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 李青就丈夫不明原因死亡举报控告

    【民生观察2021年9月23日消息】李青因丈夫不明原因死亡尸体被强行火化而上访多年至今未果。2021年9月21日,李青向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三级监察委、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七督导组分别投递举报控告,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两被告涉嫌构成毁灭证据罪、包庇罪、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罪!

    李青:2021年9月21日是我亡夫戴国军遇害第八个中秋,我对他讲了当初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没有我家的户口本,没有委托书身份证,他们也拿不出如此销毁尸体的法律依据!我前几天向中央第七督导组,区市省三级监察委和检察院分别邮寄了举报控告材料,盼着冤案能得以昭雪!

    同日,我又向北京市中央第一督导组北京小组投递了,举报控告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局长陶晶、高炎,请求国家机关中央第一督导组北京小组查清事实真相后,依法赔偿我一家人的损失,并依法追究违法人员的法律责任!

    附:举报控告书

    举报人:李青,女,1973年5月31日生,身份证号33012119730531492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三岔路村振华一组,电话17094750647
    被举报人: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萧公则不立字(20147号)案的经办人;
    被举报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萧检控申校复字【2015】9号经办人
    控告事项:要求依法追究上述两被举报人涉嫌构成毁灭证据罪,包庇罪,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罪。

    事实与理由:

    一、被举报人徇私枉法,故意毁尸灭迹,包庇他人故意杀人的罪行;
    举报人的亡夫戴国军在没有查清死因的情况下,纵容死者所在的村镇干部抢夺尸体,控制举报人作为妻子身份参与火化尸体,而花钱收买一个与举报人和亡夫没有任何关系,且根本不认识的外村人与村委勾结冒充亲属,在没有不立案决定作出之前便把死因不明的戴国军匆忙强行火化,从戴国军2014年5月3日死亡到2014年5月6日火化,都没有查出死亡原因,而被举报人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在2014年12月18日仍没有查出具体死亡原因,且已火化7个多月后,才向举报人告知了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的通知书。

    二、违背事实,不履行公务员职责
    2014年5月1日晚约11点左右,控告人李青的女儿戴露丹睡觉了,当时家里还有丈夫戴国军,5月2日早上,戴露丹起床后,发现父亲戴国军不知去向,屋门和院门均已打开,当天大家寻找未果。2014年5月3日,大约中午有人在河边发现控告人丈夫的尸体并报了警,公安局萧山分局刑警队瓜沥镇派出所派员到现场,控告人李青是3日下午4点接到电话于4日凌晨一点从北京赶到村里,当时戴国军尸体已被抬到桥上,控告人看到丈夫戴国军脸色黑紫,七窍流血,三天血流不止,控告人李青和在场见证人视其现状属于他杀。七窍流血,脸色发紫,均可证明中毒身亡和被他人殴打致死的原因,七窍流血也不能排除是脑部受到重创,引起颅底骨折或蛛网膜下腔流血,尤其是带胶皮管的木棍或比较粗的竹杠用力打击头部,头顶部有时从外表看不出伤痕,因力度大,颅脑会受到重创,这些仅仅靠尸表检验验得的结论,存在法医检验程序违法,应该追究法医的法律责任。只能通过尸体解剖才能确定死因,确定了死因就能查清事实真相,最起码可以正确定性,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才能得到一个详尽的解释,凡是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一点。

    三、采取焚烧,毁灭证据的犯罪行为
    戴国军死后三天,一个叫朱校帆在殡仪馆填写了火化登记表,在控告人戴国军家属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替控告人签字,奇怪的是三岔路村委会给殡仪馆出具了火化的证明,村委会和镇政府都加盖公章,填写了殡仪服务项目免费审核表,目的只有一个,将戴国军尸体赶快火化掉,销毁了是否刑事案件的最重要的也是最直接的证据,后来萧山分局给控告人出具了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声言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而且尸检(尸表)报告没给控告人复制一份,只是给控告人看了一眼,结果是不能排除溺水死亡。从水里打捞上来就是溺水死亡吗?生前打死,毒死,扔到水里或打昏后扔到水里,都不能说是溺水死亡,都必须通过尸检解剖来确定。控告人丈夫从小在水边长大,水性很好,根本不会溺水身亡,后来控告人找到朱校帆,他也承认是受村委会指派,并给了他一些钱,也就是村委会的人叫他去火化的尸体,从以上证据不难看出是萧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和瓜沥镇派出所,瓜沥镇政府,村委会有关人员恶意串通,为了使真正的罪犯不受到法律追究,徇私枉法,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应当进行尸检,解剖的尸体极速火化,毁灭了证据,是典型的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犯罪。根据刑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这类案件应当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四、公安机关存在渎职枉法的犯罪行为
    萧山区公安分局瓜沥镇派出所,瓜沥镇人民政府有关人员也存在严重的玩忽职守行为,公安分局瓜沥镇派出所有关人员已到现场进行了初步勘检,尸检,集证据,在勘验鉴定过程中对重要鉴定检材要妥善保管,这都是为了查明事实真相。就本案而言,也就是查明死亡原因,而死亡原因最重要的手段就是进行尸体解剖,而上述有关人员对此不闻不问,任由无关人员将尸体火化。销毁了最最重要的物证,使得鉴定工作不能继续,死因查不清。客观事实的真相不明,罪犯逍遥法外;无法给死者家属和社会一个答复,因此控告人只有通过向上级公安部门、检察院、监察委的上访,寻求正义的回归。这一切都是萧山区公安分局瓜沥镇派出所瓜沥镇这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原因造成的。应当按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追究其玩忽职守的刑事费任。

    综上,控告人认为萧山区公安分局,瓜沥镇派出所,瓜沥镇这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犯法,相互串通,毁灭重要的证据,使戴国军被杀一案被迫终止,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对戴国军的死亡一案,公安机关没有尽到责任和义务,并且还采取各种掩盖事实,让罪犯逃脱法律追究的过失责任,萧山区公安局局长李磊,张亮和相关的公安部门、刑事侦缉部门对控告人多年的上访控告置之不理,存在枉法渎职的犯罪责任,故控告人要求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纪委,监察委对涉案人员的犯罪行为给于督办、核实,并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此致

    控告人:李青
    2021年9月21日

    附证据:
    1、被谋杀照片一份
    2、盗用姓名火化尸体的录音文字一份
    3、镇政府盖章销毁尸体二份
    4、村委会盖章销毁尸体二份
    5、朱校凡盗用姓名火化登记表一份
    6、不予立案通知书一份

  • 河北赵建华出门被拦并拘留十天

    【民生观察2021年9月23日消息】本网获悉,赵春红发出声明信息:赵春红声明,本人绝不自杀,若有意外就是以平泉市常务市长赵瑛楠等所为,本人和家人没有违法行为,是你们以权代法打击迫害赵春红及哥哥家人,昨晚南五十家子镇书记苏震冬指示不明身份的人追害赵春红几十里,并冒充公安拍照恐吓,并且找赵春红碰瓷寻衅滋事,对此赵春红已报警,现赵春红的哥哥以寻衅滋事被非法扣押将近24小时,赵春红也对此再次发出警告,平泉不是你们可以一手遮天,你们在架空中央与人民沟通渠道!就是这样心系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只是在保你的权益和官位,记住你们的权利是谁赋予你们的,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继续为俺和家人的人权抗争到底。

    平泉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平公(南)行罚决字(2021)0921号

    被处罚人赵建华,男,居民身份证号码:132624196402013018,1964年02月0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北省平泉市南五十家子镇五十家子村二十二组869号。现住址:河北省平泉市南五十家子镇五十家子村二十二组869号。

    现查明:2020年初赵建华开始到南五十家子镇政府反映失地保险问题,2020年5月22日和2021年1月19日,南五十家子镇政府针对赵建华的诉求分别作出了书面答复意见,但赵建华并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平泉市信访局或平泉市政府提出复查申请,而是于2021年2月22日伙同左小东、赵淑兰、孙风伟、赵春红因失地保险诉求越级到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2021年5月28日,赵建华伙同赵淑兰、左小东因失地保险诉求再次越级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2021年7月21日,赵建华伙同左小东、赵淑兰、徐桂珍、孙凤伟因失地保险诉求再次越级到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2021年9月14日,赵建华与左小东、赵淑兰、徐桂珍、赵荣–起预定了2021年9月22日从承德发往北京的高铁票,2021年9月21日晚6时许,赵建华与左小东、徐桂珍等人一起坐车行至平泉市高速口,准备次日到国家信访局上访时,被南五十家子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劝返,赵建华的行为已经严重扰乱了平泉市的信访秩序和南五十家子镇政府的工作秩序,致使南五十家子镇政府的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并产生了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

    以上事实有赵建华的陈述和辩解、证人证言、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对赵建华行政拘留十日。
    执行方式和期限:由平泉市公安局送平泉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六十日内向承德市公安局或平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平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交被处罚人/单位
    二0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在收到行政拘留决定书后,赵建华提出了暂缓执行拘留申请书:

    申请人:赵建华(男)1964年2月1日出生汉族电话18233893018住址,河北省,平泉市,南五十家子镇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于2021年9月22日已经书面提出《行政拘留复议申请书》,申请公开听证,暂缓执行被民警口头告知的行政拘留10日决定,补充事实与理由如下:

    1、申请人没有违法行为,在去承德陪老爸看病在高速口被南五十家子政府和派出所人员带回,在此之前政府一直派几辆车多人看护我家门口。这是以权代法侵犯人权行为,也是对上访人打击迫害。

    2、申请人书面向南五十家子派出所调取政府信息公开,证明申请人9月22日被行政拘留10日的决定与南五十家子派出所无关,而是上面领导指定下面强制要拘留申请人的要求公开领导身份;
    为了严肃国家的法律权威和执法权威,行政处罚界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而仅仅一句上面领导指定要下面要拘留申请人,就把申请人送进牢房,何况我没有违法行为,这样的手段极其恶劣、非常残忍。申请人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和法院行政诉讼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再次提出书面“暂缓执行拘留申请”,望准许!

    此致

    申请人:赵建华
    2021年9月22日

    在申请人提出暂缓执行拘留后,平泉市公安局南五十家子派出所依然对赵建华执行了行政拘留,以赵建华行政处罚决定书看,赵建华多年的土地征用不依法解决问题,赵建华代表农民们维权,这些农民失去土地后的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已经多年了,不存在越级上访,上访是法律赐予的权利,当农民失去耐以生存的土地后就失去了生存的来源,当局本应该解决的问题却不依法解决问题,而且乱用权力,久拖不解决,造成信访事件越拖时间越长,老百姓每天都要吃饭要生存要开支,土地是农民的命脉,当局抢夺农民生存的命脉,农民怎么生存下去?请不要把农民逼上对立的一面,以失去土地的农民范木根,贾敬龙等冤假错案为案例,他们都是遭遇政府强征土地非法强拆暴力执法造成的结果。

    本网将继续关注赵建华后续的情况,最后希望河北平泉市当局依法治国,不要给失地农民再添加新的冤假错案,请立即无罪释放赵建华回家。

  • 黄雪琴王建兵失踪昭示人权公益人士的困境

    据“维权网”报道,职业病权益倡导者王建兵原计划9月20日送别女权记者黄雪琴经香港赴英国留学,结果于19日下午与外界失去联系,至今三天仍不知下落。虽然据知情人士透露,王建兵可能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留,主要原因涉及日常在他家中的朋友聚会,但无人依据法律获得王建兵与黄雪琴下落的告知书,这就事实说明王建兵与黄雪琴正遭遇强迫失踪。

    所谓强迫失踪,依据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定义,指国家代理人,或得到国家授权、支持或默许的个人或秘密警察、情治单位等组织进行的逮捕、羁押、绑架,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强行剥夺自由的行为,并拒绝承认剥夺自由之实情,隐瞒失踪者的命运或下落,致使失踪者不能得到法律保障。

    王建兵与黄雪琴之所以今天遭遇强迫失踪,这与他(她)多年来所从事的公益与人权工作相关。

    王建兵先生1983年出生于甘肃天水,2005年大学毕业后,便加入北京西部阳光农村发展基金从事农村发展工作,开启长期关注青少年教育及成长的公益职业生涯,成为独立公益人。曾担任西部阳光基金会农村教育项目主管5年。2014年加入广州恭明社会组织发展中心,作为青少年成长项目和残障社群赋能项目主管及统筹,支持和发起相关社区项目工作。2018年起开始关注职业病工人的权益倡导和服务性工作,为职业病者维权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王建兵也是国内#MeToo运动中重要的支持者。

    与王建兵同处广东而积极投身人权公益事业的独立记者黄雪琴女士,1988年生,大学毕业后曾任《新快报》及《南都周刊》的调查记者,长期关注性别、平权、官员贪污、企业污染、弱势群体等议题,也参与多起#MeToo案件的报道和为性侵害性骚扰受害人提供帮助和支持。黄雪琴本计划于2019年赴香港大学就读法学硕士,但后记录报道香港反送中抗议运动,于2019年10月17日被广州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后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至2020年1月17日取保获释。今年,黄成功获得英国志奋领奖学金支持,原计划于9月20日前往萨塞克斯大学(University of Sussex)就读发展学硕士。

    王建兵与黄雪琴双双陷入强迫失踪,据知情人士分析,显然因他(她)俩多年来致力于公益与人权事业,而招致中国当局认为他(她)给自己增添了麻烦,甚至可能给权力统治带来了威胁。尤其他(她)因从事公益与人权活动,参与民间NGO工作,而难免与相关国际人权组织与机构有交流往来,这成为中国政府忌讳之事,现在中国在国际形势日益紧张状况下,严控与国际机构有联系的组织与个人就成为了大势。这种情况下,对于曾经被拘押与受到严控的公益人权人士要出国,政府选择采取阻止而强迫其失踪,就是一种必然行动。

    中国政府忌讳进而采取限制民间NGO,以及对相关机构与个人进行控制与打压由来已久,2017年1月1日开始正式生效的《境外非政府组织(NGO)境内活动管理法》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包括慈善及环保团体,在中国要向警方登记才可工作,警方有权调查这些机构,也可将颠复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等的非政府组织,列入不受欢迎的名单,不得在中国境内再设立代表机构。自此,长期以来任意传唤NGO代表人的做法将因此获得法律依据,而受到这种对待的组织几乎毫无抗辩机会。也从此,中国大地从事公益与人权的机构与个人活动空间日益被压缩,人员随时被传唤、拘押、强迫失踪甚至判刑,机构被随时查抄取缔,就成为了常态。

    依照国际惯例及相关法律,公益与人权机构及个人,有权与国际机构交流及接受本国民间及国际资源帮助,如中国政府签署加入的《人权捍卫者宣言》明确规定:“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为了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一级和国际一级:(b)成立、加入和参加非政府组织、社团或团体;(c)同非政府组织或政府间机构进行联系。”“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根据本宣言第3条的规定,以和平手段纯粹为了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的目的征集、接受和使用资源。”等等。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自从中国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中国是世界上国际援助的最大受援国之一。然而,99%的国际援华资金的接收方是中国政府及各类官办机构,只有大约1%的资金直接拨给了民间NGO组织。也就是说如果依照中国当局将接受国外资金资助作为防控对象,那最应该防控的是中国政府机构自身。如果以是否接受了国外机构资助来作为打击从事公益人权的机构与个人,那显然是缺乏说服力的。因为绝大多数接受资助的是政府机构。

    今天王建兵与黄雪琴从事公益人权活动,无论是与国际交流,与境外机构联系,或者聚会讨论公益与人权问题,甚至接受国际机构资源,都是依照国际人权公约与国内法律所行,是合法合规,因此不应该被阻止与遭遇失踪。为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国当局立刻还王建兵、黄雪琴以自由!

    民生观察 2021年9月22日

  • 河北律师卢廷阁发起第二轮控告

    【民生观察2021年9月23日消息】河北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打脸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啪啪作响……。2021年9月22日,卢廷阁律师发布了系列维权通报之十七,开始第2轮维权,向石家庄市中级法院提起控告。

    卢廷阁:代理2执行案,法院10年不执行,投诉控告6年不理,开始第2轮:向石家庄市中级法院控告。

    此2案执行法官孙建华、张忠雄已涉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与“徇私舞弊拒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著名【运钞车劫杀案嫌犯竟是副局长】就是这个法院的。

    自2015年5月至今,我已分别逐级向检、法、纪检、监察投诉控告1轮,各部门不理不睬、推诿拖延。制约监督如同儿戏,执法犯法已成常态,依法治国就是口号,打脸中央啪啪作响……

    政法系统大搞的“教育整顿”已结束,现在又要回头看,是看忠不忠呢?还是违法不违法?呵呵!

    附:《控告信》

    控告人:卢廷阁,男,河北标致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中储广场C-811号,电话:13012165113

    被控告人:裕华区法院执行法官孙建华,执行局长梁春芳,纪检组长邓震宏,院长袁伟、梁景辰。

    控告事项:被控告人孙建华失职、渎职,长期故意制造麻烦拖延执行,丧失多次执行机会,放任查封财产被非法处置,致使执行申请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徇私舞弊拒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及“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应依法查处并追究刑事责任。其他被控告人应承担领导、监督责任。

    事实和理由:

    我(控告人)是执行申请人(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第一分公司)的特别授权代理律师,被执行人;河北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本案由裕华区法院执行,执行法官为:孙建华。

    本案2010年底由石家庄市中级法院指定裕华区法院执行,2012年9月我接受委托后,于10月11日向孙建华递交了委托手续,之前本案执行没有任何进展。

    我向孙建华提供了多种执行方案,但孙建华始终不予理睬,我无数次的催办,他无数次推拖。期间丧失了多次执行机会,包括:被执行人水泥生产线每年的租金50万元,孙建华却不执行承粗人(河北嘉华水泥有限公司)。2011年6月28日,刘印书虚假转让股份(98%.514万元)给商百贵,作为法人的商百贵竟是一位无任何财产的近70岁农民,但孙建华至今却没有找过商百贵!河北嘉华建材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有高达600多万元的债务,孙建华却不责令债务人偿还。被执行人投资建设的裕华区南位村混凝土搅拌站,长期被河北嘉华建材有限公司无偿占有、使用,申请人多次要求查封,孙建华却拒绝查封。直到被控告后,才于2015年12月份查封,但却迟迟不予执行。2016年下半年,我发现查封的搅拌站被拆除,询问孙建华,他却不知道!河北嘉华建材有限公司的上述拆除行为已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孙建华对非法处置的违法行为不闻不问,致使申请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孙建华不依法移交公安立案侦查,已涉嫌“徇私舞弊拒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上述被执行人及嘉华建材、嘉华水泥三个公司为关联企业,均由刘印书发起设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而刘印书早已办理移民。

    2014年4月10日始,我先后向其他被控告人反映多次,他们不是推委拖延,就是消极应付,包庇掩护,起不到任何监督作用,应承担监督和领导责任。

    2020年7月31日前后,多家“媒体”集中报道的【运钞车劫杀案嫌犯竟是副局长】,就发生在裕华区法院,赵担任执行局副局长,而本案被控告人均是赵的队友加战友!种种乱相出现在这个法院,显然已不是偶然,有可能是窝案!

    2021年4月,孙建华被迫向被执行人的债务人嘉华建材发出执行通知,嘉华建材随即提出异议,4个月后被我发现,才正式通知申请人,明显是在恶意拖延,并继续制造提出异议之诉的机会。期间,孙还威胁申请人解除对我的委托。

    综上,被控告人已涉嫌违法犯罪,且情节恶劣,控告人已逐级实名控告到最高检察院。现展开第二轮控告,希望你院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之后又回头看的机会,依法办案,严肃查处,控告人可随时协助提供相关材料,并要求反馈查处进展和结果。

    此致
    石家庄市中级法院

    控告人:卢延阁
    2021年9月22日

  • 重庆访民找中央督导组被抓 唐云淑遭刑拘

    【民生观察2021年9月22日消息】2021年9月13日重庆北碚区维权访民各自不约而同时的集体到信访局信访来自重庆各地区的访民16人,参加9月13日信访的访民有:何朝正、刘代刚、刘代伦、肖泽富、李忠秀、彭艳梅、周永平、张兴芳、叶昌容、吴成国、曹继会、张定芬、杨千志、刘红霞、夏太秀、万勋才等16人到重庆市信访办上访维权后,听说中央第十三督导组来到重庆的渝州宾馆。大家就都转移到渝州宾馆要找中央督导组反映各自被非法强征强拆致伤、迫害的冤假错案等问题。

    2021年9月13号中午1点半在渝洲宾馆路过找中央第十三督导组,没有做任何违法行为,遭北碚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冯智带领一帮黑恶人员非法绑架反铐双手,没有出示任何手续,强行铐上车带往北碚歇马派出所座老虎凳强行录口供做笔录3小时才放回家。

    冯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参与截访征地违法行为,非法殴打辱骂恐吓维权访民,公然说在公安局他就是天他就是法,打了你们又怎样啊?他还要高升了,他说:我要调到歇马派出所当所长,你看我怎么样你们,一个警察竟然如此猖狂豪言,是谁给你的权力如此厚颜无耻的傲慢?冯智所作作为罄竹难书,他就是北碚公安局的打手他就是周永康的毒瘤,冯智就是一个治安队副支队长,长期参加拦截访民的非法行为,参加多起迫害访民的非法行为。

    在9月13号信访局局长接待日的信访中,重庆访民唐云淑当天也是准备去信访局的因为是局长接待日所有受害维权访民的心情都是一样报着希望而去的,但是唐云淑就此当天失踪了。

    唐云淑未婚夫肖真义发出的求救信息:重庆公民唐云淑被丰都警方带走失联第二天,唐云淑在2021年9月15日上午九点多,从暂租住房子的重庆两江新区康庄美地公租房小区出门下楼,准备去市公安局信访办(局长接待日),就被一早从丰都县赶来的数名公安、信访办人员盯上,唐云淑随后被带离失踪。

    在只出示“搜查证”而不留存一份或对其拍照留底,因此本人肖真义拒绝开门配合其搜查的情况下,私自背着肖真义强行开门进入家中,“拿走”笔记本电脑、手机、硬盘、u盘等物品,也不给肖真义扣留清单。肖真义随后报警110后,希望所在的康美派出所出具报警回执,以便向相关部门讨个公道,但该所以对方是合法执行公务、竟然说:肖真义报警为非案件报警(甚至要定性为假报警)为由拒绝出据。该所黄海军副所长甚至扬言:如果查实了唐云淑的犯罪属实(致于什么罪名,丰都警方说保密,估计要从搜查物品中定罪),就将肖真义一起办(抓捕收监)了。肖真义等着这样的“人民公仆,人民警察”来办他”。

    2021年9月15日唐云淑家人收到了她被刑事拘留的处罚书,唐云淑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却遭到非法绑架关押,寻衅滋事罪就是一个”口袋罪”对待访民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套用这个罪名给访民,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重庆这样乱用宪法的社会环境何时结束?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是习近平一直倡导的政策,而下面违背中央,对中央不真实弄虚作假,请中央严查重庆乱用法律非法绑架访民的行为,唐云淑无罪请释放唐云淑回家。

  • 中秋节祭奠我的妈妈

    你们一鞭一鞭的抽打我的妈妈,双手沾满了她的鲜血,你们把今天变成了她的忌日!整整十二年了,每年的中秋团圆佳节,却成了妈妈的忌日,因为你们,我家破人亡,因为你们我走上了一条追求正义的路。我很幸运,我遇到了那么多帮助我,爱护我,支持我,陪伴我一直走下去的律师们,老师们,朋友们,谢谢你们,不曾放弃我,我希望在以后的人生里去传递这种爱,用我自己的所学去帮助更多的人,让自己成为像你们一样的人。

    北京的今天一直下着雨,从夜里到白天雨也不停,出门为妈妈办置祭祀用品,脸上不知是泪水还是雨水?这段时间心里好难过,好痛苦。11年没有买过月饼了,因为那年中秋妈妈再没吃上月饼,就与我们永世分离了,自此从未买过月饼,今年克服心里障碍,想让妈妈尝尝,特别想与妈妈团聚…十二年前的中秋佳节恰逢国庆,大家都在阖家团圆并庆祝国庆60周年大庆,龙口市信访局,龙口市公安局,东莱街道一起开会决定非法关押并对我妈妈进行了殴打,这天,我妈妈被活活打死了,我失去了我的妈妈,妈妈的最后一面我也没能见到,没能陪伴在妈妈身边,妈妈临终前家人本应都围在病床前,对子女有叮嘱,嘱托临终遗言,这成为我一生的遗憾。

    所有人企图说服我,告诉我妈妈是自杀上吊的。但,我妈妈身上的伤痕告诉我,她不是自杀的,妈妈的死被作为刑事案件立案调查了,按照法律规定在没有查清真相之前是要保存尸体的原始状态的,在案件终结之前,应当妥善保存器官检材,不能随意进行销毁。在妈妈死了24小时之后龙口政府才通知我们家属,24小时里,发生了什么事?龙口公安接警后都做了什么?我之前不明白为什么龙口公安要违反法律规定,为什么对妈妈身上血渍及伤痕进行清理?要给我妈妈仪容进行化妆,为我妈妈穿上寿衣?为何不保存尸体的原始状态?不对尸体的原始状态进行拍摄固定证据?为什么龙口公安要把遗体从医院转移到殡仪馆,安排重兵把守?抢救时候为什么不通知家属到医院,不通知家属李淑莲死亡的情况?反而事发第一时间龙口公安局长及领导第一时间赶到妈妈抢救的医院,开会做了一系列安排,研究何时通知家属?如何清理李淑莲身上的伤痕及血渍?如何对李淑莲家属进行维稳?

    我从青岛机场被龙口公安捆绑回龙口后关起来,在殡仪馆的房间里站了两排实枪核弹的武警,他们禁止我们把妈妈的寿衣脱下来,禁止我们靠近妈妈,禁止我们拍妈妈遍体鳞伤的身体…我花了十年青春去追求真相,现在案子已经审完了,部分犯罪分子被判刑,但都是重罪轻判,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但真相已经露出水面,从卷宗里和法庭上查清了很多真相,24小时里龙口公安对案件作了周详的计划与安排,他们在我妈妈死后用“硬勒索”在妈妈的颈部人为制造出一条“紫红色的缢沟”,虚构成“上吊自杀”的假象,龙口公安让犯罪分子将罪证全部搬走、还精心布置虚假的“自杀现场”,为妈妈李淑莲编造自杀条件,甚至伪造了本案的关键物证并放在“现场“摆拍,以虚假的勘验笔录、照片、录像欺骗法院,检察院以及上级领导,掩盖妈妈被打死的真相。他们做完一系列安排后通知我们家属李淑莲是病危而不是死亡。

    我的律师和法医泰斗们论证分析解开我的十多年心结,我妈妈就是被活活打死的!他们用十年时间编造李莲上吊自杀的故事,假的就是假的,我妈妈李淑莲颈部动脉断裂,没有任何出血症状,扼勒形成的“动脉断裂“没有生命迹象,这是死后被人扼勒形成的。龙口市公安局与鉴定机构在已发现该重要事实和证据的情况下,依旧掩盖真相,回避“动脉断裂无出血”的重要事实,以“横断裂伤“混淆,偷换概念,虚构我妈妈生前自杀的假象,龙口公安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条秋裤,将其打结之后挂在门上摆拍,冒充我妈妈自杀的溢索,伪造妈妈是通过裤档部位自杀的假象,。然而,龙口市公安局在编造这一虚假事实时,有大量情节无法自圆其说,第一个进入现场,“亲手将李淑莲从秋裤上解下来”,见证李淑莲“自杀死亡”的打手赵焜,由于其忘记了公安机关编造的李淑莲“用裤档”扼勒上吊自杀的,赵焜在法庭上说“裤腿的结在脖子上,我一抱结就松了“。这种在关键情节上却不能自圆其说。除了赵焜在庭上露了馅了,法大的知名鉴定专家张海东,以及刘良,还有公检法的工作人员在这十年来说服我让我相信我妈妈李淑莲是用裤档上吊死的。张海东亲自到龙口南山宾馆案发现场用龙口公安拿的秋裤,按照勘查现场的照片把打结的秋挂在门上,进行侦查实验,最后得出结论裤档在拉直的情况下那条线变成硬锁钩,“溢沟”是裤档部形成的。刘良甚至用江青来给我做案例,告诉我想死很容易,江青都能死了,你妈妈李淑莲想死也肯定能死了,而且百分之百确定用溢钩是裤档形成的,告诉我“溢沟”与裤档痕迹也是吻合的。在我人生最困难的时刻,为了我心中的公道正义,我支付了张海东,刘良巨额的鉴定费用,支付高昂的差旅费,又给他们定制了高档的礼品特产。我们家属相信刘良,张海东具备法医工作者基本的职业伦理道德,能守住底线,以为他们能实事求事,客观公正,没想到沆瀣一气,解剖结束的当晚,刘良、张海东故意避开我,应龙口、烟台公安的邀请前去“喝大酒”、“吃大肉”。我妈妈的肾脏、肺部组织、心血报告是查明其真正死因的关键证据,但是公安机关为掩盖真相,一直隐匿心血检验报告,告诉我们肾脏、肺组织等标本已被销,根据法律规定,在完成病理学检验后,龙口公安应收回剩余标本,在案件终结之前,应当妥善保存器官检材,不得随意销毁。为了掩饰对死因造假的犯罪行为,龙口公安放纵犯罪分子甚至帮助犯罪分子毁灭证据。杨新军当庭揭发公安教他伪造编造口供,他们同犯罪分子串供,并销毁器官,就是为了精心编造我妈妈“自杀身亡”!

    为了讨公道,我只能依靠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12年来我不停的控告,申诉,揭露真相。我却成了你们打击迫害的对象,明知妈妈是被活活打死的,在伸冤的这条路上,因为不妥协,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不仅精神上,身体也遭受了很大的伤害,被病痛不断折磨还要进行手术,无法接受。但想起妈妈被你们暗无天日的拘禁和惨无人道的毒打,最后惨死在南山宾馆,我承受的这一点也不算什么。妈妈已经含冤而去了,她的遗体还冷藏在冰柜里,她死不瞑目,至今她不屈的灵魂始终不肯离去。妈妈我好想你,我必须坚强起来,鼓励自己坚持下去……

    妈妈我好想你,你在天上一定保佑我们!

  • 女权记者黄雪琴、职业病权益倡导者王建兵失联

    【民生观察2021年9月21日消息】职业病权益倡导者王建兵原计划9月20日送别女权记者黄雪琴经香港赴英国留学。现已证实两人自19日下午起便失去联系,目前仍未联系上,已经超过24小时,也未知两人现身处何处。据知情人士透露,王建兵有可能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调查拘留,主要原因涉及日常在他家中的朋友聚会。希望大家持续关注两人情况。

    王建兵简介:1983年生,甘肃天水人,独立公益人。2005年大学毕业后,便加入北京西部阳光农村发展基金从事农村发展工作,开启长期关注青少年教育及成长的公益职业生涯。曾担任西部阳光基金会农村教育项目主管5年。2014年加入广州恭明社会组织发展中心,作为青少年成长项目和残障社群赋能项目主管及统筹,支持和发起相关社区项目工作。2018年起开始关注职业病工人的权益倡导和服务性工作,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王也是国内Metoo运动中重要的支持者。

    黄雪琴简介:1988年生,女权独立记者,曾任《新快报》及《南都周刊》的调查记者,关注性别、平权、官员贪污、企业污染、弱势群体等议题,也参与多起Metoo案件的报道和为性侵害性骚扰受害人提供帮助和支持。黄雪琴本计划于2019年赴香港大学就读法学硕士,但后于2019年10月17日被广州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后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至2020年1月17日取保获释。今年,黄成功获得英国志奋领奖学金支持,原计划于9月20日前往萨塞克斯大学(University of Sussex)就读发展学硕士。

  • 福州林发珍痛揭警匪勾结

    【民生观察2021年9月21日消息】日前,家住福州市新店镇西园村579号的林发珍收到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晋公(宦溪)行终止决字【2021】00002号”,其内容竟说“林发珍被殴打案,没有违法事实,决定终止调查”。对此林发珍痛揭当地警匪勾结祸害一方,真是岂有此理!

    林发珍气愤地说,他于2021年6月28日只身乘火车去北京旅游,刚从北京西客站出站口出来,就被几个突然闯出的不明身份人员用暴力绑架,并被夺取手机和身份证,后被拖着塞进一部黑色无车牌的小车马上开走。他忍饥挨饿一整天,直至次日他被这几个如狼似虎的黑社会歹徒强行带到福州晋安区宦溪镇峨嵋村南边54号民房前,交接给房东及另外几个黑社会人员,就这样他又被非法拘禁在这里。接下来的几天,这几个黑社会不分昼夜地紧身严密看管着他,经常故意威胁他,虐待、折磨,甚至痛打。

    林发珍被打的全身青肿,更是颗米未进,饿的头昏眼花。7月4日上午8-9点左右,林发珍突然发现有警车(闽a_警-5253)从房前路过,就趁几个歹徒没留意,大喊救命冲出来并拦停警车报警。此时,房东和几个歹徒见状也急忙上前,其中房东更是拉着警察到一旁说话,显然房东和警察相识。可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警察竟有警不接,有案不查,放任不管,直接开车走人。林发珍偷跑报警不成,又落入歹徒之手。此时歹徒恼羞成怒,多人上前拳打脚踢,围殴林发珍致遍体鳞伤。

    当林发珍绝望之时,过了一两个小时,那个警察开着警车又来了。了解情况后,把林发珍带走到其户口所在地的新店派出所就开溜了。不得已林发珍只得重新报警,可新店派出所说不受理本案,指令林发珍到案发地的派出所报警。因伤重无奈之下,林发珍只好先到医院救治。后来林发珍又到宦溪镇派出所报案,经办民警郑佐磊(警号:140538)接警,并做了笔录。

    又过了几天当林发珍将伤情鉴定“轻微伤”,送达警方,并要求依法立案惩治犯罪。没想到警方书面通知不予立案,理由竟荒唐的是“政府行为”。显然,福州警匪勾结,有警不接,有案不查,竟包庇犯罪!林发珍不禁要问:像晋安区这样的治安环境,老百姓岂有安全感和幸福感!

    林发珍联系电话:13559111105


  • 广州交警暴力执法拍摄者被强制传唤

    【民生观察2021年9月21日消息】近日,网上一段广州天河交警暴力执法的视频在微信刷屏了。网上消息称,这事发生在广州,网传视频中的男子已经被交警跪压颈部导致窒息死亡。9月19日晚,广州天河警方通过微博发布了情况通报。今天,有消息称该事件的拍摄者被公安上门强制传唤。

    9月18日至19日,网上疯传一段视频显示:一名骑电动车的中年男子被两名交警拦下,随后该男子被两名交警按住压在身下,过程中男子继续挣扎,其中一名交警用左腿跪压在男子颈部,男子发出痛苦的呻吟声,数分钟后,该男子已经躺在地上不能动弹了,现生死不明。

    迫于舆论压力,9月19日晚广州天河警方发布通报称:9月18日15时许,天河交警大队民警在黄埔大道东往西猎德跨线桥底纠正电动车冲红灯过程中,一男子不听劝阻,继续驾驶电动车强行离开,被民警拦停后击打民警。现场民警果断制止其违法行为,随后将其控制。接报警后,天河南派出所迅速派员到场处置,将该男子带回调查。

    经查,该男子何某(33岁)对其阻碍交警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天河警方依法对违法人员何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目前,我市正在大力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行驶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请广大市民群众支持理解配合,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对于该通报网友普遍认为,其避重就轻,歪曲事实,且没有公布现场视频,不能令人信服。

    9月19日,深圳维权人士林生亮发文称,近日网络曝光一起发生在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电动自行车车主遭二名交警暴力执法的视频,涉嫌构成滥用职权、故意伤害罪。从流传的视频中可看到听到受害者多次发出类似于“我无法呼吸”的生命求救信号,两名交警置之不理,不但没有及时请求医疗救护,反而将受害者当作玩具拖行十几米,在场三名交警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受害者生死不明,面对这样的恶行暴行,谁能无动于衷?

    据现场目击者介绍,受害者已经无生命特征。这种恶劣的暴力执法事件不得不令人联想到轰动全球的美国弗洛伊德事件。

    美国弗洛伊德,四进宫、曾用枪指着孕妇肚子抢劫,喝酒吸毒后花假币拘捕,被跪压引发疾病而亡的暴力犯罪分子弗洛伊德。两名恶警判监二十年,赔偿受害者家庭二千七百万美元。

    天河交警跪压致死的是中国公民,美国跪压致死的是现行犯罪的暴力犯罪分子。包括美国人民在内的世界人民都可以质疑警察的行为,世界各地的人民纷纷涌上街头举行集会声讨美国警察,各国媒体纷纷报道,特别是中国的党媒喉舌争先恐后轮番报道,还花重金不远万里赶到现场进行细致采访。

    反观国内,自事件发生之后,相关权力部门默不吭声悄悄地删除视频,甚至威胁知情者。党媒喉舌引领中国人民群情激昂地误责了美国弗洛伊德事件,但中国的弗洛伊德事件至今一字未发。

    目前,林生亮对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提出以下要求:1、严惩交警滥用职权暴力执法的犯罪行为;2、停止干涉公民行使监督权利的违法行为;3、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真相。

    对此,前律师刘晓原表示,广州天河公安分局在9月19日晚通过微博发了消息,但没有发布现场视频。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应以现场录像为准。警察带有执法记录仪,桥墩旁边还有天网监控,路过民众也拍了视频。

    就按警方通报说法,该男子违法了,但也不能在人已倒地,还用腿压他颈部(从视频看),难道不知道这会致人死亡吗?

    警方在处理情况中说,男子击打了警察,派出所以其阻碍交警执行职务处以行政拘留。

    “击打”执行公务的警察,这不是袭警么?怎么不以袭警为由处以拘留?

    从网上的视频来看,看不到这男子击打了警察。为消除民众的疑惑,还是请警方公开现场的全程执法视频录像。

    另外,今天(9月20日),该事件的拍摄者“阿达最新”发出消息说:此时此刻,公安民警六七人上门传唤我去派出所,问询昨天广州民警过度执法!请紧急关注。后续看能否回家。

  • 恒大受害者遭暴力殴打强行驱赶

    【民生观察2021年9月19日消息】近日,在没有任何警示的情况下,恒大财富突然宣布2021年9月9日起停止兑付全部已发售的理财产品,据传未兑付的理财产品数额有400亿之巨。9月13日,近百名投资者在中国恒大集团位于深圳的总部抗议,要求偿还贷款和兑付金融产品,众人情绪激动,推撞恒大的代表,一名妇人甚至晕倒。全国各地投资者纷纷走进多地恒大办公中心,要求对恒大财富产品进行兑付。2021年9月15日,恒大受害者在河南公司维权时,遭到警察暴力殴打、强行驱赶。以下是被警察暴力殴打驱赶的恒大爆雷受害者讲述的亲身经历。

    杨先生透露,15日上午,来了一批警察进行所谓的安抚,要民众回去,声称要合法维权,不让上访;警察中午的时候离开。中午,去信访办维权的受害人也都回到公司,在16楼公司的办公大厅以及会议室等都站满了人。

    到了下午4时许,办公楼底下来了警车、救护车以及大客车。便衣、警车、120(救护车)都来了,肯定是他们事先都弄好了,我估计这个应该不是说一个分局能够动员那么多警力的。

    现场过来的警察、便衣等大约有三百多人,杨先生表示,有人在楼下看到警察换上便衣,事件结束后他们又换上警服。

    另一位受害人刘先生表示,有恒大雇的一些不明身分的人员,有公安机关他们的一些协警之类的,反正有很多不明身分的人。

    警察与这些便衣先掌控了电梯,前往16楼。杨先生说:“(上来的人)威胁你,让你先走,大家肯定不愿意走啊,老百姓没有其他办法,你不走的就直接打一顿,直接把你拉走。”

    都拿着警棍,打人的都是穿便衣。有的六、七十岁该打你照样打你,包括孕妇。杨先生亲眼看到一位六十岁的老太太和她的女儿、一位20来岁的年轻男子、还有一位恒大财富公司的投资顾问被打。反正是只要你不听,只要你不解散,只要你不走,就来一顿打,直接拉走。

    杨先生当时站在办公室大厅的外围,他也被便衣拽进电梯下到一楼。“拽着我的胳膊给我拉出去,拉到电梯里,直接拉到一楼,只要你在那儿拿手机,在那录,给你收走(手机),然后全部给你删除。”

    他们将杨先生的手机抢去后把内容删除,然后放在了一楼大厅的柜台。杨先生表示,有许多手机都被抢去删除内容,导致打人的影片没有发出来。

    杨先生还透露,那些便衣除了暴力行动之外,还撞开会议室的门(当时里面有许多受害人一起顶着门不让他们进来),于是向里面的人喷辣椒水。

    被打的那位投资顾问是一位年轻女子,她于16日从派出所出来后,在群里讲述了她的经历。杨先生表示,这位女孩当时都吓傻了,当时也有许多人都吓傻了,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场面。

    这位投资顾问发的消息中这样写道:“知道他们会来抢人,但是却预料不到抢的手段,门外用辣椒水攻破防卫,就开始暴力拉拽屋里的人,一个胖子几乎是直接奔我而来,拽我,同事和其他难友帮我挣脱到门外,但是胖子一直不放手,卡着我的脖子,把我从外面拖拽到屋里,踹我、打我的头和脸,我被打蒙了。”

    在河南公司所有的维权人被暴力清场之后,大厦周边的道路也被封锁。杨先生表示,当时极力反抗的人都被拉上大客车,没有怎么反抗的人直接放了,大约有一、两百人被拉到派出所,警方要求他们不要上访,他们签了一份表格后才放人。

    刘先生也表示,“有一些人遭到殴打,强制驱离,他们就是清场。”经过暴力镇压,16日受害人的维权活动超于平静,有消息称,维权代表与政府、恒大人员将进行三方会谈。

    杨先生今年8月才投资了100万元(一家人所有的积蓄,到现在都不敢告诉家里人),他表示,通过这次事件让他对政府彻底失望,他们现在是投拆无门。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