府逼迫她的家人写下了息诉罢访保证书,否则不放人。2015年6月30日,她家人交出保证书,法院和政府却违背承诺于7月7日把她送到了辽宁省女子监狱,2016年3月19日刑满释放。就在她出狱的前一个月,她丈夫惨死在家中,女儿跪求信访局领导,要求让她回家和丈夫见一面都不被允许。
孟宪奎现状

孟宪奎身份证

孟宪奎的司法鉴定书





孟宪奎谈被迫害历程
现在的唐志会

法院不予受理裁定书


2016年9月份,本刊志愿者在北京遇到了上访的宋嘉鸿,得知,他曾被医院诊断为“反应性精神病”,医院为此隐瞒多年,当宋嘉鸿经过法律途径要求医院公开说明理由时,医院的回答中以“尊重个人隐私权”为由而否定了医院向病人履行告知义务。
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正是中国政治动荡的高峰期,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针对四人帮的打击全面展开,当时的双打运动【指打击阶级敌人破坏活动,打击资本主义势力猖狂进行的双打】是揭批“四人帮”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各社群企业团体中展开。
本文主人公宋嘉鸿,男,59岁,汉族,中国江苏省人,住址:上海市国和路市光三村81号503室,上海无线电三厂(以下称为老厂)下辖江西小三线(以下称为新厂)下岗职工,当年正好是江西新厂双打办公室成员,在一起由偷情最终演变到迫害栽赃别人性命的案件中,个性耿直的宋嘉鸿,不愿意看到受害人被冤屈,挺身而出替其发言,却被双打办公室政治部主任、保卫科长两位负责人压制住。又因为一些其它案件发生,他最终决定离开厂区回上海投诉去。
1978年4月9日,宋嘉鸿请了事假先回上海再去中纪委,当时在上海老厂里有个江西新厂办公室,专管江西到上海出差人员,1978年4月15日,该办公室负责人樊柳英主动找到宋嘉鸿说帮他搞个病假条,抵消新厂的事假,由于是熟人主动帮忙不好拒绝,他就答应了。
让他没想到的是,这早已是一个预定好的阴谋。老厂医务室诊断开出的病假理由是“神经衰弱”,并提醒他老厂的病假没用,须到静安区中心医院去,负责人樊柳英说帮他在问问老中医,先不用去静安医院。
1978年4月19日,宋嘉鸿门口来了一辆厂车,他以为是送他去静安医院的,谁知该车径直驶向上海市精神病总院(后来改为上海精神卫生中心),当他们到医院后,宋嘉鸿才知道挂号都办妥了,初诊医生给开了一周休息,但医院没有给诊断结果,樊柳英则说“严重神经衰弱”。
2004年11月,宋嘉鸿因为案件需要,调取病例拿到上海市精神病院”病史”,才发觉问题的严重性,当年送他到精神病院时,老厂区出了介绍信,该信的内容说他已经“精神失常数月”,但是介绍信必须老厂主管生活的副厂长批示,可厂长没批,不知道樊柳英主任如何搞到的;老厂医务室为了配合病假只是诊断为“神经衰弱”,不知为何变成了“精神失常数月”。
除了厂区的问题,宋嘉鸿还发觉医院也有问题,从1978年4月19日初诊开始,复诊二、三均未有诊断结论,稍微有点医疗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门诊72小时就能出诊断结果,病例本一直到7月5日才开始记录他为“似乎假性幻觉”,到1978年8月1日记录“误诊”变成了“反应性精神病”。
宋嘉鸿说:“这不是看病,是在要口供,这是典型的造假,所以精神失常数月这个词真是栽赃的不得了,生怕我提前到北京,经过101天的鉴定,上海精神卫生中心才下了“反映性精神病”结论,时间已经证明,这是不负责任的违法行为,因为任何医疗行为不能离开及时与准确”。
2004年,宋嘉鸿向徐汇区法院起诉,状告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希望对方撤销对他的“反映性精神病”的错误结论,并赔偿经济损失2.49万元,及全部诉讼费,遭上海徐汇区立案庭拒绝。
2005年,宋嘉鸿向上海市卫生局提出请求函,要求查问医院当初为何不告知病人诊断结果,荒唐的是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回复,以“尊重个人隐私权”为由而否定了医院向病人履行告知义务,其《病假证明》除姓名外,均呈空白状态,实际上是支配了病人的隐私权。
宋嘉鸿认为:“这样的处理结果,不仅缺乏科学依据,而且不遵守医疗法规,已构成侵犯公民知情权”。
为了自己的清白身份,宋嘉鸿这十多年来一直奔波于上海到北京之间,但是穷尽司法程序,那么遥远的事情估计也很难还他一个公道了。为何会被无缘无故的鉴定成“精神病”,宋嘉鸿说“1978年4月从江西单位请事假回上海,主要任务是向中纪委反映厂党委与当地公安局私放及包庇奸淫幼女、破坏军婚、逼死人命与投毒诬告等重大案件,现已得到证实,上述案件与上海市公安局某些贪官为了既得利益赴江西插手有密切关系”。
宋嘉鸿本人

三厂的介绍信

病历卡

上海访民丁建勇因控告宝山区警方先是被刑拘30天,随后又被送进了上海市宝山区精神卫生中心强制治疗。
被送到精神病院后,丁建勇发帖:我是点亮阳光,姓名是丁建勇,在7月份,对泗塘派出非法行为,我向宝山区法制办提出行政复议,法制办虽然受理,但我却被公安关押进看守所30天,之后再强行押送到宝山区精神病住院关押。我现在被关押在宝山区精神病医院二病区,星期二.星期六,星期日下午2点可以接见。
近日,他的访友得知此消息后陆续到精神病院去探望他,今天又有访友前去探望,他告诉访友,精神病院强制给他用药,不吃不行,他的访友们也发现他的精神状态大不如以前。据悉,之前他也曾被警方送到过精神病院。
来源:(民生观察网http://msguancha.com/a/lanmu12/2016/0920/14959.html)
因是同性恋,河南男子王明(化名)被人送到驻马店市精神病院“强制医疗”了19天。从医院脱身后,王明将精神病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抚慰金1万元。该案本应于21日开庭,但因王明一方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案件推迟审理。
同性恋者“被精神病”19天
王明同性恋的事实被妻子发现后,2015年10月8日原打算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但却被几个亲戚突然绑住,随后送到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
王明说,亲戚们似乎跟医院已经打好了招呼,在把他带过去后,没进行任何沟通、检验,直接就把他绑到了精神病房的床上。医院不顾王明解释,以“性偏好障碍”的名义,对他进行强行治疗,并且经常强迫他吃药。
王明被安排在隔离区的病房,他一直想找机会出去。他的朋友得知他被关在医院后,每天都跑到医院要求看望但都不被允许,随后他们在当地报了警,让警察到医院来处理医院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治疗的情况。2015年10月26日,医院才妥协让家人将其接回家。至此他已被强制治疗19天。
称在医院遭受精神侮辱
王明回忆,医院里的人会当着他主治医生的面说他是同性恋,“他们看我的眼光非常奇怪,还有人嘲笑我,我能感觉到他们看不起我。”
王明说,精神病院里一些人明明知道他是男的,但仍然脱掉他的衣服,说要看看他“是男还是女”。还有一些护士也在嘲笑他“竟然喜欢男人”。
王明回忆:“他们刚开始让我吃药,然后说要对我进行烟雾治疗,因为看到有人因为不好好吃药被打,我选择了顺从,觉得自己挺懦弱的。”
申请调出警记录 案件推迟审理
在从精神病院出来后,因为担心又会被亲戚送去医院治疗,王明和朋友一起跑到另外一个城市,开始了漂泊的打工生活。
一个偶然的机会,王明了解到北京海淀法院曾判处过一例同性恋“被治疗”案件,当事人因为被心理机构电击治疗后起诉该机构胜诉了,于是决定起诉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
据王明的代理律师黄锐介绍,本案原本计划9月21日开庭,但因为王明一方向法院申请调取公安机关出警记录,法院认为该证据是本案关键性证据,决定推迟开庭审理。对于为何提出调取出警记录,黄锐表示,如果出警记录及处理意见中有关于王明被强制医疗的记录,那么可以直接证明王明人身自由被非法限制。
根据《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
来源(中国网http://news.china.com.cn/2016-09/22/content_39348717.htm)
近日,池州市青阳县公安局蓉城派出所将该县首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周某某送至铜陵市精神病院执行强制治疗,切实消除了辖区治安隐患,进一步提升了周边群众安全感,增强了老百姓对公安工作满意度。
据悉,在今年的4月22日,该县城蓉城镇千亩圩一户三口之家正在卧室沙发上看电视,妻子出门后,丈夫周某某突然将儿子从沙发上拉起扔到地上,拿起板凳击打儿子头面部,致其子头部、面部不同程度受伤,且伤情严重。
池州市青阳县蓉城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开展调查,根据案情事实,依法将周某某刑事拘留,并对其进行司法鉴定。经安徽绿苑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周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为彻底消除治安隐患,该所依法提请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对周某某进行强制医疗。8月25日,该县人民法院判决对周某进行强制医疗,该所及时向县局和镇政府汇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执行场所和治疗费用。
9月10日,该所民警与民政局工作人员共同赴铜陵市精神病医院,将青阳县首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周某某的强制治疗执行完毕。
来源:安徽网()
云南曲靖一夫妇不堪精神病女儿的长期打骂和扰民,将其杀害。记者29日从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受理审查起诉了这起父母将亲生女儿杀害的刑事案件。
2016年4月26日,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西关社区村民薛某某与妻子在南盘江对面河埂边自家地里拔麦根,席间看到自家种在河埂边的沙松树上挂着一些薄膜亮纸,遂准备上前清理。走近时又发现河埂下面有一些被褥、鞋子等物,在弯腰清理时忽然从杂物堆里掉出一只脚出来,薛某某顿时被吓呆,立马叫来妻子一看究竟。经再次确认,被褥内包裹着一具女尸,薛某某拨打报警电话。
接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赶到现场开展侦查工作,从被害人所着衣物口袋内发现一张记有电话号码的纸条,按照纸条上面的号码拨通后,接听电话男子反映死者可能叫徐某甲,有精神病,是自己的一个侄女,并向侦查人员提供了徐某甲的住所地。
4月27日,侦查人员赶至徐某甲家中,向徐某甲的父母问询徐某甲去向,二人对徐某甲的去向说法不一且前后矛盾。为进一步查明案情、排除可疑,侦查人员依法将二人传唤至所在辖区派出所进行调查,徐某甲的父亲徐某乙、母亲王某某如实交代了二人将徐某甲杀害并丢弃的犯罪事实。
据介绍,被害人徐某甲自初中起就出现犯病的症状,会在村里无故打砸东西、打人骂人。上高中后,开始出现说话词不达意,打人骂人情况日渐频繁。高中毕业之后辍学在家,期间也进行了寻医治疗,但均不见好转,且病情愈发严重,轻则对家人、邻居辱骂殴打,重则动刀弄斧,肆意打砸放火,给家人及周边邻居造成身心上的伤害。因无法再继续忍受徐某甲的上述行为,徐某乙、王某某夫妻二人遂商量将女儿杀死。2016年4月23日凌晨1时许,二人趁徐某甲熟睡之机,由徐某乙用手掐住徐某甲的喉咙,王某某在一旁按住徐某甲的双手,二人合力将徐某甲掐死,之后用家中的电动三轮车将徐某甲的尸体连同其平日生活物品拉至麒麟区越州镇西关社区大海子河埂旁丢弃。
因两名犯罪嫌疑人可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近日,麒麟区检察院已以两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杀人罪报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来源:中新网http://www.chinanews.com/sh/2016/09-29/8018868.shtml 2016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