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第五十一期

  • 湖南临澧:一精神病患者持刀杀母被送强制医疗

    据湖南法院网消息,近日,临澧县人民法院审结一件临澧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的强制医疗案。42岁的被申请人龚某某因精神分裂症复发持刀杀害年近八旬的老母亲被决定强制医疗。
    被申请人龚某某自2011年确诊患精神病后,曾多次治疗仍反复发作,表现为自语无序、疑人害己、伤人毁物。2016年3月25日,龚某某发病后在家中因琐事与老母亲陈某某发生口角,遂持菜刀朝母亲头颈部猛砍数刀,致使陈某某当场死亡。法医鉴定,死者陈某某系生前被他人用锐器(如刀类)多次砍击及切划面部、颈部,导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案发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龚某某被诊断为精神发育迟滞轻度、精神分裂症,实施危害行为时无刑事责任能力。建议强制医疗。
    法院认为,被申请人龚某某在精神病性症状的影响下实施了暴力行为,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虽经法定程序鉴定系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且其父母均已去世,女儿年幼,其胞兄亦不能有效监护,符合强制医疗条件,遂依法决定对被申请人龚某某强制医疗。
    (来源:人民网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16/0912/c1008-28710048.html  2016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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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精神病汉当街挥舞匕首 警告无效被枪击制服

     河南三门昨日有男子疑精神病发作,手持匕首在街上与民警叫嚣对峙,民警鸣枪警告无效后开枪击伤其腿部,将其制服。
      内地昨日热传一段「河南三门峡男子闹市区持匕首与民警对峙后被民警开枪击伤制服」视频,片段显示,一身穿蓝色上衣的男子手持匕首在大街上向3名民警叫嚣,两辆特警车赶到,3名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持拘捕器和防弹盾牌欲制服蓝色上衣男子,蓝色上衣男子手与工作人员对峙,工作人员多次要求其放下刀均遭到拒绝,最后工作人员鸣枪警告,蓝色上衣男子仍拒绝。第二声枪响后蓝色上衣男子倒地。从视频中可以看出,蓝色上衣男子在被工作人员带走拖行时腿部流血,最后男子被抬急救车送往医院治疗。
      河南三门峡市公安局官方微信19日通报称,当日下午2时许接报,报案人士的侄子精神病发作从家中跑出,可能伤及他人。巡区特警立即赶到现场,在三门峡崤山路地税局门口明珠卖场附近发现该名男子。
      通报称,男子手持一把约20公分长的匕首肆意挥舞,情况十分危险,现场民警及增援特警一方面疏散围观群众,一方面劝其放下凶器。惟男子非但不听,反而向民警冲来。在崤山路六峰路口,经民警鸣枪警告无效后,果断开枪,击伤其腿部,并将其控制,随后送医院治疗。
      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来源:雅虎新闻https://hk.news.yahoo.com/%E6%B2%B3%E5%8D%97%E7%B2%BE%E7%A5%9E%E7%97%85%E6%BC%A2%E7%95%B6%E8%A1%97%E6%8F%AE%E8%88%9E%E5%8C%95%E9%A6%96-%E8%AD%A6%E5%91%8A%E7%84%A1%E6%95%88%E8%A2%AB%E6%A7%8D%E6%93%8A%E5%88%B6%E6%9C%8D-051300755.html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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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一妈妈囚禁4个孩子1年多,还不让穿衣服

    在十堰市郧西县六郎乡两岔河村,有一位年轻母亲,将自己的4个孩子关在家里长达1年多,不让孩子出门,这是怎么回事呢?
    当记者带着当地相关工作人员,来到这个家时。看到这位母亲的家里脏乱不堪,传来一阵阵刺鼻的气味。当地乡干部说,这位女子姓樊,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家里有4个孩子,年龄分别在5到16岁之间。在过去的一年里,樊某一直把4个孩子关在家里,连衣服都不给他们穿。
    当医生要跟被关在屋里的孩子交流时,女子马上警惕起来。
    医生:“我们跟你大姑娘交流一下好不好?”
    樊某:“她不敢说话。”
    医生:“有医生在这,你不用更担心。我进去跟她说行不行? ”
    樊某:“她不敢说话。”(试图堵门)
    经过半小时沟通,樊某才答应了医生的请求。
    医生:”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你是女孩还是男孩?阿姨的裙子漂亮不?”
    医生与孩子交流后出来对其他人说:“两个男孩,他也看我,中间那个男孩光笑,表情还是很好,就是不说话。那个大点的孩子听到我说要他把手机给我后,还是伸手给我了。”
    通过现场初步诊断,医生判断樊某患有精神分裂症。长期被关在家里的几个孩子也有些不正常。
    十堰市中医医院(十堰市精神卫生中心)失眠科主任张贵金分析:“这三个小孩从目前来看有明显的自闭症,而且言语交流存在很大的障碍,这当然跟他长期封闭环境之下有关系,这些孩子进行一些适当的心理教育,进行适当的社会康复,也是可以完全恢复正常的。
    十堰市中医院与六郎乡政府协调,将樊某接到医院进行专业治疗。9月4号上午,樊某被送到了医院。
    在医院里,樊某的情绪很不稳定,也不配合治疗,医生暂时只能做一些初步的检查和药物治疗。
    十堰市中医院副主任医师张贵金介绍:“接下来我们就给她做检查,看她身体状况怎么样。排除一下脑部器质性的问题,有没有躯体方面的问题。如果排除了脑部器质性问题和躯体上的问题以后,我们就可以确定精神疾病的诊断,确定之后就可以进行治疗了。”
    目前,樊某的几个孩子已经被送到了学校,由老师负责他们的生活起居。十堰市中医院专门腾出了一个房间,为樊某治疗,当地政府正在协调解决治疗费用。
    (来源:楚天都市报http://www.ctdsb.net/html/2016/0910/hubei59511.html 201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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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岁女童因高烧后打人 被家人栓在树上5年

    这个女孩叫紫怡,5年以来一直被家人拴在树藤上,而背后心酸的原因竟是这样。据了解,紫怡的父母都是残疾人,一场高烧后,紫怡就啥都不知道老打人,家人只好把她栓在树藤上。而这一栓就是五年。
    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任庄村一女孩被栓大树上5年。紫怡今年8岁,有两个弟弟,父母都是残疾人。2010年,一场高烧过后,紫怡就啥都不知道老打人,家人只好把她栓在树藤上。民政也早实施干预给办理了低保。家人现在最希望能有医院帮忙治疗孩子,让她像正常人一样。
    紫怡今年8岁,被拴在自家屋前的的一棵树藤上。光着脚,身上脏兮兮的。从身上被拴的绳子可以看出,她已经被拴了很长时间。女孩的爷爷说,紫怡刚生下来时,和其他孩子一样很健康。然而,2010年的一场高烧,彻底改变了孩子的命运。
    紫怡的爷爷说,他们之所以把孩子拴在树上,也有不得已的苦衷。据了解:紫怡今年8岁,家里还有两个弟弟,父母都是残疾人,一家人生活十分的艰难。紫怡的爸爸现在县城一家工厂看大门,妈妈在娘家生活。平时紫怡的生活全靠爷爷奶奶照顾。
    随着紫怡越长越大,她的爷爷奶奶对她的照顾也越来越力不从心。就这样,老两口带着紫怡艰难的生活,附近的村民看到这种情况也都落下了眼泪。根据紫怡家的情况,上店镇民政部门早已对他们实施了救助。低保、困境儿童都已经有了。
    (来源:中国青年网http://news.sina.com.cn/s/wh/2016-09-21/doc-ifxvyqwa3684199.shtml 
    2016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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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性恋被关精神病院,真正生病的是谁?

    河南省的男同性恋者余虎(化名)因为同性恋倾向而被家人送到驻马店市精神病院,被强制治疗了19天,住院期间遭遇了被捆绑和强制喂药,最后从医院逃走出来。
    现在,余虎正在起诉驻马店市精神病院,他认为精神病医院侵犯了他的人身自由,要求医院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抚慰金1万元。
    今天,该案计划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法官与双方律师进行会面,由于原告方向法院申请调取公安机关出警记录,法院认为该证据是本案关键性证据,决定推迟审理,原被告双方均没有异议。
    余虎代理律师表示,此次会面中见到法院调取的当事人病历,其中写名当事人余虎在住院时为“非自愿治疗”且备注为“防止逃跑”,此证据明显表明被告医院涉嫌违反《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关于“自愿原则”的规定,对余虎相当有利。
    关于出警记录是指当事人余虎被关19天无法从精神病院出来,志愿者报警,警察出警一起与院方交涉,才得以出院。
    来自同志组织的志愿者和驻马店本地居民今早也赶到庭审现场旁听开庭,志愿者表示“同性恋早已不被认为是病了,医院的的治疗行为应该负法律责任,希望法院可以公正判决”。
    同志平等权益促进会负责人燕子表示,这么多违法行医的现象存在,卫生部门至今仍没有相关的监管政策,导致大量同性恋者身心受到严重伤害。中国精神疾病诊断需要尽快彻底对同性恋病化的描述,跟上世界卫生组织的医学标准。
    同性恋本身不是病
    其实,早在1990年5月17日,世界卫生组织已认定性倾向本身不是疾病,不需要 “治疗”。
    在中国也已经实现了同性恋去病理化。2001年,在“中华精神科学会”推出的第三版“中国精神疾病诊断标准”(CCMD-3),同性恋已经从精神疾病分类中删除。
    参与制定《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主要负责人之一的陈彦方也曾说过,同性恋者不是精神病病人,我国司法精神病学不包括同性恋。
    2015年11月,中国代表在联合国反酷刑审议上重申:中国不认为LGBTI是一种精神疾病,或要求对LGBTI人士进去强制治疗。
    2015年12月中,中国司法部代表官员在联合国中公开表示:“中国并不认为LGBTI者为精神病人,或要求对LGBTI人群进行强制治疗。他们也不会被关在精神病院。LGBT群体在各方面面临实际挑战,值得我们的关注。”
    故同性恋本身就不是病。
    不能强制治疗精神病患者
    此外,即便是针对精神病患者,也不能进行强制收治,精神病患者与所有公民一样享有基本的公民权利,他们的人身自由是不能因为生病而被剥夺的。
    199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规定:“每个精神病患者均有权行使《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残疾人权利宣言》和《保护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或监禁的人的原则》等其他有关文书承认的所有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我国的《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早已经规定了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除非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证明精神障碍患者有有伤害自身及危害他人安全的才可对其实施住院治疗。
    为何这类事件一再发生?
    尽管如此,不管是对同性恋者的性取向强制扭转治疗还是对精神病患者的强制收治,都仍旧时常发生,甚至出现了一些“被精神病”的事件。
    笔者分析出现这类情况主要有下面几点原因:
    1、精神医学霸权
    在精神医学霸权的保护下,精神病医生可以借助医学的话语权躲避开法律的制裁。很明显,精神病院在不符合我国的《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同性恋者强制住院的行为属于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但由于公安机关与卫生部门的消极性执法,导致对该违法行为处罚不严厉,再加之性少数人群被社会大众歧视,导致精神病院如此任意妄为。
    2、家庭因素
    人不是单独的人,是家庭的人。同性恋者在社会大多数目光下得不到尊重与平等对待,以及性少数群体的污名化的持续,近亲属们为了洗去家庭的污点,为了家庭后代的延续,而将同性恋者送进精神病院的进行“治疗”。
    我成为不了单个的我,我成为了家庭的我。而公权力面对中国式家庭纠纷的无力,更加助长了这种家庭暴力的滋生。
    3、医院的利益驱动
    精神病院利益化驱使。为什么即使现在同性恋已被医学和法院认定为不是疾病,目前还是有大量的扭转治疗与对同性恋强制住院的诊所与医院存在,这与目前市场的需求有关。
    现在同性恋仍处于污名化阶段,加之同性恋被虚假宣传可扭转治疗成异性恋,而那些所谓 “关心”你的人, 会“为了你好”不顾本人反对将其送进诊所或医院进行强制扭转治疗。精神病院与诊所对此更是欢迎至极,从中获利。

    公益服务网:http://www.ngocn.net/news/2016-09-21-dc04c09825e63d6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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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病人自伤,谁要负责?

    谢荣堂教授 
    文大法学院/台大国发所;德国曼海姆大学法学博士
    案例事实︰
         甲因精神疾病发作,于由家人报警协助紧急送往A疗养院急诊,并由乙医师负责诊治。A疗养院人员知甲为重度精神病人,依规定于入院时,由乙医师为初步看诊评估后,对甲为约束时,系将约束带打活结后,穿过床架绑在病床之骨架上,松紧适中,且为避免影响血液循环,并保持以能伸入手指1-2指之空隙,使手腕或足踝有活动空间,肢体能稍作移动,顾及病人之血液循环状况,其约束带依常规留有能伸入手指1-2指之空隙,故约束当时,病人之手、腕本即有可以活动空间,肢体、躯干亦能稍作移动。翌日凌晨约3时许,甲因再度出现幻听幻觉等精神症状,于意识不清之情形下,甲四肢虽经拘束,然其利用预留之空隙,以手触及放置于裤子口袋中之打火机,致点燃自己之衣物及被单而着火;此时,A疗养院急诊处无医护人员在场,嗣经甲之家属先行发现四处呼救,始有医护人员前来救援。然甲经长时间之火烧,已造成腰部、下肢等多处占总体表面积15%之3度烧烫伤,经治疗后,目前仍遗留显著后遗症。甲及其家属认为,乙应先对甲进行安全检查,竟疏未对进行安检,故A疗养院及医护人员,因拘束有疏失,造成甲身体及健康损害,应负赔偿责任?
    法院判断
    一、拘束病人身体之法源,应符合比例原则
         依精神卫生法第 37 条虽授权医疗机构于特定情形下,得拘束病人身体或限制其行动自由,惟该拘束或限制不得踰越适当方式;又医疗人员之责任及义务在于预防及治疗疾病,并非如警察或特勤人员其任务为依法维持公共秩序、保护社会安全,或确保安全维护对象之安全等,而得对特定场所或进入特定场所之人为安全检查,因此,医疗人员并无对病人进行人身安全检查义务。
          次依精神卫生法第37条第2项规定:「精神医疗机构为医疗之目的或为防范紧急暴力意外、自杀或自伤之事件,得拘束病人身体或限制其行动自由于特定之保护设施内,并应定时评估,不得逾必要之时间。」第4项亦规定:「前二项拘束身体或限制行动自由,不得以戒具或其他不正当方式为之。」可知,基于医疗及保护病人安全之目的,立法仅授权医疗机构于特定情形下,得拘束病人身体或限制其行动自由,该拘束或限制不得逾越适当方式;又医疗人员之责任及义务在于预防及治疗疾病(精神卫生法第1条),并非如警察或特勤人员其任务为依法维持公共秩序、保护社会安全,或确保安全维护对象之安全等,而得对特定场所或进入特定场所之人为安全检查(警察法),医疗人员并无对病人进行人身安全检查之义务,故主张A疗养院及乙医师于入院时,应对病人为安全检查,于法无据。
    二、损害之发生与赔偿责任
      施行医疗业务应善尽医疗上必要之注意义务。医疗机构及其医事人员因执行业务致生损害于病人,以故意或过失为限,负损害赔偿责任,医疗法第82第82条定有明文。次按民法第184条第1项前段侵权行为成立要件,系以加害人有故意或过失为要件。而过失,指应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即行为人对其行为之侵害结果,疏未注意避免。又损害赔偿之债,以有损害之发生及有责任原因之事实,并二者之间有相当因果关系为成立要件。甲所主张损害赔偿之债,如不合于此项成立要件者,即无损害赔偿请求权(最高法院48年台上字第481号判例)。
      甲自为打火机点火进而延烧,则本件发生损害事故之行为人系甲自己,并非A或其医疗人员,且乙为医疗目的,已对甲施行拘束四肢之保护措施,然若无甲之点燃动作,则不可能致其自己身体受有烧烫伤结果,不得因A及其医疗人员为医疗目的而拘束甲,反使乙成为此事故之加害人。故甲主张,其因此事故所受之损害,应由A疗养院及院长及诊疗医师乙连带负赔偿责任,并无理由。
    评析︰
      本案A疗养院及医师乙依据专业判断,已为必要医疗处置并采取保护措施,而其并非警察机关为维护社会治安,不得采取压制性强制措施。且病人由家属陪同,家属亦应自行照护,而非由医院或医师负全部、连带责任!
    (来源:台湾医事安全法学论坛http://www.medlaw.com.tw/2016/09/18/%E7%B2%BE%E7%A5%9E%E7%97%85%E4%BA%BA%E8%87%AA%E5%82%B7%EF%BC%8C%E8%AA%B0%E8%A6%81%E8%B2%A0%E8%B2%AC%EF%BC%9F/  201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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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渥太华精神病人袭击、绑架、强奸过后,却被判无罪?!

    近日,渥太华一起发生在2014年的沉冤旧案再一次被网友们推到风口浪尖上,据悉一名渥太华男子在2014年无缘无故的袭击了陌生路人至重伤,但由于他患有多种精神疾病竟没有任何犯罪指控。而患有精神疾病随之便成了人们口中的“免死金牌”,在此事备受争议的同时,让我们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位名叫Jeffery Weber的32岁男子就是事件的主人公,2014年12月末,在阿岗昆学院上学的他下课后便坐上了回家的公交车,他在Bank street &Somerset Street站下车便进入了一家五金店,购买了锤子和刀。随后他在渥太华Centretown Street上走动,突然间他在没有任何征兆下手拿锤子砸向从他身旁路过的一位陌生路人。这位55岁的路人名叫 Ghebrehiwet,他被Weber攻击至重伤。事发后,警察对Weber进行逮捕。
    Weber早在十几年前便诊断出了精神分裂症。精神病医生对其做了全面的诊断,发现他有很严重的幻听。多年以来他备受幻觉的折磨至使他时常感觉有人在耳边对他说“拿起武器,然后袭击!”
    在这几年中,Weber一直在渥太华Royal Ottawa Mental Health Centre进行相关的治疗,但他这次的袭击无疑说明了精神治疗对他目前还没有起作用。
    安大略省法院审判官得到了诊断书后,Weber的判决也随之变成了无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原本应被判决非法携带武器罪和严重伤害罪的他,现在不用付诸相应的代价。
    但令人没想到的是,此次事件已是Weber第4次被判无罪。在之前的几年里,他还有3次袭击他人的行为:
    2006年,Weber威胁了一对儿正走在Ottawa River旁人行道上的母女,事发时被一名警察用电击枪控制随即被逮捕,并在他身上发现了一把刀。
    2007年,他试图在一家多伦多酒店的大堂里绑架一名10岁的小女孩。万幸的是他被当场控制。
    2011年,他在没有得到当局许可的情况下,私自离开渥太华去往BC省,在位于Kamloops的一家快餐店外逼迫一女子开车,随后对其进行攻击和强奸。
    在以上三个如此严重的犯罪案件中,他都因患有精神疾病而判以无刑事责任。这正是让此事变得富有争议的地方。网友们非常不赞同法院的做法,认为这样的行为堪比放走了一名“杀人犯”一般。这样根本不能保证人们在公共场合的人身安全。
    审判过后,在法庭外的目击者以及被害人Ghebrehiwet都非常的惊讶和气愤。他们认为Weber能够判断自己的犯罪行为,他能辨别孰对孰错。
    更让Ghebrehiwet气愤的是,他认为Weber是在有意识的情况下买的袭击工具,并且Weber是从Ghebrehiwet左边下手攻击的,可偏偏Ghebrehiwet的左眼又是失明。这些有意无意的巧合和事实确实无法让民众信服Weber的精神疾病以及法院的判决。这无疑是掀起了面对法律和人性更大的争论。
    (来源:OTTAWAZINE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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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病杀人真的不用负刑事责任?

    【广西兴业县发生一起精神病人伤人事件 致4死6伤】22日下午,广西兴业县秧塘村发生一起精神病人突然发病用铁棍伤人事件,共造成4人死亡6人重伤。当地公安部门介绍,涉嫌伤人的陈某今年48岁,有间歇性精神病史,曾长期住院治疗。随后陈某被村民控制。有关情况在进一步调查中。
    有精神病便可杀人不负刑责?错!
    近期,各地连续发生几起恶性伤人案件,其中有一个共同点引人关注,犯罪嫌疑人都曾有精神病史或自称“有精神病”,然而是不是只要是曾有过精神病,杀人就不负刑事责任呢?其实并非如此。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由此可见,精神病人杀人不负刑责,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是精神病人犯罪,第二必须是在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实施犯罪,第三是必须经法定程序鉴定。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为何法律规定精神病杀人不负刑责?
    其实,世界上不少国家都有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的规定,这种规定的理论基础来自于刑事古典学派的意志自由论,该理论认为每个犯罪人都有自由意志,人是在自由意志下去实施犯罪行为的,对一个人处罚的根据是他可以从善而不从善,由此形成刑事古典学派的核心刑罚观念:以在自由意志支配下的“行为”作为处罚对象。由于精神病人没有自由意志,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所以他的行为不具有可责难性。(资料来自陈少文学术演讲《刑事司法对“危险性”的治理——以精神病辩护为例的分析》)
    (来源:一点资讯http://www.yidianzixun.com/home?page=article&id=0EW0GFFj&up=301  2016.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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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海平:精神病人是我们欲望的英雄

    艺术家郭海平深入精神病院三个月,让精神病人作画。演讲中,他介绍的画作不仅表现出超常的艺术天赋,有些还有着常人无法企及的视角。他们的作品指引着我们发现自然,发现生命本真,看到文明的真相。
    朋友们,大家好。
    说到精神病,我们谈得比较多的是精神分裂,说到精神分裂,我们又会想到它是一个医学问题,然后进一步想到它会对我们的家庭、对生活、对社会构成伤害,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这种情况实际上是我们教育的结果,精神分裂是不是就是这么恐怖、这么恶劣?实际上追寻我们人类的历史,我们有过这样的记录,就是精神分裂的人是我们人类的,或是我们大家的精神领袖,这个记录在我们的萨满教当中可以得到充分的验证,萨满教是人类最原始、最早的一种宗教,对于萨满师来讲,他们要进入到一种与神灵和天地通话的时候,他们必须进入到一种疯癫,甚至于昏迷的状态,那么后来随着理性文化的强大和世俗文化的强大,这些疯癫的萨满师,不具有这种能力了,但是为了维护他们这种世俗的统治地位,他们就开始吃药,相当于我们现在的海洛因、大麻之类的药物,他们在服用这些药物的时候,让自己进入到一种癫狂的、昏迷的状态,然后说一些所谓通灵的话。这种情况在我们看到的,就有迈克尔?杰克逊,迈克尔?杰克逊死亡的原因,大家也知道就是大量地吸毒,实际上在摇滚巨星当中,吸毒的现象非常普遍,他们为什么要吸毒,因为他们不吸毒的话,他们进入不到那种超然的、通灵的状态,他们只有借助于药物让自己断绝和现实、和理性的来往,也就是说非理性、疯癫或者精神分裂,在我们的人类历史上和现实生活当中,并不一定就是那么丑恶、那么恐怖,也就是说它在我们的现实当中,它也是有过受人崇敬的历史。
    我曾经到南京一家精神病医院专门去考察和了解精神分裂症病人,那种精神疯癫的现象。在这个现实当中,我得到了很多启示和感悟。那么下面我想放一下几个病人的个案和他们的作品。
    这个病人是一个农民,四十九岁,从来没有画过画,诊断的是精神分裂症,他有一个特点,他每次发病的时候就喜欢画画,当时他画的一些东西刚开始我也不太能够理解,就是这件作品,大家在座的可能还是能够理解,叫《拖拉机》,这个拖拉机的特点在于什么地方?就是它的视角是不明确的,它是俯视?仰视?还是从哪个角度去看的呢?不是的,不是从任何一个角度,或者说是从各种角度去表现出来的这个拖拉机的形象。但是他没有学过画,没有学习过艺术,你们会感觉到它的构图、它的线条、它的色彩。下一幅作品,当时我非常不理解,我问他是什么,他说是叫《三座山》,我说我怎么看都不像三座山,因为我们这些理性人的视角,是现实的,我问他,我说这三座山怎么看?他说我在天上看到就是这样的。这时候我突然感觉到,精神分裂的人他是脱离现实的。
    这个病人叫张兵,是一个工人,这是他第一幅画的作品,我看了以后,他是把图像当做文字来写的,或者说他在写画,或者说他是在画字,他把每一个图像,像字一样一排一排地写下来,他的作品当时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我们讲的书画同源。他的第二幅作品,是他画的一幅《医生的肖像》,医生在他内心里面是一个亲切、幽默、搞笑 夸张的这么一个形象,这个人的性格在平常当中也是非常搞笑的一个人,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经常说得大家是欢声笑语,他的语言非常幽默,而且浮想联翩,彼此之间没有任何联系,但是你仔细琢磨一下,彼此之间都有非常深刻的联系,这个就是他画的一个叫《两星级将军》,你们会看到他对将军和刚才医生的形象,他是用完全不同的形式,医生用的线条比较柔和,曲线型的比较多,而这个将军你们可以看到,把头画成一个方的,这个都是他的一个本能。
    这个病人叫张玉宝,这是他画的一件作品,我作为一个所谓的正常人,我看到他坐在这件作品面前一直在发呆,后来我问他,我说怎么回事?他说我画了这幅作品不知道那一半是什么。但是他传递给我们一个信息,就是人为什么会出现一半这样的一个身影?而且为什么头颅,不是一个头颅,不是一个人头,而是一个钩子?但是这个让我联想到他有一个什么样的经历,他在医院里面自杀过三次都没有成功,而且他自杀的方式,都是用衣服把自己的头和一个物体,比方说和门把手、和床绑在一起,然后强行让自己窒息,所以我想这个图像跟他的生存处境可能有一定关系,但是我想这个需要在座的,如果有专家学者的话,进行一些深入的研究。我觉得精神病人的作品,关键是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研究的素材,中国在这方面才刚刚开始,这个也是他的一幅作品,叫《怒吼》,这个作品他画出来以后,他有一个让我非常惊讶的就是,他为了表达怒吼这个概念,他用了橘黄颜色、黄颜色、大红颜色,然后大家在中间看到最深的颜色是绿颜色,这个是让我非常意外的,就是什么?他用最强烈的颜色,最后还觉得不够,用了个绿颜色去增加这种跟橘黄色的对比,他为了使画面更加强烈,对于一个没有学习过艺术的人、一个精神病人,他为什么会对色彩如此敏感?这个是让我感到非常神秘的,后来我就联想到,很多研究色彩的科学家,总是用梵高的色彩来说明心理上的问题,这个也就是说,人在自然状态下,对色彩的那种敏感度,应该说是真正的、是真实的。
    我们今天的很多东西是有很多世俗的经验介入进去,所以说我们今天对色彩,实际上是迟钝的、是世俗的,我们看到红颜色,可能想到的是革命,或者想到的是某种主义,或者想到的是某种道德,但是精神病人,他可能看到这幅作品,它就是跟生命有关的,跟自然有关的一种现象。所以这个就是我想看到精神病人的作品,它对我们提供了这方面的一些启示,这个作品也是他画了以后,我问他,我说你这个画的是什么?他说叫《挣扎》,他讲出来以后,我想你们在座的,可能有很多人都知道日本的一个精神病人艺术家,叫草间弥生,草间弥生她的作品就是点子,实际上你们再看梵高的作品,梵高大部分的作品实际上那个笔触就跟点子一样,都是很短促、点状的,但是张玉宝告诉我们,他表达的是挣扎,而且中间他画了一个人的面孔,实际上这个挣扎肯定是跟人有关,或者说跟人的大脑有关,或者跟人的面孔有关,或者是我认为更主要的他强调的是跟人有关,这个挣扎,是个人的挣扎,那么这个人的挣扎,又是和这么多点联系在一起,它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作为我们的经验来看,它的橘黄色,表达的是一种强烈的颜色,它的点状表现人的一种分裂的、躁动的、不能统一的,因为点,它实际上是一种运动的状态,这么多点密布在画面当中,它就是可想而知,这种不能统一的状态。
    这一位叫李丽的病人,她不是精神分裂症,她在医学上叫智力发育迟滞,我们经常介绍的那个指挥的,有一个叫舟舟,她跟他是同样的疾病,她画画的时候有一个特征,就是她会跟大家吹,让大家要安静,如果有任何声音她都不会画画,这是第一,第二个她一定要让我把画室的窗帘拉上,我们下面看她画的作品。我们现在看到的画面是像涂鸦一样,好像是很随意的,实际上要到现场看的时候,她每一笔选什么颜色,怎么画,都非常用心,当时我看这件作品的时候,我也不能理解,我不知道她画的这些东西,到底是什么样的意思,后来我和她的医生进行沟通,她的医生告诉我,说她经常在病房里面捧着一本书在阅读,但是她绝对不认字,而且医生发现书经常是倒过来的,这个事例让我突然联想到,她和她这个绘画作品之间可能有某种联系,她看着那个文字,在我们看来是文字,对她来讲可能就是一种抽象的结构,或者一种图式,她没有把它当成我们理解的文字来看,她只是把它看作结构,那么她现在表达出来的,实际上也是她内心的一种结构,或者是她对某种事物的一种感受的一种表达。
    这张作品,是一个女性的精神病人,她平常是非常躁动,但是她在画画的过程当中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一旦拿起笔,立刻非常安静,这跟她不画画时候的状态,完全是截然相反的两种状态,而且她从来不用橡皮,后来我问过她,我说橡皮怎么不用?她说干吗要用橡皮?我说错了呢?她说什么错了?就是说她们是没有错的概念,橡皮,我们现实中的人,没有遮盖的东西就完蛋了,因为我们现实中是习惯于必须要遮盖,必须要隐蔽,但是对于他们精神病人来讲,是没有遮蔽的概念,也没有对和错的概念,一切都是真实的,真实是最重要的,对和错是不重要的,但是我们今天现实当中,重要的是对还是错,实际上这个对和错是一个权力的问题,是一个世俗文化的道德的判断,对于自然来说,今天打雷,你说它是错的吗?今天下雨出太阳是对的,这个非常荒谬,实际上很愚蠢,那么这个画面当中,她这个写实能力非常准确,她从来没有画过画,但是表达能力让你惊讶,这就让我想到英国一个智障的精神病人,他在天空上看到一个城市,然后到陆地上他才开始画,把他看到的东西画出来
    画出来以后,我们用照相机拍出来的这个城市的俯视照片,跟他画出来的素描对比的时候,是完全一致,就是说精神病人在高度专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他的一种表达现实的能力也是非常准确,这个画面当中有两个汽车,一个是她写生的汽车,是非常写实的,可以说如果我们常人要想训练,达到那个写实的能力,准确的程度,我认为最少要半年,按照我画画的经验,但是她没有画过画,她画那个轿车,这边那个轿车,是汽车里面的,而且是个俯视图,这张画的汽车是她离开现实以后,自己埋头画的,她告诉我们了一个什么样的信息,就是她看到的世界和她内心的世界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可能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分裂,就是他看到的世界和他内心感受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可能被现实排斥,跟现实发生冲突,我认为是这样的一种状态。
    那么在精神病人身上,我们能看到什么叫艺术天赋,他不仅仅不学习,而且是拒绝学习,另外一个就是人的这种潜能,我们现实当中有很多潜能,实际上是被现实抑制住的。人,他天然有很多能力的,但是这个能力是什么能力?实际上是和自然和生命沟通的能力,跟自然和生命统一的能力,交流的能力,但是我们现在不允许人和自己的本能,和自然沟通,是强迫、法律、道德、教育,很多问题是限制的,你违背它,就会受到惩罚,所以说我们的很多潜能,是表现不出来的,那么在精神病人身上,我们看到了他们很多,人本性所具有的这种能力,这种能力实际上,在我看来非常自然,在外面人看来是很病态,但是我在跟他们交流的时候,他们看到外面的人,又是很病态的,说这些人想说不能说,想笑不能笑,上个厕所还要到处去找,那么就是说这两个世界是一种非常,有的时候已经进入到一种对立的世界,我们现实当中的人,跟自然和本性差距比较远,也就是说精神病人的作品,让我们看到了另外一半,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文明,它的意义,它的真相,更重要的是改变了我对艺术价值观的一些理解和判断,过去我们接受的教育,艺术是为谁服务的?为社会、为政治、为商业、为家庭、为名誉、为虚荣等等,我们现实中很多人都是这样的,艺术是起这种功能的,但是精神病人的作品,告诉我一个什么样的真相?就是艺术是为生命、为人和自然的统一服务的,实际上我自从进了精神病医院以后,我就开始寻找这个目标,按照精神病人给我指引的方向,我就在寻找人和自然,人和生命之间的联系,对待这个问题有一个法国的着名哲学家,说过这样一句话,就是德勒兹,他说精神分裂者是我们欲望的英雄,为什么?因为他们敢说、敢做、敢当、敢为,我们现实当中的人是什么都不敢做,所以说这个,就是我今天要仰视他们的这些证据和理由。
    好,谢谢。
    (来源:有意思吧http://www.zqweixiang.com/meilishuo/2012/1226/14.html 201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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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r.东:精神病被当撞邪 急救课程助识别

    精神病患者外出时表现异常,惹途人注视,同行的你是否感尴尬,想「搵窿捐」?大多数人不懂如何帮助精神病患者,双方相处常碰壁。一般的急救证书课程听得多,原来精神健康都有急救证书。葵涌医院引入「精神健康急救课程」,让照顾者学习识别精神病症状及纾缓患者困扰,至今近千人修毕课程。有学员完课后对患者成见减低,坦言相处时不再「忟憎」。
    葵涌医院资深护师梁兆基表示,仍有很多人误以为精神病是撞邪、阴阳失调或风水问题引起,「搵咗个风水师去睇,就会延误病情。」他忆述有次家访,见80岁婆婆将60岁儿子用铁链锁起,原来儿子经常半夜「人狼」般嚎叫并自言自语,婆婆不懂处理,害怕得锁起他。婆婆又以为儿子幻听是耳鸣导致,错误地带他求医耳鼻喉科。
    葵涌医院约10年前从澳洲引入「精神健康急救课程」,对象为精神病人的照顾者或义工,教授有效处理精神健康的技巧,并以角色扮演、体验游戏形式授课,修毕12小时免费课程可取得国际认可证书。港大去年进行成效研究,访问138名课程「毕业生」,发现他们对精神病认识、对患者接纳程度均有显着提升。
    19岁的家乐正修读医疗护理高级文凭,他的好友是精神病患者,外出时举止异常,「佢成日话有人想害佢,同佢一齐搭地铁,佢不断用头撞扶手。」他当时不懂处理,害怕途人目光,「惊人哋以为我都系傻」,一度十分「忟憎」。但修毕课程后,懂得体谅好友困境,也明白如何面对,「唔可以用批判性聆听,要畀佢觉得你喺佢身边扶持佢。」
    梁兆基留意到近年躁狂症个案上升,相信与生活压力过大有关。他见过有病人以为自己是赌神,「过大海」输光身家,又妄想自己是富豪。他呼吁市民多留意身边可疑患者,「如果经常好亢奋,唔使瞓觉、日夜颠倒,就要注意。」与患者相处时,避免「审犯式」盘问,要尝试了解他们面对的困扰,给予鼓励及支持。
    (来源:东网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60920/bkn-20160920001005346-0920_00822_001.html   2016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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