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 论丁家喜、许志永、常玮平等人的魔幻颠覆

    知名律师和公民活动人士丁家喜和知名公民活动人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许志永因莫须有的厦门“12.26案”(又称“12.13案”、“厦门案”),已被山东临沂检方起诉至法院,另一位厦门案蒙难者、新生代知名人权律师常玮平也已被陕西宝鸡公安国保移送检方,不久也将被非法起诉。等候起诉的还有李翘楚女士。

    网传丁家喜律师、许志永博士的起诉书显示,临沂检方对丁家喜、许志永构陷了以下莫须有的“罪状”:

    1、2012-13年,通过通信软件在多地组织公民同城饭醉活动,发展“新公民运动”非法组织成员;2017年与“新公民运动”非法组织成员勾连、串联,将“新公民运动”改名为“公民运动”,组织、策划、实施系列颠覆犯罪活动。

    2、许志永撰写、传播《人民的国家》、《公民倡议:竞选2021》、《非暴力》、《美好中国》等大量煽动性文章,攻击、诋毁中国政治制度,宣扬颠覆政权思想,蛊惑、煽动他人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提出建立“政治反对派”、实现所谓“宪政转型”等政治目标。

    2017年,与境外组织成员华泽运营“中国公民运动网”,传播许志永的大量煽动性文章,宣扬颠覆政权思想。

    2019年,许志永伙同陈勇等人拍摄非法影片“政治家”,以自己坐牢经历、“教育平权”等话题,攻击中国司法、教育、信访等制度,诋毁中国政治制度,宣扬颠覆政权思想。

    3、2018年,建立“公民运动”非法组织的Telegram群组,作为颠覆活动的非法组织平台,丁家喜与境外组织成员吴明先后担任群主,20余名骨干成员召开线上会议并培训,策划颠覆政权的活动,指示华泽为公民运动非法组织成员进行非暴力颜色革命培训,颠覆政权。

    2018年9月22、23日,组织成员在烟台某小区召开秘密会议,组织、策划颠覆政权活动,总结经验、教训,要求组织成员向基层渗透,采取非暴力颜色革命的方式,颠覆政权。

    2019年12月7、8日,组织成员在厦门某小院召开秘密会议,总结公民运动非法组织的活动情况,提出计划,通过颜色革命渗透社区,把持基层政权,发展公民社群、全国公民共同体,最终颠覆政权。

    上述指控均属欲加之罪,与“709”的套路如出一辙,实在不堪一驳:

    1、通信软件是基于互联网的新型通讯、社交工具,与电报、电话、寻呼机、手机一样,是技术不断进步的产物,公民个人使用通信软件进行和平的社交活动在任何国度均属合法行为,依中国自己的法律也不可能构成任何犯罪,更遑论构成什么颠覆政权罪。

    “饭醉”一词是自媒体时代中国公民对聚餐、吃饭、饮酒的戏称,它借用了“犯罪”一词的谐音,暗含着对中共当局十余年来滥施刑罚、滥用网络监控手段对人权、维权人士及访民群体进行迫害、打压、盯梢的嘲讽。毫无疑问,和平、自愿的聚餐、吃饭、饮酒也不可能构成任何犯罪。

    不由分说、径直把“新公民运动”称为非法组织,是中共司法当局一贯的横不讲理逻辑。非法与合法相对应,非法组织与合法组织相对应,可问题在于,中共司法当局从不界定什么样的组织是合法组织、什么样的组织是非法组织,中共根本没有任何关于(社会)组织的专门法律,甚至也从不打算制定组织法或政党法,而是刻意让(社会)组织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以禁锢民间的自主和自治力量,进而可随时、任性地对民间群体滥施刑罚,恰如网传陈云所言“新闻法不要搞,国民党就是搞了新闻法才让我们钻了空子”。中共国务院颁布过一个《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号称“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但这个条例不仅效力很低、极其粗疏,而且也根本无法实行,与其说是要保障不如说更是为了限制、打压、剥夺公民的结社自由,典型的例子是被誉为“中国的曼德拉”的秦永敏先生依该条例向中共民政部申请注册“人权观察”社会团体,却被中国再次抓捕、重判。

    因此,且不论“新公民运动”或改名后的“公民运动”是否一个组织,是中共社团条例所指社会团体还是中共绝不允许出现的政治团体,仅就中共根本就没有专门的(社会)组织法而言,“新公民运动”或“公民运动”也不可能是什么组织或非法组织——根本不存在认定组织的法律标准,何来什么非法组织?“发展非法组织成员”又从何说起?

    组织也就是结社,中共尽管没有、也从不打算制定专门的(社会)组织法或政党法,但在全球普世的宪政、法治背景下也不得不在宪法上装模作样地规定了公民的结社权利。中共宪法第三十五条宣称“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抽象地确认了公民的结社等基本人权。然而,大陆人民的结社等基本人权在实践中无不被具体否定了,结社、游行、示威是绝对不被允许的,不仅不被允许,而且一直被中共视为颠覆即反革命行为,也即皇权时代的谋反行为。

    于是,一方面,在宪法上、在抽象原则上、在普世价值上,丁家喜、许志永通过通信软件与志趣相投者联络以及常玮平律师参与这种联络的行为是绝对合法的,另一方面,在司法上和行政上,他们的行为又必然被具体否定了,被非法化了。这种抽象肯定、具体否定,或者说高层以嘴上言辞肯定、下层以打压行动否定的双簧和两手,正是大陆当局一直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的惯用套路。

    “勾连”是2015年“709”以来大陆当局专为丑化民间人权活动人士而生造的词语,混杂了勾结和暗中连接之义,把丁家喜、许志永、常玮平等人好端端的合法行为丑化为似乎是鬼鬼祟祟的行为,进而误导公众认定他们构成犯罪。诚然,对当局而言,丁家喜、许志永、常玮平以及所有厦门案相关人员合法聚会的行为是秘密的,至少他们是不希望被当局获悉的,但绝不能因此就认定他们的行为构成犯罪。大陆当局需要回答的是,丁家喜、许志永、常玮平以及无数民间人士原本合宪、合法的聚会为何却不得不秘密举行?因为“709”等无数活生生的案例告诉他们,他们的行为尽管合宪、合法,但由于他们对宪法确认的公民权利的切实践行一定会被当局认定为颠覆政权,因而不得不秘密举行。公民、公民身份和公民权利被大陆当局认定为颠覆政权的要素,宪法上的合法行为被认定为颠覆犯罪,地位最高的宪法被司法所否定,宪法上高喊“公民”,司法上以刑罚迫害公民,这就是丁家喜、许志永、常玮平等厦门案的实质所在。

    2、暂且不论许志永所撰写的文章是否确如起诉书污蔑的是攻击、诋毁、蛊惑、煽动,只论撰写和传播文章、拍摄影片、运营网站等行为本身是否构成犯罪。众所周知,许志永博士一向理性、平和,文如其人,其文章和影片中的言论同样也一定是理性、平和的,理性、平和的文章和言论不可能具有攻击、诋毁、蛊惑、煽动性。依中共宪法第三十五条,许志永博士撰写、传播自己的文章纯属行使公民的言论、出版权利;依中共宪法第四十一条,许志永博士撰写文章、揭露司法黑幕、追求教育平权,也仅仅是行使对中共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中共司法之腐败、中共教育不公现象之严重、中共信访制度之荒谬而无效等等弊端都是无可否认的客观事实,对这些弊端加以批评、提出建议,何至于就成了攻击、诋毁、蛊惑、煽动?

    单看许志永博士所撰写文章的题目就可知中共临沂检方起诉书的攻击、诋毁、蛊惑、煽动之说纯属无稽之谈。《人民的国家》无非是对中共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阐释,《公民倡议:竞选2021》不过是对中共宪法第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以及中共选举法的具体化,《非暴力》显然跟煽动、颠覆毫无瓜葛,因为煽动、颠覆都必须是暴力的,《美好中国》一定也是对宪政、民主、法治中国的憧憬和展望,完全合乎中共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在任何宪政、民主、法治国家,建立“政治反对派”都是合宪、合法的,都存在着以和平、非暴力的途径组建反对派的现实和法律可能性,许志永博士一直反对也从未实施过任何形式的暴力,因而他的建立“政治反对派”的设想完全不可能构成什么颠覆犯罪。像所有中国平民一样,许志永博士憧憬着“宪政转型”,憧憬着真正的、良好的宪政、法治,而不是仅仅停留在纸上的有宪法无宪政。许志永博士所憧憬的宪政正应是中共宪法第五条白纸黑字承诺的“法治国家”的模板。

    3、像腾讯公司的微信一样,Telegram也是一款社交软件。如前所述,无论依何种标准,“新公民运动”或“公民运动”都不是任何意义上的组织。退而言之,即便是组织,依中共自己的宪法,“新公民运动”或“公民运动”本身及其所推进的宪政转型活动也无不是合法的,进而,丁家喜、许志永建立Telegram群组也就完全谈不上什么“作为颠覆活动的非法组织平台”,群主也根本不是什么组织职务。

    “革命”一词通常都指大规模的暴力性的根本变革。然而,在最近三十年来的全球民主化浪潮中,由于那些成功实现宪政转型的国家在转型之前已在一定程度上建立了对话、协商、妥协机制,并且不同阶层人士包括当政者都不认同以暴力手段压制人民的转型要求,因此根本性制度变革的暴力色彩都很淡薄,宪政转型基本都是和平实现的,尽管仍难免有小范围、低强度的暴力。正是由于这种低暴力性,近三十年来的宪政、民主浪潮才被称为颜色革命。

    革命,即宪政转型这种根本性的制度变革和改良,而无暴力,决定了当代的革命根本区别于过去漫长时期的暴力革命,而暴力正是一切犯罪的终极和共同的特征。无暴力而革命,决定了这样的革命、这样的宪政转型根本没有直接的个体受害者,进而也就根本不可能成为犯罪。世人尽知,宪政、民主是人类迄今寻找到的最好或曰最不坏的制度,那么宪政转型当然就是对先前制度的改良、优化,宪政一定比转型前的非宪政为优。宪政转型这样的无暴力、非暴力革命是当代的光荣革命,如果说它有什么“危害”,它也只是“危害”了统治者长期坐享的特权,它把统治者的特权转移给人民即许志永博士心目中的全体公民。宪政转型的本质就是要在当政者和人民之间进行利益的再分配,就是要动特权阶层的奶酪,就是要使人民获得他们原本应该获得却被特权者抢占了的利益。这才是丁家喜、许志永所推动的和平宪政转型被犯罪、被颠覆的要害所在。

    如前所述,依中共自己的宪法,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丁家喜、许志永仅仅是把宪法这一长期被悬置的规定认真对待起来而已。既然权力属于人民,那么任何公民个人都有权利、有资格以和平、非暴力、公开、公平、理性的方式竞争、担任各级公职,起诉书所贬称的“向基层渗透”、“把持基层政权”、“渗透社区”就是蛮不讲理的强权逻辑,目的是企图把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规定继续架空下去。

    必须指出的是,颠覆思维、颠覆政权的思维是权力私有时代的蛮霸逻辑,与现代民主、宪政之普世价值格格不入。在现代宪政之下,统治者、当政者、公职人员仅被人民赋予有任期的治权,即治理之权。这种治理之权是代理权,其本质更是义务,即服务人民的职责,而非权力,根本有别于权力私有时代的那种全面、独占、自我授受的政权。因此,在现代宪政、民主、法治之下,根本不存在什么政权和颠覆政权的问题,仅仅存在宪法明定的有任期的治权丢失问题,而治权在选举中的丢失、失而复得或得而复失在宪政之下实属稀松平常。

    颠覆政权罪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梦幻般地泛滥成灾,恐将成为人类法律史上的一大笑话。

  • 无锡患癌夫妇北京上访被带往派出所

    【民生观察2021年9月25日消息】2021年9月24日,江苏无锡患癌夫妇马志强和浦梅芬在北京上访期间,被北京警方带往府佑街派出所关押,警察不将二人送往久敬庄,欲直接交给无锡截访人员带回原籍地。

    2021年9月24日,江苏无锡维权人士沈爱斌发出消息说:我是无锡沈爱斌,刚刚接到江苏无锡白血病患者马志强微信语音,称其夫妇已经在北京市公安局府佑街派出所,府佑街派出所不肯将其夫妇送往久敬庄。他请求社会关注。

    据沈爱斌反映,2019年3月1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患癌夫妇马志强(白血病)、浦梅芬(乳腺癌)的祖宅被不明身份人摧毁、铲平,连同屋内祖传玉件等物品全部被掩埋,至今没有任何组织和个人承认对其祖宅实施了拆除。

    马志强夫妇现场立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依法保护其合法财产,事后还多次递交了《报案信》,但至今未得到公安任何部门受理。

    马志强夫妇为此向街道、区政府、市政府、省政府,以及中央各级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不但没有得到任何部门的处理,反而遭到村委及街道的打击报复,将其深度贫困救助金取消,致本已在死亡线挣扎的夫妇陷入绝境,马志强现已没钱治病了。

    更不可思议的是,因为马志强夫妇上访维权,本应依法保护其合法财产的锡山区公安分局,不是依法对故意毁坏其祖宅的凶手进行查究,反而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浦梅芬刑事立案,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后以违反监督管理规定为由,多次对浦梅芬治安拘留,还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多次对浦梅芬和马志强治安拘留。

    夫妇俩人哭尽泪水,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生不如死的夫妇二人,再度到北京寻求包青天,希望能得到中央的关注。但事实是,无锡的黑恶关系网通天,可以不择手段地拉笼、腐蚀北京的官员,充当其为非作恶的保护伞。

    沈爱斌表示,这次浦梅芬夫妇应当被送往久敬庄接济中心,而马志强微信语音却说府佑街派出所不肯将其送往久敬庄,这是为什么?难道,无锡又直接从北京府佑街派出所将人“捞”走,又不让浦梅芬夫妇到久敬庄登记?

    最后,希望新上任的中共无锡党政官员,立即对仍以黑恶手段滥权抢劫、掠夺百姓财产,仍抱有侥幸心理,对抗中央,凌驾法律的个别腐败官员及司法败类进行严查,还法律尊严,还百姓公道!

    另外,2021年9月23日,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访民冯林在向最高法信访反映完毕后,与同是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的访民冯跃琼、王玲、杨淑华去天安门参观游玩的路上,被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分局查身份证后,交给四川省驻京办和温江区的截访人员。

    当天,杨淑华被温江区永宁街道的截访人员连夜接走。冯林、冯跃琼、王玲被软禁关押在丰台区的一家速8酒店,随后温江区的截访人员堵在他们的房间外面,欲将三人截回成都市温江区。

  • 黄雪琴、王建兵疑被指定监居

    【民生观察2021年9月26日消息】2021年9月26日,有消息指黄雪琴和王建兵疑被广州警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了,至今俩人失踪一周,警方拒绝告知亲友二人下落。

    9.19“雪饼”(雪琴&建兵)失联事件最新案件通报:警方疑已对王建兵、黄雪琴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女权记者黄雪琴、职业病权益倡导者王建兵(昵称:煎饼),两人于9月19日同时失联。王建兵原计划20日送别黄雪琴从深圳经香港赴英国留学。经多方了解,基本确认两人系被广州警方控制,警方均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留了王建兵和黄雪琴两人,并疑对双方采取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主要原因或涉及日常在王建兵家中的朋友聚会。两人目前已失联超过一周。

    【事件详情】

    9月19日下午3点前后,广州警方于王建兵出租屋中(位于广州海珠区新港西路)强行将王建兵和即将出国留学的黄雪琴一同抓走,并查抄了两人的私人财物。

    9月20日下午,王建兵的朋友于黄埔长洲用于储物的出租屋也遭到警方强行撬锁进入搜查,并带走大量物品和行李箱。

    据多方了解,“雪饼”两人被抓主要原因或涉及日常在王家中的朋友聚会。9月19日至9月25日期间,警方已多次传唤多个曾参与王建兵家中聚会的朋友,要求其指控“雪饼”两人涉嫌组织有关时政类讨论的活动,传唤时间长达24小时。

    警方的指控与事实严重不符。据去过王建兵家中的朋友反馈,“煎饼”本人性格和善,乐于助人,在其家中的朋友聚会向来氛围轻松,多以分享生活日常、互相关怀为主。警方试图以这样单纯的朋友聚会来指控“雪饼”两人犯罪,令人难以置信和愤慨!

    事件发生至今已经将近一周,警方拒绝向两人的亲友透露任何有关“雪饼”两人的信息。经查询,两人并未被关押在看守所,现在没有人能够知道两人被指定地点监视居住于何处,身体健康和饮食休息是否得到充分保障。

    “雪饼”的朋友们要求警方尽快公开两人的关押情况,释放她们!同时要求警方停止非法取证,停止对“雪饼”朋友们的持续上门骚扰!

    【人物简介】

    王建兵,1983年生,甘肃天水人,独立公益人,从事公益事业16年;朋友们都喜欢叫他“煎饼”。2005年大学毕业后,加入北京西部阳光农村发展基金从事农村发展工作,开启长期关注青少年教育及成长的公益职业生涯。曾担任西部阳光基金会农村教育项目主管5年。2014年加入广州恭明社会组织发展中心,作为青少年成长项目和残障社群赋能项目主管及统筹,支持和发起相关社区项目工作。2018年起开始关注职业病工人的权益倡导和服务性工作,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王也是国内MeToo运动中重要的支持者。

    黄雪琴,1988年生,广东韶关人,独立记者,曾任《新快报》及《南都周刊》的调查记者,关注性别、平权、官员贪污、企业污染、弱势群体等议题,也参与多起MeToo案件的报道和为性侵害性骚扰受害人提供帮助和支持。黄雪琴本计划于2019年赴香港大学就读法学硕士,但后于2019年10月17日被广州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后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至2020年1月17日取保获释。今年秋,成功获得英国志奋领奖学金支持,原计划于9月20日前往萨塞克斯大学(University of Sussex)就读性别与发展学硕士。

  • 内蒙警察王胜利二审被重判七年

    【民生观察2021年9月26日消息】原内蒙古公安厅警察王胜利冤案,一审被准格尔旗法院强行判处十年零六个月冤狱,二审经被告人、家属和律师的努力,案件发回重审,辩护律师继续为王胜利做无罪辩护。二审收到法院判决,王胜利被判处七年重刑。案件被监委移送后,王胜利一直喊冤,并称被监委留置期间遭受酷刑虐待,几个月后被救护车拉出了留置点,导致其下肢静脉血栓落下终生残疾,常年血压都在200多,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原内蒙古公安厅经侦支队支队长王胜利原审被控五个罪名(受贿罪:10万+500万索贿未遂+4万;挪用公款罪:223.8万+53.7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24.3万;贪污罪:4.12万+3.36万;滥用职权罪),一审中家属聘请的著名刑辩律师许兰亭为王胜利全案做无罪辩护,结果除受贿指控的一笔10万元被认定成伍万元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减到114.97万外,全部照单全收,数罪并罚判决王胜利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受贿罪六年六个月;挪用公款罪五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0个月、贪污罪一年;滥用职权罪二年)。

    二审经被告人及其家属和王甫律师的努力,案件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后,刘征律师和燕薪律师接力继续为王胜利做无罪辩护。案件在庭前会议后,公诉机关撤回了对原审判决五年的挪用公款罪和一笔4万元受贿的指控。在辩护人和被告人的一再坚持下,法院同意公诉机关指控500万元索贿未遂一案的关键证人某原银行行长及另一位知情证人出庭,两名证人均当庭指出500万的索贿未遂指控与事实不符,系揽储行为。

    今天收到法院判决,还是将该笔五百万给认定成了受贿罪,在将原审判决二年的滥用职权罪判决无罪的情况再次判决王胜利有罪并课以七年重刑(受贿罪6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8个月,贪污罪1年)!

    案件被监委移送后,王胜利一直喊冤,称其被留置前是一名身体健康人民警聚:人是正常走进监委的,因被长期罚坐、不给吃饱、不给理发洗漱,几个月后被救护车拉出了留置点。因上述原因导致下肢静脉血栓落下终生残疾,常年血压都在200多,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在得知判决结果后,除了愤怒和沮丧外更添无尽的疑惑。难道职务犯罪的案件真的再无彻底无罪的空间了吗?监委调查的案件,再也无法撼动了吗?

    简介:王胜利,内蒙古人,1973年生,中共党员,曾经是内蒙公安队伍的一名优秀警察,警号:001070。

    2020年11月中旬,王胜利在一封遗书中详细讲述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常务副厅长王来明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一室副主任张建军相互勾结成利益集团,长期盘踞在内蒙执纪执法关键岗位,以案谋私,残害秉公办案民警,对其制造冤案以及被监委留置期间遭受酷刑的事实真相。

    王胜利通过各种合法渠道向相关部门提交70000多份《控告信》、《举报信》,都石沉大海。期间,在利益集团的施压下,王胜利冤案一审被准格尔旗法院强行判处十年零六个月冤狱,二审鄂尔多斯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判决事实认定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公开制造冤案的情况下,继续暗箱操作,将其重判七年,欲置王胜利于死地。

    在走进“鬼门关”之前,王胜利已经做好准备,将《遗书》、《控告信》、《举报信》留给家人、留给组织、留给社会、留给历史……

    相关报道:内蒙警察王胜利被灭口前的遗书(第十七次被删)
    https://msguancha.com/a/lanmu4/2020/1117/20415.html

  • 重庆维权公民举报黑监狱残害百姓

    【民生观察2021年9月24日消息】近日,重庆部分维权公民再次到公安部举报北京丰台区高家场46-3号(黑监狱)院内,涉嫌有非法组织残害百姓,请求公安部依法督查北京丰台区花乡高家场46-3号房屋内涉嫌有涉黑涉恶组织长期盘踞于此,实施绑架、打人、搜身、拘禁公民等违法犯罪活动。

    9月23日,重庆维权公民陈子莲、田世兰、杨兴仪、邓孝碧、向平华、郑孝碧、张廷福、陈明玉、胡贵琴等人,前往公安部举报北京丰台区高家场46-3号院内,涉嫌有非法组织残害百姓,希望公安部依法监督查处,打击违法犯罪的行为。

    据重庆维权公民反映,访友们在北京依法维权上访过程中,多年长期被不明身份人员,强制带到丰台区花乡高家场46—3号院违法建筑房屋内非法关押。有自称是警察的人(无警号、警衔、臂章、胸徽标识),对举报人进行殴打、威胁、恐吓、搜身、扣押身份证、人民币、手机等所有随身物品,不准报警,不准与外界有任何联系,24小时全监控和专人看守,不准出大门,不准大声说话,若有不从就会遭到毒打和漫骂。曾同样被绑架拘禁在此的,还有重庆奉节县的张治发、陈明玉、晏样菊、胡贵琴等,有多名重庆公民在此被打伤甚至被打残(比如:重庆何朝正、周茂淑、周克兰、郭兴梅等)。

    对于上述事实,充分证明这是一个有组织、有预谋的涉黑涉恶团伙作案。他们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规定,违反《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规定

    2018年5月5日、9月29日,其中举报人陈明玉、向平华与有同样遭遇的重庆公民袁志英,肖建芳、郭兴梅等多人,先后到玉泉营派出所、丰台区公安分局报案,并向北京市公安局、公安部举报,要求北京警方依法查处并取缔长年盘踞在花乡高家场46-3号院房屋内的涉黑涉恶团伙。北京警方告知高家场46-3号是重庆市人民政府驻北京信访工作组,但是并没有拿出相应的证据证明。

    经向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公安局、北京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核实,重庆市政府无重庆市人民政府驻北京信访工作组这个机构。重庆市公安局亦未派驻公安干警到所谓的重庆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及重庆市人民政府驻北京信访工作组,也没有重庆市驻京办事机构在北京市民政局注册的信息。

    据此,丰台区花乡高家场46-3号院,并不是什么重庆市人民政府驻北京信访工作组,而是一个有组织的涉黑涉恶团伙,私设残害公民的“黑监狱”。这给首都北京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给重庆公民造成了极大的身体伤害和精神伤害。

    重庆维权公民表示,中央正在进行“政法教育整顿”,“打黑除恶”,铲除“黑恶势力和黑保护伞”的整治行动,为了维护法律权威,维护举报人的自身合法权益,为更多的人不再受到伤害,特此举报。请求公安部依法督查并取缔丰台区花乡高家场46-3号院的涉黑涉恶团伙设立的残害公民的“黑监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王藏夫妇煽颠案再次被延期

    【民生观察2021年9月24日消息】本网获悉,诗人王藏、王利芹夫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再次被延期到2021年12月15日。

    2020年5月30日,诗人王藏被云南楚雄警察当着孩子的面抓走,妻王利芹(王丽)在网上呼吁释放王藏,于同年6月17日受到派出所传唤,随后也被拘留,成为同案的“煽颠罪”嫌疑人。夫妻被分别羁押在楚雄市看守所、楚雄州看守所,至今未审未判。夫妇俩人被抓后留下四个年幼的孩子,目前由王藏母亲负责照看,据说老人和孩子的日常生活受到诸多监控和限制。

    长期关注王藏夫妻的北京维权人士倪玉兰呼吁大家关注王藏一家人的处境,她说:今日中秋节,诗人王藏夫妻被关押,老人和孩子们被囚禁,无人知道孩子们目前的真实状况。截止2021年9月24日,诗人王藏已被关押478天!王丽被关押458天!王藏的母亲和四个年幼的孩子被限制人身自由458天!释放诗人王藏夫妻!停止监控老人和四个年幼的孩子!保障家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发声权和室外活动的权利!

    倪玉兰同时指出,在中国政治犯案件无休止的延期,不受监督的审前羁押已经成为常态,楚雄法院滥用程序性规定,承办人员将为此终身担责!

    另外,北京公民张宝成案二审第三次延期。

    近日,最高院决定张宝成案二审第三次延期。2021年1月11日,北京高院对张宝成案二审立案;二审正常两个月审限到3月11日;北京市高院可自行延长两个月审限,到5月11日;最高院批准第二次延期3个月,应该是到8月11日。

    第三次延期应该是到11月11日。

    据悉,今年62岁的张宝成是北京市人,自由职业者,资深民主人士,新公民运动参与者,北京西单广场举牌十公民之一,中国在押政治犯。他的政治理念为“反对一党独裁,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社会民主制度”。

    2019年5月27日,张宝成被北京警方以“涉枪罪”抓捕。次日,以“寻衅滋事罪”被拘留,关押于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同年7月4日,以“寻衅滋事、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被逮捕;9月2日下达换押证;9月23日,关押地转至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2019年12月3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张宝成,起诉书称:张宝成通过互联网发布抹黑中国国家领导人、反党反政府、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辱骂司法机关、损害中国国家形象等共计2000余条信息,建议以寻衅滋事罪,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追究张宝成刑事责任,从重处罚。

    2020年11月10日,该案在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宣判,张宝成获刑3年6个月,其中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被“以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判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决定合并执行3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抵一日,即自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11月26日止。张宝成当庭表示要上诉。目前,该案二审已经延期了三次。

  • 吴玉喜在京遭绑架后被非法拘禁

    【民生观察2021年9月24日消息】2021年9月23日,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访民吴玉喜发来消息说,日前她去北京打工,遭北京警方联合鄂州市驻京警察暴力绑架后,被带往当地非法控制人身自由。

    吴玉喜:我于2021年8月29日上午8点多钟,在北京西站内被三个自称是鄂州市驻京警察的人拦住去路,他们没穿警服,也不给查看证件,我被逼打110报警,北京西站派出所民警出警,把我带到西站派出所要去身份证登记,并询问我来北京做什么?我回答:打工。之后安排我坐等处理结果,在等待的过程中我要求警察归还我的身份证,以及向他们提出送我到地铁站的要求,都被领导在开会为由叫我等。

    下午一点多钟,一警察手里拿着我的身份证走到我面前对我说:你跟政府对抗。我当场问他:我怎么跟政府对抗?我为什么要跟政府对抗?我依法依规维权,为什么给我乱扣罪名?随后警察把身份证归还给我,叫我跟他一起走,不告诉我去哪里,我再次请求警察送我到地铁站,我们一起走到离派出所门口大概五六米远的地方,我突然被七八个陌生男子一拥而上抓住,抬到楼上停车场,把我塞进一辆七座面包车,整个绑架过程都在北京西站派出所警察眼皮底下进行,他们与绑架人员进行了勾结与配合。随后我被三名陌生男子押到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梁子岛上的天兴酒家,由村、镇、黑保安人员拘禁控制我的人身自由。

    从2021年8月30日早上4点多钟,我开始拔打110、12345、2473110、12388、010110、01012388、01012389、01063969162等多个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我被人绑架控制人身自由的处境,至今无人来管。期间,梁子岛水陆派出所民警出警了解情况也做了询问笔录,但我依然还是被非法拘禁。

    2021年9月1日,我再次拔打市长热线,编号2011女接线员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污蔑歪曲事实说我是在防疫隔离期,叫我找防疫部门。该接线员说假话乱作为,我有事实证明我是健康人,我今年的北京健康宝和湖北绿码都合格,跟防疫隔离无关。

    从今年的2月27日到8月29日期间,我已被鄂州市腐败官员雇佣黑保安分别三次把我从北京海淀区、府佑街派出所、北京西站绑架押回鄂州市梁子湖区非法拘禁控制人身自由,这帮不做人事的总拿疫情为借口,违法强行控制我人身自由。我本就不在隔离范围内,他们知法、执法、犯法,用尽各种无耻的方法来骚扰我、控制我、打击报复我,使我无法工作,不能过正常人的生活,我的人身安全没有保障。

    宪法第238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非法拘禁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徒刑,公安部不允许警察参与截访的规定在湖北鄂州市腐败官员面前如同摆设,他们知法犯法罪加一等,谁来管?

    2021年9月15日,我又被从梁子岛天兴酒家转到梁子湖区太和镇极灿酒家关押,由村、镇、黑保安人员控制没有人身自由,请大家关注转发!

    试问,中国的法律到底是依法治国?还是被贪官随心所欲玩弄于手掌,成为变相迫害打击报复百姓的尖刀利器?

    据悉,吴玉喜是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花黄村上吴湾村村民。由于前村书记吴礼松违法开采碎石厂,霸占并破坏了她家的耕地,被逼无奈自2012年开始,由地方到中央向各部门投诉,至今问题未得到解决。

    这些年在反映问题期间,被打击报复、被非法拘留、被绑架打伤住院、经常被非法控制人身自由等,常被地方腐败贪官搞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无法过正常人的生活。

    吴玉喜电话:15571484050

  • 福州9.12鞭炮案要求公安归还财产

    【民生观察2021年9月24日消息】福州冤民林兰英、唐兆星、林应强在发生于2018年9月12日的福州9.12鞭炮案中遭冤判,分别获刑1年10个月、3年、3年。至今三冤民都已刑满释放,本案也已经基本结案。可经办本冤案的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已过3年,就是不将手机等暂扣物品以及抄家抢走的财物予以归还。为此林兰英、唐兆星、林应强今天控告仓山公安分局违法办案,要求归还他们的合法财产。

    女冤民林兰英控诉,她在福州9.12鞭炮案发生当天早上,因为身患大病心脏搭桥、高血压、低血糖而身体不适,正在医院治疗。得知同乡的严心声当天出狱,她不顾病体去迎接。没想到被公安抓走,她更是莫名其妙获刑,而且身上的一部手机和钱物都被搜走。当被关至刑满回家时,她才获悉:十几个公安,在2018年9月16日闯进她家里,破门而入抄家,翻箱倒柜又撬锁,17部手机,告状材料,还有一条金项链(重六钱多),三个金戒指(两个重二钱多,一个一钱多)也不翼而飞。更加严重的是,穿便衣的公安破门而入时动静太大,把林兰英老公吓得半死,致心脏病发作,经抢救住院花20万医药费才捡回一条命。

    冤民唐兆星也控诉说:他人被抓走坐牢,手机、电动车、钱物也被扣。等刑满回家一看就傻了,他原先的住处被抄家,且被砸的面目全非。就连家具、家电、生活日用品全没了。他见状马上报警,可几天不见当地派出所警察出警,根本就是不管。

    当然,林应强和林兰英、唐兆星遭遇也一样,身上手机等财物被公安搜走,家里也被抄家,手机平板电脑,告状用材料也都不翼而飞。

    按照法律有关规定,非涉案的当事人钱物及家里的财产是合法的,是受宪法、刑法、民法典等法律保护的,应该及时归还。但时至今日,仓山公安就是不归还林兰英、唐兆星林应强三个案件当事人的合法财物。

    另据悉,经办案件的仓山公安在抄家时都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对抄走的物品做逐项登记,甚至未出示搜查证。显然,仓山公安是在违法办案。

  • 上访军嫂国俪堃被以寻滋罪刑拘

    【民生观察2021年9月24日消息】2021年9月16日晚上8时许,北京七十多岁的访民国俪堃被丰台公安分局六里桥派出所传唤。17日17时,被丰台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丰台区看守所,具体情况不明。国俪堃在自家的住房被强拆时,遭受强拆人的暴力殴打,造成身体多处严重损伤,目前身体状况极差!

    今年71岁的国俪堃原本是一名蒙古族的退休医生,是原海军航空兵后勤技术部纪卓图部长的妻子。2015年她的住屋遭遇强拆,而后为此事上访、维权多年至今无果。

    据看中国报道,国俪堃的丈夫纪卓图,为原海军航空兵后勤部长、副军级、技术干部、总工程师、试飞飞行员。他们一家原本居住在海军航空兵大院中,9号楼4层16房,军职公寓。

    不过,2013年12月7日这一天,在没有任何沟通、商量及未经告知的情况下,北京海军东大街5号院遭到善后办赵志亮,半夜带人砸毁了国俪堃家的围墙,还肆恣搜掠砸抢院内,并盗走其家中大部分财物。

    在家中财物被盗后,国俪堃前往当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回说,只有海军能够干出这种违反民族政策的事情,并要国俪堃去找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处理。

    当国俪堃前往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后,一名张姓领导向国俪堃致歉后说,这是严重违反国家民族政策的,会将此一案件转发至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处理。

    然而,当国俪堃前往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时,那边的领导居然表示,谁强拆强抢你们家的,就找谁去,是海军干的,就去找海军去,因为他们管不了海军。

    最后,事情又被推回到海军那儿。此事就被选择不作为的当局推来推去,迄今未果。

    2014年,海军航空兵大院非得要拆除9号楼军职公寓。协议是给予补偿:1号楼3门77号(3居)及78号(4居)两套住房。不过,最后是协议也签了,手印也按了,海军就是迟迟不给77号及78号这两套住房的钥匙,导致国俪堃、纪卓图夫妻俩在未获得新屋钥匙的状况下,无法搬走。

    此外,在2014年3月2日,5号院善后办为了逼迁,做出不少不法事,包括断水、断电、断气、断热,甚至是向国俪堃家投放老鼠、黄鼠狼及毒蛇等。还揭掉房屋内的防水层,导致雨水渗入,家中财产被淹、被损坏。

    2015年7月9日,海军将纪卓图与国俪堃两人及其女儿纪兰懿还在居住的16号房强拆了,并将东西通通搬走,甚至打伤了夫妇二人。

    纪卓图为此事多次信访,却又遭遇非法拘禁、暴力殴打,最终于2018年1月5日在医院里含恨离世,迄今纪卓图的遗体仍停放在北京海军总院的太平间中。为此,国俪堃不得不持续上访维权。

    数年来,国俪堃多次找过海军,但却是去一次被打一次。海军还非法扣留了国俪堃的手机,并将里面所有的维权资料全部删除,甚至是抢走了国俪堃的全部财产,也不让她回家。如今国俪堃已经是遭遇数年来的颠沛流离、无家可归。在此期间,海军士兵甚至一度使用狙击步枪瞄准她、威胁她。

    2020年6月15日,国俪堃前往军委巡视组所在的北京京海大厦上访,却遭受暴力殴打。在此期间,她不得不卧床在家,因颈部、腰部、大腿带伤,导致她活动受限,一动就感到疼痛加重。在经历2个星期的卧床静养,国俪堃终于可以靠着床,拄着拐杖,坐在床边。

    国俪堃曾实名控诉海军的“腐败分子”没有人性,打死她的丈夫、抢走她家财物,“丈夫尸骨未寒就把军人遗孀赶出海航大院!”

    国俪堃表示,“我这位70多岁的军嫂被海军副参谋长管建国赶出营院,历尽磨难,迄今已五年多无家可归。”

    虽然国俪堃是曾任海军官员纪卓图的妻子,但她上访、维权多年,问题迄今仍遭搁置,无人理会。

    国俪堃手机:13511079586


  • 林应强唐兆星揭“9.12鞭炮冤案”内幕

    【民生观察2021年9月23日消息】日前服刑满3年刚刚刑满出狱的福州冤民林应强、唐兆星揭露,福州警方3年前制造举世瞩目的福州9.12鞭炮冤案内幕。

    2018年9月12日,因迎接福州冤民严兴声出狱,林兰英、林应强、唐兆星等30多人,竟惨遭福州警方莫名其妙抓捕。当时林兰英、林应强等人在福州第一看守所前都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只是唐兆星按照福州风俗习惯“驱邪”在现场燃放了一串鞭炮,而且整个接人过程不超过3分钟人就全散了。就在此时警方(晋安分局)事先埋伏的大批警力就借口非法放鞭炮,封锁现场,将所有出现在现场的所有人抓走,包括非迎接严兴声之人。

    但是在晋安公安分局办案中心,提审林应强、唐兆星、林兰英等人的却是仓山公安分局的警察。次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刑事拘留林应强、唐兆星、林兰英、何忠旺、张华、李红花、陈茂妹、廖俊、林秀英、李良玉、熊凤莲、严兴声等十几人。

    随后几日仓山分局经办警察就天天来提人,制作笔录或是聊天(做思想工作)。林应强揭露,警察当时先是威胁说:“这次你们事情闹大了,省领导督办,至少要判好几年!”。在聊天中又多次诱供说:大家都在自保,只有指证指定的某人(指何忠旺),算立功,这样就能在国庆节前回家!在国庆节期间,经办民警又在聊天中透露:针对本案,于2018年9月30日福州市委领导召集全市及各区政府,公、检、法,政法委,信访等部门领导开会研究处理本案的善后。随后,警察又透露抓人的深层次原因:这次抓你们,也不要怪别人,只能怪你们自己,谁叫你们中有几人跑到中央扫黑除恶第四督导组(在福州)驻地去反映问题(指9月11日李良玉、林赛英等人),省领导知道后才决定督办抓人了。

    唐兆星也揭露,他也听说了这个事情,也知道了这次被抓的缘由。原来警方故意栽赃陷害,制造9.12鞭炮冤案的内幕竟是防患于未然,为了防止众多得知中央督导组领导下榻驻地的福州冤民,接人后会集体去找中央督导组告状。

    唐兆星电话:18396516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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