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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漫话人权·觉悟

    编按:自疫情爆发以来,云南瑞丽严格遵循“清零”政策,全体市民长期居家隔离,停工停学,苦不堪言的百姓在网络上对外紧急求助,可是不仅瑞丽市政府表示“无需外援”,更有网络水军回应“别发外网”。

  • 许艳探视余文生律师的情况

    【民生观察2021年11月14日消息】2021年11月7日,许艳在南京监狱探视了余文生律师,得知其右手依然不可以写字,并说感觉症状加重;被关在老残监区、不让采买、不让加餐;放风时间还是少;皮疹有所改善,但还是没有好。

    11月7日,许艳探视余文生律师情况通报:

    11月7日,许艳在南京监狱探视了余文生律师。放风权比以前有所改善,但是还是少,希望保持和继续改善放风权。让余文生律师的被子拿出去晾晒,皮疹有点改善,但是还没有好。牙齿,余文生律师说,南京监狱可能不会安装了,我也是这种感觉,不过,我的要求是,请南京监狱安装新牙程序继续往后走。

    余文生律师右手依然不可以写字,并且说感觉症状加重。余文生律师对把他关在老残监区、不让采买、不让加餐,意见很大,只能看着别人采买和加餐。我要求南京监狱,立即依法和人道的让余文生律师获得采买和加餐的权利。

    余文生律师问我律师情况,我说上月蔺其磊律师被注销律师证了。我说,去探视之前一些律师和人士让我向他代问好。余文生律师还问我孩子、父母、兄弟情况,问我北京和石景山的变化,说都想北京了。余文生律师是出生、长大在北京,对北京太多的地方太过熟悉,希望余文生律师早日回到北京的家里。

    这次去南京,见了朋友过生日,很开心。谢谢王先生、史先生夫妻、珍女士帮助陪我在探视。

    这次探视余文生律师回来,许艳先是耳朵痒,后来是脸痒,痒的地方,皮肤不光滑,有很多很小的小水泡类似的,疙疙瘩瘩,非常像小时候没有空调,夏天热的,起的痱子的感觉。很痒,特别难受,现在脸和耳朵,痒的被挠的都有点肿了,脖子上也有一点轻微的。因为,从南京回北京,正好赶上北京来暖气,我以为是因为突然来暖气,我热的呢(尽管以前来暖气从来没有这样过),可是关了暖气,依然痒和没有好。

    在南京监狱探视余文生律师时,只有耳朵、脸、脖子露在外面,很怀疑,也是因为这次探视行程原因所致?感觉和余文生律师描述的他得了约4个多月的皮疹有点类似。南京的气候,潮湿多雨,霉菌和细菌相比之下更容易滋生,如果长期封闭的环境,通风较少,空气不流通,会不会空气中霉菌或者细菌的浓度较大,容易让皮肤过敏,甚至生病?请求和要求南京监狱,帮助依法和人道的,能让家属探视通道、老残监区监室和生活区,每天进行开窗通风的保障,其实,每天只要能开窗10分钟,空气就可以流通起来了,如果没有窗户,是否可以采取别的通风方式,让空气尽量流通一下?请求和要求南京监狱,立即依法保障法律职责和政府的人道关怀,进行开窗通风,让空气流通,谢谢。

    这次见到余文生律师,我们关注彼此比较多,我一共会见过余文生律师10次,每次探视,最多30分钟,我每次,会争分夺秒的,和他说外面的情况,但是,这10次会见,每次余文生律师都会问我:你怎么样?他每次问外面的情况,或者问别人的情况,我都会回答他,可是,我一直无法回答他,我怎么样的问题,需要多少个30分钟,才能说清楚这几年我怎么样的问题。10月份探视,余文生律师突然和我说了句:我现在身体好像有点不好。因为当时没有回答他,他身体不好,我的态度,回家后,我特别的心疼老公,这次11月份探视,我很认真的告诉老公,让他放心,不管他的身体怎么样,回家后,我和他一起去面对和承担,我会陪他进行身体的调养和治疗的,一直陪着他。他听后很开心。

    这次探视,他又给我一个问题:老婆,等我回家,我会天天缠着你,到时你会不会嫌烦,赶我。我没有回答他。争取下次去探视时回答他:不会。

    身体方面,好的方面是:余文生律师这次说,他的血压正常,最近多次测量,血压都很平稳,是约80/128,余文生律师也在努力让身体改善,在监室里,余文生律师会做俯卧撑、在监室里走动。他希望,在放风权方面,经常让出去放风走动一下。

    探视结束前,我和他说:老公,我需要你,你一定要好好的。然后电话没有了声音,我们互相在玻璃上,对手,比心,飞吻,然后多次摆手再见,直至看不到对方,才放下手出去。

    许艳请求南京监狱及有关部门和领导,关注与帮助的诉求:

    1、请南京监狱,帮助继续坚持和改善老残监区的放风权。

    2、请求和要求南京监狱,立即让老残监区监室和生活区、家属探视通道,每天有开窗通风,让空气流通,保障被关押人、探视家属,身体健康的法律和人道职责。

    3、立即让余文生律师和监室其他被关押人一样,有购物和加餐的法律权利。

    如果南京监狱就是以内部规定,以有积分,有级别才可以有购物与加餐的规定,那请立即让余文生律师出去干活,挣积分。不能又不给人挣积分的机会,然后又以没有积分为由,剥夺购物与加餐的法律权利。如果,觉得余文生律师不适合到外面干活,其他有的没法干活的被关押人,有每个月免费送积分的情形,那也请给余文生律师送积分,让他可以去采买和加餐。其他人都可以采买和加餐,让人看着别人吃,馋,请问属不属于变相的酷刑?

    4、请南京监狱,能依法和人道的继续安装新牙的程序。

    5、请帮助持续的关注余文生律师右手颤抖残疾的不可以写字问题,关注天冷,右手颤抖的情形,帮助给予物理保暖的条件,例如是否可以帮助给个热水杯或者保温袋抱着,并对右手颤抖残疾给予治疗。

    谢谢大家的关注与帮助。

    许艳
    2021年11月14日

  • 天津访民陈娥的控告

    控告人:陈娥,女,汉,65岁,原住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新城小区(被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掛甲寺派出所非法破拆、换锁无法居住)。

    2013年5月9日遭河西法院非法强拆,由于各级法院不立不裁,由此走上信访之路,其间多次遭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越权执法非法拘留。

    本人是2015年4月18日天津市13市民被寻衅判刑之一。

    2015年4月16日以扰乱公共秩序被河西分局传唤,17日又以寻衅滋事刑事传唤(连续传唤),18日以”寻衅滋事”刑拘,后被河西检察院逮捕。

    而在2016年和平检察院却以和平分局刑拘、和平检察院逮捕为由提起公诉,庭审中没有事实证据、证人不出庭,被和平法院枉法判刑2年。(和平法院6市民全不认罪、6名律师全作的无罪辨护)6市民共同上诉被天津市一中院未经开庭枉法维持。

    出狱后由于非法强拆造成本人多年无家可归,无奈之下2017年11月23日与河西房管局签属房屋协议(期房2019年11月入住)。

    但自2018年6月开始河西房管局恶意持续针对本人房屋临时安置费及利息等多项进行克扣。本人逐级反映却遭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的打压。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掛甲寺派出所2020年5月对本人持续蹲堵跟踪。至10月26日晚10点左右本人在安置房内(正在装修)睡觉,被河西分局掛甲寺派出所民警钱明等人不持有任何法律手续拧门撬锁,将本人强行绑架到掛甲寺派出所,期间本人长期居住地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新城小区住房被掛甲寺派出所换锁(家中无人,至今两处住房无法居住本人现无家可归)。

    10月27日将本人以”寻衅滋事”先后送进河西区看守所、天津市拘留所。11月12日才将本人放出。

    本人经天津市公安局复议后向复议所在地西青区人民法院起诉,该院法定期限不立不裁,后向西青区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该院立案后未经开庭以“不属于本院管辖”为由作出不予立案裁定。后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该院立案后未经开庭作出“维持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决定”,的裁定。天津市三级法院剥夺本人诉讼权利。

    由于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掛甲寺派出所对本人两处住房撬锁、换锁,本人向天津市公安局多次反映无果,后向公安部及国家信访局反映被多次转办,但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至今置之不理。

    本人在2021年8月16日到国家信访局正常反映问题,被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掛甲寺派出所民警在北京南站接回后扣押在掛甲寺派出所,8月19日诬陷本人“寻衅滋事”被先后送往天津市看守所、武清区拘留所9月3日才被放出。

    本人于9月9日将河西分局起诉至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本人是与河西分局在河西法院行政审判庭正在审理的行政案件(2021(津)0103、189号)当事人(原告、被告)定于2021年11月4日上午9点在河西法院行政审判庭313室开庭,河西分局掛甲寺派出所是被告河西分局的办案单位也是本案诉讼参与人。

    2021年10月28日本人下午17点多在河西区艺林路北马集公交站下车,被河西分局掛甲寺派出所民警钱明等3人拦截,本人17点23分拨打110报警,后被民警钱明抢走手机,将本人强行绑架到汽车里,汽车开至掛甲寺派出所门囗,由掛甲寺派出所所长、民警钱明及几人将本人仰身拽出,将本人后背恶意磕在进入派出所的台阶上,后被仰身拖入派出所走廊内第一间房门口使用暴力将本人4根肋骨打折。

    后被扣押在掛甲寺派出所期间本人多次拨打110报警并要求调取保存固定现场证据,家属也多次拨打110报警,但是公安不出警。10月29日晚8点掛甲寺派出所将本人非法拘禁在天津市河西区瀚金佰9号温泉酒店1123室。被非法拘禁期间本人多次拨打110报警,公安不出警。

    由于本人多次向110报警,不出警,公安机关不给出具“公安机关指定医院就诊证明、及公安机关“受案回执”本人于11月5曰上午9点从酒店走到河西天津日报大厦公交站准备去天津市公安局反映(被在酒店拘禁本人的掛甲寺派出所辅警宋、掛甲寺街道办事处女工作人员跟踪)被拦截不让上车,后掛甲寺派出所派出警车,其中一名警察将本人强行拖拽躺在警车里,辅警按着本人上身,警察恶意用脚将我右脚踹折、韧带损伤。后强行绑架回河西区瀚金佰9号温泉酒店1123室,本人10点06分拨打110报警并要求保存固定现场录像证据。但是公安不出警。

    后本人又多次拨打110报警、拨打天津市公安局举报电话、拨打河西督察、拨打纪检监察,要求出警要求立案,捉拿凶手至今不岀警而无人管。

    掛甲寺派出所是被告的办案单位诉讼参与人,仍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对本人打击报复、非法绑架、故意伤害、非法拘禁。

    在司法教育整顿期间被告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及办案单位目无党纪国法,对原告报复伤害,至今不给立案。不给出具受案回执,不给做伤情鉴定。

    控告人:陈娥
    2021年11月12日

  • 谌洪果“被菲律宾”行程卡变黄码

    【民生观察2021年11月14日消息】原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湛洪果去一趟运城坐高铁回到西安,都是低风险地区,下车后健康码却变成黄码,显示14天内去过菲律宾。但是湛洪果这辈子都没去过菲律宾。扣押身份证,关在车站隔离区后,他不停给防控部门、社区、政府和中国移动打电话都没有答复。直到第二天依然是黄码,依然被去过菲律宾,真神奇。

    湛洪果:2021年11月11日,我从低风险地区运城返回西安。我在运城只待了一晚,西安离运城也不到一个半小时车程。上午10:32准时到站,出站扫码,我的一码通是正常的绿码,回西安前也刚做过核算检测。

    按惯例出站还需扫行程卡,显示却是黄码。怎么回事?一看,原来上面标明,我14天之内,除了去过运城,还去过菲律宾。但我从来没有去过菲律宾。

    然后我被拦住了,说是登记一下。本以为最多十来分钟就解释、查清并解决的问题,却把我带到车站隔离区,登记完,身份证收了。待了三个多小时。

    说等雁塔区的防控人员来接。中间我不断申诉,没人听,一人让我打12345,打了没用;然后我又打10086,要求确认漫游地,答复正在处理中,让我等待。我把行程卡被黄标的消息发到朋友圈,有人说,你是不是时空接触;有人说,你是不是用过vpn;有人说,你的电话号码是不是被盗用了;还有人说,你是不是因啥事被监控了。我只能说,我是好公民,没手机翻墙,没干违反防疫政策和违法的事。

    几个小时干耗,又渴又饿,疲惫焦虑。不同的人,拦阻的、登记的、交接的,问了七八次以上的问题就是:你真的没有去过国外?我七八次回答:我真的没去。然后就是沉默。没心情看随身带的《柏拉图对话集》,我无聊地刷着抖音。我已快到知天命年龄,生命紧迫感越来越强,故每日做有意义的事,不愿浪费一分钟光阴。在这个过程中,看管的五六人,他们笼罩在防疫白袍里,都没啥话可说,大部分时间都看着手机。他们已经见得太多了。

    到一点半,才由专门的防疫车送到住处。临行和路上,分别接到社区和街办人员三四次电话:“你下午就好好在家隔离,等雁塔区防御办核实后,你就可以自由行动了。”好吧,配合。下午三点多,接到一个雁塔区防疫人员电话,说是核实的,让我再想想最近一年出过国没有?并且强调国家大数据不可能出错。我瞬间无奈地笑了。还需要追溯到一年时间?我去过哪里,不是有出入境管理处可以查么?不是可以跟移动公司查实么?不是有我的出门车次记录么?所谓的核实,就是让我这个无辜的当事人来承担举证责任?国家大数据没错,难道我被出国被菲律宾了,还成了我的错?大数据难道仅仅是行程卡上的数据,不是还有别的各种有关我生活出行的数据都可以相互印证吗?而且从常识理解,我若最近14天真去了菲律宾,难道还能容许我自由坐高铁,我不早就一进海关就被隔离了?

    没有道理可讲。晚上八点多,再度咨询10086,正式回复,已经确认,我最近一年的确只在西安和运城活动过。兴冲冲打开行程卡,仍然显示黄码,仍然去过菲律宾。再问10086,回复:行程卡是对方app设置问题,与移动公司无关。

    今天早上打开行程卡,我仍然是黄码,仍然去过菲律宾。然后又接到街办电话,说国家大数据地方没有改动权限。让我自己申诉,可是按照行程卡底下的客服,我就是向10086申诉了啊,有什么用呢?专门打开“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使用指南”,最后一段明确规定:“如果在行程查验过程中遇到用户查不到数据或查询结果和实际行程不符的情况,建议能结合用户提供的车票、机票或其他证明材料,综合判断查验结果。”显然,其意思是,如果用户出现错误信息,执法者需要综合权衡其他材料,然后做出合理的、人性化的决定。

    可是,现在许多地方的疫情执法已经成为了简单的一刀切,不考虑其中可能的失误、当事人的具体处境。为了避免自己承担责任,就宁愿加码执法,快速高效把人控制起来,整治什么都能雷厉风行;但一旦涉及具体当事人的基本诉求,就层层推诿,部门之间互相踢皮球,办事效率低下得令人发指。我遭遇的这件事非常非常的小,比起很多因疫情影响被隔离十四天、被关闭生意、被各种耽误损失的人来说,实在不值一提。但我认为其中暴露的问题,真的值得深思。

    疫情似乎成为了政治正确,只要是疫情管控,所有人就得服从大局,执法者也都是一副义正词严按规则办事的面孔。搞得现在连提出一些科学合理的建议,或者就自己的一些不公平遭遇公开诉说一下,都要小心翼翼,害怕被攻击、被上纲上线,甚至被承担法律责任。我是法律专业人士,法律人的一个特质就是保守,所以我最不希望生活秩序被破坏。作为普通人,我希望社会稳定和谐,人人心情舒畅,能够把更多心力用在实现繁荣上,而不是被无谓地消耗。真正的安全不仅体现于不被疫情感染,社会治安好,也体现在我们能够正常出行,自由理性发表意见,遇到事情能及时有效沟通解决。疫情还在反复,紧急成为常态,如果老是担心被黄码被红码,老是担心自己的一点抗议都被扭曲,那也是一种不安全感。

    我也清楚,很多防疫执法人员紧张辛劳,承受各种压力。他们也生活在害怕失去职位失去工作的恐惧当中。我甚至要说,要是换成我在那个位置,我也会按规则办事,我也会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对于被执法的对象,不管他们是焦虑也好,痛苦也好,看得多了,我也会变得麻木。久而久之,我就习惯了我的职业无情和我的日常情感的分裂。所以,我不会说他们是平庸的恶,每个人都是弱小的,都只能根据自己有限的处境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生存的选择。

    所以我想提出一个“谌洪果之问”:我们都仿佛被无形的力量笼罩着,我们也不知道谁能解决我们的问题。每个人的做法都没有错,都可以理解——普通人没错,执行者没错,决策者没错,国家更不会错。那么,错在哪里呢?我认为最好的答案就是错在疫情,狗日的新冠病毒。

    如果就是这样,我放弃一切“为权利斗争”的念想。我会明智地告诉自己,要适应这样的生活。我会自我安慰,没啥没啥,大部分日子都国泰民安着呢,何况有时我们还会遇到幸运的事。而当我们遭遇不幸的事时,就要想开些,自认倒霉。命运无常,交给偶然。对于普通人来说,人生就是偶然,必须承认这一严峻的事实。所以,低三下四、忍辱负重,苟且偷生,挺好的。说实话,这就是我现在的人生观。

    但我还是期待规则的背后,有一些慈悲;我还是怀着侥幸(同样是偶然的期待),就看这种懒政要多久。我还真有点不信,疫情之下我们的执法者各种大事件大场面都能处理过去,应对过去,对于我这个小小的普通人的被菲律宾被黄码的这么一件小如微尘的事,就要一天一天拖下去。在疫情现实的真相外,我想说出另一个真相,关于人心的真相:人心硬了,会很脆弱;人心软了,才会坚韧。

    如果你们(我不知道“你们”是谁)解决了我的问题,我向你们致以温情的敬意。

  • 张展身体状况恶化家人申请保外就医

    【民生观察2021年11月13日消息】公民记者张展因前往武汉报道并拍摄新冠肺炎疫情情况,遭中共当局重判4年,因在狱中不认罪持续以绝食或半绝食抗议,目前生命危在旦夕,如再不保外就医,很危险!在获知张展情况后,多名公民举牌声援支持张展,朋友和家人呼吁当局尽快给予保外就医。以下为张展哥哥张举的保外就医申请: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张展的哥哥张举。张展目前被关押在上海市女子监狱第五监区,她的监号为27997。2021年8月份,我们在女子监狱的会客室,与被送至医院的张展以及医生通了电话。从中得知,张展的身体极为羸弱,体重不足40公斤。张展身高177厘米,正常体重是60-65公斤。自张展被关押至浦东看守所,到转押至女子监狱期间,因为种种原因,张展的身体羸弱不堪。我问医生,张展是否可能死去?医生明确回答我可能性很大。

    2021年10月29日,我母亲得到监狱通知,去监狱和张展进行了视频会见。我母亲见到的张展,比我们在8月份电话中听到的还要虚弱,张展的体重恐怕更加不足40公斤,走路需要人搀扶,脖子无力支撑脑袋,脸上和额头上皮包骨头、毫无血色,已经命悬一线。张展目前的身体状况不能独自走路。在搀扶和支撑下,勉强可以行走20-30米的距离。我母亲闻此噩耗,万分悲痛,甚至向监狱工作人员双膝下跪,希望他们能给予张展人道的照顾。长时间的关押和饥饿给张展的内脏器官和分泌系统带来不可逆转的损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张展目前的身体条件和身患疾病,已经符合“保外就医”的相关条件。无论从相关法律规定或者人道主义原则出发,我们特此申请,请批准允许张展保外就医。

    我们深知,张展案件具有一定的敏感性。从家人的角度,我们愿意配合警察、监狱等相关部门的相关要求。

    张举
    2021年11月6日

    我的身份证号码:610422198111123418
    我的手机号码:139-1735-1875
    提交日期:2021-11-0615:40:47

    答复:你好!你可以致电女子监狱刑罚执行科咨询具体事宜。
    021-57615998转刑罚执行科。

    附简介:张展(1983年09月02日),女,陕西咸阳人,公民记者,基督徒。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本科、金融学硕士。2010年作为人才引进上海;曾任律师,后因参加维权活动并参与修订律师管理办法的签名活动,被注销律师执业证。

    张展在2020年2月起以公民记者身份,前往武汉追踪报导新冠肺炎疫情,因此在5月遭中共抓捕后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2021年获得比利时自由大学颁赠的言论自由荣誉奖,2020年度林昭自由奖,2021年第21届青年中国人权奖。

    张展长期在网路平台批评“一党专政”、腐败滥权等,自香港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爆发以来,大量转发香港人抗议视频及资料,并撰文发声,利用行为艺术等声援香港。

    2018年8月13日,张展因网络言论被上海虹口警方警告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2019年4月19日,张展被上海浦东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名行拘10天。

    2019年9月8日,张展在上海南京东路街头撑着一支写着“结束社会主义,共产党下台”字样的雨伞,在上海南京东路游行,声援港人抗争,被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名刑拘65天。

    2019年11月13日,张展被上海黄埔警方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名行拘10天(刑事拘留期限予以折抵)。

    2019年12月23日,张展接受自由亚洲电台专栏采访。

    2020年2月,在武汉疫情蔓延时,在官方限制记者采访报道武汉情况的背景下,张展赴武汉做实地疫情采访。她在个人推特、油管平台发布了大量关于武汉疫情和民众生活的视频报导。2020年5月14日,张展在武汉所住宾馆被上海警方跨省抓捕,次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羁押于浦东新区看守所至今。2020年6月18日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8月18日张展案送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0年8月30日,任全牛律师接受张展母亲的委托,但次日到浦东检察院分院递交张展案子手续要求阅卷时被拒绝。

    2020年9月初,知情人士透露,张展在看守所绝食抗议,遭到强制灌食,身体状况极差。12月,辩护律师称张展自六月底开始正式绝食,遭到强制插管灌食、上脚镣、24小时戴约束带等酷刑。张展会见律师时泪水不停,说“每一天都是煎熬”。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张展可能“无法活着走出高墙”。

    2020年9月20日,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发布《关于张展律师被非法抓捕和非法起诉的声明》。

    2020年10月29日,张展拒绝认罪。

    2020年12月10日,国际特赦组织为张展发起紧急救援。

    2020年12月16日,张展的辩护律师收到开庭通知。

    2020年12月2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展有期徒刑四年。

    2021年1月13日,律师张科科最后一次在浦东看守所会见张展。张展决定不上诉,仍拒绝正常进食,决意持续抗议。她说:“吃饭表示我承认我是一个被关押在这里的罪犯。

    2021年7月31日,张展在狱中半绝食抗议,以致严重营养不良、体重下降至不到40公斤,被送医治疗。

    个人言论

    张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个国家的问题是制度的问题,我觉得应该勇敢下去,应该坚持下去,自由从来不是免费的,我希望这个国家改变。”

    “国保说我攻击这个制度,我觉得我不可能停止(这种攻击),因为这个国家的罪恶从来没有停止过。当我越来越看到人们生活在谎言和灾难里的时候,如果为自己的生存发声也是犯罪的话,那我就没有办法停止(发声)。”

  • 湖北倪明香被村支书殴打反被检察院起诉

    【民生观察2021年11月13日消息】本网站获悉、11月11日下午三点在湖北潜江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倪明香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开庭,参加旁听的人员有近20人其中有家属,有村民,还有潜江维权访民等人他们是:潜江访民陈喜珍,刘国安,王荣州,伍立娟,丁元顺,懂家陪等人,有很多村民不知道姓名,三点开庭拖延到快四点才开庭,法院只允许四个人进入开庭现场旁听,其他人安排在观看视频开庭。本案件开庭审判长:陈力,书记员:肖淇,案由、故意伤害、案号(2021)鄂9005、刑初395号、庭审次数1次。

    原告:龚拥艮(施暴者)
    被告:倪明香(受害者)

    倪明香是一个残疾访民,起因是在2006年潜江市政府一批救灾大米发放到乡村后被村领导扣押不发放给村民变为己有,村民知道后村领导才开始给村民发放,但是给倪明香家发放一袋已经发霉的大米,却要求倪明香老婆签字收到两袋大米,倪明香夫妇不签字,还有村民签字证明倪明香没有收到两袋大米的真实情况,就这样村领导怀恨在心加以报复,使倪明香走上了上访维权之路,在维权过程中遭到不明身份的人殴打致残,导致双腿不能走路要使用拐杖才能行动,就这样倪明香多次举报村领导腐败遭到打击报复殴打,多次到北京维权,北京”黑监狱”久敬庄,马家楼经常看到他们夫妇二人。

    倪明香被抓捕批准逮捕到检察院起诉都是属于构陷入狱,他本是受害者,本次事由发生在2021年4月13日早上8点30分左右,村支书带领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强行抢夺倪明香的土地,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与征地合同的情况下,没有任何赔偿的情况下一群人要强行挖倪明香的土地进行施工,倪明香阻止他们施工,51岁的村支书廖声才指示居委会委员龚拥艮,党委委员程小军,市文化局副局长罗德胜三人和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对倪明香进行殴打,倪明香为了保护自己的土地不被抢夺,拼命与一群人厮打在一起,倪明香是一个残疾人根本没有能力反抗,他被一群人殴打在地上,从早上8点30分开始直到9点多钟倪明香一直被这些人殴打,最后倪明香用自己的残疾拐杖反击这一群爆头,在自卫保护反击的过程中他的拐杖被爆头抢夺走了,就是使用了拐杖自卫保护反击爆头就变成了寻衅滋事罪逮捕,成为被告以故意伤害罪起诉。

    在倪明香被殴打后不让家属带他去医院检查伤情,直接被关押到湖北潜江看守所,由狱警带到医院检查,其检查结果没有让家人知道,也没有给倪明香检查结果,在光天化日之下一个残疾人被一群人殴打当时有倪明香老婆在现场,在爆头殴打的过程中村民赶到现场都看到倪明香被他们殴打在地,当时倪明香就已经被殴打到不能动了,从4月13日到11月11日开庭倪明香在法庭上说自己脸上还留有伤疤,原告代理律师与公诉方出示的视频没有显示倪明香殴打伤害他人的行动,只看到倪明香的拐杖被一群爆头抢夺在手上。

    由于开庭时间的延续直到下午17点30分还没有结束开庭,参加视频旁听的公民都感到不公平,一个残疾人被一群人打伤了反而被成为被告起诉了,视频旁听公民大都离法院远,加之冬天天黑的早,大家纷纷离开了视频旁听室走了,庭审没有结束,也不知道后面双方的辩护意见,开庭当庭也不会宣判结果,大家都期待潜江法院公正的判决结果。

    参加旁听的公民出示了以前受案证据表明廖声才殴打村民、有公安局出示的立案回执单两份,足以证明廖声才以权行恶的犯罪证据。

    最后参加视频旁听的人都说倪明香太冤枉了,被那么多人殴打却成为了被告人,希望潜江法院公正判决,村支书廖声才,居委会委员龚拥艮,党委委员程小军,市文化局副局长罗德胜三人还有其他不明身份的爆头不能逍遥法外,应该把这些人绳之以法,不能再让这些恶霸欺负老百姓,为防止潜江再出现福建欧金中那样报复性事件发生,潜江当局应该将廖声才等人抓捕归案,还倪明香清白,潜江法院应当以倪明香遭到不明身份人的殴打后是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自卫还击,应该依法判处正当防卫,不属于寻衅滋事罪,也不属于伤害他人罪起诉,驳回原告诉求,还倪明香自由释放回家。

    本网将继续关注此案的后续情况。

  • 福州维权人士林兰英开庭 代理权被法官剥夺

    2021年11月12日上午九时,福州鞭炮案林兰英诉仓山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非法剥夺其城乡居民养老金案,在鼓楼法院开庭。

    福州众维权人士及亲友前往法院旁听。林兰英拿着传票欲进入法院,被保安拦住,要求其与该案书记员联系,需由书记员带领才准进入。书记员到场后,仅以一句“疫情原因,非案件当事人不得进入法院,法院亦不允许旁听”。众人质疑“本案公开开庭审理,我们健康码是绿色,为何不让旁听?”书记员和保安同时说“我们法院现在就是这样。”

    林说:“我是文盲,委托了代理人,我的代理人必须一起进去。”一番交涉,最后只有林兰英和其委托的代理人林祥官、庄磊三人获准。

    进入法院,安检十分严格,按法院指定的二维码各种扫描,口袋、包里所有物品都一一掏出检查,严密程度不低于机场海关。

    进入法院,书记员一路用电话向法官报告林兰英有两位代理人。法官指示仅带林兰英进入法庭。庄磊向书记员指出,你们拒绝代理人入庭是执法犯法,至少法官得当面向我们告知本案不得代理的法律依据。书记员也不知如何应对,只好同意三人进入法庭,但要求两位代理人坐在旁听席,听候法官的进一步指示。

    林兰英向合议庭提交了委托代理手续,约十多分钟后法官入席,随即宣布开庭并开始展开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的程序。坐在旁听席作为代理人之一的庄磊,当即向合议庭提出:“我们是林兰英的委托代理人,我的当事人已向法庭提交了相应的代理手续,你们合议庭把我们代理人安排在旁听席上,就开庭了。你们是否欠我们一个解释”?

    叶姓法官停止了庭审,才开始针对代理推荐函的事项做解释。

    法官:你们的这个代理手续不合规。不仅需要当事人村委的推荐函,还需要代理人社区的推荐函。

    庄磊:《行政诉讼法》中没有此番规定,仅要求当事人社区推荐函即可。你这是限缩解释法律,减损了公民的诉讼权利。

    法官:这个手续就是不行,代理人和当事人不在同一个村,怎么知道你的代理人是不是通缉犯?是不是逃犯呢?

    庄磊:只要我们未被剥夺政治权利,我们就可以担任行政诉讼代理人。

    另外,我们提请法官注意一下残酷的现实,一个文盲的农村老太太,如何孤身对薄公堂?法院又是如何保障当事人的法律权利?
    经过林兰英及两位代理人与法官大约十五分钟的深度对话。双方各执一词,始终未取得共识。

    法官的信念无比坚强。仍然坚持委托书手续不合规。最后法官提出两个方案:1.林兰英独自一人,继续开庭。2.两位当事人到各自所在社区或村委开推荐函。择期开庭。无奈,林兰英只能选择后者。

    今天到现场声援林兰英的有:唐兆星,林祥官、吴霖香、芳姐、谢姐、小张、林兰英亲友、庄磊等。

    敬请大家持续关注,本次开庭通报结束。

    2021.11.13

  • 湖北倪明香被村支书记殴打反被检察院起诉

    【民生观察2021年11月11日消息】本网站获悉、11月11日下午三点在湖北潜江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倪明香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开庭,参加旁听的人员有近20人其中有家属,有村民,还有潜江维权访民等人他们是:潜江访民陈喜珍,刘国安,王荣州,伍立娟,丁元顺,懂家陪等人,有很多村民不知道姓名,三点开庭拖延到快四点才开庭,法院只允许四个人进入开庭现场旁听,其他人安排在观看视频开庭。本案件开庭审判长:陈力,书记员:肖淇,案由、故意伤害、案号(2021)鄂9005、刑初395号、庭审次数1次。

    原告:龚拥艮(施暴者)

    被告:倪明香(受害者)

     
    倪明香是一个残疾访民,起因是在2006年潜江市政府一批救灾大米发放到乡村后被村领导扣押不发放给村民变为己有,村民知道后村领导才开始给村民发放,但是给倪明香家发放一袋已经发霉的大米,却要求倪明香老婆签字收到两袋大米,倪明香夫妇不签字,还有村民签字证明倪明香没有收到两袋大米的真实情况,就这样村领导怀恨在心加以报复,使倪明香走上了上访维权之路,在维权过程中遭到不明身份的人殴打致残,导致双腿不能走路要使用拐杖才能行动,就这样倪明香多次举报村领导腐败遭到打击报复殴打,多次到北京维权,北京”黑监狱”久敬庄,马家楼经常看到他们夫妇二人。
     
    倪明香被抓捕批准逮捕到检察院起诉都是属于构陷入狱,他本是受害者,本次事由发生在2021年4月13日早上8点30分左右,村支书带领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强行抢夺倪明香的土地,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与征地合同的情况下,没有任何赔偿的情况下一群人要强行挖倪明香的土地进行施工,倪明香阻止他们施工,51岁的村支书廖声才指示居委会委员龚拥艮,党委委员程小军,市文化局副局长罗德胜三人和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对倪明香进行殴打,倪明香为了保护自己的土地不被抢夺,拼命与一群人厮打在一起,倪明香是一个残疾人根本没有能力反抗,他被一群人殴打在地上,从早上8点30分开始直到9点多钟倪明香一直被这些人殴打,最后倪明香用自己的残疾拐杖反击这一群爆头,在自卫保护反击的过程中他的拐杖被爆头抢夺走了,就是使用了拐杖自卫保护反击爆头就变成了寻衅滋事罪逮捕,成为被告以故意伤害罪起诉。
     
    在倪明香被殴打后不让家属带他去医院检查伤情,直接被关押到湖北潜江看守所,由狱警带到医院检查,其检查结果没有让家人知道,也没有给倪明香检查结果,在光天化日之下一个残疾人被一群人殴打当时有倪明香老婆在现场,在爆头殴打的过程中村民赶到现场都看到倪明香被他们殴打在地,当时倪明香就已经被殴打到不能动了,从4月13日到11月11日开庭倪明香在法庭上说自己脸上还留有伤疤,原告代理律师与公诉方出示的视频没有显示倪明香殴打伤害他人的行动,只看到倪明香的拐杖被一群爆头抢夺在手上。
     
    由于开庭时间的延续直到下午17点30分还没有结束开庭,参加视频旁听的公民都感到不公平,一个残疾人被一群人打伤了反而被成为被告起诉了,视频旁听公民大都离法院远,加之冬天天黑的早,大家纷纷离开了视频旁听室走了,庭审没有结束,也不知道后面双方的辩护意见,开庭当庭也不会宣判结果,大家都期待潜江法院公正的判决结果。
     
    参加旁听的公民出示了以前受案证据表明廖声才殴打村民、有公安局出示的立案回执单两份,足以证明廖声才以权行恶的犯罪证据。
     
    最后参加视频旁听的人都说倪明香太冤枉了,被那么多人殴打却成为了被告人,希望潜江法院公正判决,村支书廖声才,居委会委员龚拥艮,党委委员程小军,市文化局副局长罗德胜三人还有其他不明身份的爆头不能逍遥法外,应该把这些人绳之以法,不能再让这些恶霸欺负老百姓,为防止潜江再出现福建欧金中那样报复性事件发生,潜江当局应该将廖声才等人抓捕归案,还倪明香清白,潜江法院应当以倪明香遭到不明身份人的殴打后是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自卫还击,应该依法判处正当防卫,不属于寻衅滋事罪,也不属于伤害他人罪起诉,驳回原告诉求,还倪明香自由释放回家。
     
    本网站将继续关注后续情况的发展,同时关注潜江法院是否公正判决?等潜江法院结果出来后,本网站继续公布判决结果。

    原告:龚拥艮(施暴者)

    被告:倪明香(受害者)

  • 六中全会闭幕 湖北伍立娟进京遭拦

    【民生观察2021年11月12日消息】11月11日是中共十九大六中全会闭幕的日子,伍立娟一大早就坐直达火车站的公交车,上车十几分钟后就接到银行信访工作人员的电话问伍立娟你在哪里?伍立娟回答说在家里,银行信访工作人员金宝宏说,你没有在家里,到底在哪里?伍立娟回答说在车上,他就问到哪里啊?伍立娟回答说到潜江去银行找你们啊!最后银行信访的金宝宏说你坐的车是去火车站的不是来银行的,伍立娟最后说:是的去火车站到北京去,金宝宏就说在车站等他就挂了电话。

    伍立娟到火车站后没有看到银行工作人员,就立即购票,由于疫情原因潜江直达北京的G556潜江站停止了上车,改成必须到武汉上车才行,由于没有车次能赶上武汉上G55的列车票,伍立娟只能买下午到武昌,然后到武汉再买晚上到北京的车次了,买好下午5点多的车次到武昌,买完票后伍立娟去了厕所,然后就接到金宝宏的电话了,伍立娟走出厕所到车站广场就看到了银行几个人在广场车站进站口哪里,她们都是银行信访工作人员还有银行信访主任,一共连司机五个人,加上伍立娟一共六个人,她们就劝伍立娟退票回银行谈”条件”所为的”条件”都是”白日做梦”不予兑现。

    在银行信访工作人员五个人的包围下她们连拉带推把伍立娟带上了车,回到银行后没几分钟就看到江汉油田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到银行了,还有油田广华派出所的警察也来银行了,他们想带伍立娟回油田,伍立娟没有答应,伍立娟进行录制视频做为他们非法参入维稳的证据,伍立娟开始录像那些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都把口罩带上转身而去,警察也立即躲开视频,时间再慢慢过去,银行行长不出面接待不化解矛盾,说要伍立娟下个星期二来银行谈事,要求伍立娟去退票,伍立娟一直不答应退票,他们也不让伍立娟离开银行大院,也不让伍立娟进办公楼,说伍立娟没有打疫苗不能进办公楼,但是伍立娟有健康码,也有行程码,国家疾控中心没有文件与条款规定不打疫苗的人不能进办公场所,最后在他们一大群维稳人员的包围下,伍立娟不得不同意先退票,但是伍立娟要求不跟社区居委会与派出所的人回油田,伍立娟的条件是退票后必须自由行动不得跟踪与限制人身自由,他们同意后伍立娟答应退票,退完票后再次返回银行已经到11.30半,最后在银行吃了盒饭后离开银行自由行动。

    伍立娟在2021年9月28日进京,10月1日被强迫遣返回潜江,回来后不解决18年维权问题,也不兑现在北京的承偌,从10月1日回来到11月份伍立娟拖着病体天天去潜江信访局,政法委,银行三个地方奔波无任何结果,银行行长不接待,副行长又在疫情隔离期,其他银行信访工作人员又做不了主,在这样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由于焦急病情加重,伍立娟终于病倒下了,一个人半夜生病晕倒在家中差一点就死了,伍立娟没有医疗保险又不能到医院看病报销,只能硬抗,实在抗不下去了只能去街道私人小诊所挂针,在小诊所看病便宜,但是确实有点拖延病情,必定没有高科技检查设备,只能挂点消炎水而已。

    中国工商银行前职工伍立娟1987年进工商银行湖北潜江市支行工作,2004年7月份下岗,在工商银行工作了整整18年,银行非法造作强迫下岗,没有平等协商解决问题,用霸王条款强迫劳动者签订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违法逼迫将伍立娟工作造作卡没收后强行下岗,伍立娟被逼迫下岗没有签字拿补偿金,随后伍立娟走上了维权的法律程序,所有法律程序走完后,法院判决:改革中的问题法院不予受理,请相关部门统筹解决,就这样走上了维权十八年的艰辛历程,遭到无数次非法绑架,构陷劳教一年,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多次,在拘留所期间被几个警察酷刑殴打,强行捆绑在老虎凳上,用毛巾堵嘴上,还有胶带从头到脚进行捆绑,坐老虎凳近8个小时等酷刑。

    伍立娟从下岗维权开始,每年遭三到四次的非法绑架软禁,软禁在黑监狱,法制学习班,宾馆等地方,每次在宾馆都是承包一整层楼,十几个房间,一大群人在宾馆大吃大喝,在绑架软禁中遭到殴打,导致手腕骨节脱离没有及时医治导致现在已经是骨质增生手拿任何东西都痛,连毛巾都无法扭干,已经是终身残疾伤痛,在被绑架后家里的窗户被人砸破,门被人用502胶水封锁几次,家里的网线被多次遭到人为的剪断等卑鄙无耻的手段,用这些下三滥手段对付一个手无寸铁的弱女子,至今对伍立娟的信访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只有打压,伍立娟目前已经到了退休年龄而且超过了退休年龄5年了不能办理银行职工退休。

    伍立娟下岗后银行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建立社保养老金等账户,没有向当地社保局缴纳养老保险费用,造成至今为止没有养老医疗保险的费用,造成看病不能报销,没有依法缴纳社保养老金,造成不能正常退休,工商银行与省社保局违法乱纪擅自将伍立娟个人在省社保局的养老金档案账户违法转移到市社保局,并且转移在灵活就业档案管理中,这一违法行为造作属于严重属于渎职乱用职权,这一严重犯罪行为给伍立娟当事人造成了严重的极大的经济损失与精神伤害。

    伍立娟坚定的誓言生命不息维权不止!本网继续关注伍立娟维权的后续情况。

  • “四川彭州岳父灭门案”家属实名举报

    【民生观察2021年11月11日消息】2019年1月10日,邹成海、杨会芬夫妻及其独生子邹朔等三人,被凶手张志军残忍杀害于邹朔四川彭州的家中,邹成海全家被灭门,惨烈异常。

    2019年12月20日,成都市中院一审判决张志军死刑;2020年10月28日,四川高院二审主审法官王静宏偷偷将其改判为死缓,二审开庭、审理、宣判等全程对社会和被害人亲属隐瞒,并各种设法阻挠家属获取二审判决书近半年之久。

    自案发至今两年多的时间里,家属一直在申冤维权。近日,三被害人的近亲属,向中央第十四督导组实名举报,四川高院二审法官王静宏及直接利益相关人涉嫌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规违法等违法犯罪行为。恳请中央督察组对四川高院的“张志军故意杀人案”二审程序、主审法官、律师及直接利益相关人进行调查,还被害人家属一个公道。

    以下为举报信全文:

    尊敬的中央第十四督导组:

    你们好!我们是“四川彭州岳父灭门案”即“张志军故意杀人案”三名被害人的近亲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六款“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杨立军:被害人杨会芬的哥哥,身份证号:22038119xx112470xx,电话号码:134046xx98x
    杨会芳:被害人杨会芬的姐姐,身份证号:22900119xx073070xx,电话号码:15694xx75xx
    邹淑荣:被害人邹成海的姐姐,身份证号:22038119xx030770xx,电话号码:15043xx22xx
    邹延敏:被害人邹成海的妹妹,身份证号:22038119xx081670xx,电话号码:18222xx37xx
    邹成龙:被害人邹成海的二弟,身份证号:22038119xx021070xx,电话号码:15043xx410x
    邹成合:被害人邹成海的三弟,身份证号:2203811xx7091070xx,电话号码:138944xx33x

    本案中,邹成海、杨会芬夫妻及其独生子邹朔等三人于2019年1月10日被凶手张志军残忍杀害于邹朔四川彭州的家中,邹成海全家被灭门,惨烈异常,引起社会极大关注。

    2019年12月20日,成都市中院一审判决张志军死刑;2020年10月28日,四川高院二审主审法官王静宏偷偷改判为死缓,二审开庭、审理、宣判等全程对社会和我们被害人亲属隐瞒,并各种设法阻挠我们获取二审判决书近半年之久。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的普通公民,自案发至今两年多的时间里,我们深感申冤过程山高路远、道阻且长,特恳请中央督察组对四川高院的“张志军故意杀人案”二审程序、主审法官、律师及直接利益相关人进行调查,还被害人家属公道,避免让该案成为对社会公序良俗、法制道德建设有重大负面影响的冤假错案,以清理和终止其已形成并持续发酵的对党的政治声誉、社会主义事业、中国国家法律尊严的重大危害及恶劣的社会舆论影响!

    实名举报内容

    在此,我们实名向督导组举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宣判等环节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基本的程序正义的诸多行为,造成二审判决结果严重违背刑法实体正义原则;四川高院二审法官王静宏及直接利益相关人涉嫌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规违法,破坏党的组织纪律、政治声誉和中国国家法律尊严,

    案号:

    初审案号:(2019)川01刑初246
    二审案号:(2020)川刑终33号

    具体表现为:

    1.违法对被害人家属隐瞒二审所有情况。

    四川高院二审主审法官王静宏自始至终没有以任何形式通知被害人亲属任何关于二审开庭、审理、判决的情况,违背中国刑事诉讼法最基本的程序正义原则,

    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2.违法并且隐藏二审判决书

    四川高院二审主审法官王静宏将判决结果列为国家机密,阻挠被害人依法获取判决书,侵害了被害人家属的知情权利。

    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3.违法采纳不当关键证据。

    凶手张志军的女儿张瑜为被害人邹朔(三被害人之一)之妻,出具的谅解书是绝不能代表邹成海、杨会芬夫妻的,因为张瑜不是刑法上的“近亲属”,二人刑法上的近亲属(本举报信的举报人)在过去、现在、将来都不会原谅凶手张志军。

    二审采用的谅解书证据违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近亲属规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六款“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此外,二审法官王静宏的在此案中为践行其“完全废死”的偏执理念,对人证、物证选择性无视,践踏法律底线,挑战社会公序良俗,多次违规操作、玩忽职守。

    4.违法不公开二审审理

    此案为有重大社会影响、检察机关公诉刑事案件,社会舆论极力关注,理应公开审理、判决,四川高院二审全程对被害人“近亲属”和社会舆论隐瞒。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和第一百八十三条“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5.滥用自由裁判权

    二审主审法官王静宏是全国著名的“废死派”法官,公开主张在现阶段的中国完全废除死刑,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少杀慎杀”指导思想相悖。在本案中,王静宏法官“为废死而废死”,罔顾“张志军预谋灭人全家”的基本案情,有选择性地无视有力的关键证据,滥用自由裁判权,为凶手张志军求生。

    (未完,待续,此举报信已经邮寄到中央十四督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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