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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杨秀梅在国家信访局被绑架遣返

    【民生观察2022年7月19日消息】辽宁铁岭维权访民杨秀梅于2022年7月8号从辽宁铁岭出门,如果坐动车她本应该当天到北京,但因路上拦截设卡太多,杨秀梅爬山涉水躲过卡路途三天才到北京,也就是2022年7月10号晚上10点半才到达北京,7月18号杨秀梅去北京国家信访总局登记刷卡投诉信访问题,刷了身份证出来就被辽宁铁岭本镇书记董杰和手下一群人非法拦截”抱住”,还有公安局朱副局长和公安信访工作人员赵月,还有铁岭市信访局驻京赵主任等近二十人在上午十点半在北京国家信访局非法拦截绑架杨秀梅,随后杨秀梅报警110北京110没有出警,然后又拨打北京12345市长热线电话投诉话没有说完电话被挂断了。

    2022年7月18日下午2点左右,辽宁铁领访民杨秀梅发出了求救信息,她到北京市国家信访局上访被铁铁岭市政府部门及公安部门非法拦截绑架遣返回辽宁铁岭正在回去的路上。

    辽宁铁岭访民杨秀梅在2022年1月14日上午到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地方怕追责才勾结北京市公安局在国家信访局门口非法拦截杨秀梅,杨秀梅被拦截在国家信访局大门口时还看到有其她三位访民也被拦截其中有一位访民被用手铐,铐在拦杆上,杨秀梅打北京市12345投诉反映此事无果。

    2022年1有14日辽宁省铁岭市杨秀梅在国家信访局上访被天农坛派出所警号024901拦截卖给地方,杨秀梅买好了14日回家的火车票,为什么还在国家信访局门口被北京市公安还拦截?杨秀梅被抓回去到现在问题无人解决,当局谈话都是忽悠拖延时间根本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杨秀梅回去到现在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所以杨秀梅她再次返回北京,2022年7月8日周末才到北京,刚到北京一个星期星7月18号杨秀梅就到北京国家信访局投诉信访问题,早早就在国家信访局附近”埋伏的人守株待兔”抓获了杨秀梅,再次被非法遣返回辽宁铁岭。

    杨秀梅信访事件是父亲因公伤死亡,地方政府不但没有给予工伤死亡,还没有给予一分钱的补偿,被逼无奈走上法律程序,但是在没有公正的法律下,自然没有得到法院的工伤补偿判决,接踵而来的是重多的债务,银行多次到家追债,被无奈只有逐级上访到北京,杨秀梅长期在北京一边打工一边上访,在维权过程中杨秀梅被辽宁铁岭当局非法构陷老教三次,三次老教一共七年,行政拘留七次,当地公安用手指着杨秀梅说再告就要你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公开威胁恐吓。杨秀梅在三次老教中,在辽宁“马三家”劳教所受尽折磨与酷刑,在“马三家老教所”共计七年那是一种生不如死的环境,能活着出来都是奇迹。

    从2020年3月8日杨秀梅从北京被强制带回原籍辽宁,当地利用疫情对杨秀梅进行维稳隔离,公开用非“合法”的手段做不合法的事对访民进行迫害。

    杨秀梅在长期上访过程中多次遭到构陷入狱劳教三次,共计7年的迫害,还无数次的遭到非法遣返,软禁,监控等,杨秀梅维权至今没有解决任何问题,杨秀梅从年轻开始上访到现在已经55岁的老人了,维权上访几十年问题得不到解决。

    7月18号晚上22点,湖北访民朋友拨打杨秀梅电话,她还在回去的路上,晚上23点杨秀梅打电话告诉湖北朋友说已经到家了,绑架遣返杨秀梅的工作人员23点才离开。

  • 玫瑰团队徐秦案违法中止审理的控告

    【民生观察2022年7月19日消息】江苏扬州公民徐秦在2018年8月31日由江苏扬州当局做出取保释放回家,以监视居住一年,从2018年取保释放后徐秦回到家里没有得到自由,反而公、检、法乱用职权,用尽了所有监视居住延期一年的”条款”对徐秦进行了长达三年的管控,所有的”延期”用完之后,又回到辖区派出所监视居住半年,期限是2021年11月7号到期,在监视居住还有两天到期的情况下徐秦再次被批准逮捕,现关押在江苏扬州看守所。

    当局第六次延期审理徐秦案件,再次证明江苏当局打压异议人士的违法行为,徐秦身患种疾病,在看守所那样苛刻无医疗条件的情况下,徐秦身体不好肯定会受到很大痛苦,江苏扬州当局滥用职权非法打压合法公民徐秦,对徐秦非法构陷入狱案件进行中止审理完全违背宪法。本案代理律师对江苏扬州当局构陷徐秦入狱一案对扬州中级法院法官等人进行控告。全文如下:

    控告扬州市中级法院法官:陈圣勇、黄月花、杨帆等人非法拘禁、玩忽职守等违法犯罪;请求保障辩护权。

    控告人:程海,男,原北京律师,徐秦被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一审辩护人,电话18910535236。

    控告人:纪中久,浙江左契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秦被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一审辩护人,电话18658110366。

    被控告人:徐秦案审判长陈圣勇、承办法官黄月花、审判员杨帆;院长李玉明(不知情除外)。均为扬州市中级法院法官。

    控告和请求事项:

    1、撤销或监督撤销被控告人做出的《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0苏10刑初12一l号],决定或责令其依法尽快审理徐秦被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
    2、责令扬州市中级法院依法立即解除对徐秦的非法拘禁,依法释放。
    3、保障控告人程海的辩护权,决定或责令被控告人排除对程海的辩护权妨碍。
    4、追究被控告人非法拘禁、妨碍辩护权违法犯罪责任。

    事实和理由:

    一、被控告人超期羁押涉嫌对徐秦非法拘禁的事实。

    江苏省扬州市检察院于2020年4月24日以扬检刑诉(2020)1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秦犯煽励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向扬州市中级法院公诉,同日受理。受被告人徐秦委托,两控告人担任他的一审辩护人。

    2021年4月2日,在徐秦陪同下,程海在扬州市中级法院接待室向承办法官黄月花递交了徐秦签署的辩护委托书等材料,黄月花还做了笔录。扬州市中级法院于2022年4月24日做出刑事裁定书[(2020苏10刑初12一l号],裁定本案中止审理,理由是“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因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做出裁定。

    裁定书称:2020年5月6日,经本院决定对被告人徐秦取保候审,2021年5月7日决定监视居住,2021年11月4日决定逮捕,次日由高邮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扬州市看守所。

    控告人认为,被控告人中止审理的裁定没有事实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2020年)第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推进在线诉讼……尊重当事人对案件办理模式的选择权……当事人不同意案件在线办理,依法申请延期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不得强制适用在线诉讼。案件符合诉讼法律关于中止审理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诉讼。”“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可以裁定中止审理是概括性规定,但具体适用该法条时应当列明是何种不能抗拒的原因,该刑事裁定未列不能抗拒的具体期限,应当认为是因为新冠疫情的原因。但经网查,刑事裁定做出当日的2022年4月24日扬州市全市都是新冠疫情低风险地区,目前仍然是疫情全市低风险,不属于不能抗拒的原因可以中止审理的情形。因此,被控告人做出的刑事中止审理裁定没有事实依据。另一辩护人纪中久律师(浙江左契律师事务所)在裁定做出后多次会见徐秦.得知被控告人未就在线诉讼远程视频开庭征求过她的意见,她也没有不同意远程在线开庭的意思表示。故被控告人做出的刑事中止审理无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被控告人只所以裁定中止审理,真正的原因是多次延期审理,无法再延期审理了。

    扬州市中级法院曾发给辩护律师纪中久七次延期审理通知书,六份是最高法院批准延期、一次经江苏省高级法院批准延期,每次被批准延期审理三个月,共被批准延期审理21个月,从2020年10月24日至2022年4月24日。后来申请延期审理,应该是最高法院没有批准,最后就自己久创造了这个违法的无期限中止审理的裁定的办法,是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被控告人使用各种手段延期审理完全没有合理性。如果认为证据不足,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如果法院仍认为证据不足,应该开庭审理,做出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完全没有必要这么拖着不审不判。

    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刑事案件必须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可以不采取强制措施,不是说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用完后必须逮捕,其实逮捕羁押也是有期限的,那就是刑诉法规定的审限或羁押审限。刑事诉讼法对法院审限的规定是强制性的,同时也是对被告人可以依法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的期限。

    因最高法院批准延期审理的最后期限至2022年4月24日,如上分析,被控告人做出的中止审理的刑事裁定违法无效,被控告人对徐秦案审限已严重超期,也就是对她实施了超期羁押。超期羁押是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非法限制,应当立即纠正,予以释放。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最高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案件的立案标准规定,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超过24小时的,应当立案追诉。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被控告人违法中止审理期间对徐秦的超期羁押已经远远超过24小时,从2022年4月25日至7月18日长达近90天,已经构成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罪。

    请求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2、被控告人妨碍控告人程海辩护权的事实。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律师、被告人所在社区或单位推荐的人、被告人的亲友(亲戚朋友)可以担任辩护人。控告人程海以被告人徐秦亲友的身份担任辩护人,符合法律规定,被控告人至今不依法送达程海本案起诉书、不通知阅卷,中止审理的刑事裁定书也不列辩护人程海的信息,意思是不承认程海的辩护人身份,这是严重的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应当监督纠正。本案属于重大案件,扬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李玉明对其他三名被控告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理应参与了决策,构成共同违法犯罪;如果不知情,应当承担管理失职责任。控告人认为,被控告人的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被告人徐秦合法权益、侵犯了辩护人程海的辩护权,破坏法律的正确实施。请求有权机关维护被告人、辩护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纠正或监督纠正被控告人的违法行为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另请将处理结果及时告诉控告人。此致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及负责人;江苏省的省委、人大常委会、纪检委、政法委、高级法院、检察院,及负责人;扬州市的市委、人大常委会、纪检委、政法委、中级法院、检察院,及负责人。

    控告人程海、纪中久:2022年7月18日附:
    1、《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0苏10刑初12一l号],复印件2页。
    2、2022年4月24日和7月17日扬州市疫情截图,全市低风险。中止审理“不能抗拒的原因”不存在,裁定没有事实依据。
    3、被控告人发给辩护律师纪中久的本案七次延期审理的通知书复印件。七次被批准延期21个月,从2020年10月24日至2022年4月24日。
    4、2021年4月2日控告人程海递交黄月花的徐秦案辩护委托书、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5、程海《控告扬州市中院黄月花等法官玩忽职守申请黄月花等合议庭成员回避徐秦案审理》复印件3页。已寄给相关有权机关,未监督被控告人纠错。

    本网将继续关注江苏扬州公民徐秦被非法延期关押迫害的后续情况。

  • 杨绍政教授煽颠案即将开庭

    【民生观察2022年7月19日消息】本网获悉,前贵州大学经济学教授杨绍政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即将开庭。

    据悉,贵州大学开除的经济学教授杨绍政于2021年5月18日被国保秘密抓捕,以煽颠罪指定监居半年后批捕,监居期间因坚持自己无罪,遭受酷刑虐待多次昏迷,体重下降近五十斤。

    据知情人士告知,该案原定于今年5月中旬的庭前会议和随之的开庭已被取消。该案将于2022年7月27日召开庭前会议,7月29日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附简介:杨绍政,1969年10月12日出生,四川省巴中市人,成都市温江区学府尚郡暂住居民,中国农工党党员,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前重庆工商大学教师,原贵州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和贵州大学高等教育评估与研究专家,贵州大学经济类学科首个被引进人才,中国知名经济学者,民主异见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

    自1991年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又于2006年起进入贵州大学任教,被该校视为经济类学科首个引进的人才以来,一直深得该校的好评和荣耀,然之后因其经常发表令中共当局敏感和忌讳的政治言论,随后屡遭贵州当局的监控与维稳打压;

    2017年11月10日,曾因网发揭露中共党政人员每年耗费20万亿元人民币等相关信息,而被贵州大学叫停授课,且此前就曾因涉政言论而两次被贵州省公安厅约谈和被明确警告在中共19大期间“闭嘴”;

    2018年8月16日,其被贵州大学以发表敏感言论为由正式开除;2019年“六四”期间,曾因其在微信群讲38军军长徐勤先的司机披露说六四杀了3000-5000名学生,随后立刻被贵州省政法委、贵州省网信办及多名警察以“寻衅滋事”为由传唤;传唤中,遭虐待式审讯长达8个多小时,双手被戴手铐、脚镣,和固定在老虎椅子上,并被要求把衣服脱光、抽血、采集十指指纹及尿检等;

    2019年中共“十一”期间,曾又遭贵州省政法委控制而软禁多日;

    2021年5月18日,因其频发政治敏感言论,虽遭警方警告也不停息,遂再次被贵阳市花溪区警方秘密带走,自此失联;

    2021年6月10日,知其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府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1年10月28日被检察院批捕。目前关押在贵阳市第一看守所。


  • 陈兆志被追加起诉

    【民生观察2022年7月19日消息】2022年7月14日,律师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西区派出所,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会见了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的被告人陈兆志。陈兆志因最近被追加起诉,使得他对中国的法律彻底失去信心,愤而解聘律师,以示抗议。

    据悉,陈兆志涉嫌寻衅滋事一案,海淀区检察院于2020年11月12日提起公诉。2021年3月18日,案件在海淀区法院开庭,检察院当庭建议量刑两年六个月。当天下午,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择期宣判。但是,庭审15个月之后,海淀区检察院又于2022年6月20日对陈兆志追加起诉,理由是其还发现陈兆志自2018年以来,在脸书等境外网络平台上,发布了大量反共、反习的言论。

    现年70岁的陈兆志,是北京科技大学的退休教师、发明家,被认为是中国知识产权维权第一人。他经常为六四受害者发声,公开要求中共官员公示财产,以及表达对体制的不满,多次被殴打、被刑拘。

    2013年5月,陈兆志因声援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而遭刑事拘留的“西单四君子”,以及在网络上要求平反六四等事,被海淀区东升派出所刑事拘留,不久获释。2014年5月,陈兆志因在网络上要求平反六四及纪念六四,又遭到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2019年7月29日,中共前总理李鹏的葬礼在八宝山革命公墓礼堂举行,当中共领导的车队来临时,陈兆志突然从八宝山地铁口冲出来,举拳高呼:“打倒李鹏!李鹏是刽子手!”当场被警察抓走,遭殴打,后获释。

    2020年3月初,陈兆志在微信朋友圈、推特、电报等平台上发布了数条“武汉肺炎是中共制造的病毒”的资讯,被海淀警方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资讯”刑事拘留,羁押于海淀区看守所,后被以“寻衅滋事”罪名批捕。羁押期间,陈兆志原本罹患的老年痴呆症是越来越严重了,记忆力衰退得厉害,过去经历的许多事情均记不起来。本案一审期间,律师曾多次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但遭法院拒绝。

  • 言论审查再升级 网民纷纷谴责

    作为全球言论最不自由的国家之一,在开展多次“清朗”行动后,中国网络监管再升级,7月13日,社交媒体微博和B站发布公告声称,将加强整治“谐音字、变体字”并鼓励检举。微博的通告称,为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站方将对站内利用谐音字、变体字等“错别字”发布、传播不良信息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包括加大对利用“错别字”借机信息的排查力度等。

    具体措施包括:

    1.加大对利用“错别字”借机传播不良信息等违规行为的排查清理力度
    2.健全平台用语管理机制,完善关键词识别模型
    3.通过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加强站内宣介等方式,引导站内用户规范使用汉字

    此消息一出,引发网络热议,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单。截止当日下午5点,相关词条已有1.6亿阅读量。网民气炸纷纷谴责:只许州官谐音,不许百姓错字。

    由于中共严格限制言论自由,微博上一般词汇也会被判读为敏感词汇,使贴文被“夹文”、“限流(贴文被秘密屏蔽)”处理,位于北京、承包其它公司网络审查工作的“博彦科技”,四千多名员工日夜浏览和审查网络内容,监控服务应用在2019年就收录了十多万个基础敏感词和三百多万个衍生词。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国网友只能以拼音缩写、谐音字、表情图像emoji或各种隐晦方式规避,例如“政府”写成“zf”、“政治立场”变成“zzlc”、“自由”写成“ZY”、“民主”成了“MZ”、“人权”拆成“人木又”,习近平变成“细颈瓶”、“人民币”变成“软妹币”和“米”、“笑死了”改成“笑不活了”。

    一贻笑大方的例子是曾有字幕组为防止被禁言,在一部美国影集《汉尼拔》中,将字幕中的“杀”统统以“口”取代。剧中因此出现了“你口兰德尔的时候,有没有幻想你口的人是我”这类让人哭笑不得的字句,好端端一部惊悚片,却出现了充满情色意涵的对话。

    近期中国河南村镇银行爆发存户被殴打的流血事件,此一事件让熟知中国言论审查调调的中国网民,自然得想方设法规避言论审查,于是中国网民一律改用谐音“荷兰”来代指“河南”,试图让相关信息保持热度。中共畸形政策形塑出中国民众畸形的发文习惯。

    对官方宣布整治谐音变体字,网民愤怒地形容新举措如同“文字狱”,表示“把原词开放了就谁会想用谐音和拼音缩写?”、“为啥用谐音字?难道不是因为有些很正常的字词发出来,都是敏感词汇吗?”、“为啥会用谐音?还不是各类文学网站,微博,论坛,许多正常中国文字和词组被屏蔽,导致不得不使用错别字和谐音字”、“真要整治,就得想想当初把人逼得不得不使用这种语言的原因”、“现在是文字狱,梦回大清”、“大清都亡了一百多年了,还要玩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这一套吗?”“要不取消输入框吧,让大家只能接受信息灌输不能发表看法,为什么打谐音心里没点数吗?还不是会被夹”。还有中国网友狂刷火星文嘲讽,“90后哋焱暒妏叒婹苁偅炪茳煳孒(90后的火星文又要重出江湖了)”、“姒后,洎们僦适样窷兲叭(以后,咱们就这样聊天吧)”。

    在微博上,网民本无思维说:“就一句话:你们有病,让我们吃药。”拔刺大师说:“能不能反省一下为啥网友用谐音字,还不是因为你们啥都夹。”羊小咩luckyRiky说:“不如说直接点:屁民都闭嘴。”飞狗历险记说:“人家望远镜都拍到130光年以外了,我们还搁这搞文字狱。”阿苇Kiyon说:“最后连沉默都是在冒犯国王。”

    网民有效改善腋毛分叉说:“如果不是因为会被随便乱炸、屏蔽,谁想用谐音字、缩写、外语把自己的话搞得像密文一样大家天天跟周迅在风声里摸衣服缝边的密码一样摸别人的博文到底是什么意思是因为大家闲着没事干是吧?”

    网民美神妹乐啼说:“为什么会有谐音字变体字,还不是因为正常打出来的那个词会被屏蔽,现在倒要作贼喊抓贼整治谐音字。大禹治水都知道易疏不宜堵,只能说总有一天会决堤。”

    网民风之子•1979说:“都快到了要用鸡毛信才能传递信息的地步了,可是,他们那么自信,他们又在害怕什么?”

    网民蓝芒洞主说:“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未可哀。我劝诸公多缄口,谐音变体亦当灾。”

    网民罗丹妮说:“因为正确的字不让用,大家迫不得已才会用谐音替代,归根结底还是矫枉过正导致。笑死自己阉割自己的文化,反过来怪网友用谐音字变体字,你们不搞文字狱,大家不自然就正常用字了?永远都是这样,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就知道捂嘴。”

    网民宝贝贴贴_说:“颠倒了因果吧。表达情绪、输出观点不是人的天性?各种敏感词搞得正常表达的道路不通,还不让人另辟蹊径?要硬这样也行,我给两个解决方法。一个是灭绝汉语言,另一个是灭绝忠国人。”

    微博上的认证医生公众号“许超医生”表示,某些词汇被管控让他连传授科普知识都有困难,未来如果连谐音字都不得使用,恐怕是雪上加霜:“我也很想正常打字,比如阴茎、阴道、性交、精液、月经……这一系列与下三路相关的词,能够在发出后不被限制的话,科普就还有希望。如果既不能正常打字科普,也不能用谐音字科普,大家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作者马可婷在其微信号social_marketing发表文章《微博整治谐音字,网友炸了》,文章说,今天的事儿大了,有朋友给我发消息说,微博不让用谐音字、变体字了,吓得我赶紧上微博看了眼热搜。在颁布内容之后怎么去判定和裁量,才是微博该考虑的核心问题。虽然微博有澄清,本次治理目标是:通过错别字传播不良有害信息,不是不允许任何错别字的出现。但是,口号已经喊得够多了,却没有给到实际的典型案例,那用户就很难界定。正常打字有敏感词又会被限流,谐音字是逼不得已,也有的谐音字已经衍生成为了互联网的特有语言,还有是单纯的不小心打错字,一刀切肯定是会引起强烈不满的,也很难说服用户。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王左中右在其同名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现在的屏蔽词真是让人懵了个逼》,文章说,觉得现在屏蔽词太让人无话可说了。这也不让说,那也不让说,甚至你什么都没说,他们也不让你说。有一阵,很多歌词都被屏蔽了,满眼的******。陈奕迅的《我有我爱你》,歌词里有“难**(做爱)侣我极同情你不幸”,别说了,这种歌手直接关进敏感词监狱判个无期也不过分。

    文章说,你不会想到“说一**验”,说的是“说一下体验”。你不会想到“埋伏**”,说的是“埋伏一波”。你更不会想到“生**累,练完体**去兼职,还好工作***饭吃”,说的是“生活好累,练完体操我去兼职,还好工作给我口饭吃”。你明明啥也没说,他们就屏蔽了,你明明啥也没碰到,他们就说你是流氓了。这样的屏蔽真的是太麻了个痹。

    文章最后说,你禁了傻逼,以后大家都伞兵当傻逼,你禁了屎,大家都拿翔当屎,你禁了一个脏话,就脏了更多的话。怎么说呢,总有一些人觉得厕所太脏了,就把厕所给禁了。把厕所都给禁了,大家就只能随地大小便了。

    作者木蹊说在其网易号“木蹊说”发表文章《如果可以正常表达,谁愿意去用谐音?》,文章说,昨天微博发布社区公告称,站方将对站内利用谐音字、变体字等“错别字”发布、传播不良信息的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为什么微博要发布这个公告呢?无非是越来越多的网友,开始利用谐音字、变体字,去表达自己对热点事件的看法。经过多年的驯化,这已经成了常见现象。但,如果用正常的文字能正常的表达,谁又会去用谐音、错别字?如果能好好说话,谁又想阴阳怪气?如果不是基于那份内心的畏惧,谁又会像仓颉一样,自己造字?

    文章说,动不动这禁那禁,一句好好的中国话被逼成了东拼西凑的鬼话。而要不说谐音,则会被禁止。这好吗?文字是可以禁止的,表达是可以禁止的,错别字谐音也是可以禁止的。但思想呢,现实呢,真相呢?也能被禁止,屏蔽,淹没吗?

    文章最后说,文学上有一种理论——最伟大的作品,往往诞生于压抑的时期。正是因为文字是被压抑着,被束缚着,才促生了文体的创新,表达的创新。比如中国最伟大的作品《红楼梦》,就诞生于“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的时代。你不让念诗,没事,我写一本小说,用四个家族的兴衰,把那个黑暗的社会全给抖出来。马尔克斯写《百年孤独》的时候,也是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神话、幻想结合起来。使读者在“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境界中,心领神会。同时,也揭露出狭隘的思想,荒唐的举措,正是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大包袱。我相信,谐音可以消失,但中文不会消失。我们的文字依旧会在夹缝中寻找光明,依旧如不绝长河,激浊扬清,奔腾不息!

  • 基督徒龙克海被带回老家后拘留

    【民生观察2022年7月18日消息】近期前往四川成都、寻求转会至秋雨圣约教会的基督徒龙克海,在被甘肃警方带回老家后遭行政拘留。龙克海曾于本月收到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警方人员警告他日后需谨言慎行,否则“旧账新账一起”,将上升至刑事案件办理。

    龙克海于2022年6月26日,被甘肃陇南国保从居住地成都带回老家拘留20天,于2022年7月16日期满获释。

    在被拘留前,龙克海曾发出消息:“再见了朋友们,明天早上我由四川成都被户籍所在地的甘肃陇南国保带离,等待我的是什么?大家都知道的。虽然因言获罪被剥夺公职,失去社保、医保沦为难民,但感谢神的保守,我眼还是不瞎,耳还是不聋,嘴也还是不哑。对于一个仰望上帝的基督徒,因真理得自由以服侍,早已免于恐惧的困扰,感谢主。”

    7月16日龙克海拘留期满获释,他说:“感谢主,今天上午八时我结束了二十天的关押,愿上帝谴责一切的黑暗权势。”

    据悉,龙克海,又名龙刻海,1966年6月1日出生,甘肃省徽县嘉陵镇嘉陵村人,基督徒,陕西省宝鸡市长驻居民,民主维权公民,中国曾押政治犯。

    因为人急公好义,忧国忧民,且信仰基督教,经常参加成都秋雨之福教会的聚会活动,遂广受他人赞誉;积极参与各种公民圈活动而曾数次遭到警方“喝茶”、警告;2018年12月,曾因民主聚会而被甘肃省徽县警方以“寻衅滋事罪”行政拘留15天;获释后,因不断向当地法院提出抗诉并要求警方予以国家赔偿,遭到当局的进一步憎恨和报复。

    2019年3月4日,被陕西省宝鸡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再次抓捕,后转正式逮捕;2019年8月30日,其案件被地方检察院起诉至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法院,指控其在Twitter、Facebook发布和转发一系列诽谤侮辱中共领导人及辱骂中国共产党的言论资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因而构成寻衅滋事罪;同年11月11日,其案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法院不公开审理;11月26日,在不允许家属旁听的情况下,被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其不服,提起上诉。

    2020年7月10日,经陕西省宝鸡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2020年9月20日,刑满释放。

    2022年6月12日,因其“在网络上观看评论,转发暴力视频,转发评论谣言信息”,遂被甘肃省徽县警方跨境从成都市强行带回徽县,并对其先后2次处行政拘留。

    2022年6月26日至7月16日,又被甘肃陇南国保从成都带回老家,被徽县公安局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处于行政拘留20天。7月16日期满获释。

  • 常玮平案庭前会议情况通报

    【民生观察2022年7月17日消息】本网获悉,2022年7月11日,常玮平案庭前会议在凤县看守所进行,辩护律师告知庭前会议将开一周。律师说常玮平很勇敢,还在努力抗争中。

    2022年7月11日,陈紫娟通报庭前会议情况如下:今天晚上辩护律师给我讲述今天庭前会议的情况,律师仍然十分谨慎,只与我交谈了不足五分钟。简单讲述了一些程序性信息:今天的庭审会议在凤县看守所进行,参加人员有辩护律师、常玮平、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渭及其助理zhang yu,宝鸡中院法官杨瀚黎及其助理chen jin hui,书记员zhang ruoyu。

    庭前会议从下午两点多开到下午六点。律师主要提出了三个要求:1.管辖权异议。2.非法证据排除。3.合议庭某些成员回避(因尚未公布合议庭名单,未提岀明确名字)。

    常玮平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他讲述了公安在宝钛宾馆对其进行的刑讯逼供的情況。因电话时间短,法官怎么回答这些问题我还不清楚。律师说常玮平很勇敢,还在努力抗争。明天早上八点半开始仍然要继续开庭前会议。

    有一件事我一直很奇怪,辩护律师上周告诉我,法官说庭前会议要开一周,今天看来可能是要开这么久。据我了解,一般庭前会议就是半天,顶多一天。没听说过开这么久的。想来想去的一种可能性是专案组是准备把这次庭前会议当成一个演练,借此搞明白辩护律师和常玮平对他们所谓证据的辩护观点或意见?以免到时开庭时出现不可控的局面?让观看的领导尴尬?毕竟宝鸡公安来我单位威胁我时,说常玮平是思想犯、接受西方自由民主思想、出国就是去接触境外势力等,根据他们这凭想象力办案的逻辑来看,事先的演练是有必要的。

    作为常玮平的家属,我再次正告陕西公检法常玮平专案组,你们在办理常玮平案件中涉嫌违法犯罪,对常玮平和辩护律师提出的所有问题,必须书面答复,对于刑讯逼供的证据,必须依法排除。

    历史会记住你们!秦桧得意了一世,可是要在西湖边跪千年!

    据悉,常玮平是陕西省宝鸡市人,中国人权律师。因参加“12.26厦门聚会”,于2020年1月被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2天,期间受到严重酷刑;获释后,于2020年10月22日,再次被宝鸡警方带走,后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1年4月7日,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

    在羁押期间,当地各部门以各种理由不让律师会见和阅卷。在历经多次阻扰和刁难后,辩护律师终于在2021年9月14日得以会见。

    2021年9月30日上午,律师在陕西凤县看守所第二次会见到了常玮平,他向律师讲述了更多酷刑细节和酷刑人员名单。

    2021年10月15日,辩护律师第三次在凤县看守所会见到常玮平。

    据家属透露,常玮平身体目前各种疾病,全是刑讯逼供后遗症。常玮平正值壮年,被抓时才36岁,可是经过宝鸡市公安局专案组向贤宏等人5个月16天的折磨,年纪轻轻就落下这么多病,可见他们酷刑手段的狠毒!

    常玮平再次让妻子给他寄医学书籍,以前他兴趣广泛,但是从来没有表现出要学医的想法,可见目前疾病带给他的痛苦成了他的当务之急!

  • 网友反映返京隔离需戴“监测手环”

    【民生观察2022年7月16日消息】2022年7月13日,微博大V“大红矛”发文称自己返京后主动报备并进行了核酸检测,在居家隔离期间,社区打电话称政策更新,要求居家隔离者必须佩戴电子手环,连接手机上报体温数据方便监测。有不少北京当地居民在评论区表示,在返京后也被社区要求佩戴了电子手环。

    7月13日网友“大红矛”发微博称:出差返京后主动到社区报备,主动做核酸,居家隔离深居不出。眼看能出门了,社区大姐刚打电话来说又有新政策,居家隔离的人都必须戴电子手环,今晩就送来。她解释这是测体温用的,连手机上报体温数据方便监测。我表示,我已经严格按照北京市的要求,配合防疫工作。这个手环能联网,肯定能记录行动轨迹,跟电子镣铐也差不多了,我不戴这个。想知道我体温,你们上门测量就行了,况且我还每天在测抗原打卡。

    她说这是上面的要求,不要让她难办;我说我不为难您,您跟上面说我不戴。如果非要戴,您要拿出文件来证明北京市政府有这样的要求,而不是某个野鸡公司在发国难财。她把电话挂了。如果他们送来了,我想看看到底是哪个野鸡公司,什么样的产品,钱是谁出的,多少钱,很好奇,相信你们也好奇。我根本不相信社区居委会能保障我的个人信息安全,照片是我到社区报备填表看到的,就在桌子上散落着。

    随后,“大红矛”继续发微博称:研发这个手环的公司是北京微芯感知科技,他们有个北京微芯区块链与边缘计算研究院,院长董进同时也是北京市政府区块链工作专班技术总负责人。

    2020年,董进主持研发国内首个自主可控区块链软硬件技术体系“长安链”,并推岀供应链金融、碳交易等一批应用场景,为我国区块链核心技术。

    据悉,北京微芯感知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29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该公司是依托北京微芯边缘计算研究院科研力量,汇聚全球杰出科技人才及其科研团队,整合顶尖优质资源,瞄准边缘计算芯片和区块链领域,依托全球化战略视角,努力打造成为严谨求实、引领发展的创新型科技企业。

  • 覃永沛被超期羁押家属申请取保

    【民生观察2022年7月16日消息】2021年12月31日,广西人权律师覃永沛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审进行开庭审理,至今一审仍未宣判仍未审结,属于严重超期羁押。2022年7月13日,覃永沛妻子邓晓云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覃永沛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2019年11月1日,南宁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覃永沛进行刑事拘留。羁押于南宁市第一看守所。

    2019年12月3日,经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转为执行逮捕。

    2020年3月2日,南宁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2020年6月2日,经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后起诉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0日,羁押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看守所。

    2020年6月4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2021年12月31日进行一审开庭审理,至今一审仍未宣判仍未审结,属于严重超期羁押。

    2022年7月13日,邓晓云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覃永沛进行取保候审。其理由如下:

    一、被告人覃永沛没有罪。

    1.覃永沛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如果他对社会不公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闷声发财,就不会遭此厄运。

    2.对覃永沛的立案侦查起诉,是对他多年来对一些强力部门的官员违法违纪的行为以网络曝光的方式进行批评揭露、招致他们的忌恨,于是罗织罪名对他进行打击报复。

    3.起诉的所谓的“犯罪事实”都是他多年来在新浪微博、推特上针砭时弊、同情弱者的言论。

    二、严重超期羁押。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5月底起诉,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6月4日受理,2021年12月31日一审开庭。到现在为止已经二十五个多月。一审庭审后经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2月14日作出的(2022)最高法刑延339号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审理期限到2022年5月13日为止。可是到今天2022年7月13日为止,已经超期了二个月。严重超期羁押,绝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在审判阶段,对于取保候审有明文规定。

    1.《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公诉案件的审限】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刑事诉讼法》第98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条被告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和《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工作规定(试行)》都对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做了相应的规定,要求切实解决超期羁押的问题。

    三、对被告人覃永沛取保候审,根本没有社会危害。

    覃永沛取保回家不会自杀、不会逃跑、不存在串供、有温暖的家庭、有固定的住所,对其变更措施不影响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申请人邓晓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7、98条规定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申请。邓晓云盼望南宁市中院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 律师申请信息公开何方美女儿寄养情况

    【民生观察2022年7月15日消息】河南辉县“疫苗宝宝之家”发起人、维权人士何方美,因女儿疫苗致残维权,在向市政府门前招牌泼漆后被辉县警方带走,后被指定监视居住在新乡共济精神病医院,在被监居期间生下一女,之后被以涉嫌重婚罪、寻衅滋事罪逮捕,现羁押在新乡市看守所。7月13日,蔺其磊律师向辉县市民政局申请信息公开其两个女儿的寄养情况。

    2022年7月13日,蔺其磊律师获知“疫苗宝宝之家”的发起人何方美,在被监居期间生下一女,然后被逮捕关押在看守所,现向辉县市民政局申请信息公开其两个女儿的寄养情况。

    其内容描述如下:何方美和其五岁多的女儿李琪(手脚残疾),于2020年10月9日,被辉县市公安局指定监视居住在新乡共济精神病医院,2021年2月4日何方美在共济精神病医院生下一女婴,取名何乔恩。2022年3月22日,何方美被离开两个女儿,遭逮捕后关押在新乡市看守所。

    现要求辉县市民政局公开告知:1、你局将何方美的两个女儿李琪、何乔恩寄养在何处?寄养的生活标准和待遇是什么?2、如你局没有办理何方美两个女儿的寄养事项,请问应该如何依法办理寄养事项,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履行你局的职责。

    蔺其磊律师认为,本案不仅有所谓小萝卜头陪坐牢的情形,更有“坐牢”期间分娩孩子的情形发生,该见怪吗?

    据悉,何方美女儿李琪在未满一岁时被强制要求注射儿童疫苗,但事后女儿出现不寻常症状,手脚无法正常活动、无法直立、双手及手指无法动作等,后经北京专家治疗后有些许好转,但女儿仅限于平坐、舞手等,但手指尚不能自主活动。

    无奈之下,何方美一边带女儿在北京医院做康复训练,一边在京维权,但辉县警方及维稳部门前往北京将其带回,不准她带女儿在北京看病,期间当地部门曾答应就疫苗致残一事进行赔偿,包括过往医疗费用及以后的康复等费用,还有赔偿警方曾以“寻衅滋事罪”羁押何方美十个月的损失,但承诺一直未兑现,且不准她离开辉县。

    盛怒之下,何方美于2020年10月2日,带同六岁儿子以及三岁疫苗致残女儿李琪来到辉县市政府门前,向门口招牌泼墨,后被带走调查,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十天,但因何方美已怀有身孕,因此被免予执行。

    2020年10月9日下午,何方美再次来到辉县市政府门前,将事先准备好的一瓶红色油漆泼向招牌。不过,这次辉县市政府有所戒备,从视频中听到有小孩提醒何方美“有人在拍你了”。事后知悉该小孩系何的六岁儿子,何方美两次泼污行动的拍摄工作均由其担任。

    视频显示,何方美将女儿的推车停妥后随即拿出事先准备的一瓶液体,但与此同时三名疑似保安的制服人员出现阻止,将何方美拖离招牌处,但何方美手中液体已泼出,招牌及墙壁处显示一条不规则红色痕迹,事后得知红色液体系油漆。

    何方美在泼漆后与一双子女离开现场返回家中,之后被派出所及维稳人员带走关押至今。

    今年3月,何方美被以“重婚”、“寻衅滋事”罪名逮捕,案件已一审开庭,人被关在新乡市看守所,但至今律师无法会见与阅卷,也无人能为她存钱存物,在狱中生下第三胎的她,至今也没有家人知道她三个孩子的下落。

    人权观察人士王剑虹在推特上公布了一段影片,据说是何方美的姐姐,今年6月在河南辉县哭喊着要寻找何方美的下落。

    另有消息指,何方美的丈夫、南都网前编辑李新已遭判五年,罪名不详,已经开始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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