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公民维权

  • 张华检举控告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党委书记郑忠棋

    举报人:张华,女,350103196511020065,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海景花园9座201室
    被举报人: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党委书记郑忠棋

    事实与理由

    2025年2月19日早上,家属陈义坤(男,350102196112250414)前往北京看病,被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党委书记郑忠琪带领黑白两道人员非法绑架守法公民陈义坤(之前绑架过),至今为止下落不明。诡异的是,拨打其电话号码从2月19日开始到现在一直处于停机状态,中国联通借口陈义坤有电信安全高风险因此停机。郑忠琪违纪违法,严重侵害限制了公民的人身自由、通信安全。作为家属陈义坤的消息至今不明。习近平主席说,江山是人民,人民是江山,他胆大妄为欺压人民,希望相关部门严查违纪违法行为,把他绳之于法。村镇领导明知法律规定不可行但依然无视党纪法律肆意妄为。在他领导下村镇人民正常出行就医就可被不明人士绑架、限制人身自由。

    要求上级领导查清此事,这些不明身份的社会人士为何人?酬金怎么开支?万不能放任权力在腐败分子手上滥用。

    举报人:张华,15059184470
    2025年3月4日

  • 十余农户联名控告荥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李青山

    控告人:郭爱鑫、商春丽、郭子煜、李宏志、李红、李文涵、董天玉、贾春风、郭喜坡、李萍、马森、李西奇等荥阳市广武镇大师姑村小湾组独生子女家庭户村民

    被控告人:荥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李青山

    控告事项:被控告人身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任职重要领导岗位,公然对抗国家信访制度,公然包庇法官的枉法裁判行为。

    法官马涛枉法裁判引发信访事项

    众控告人是荥阳市广武镇大师姑村小湾组的独生子女户家庭成员,2022年10月12日联名向广武镇人民政府提交《依法履职申请书》,请求其在拆迁分配中履行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广武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后不做任何回复。控告人起诉至荥阳市人民法院,法官马涛审理后作出(2023)豫0182行初102号行政裁定书,认定为此案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驳回了控告人的起诉。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六)明文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属于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

    很明显,马涛法官作出的裁定对抗了上述法律规定,属枉法裁判。

    被控告人李青山对信访事项置之不理

    控告人多次向荥阳市人民法院信访部门反映,均遭到推诿扯皮,2024年9月27日控告人推举的代表人郭爱鑫、郭喜坡、李宏志、李西奇、李宏斌等人再次来到荥阳市人民法院信访部门反映,副院长李青山作为主管行政案件审判的领导受理了控告人的投诉。

    控告人代表向被控告人详细控告了法官马涛的枉法裁判行为,并提交了相应的控告材料和相应的法律依据,被控告人听完让控告人代表回去等通知,说国庆节过后会给予答复,控告人代表向他索要联系方式,被控告人说:“你们不用记我的电话,到时候你们不用找我,我会主动给你们联系或者我派人和你们联系”。

    国庆节过去了,被控告人没有回复;

    一个月过去了,被控告人没有回复;

    两个月过去了,被控告人没有回复;

    三个月过去了,被控告人没有回复
    ……

    时至今日,距被控告人受理控告材料已经过去了整整五个多月了,控告人依然没有收到回复。

    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信访工作条例》

    党中央、国务院对信访工作非常重视,2022年2月25日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对人民群众的信访事项件件有回复,其中第三十四条规定,对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信访工作条例》三十一条(五)规定,属于申请查处违法行为、履行保护人身权或者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职责的,依法履行或者答复。(六)不属于以上情形的,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并调查核实,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

    李青山公然对抗国家信访政策

    被控告人作为基层法院的党组成员,身居重要领导岗位,不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视而不见,对法官枉法裁判的行为视而不见,竟然公然对抗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公然对抗党中央国务院的大政方针,既不对法官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又不依法对信访事项进行回复。

    《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对在信访工作中履职不力、存在严重问题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视情节轻重,由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进行约谈、通报、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

    请第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李青山开展专项督查。

    2025年3月3日

  • 郭宏英被羁押至今其父郭荫起向人大求助

    【民生观察2025年3月4日消息】吉林省四平市维权人士郭洪伟疑狱中被迫害死亡,家属质疑死因后尸体一直未火化。2024年9月23日,吉林省公主岭监狱给郭洪伟家属送达了一份《罪犯郭洪伟死亡调查结论》,并要将尸体强行火化。2024年10月中旬,郭宏英为替哥哥郭洪伟讨公道进京,随后遭到吉林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在四平市看守所至今。近日,在全国两会召开之际,郭宏英的父亲郭荫起向全国人大、新闻媒体以及网友发出求助,请求帮忙释放郭宏英回家。

    党的十八大吹响了依法治国的号角已遥遥数年,郭宏英父亲在2025年全国两会胜利召开之时,再次向全国人大、新闻媒体和广大网友同胞们发出求助,敬请全网关注。

    郭荫起,吉林省四平市人,现年89岁,电话,13179039308

    郭洪伟、郭宏英是其儿子和女儿。其儿子是一个很正直的人,为保护国家财产曾多次举报贪官贪污腐败的犯罪行为。

    这本是一个反腐英雄好汉、反腐功臣,但是却被吉林省黑恶势力公检法,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且恨之入骨。

    一家三口儿被吉林省公检法总共判刑29年,就连郭荫起近80岁、体弱多病的老伴儿肖蕴苓,也被判处6年刑期。

    对其儿子郭洪伟用各种手段进行虐待,残酷的进行打压和刑罚,难以接受的酷刑使郭洪伟生不如死,就这样把一个反腐英雄好汉、反腐功臣活活的陷害死在狱中,并且强行尸检,强行火化,不给家属任何说法。

    其女儿郭宏英质疑哥哥的死因不明不白,去北京找法医进行第二次法医鉴定,被吉林四平公安局从北京强行押回,将其关进四平看守所至今。

    现在郭荫起和老伴儿肖蕴苓年岁已大,体弱多病,特别是其老伴儿瘫痪卧床,生活不能自理,家中又无人无力照顾。

    郭荫起恳请各位代表、媒体和网友们,帮忙将其女儿放回家中,也更希望各位代表、媒体和网友们在网上多多转发,多多关注。

    郭荫起希望大家救救他们一家,他们一家太可怜了,太委屈了,也太冤屈了。

    这本是一个有功之臣,却被当地黑恶势力更加造成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郭荫起跪求大家了,谢谢大家!

    据悉,郭洪伟,吉林省四平市人,原吉林省松江河发电厂职工。曾因举报官员遭到打击报复而入狱判刑5年,出狱后再次维权上访。

    2016年3月,郭洪伟与母亲肖蕴苓在当地警察的陪同下一起到北京,一起回来后与母亲被直接送看守所,被以寻衅兹事罪、敲诈勒索罪入狱,郭宏伟被构陷枉法判刑13年;母亲肖蕴苓被构陷判刑6年,郭洪伟入狱后在监狱受到酷刑虐待,在狱6年后于2021年4月9上午10点在医院因病抢救无效去世,享年57岁。

    郭洪伟死亡后受到各界朋友的关注,人权律师谢燕益前往吉林四平为郭洪伟死亡案件进行代理,在吉林四平郭洪伟家整理材料时却遭到吉林四平与北京警察的绑架与抄家,将所有郭洪伟案件的证据与相关材料都抄走了,导致郭洪伟死亡案件无法进行,至今为止郭洪伟死亡案件没有得到真相大白与答复意见。

    郭洪伟在坐牢期间,妹妹郭宏英因为哥哥申冤而被吉林四平以寻衅滋事罪、妨碍公务罪判刑5年,于2023年2月1日刑满释放。

    郭宏英出狱回家两天后郭宏英才得知哥哥死亡事实,郭宏英悲痛万分几乎崩溃无法接受。

    郭宏英出狱后一直被当地维稳,外出办事都是由警察国宝等陪同,其继续寻找哥哥郭洪伟死亡真相却处处碰壁遭到刁难。

    2024年9月23日,吉林省公主岭监狱给郭洪伟家属送达了一份《罪犯郭洪伟死亡调查结论》,称调查已经终结并要将尸体强行火化。

    家属质疑死亡原因,并要求公安机关即时立案进行全面侦查。随后郭宏英进京找法医进行二次鉴定,却被吉林四平警方劫持带回四平后刑拘至今。

  • 吴永强进京控告贪官被以寻衅滋事为由刑拘

    【民生观察2025年2月28日消息】去年,陕西省公安厅民警吴永强,实名举报陕西省委书记王兴宁,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近日,吴永强妻子称,丈夫于2025年2月16日去北京维权控告贪官,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刑事拘留。

    近日,陕西省公安厅民警吴永强妻子发消息称,她丈夫于2025年2月16号去北京维权控告陕西贪官,于2月21号中午失联,直至2月24号下午6点,渭南市临谓分局通知家属过去取拘留通知书。

    拘留通知书显示,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于2025年2月22日17时将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吴永强(性别:男,出生日期:1966年03月20日,住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刑事拘留,现羁押在渭南市临谓区看守所。

    一段网传视频显示:“我是陕西省公安厅治安局民警吴永强,这是我的警察证,这是我的身份证。

    多年来,我实名举报陕西省纪委和书记王兴宁充当腐败保护伞。

    我曾多次向国家信访局、中纪委、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实名举报王兴宁和杨尚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但是上述单位均不作为,不受理。

    无奈我于今年8月20日第三次到秦皇岛,向中央领导反映,杨尚伟滥用职权。

    他们命令西安市公安局6名警察绑架殴打我,将我从秦皇岛绑架回西安。

    我现在还在医院住院治疗中,我对我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据悉,吴永强是陕西省公安厅治安局二处民警。曾因进京向中央举报公安厅腐败遭“稳控”,网络账号频繁被封禁。

    2023年12月17日,吴永强买了进京车票,要向中央举报陕西省公安厅的腐败问题:

    一、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政法委,公安部举报赵正永、李金柱“白手套”、陕西首富高乃则一手将纵横榆林的“黑老大”,扶植成陕西公安最大的黑社会组织“保护伞”————陕西省扫黑办主任,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杨尚伟;举报杨尚伟在公安厅培育的“八大金刚”之一————陕西省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新功,伙同其“白手套”严重违纪违法;举报杨尚伟在公安厅组建的“陕北帮”,称霸公安厅的严重违纪违法————公安厅民警人所共知,但凡由杨尚伟主持会议,给杨尚伟上烟、点烟、捶背、揉脚的“奴才”各显献媚神通,一派“舔狗”们的恶心景象————杨尚伟一副“座山雕”受用的形象。

    二、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政法委,公安部举报榆林市公安局充当马喜元黑社会组织保护伞。2019年扣押、查封马喜元黑社会组织抢劫的财物7.65亿元,文物2300余件,至今无一返还受害人,榆林市公安局还涉嫌监守自盗,盗卖文物、向领导行贿扣押受害人文物等重大刑事犯罪。

    三、陕西省公安厅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对吴永强进行打击报复、迫害;公安厅公然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欺骗为他启动冤案复查程序。吴永强举报的赵正永“白手套”、“黑老大”变身的宝鸡市岐山县人大代表李峰岗的滔天罪行,李峰岗伙同宝鸡人大向公安厅诬陷吴永强诽谤,2021年12月28日,公安厅以“莫须有”的“罪名”给予吴永强开除党籍,撤职处分。

    吴永强曾表示,现在举报腐败遭腐败者打击报复在中国已成为常态,试问谁来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举报权?!

    此次,吴永强再次因举报贪腐遭到被举报者的打击报复,被以寻衅滋事为由刑事拘留。

  • 宋艮枝检举控告办事处刘杰对其威胁恐吓

    【民生观察2025年2月26日消息】近日,河北邯郸公民宋艮枝实名检举控告邯郸市复兴区委组织部严重顶风违纪,屡次无视党纪国法,提拔干部任人唯亲!请求纪检监察机关依法罢免邯郸市复兴区化林办事处刘杰人大工委主任职务,追究其滥用职权伪造受害人签字,虚假送达告知书,欺上瞒下弄虚作假,非法扣押受害人身份证,恐吓威胁受害人等法律责任;请求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免去邯郸市复兴区公安分局王鑫磊信访科科长职务,追究其伪造受害人签字和摁手印的法律责任!

    此前,宋艮枝多次反映邯郸市复兴区化林办事处刘杰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伪造受害人签字,虚假送达告知书,滥用职权,非法扣押受害人身份证,且在受害人身患重病被非法拘禁期间,不断地以各种理由恐吓威胁受害人孩子写保证,不能上网实名投诉控告其违法违纪问题,并告诉孩子这都是邯郸市复兴区公安分局贾局长的指示(刘杰亲笔写的保证书还在受害人手里)。自从刘杰调任以来,宋艮枝全家接二连三受到疯狂打击陷害,一个幸福美好的家庭被刘杰陷害致全家身患重病,全家人都被刘杰害惨了。

    刘杰对宋艮枝全家造成巨大伤害,在她身患重病(乳腺癌)且还在化疗期间还一次次地往拘留所和看守所里送,在宋艮枝被拘留期间,刘杰多次以各种理由要挟孩子写保证(不能在网上实名举报其违法违纪行为),不然要对其母亲采取刑事手段(转刑拘),还多次伪造宋艮枝签字!孩子因在网上实名控告,把宋艮枝孩子也刑事拘留了。让宋艮枝在病痛折磨的同时还要遭受精神上的恐惧与折磨。

    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更是对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公然践踏!宋艮枝强烈要求对刘杰展开全面深入调查,她愿全力配合,提供相关证据与信息!

    常年来,宋艮枝及家人顶着各种威胁恐吓的风险仍坚持控告。然而,被检举人刘杰不但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和法律追究,还屡获表扬,凭借欺压百姓多次为复兴区立下三等功,还被评为优秀社区党委书记称号,仕途步步高升!

    2025年1月13日(两会期间),受害人宋艮枝顶着各种压力来到省群众工作中心检举控告,省纪委也已经受理。在此期间,被检举人刘杰却在一片声讨中被带病提拔!由一名科员一跃成为了正科级干部(人大主任),为此,控告人宋艮枝提出第一项请求,请纪检监察机关予以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另外,宋艮枝要检举控告邯郸市复兴区公安分局伪造虚假证据以及当事人的签字和手印。更狼狈的是,该伪造当事人签字和摁手印的涉事人员王鑫磊(警号022190)因该事件受到相关纪委通报和处理后又被违规带病提拔,由普通辅警一跃成为了公安分局信访科科长!(有截图为证)。为此,受害人宋艮枝提出第二项请求,请纪检监察机关予以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党的十八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以上事实充分证明邯郸市复兴区委组织部严重顶风违纪,屡次无视和对抗党中央大政方针政策,严重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干部任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望彻查!

    宋艮枝电话:15614088814


  • 谭敏肖书君因上访维权均被刑拘

    【民生观察2025年2月25日消息】近日,重庆市九龙坡区维权人士谭敏欲前往北京信访,被维稳人员拦截后强制带回重庆,被构陷罪名以诈骗罪刑拘。另外,黑龙江同江市维权人士肖书君,在湖北十堰被黑龙江警方绑架后强行带走,现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

    根据拘留通知书,谭敏于2025年2月22日13时,被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九龙坡区看守所。

    据知情人士称,谭敏欲前往北京上访,在半路上被拦截强行带回重庆,随即被以涉嫌诈骗罪刑拘。目前,家属正在联系律师介入,并前往看守所了解详细情况。

    谭敏,女,出生于1978年8月14日,住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

    2014年5月28日,谭敏房屋被非法强拆,自此开始上访。

    2015年9月6日行政拘留5日;

    2017年2月20日被以寻衅滋事非法抓捕,随后又以寻衅滋事罪逮捕,后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枉法判刑3年。

    2020年2月19日出狱。出狱至今仍然遭到监控跟踪等限制人身自由,被严重侵犯人权,限制人身自由出行等。

    因上访维权,每年不知道有多少次所谓的非常时期,被警察软禁在家或者不出示任何手续非法传唤,时间长短都是以他们的非常时期而定,因为房屋被非法强拆至今都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补偿,也没有过渡房,逐级上访都相互推诿,反被构陷判刑。

    另外,黑龙江同江市维权人士肖书君,于2025年2月19日晚7点半左右,在湖北十堰市(火车站南广场公交二公司附近江南名吃店)遭到近十个不明身份人士的绑架劫持(据说是黑龙江警方),随后肖书君下落不明。

    当天,现场目击证人盛兰福在案发地拨打110报案(绑架劫持非法拘禁案等),并呼吁网友的关注!

    2025年2月21日,盛兰福再次发布消息说,2月19日,肖书君被黑龙江警方从湖北十堰绑架劫持到黑龙江同江后已被刑拘(罪名寻衅滋事罪),其家属还未收到刑拘通知书。

    盛兰福表示,肖书君与尹登珍曾在最高法被法警打伤后报警无人管,歹徒至今逍遥法外,被害人尹登珍、肖书君先后被湖北警方及黑龙江警方刑拘,再次证明中国警察的野蛮与残暴!天下乌鸦一般黑!中国式悲剧知多少!中国人权处境堪忧!江湖告急!强烈谴责中国警察的法西斯暴行!

    据悉,肖书君是黑龙江双鸭山市人,因房产宅基地被侵占未合理赔偿而上访维权十多年。

    维权过程中北京各部委推诿扯皮至下而上不作为,被逼多次爬铁塔拉条幅抗议,问题不给解决得到的只是牢狱之灾,被拘留、关黑监狱多次。

    长期的迫害导致其精神压抑,使其患上心脏病、小脑萎缩、癫痫病……等疾病。


  • 金汉琴不服刑事判决向高院提出再审申请

    【民生观察2025年2月24日消息】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公民金汉琴因上访被控寻衅滋事罪,其不服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2022)鄂0322刑初146号刑事判决、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鄂03刑终338号刑事判决,要求依法撤销上述判决。近日,金汉琴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要求依法宣告自己无罪。

    金汉琴,女,1975年2月15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无职业。出生地湖北省郧西县,户籍所在地:湖北省郧西县土门镇土门居委会2组,住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洪台廉租房3栋。

    金汉琴因上访被控寻衅滋事罪,其不服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2022)鄂0322刑初146号刑事判决、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鄂03刑终338号刑事判决,要求依法撤销上述两个刑事判决,向最高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并依法宣告申请人无罪。

    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具体事实与理由如下: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金汉琴的上访行为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

    1、寻衅滋事罪定义和犯罪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上四种行为,要达到情节严重、情节恶劣才会认为是犯罪行为。
    第2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情节恶劣”:(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我们再对照一下本案中金汉琴的信访行为,明显和上述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不符,不应认定为犯罪

    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无非就是两点:一个是多次上访,另外一个就是向土门镇人民政府、郧西县民政局等部门、郧西县其他部门和接访干部“强拿硬要”各种财物和差旅费等款项。

    但是上述两种行为的认定显然不属实,上述行为也不构成寻衅滋事罪。法院认定金汉琴从2015年4月到2022年6月期间一共上访16次,其中包括国家级12次、省级2次、市级1次、县级1次。从这个认定来看金汉琴也是属于逐级上访,并不违反信访规定。也没有法律规定上访次数过多就构成犯罪。

    政府机构和政府工作人员不是“强拿硬要”主体的问题,在二审法院得到了部分修改,值得肯定,但是改正并不彻底。二审法院认为金汉琴的上访行为不会使政府及相关部门受到恐吓,政府及相关部门更不会因此被要挟、胁迫,因受到精神强制而被迫交付财物。

    因此,本案中郧西县土门镇人民政府、郧西县土门镇民政办、郧西县民政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向金汉琴支付款项,包括两套廉租房的相关支出、生活费、救助救济金、医疗费等,不属于强拿硬要,不能认定为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数额。

    但是二审法院还是认定金汉琴向政府工作人员、信访接待人员索要了37779元的财物,这个道理是一样的,根本不可能属于“强拿硬要”。一个普通老百姓怎么可能向政府的工作人员“强拿硬要”?明显对事实认定不清。

    3、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应改判金汉琴无罪

    (1)在一审法院中认定金汉艳、金汉琴姐妹两个一起上访的行为属于“互相纠集”,明显适用法律错误

    金汉艳和金汉琴系同胞姐妹基于相同的诉求共同上访,一审被判刑8年半,但这明显不是互相纠集,幸好二审法院对此也进行了纠正。

    (2)金汉琴上访的行为,以及接受政府机构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财物,并不属于“强拿硬要”,从对象和主体来看均不可能。

    根据“罪行法定原则”,“多次信访”的行为,明显不属于刑法二百九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列举的寻衅滋事行为。

    《信访工作条例》第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第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也就是说信访本身并不违法,多次信访也不违法,根据相关规定,也不应受到打击报复。如果信访违法,国家也不会设置众多的信访机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发表的署名作者为张学丽文章《公共场合强拿硬要如何定性》,对于“强拿硬要”主观上是“以大欺小、恃强凌弱的动机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往往是同时存在的。”客观要件是“强拿硬要”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手段,强行索要他人少量财物的行为。让对方产生恐惧心理,被迫交付小额财物。犯罪客体来看,寻衅滋事罪侵犯的是公共秩序,也就是在公共场所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本案中,金汉琴要求政府分配工作,并纳入公务员编制。如果其要求不符合政策规定,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解释和答复即可。没有必要也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利为其支出低保、住房、生活费、医疗费等相关费用。更不应该支付了上述费用后,将这些费用作为用于定罪量刑的依据。本案中金汉琴得到上述费用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并不是上访的原因。判决中认定的被金汉琴“强拿硬要”的对象是政府工作人员和信访接待人员如果支付这些费用属于犯罪行为,那支付这些费用的部门和人员的行为肯定也是不当行为,甚至也是犯罪行为。

    从这些所谓被“强拿硬要”对象就可以看到,工作人员根本不可能属于被欺负的对象,和被“强拿硬要”的对象。对于信访人员,相关信访工作人员处理方式就应该是信访人员的诉求合理就支持,不合理就不支持,根本就不需要给对方财物,也更不会被“强拿硬要”。金汉琴作为一个弱女子,根本不可能“以大欺小、恃强凌弱”让对方感到恐惧,从而在公共场合索要财物,进而造成公共秩序失控,或者是给公共场所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是本案中并没有在公共场所闹事的证据,也没有证据证明造成严重混乱。判决书中只是说了多次上访,但是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还是要举证证明符合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罪,才可以定罪量刑。

    (3)在原审判决中已经认定金汉琴患有精神病的事实,就更不应该对其进行判刑

    从判决书也可以看出,金汉琴姐妹俩都在东风公司茅箭医院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做过精神病鉴定,结论都是精神病人。既然被认定为精神病人,那她们对政策的理解不正确也就不奇怪,想要达到目的的上访行为,也许是有不当或者偏激,对于精神病人,不应定罪量刑,这也是一个司法常识。

    综上所述,金汉琴并未实施“寻衅滋事”所列举的行为,还被鉴定为精神病人,根本不应该被认定为犯罪,请求保护申请人金汉琴的合法权益,依法再审,并改判金汉琴无罪。

    金汉琴电话:18401454216


  • 狱警李豪年控诉司法腐败致其冤狱三年

    【民生观察2025年2月21日消息】浙江监狱系统民警李豪年被控“滥用职权罪”入狱三年。近日,李豪年书写材料泣血控诉司法腐败下的三年冤狱,要求对该案进行再审,并恳请全社会关注此案,还他一个清白!

    李豪年是一名在浙江省监狱系统工作三十余年的基层民警。

    2023年8月4日,临平区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李豪年有期徒刑三年。二审维持原判后,李豪年背负罪名入狱,但他的良心和法律常识告诉自己,这是一份颠倒黑白的荒唐判决!

    李豪年究竟做错了什么?李豪年的工作职责是审核减刑材料并报送法院,全程依法依规。

    2010年,分监区提交的减刑材料经监狱审核后,原封不动报送湖州中院。法院审查后裁定减刑,流程完全合法。

    十年后即2021年,杭州检察院突然推翻原裁定,认定减刑“不符合条件”。但检察院不追责法院,反而以“徇私舞弊减刑罪”逮捕李豪年——一个仅有建议权、无决定权的民警。

    《刑法》第401条规定,监狱民警的“徇私舞弊减刑罪”必须以“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为前提,但全案无任何证据证明其存在此类行为。

    后法院改判“滥用职权罪”,不仅无视“没有违法行为”的事实,也无视《刑法》第397条“造成的重大损失”——减刑被撤销的后果,与十年前的监狱建议毫无因果关系!

    试问:法官犯错,为何由李豪年顶罪?最高人民法院明文规定“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减刑裁判权在法院,法官才是最终责任人。最高检指导案例:渎职行为必须与危害结果有直接因果关系。湖州中院的错误裁定,才是导致减刑结果的根本、直接的原因!

    现实中李豪年仅负责“报送材料”,法院有责任独立审查证据并准确适用法律。若建议错误,法官本应驳回;如今,法官无人被追责,李豪年却沦为替罪羊。

    检察院和法院联手将司法错误转嫁给一线民警,这是对法治的践踏!司法不公:权力游戏下的冤案制造,《刑法》第3条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但本案无证据、无法律依据,却强行给李豪年扣上罪名。

    选择性执法:检察院对法官的违法裁定视而不见,却对民警“赶尽杀绝”。

    程序黑幕:为掩盖错误逮捕,检察机关与法官合谋罗织罪名,欺骗上级与公众!

    在此,李豪年质疑:临平区汪浩法官、杭州中院管波、陈洒洒法官,若你们不懂法,如何穿上法袍?若你们懂法,为何不敢承认“裁定减刑错误的责任在法院”?

    李豪年泣血呼吁:还他清白,捍卫司法底线!

    2025年2月19日,李豪年写下一份自述,不仅为个人伸冤,更为揭露司法系统的痼疾。

    李豪年要求对案件进行再审,彻查湖州中院错误裁定的责任人,依法撤销对他的有罪判决;追责法官,落实“谁裁判、谁负责”,停止让一线人员背锅;监督权力,呼吁最高检介入,制止地方检察院与法院的勾结乱象,司法不是权力的游戏,法律不应成为陷害无辜的工具!

    最后,李豪年恳请全社会关注此案,共同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

  • 宋嘉鸿信访失败公布信访十二大诉求

    【民生观察2025年2月19日消息】2025年2月18日,上海松江维权访民宋嘉鸿发文称,他因举报单位领导违法乱纪问题被打击报复诬陷为精神病人,多年来一直没有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如今信访失败了,但他不会终止。与此同时,宋嘉鸿公布了自己的信访“十二大诉求”,表示将会坚持维权到底。

    今年七十多岁的宋嘉鸿是上海的一位老访民,曾多次为民请命。因其经常帮助访民写上访材料,故遭到当地政府嫉恨。

    宋嘉鸿自述,1978年4月他从江西单位请事假回上海,主要任务是向中纪委反映厂党委与当地公安局私放及包庇奸淫幼女、破坏军婚、逼死人命与投毒诬告等重大案件,现已得到证实,上述案件与上海市公安局某些贪官为了既得利益赴江西插手有密切的关系。

    而后,宋嘉鸿被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诊断为“反应性精神病”,医院为此隐瞒多年,当宋嘉鸿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医院公开说明理由时,医院的回答是以“尊重个人隐私权”为由,而否定了医院向病人履行告知的义务。

    宋嘉鸿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身份,曾在上海至北京之间奔波十多年,但是穷尽司法程序,也没有讨回一个公道。

    近期宋嘉鸿因在网上发了《中国上海黑监牢名录》共(七)期达到155例,内容网友均已看到,目前国外网站均已转发。

    全部内容特别对宾馆及农家乐的地址,宋嘉鸿和当事人均一一核实过,不存在什么差错。

    上海发生黑监牢案件以宋嘉鸿的经历这绝对是错误的,宋嘉鸿的把握力100%,只要网上有蛛丝马迹,宋嘉鸿将一追到底,并通过网络公诸于世,那怕是坐牢杀头也在所不辞。

    宋嘉鸿本人也是黑监牢的受害者,他希望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揭露黑监牢,维护自身权利!”

    宋嘉鸿做过信访干部,现在又是信访人。几十年间,他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信访工作初衷早已经走“样”了!目前国家信访局门口天天接长龙排队的访民这么多,成千上万的人,能解决问题的专家调查结果寥寥无几,仅0.4%。

    他们似乎“中彩了”,尽管承担着多方面的风险,但也有人自赞“成功了!”不得不说这也是奇迹!谁说天上不会掉下馅饼,这不就是“馅饼”吗?!

    近日宋嘉鸿公布了自己的信访“十二大诉求”,实打实,都有证据佐证,请朋友们慢慢读,其有问必答:

    【宋嘉鸿诉求(一)】为党工作调查江西“双打”运动中“奸杀”假案遭“调包计陷害,党的书记就是王熙凤。

    【宋嘉鸿诉求(二)】宋嘉鸿也是信访干部,深感中共体制下强奸妇女,“山高皇帝远”永远不会立案。

    【宋嘉鸿诉求(三)】上海市成都路高架桥拆迁,黄菊市长4号命令下达后,家人遭政治绑架,党是王八蛋.

    【宋嘉鸿诉求(四)】在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开庭请求判决拆迁协议无效,被潘家祥法官驱逐出庭,控告信石沉大海,潘却连升三级。

    【宋嘉鸿诉求(五)】做警察兄弟生死关头因拒付抢救款而丧命,违反了《人警察法》第37条,中央巡视组批示后,静安分局威胁家属不准追责.

    【宋嘉鸿诉求(六)】在上海市信访办为松江访民打110,先遭警察绑架拖入室内,再遭殴打,市政府探头失灵。

    【宋嘉鸿诉求(七)】向上海普陀区法院起诉中国移动上海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状》后不翼而飞,法院竟有内贼!至今未认错。

    【宋嘉鸿诉求(八)】求助信访干部,因调查、控告“奸杀”假案(文革后新的假案)家人突然死得扑朔迷离,嫌疑点非常明显!

    【宋嘉鸿诉求(九)】上海市浦东新区警察冲开家门抓访民维稳,静安法院收到“诉状”不立案,向上级法院监督请求,庭长杨晓庆依然老子天下第一!

    【宋嘉鸿诉求(十)】党组织不能保障党员八大基本权利(党章规定“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上述权利”)退党便是最大的维权。

    【宋嘉鸿诉求(十一)】“充电宝”是我的专利,风靡20年,财政收入斐然,《宪法》规定奖励科技成果者,但政府老油条。

    【宋嘉鸿诉求(十二)】两次被中共赶出家门(一次公私合营大风暴;另一次黄菊市长建造南北高架45天赶走),老了还无家可归,中国到底是什么国家?

    上述诉求,宋嘉鸿的运气就没这么好了——件件空转,证据无用,甚至被关系户销号,那信访意味着什么?用他们的话说,信访就是“挂个号”、信访就是要“关人”等等。事实胜于雄辩,在信访道路上中共就是最大的两面派!

    尽管信访失败了,但宋嘉鸿也有收获,结识了不少访民朋友。在大家的帮助下,由他汇总的《中国上海黑监牢名录180例》(到今天已经181例了),主要反映进京维权访民被关黑监牢的事。全文分2次发表在《维权网》上,受到了国际人权捍卫人士的关注,并传遍全球华人。

    对此,宋嘉鸿表示:“失败不等于终止,失败也不是成功之母,失败如同清醒剂——让我们加油吧!信访不会终止!欢迎指教,欢迎采访。”

    宋嘉鸿电话:15901915673,18916370238

  • 刘涛实名举报南京邮大三领导违法乱纪问题

    【民生观察2025年2月17日消息】2025年2月15日,南京邮电大学食堂门口有人张贴举报信,举报该校材料科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高志华、继续教育应用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杨道林、自动化人工智能学院党委书记张翼等人违法乱纪等问题。

    刘涛,男,大专,现住:南京仙林,职务: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25年1月12日,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涛,递交了书面的举报材料,实名举报南京邮电大学材料科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高志华、继续教育应用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杨道林、自动化人工智能学院党委书记张翼等3人,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从事经营性活动,结党营私,以权谋私,“前面当官、后门开店”通过巧立名目,设立影子公司,充当影子股东以极不符合市场规律低价租赁南京邮电大学多处商业、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流失等违法乱纪问题。

    相关涉事人员:1、李雪莲(杨道林爱人、南邮职工、原南京南商北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曾持殷南京南商北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6.30435%)

    2、曹丽(杨道林亲戚、南邮职工、曾持股南京南商北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6.30435%)

    3、戎霞(张翼爱人、曾持股南京南商北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6.30435%。

    4、贾西贝(南京邮电大学毕业、张翼学生、现任南京南商北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持股83.6957%)

    5、钱锟(现任南京南商北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持股16.3043%)

    一、南京邮电大学图书馆商业、移动餐车、校内广告项目违法违规问题。

    高志华、张翼联合南京邮电大学图书馆(下称图书馆)实际负责人杨道林提前合谋拟选定南邮仙林校区图书馆多处空置区域另立商业店铺牟利,其后利用张翼的学生贾西贝曾为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身份,更换其为南京南商北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下称南京南商北贾公司)。

    以毕业学子回报学校为由头,通过对外联络处向学校审批,通过校长办公会,最终以五万元极低价格租赁南京邮电大学图书馆内多处商业。

    因改造图书馆原始设计功能有消防安全隐患,南京邮电大学保卫处对图书馆内改建商业店铺持有保留意见。高志华亲自出面主动联系保卫处相关领导要求其在此项目上开绿灯,最终此项目顺利进行。

    根据《关于印发《南京邮电大学水电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通知》(校发[2021]48号)精神(证据6),南京邮电大学后勤处一直以学生服务性质电费0.54元、以经营性质电费0.86元收取费用。高志华、张翼、杨道林认为按0.86元收取电费费用过高,影响项目利润,由高志华出面向后勤处申请给与南京南商北贾公司的项目电费减免。

    最终南京南商北贾公司以高价分别转租给瑞幸咖啡、便利蜂、甜荟等多家商户,从中牟取高额差价。

    2019——2024年期间高志华、张翼、杨道林通过南京南商北贾公司名义以同样手段向学校申请特批两个移动贩卖车,并高价转租瑞幸咖啡。

    南京南商北贾公司多年来通过高志华、张翼、杨道林在学校的影响力拿下校内各种业务,如校内广告等。

    二、南京邮电大学三食堂二楼北侧项目中的违法违规问题。

    因得知南京邮电大学有意引进肯德基或麦当劳丰富校园生活,并由南京邮电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资产经营公司)公开招标,三人谋划由原国资处处长高志华出面,以国资处身份包装南京南商北贾公司法人贾西贝成商业专家,并推荐给资产经营公司,希望资产经营公司在贾西贝对招标内容提出诸多要求情况下,采纳其意见,招标办按照贾西贝框定的严苛的要求做的招标文件,导致最后只有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与南商北贾公司报名成功。

    2022年8月9日,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在产权交易所成功报名该项目。学校招标办泄露了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报名信息。8月10日南京南商北贾公司法人贾西贝电联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法人刘涛,电话直言不讳要求刘涛方伙同其进行围标(证据7有来电时间、录音为证)。同日晚上约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涛在万达茂星巴克见面详谈,整个过程都在向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表示自己在学校能量巨大,有保护伞,无所不能,想追使刘涛方放弃投标与其共同侵占国有资产。

    在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拒绝其围标的请求结束会面之后,2022年8月10日稍晚,南商北贾公司人员钱锟电联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涛,再次要求共同围标,并提高围标条件(证据8有来电时间、视屏为证)。

    多次沟通中南京南商北贾公司贾西贝与钱锟明确表示:

    1、南京南商北贾公司背景是南京邮电大学高层领导;

    2、南京南商北贾公司在学校参与的项目,因为背景深厚,项目成本极低,甚至可以不花钱;

    3、如果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愿意退出,给刘涛方30万/年人民币作为补偿。

    4、若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不愿意拿钱,可以项目中免费辟出一块区域给与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开罗森超市。

    5、若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不愿退出,南京南商北贾公司可以退出,但麦当劳必须换成肯德基,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每年付其20万/年人民币作为补偿;

    6、在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表示更换品牌授权方属于废标时,贾西贝表示其在学校的背景,可以搞定这事,让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不用担心。

    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一直诚信守法经营,对合谋侵吞国有资产的违法行为,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断然拒绝,坚决不与南京南商北贾公司进行非法围标。

    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最后以132万/年中标,并第一时间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将租金132万押金24万汇入南京邮电大学财务账户(中标后10日内付款并完成签合同)、直至2个多月校方也不和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签合同,2022年10月中旬,资产经营公司突然通知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要求更改省产权交易所此项目招标公告中的约定业态,时任国资处处长高志华亲自电话联系资产经营公司,要求在与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签约的租赁合同中把经营项目由“餐饮及其配套”更改为“麦当劳、罗森”,想迫使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放弃此项目。

    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坚决反对,要求南京邮电大学以公开招标的公示内容与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签约,但经过多次交涉后均无果,于校方的压力、又考虑到前期缴纳合计156万元的资金成本(当时已严重拖延麦当劳开业时间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需赔款)的因素,最终同意了校方的餐饮及其配套(麦当劳、罗森)的更改要求。

    其后至今的经营中,校方多次以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签约业态与实际情况不符为由,让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整改,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对此保持异议。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20)6号)第三十八条要求省属高校的门面房、暂时闲置的土地和房屋等资产可以在履行相关论证、决策和审批程序后,集中委托给本校资产经营公司,科技园管理公司、经公开招标确定的第三方单位(以下统称“受托管理方”)集中管理运营。南京南商北贾公司在南邮的所有项目既不委托给南邮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管理,也从来不进行论证评估、不公开招标,严重违背相关文件精神。

    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请领导查阅一下2020至今南邮资产经营公司其他正规流程出租出借的招标项目,相同项目公开招标少则20-30万,多则50-60万的租赁费用,南京南商北贾公司以校友身份总价5万元承租校内多处商业项目,巨大的商业差价,国有资产是否流失?

    南京南商北贾公司以校友身份向学校申请,并通过校长办公会,均是高志华、杨道林、张翼等个别领导从立项到整个流程为其量身定做。(可问询当时的招标办及资产公司此项目的负责人)

    南京南商北贾公司以回馈学校不盈利为借口,但其账目从来未公开,长期来商业利润是否回流到学校,对学校又有何回报,从来无公示,实属不正常。

    李雪莲、曹丽、戎霞三人身为杨道林、张翼亲属原为南京南商北贾公司法人代表或股东,作为学校领导家属,参与学校经营,严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022年9月,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向学校质疑南京南商北贾公司,同月李雪莲、曹丽、戎霞三人集体退出南京南商北贾公司股东。

    南京南商北贾公司长期在南京邮电大学立项特殊项目,无其它校友企业能得到如此优待,又如何解释?

    南京南商北贾公司长期通过校长办公会形式,巧立名目变相侵占国有资产,是否南京邮电大学的集体决策就可以做为违法违纪的挡箭牌?

    南京军鬻商贸有限公司法人刘涛,请领导依法对南京邮电大学三名被举报人弄虚作假、违反法律法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侵吞国有资产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从严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涛电话:13813002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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