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 湖北省一地方政府视人命如草芥


    2006年10月12日,《民生观察》接到湖北省广水市马坪镇居民代表的投诉电话,反映居民区内一化工厂超标排污严重伤害居民生命健康的情况。13日上午,我们来到马坪镇对这一事件进行了实地调查。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去年下半年,一湖南人在广水市马坪镇陨水小区租用原废弃的化工厂房,办起了一个名为广水市鑫钼化工有限公司的工厂。该厂刚生产时,两个几十米高的烟囱黑烟冲天,黑灰遮面,小区居民晚上即使紧闭门窗,早上起来。鼻孔、脸上全是烟尘。现在,该厂释放的灰尘有所减少,但定时排放的有毒气体实在难闻,让人窒息。据统计,这里百余号居民已有十几人出现胸闷、恶心、心慌、气喘等症状,少数儿童久咳不愈,治疗无效。周善成是马坪镇粮管所的离休干部,今年七十二岁,今年下半年,周善成刚搬到陨水小区不久,就上吐下泻,吃饭吃不得,8月底的一天终于身体不支被毒气熏倒,当时即送医院抢救,花去医药费五百多元。在这家化工厂的周边。居民们种的蔬菜、树叶等也因污染出现黑白色的斑点。马坪镇全体居民生存在一片恐惧之中,有两户居民准备举家迁移,马坪镇中心学校全体师生也身受其害。
    对于上述情况,马坪镇陨水小区及镇上其它居民从去年就开始找随州市政府、人大,广水市政府及随州市、广水市环保部门,随州市及广水市环保局虽曾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对广水市鑫钼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整改搬迁,但都没有任何结果。马坪镇居民又无数次找到马坪镇政府要求解决广水市鑫钼化工有限公司污染问题,马坪镇政府迟迟不肯采取措施。当马坪镇居民找广水市鑫钼化工有限公司理论时,马坪镇政府又派派出所工作人员威胁居民不要聚众闹事。就在一个多月前的一天早上,马坪镇周文德等两位居民来到马坪镇政府找到当时正吃早餐的镇委书记秦俊(音),这位书记知道他们是为化工厂的事而来的后,两次用碗拍打桌面,后周文德等跟随秦俊(音)来到他的办公室,双方发生争吵。秦俊(音)最后公开对周文德二人说:“要化工厂走,很容易,但那是不可能的”、“ 马坪镇财政困难,一年一百六十多万元的财政收入,化工厂就交了八十四万”、“ 马坪镇情况特殊,引进资金引不到,只能引进这样的企业”,至此,马坪镇居民终于明白了广水市鑫钼化工有限公司巍然不动的原因。
    现在,这家化工厂为了避人耳目,夜间生产、夜间进料、夜间运输。工厂有三道大门,任何人不准进入。13日知道我们来调查这件事后,该厂立即派人将工厂的牌子取下。《民生观察》认为,广水市鑫钼化工有限公司这起严重污染环境毒害居民案,广水市马坪镇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对马坪镇政府无视居民的生命健康权、视人命如草芥的行为表示愤慨,我们强烈要求马坪镇政府纠正这种“要钱不要命”的错误做法,迅速处理这起污染案,还居民一片蓝天。
                                                        《民生观察》刘飞跃供稿
                                                          2006-10-14



    街头调查


    居民签名



    化工厂公务栏

    工厂烟囱



  • 集资建房易铸成集体腐败

     


      当前一些地方集资建房出现的问题主要有:


    面积越建越大、档次越来越高,已脱离其住房解困的本质;


    销售对象把关不严,中低收入无房户或缺房户可买,高收入有房户也可买;


    挤占政策优势,对面向中低收入人群销售的经济适用房建设构成一定程度的挤压。单位集资房占整个经济适用房的比例越高,意味着普通百姓购买面向社会销售的经济适用房的机会越少。


    一些特权部门利用集资建房大肆谋取私利,造成了体制内外居民住房条件的”两重天”,没有获得购”福利房”权利的居民则会产生某种权利被剥夺的感觉,形成巨大心理反差。这种现象带有极大的不公平性,暴露了政府在住房管理上的漏洞。


    像这样以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改善职工住房条件为名,进行集资建房,而实际上侵占公共资源、侵吞国有资产,为小团体谋私利的现象十分普遍。而有关社会学家指出,违规、超标集资建房带有明显的福利性色彩,从本质上讲是一种福利性集体腐败。


    自1998年开始,各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停止实物分房,推行住房货币化改革。然而,由于当时许多地方既无足够的存量房源来清算历史遗留问题,又无充足财力解决货币化补贴,因此许多地方通过划拨土地、减免税费等举措集资建设经济适用房,以弥补住房消费不足。集资建房一度成为财力困难的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解决和改善职工住房问题的”良方”。然而,如今很多地方的集资建房却”变了味”,引起群众极大不满,社会上议论纷纷。


     


    危害一:引发新的社会不公平



    据群众反映,当前一些地方集资建房出现的问题主要有:



    面积越建越大、档次越来越高,已脱离其住房解困的本质。一些政府实权部门的集资房小则90平方米,大的在150平方米以上,甚至还有200平方米以上的豪华住房。



    销售对象把关不严,中低收入无房户或缺房户可买,高收入有房户也可买。不少地方都规定已购公有住房的职工不得再参加集资建房,但很多单位”暗渡陈仓”,通过”定向开发”、”委托代建”、”团购”等形式,变相搞集资建房,既享受了经济适用房的种种优惠政策,又披着”市场化运作”的外衣,名正言顺地将多占房、占大房行为合法化。



    挤占政策优势,对面向中低收入人群销售的经济适用房建设构成一定程度的挤压。以陕西西安为例,在1998~2004年间,建成经济适用房近650万平方米,其中一半以上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集资建房。单位集资房占整个经济适用房的比例越高,意味着普通百姓购买面向社会销售的经济适用房的机会越少。



    在湖南长沙,有一个名叫”金色比华利”的小区,名为商品房,实际上是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为解决职工住房而修建的住宅小区,整个小区占地约34万平方米,共1700套住房,其中1200套对内销售,500套对外销售。这个通过”非市场化运作”的高档住宅小区是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通过其下属的湖南省高速公路广告投资公司,以建办公楼”新时代广告文化园”的名义立项,获取”省重点工程”的头衔和优惠,实际上却偷梁换柱,盖起了住宅楼,以致在湖南省地产界破天荒地出现了”省重点工程”的住宅小区。此外,”金色比华利”还利用”合法的商业运作”实现了”内亏外补”。记者采访得知,这个住宅小区一期开发对内销售均价是每平方米1720元,比实际成本价低200元,而二期对外销售的均价达到每平方米3500多元。


     
    当前,由于房价的不断上涨,一些普通购房者往往要为一套房子奋斗数十年。重庆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光云认为,一些特权部门利用集资建房大肆谋取私利,造成了体制内外居民住房条件的”两重天”,没有获得购”福利房”权利的居民则会产生某种权利被剥夺的感觉,形成巨大心理反差。这种现象带有极大的不公平性,暴露了政府在住房管理上的漏洞。



    危害二:造成房地产市场”畸形” 



    近几年,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而有着巨大经济发展潜力的湖南长沙市房地产市场却持续低迷。许多房地产开发商都看好这个市场,但真正投资的却是少数。长沙市副市长徐湘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越来越多非市场化运作的集资建房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冲击。他告诉记者,近几年,为了经济发展,湖南省、长沙市两级政府办公地点向新的开发区搬迁,部分直属机关也实施了搬迁。为了工作便利,许多单位都在新区规划建设了集资房。目前已有14家单位开始规划建设集资房。同时,一些效益好的单位为了改善职工住房条件,也以定向开发、委托代建、团购等非市场化运作形式购建住房。



    西安交通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杨东朗认为,集资建房面积过大,势必冲击房地产市场。以陕西西安市为例,集资房土地多为划拨,前期费用减半,平均每平方米房价1500元左右,而商品房开发成本在2000元以上。集资建房低于市场价格甚至低于开发成本,挤占了按市场行为经营的企业的市场空间。



    部分开发商认为,由于集资建房通常只能在不成规模的地块和旧城区的边角之地开发,同时受建房成本的影响,建筑质量和建筑美学都无从考虑。过不了几年,很多集资房都会成为”建筑垃圾”。



    危害三:国有资产流失,铸成集体腐败



    2001年7月,西安市粮食局以其下属某公司干部住房紧缺为名进行集资建房,2002年10月建成并分配给了职工。据西安市粮食局部分离退休干部反映,高标准建设的整个住宅工程总造价达1800万元,而粮食局70多名在职职工的集资款不足400万元。为了补足资金缺口,粮食局领导不惜动用国有资金补缺,分别从下属单位军供站和大兴路粮仓借了500万元和200万元,同时卖掉了原下属公司的家属楼,获款480万元,从中拿出400万元用于家属楼建设。 



    记者在西安市粮食局大院看到,这个被称为”红楼”的家属院与机关办公楼紧密相连,十分抢眼,周边的商品房价格每平方米2500元左右。照此价格计算,粮食局的集资房价值要提升几倍,局长们住房价值80多万元,处长住房价值50多万元,一般干部职工住房也在30万元以上。部分离退休干部认为,”粮食局在违反政策的情况下,超标准、占用国有资金建设家属楼,搞二次福利分房,实际上是变相侵吞国有资产!”



    半月谈记者还在湖南长沙看到,坐落于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镇的银宏小区,是中国人民银行长沙市中心支行与其他金融部门以”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为名共同修建的超大型别墅群,每户面积在168~230平方米不等,整个小区为森林环抱,风景秀美,气派非凡。这个于2001年筹划修建的别墅群已于去年竣工。据调查,这个拥有小区消防车、设施豪华程度甚至超越大多数商品房小区的”单位集资房小区”还低价占用了大量农田和一座灌溉用的水库,当地农民群众十分不满。



    记者调查了解到,像这样以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改善职工住房条件为名,进行集资建房,而实际上侵占公共资源、侵吞国有资产,为小团体谋私利的现象十分普遍。而有关社会学家指出,违规、超标集资建房带有明显的福利性色彩,从本质上讲是一种福利性集体腐败。(记者 徐旭忠 徐寿松 储国强)

  • 讨要湖泊 武汉东湖渔民奋起抗争

     

     

     

    东湖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管理区湖光村村民祖祖辈辈生长在东湖湖边,农忙种田,农闲下湖捕鱼,半农半渔(60—70年代,整个东湖只有六部大网作业,湖光村就占了1/2)。1958年,在那个大刮“共产”风的疯狂的年代,生产队的物资、资金与劳力无偿地被公社及上级机关占有使用,试图达到社员与社员之间贫富均等,这种现象即所谓“一平二调”。平调的“共产风”在1960年、1961年虽经当时的中央政府制止,但并未根治。1969年—1971年,当时湖光村所在的和平公社以“一水难分三”为由将本属湖光村村民经营的“团湖”(东湖的一部分)约600亩水面收为己有,办了和平二渔场,后又将周边湖光村的三百亩土地、电站、大屋、大网、网船,在未办任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以上压下,继续按1958年刮“共产风”的办法进行平调,并无偿使用和侵占,从1972年到现在有三十多年了,和平乡及上级政府对湖光村的村民一无补偿,二无安置。
    自从湖面及土地等被强占后,湖光村村民从1972年就开始进行了要回属于自己资源的行动。其间,只有在80年代湖光村因60%村民到乡镇企业做了“工人”,这种维权抗争行动才稍微减弱。而在这过去的三十多年中,和平乡对“一平二调”的生产队集体财产,有的还给了“村组”,有的部分还了或“低价划拨” 给了“村组”,唯独湖光村的水面等被“平调”走的财产,和平乡迟迟不肯归还。同样属于科平乡的风光村、渔光村用得到的湖,30年共获取了数千万元的利益。最近几年,乡镇企业纷纷破产,湖光村的许多“工人”又回村当了农民(其养老金也由村里负担)。由于湖光村资源非常有限,整个村子不堪重负,农民生活困难。
    正是鉴于以上情况,湖光村村民于2006年2月又重新开始了向和平乡及上级政府要求收回渔场的行动。为此,村民们从乡到区,从区到市,从市到省都进行了上访,然而,政府每次都进行哄、推、拖。更令湖光村村民不安的是,2006年6月1日,武汉市政府出台了武发[2006]10号文件,对东湖风景区进行了改制,在原东湖管理局的基础上成立了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并对东湖范围内的所有资源直接进行托管。10号文件让湖光村村民们感到问题越来越复杂,他们不得不面对更高一层的政府。
    2006年9月11日,被逼无奈的湖光村村民在穿过村子的公路上挂起了“要吃饭要生存”等三组18幅标语,并派人守卫湖面,阻止原渔场人员进行捕渔。2006年9月14日,湖光村及维权代表老李家突然来了三、四车共几十人,他们试图强行取下标语,并威胁维权代表。由于村民的抗争,政府的这次行动失败。9月15日,在我现场采访维权代表老李时,东湖管理区一位副区长给该代表打来电话,说:“路上的标语必须取下来”,该区长还威胁说:“老李呀,现在形式对你很不利”。老李答道:“我都七十多岁了,杀头坐牢都认了”。从以上情况来看,双方的矛盾大有升级之势,《民主与观察》将继续关注这一事件。
                                                                                              《民主与观察》刘飞跃供稿
                                                                                               2006-9-21

  • 讨要湖泊 武汉东湖渔民奋起抗争

     

     

     

    东湖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管理区湖光村村民祖祖辈辈生长在东湖湖边,农忙种田,农闲下湖捕鱼,半农半渔(60—70年代,整个东湖只有六部大网作业,湖光村就占了1/2)。1958年,在那个大刮“共产”风的疯狂的年代,生产队的物资、资金与劳力无偿地被公社及上级机关占有使用,试图达到社员与社员之间贫富均等,这种现象即所谓“一平二调”。平调的“共产风”在1960年、1961年虽经当时的中央政府制止,但并未根治。1969年—1971年,当时湖光村所在的和平公社以“一水难分三”为由将本属湖光村村民经营的“团湖”(东湖的一部分)约600亩水面收为己有,办了和平二渔场,后又将周边湖光村的三百亩土地、电站、大屋、大网、网船,在未办任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以上压下,继续按1958年刮“共产风”的办法进行平调,并无偿使用和侵占,从1972年到现在有三十多年了,和平乡及上级政府对湖光村的村民一无补偿,二无安置。
    自从湖面及土地等被强占后,湖光村村民从1972年就开始进行了要回属于自己资源的行动。其间,只有在80年代湖光村因60%村民到乡镇企业做了“工人”,这种维权抗争行动才稍微减弱。而在这过去的三十多年中,和平乡对“一平二调”的生产队集体财产,有的还给了“村组”,有的部分还了或“低价划拨” 给了“村组”,唯独湖光村的水面等被“平调”走的财产,和平乡迟迟不肯归还。同样属于科平乡的风光村、渔光村用得到的湖,30年共获取了数千万元的利益。最近几年,乡镇企业纷纷破产,湖光村的许多“工人”又回村当了农民(其养老金也由村里负担)。由于湖光村资源非常有限,整个村子不堪重负,农民生活困难。
    正是鉴于以上情况,湖光村村民于2006年2月又重新开始了向和平乡及上级政府要求收回渔场的行动。为此,村民们从乡到区,从区到市,从市到省都进行了上访,然而,政府每次都进行哄、推、拖。更令湖光村村民不安的是,2006年6月1日,武汉市政府出台了武发[2006]10号文件,对东湖风景区进行了改制,在原东湖管理局的基础上成立了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并对东湖范围内的所有资源直接进行托管。10号文件让湖光村村民们感到问题越来越复杂,他们不得不面对更高一层的政府。
    2006年9月11日,被逼无奈的湖光村村民在穿过村子的公路上挂起了“要吃饭要生存”等三组18幅标语,并派人守卫湖面,阻止原渔场人员进行捕渔。2006年9月14日,湖光村及维权代表老李家突然来了三、四车共几十人,他们试图强行取下标语,并威胁维权代表。由于村民的抗争,政府的这次行动失败。9月15日,在我现场采访维权代表老李时,东湖管理区一位副区长给该代表打来电话,说:“路上的标语必须取下来”,该区长还威胁说:“老李呀,现在形式对你很不利”。老李答道:“我都七十多岁了,杀头坐牢都认了”。从以上情况来看,双方的矛盾大有升级之势,《民主与观察》将继续关注这一事件。
                                                                                              《民主与观察》刘飞跃供稿
                                                                                               2006-9-21

  • 百万补偿款被瓜分 失地农民奋起抗争

     

     

     


    村民汪兴义
    2000年,国家在湖北省随州市投资13个亿,修建一条宁西铁路与汉丹铁路结轨的联络线,从河南省信阳市结轨至随州市厉山镇火车站,全长70多公里,贯穿随州市六个乡镇,四十多个村,总共征用粮地4500多亩。对于被征用的粮田,国家下达的补偿费是每亩1.1万元。
    在随州市厉山镇王家岗村(包括原解放村)因这次修铁路,有145.82亩粮田被征用,另外,取土50多亩。按上述国家土地补偿标准,王家岗村仅这两项土地,国家应补偿160万元以上,许多土地被征用的村民都满怀希望地能领到补偿款。令村民们大为意外的是,中央财政的这笔补偿款下拨到随州市后,随州市政府按每亩9100元拨到厉山镇,平均每亩克扣1900元。厉山镇将款项下发各村时,又从中提取25%。除了明扣外,这笔补偿款还有相当一部分被不明原因地截留克扣。到最后,实际下达到王家岗村的补偿款只有768595元。这笔钱到村里后,按下来发生的事更让老百姓们做梦都未想到。70多万元的钱到村里后,竟然全部被村干部挪用,什么还欠款啦,交餐费啦等等。到现在,所有的钱已全部花光,老百姓分文未得!
    现在,王家岗村许多村民由于土地被征用,成了失地农民,不仅未领到补偿款,又未得到妥善安置,生活陷入了困境。如二组村民韩乐洲,原分得土地7 .5亩,铁路征用4.05亩,剩余3亩多地就成了一家6口人唯一的生活来源;十组村民汪兴义一家8口也是靠剩余的2亩多地维持生存。
    为了维持自己的合法权益,王家岗村土地被征用的农民很早就开始了维权抗争行动,2006年5月10日,在一份有关的举报材料上签名的就有35位村民。他们去中央,给温家保总理写信,还到省里、随州市上访无数次,但直到今天,他们反映的问题不仅仍未得到解决,补偿款仍然未见分文,一些村民代表还受到打压。
    湖北省随州市发生的这起严重侵犯老百姓权益的案子,让我们再次看到了各级“人民政府”是如何雁过拨毛,如何巧取毫夺,如何胆大妄为,如何渔肉百姓。《民生观察》认为,类似随州市这样的案件在中国屡见不鲜,并且一在发生,屡禁不止。这个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对整个国家体制的质疑,我们敦促有关当局认真反思其中存在的根本问题。


                                                      撰稿:《民生观察》刘飞跃
                                                      摄影:《民生观察》志愿者
                                                       2006-10-11



    村民韩乐洲


    村民签名名单

  • 百万补偿款被瓜分 失地农民奋起抗争

     

     

     


    村民汪兴义
    2000年,国家在湖北省随州市投资13个亿,修建一条宁西铁路与汉丹铁路结轨的联络线,从河南省信阳市结轨至随州市厉山镇火车站,全长70多公里,贯穿随州市六个乡镇,四十多个村,总共征用粮地4500多亩。对于被征用的粮田,国家下达的补偿费是每亩1.1万元。
    在随州市厉山镇王家岗村(包括原解放村)因这次修铁路,有145.82亩粮田被征用,另外,取土50多亩。按上述国家土地补偿标准,王家岗村仅这两项土地,国家应补偿160万元以上,许多土地被征用的村民都满怀希望地能领到补偿款。令村民们大为意外的是,中央财政的这笔补偿款下拨到随州市后,随州市政府按每亩9100元拨到厉山镇,平均每亩克扣1900元。厉山镇将款项下发各村时,又从中提取25%。除了明扣外,这笔补偿款还有相当一部分被不明原因地截留克扣。到最后,实际下达到王家岗村的补偿款只有768595元。这笔钱到村里后,按下来发生的事更让老百姓们做梦都未想到。70多万元的钱到村里后,竟然全部被村干部挪用,什么还欠款啦,交餐费啦等等。到现在,所有的钱已全部花光,老百姓分文未得!
    现在,王家岗村许多村民由于土地被征用,成了失地农民,不仅未领到补偿款,又未得到妥善安置,生活陷入了困境。如二组村民韩乐洲,原分得土地7 .5亩,铁路征用4.05亩,剩余3亩多地就成了一家6口人唯一的生活来源;十组村民汪兴义一家8口也是靠剩余的2亩多地维持生存。
    为了维持自己的合法权益,王家岗村土地被征用的农民很早就开始了维权抗争行动,2006年5月10日,在一份有关的举报材料上签名的就有35位村民。他们去中央,给温家保总理写信,还到省里、随州市上访无数次,但直到今天,他们反映的问题不仅仍未得到解决,补偿款仍然未见分文,一些村民代表还受到打压。
    湖北省随州市发生的这起严重侵犯老百姓权益的案子,让我们再次看到了各级“人民政府”是如何雁过拨毛,如何巧取毫夺,如何胆大妄为,如何渔肉百姓。《民生观察》认为,类似随州市这样的案件在中国屡见不鲜,并且一在发生,屡禁不止。这个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对整个国家体制的质疑,我们敦促有关当局认真反思其中存在的根本问题。


                                                      撰稿:《民生观察》刘飞跃
                                                      摄影:《民生观察》志愿者
                                                       2006-10-11



    村民韩乐洲


    村民签名名单

  • 刘飞跃:如此扶持移民

    刘飞跃:如此扶持移民

     

     




    移民白子元


    1968年,国家在原湖北省均县(现丹江口市)境内修建大型水库——丹江口水库,整个均县县城进行搬迁,大批农民移往外地。其中,就有部分均县农民迁往现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各个农村,这批农民到当地后被称为丹江移民,加上新出生的后代,在曾都区的丹江移民现在已有近两万人。


    从1968年到现在,时间已过去了三十八年,丹江移民说他们没得到任何补偿与救济。直到2005年,他们了解到国家出台了移民扶持政策。经过多方努力,他们找来了国办发[2002]3号文件:《关于加快解决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该文件是国务院于2002年1月29日签发的,它的主要规定是,“从2002年至2007年,用6年时间,解决水库移民温饱问题”;“ 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所需投资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 中央根据1985年底前投产的中央直属水库现有移民人数,按人均6年累计1250元核定;地方配套资金按1∶1比例安排,由省级政府负责筹集”。该文件又被称为“六年扶持计划”。有了这份文件,丹江移民多次找到随州市及曾都区政府要求领取扶持款。在经过多次抗争后,曾都区最终出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案:国家拨下来的款项分四年付清,每人每年三百多元。2005年下半年,丹江移民们终于领到了扶持款,每人三百多元。尽管这笔钱不多,也迟到了三年,但毕竟是38年来的第一笔救济款,大家还是很高兴。至于说文件规定该地方上拿出的扶持款,丹江移民们说:“我们并不奢望这个”。


    2006年8月13日,丹江移民又听到了好消息,新华社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该文件规定,“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每人每年600元”;“ 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近期,湖北省及曾都区出台了移民核定登记的相关文件,并进行了核定登记工作。丹江移民认为核定登记工作中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为此,他们找到各级政府。在找的过程中,丹江移民们发现了更严重侵犯他们合法权益的事情。概括起来有这样三个方面:
    一、 在这次湖北省及曾都区出台的移民核定登记的相关文件中规定,“原迁移民和移民后代出嫁或入赘到非移民户的后代不予核定登记”;“ 移民后代出嫁或入赘到非移民户的农业人口不予核定登记”。这些规定,直接导致原迁女移民的后代及移民后代中的出嫁女不能被核定登记。移民们认为,这样规定是“重男轻女”“歧视女性”。
    二、 移民的后代属于新增人口,这次虽然大都进行了登记,但移民们从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是“国家的钱拨下来后,新增人口的扶持款不发到个人,而是作为项目资金,发展移民村里的公益事业”。
    三、 移民们还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由于现在出台了这个二十年的扶持计划,国办发[2002]3号文件规定的”六年扶持计划”并入“二十年扶持计划”,事实上就取消了。
    对于上述种种问题,丹江移民们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犯。从去年开始,他们就进行了多轮上访请愿活动,其中,最大的一次行动发生在2005年5月13日,他们到曾都有区民政局上访,当时去了二千多人。现在,丹江移民们的维权抗争活动仍在继续,当地政府对他们严加防范。2006年11月6日,听说丹江移民们要到北京上访,曾都区民政局、移民局及许多警察到随州火车站进行拦截。曾都区唐县镇的一位丹江移民被移民们称为“总代表”,可据该代表讲,他受到了政府的重点监控,唐县镇一位姓李的副书记是专门包干他的。该代表还说:“当地政府,还有其它的人都称自己是本地的本•拉登”。
    2006年11月19日,我们来到了曾都区唐县镇,对丹江移民的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到移民的生活确实很苦,许多人还住在1968年搬来的土房子中,同时,我们也感受到了移民代表们身上巨大的压力。11月20日,我们以《民生观察》网(在建)的名义致电曾都区移民局,证实了丹江移民的相关说法。对此案件,我们认为其中确实存在大量侵犯移民合法权益,损害其切身利益的规定和行为,我们将继续对该案予以关注。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6-11-21



     





  • 刘飞跃:如此扶持移民

    刘飞跃:如此扶持移民

     

     




    移民白子元


    1968年,国家在原湖北省均县(现丹江口市)境内修建大型水库——丹江口水库,整个均县县城进行搬迁,大批农民移往外地。其中,就有部分均县农民迁往现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各个农村,这批农民到当地后被称为丹江移民,加上新出生的后代,在曾都区的丹江移民现在已有近两万人。


    从1968年到现在,时间已过去了三十八年,丹江移民说他们没得到任何补偿与救济。直到2005年,他们了解到国家出台了移民扶持政策。经过多方努力,他们找来了国办发[2002]3号文件:《关于加快解决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该文件是国务院于2002年1月29日签发的,它的主要规定是,“从2002年至2007年,用6年时间,解决水库移民温饱问题”;“ 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所需投资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 中央根据1985年底前投产的中央直属水库现有移民人数,按人均6年累计1250元核定;地方配套资金按1∶1比例安排,由省级政府负责筹集”。该文件又被称为“六年扶持计划”。有了这份文件,丹江移民多次找到随州市及曾都区政府要求领取扶持款。在经过多次抗争后,曾都区最终出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案:国家拨下来的款项分四年付清,每人每年三百多元。2005年下半年,丹江移民们终于领到了扶持款,每人三百多元。尽管这笔钱不多,也迟到了三年,但毕竟是38年来的第一笔救济款,大家还是很高兴。至于说文件规定该地方上拿出的扶持款,丹江移民们说:“我们并不奢望这个”。


    2006年8月13日,丹江移民又听到了好消息,新华社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该文件规定,“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每人每年600元”;“ 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近期,湖北省及曾都区出台了移民核定登记的相关文件,并进行了核定登记工作。丹江移民认为核定登记工作中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为此,他们找到各级政府。在找的过程中,丹江移民们发现了更严重侵犯他们合法权益的事情。概括起来有这样三个方面:
    一、 在这次湖北省及曾都区出台的移民核定登记的相关文件中规定,“原迁移民和移民后代出嫁或入赘到非移民户的后代不予核定登记”;“ 移民后代出嫁或入赘到非移民户的农业人口不予核定登记”。这些规定,直接导致原迁女移民的后代及移民后代中的出嫁女不能被核定登记。移民们认为,这样规定是“重男轻女”“歧视女性”。
    二、 移民的后代属于新增人口,这次虽然大都进行了登记,但移民们从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是“国家的钱拨下来后,新增人口的扶持款不发到个人,而是作为项目资金,发展移民村里的公益事业”。
    三、 移民们还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由于现在出台了这个二十年的扶持计划,国办发[2002]3号文件规定的”六年扶持计划”并入“二十年扶持计划”,事实上就取消了。
    对于上述种种问题,丹江移民们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犯。从去年开始,他们就进行了多轮上访请愿活动,其中,最大的一次行动发生在2005年5月13日,他们到曾都有区民政局上访,当时去了二千多人。现在,丹江移民们的维权抗争活动仍在继续,当地政府对他们严加防范。2006年11月6日,听说丹江移民们要到北京上访,曾都区民政局、移民局及许多警察到随州火车站进行拦截。曾都区唐县镇的一位丹江移民被移民们称为“总代表”,可据该代表讲,他受到了政府的重点监控,唐县镇一位姓李的副书记是专门包干他的。该代表还说:“当地政府,还有其它的人都称自己是本地的本•拉登”。
    2006年11月19日,我们来到了曾都区唐县镇,对丹江移民的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到移民的生活确实很苦,许多人还住在1968年搬来的土房子中,同时,我们也感受到了移民代表们身上巨大的压力。11月20日,我们以《民生观察》网(在建)的名义致电曾都区移民局,证实了丹江移民的相关说法。对此案件,我们认为其中确实存在大量侵犯移民合法权益,损害其切身利益的规定和行为,我们将继续对该案予以关注。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6-11-21



     





  • 刘飞跃:维权村民遭遇“协查”

     


    近日,《民生观察》关注的湖北省鄂州市汀祖镇征地补偿案出现新的情况,该镇农民代表给我打来电话说,在我们播出他们村的消息,许多海外媒体进行采访报道后的第三天,他所在的村支书找到他,向他出示了一份公安部门的协查通知书,要求调查这位村民代表的基本个人情况,是否加入了“反动组织”,以及他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等。该村民代表说,他看到那份协查通知书上盖的章子是公安部的,当地派出所的人虽然没有直接找他,但却找了许多其它村民了解情况。


    昨天,同样是《民生观察》近期报道的案件——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厉山镇铁路征地补偿案的村民代表给我打来电话说,前天,有几个北京的“记者”开着小车,在当地官员的陪同下来到他们村,就这个案件采访了他们,采访期间还问到了“刘飞跃”,并规劝他们说“你们这个事不要再搞了”。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6-11-24


     


    附一:


    鄂州汀祖农民的呐喊与控诉


    近日,《民生观察》维权工作室收到一份名为《农民的呐喊》的文件,该文件是由湖北省鄂州市汀祖镇王寿村的村民发出的。2006年11月7日傍晚,我们来到汀祖镇,对这份文件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2005年10月,由深圳市一家公司投资兴建的秋林高级中学落户汀祖镇,该学校占地220多亩。今年,由湖北省兴国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一大型综合市场也在汀祖镇破土动工。目前,这两个项目仍处在兴建的过程中,二者所征用的土地都是王寿村的耕地和良田。


     


    王寿村的土地被征用后,汀祖镇按每亩15400元对村民进行了补偿,这15400元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对于这个补偿标准,王寿村民非常不满,他们认为补偿费太低。为此,村民们找来了《土地法》、《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  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等文件。根据这些文件,村民们了解到,鄂州市鄂城区(王寿村属于这个区)的土地属于三类土地,湖北省规定的最低年产值标准是1000元/亩,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0倍,这们算下来王寿村这次被征用的土地每亩补偿费应为1000×10=10000元;对于安置补偿费,湖北省规定三类土地每人最低安置补助费为8500元,王寿村人多田少,平均一亩土地要安置两个人,这样每亩安置补偿费应为8500×2=17000元。仅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两项相加,每亩土地的补偿费就有27000元。很显然,鄂州市各级政府大大降低了补偿标准,截留、侵占、克扣、挪用了大笔本属王寿村民的补偿款。


     


    更令王寿村民气愤的是,今年秋季,汀祖镇为了配套秋林高中等项目的建设,修建了一条由武黄高速公路汀祖出口至学校全长约为1000米,宽30米的公路,补偿费总共只有5400元/亩。当地政府说修公路是公益事业,补偿标准应降低。对此说法,村民们完全不同意,他们说,同样是耕地和良田,哪儿有这样的规定?国家修公路、铁路不都是公益事业吗?


     


    在这次调查过程中,我们走访了王寿村民代表王发首及其它村民,他们不仅又向我们反映了许多问题,还对今后的生活充满了忧虑。村民们说,按规定,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在征地前都应公示并告之被征地的农民。可事实是鄂州市各级政府暗箱操作,剥夺农民的知情权,农民们是最后一个知道自己土地被征用了的群体。当王寿村民到各级政府上访时,没有一个官员向他们提供征用土地的手续,在网上也查不到相关的批示文件,村民们认为秋林高中等项目属于非法征地。与此同时,一些村民还反映,在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他们的耕地就被强行推掉。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王寿村民们多次去湖北省、鄂州市、汀祖镇上访请愿,“也吵过、闹过,骂过娘”,但每次都无功而返。 鄂州市政府虽然派人作了调查,但迟迟等不来调查结果。村民们表示,他们一定会把这个事情搞到底。


     


    对于上述情况,王寿村民在《农民的呐喊》一文中写道:“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一个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就意味着失业,意味着生活毫无保障”;”没有人替农民说话,农民是最无助的群体,我们深受政府的强权之苦”;“天天在喊维护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而损坏农民的往往是政府”。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6-11-15


     


    附二:


    百万补偿款被瓜分 失地农民奋起抗争


    2000年,国家在湖北省随州市投资13个亿,修建一条宁西铁路与汉丹铁路结轨的联络线,从河南省信阳市结轨至随州市厉山镇火车站,全长70多公里,贯穿随州市六个乡镇,四十多个村,总共征用粮地4500多亩。对于被征用的粮田,国家下达的补偿费是每亩1.1万元。


    在随州市厉山镇王家岗村(包括原解放村)因这次修铁路,有145.82亩粮田被征用,另外,取土50多亩。按上述国家土地补偿标准,王家岗村仅这两项土地,国家应补偿160万元以上,许多土地被征用的村民都满怀希望地能领到补偿款。令村民们大为意外的是,中央财政的这笔补偿款下拨到随州市后,随州市政府按每亩9100元拨到厉山镇,平均每亩克扣1900元。厉山镇将款项下发各村时,又从中提取25%。除了明扣外,这笔补偿款还有相当一部分被不明原因地截留克扣。到最后,实际下达到王家岗村的补偿款只有768595元。这笔钱到村里后,按下来发生的事更让老百姓们做梦都未想到。70多万元的钱到村里后,竟然全部被村干部挪用,什么还欠款啦,交餐费啦等等。到现在,所有的钱已全部花光,老百姓分文未得!


    现在,王家岗村许多村民由于土地被征用,成了失地农民,不仅未领到补偿款,又未得到妥善安置,生活陷入了困境。如二组村民韩乐洲,原分得土地7 .5亩,铁路征用4.05亩,剩余3亩多地就成了一家6口人唯一的生活来源;十组村民汪兴义一家8口也是靠剩余的2亩多地维持生存。


    为了维持自己的合法权益,王家岗村土地被征用的农民很早就开始了维权抗争行动,2006年5月10日,在一份有关的举报材料上签名的就有35位村民。他们去中央,给温家保总理写信,还到省里、随州市上访无数次,但直到今天,他们反映的问题不仅仍未得到解决,补偿款仍然未见分文,一些村民代表还受到打压。


    湖北省随州市发生的这起严重侵犯老百姓权益的案子,让我们再次看到了各级“人民政府”是如何雁过拨毛,如何巧取毫夺,如何胆大妄为,如何渔肉百姓。《民生观察》认为,类似随州市这样的案件在中国屡见不鲜,并且一在发生,屡禁不止。这个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对整个国家体制的质疑,我们敦促有关当局认真反思其中存在的根本问题。


     


                                                      撰稿:《民生观察》刘飞跃


                                                      摄影:《民生观察》志愿者


                                                       2006-10-11


     

  • 刘飞跃:维权村民遭遇“协查”

     


    近日,《民生观察》关注的湖北省鄂州市汀祖镇征地补偿案出现新的情况,该镇农民代表给我打来电话说,在我们播出他们村的消息,许多海外媒体进行采访报道后的第三天,他所在的村支书找到他,向他出示了一份公安部门的协查通知书,要求调查这位村民代表的基本个人情况,是否加入了“反动组织”,以及他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等。该村民代表说,他看到那份协查通知书上盖的章子是公安部的,当地派出所的人虽然没有直接找他,但却找了许多其它村民了解情况。


    昨天,同样是《民生观察》近期报道的案件——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厉山镇铁路征地补偿案的村民代表给我打来电话说,前天,有几个北京的“记者”开着小车,在当地官员的陪同下来到他们村,就这个案件采访了他们,采访期间还问到了“刘飞跃”,并规劝他们说“你们这个事不要再搞了”。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6-11-24


     


    附一:


    鄂州汀祖农民的呐喊与控诉


    近日,《民生观察》维权工作室收到一份名为《农民的呐喊》的文件,该文件是由湖北省鄂州市汀祖镇王寿村的村民发出的。2006年11月7日傍晚,我们来到汀祖镇,对这份文件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2005年10月,由深圳市一家公司投资兴建的秋林高级中学落户汀祖镇,该学校占地220多亩。今年,由湖北省兴国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一大型综合市场也在汀祖镇破土动工。目前,这两个项目仍处在兴建的过程中,二者所征用的土地都是王寿村的耕地和良田。


     


    王寿村的土地被征用后,汀祖镇按每亩15400元对村民进行了补偿,这15400元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对于这个补偿标准,王寿村民非常不满,他们认为补偿费太低。为此,村民们找来了《土地法》、《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  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等文件。根据这些文件,村民们了解到,鄂州市鄂城区(王寿村属于这个区)的土地属于三类土地,湖北省规定的最低年产值标准是1000元/亩,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0倍,这们算下来王寿村这次被征用的土地每亩补偿费应为1000×10=10000元;对于安置补偿费,湖北省规定三类土地每人最低安置补助费为8500元,王寿村人多田少,平均一亩土地要安置两个人,这样每亩安置补偿费应为8500×2=17000元。仅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两项相加,每亩土地的补偿费就有27000元。很显然,鄂州市各级政府大大降低了补偿标准,截留、侵占、克扣、挪用了大笔本属王寿村民的补偿款。


     


    更令王寿村民气愤的是,今年秋季,汀祖镇为了配套秋林高中等项目的建设,修建了一条由武黄高速公路汀祖出口至学校全长约为1000米,宽30米的公路,补偿费总共只有5400元/亩。当地政府说修公路是公益事业,补偿标准应降低。对此说法,村民们完全不同意,他们说,同样是耕地和良田,哪儿有这样的规定?国家修公路、铁路不都是公益事业吗?


     


    在这次调查过程中,我们走访了王寿村民代表王发首及其它村民,他们不仅又向我们反映了许多问题,还对今后的生活充满了忧虑。村民们说,按规定,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在征地前都应公示并告之被征地的农民。可事实是鄂州市各级政府暗箱操作,剥夺农民的知情权,农民们是最后一个知道自己土地被征用了的群体。当王寿村民到各级政府上访时,没有一个官员向他们提供征用土地的手续,在网上也查不到相关的批示文件,村民们认为秋林高中等项目属于非法征地。与此同时,一些村民还反映,在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他们的耕地就被强行推掉。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王寿村民们多次去湖北省、鄂州市、汀祖镇上访请愿,“也吵过、闹过,骂过娘”,但每次都无功而返。 鄂州市政府虽然派人作了调查,但迟迟等不来调查结果。村民们表示,他们一定会把这个事情搞到底。


     


    对于上述情况,王寿村民在《农民的呐喊》一文中写道:“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一个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就意味着失业,意味着生活毫无保障”;”没有人替农民说话,农民是最无助的群体,我们深受政府的强权之苦”;“天天在喊维护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而损坏农民的往往是政府”。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6-11-15


     


    附二:


    百万补偿款被瓜分 失地农民奋起抗争


    2000年,国家在湖北省随州市投资13个亿,修建一条宁西铁路与汉丹铁路结轨的联络线,从河南省信阳市结轨至随州市厉山镇火车站,全长70多公里,贯穿随州市六个乡镇,四十多个村,总共征用粮地4500多亩。对于被征用的粮田,国家下达的补偿费是每亩1.1万元。


    在随州市厉山镇王家岗村(包括原解放村)因这次修铁路,有145.82亩粮田被征用,另外,取土50多亩。按上述国家土地补偿标准,王家岗村仅这两项土地,国家应补偿160万元以上,许多土地被征用的村民都满怀希望地能领到补偿款。令村民们大为意外的是,中央财政的这笔补偿款下拨到随州市后,随州市政府按每亩9100元拨到厉山镇,平均每亩克扣1900元。厉山镇将款项下发各村时,又从中提取25%。除了明扣外,这笔补偿款还有相当一部分被不明原因地截留克扣。到最后,实际下达到王家岗村的补偿款只有768595元。这笔钱到村里后,按下来发生的事更让老百姓们做梦都未想到。70多万元的钱到村里后,竟然全部被村干部挪用,什么还欠款啦,交餐费啦等等。到现在,所有的钱已全部花光,老百姓分文未得!


    现在,王家岗村许多村民由于土地被征用,成了失地农民,不仅未领到补偿款,又未得到妥善安置,生活陷入了困境。如二组村民韩乐洲,原分得土地7 .5亩,铁路征用4.05亩,剩余3亩多地就成了一家6口人唯一的生活来源;十组村民汪兴义一家8口也是靠剩余的2亩多地维持生存。


    为了维持自己的合法权益,王家岗村土地被征用的农民很早就开始了维权抗争行动,2006年5月10日,在一份有关的举报材料上签名的就有35位村民。他们去中央,给温家保总理写信,还到省里、随州市上访无数次,但直到今天,他们反映的问题不仅仍未得到解决,补偿款仍然未见分文,一些村民代表还受到打压。


    湖北省随州市发生的这起严重侵犯老百姓权益的案子,让我们再次看到了各级“人民政府”是如何雁过拨毛,如何巧取毫夺,如何胆大妄为,如何渔肉百姓。《民生观察》认为,类似随州市这样的案件在中国屡见不鲜,并且一在发生,屡禁不止。这个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对整个国家体制的质疑,我们敦促有关当局认真反思其中存在的根本问题。


     


                                                      撰稿:《民生观察》刘飞跃


                                                      摄影:《民生观察》志愿者


                                                       200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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