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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谢艳玲控告石家庄新华分局

    【民生观察2021年4月2日消息】河南郑州谢艳玲因房屋拆迁一案聘请河北卢廷阁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2021年3月27日,卢廷阁律师欲乘坐高铁前往郑州了解案情,并开展代理工作,却被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韩远征等四名警察强制逮走,押至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赵陵铺派出所羁押,至当晚11点25分才被释放。为维护自己和卢律师的相关合法权益,3月30日谢艳玲依法控告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并将控告函邮寄给了该分局,希望该分局领导重视此事,依法处理。

    据悉,谢艳玲是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须水街道丁庄村一组的村民,离异多年并独立抚养三个未成年子女,无固定工作。因符合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条件,2009年即申请批地,2015年村主任兼支书丁江松指定她在村庄北部的荒地上修建住房一栋。该房屋系谢艳玲唯一住宅,除自家居住外,剩余的房间出租给打工人员等低收入群体,谢艳玲以此获取微薄的生活来源。

    2019年郑州市中原区自然资源局以未经批准擅自建房为由,对谢艳玲作出责令限期拆除房屋的行政处罚。谢艳玲随后提起复议、诉讼。

    2020年9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该处罚。谢艳玲认为案件证据认定存在重大问题,拟提起再审。但还没等她提起再审,2021年3月9日,中原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向中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拆除她的房屋。

    2021年3月17日,谢艳玲收到中原区人民法院的《执行立案通知书》后,如遇晴天霹雳,顿时手足无措。她得知河北卢廷阁律师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律师,正直、专业、敬业,况且之前也来过她家,对她房子的情况有些了解。因执行异议案件系当务之急,所以谢艳玲决定聘请卢律师做她的执行异议案件代理人。3月21日,卢廷阁律师同意代理她的案件。

    谢艳玲说,“3月24日我请卢廷阁律师本周六(27日)前来了解基本案情,并开展代理工作。卢律师订了27日下午4点23分从石家庄火车站开往郑州的G349高铁票。不料,27日下午4点10分许,卢廷阁律师在石家庄火车站候车大厅13B检票口正要检票上车时,被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韩远征、周永春、董磊等四名警察强制逮走,押至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赵陵铺派出所羁押,至当晚11点25分才被释放。卢律师被限制人身自由长达7小时15分钟。期间被专人看管,没有吃饭,无法与外界联系,去厕所还得2个人跟着。卢律师被传唤后,仅被询问了20分钟,之后便被关进办案区,无人问无人管。卢律师问为什么不放人,有人回答:一直在请示领导。”

    谢艳玲表示,“卢廷阁律师并无违法事实,警察也并无其违法的证据。他们传唤卢廷阁律师的目的,说白了就是阻止其依法执业,阻扰其前往郑州为我提供法律服务。因代理我的案件被抓,我内心愧疚!当夜我赶到石家庄,凌晨快到时,才获悉卢律师已自由。翌日到其律所拜访,卢律师安之若素,关心的是我家的案子,对自己的遭遇并没有说太多。我发自内心敬重他!”

    谢艳玲认为,“这是一起严重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事件!律师凭什么出门就被抓?这样下去当事人还怎么请律师?我该怎么办?无法可想!”

    附控告函:

    对河北省石家庄公安局新华分局韩远征等警察违法传唤卢廷阁律师、严重侵犯其律师执业权及公民法律救济权的控告

    控告人:谢艳玲,女,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须水办事处丁庄村一组,系河北标志律师事务所律师卢廷阁的委托人。

    被控告人:姓名韩远征、周永春、董磊,一名男性警察(姓名不详),4人均系石家庄公安局新华分局警察

    控告事项:立即依法追究被控告人违法传唤卢庭阁律师,严重侵犯其人身权、执业权和控告人法律救济权的责任。

    事实和理由:

    控告人系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须水街道丁庄村一组的村民,控告人离异多年并独立抚养三个未成年子女,无固定工作,生活艰难。控告人符合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条件,2009年即申请批地,2015年村主任兼支书丁江松指定控告人在村庄北部的荒地上修建住房一栋。该房屋系控告人唯一住宅,除自家居住外,剩余的房间出租给打工人员等低收入群体,控告人以此获取微薄的生活来源。

    2019年郑州市中原区自然资源局以未经批准擅自建房为由,对控告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房屋的行政处罚,控告人提起复议、诉讼。2020年9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该处罚,控告人认为案件证据认定存在重大问题,拟提起再审。2021年3月9日,中原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向中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拆除控告人的房屋。

    2021年3月17日,控告人收到了中原区人民法院的《执行立案通知书》,如遇晴天霹雳,手足无措,后经人推荐介绍,控告人得知河北卢廷阁律师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律师,正直,专业,敬业,对法律负责,对案件认真,对当事人尽心,有着坚定不渝的法治信仰和多年锤练的办案能力,是当今中国不可多得的优秀律师!好律师!因执行异议案件系当务之急,所以我决定聘请他做我执行异议案件的代理人。

    3月21日,卢廷阁律师同意代理我的案件。3月24日我请卢廷阁律师本周六(27日)前来了解基本案情,并开展代理工作。卢律师订了27日下午4点23分从石家庄火车站开往郑州的G349高铁票。

    不料,27日下午4点10分许,卢延阁律师在石家庄火车站候车大厅13B检累口正要检票上车时,被控告人强制逮走,押至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赵陵铺派出所羁押,至当晚11点25分才被释放,卢廷阁律师被限制人身自由长达7小时15分钟,期间被专人看管,没有吃饭,无法与外界联系,去厕所还得2个人眼着。

    控告人获悉,卢廷阁律师被传唤后,被控告人仅询问其20分钟,之后便将其关进办案区,无人问无人管。卢廷阁律师问为什么不放人,有人回答:一直在请示领导。

    卢廷阁律师并无违法事实,被控告人亦并无其违法的证据。被控告人传唤卢廷阁律师的目的,即是阻止其依法执业,阻扰其前往郑州为控告人提供法律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律师因依法执业受到侮辱、诽谤威胁、报复、人身伤害的,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必要时对律师采取保护措施。”

    综上,控告人认为,被控告人身为人民警察,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想人民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但是,其非但不依法保护卢廷阁律师,保障其依法履职,反而滥用职权违法传唤卢廷阁律师,并对其长时间羁押,严重侵犯了卢廷阁律师的人身权利和执业权利。同时,亦直接侵犯了控告人依法获得律师帮助、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被控告人的行为严重败坏了人民警察的形象,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故,为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控告人及卢廷阁律师的合法权利,控告人特依法提起控告,恳请贵机关高度重视,依法严肃查处,以儆效尤,以正国法!如查实存在其他指使、参与人员,恳请一并查处,并请将查处结果及时告知控告人。

    此致
    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

    谢艳玲
    2021年3月30日

  • 王义翠被非法拘禁警方不予立案

    【民生观察2021年4月2日消息】2021年1月,王义翠在成都市遭遇地方维稳人员绑架并限制人身自由,随后王义翠报警要求警方立案调查,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派出所在受理登记后,对王义翠进行两次询问笔录,认为该案没有违法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2021年4月1日,王义翠从内江来到成都,领取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据悉,2021年1月30号上午10点30分左右,王义翠从四川省人大附近旁边路过,正在路上正常行走,突然冲上来一群不明身份人员,二话不说就强行将她控制,强行抬上车,王义翠极力反抗并拨打110,刚接通手机就被对方抢走,不让她报警,把她强行拉回内江家中非法拘禁。在车上王义翠被殴打,后发现参与非法绑架、限制她人身自由的人有: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政府信访局局长代晔、市中区全安镇政府镇长陈茂均、党委副书记刘希贵、全安镇派出所民警刘卫以及村委会书记陈宝川等等,还有不明身份的其他人员五六余人,一共10余人,这些人开着一辆大警车,一辆小车共两辆车。

    2021年2月5日,王义翠向事发地公安机关报案请求立案调查,并申请及时调取保全2021年1月30日10时30分许至2021年1月30日11时案发地四川省人大附近旁边道路上的监控视频资料。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派出所接警后决定立案调查,前后两次给王义翠作了询问笔录。2个月后,督院街派出所认为该案没有违法犯罪事实,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2021年4月1号,该派出所电话通知王义翠来领取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王义翠表示,这样的人民警察不仅不真正的为人民服务,更是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嫌疑人,让他们更加嚣张猖狂的残害无辜的百姓,最不理解的是,还违法做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还不愿意给她邮寄过来,非要她本人亲自来派出所领取。

    据了解,今年45岁的王义翠是四川省内江市全安镇凤鸣村人。2009年携全家在外省打工的王义翠,意外听说内江老家的房子被人破坏焚烧。经过了解,是有背景的邻居看中了她的宅基地,又看他们全家人很老实,便有欺负一下再霸占一部分的占有欲望。赶回来处理问题的王义翠,向地方派出所报警报案,但是源自这个邻居有村霸和内部关系的原因,王义翠成了无人帮助和政府不管的弱孤女子。不惹事也不怕事的王义翠,面对乡村恶霸的官匪勾结,一改柔弱的外表,举起法律政策和乡村民约的规矩,向邪恶权贵势力挑战。从内江乡村开始举报投诉,一直走到北京,直到现在从来没有放弃过,期间遭到当地维稳人员的维稳打压。

    2014年在当地上访,被乡镇府工作人员殴打受伤,还在住院中被颠倒黑白行政治安拘留十日。

    2015年8月去北京上访,被内江凤鸣乡、区信访局和内江政府驻京办事处等多人,拦截绑架拘禁在地下室宾馆。

    2015年10月再去北京反应问题,被政府高价雇佣的带有黑社会行为的黑保安绑架回内江。

    2015年12月去北京投诉举报黑恶势力问题,再一次被内江政府雇佣的黑社会性质的不明身份人员,绑架殴打送回四川,在半途遭遇遗弃。

    2016年3月,计划在北京一边上访喊冤,一边工作谋生,被内江政府、派出所、信访局、驻京办等一行众人,先是殴打后是关押在川良宾馆和大自然景园宾馆多日,最后用回去解决问题的欺骗方式送回内江。

    在2016年参加基层人大代表选举时被以“寻衅滋事罪”入狱服刑三年。2019年底带着疲惫和病痛的身体出狱至今不到一年,出来之后依然遭到内江政府官员与公安的各种干扰阻挠,使用各种手段打压限制和禁锢,让她的生活和治疗一直回归不到正常状态。

    2020年5月去省会医院检查身体时,被内江政府、公安、凤鸣村委10多人强行带回,将永远限制人身自由,包括限制外出打工。迫于身体和生活的压力,2020年5月19日再次到成都,结果再次被强行带回,给予监视居家的生活方式。9月10日派出所警察和几个不明身份人员,暴力抢夺她的手机、毁坏电脑、损毁监控设施等。

    王义翠电话:18783249919

  • 天津张建中为声援王全璋开庭遭判刑经过

    【民生观察2021年3月31日消息】天津人权捍卫者张建中先生,于2021年3月26日(上周五)在系狱2年3个月后刑满获释回到家中。因2018年12月26日张建中参加声援在天津开庭审理的人权律师王全璋,而被当地国保拘押,后被控“寻衅滋事罪”,于2020年11月12日被天津市河北区法院判刑两年又叁个月,系狱期间,张建中家中老人抑郁病故,前妻为帮张建中往法院送材料途中车祸伤残。张建中历经牢狱之灾,身患高血压、心脏病、左臂麻木、旧伤疼痛复发等等多种疾病,生活极度困顿,但张建中仍对朋友表示不改坚持维权,坚持推进中国民主法治宪政的初心。

    天津人权捍卫者张建中(网名“反腐义勇军”)于2018年12月26日早上7点左右,前往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申请旁听,参与围观声援因“709大抓捕”被警方强迫失踪近3年的人权律师王全璋案件的开庭。在赶到天津第二中级法院附近时,被守候在当地的天津墙子派出所所长杨斌(音)和国保郎英雷(音)发现,随之被强行带走。

    张建中被带到墙子派出所后,是早上八点左右。在所中一个看似是局领导的警察授意下,其他国保警察开始对张建中强行搜身。但整个搜查结果是,除了张建中随时服用的药品、手机身份证及一点零花钱外,警察没有搜到一点与寻衅滋事相关的东西。大约过了不到一小时,警察从派出所的楼上拿来一张打印出来的漫画图片给张建中看,警察说是张建中在脸书上散发的内容。而事实上,张建中在脸书群里所发内容都是来自网络上网友的图片或行动转发。于是张建中要求现场查看警察在提取图片内容的过程,但遭到警察拒绝。随后警察拿走了张建中的房门钥匙,对其家里进行抄家搜查。此时的张建中要求一同前往家中,但又遭到警方拒绝。

    大约当天下午四点多,警察从张建中家中搜来了三台电脑,(其中有笔记本电脑一台)。爱派电脑及现有的手机一部。至晚上九点多,张建中被警察送进了天津河北区看守所。

    在看守所张建中在办案人员提审时曾遭致警察辱骂。当时应该有办案机关在提讯时的摄录视频,但不知是否保留。而对张建中进行辱骂的那个警察在前些年维稳时曾对张建中进行过殴打。为此,在开庭前张建中曾向检察院和法院反映过。然而,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在开庭时却不让张建中陈述事实。因为疫情的原因,天津当局以此为借口只作视频开庭。当张建中只说了一句:“我之所以被犯罪是因为我实名举报而被中共迫害近二十年”。马上就被法官乔双红敲锤宣布庭审结束,择日宣判。为此张建中当庭抗议并通过看守所程序向法院交涉。隔日,由本案的审判员李飞朋通过视频对张建中说:”你说那话(指揭露中共暴行),我们能让你说吗?

    2020年11月12日天津市河北区法院将张建中判刑两年又叁个月。法院在宣判后,张建中在看守所里手写的上诉状及补充证据材料(是揭露中共对张建中案件的种种暴行的事实和证据,而二中院人员却说“没见到那份手写的材料”,只见到了打印的上诉材料(律师写完的上诉状送到了在看守所的张建中手中)。

    另外,从2020年的1月张建中曾多次通过看守所程序要求约见驻看守所的检察官,都没有回音。张建中以此要求向驻检人员控告并举报张高丽,黄兴国,武长顺,刘慧文,何立峰,苟利军等在天津主政期间涉嫌不作为,涉嫌参与包庇和纵容泰达(现滨海新区)的董文胜,黄涛(女)等涉嫌贪腐势力的行为。张建中当年曾事出有因的向上述中共官员及纪检委,中纪委中央巡视组等许多有关部门递交过实名举报的材料。然而都是杳无音信的结果,反而,公安部门还将张建中向110举报的电话录音,以及纪检委将张建中的举报信息,提供给了被举报人和被举报单位。由此,张建中多年来一直遭受着灭绝人性的打击和报复。张建中所遭受的种种暴行将会在其纪实传记《《血泪成河》中详细介绍。

    张建中被控寻衅滋事罪案中的几大值得关注的问题;1.公检法是用张建中脸书群里网友发的图片和言论拼凑了对张建中的罪名和罪证。2,警察在天津二中院附近抓捕了正在去围观、旁听路上的张建中,围观都没有成为事实,根本不存在寻衅滋事,可见以围观抓捕只是个噱头而已。3.,公检法的言论证据没有可依照的比对性,纯属是在人为的编造罗织罪名。在庭前会议中公诉机关所展示的公安机关在提取证据时的视频里只有用螺丝刀打开电脑的过程却没有在张建中脸书上提取相关证据的连惯而完整视频内容,也就是说只有开头比划比划打开电脑的视频却没有提取过程的视频。4.在庭前会议中,公诉机关所展示张建中被抄家的视频里不能显示着屋里的警察在干什么,视频里只显示着在门口外面的警察背对着射像机,所以屋里的警察长时间的在做什么人们无从知晓。而且张建中曾在上诉状中列举了许多值得质疑的实例。

    张建中系狱期间,家中老人因抑郁痛苦而病故,前妻为了张建中案去法院送材料,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而伤残。张建中在看守所中曾出现昏厥而被送医抢救。后来出现高血压,心脏病,左臂麻木,以及曾经被殴打伤残病痛复发。张建中出狱时跟国保提出作身体全面检查,但国保置之不理。出狱当天,天津一些上访维权人士前往看守所迎接,但警察将张建中强行拉上车,拒绝张建中提出下车跟迎接者打不招呼的要求,强制将张建中带离看守所,却在路途中将张建中抛下不管。

    张建中出狱时公开跟警方表明自己坚持维权,坚持推进中国民主法治人权,坚持捍卫广大弱势群体利益的决心,并明言自己无愧国家与人民,没有作任何对不起国家人民的事。因此自己不存在悔改,也不需要改造什么。

    张建中因长期揭露中共违法侵权恶行,举报当地官僚侵吞国资民财,而屡屡遭致中共天津当局的迫害,2009年被单位开除公职,被天津当局列为重点稳控对象。经常于中共所定的所谓敏感日,如两会、清明、六四、十一等等日子,受到中共天津维稳人员的严控并面临人身安全危险。为此,2018年11月14日,张建中曾在网上公开发表绝不自杀声明。结果一个月后就遭致天津当局拘押判刑。

    张建中对自己被天津当局罗织罪名判刑,表示要追诉到底。

    附张建中判决书:

  • 四川万源市林园局书记的喊冤信

    【民生观察2021年4月1日消息】原四川万源市林园局机关党委书记张发君,今年45岁是一名地道的万源人。在新时代的反腐浪潮中,因内部拉帮结派争权夺利搞利益输送,于2019年8月29日成了“替罪的羔羊”。先被市监委用“群众举报”的“贪污罪”隔离调查,再以威逼诱导的“受贿罪”交给检察院起诉,最后被万源法院送到审判台上。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二审于2021年2月28日刑期届满时宣布:依法“取保候审”准予回家。

    如今这个满腔怒火、满身伤痕、满是委屈的峰值壮汉,将体制内报复他的官员姓名、目的原因和利益交换全部诉说了出来;又将纪监委毫无人性的逼迫认罪,有人有事的细数出来;最后再把司法机关明知有问题却受领导绑架,故意无为的内幕写了出来。细思极恐审视这个事件,不禁令人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更给人阴森恐怖不寒而栗的悚然感。

    万源市纪监委在隔离调查原书记张发君事件中,先后有三位主任级官员对其粗暴审讯。由于张发君一直不予配合、不承认事实,武主任恼羞成怒的说:“即便这个举报不属实,我们也一样可以找其它理由来查办你!”调查一段时间后确实没查出严重的问题,便采用软暴力进行诱供。龙主任威逼诱导性说“我不相信你能收几十万、几百万,但是以你的职务,收个几万元是可能的,是绝对没问题的。如果你闭口不说,那是对抗组织,会在你历史档案里留下不光彩的一面。就是用5毛5毛查你的账,也能让你一夜回到解放前!”后来的瞿主任如出一辙,欺骗恐吓“如果你不老实、不听话,我随随便便就可以在你的工作中找个罪,让你坐上七、八年的牢。你不说,我就不给你整材料,就让你这样一直坐下去。”留置中心工作人员蒋某也是赤裸裸的暴力语言“这里是产生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的好地方,如果你还不老实交待,我就让你把屁眼儿坐烂!”

    张发君在留置中心的60天里,每天被人24小时盯着,苛刻地被要求以一个姿势,一刻也不能动的一坐就是17个小时。半个月后,张发君身体受到了运动损伤型摧残,大腿充血胀痛、大便干燥便秘、体表长满了湿疹、毒疮和红斑。每日供应的水不够喝,餐饮不能吃饱,活动不被允许,因为“违规”还被“坐姿整顿”进行处罚。几十天下来,血压升高、头痛头昏、耳鸣目眩、大脑充血、晕厥倒地。各种经历至死不忘罄竹难书。

    2019年10月25日,案件移送进入司法程序。检察院对他说“我们做不了主,我们也没有办法。”律师对他说“只要你认罪认罚,就给你办取保候审。法院再比着判,就六个月。”张发君态度鲜明地说“我没有罪,我是被人陷害冤枉的,我宁愿坐牢也不会认罪。”法院也无奈的说“案子是万源监委办的,我们也莫办法。”三次庭审中,不允许证人出庭,视频作证也不予许,书面证据一派胡言。

    张发君最后说“我对得起党组织的信任,仰不愧天,俯不愧地。我个人个体的悲剧就在市委市政府,他们为了给万源民众有个交待,就必须要将问题官员查出来。在有问题的官员不能出问题的情况下,我就成了必须被查出的替罪羔羊。于是,就有人,不惜一切代价,不惜栽赃陷害,不惜制造冤假错案。”

    最后张发君用发毒誓的办法宣誓:誓用余生与制造冤案的混蛋们,不管是抗战还是血战,一定会坚持到底!

  • 四川万源市林园局书记的喊冤信

    【民声观察2021年3月31日消息】原四川万源市林园局机关党委书记张发君,今年45岁是一名地道的万源人。在新时代的反腐浪潮中,因内部拉帮结派争权夺利搞利益输送,于2019年8月29日成了“替罪的羔羊”。先被市监委用“群众举报”的“贪污罪”隔离调查,再以威逼诱导的“受贿罪”交给检察院起诉,最后被万源法院送到审判台上。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二审于2021年2月28日刑期届满时宣布:依法“取保候审”准予回家。
    如今这个满腔怒火、满身伤痕、满是委屈的峰值壮汉,将体制内报复他的官员姓名、目的原因和利益交换全部诉说了出来;又将纪监委毫无人性的逼迫认罪,有人有事的细数出来;最后再把司法机关明知有问题却受领导绑架,故意无为的内幕写了出来。细思极恐审视这个事件,不禁令人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更给人阴森恐怖不寒而栗的悚然感。
    万源市纪监委在隔离调查原书记张发君事件中,先后有三位主任级官员对其粗暴审讯。由于张发君一直不予配合、不承认事实,武主任恼羞成怒的说:“即便这个举报不属实,我们也一样可以找其它理由来查办你!”调查一段时间后确实没查出严重的问题,便采用软暴力进行诱供。龙主任威逼诱导性说“我不相信你能收几十万、几百万,但是以你的职务,收个几万元是可能的,是绝对没问题的。如果你闭口不说,那是对抗组织,会在你历史档案里留下不光彩的一面。就是用5毛5毛查你的账,也能让你一夜回到解放前!”后来的瞿主任如出一辙,欺骗恐吓“如果你不老实、不听话,我随随便便就可以在你的工作中找个罪,让你坐上七、八年的牢。你不说,我就不给你整材料,就让你这样一直坐下去。”留置中心工作人员蒋某也是赤裸裸的暴力语言“这里是产生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的好地方,如果你还不老实交待,我就让你把屁眼儿坐烂!”
    张发君在留置中心的60天里,每天被人24小时盯着,苛刻地被要求以一个姿势,一刻也不能动的一坐就是17个小时。半个月后,张发君身体受到了运动损伤型摧残,大腿充血胀痛、大便干燥便秘、体表长满了湿疹、毒疮和红斑。每日供应的水不够喝,餐饮不能吃饱,活动不被允许,因为“违规”还被“坐姿整顿”进行处罚。几十天下来,血压升高、头痛头昏、耳鸣目眩、大脑充血、晕厥倒地。各种经历至死不忘罄竹难书。 
    2019年10月25日,案件移送进入司法程序。 检察院对他说“我们做不了主,我们也没有办法。”律师对他说“只要你认罪认罚,就给你办取保候审。法院再比着判,就六个月。” 张发君态度鲜明地说“我没有罪,我是被人陷害冤枉的,我宁愿坐牢也不会认罪。”法院也无奈的说“案子是万源监委办的,我们也莫办法。”三次庭审中,不允许证人出庭,视频作证也不予许,书面证据一派胡言。
    张发君最后说“我对得起党组织的信任,仰不愧天,俯不愧地。我个人个体的悲剧就在市委市政府,他们为了给万源民众有个交待,就必须要将问题官员查出来。在有问题的官员不能出问题的情况下,我就成了必须被查出的替罪羔羊。于是,就有人,不惜一切代价,不惜栽赃陷害,不惜制造冤假错案。”
    最后张发君用发毒誓的办法宣誓:誓用余生与制造冤案的混蛋们,不管是抗战还是血战,一定会坚持到底!
  • 李延香在京被绑架失联

    【民生观察2021年3月31日消息】2021年3月31日早上,在京山东访民李延香在国家信局门前遭到不明身份人员绑架,目前已失去联系。

    据悉,2021年3月31日上午10:00许,山东青岛李延香在国家信局门前,来人没有向她亮明身份和证件,就将李延香绑架到一辆车里。

    据李延香发给朋友的录音说:你们是干什么的?你们想要干嘛?为什么抢我的手机?李延香发出的视频里说:看到绑架她的人里面有曾经截访过她的人。目前,李延香的电话已经处于关机状态微信失联。

    天津公民杨惠琴在得知李延香被绑架的消息后,分别两次致电北京010110报警求救,要求北京警方依法履职,却没有接到010110的报警回复。随后她致电北京市政府热线01012345求救,接电人说让受害者本人拨打010110报警,杨惠琴说:已经报警求救两次了,到现在也没给回复。杨惠琴要求北京市人民政府依法履职并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这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据杨惠琴反映,李延香是山东青岛人,她家原有一个合法的废品收购站,却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遭到强拆。为此,李延香踏上了艰难的维权之路。

    2015年5月4日,李延香在北京马家楼遭绑架至滨州,不法分子将她装进麻袋扔到河里,李延香死里逃生。2017年8月16日,李延香路过天安门再次被不法分子绑架到山东青岛,被冤狱判刑2年6个月,导致李延香下肢瘫痪。而李延香在入狱前是一个身体强壮的人,出狱后却被迫害至下肢残疾。

    为此,李延香一直在向相关部门申诉。2020年的几次庭审中,李延香有理有据在法庭上进行辩论,被告方没有一点事实和法律依据,但青岛铁路法院却最终判决李延香败诉。

    杨惠琴表示,今天李延香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国家信访局门前再次遭遇绑架,她有被不法分子杀人灭口的可能,恳请大家关注李延香的生命安全!

    李延香电话:13515323824
    杨惠琴电话:13163165511

  • 天津张建中刑满获释

    【民生观察2021年3月31日消息】本网获悉,天津维权人士张建中已在2021年3月25日出狱。2018年12月26日,他在天津二中法院外围观声援王全璋案件时被抓,后天津市河北区法院以他在“facebook发布或转发涉及国内重大事件、严重损害国家形象等不实帖文,混淆视听,起哄闹事,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为由,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两年零三个月刑期。

    据悉,张建中(网名:反腐义勇军)因实名举报天津开发区(滨海新区)董文胜、黄涛(女)等及其幕后指使者,将国有资产变相流失及勾结公安人员违法乱纪等行为,从而遭到公权力包括滨海新区及河北区法院等灭绝人性的迫害和镇压,导致其病魔缠身且又被单位开除。长期以来,张建中在反腐及推进民主法治等维权过程中多次饱受被软禁和人权被践踏之苦。

    因长期揭露中共恶行,随时可能再次遭到抓捕及迫害,2018年11月,张建中曾在网上公开发表绝不自杀声明。他说,自2006年以来,本人因实名举报和揭露以张高丽,黄兴国(双规),武长顺(双规)等在天津主政期间包庇纵容天津滨海新区刘惠文(自杀),刘文胜,黄涛(女)等贪腐势力的恶行而遭到中共当局疯狂的迫害和打压。我先后被开除公职并一直被中共当局标暗号为“贩毒”人员,被剥夺居住和低保权,前妻也因在政府胁迫下(若不划清界限就会被单位开除)而与我离婚。期间我多次被警察殴打,骨折并致残,至今重病缠身,生活极度贫困。

    在此,恳请国际社会及人权组织在解救和帮助牢狱中良心犯的同时也给予我一些能生存下去的帮助。

    为此我郑重宣告:本人绝不以任何方式自杀,如有死亡,一定是中共黑帮以各种手段折磨和迫害所致。另外,如有本人在电视上伏法认罪,那绝不是我本人的真实意思,一定是遭受了酷刑所为。

    至此,本人将一如既往的继续揭露中共黑帮肆无忌惮地践踏人权的罪恶行径,以此推动民主法制的进步。

  • 狱中李霖与家人短暂视频会见

    【民生观察2021年3月31日消息】辽宁沈阳电力软件工程师李霖因在推特发表涉及新疆现状的信息,被新疆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4年,目前关押在乌鲁木齐市第一看守所已经3年多时间,此前在狱中一直戴着脚镣。后在多方关注和努力下,李霖戴了三年的脚镣已经解除。2021年3月26日,李霖父母终于短暂视频会见了儿子李霖。

    以下为李霖母亲李新华记录的会见经过:

    通过5分钟的视频会见,我终于看到了被冤判4年的儿子李霖。

    2021年3月25日,我从外地赶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如约去接受法官主动约我的院长接访。

    下午4时,我和李霖父亲准时赶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果,是刑事立案二庭的郭某勇庭长接访,王姓法官记录,还有法警在场。郭庭长说:院长今天临时去值班了,由我来接访。

    我们被要求在法警的监督下,关闭手机,被法警放远处。

    郭庭长主要讲了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

    1、2月份你在电话里说你孩子戴着脚镣(2月13日是大年初二,该院于某涛法官突然给我打电话拜年,我就讲了李霖已被戴三年脚镣的问题,之后,他几次给我打电话,劝我不要在网上发帖,院领导要接访),之前,按他们的监管规定,是一直戴着脚镣,通过我们的沟通和做工作,已经去除。

    2、之前,你们一直同李霖没见过面,据说2019年年底会见过李霖,至今又有一年多没见了,我们看是否能安排一个视频见面。

    3、我们想做做你的工作,帖子就不要再发了,你们按正常程序申诉,这都没有问题。你儿子就是因为在网上发帖,他发的内容和范围导致刑事犯罪,你再发帖,有可能被处理。

    我说:既然是刑事犯罪,我放网上让大家评判。如果我发的帖涉嫌造谣、诽谤、污蔑,我甘愿接受重判,甚至死刑。如果你们办的案子没有问题,我发帖子,对你们是一个宣传,对别人能起到警示作用。

    1小时40分钟的对话,我出示了主要证据,我明确表态对他的说服不认可,我不会停止在网上曝光。

    晚上近20时,郭庭长打电话通知我:明天院长有时间,你如果有时间,明天上午11时来我们法院。

    下午,郭庭长给我退休前的领导郑某某(在职)打电话,请他劝我不要再发帖,别人转告了我。

    2021年3月26日11时,袁勤院长接访(百度上有他的介绍),还有郭庭长、女法官、记录人王法官、法警在场。

    我们仍然被要求在法警的监督下,关闭手机,被法警放远处。

    袁院长说,李霖的脚镣已解除。袁院长对案件里的所有问题解释为小瑕疵,包括公诉人在法庭上使用假物证。

    李霖父亲对袁院长对证据的解读一再表示存疑和不认可。

    袁院长讲了2个小时。讲完,袁院长表示有事要走。我说我有话要讲。袁院长只给我5分钟时间。

    我说:李霖案件里,户籍地和居住地造假、电子证据造假、捏造事实陷害、口供造假、物证销毁、程序造假,程序严重违法,公诉人拒绝我自己请的律师会见和阅卷。为什么你们法院审理时没有公开开庭,拒绝旁听,判决书上却写着依法公开开庭的,庭审笔录里写着公开开庭,旁听4人?袁院长没有回答,他旁边的女法官说:我们按预计,庭审笔录是提前写好的。我:为什么在法庭审理时不允许高度近视的李霖戴眼镜?袁院长说怕李霖出现意外;我:为什么在法庭审理时让李霖一直戴着手铐?袁院长说是按有关监管规定。我:你把还没有判决,审理时需要一直戴着手铐的法律依据拿出来。他不作答。我:为什么公诉人是刘进波和一位汉族女检察官参加公诉,判决书上却写着刘进波和沙拉买提·艾尔肯参加公诉,袁院长没回答。我说:还有,判决书上写的审判长邓颖,她实际没有参加庭审。你的法庭也是违法的。

    袁院长是专业法学毕业,是当过多年刑庭庭长的院长。

    下午17时,郭庭长给我打电话通知去法院视频会见,问我需要多长时间能到,我说半小时。这个视频会见,我俩很意外。他们也是照顾我的行程安排。

    17:11时,有法官打电话说已连线,问我到哪了?到了直接去信访大厅。

    17:22时,我和李霖父亲到达法院信访大厅,王法官让我们等待。5分钟后,陪我们等待的王法官说可以去会见了。我很奇怪,我问,你怎么知道可以了?他没有回答。我们跟随他走出大厅,迎面来了郭庭长。我们4人一起去负一层。郭庭长问王法官:可以视频多长时间?王法官说:最多15分钟。

    我们4人进入负一层,到了当年2018年10月31日开庭审理李霖的刑二庭,一进门,里面空无一人,但已准备就绪,就看到李霖已坐在屏幕前,背后的门边是两位管教。我们背后的门边是郭庭长和王法官。

    终于看到李霖,我哭了。我们打开麦克风同李霖对话,李霖状态挺好。李霖劝我不要哭,说他挺好的。我告诉他在里面要少说话,每天放风时要多锻炼身体,并告诉他家里一切都好。仅说了5分钟,郭庭长说会见可以结束了。

    我们同李霖告别,我眼睛不离屏幕,想看着李霖离开,李霖坐那儿不动,之后设备就关闭了。

    我很后悔,我当时应该要求李霖站起来走二步,我能进一步确认他确实没有再戴脚镣,腿脚有没有问题的。

    郭庭长一直把我俩送至法院楼门口,告别后,郭庭长走了几步回头对我说了句:你再这样(应该指我继续发帖),你会后悔的!

    感谢袁院长和郭庭长主动安排的这次视频会见。

    但是,我永远不会停止控告和曝光。

    李新华写于2021年3月29日

  • 苏州吴其和等人进京遭拦截

    【民生观察2021年3月30日消息】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维权人士吴其和等三人乘坐火车前往北京反映问题,遭地方维稳人员围追堵截。

    2021年3月23日,吴其和到江苏省高级法院了解案件有关情况,当日夜里购买了从南京到北京的D706火车票,反映地方政府某些官员违法违规拆除其房屋问题,以及动用刑事手段干预产权纠纷案。却被地方政府某些官员指使组成的六人截访小分队,来到南京火车站截住吴其和、周金丹、刘玉梅,三人在南京火车站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致使截访人员的计划没有得逞,于是就对三人穷追猛打,一路追踪到北京火车站,开展了前有苏州市驻京办人员的阻击,后有截访人员小分队,共计达13人,在北京火车站广场展开了双方多能的交战,最后,13名截访人员相继退出。

    随后,吴其和向北京某部门提交了相关材料和证据,看到工作人员对他所提供的资料很是细心的查看,并归纳问题的焦点。吴其和认为,上层对民众反映的问题还是很重视的,他这么多年的维权遭到不断打压,对方就是害怕“真相”两个字被暴露,于是不解决问题,打压提出问题的人。

    据悉,吴其和因关注苏州范木根案件的庭审引当局恼怒,加上吴其和自身拆迁遭遇,最终遭致当局滥用刑事案件实施打击报复,一同被抓捕的还有一批维权民众,该事件被称之为“908事件”!

    2016年的9月8号早上6时,吴其和被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城北派出所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带走询问。

    2016年9月9日,在苏州市有居住地的吴其和被常熟市公安局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非法监视居住6个月期满后,2017年3月8日,吴其和因被变更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经常熟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执行逮捕,羁押到苏州市第一看守所。

    2017年10月8号,当局给吴其和第三次变更罪名,扣上“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的大帽子,其被移送到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延长审查期限三次。

    2018年4月20号,吴其和再被变更罪名为“涉嫌寻衅滋事”被转至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8年6月4日,吴其和被“涉嫌寻衅滋事”案由相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诉至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因为管辖权及定罪问题,该案又延期三次,经过相城区法院以“关于被告人吴其和寻衅滋事案请示报告”向苏州市中级法院请示后,相城区法院于2020年7月22日作出(2018)苏0507刑初316号刑事判决书,判吴其和有期徒刑3年8个月。吴其和不服一审判决,当庭提起上诉。

    2020年8月8日,吴其和获得自由后,认为一审的枉法裁判是在苏州市中级法院的指导下作出,苏州市中级法院不适宜对本案进行终审的审理,尤其是二审的审判长李秀康就是指导一审枉法裁判的主要人物,遂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长达4000多字刑事案件指定管辖申请书,请求指定江苏省以外的中级法院审理本案的上诉。

    2020年11月4日,江苏省检察院给吴其和的手机发送短信,告知苏州市检察院正在对其提起的刑事案件指定管辖申请进行审查,让其耐心等待。不料,苏州市中级法院在2020年12月25日,到吴其和的住处贴上传票,在未开庭审理的情况下,在2020年最后一天直接作出终审裁定。

    吴其和表示:我们希望并推动国家的法治,司法有建立在公平正义上的权威,但司法机关似乎根本不在乎自身的形象,这就是目前的中国司法现状。

    吴其和电话:13962192896

  • 卢延阁律师发起控告要求赔偿

    【民生观察2021年3月29日消息】2021年3月27日,河北律师卢延阁欲乘坐高铁前往郑州出差办案,被石家庄警方非法拦截传唤。该种违法行为直接给卢律师及他的当事人造成了损失,理应赔偿,但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国保却毫不在意,现卢律师只有发起控告。

    卢律师表示,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赵陵铺派出所警察,虽持有《传唤证》,但办案过程已涉嫌违法,包括违反依法、公正、严格、高效办理治安案件,调查案件应查明有无违法事实及证据,调查结束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附有相关依据等规定,而且有以传唤为由限制人身自由和执业的违法嫌疑,直接给他及他的当事人造成了损失,也理应赔偿。

    据悉,之前卢律师已有5次左右的类似传唤,因没有发起监督维权,导致监控他的国保越来越过分,肆无忌惮,恣意任性。卢律师打电话给主管监控他的分局国保,但对方对他的损失毫不在意,现在他只有发起控告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附:控告信

    控告人:卢延阁,河北标致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3012165113

    控告事项:对你分局及相关责任人的涉嫌违法的行为进行查处纠正,并赔偿损失。

    事实和理由:

    2021年3月27日(周六)下午4:10分左右,我在石家庄火车站候车大厅13B检票口,正要检票乘G349高铁去郑州办案(朋友石钰、谢艳玲家要被强拆),被突然出现的赵陵铺派出所片警韩远征及周永春、董磊、新华分局一男警包围,在出示传唤证(涉嫌寻衅滋事)后被带出火车站,上了一辆福特黑色特警箱式车,随后被拉到派出所,作了不到20分钟的笔录,内容是指控我3月20日发了一条推特,然后就把我放在所谓办案区(四周环墙,上有铁丝网,不足160平米的露天空间),说是一直在请示领导,直到晚上11:25分才被放出来,被限制自由长达7小时15分钟,期间,专人看管,没有吃饭,无法与外界联系,去厕所要2人跟着。

    根据《治安处罚法》,公安机关及其警察应当依法、公正、严格、高效办理治安案件,文明执法,不得徇私舞弊,调查案件应查明有无违法事实及证据,调查结束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附有相关依据。但本案明显违反上述规定,且有以传唤为由限制人身自由和执业的违法犯罪嫌疑,在即将乘车时突然被传唤,直接给我及当事人造成了损失,理应赔偿。

    之前,你分局对我已有过5次左右的传唤,情况与此类似,你分局肯定有相关档案,希望你分局借助中共中央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大好时机,自查自纠,一并查处。同时,对有关负责人与执行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此致
    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区分局长及督察

    控告人:卢廷阁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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