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第二十期

  • 女子被强送精神病院开庭再审

    女工程师陈丹(化名)因婚恋问题同父母产生分歧,随即被父母及其雇来的4名陌生男子强行扭送至北京回龙观医院,非自愿留院近72小时。陈丹出院后,以自己自主决定权、人身自由及身体权被侵犯为由,将回龙观医院告上法庭,此前,一审法院判决陈丹败诉。陈丹不服提出上诉,市一中院日前二审开庭审理此案。 一审败诉: 医院无过错没侵权  女工程师陈丹在北京独立工作生活多年,因父母反对其恋爱关系而与父母存在矛盾,双方各不相让。陈丹自称,2012年6月5日,自己的父母从老家来到北京,雇了4名彪形大汉将自己强行送入北京回龙观医院。留院72小时后,6月8日专家会诊后认为陈丹“不适合住院”,才允许其离开。 2012年7月,陈丹向昌平法院起诉北京回龙观医院侵犯其自主决定权、人身自由权、身体权。经过审理,2013年11月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北京回龙观医院在接收陈丹住院、住院期间的治疗行为以及出院的决定中均无过错,因此不承担侵权责任,驳回了陈丹的起诉。陈丹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争论焦点: 父母是否有代理权  二审中陈丹诉称,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北京回龙观医院,在没有作出疾病诊断的情况下,违背她的意志,与其无权代理并存在矛盾冲突的父母签订非法医疗合同,强制其住院,非法剥夺人身自由,存在严重过错。一审判决认为被诉医院无过错的观点没有法律依据,请求二审法庭依法改判。 北京回龙观医院则表示,对于未婚成年人,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有权代为作出住院的决定。医院的收治依据是父母提供的病史,如果陈丹没病,父母不可能送其住院。强制住院的法律依据是《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精神疾病危害严重,医院是出于对陈丹健康的关心而强制其住院进行观察。 对此,陈丹表示,判断成年人的行为能力以及是否需要监护人应当经过司法程序,医生无权判断。 陈丹告诉记者,其自身的维权和参与公益都是希望能为推动制度建设尽一份绵薄之力,“我最大的心愿是未来的社会被精神病事件不再发生,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人格都能真正得到尊重。”陈丹说。此案未当庭宣判。

    (来源:网易财经http://money.163.com/14/0215/03/9L3H12TC00254TI5.html#from=keyscan
    2014-02-15 03:05:47 )

  • 62岁老汉不堪19岁精神病儿子长期打骂 将其打昏后挖坑活埋

    近日一则“老汉活埋亲生儿子”的新闻在网上引起了热议,众位网友都感到难以理解,纷纷猜测是什么原因,竟然让一个父亲对自己的亲生儿子痛下杀手?而日前从受理此案的民警口中,终于得到事发始末,以及这个困扰大家的这一问题。     

    据称,今年62岁的冯启凯在其他人眼里一直是一个淳朴憨厚的农民。不过这些年他却一直过得不是很顺心,原因就是因为他家里唯一的今年19岁的儿子冯学从,在小的时候因为发烧烧坏了脑子,经常干一些让人抓狂的事情,精神恍惚异常。

    并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冯学开始便得越来越暴力,经常时不时的对身边人施暴,而且是六亲不认,见人就打!冯启凯和他的妻子,没少受到儿子的大骂,有一次冯启凯的手直接就被其子打折了,这让他又怒又恼。在去年5月中旬一天,冯启凯又和儿子因为一件事件吵了起来,冯学从从身旁随手抽出一把刀就向冯启凯砍来,当时幸好冯启凯躲得快,不然半边脑袋都会被削掉,这让他气得都快说不出话了。

     这时冯启凯心一横,想到了一个决绝又极端的法子,他在镇上找到两个朋友,将冯学从打晕绑了起来。二人离开后,冯启凯在自家的自留地里刨了个坑,将这个令他痛不欲生的儿子埋了进去……
    近日,在某一法院受理了此案,虽然事情另有蹊跷,但是冯启凯还是因杀害自己亲生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来源:北方正网http://www.northnews.cn/2014/0221/1531658.shtml2014年02月21日 09:37 )

  • 女子发现儿媳患精神病 将其6.8万卖给别人为妻

    为贪财竟将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儿媳妇以介绍结婚对象的形式出卖给他人。经陕西省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判处被告人杨绒、蒲飞涛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 婆婆杨绒发现儿媳妇王某与儿子结婚后,精神不正常,数次离家出走,且不能与儿子过正常生活,便心生嫌弃,但将病儿媳推出家门又不甘心,还想“捞回些钱”。于是在2013年2月,杨绒找到同乡蒲飞涛,向其说明王某的情况,让其重新给王某“介绍结婚对象”,并提出只要把当初娶儿媳的彩礼钱和花销共5万元要回来就行了。同年3月,蒲飞涛将王某“介绍”给富县钳二乡的梁某,隐瞒了其已婚和精神不正常的事实,共收取梁某彩礼6.8万元,杨绒分得3万元。

    (来源:凤凰网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4_02/20/33999281_0.shtml2014年02月20日 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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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发现儿媳患精神病 将其6.8万卖给别人为妻

    为贪财竟将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儿媳妇以介绍结婚对象的形式出卖给他人。经陕西省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判处被告人杨绒、蒲飞涛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 婆婆杨绒发现儿媳妇王某与儿子结婚后,精神不正常,数次离家出走,且不能与儿子过正常生活,便心生嫌弃,但将病儿媳推出家门又不甘心,还想“捞回些钱”。于是在2013年2月,杨绒找到同乡蒲飞涛,向其说明王某的情况,让其重新给王某“介绍结婚对象”,并提出只要把当初娶儿媳的彩礼钱和花销共5万元要回来就行了。同年3月,蒲飞涛将王某“介绍”给富县钳二乡的梁某,隐瞒了其已婚和精神不正常的事实,共收取梁某彩礼6.8万元,杨绒分得3万元。

    (来源:凤凰网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4_02/20/33999281_0.shtml2014年02月20日 09:17 )
     

  • 福建一患精神病男子曾多次伤人 被关铁笼8年后送往疗养院

    2014年2月18日上午,福建省晋江市东石镇白沙村,被关在石头黑屋里的狭小铁笼中长达8年的中年男子洪争取,终于被“解救出笼”,被送进晋江市疗养院治疗。当他从铁笼中出来时,因为常年蜷缩,他的双腿严重废用性萎缩,已无法直立行走。

    8年前,洪争取因精神疾病加重,多次伤人,被家人关进了一个面积1平方米左右、高约1.7米的铁笼。最近,悉心照料他生活起居的母亲去世,洪争取的其他亲属很难再全天候照顾好他。在东石镇,像他这样被关在铁笼里的严重精神病人就有3个,2014年2月18日,经过警方与家人沟通协调,他们一同“被救出笼”,进入晋江市疗养院开始新生。

    根据福建省卫计委的调查统计,福建省目前重症精神障碍患者多达44万多人,经初步摸查,急需送诊(疑似)重症精神病患者3171名。目前,全省共有51家精神病患者救治医院,但普遍存在床位紧、医护人员短缺的状况。

    (来源:中国日报网http://www.chinadaily.com.cn/dfpd/retu/2014-02/23/content_17299978.htm
    2014-02-23 20: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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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好精神病人,不如管好精神隐患群体

    广州脑科医院住院部一名涉嫌杀人致死的精神病人出逃,广州警方全城布控查找,最后被佛山警方截到了。此事引起极大关注。有报道称,广州15.76%市民有精神疾病,目前精神病患者比20多年前增加了12倍。广州现有各类在册重型精神病患者约4.6万人。为此,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脑科医院门诊部主任黄雄拿出提案:要求广州建立精神病患者日间康复机构。

    从精神卫生管理的角度来看,政府这方面的工作仍然和社会需求有着明显的差距。生活富足的群体,精神和心理方面的疾病和隐患并不见少,但他们或许还能可以通过各种手段提前介入。然而,广大草根和工薪阶层,为了生计而奔波,若再遇到精神方面的打击,往往是很脆弱的,要不就没有爆发,成为隐患,一旦爆发造成危险,就只能送到精神病医院了。

    考虑到当前许多人并不承认自己的心理有疾患,同时也没有像西方那么发达的社区机构可供个人去进行“情感疗伤”。心理上无论有病没病,都怕去医院,怕被人说是非。因此,确实有必要按照广州市政协委员黄雄所言,对患者有针对性地进行精神疾病知识的教育、服药、训练,晚上让其患者回家享受天伦之乐。因为这就是希望政府和社会多点关注这个“夹心群体”,关注精神方面的亚健康群体。轻易不要用粗暴和歧视的手段,比如让其与社区隔离、乃至直接送精神病院来对待那些带有精神病症状的群体。

    然而,目前我们的社会管理水平确实没有能细化到如此关怀备至的程度,每个家庭基本上只能停留在自己的事情自己管,管不来也没人能帮的局面。于是,这些有心理疾病人士的家就是小牢房,病患往往被家人锁在家里,度日如年。至于社会也可以选择性忽视这个群体,好像这些矛盾根本不存在一样。去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对新时期背景下的许多问题都做出来法律上的指引。然而,在法律框架下,政府的财政投入和人员配置能做到多高的水平,直接和当地政府的意愿与意识有关。尤其是面对这些社会边缘人群,有关部门能有多大的积极性去贯彻国家的精神卫生法,我们无法评价。

    精神病人逃脱,估计不会是第一次了,只是因为身负命案,因此引发了社会紧张。一方面,我们会希望警方在对精神病嫌犯的监控上补足漏洞,免得再引起恐慌;另一方面,我们也更加希望政府在构筑社会安全网上,不要再忽视这个看起来很边缘,其实无所不在的精神疾患群体。只有将这个人群的疾患提早消解在家庭、在社区、在日间康复机构,才是从根本上防止精神病人到处游走的最好的途径。对此,政府的公共服务责任、以及对民间相关组织的扶持,是无论多么强调都不过分的。

    (来源:财经网http://politics.caijing.com.cn/2014-02-24/113947112.html2014年02月24日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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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0%左右精神疾病患者未能得到有效治疗

    据新华社郑州2月17日专电(记者王烁、宋晓东)近年来,频发的精神病患伤人、“闯祸”事件引发公众对精神病患者收治问题的关注。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调查,精神疾病在中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居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约有1600万人。

    “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当中,如果不住院进行系统治疗,20%的病人可能会肇事肇祸,30%的病人可能致残。”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副院长于海亭说,目前,中国仍有70%左右的精神疾病患者没能得到有效治疗,这意味着未经收治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极有可能出现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

    医护力量薄弱是眼下中国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所面临的首要难题。“现在这个专业没人愿意学,工作的时候风险高,就业后待遇还低。”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护士长史丽说。
    法律规定模糊、缺乏司法解释也成为制约中国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的短板。直到2013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才正式实施。

    “《精神卫生法》规定了监护人、有关单位应协助管理精神病患者,但并没有说明不协助该怎么办。”于海亭告诉记者,法律的自愿原则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有暴力倾向的患者却由于缺乏相应司法解释而不能及时被管理、收治,为社会安全埋下隐患。

    此外,就诊费用高昂也是限制精神病患者收治的“拦路虎”。由于重性精神疾病患病率高、病程长、易复发、致残率高、就医率低、社会危害大等特点,造成长期医疗负担,很多病患因为无力支付医疗费用而中断治疗,最终导致病情复发甚至形成精神残疾。

    “社会普遍对精神病人存在偏见,这导致精神病人在及时送医诊治和治愈出院后融入社会等方面存在难题。”于海丰说,“很多病人在出院时已经恢复了正常的生活能力,但是社区和医院之间没有衔接的过渡地带,经常有病人因为在返回社会后再次受到刺激,病情复发回到医院。”

    2013年5月《精神卫生法》实施以来,县级以上单位基本上已经设置了精神卫生康复机构,但是目前并未发挥应有职能。于海亭表示,现有社区的精神疾病防治机构还没有肩负起对精神病人的随访、安置工作,政府应当在每个行政区县设置精神卫生康复机构,监督出院病人服药,观察康复状态,锻炼恢复其社会生存能力,为病人提供一个从医院到社会的过渡空间。

    (来源: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14-02/18/c_133122962.htm2014年02月18日 08:5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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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疾病救治,官方和民间一个都不能少

    新华网郑州2月17日电(记者王烁 宋晓东)冰冷的铁门和铁窗、捆绑在床歇斯底里喊叫的病人……这是多数人对精神病医院和精神病人的了解,而害怕是大多数人对于精神病患者的态度。但是现实却是这样的:有数据显示,中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而对于精神病患者的救助,一直是社会救治的盲区。

    中国疾控中心的数据显示,我国各类精神病人超过1亿人,其中重症精神病人超过1600万,而在这1600万重症精神病人中,有10%的患者存在暴力倾向,很可能会突然毫无理由地伤害亲人、伤害陌生人,无奈的亲人,只能将其用铁链拴着或者关到铁笼里,或请求警察把他关进监狱,甚至弃之于精神病院,永不探视。

    2013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施行,限制自由的手段被法律所禁止。此部法律也对精神卫生工作的方针原则和管理机制、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精神障碍的康复、精神卫生工作的保障措施、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的维护等做了规定。从此,我国的精神卫生事业走上了法律轨道。

    同时,一些民间的慈善组织也开始积极致力于精神病人的救治工作中去。近年来,河南省漯河是慈善总会牵头联合精神病医院,民政部门,卫生部门等单位开始逐步对精神病患者进行免费帮扶治疗,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救助1800多人,获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0年,漯河市慈善总会一改精神病救助单纯由残联和民政部门负责的模式,主动牵头,联合精神病医院、民政部门和慈善机构三方为精神病患者搭建一个免费救助的平台。精神病患者所有治疗费用由慈善组织、精神病医院和社会医疗保险共同承担。根据漯河市慈善总会和承担救治医院签署的合作协议,精神病人入院治疗的费用除新农合和城镇医疗报销外,其余所有费用以及病人入院期间的所有生活费用均由医院承担。

    根据漯河市慈善总会副会长李兴军介绍,目前慈善救助人数逐年递增,从立项之初一年救助234人,到2013年8月,共救助600人,从项目设立开始已经累计救助精神病患者1800余人,其中76%的病人临床痊愈出院,24%的病人好转出院。

    漯河市临颍县村民梁某15年前患病,时常冲动打人,由于家庭困难,家人不得不放弃对梁某的治疗。由于其频繁伤人,无奈之下,家人只能将其用铁链锁在自家后院,这一锁就是8年。在漯河市慈善总会的一次下乡走访中,梁某被带回医院,经过两次的免费救助以后,现在梁某已经基本恢复神智,并能与人进行简单的交流。

    李兴军表示,经过救助治愈的精神病人有的可以外出打工赚钱,有的可以在家务农,基本上都能够自理生活,给家人和社会都减轻了不少负担。
    (来源: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2/17/c_119370714.htm
    2014年02月17日 15: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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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都:精神病患者逃脱 该反思的不只是医院

    广州上演现实版“飞越疯人院”,据媒体报道,20日上午10时许,一名患有精神病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案件的嫌疑人王某,在广州市荔湾区芳村明心路广州市脑科医院内失踪,到目前为止,失踪的嫌疑人仍未被找到。对此,有不少附近的市民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

    屏幕上的“飞越疯人院”让人陷入哲学的沉思,而现实版则只能催生焦虑。按照官方的通报,王某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致死后,已被明确诊断为严重精神障碍,并伴有冲动伤人行为的危险。这样一类精神病患者,对市民尤其是老人和儿童存在现实的人身威胁,因此一些市民为之担忧无疑是正常的反应。

    无需赘言,当下最紧迫的工作是找人。早发现一个小时,就少了一分危险。在这方面哪怕多投一些人力物力多费一些周章都是值得的。绝不能等到理论上的危险落地,再去懊悔不迭。
    但在紧张而又周密地安排寻找失踪者的同时,也不能放弃一些思考。“广州市脑科医院对病患的管理是否有漏洞?”在媒体报道这一消息之初,此类质疑已经接踵而来。

    有案在身的精神病人从医院出走,说医院完全不存在漏洞和过失当然是说不过去的。但在本事件中,似乎还需要回到当时的情境中作具体的分析。根据报道,王某在脑科医院经治疗后病情有所改善,“在住院期间未发生攻击伤害行为,能与其他病人建立较好关系”,他是在护工陪同其进行身体检查时借机逃脱的。如果说医院对王某疏于监管,这就涉及到了医院对收治期间的精神病人的约束权到底有多大的问题。

    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精神卫生法》强调“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即使是医疗机构为了救治的需要不得不对精神病患者实施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但也规定了前提条件,即“精神障碍患者在医疗机构内发生或者将要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没有其他可替代措施的情况下”。王某经治疗病情既已好转,派两个护工陪同其进行身体检查,医院的这种行为是否失之于疏忽,似乎还值得讨论。

    在医院中,精神病患者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对这样一个群体,医院究竟有哪些具体而微的管理职责,其该怎样去履行这种职责,而又使自己的行为既有利于患者治疗、社会安全,而又不会侵犯患者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可谓相当微妙而复杂,但在相关法律中却又缺乏明确的界定。

    这次精神病患者意外逃脱,暴露的其实并不仅仅是一家医院的管理漏洞,从整体和法律的层面修补目前不尽完善之处才是真正应该努力的方向。

    (来源:新浪http://gd.sina.com.cn/news/view/2014-02-24/093980375.html2014年2月24日0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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