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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州民主党人曾宁被警察带走

    【民生观察2021年1月28日消息】本网获悉,中国贵州民主党人曾宁先生,于1月24日被贵州警察带走后至今未释放回家。

    曾宁的好友重庆民主党人许先生告诉本网,曾宁是贵州著名民运人士,1998年他参与了贵州省组建中国民主党活动,因此他常年被贵州政治警察稳控,也因此时常被警察抓走拘禁。

    2021年1月24日,曾宁再次被警察带走,且未告知家人所为何事,涉嫌什么罪名。原本家人以为警方只是例行公事,做完笔录后就会释放回家。但是不曾想,这一去三天都未释放,所以家人十分担心,害怕警方会否构陷罪名刑事拘留他。

    曾宁先生是一位勇敢的民主斗士,他早在1979年民主墙时代就旗帜鲜明的反对一党专政,公开呼吁开放党禁,实现全民法定政治权利平等,各党派政治权利平等;实现新闻自由,言论、出版、结社、组党自由,并于1998年身体力行的参与了贵州省民主党的组建工作。

    曾宁先生曾表示,自己不敢不苟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以及“科学发展观”等治国口号。曾宁的见解是中国特色和社会主义两者加在一起本身就未必科学。他曾公开表示说:“我认为把中国特色和社会主义组合在一起本身就不科学,容易给外界很多猜测。我认为社会主义就是封建主义的延续或翻版;中国特色我理解是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专制、皇权至上,而有些人理解中国特色是特权加美色,那么这种意义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不是特权加美色加社会主义,或者是封建专制加皇权至上加社会主义?”

    曾宁先生还希望有越来越多的人退党(中共党)。他曾公开表示:当我听到有部分党员开始退党时感到非常振奋,因为我们都知道中国大陆目前有很大的一个问题,实际上就是专制独裁的问题,是中共一党专政的问题。那么如果有上亿人能够退出这个专制政党,我想对最终中国社会走向民主、走向自由会有非常积极的、非常重大的作用。所以我想除了振奋以外,我希望听到有更多的人退出中共的信息早日到来。

    民众退出中共,继续向专制政党说不,向独裁政党告别,同时,它表明了民众的觉醒,以及对专制政党的唾弃,同时也表明民众对于未来民主自由心中的渴望,所以我听到这个消息后,希望看到有更多勇敢的国民站起来、退出中共的行为进一步的出现,这对于最终中国社会早日摆脱独裁专制、早日迎来自由民主具有转折性意义,不仅仅是对于像我们这样的中国大陆的异议人士、从事民主活动的人士来说,听到这消息感到非常振奋。同时我想对于全体中国国民来说,对于中华民族每一个人来说,早日告别过去,早日迎来新的自由民主的中国到来,都是非常有现实意义的,非常有长远意义的。

    1月27日下午,本网义工拨打了曾宁先生的电话,但是却一直无人接听。本网将持续关注曾宁先生的后续情况。

    曾宁电话:+86-18185096307

  • 湖北徐彩虹

    姓名:徐彩虹,性别:女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米公街道
    联系方式:13071121012

    上访原因:
    2001年徐彩虹夫妇因生意火爆,生意红火遭人眼红,丈夫何斌被构陷冤狱关押,父亲气的得了青光眼几近看不见……几经变故,受到严重打击的徐彩虹没有气馁,而是极力的控诉并与枉法法官拼命,终将无罪的丈夫救出,也因此遭法院记恨。
    徐彩虹夫妇再投资创业,因之前的记恨和夫妇举报法院领导违法和白手套的违法,再遭报复,而在法院官员及合伙白手套的联手打击、寻滋、捣乱下,事业仍然红火向前发展,却在事业发展壮大步入连锁阶段,法院加大迫害力度,釜底抽薪要求夫妇将经营的场所交给法院的白手套,夫妇遭受死亡威胁,不得已上访维权,并继续举报该利益集团的各种违法,并要求处理已确认查实的违法。

    维权经历:
    2008年3月3日因到全国人大旁邮箱投信,被带回襄阳关法教班黑监狱,遭受非人道待遇,期间被殴打虐待致流产,紧接着又转入拘留所关押至两会结束。此次经历伤害导致身体严重受损(如)夫妻俩一直没有孩子。
    2013年5月因给美国飓风灾区捐款被刑拘33天,丈夫何斌被获刑8个月,关押于北京朝阳看守所。在看守所遭遇非人道待遇,出监时暴瘦20斤。
    2014年2月,因“梨园教案”被关押于北京第一看守所30天,遭遇非人道待遇。
    2014年6月4日因6.4敏感,以寻衅滋事关押于北京东城看守所31天。
    2016年6月1日被指控参与纪念陆肆,以寻衅滋事关押于北京丰台看守所31天。被铐于铁椅脚尖点地,彻夜审讯、辱骂恐吓。被安排在押人员骚扰不能正常睡觉休息,女在押人员洗澡被男政委、管教观看的各种非人道待遇。
    2018年6月4日因步入天安门广场附近,再次被以寻衅滋事关押于北京西城区看守所31天。遭遇严重的非人道待遇。
    还有多次的黑监狱,如北京分钟寺,北京陶然亭的龙凤宾馆和河南人看守的黑宾馆等及在公众视野下的久敬庄倒拖押上全封闭黑押运车。

    解决情况:没有解决

    目前现状:
    利益集团打压迫害不断,数年间家人被牵连、事业被断送、遭受诸多苦难、父亲因此离世……。而相关官员却各有升迁,白手套的违法也被他们动用手段、关系,掩盖、洗白。
    徐彩虹夫妇问题一直不得解决,无法在地方正常生活,常年漂泊北京,在北京开过话吧、干过美食城、做过夜市的夫妇俩,2014在北京前门大栅栏陕西巷23号又开了个小微餐厅酒吧,并深受两岸三地及国际友人的喜爱。却因访民的身份,所有的合法手续都被刁难,屡屡被针对打压刁难驱赶,2017年再次被派出所和房东联手撬门将店面及财产夺走。
    再次一无所有的徐彩虹夫妇只有极寒冬日露宿草地帐篷。
    现在,夫妇的诉求仍得不到解决,甚至现任法院领导责怪夫妇:既然当初跟法院有矛盾为什么还要在法院势力范围内做生意?徐彩虹夫妇如今仍漂流在北京继续走在维权路上。

  • 致中国最高领导人紧急呼吁书

    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栗战书委员长

    诸位公仆: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杨茂东,笔名郭飞雄,一个致力于推动中国宪政变革的自由理想者和人权工作者。当此人道危情突如其来、我的自救努力却遭致命阻挠之际,我不得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公民的申诉权利,公开向你们陈情并呼吁紧急干预。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妻子张青2009年迁至美国,现居马里兰州。今年1月9日刚刚做完结肠癌伴肝转移开腹切除大手术,按照医院安排,马上需要进行持续24周的化疗,风险极大,生命高危。我必须立即赶赴美国,尽全力照护,帮她渡过人生最危险、最艰难的关口。妻子的遭际令我痛彻心肺,每延迟一天于我都是精神酷刑。诸位公仆亦为人夫,想必亦有常人共情同理之心,应该能够想象和体谅我的这份锥心之痛。

    我对诸位公仆的天良人性一直抱有期待。为此,我曾在第一时间,公开吁请你们伸出援手,让我赴美照料我最尊敬、最亲爱的妻子,坊间于此已多有报道。但令我猝不及防的是,我出国照看爱妻之行竟遭少数公安部官员下令的惨无人道的拦截——昨天中午,广州市公安局一处两位国保当面告知我:我的出国之行,广东省公安厅和广州市公安局是同意的,他们不想做有违人道的事。但公安部回复说不批准。如果我自己买好票到机场出国,公安部会下达命令给他们,让他们把我从机场截住。

    这不是说说,是动真格的。我所住的楼下已经布下了公安部便衣,其中就有我出狱之后数日对我紧紧跟踪者。今天上午,我买好了1月28日即明天下午4点50分广州飞往美国华盛顿的机票,果然遭遇预告中的“人为操作”:下午2点28分,订票机构携程公司突然把我的广州飞上海的机票改签到第二天即1月29日,这样我将不得不错过明天即1月28日晚上海飞往华盛顿的航班。如此恣意践踏法律、恣意撕毁商业契约之举居然发生在诸位领导人一再承诺要建立“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今日中国,公安部官员一手遮天就可以用超越法律的特权或暴力威胁指令任一商业机构进行严重违法作业,甚至在公民个人人命关天之际横加阻挠,真令人震惊、更令人万分悲愤!

    我的妻子日夜盼望我的到来,我却无法及时赶到她的身边,心中愧疚之至、惨伤之至。我们虽长期天各一方,但夫妻恩爱,相互尊重,一生结伴,万载恩情。她为我付出了一切,今天是轮到我为她付出一切的时候了。我将克服一切艰险,跨越一切刀山火海,在所不惜。如果我在2021年1月28日晚无法顺利登上上海至华盛顿的预定航班,我将即时进行无限期绝食。

    没有任何不义之人能够拦得住我,这无须未来验证,我的奋斗史尤其我的铁窗史已足以证明。但即便如此,我仍不愿放弃对诸位公仆共情同理之心的期待。为了生命,为了至爱,同时也为了中国的文明仁爱形象,我以一个中国公民的身份,谨此向诸位公仆再次发出紧急呼吁:请依法履职,立即紧急干预,撤销公安部少数违法乱纪的官员的相关指令,排除一切阻力,让我顺利成行,立即赴美照护重病妻子,一天也不要耽误,决不再人为制造任何人道悲剧。否则,没有人是孤岛,今天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残无人道的遭遇,所有人都可能遭遇到,包括你、我、他,以及我们的子孙后代。这点可谓史不乏例,请诸位公仆深长思之。

    祝诸位公仆在新的一年,在人权法治事业上,为中国十数亿主权的公民做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杨茂东

    2021年1月27日于忧心如焚中

  • 湖北皮道英营救丈夫反被抓走

    【民生观察2021年1月27日消息】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城关镇桥东村三组村民姜天禄因长期上访,在2021年1月4日上午被竹山县公安局城关镇派出所樊清林(警号:048594)等警察、城关镇桥东村书记孙兴仁(13971936339)、城关镇桥东村主任孙各林强行拦截,并押送到精神病院关押。2021年1月25日早上,多次营救自己丈夫姜天禄的皮道英女士也被竹山县公安城关镇派出所警察强行抓走,截至25日12时,皮道英的电话依然无法接通,其亲友多方打听依然不知其安危。

    据皮道英和姜天禄的好友王先生介绍,姜天禄、皮道英夫妇因房屋征拆问题多年上访,后姜天禄被竹山县政府及警方多次关进精神病院打击报复。姜天禄曾控诉,自己因为进京上访,曾被竹山县维稳警方多次残暴殴打,也曾被非法强关精神病院超过7次之多。他被强关精神病院最惨的一次是2018年7月那次。18年7月29日,姜天禄在北京上访期间,被竹山县城关镇政府人员赶到北京市租赁了一辆哈尔滨牌照的车,花了一万三千元“劳务费”把姜从北京绑架回竹山县关进了辖区派出所,后又被押送进精神病院关押整治,政府指示医护人员把姜天禄手脚困在床上,然后轮番换人打他的脸、锤他的头,并且威胁他说“你来到我们这里就得老实点,不然有你好果子吃!你看这病房里的人都被我们打怕了,被整治的服服帖帖的,不敢说一个不字”。

    2021年1月4日上午,姜天禄在送7岁女儿姜雅琳上学时,再次被竹山县公安局城关镇派出所樊清林(警号:048594)等警察、城关镇桥东村书记孙兴仁(13971936339)、城关镇桥东村主任孙各林强行拦截,并抢走了姜天禄的手机、提包等物品,随后又把他推入警车(车牌号:鄂C4071)押送到竹山县城关镇北大街精神病医院关押。

    在竹山县城关镇北大街精神病医院关押期间,姜天禄被警方带上手铐且安排了2个人24小时看守他。在病房外,维稳当局还派来了多个黑保安把守,禁止任何人进入病房。姜天禄被推进病房后,医生和护士强行扒光了他的衣服,并给他注射不明药物。姜天禄被无故抓走后,其妻皮道英先后拨打了110、12345、12389、12388等投诉电话,但这些单位均不受理。

    2021年1月15日16时许,皮道英和姜天琼(姜天禄的妹妹)在寻找姜天禄期间,来到竹山县潘口乡精神病医院,趁保安不备,闯进竹山县潘口乡精神病医院,并找到关押姜天禄的病房才见到失踪多日的姜天禄,此时他们看到了姜天禄被整治的惨状,随即拿出手机给姜天禄拍了2张照片并发到网上。

    2021年1月24日下午,竹山县城关镇桥东村书记孙兴仁给皮道英打来电话,孙兴仁说:“你现在在哪里?我们已经在你们家门口了,我们来给你解决关于姜天禄关到精神病医院的问题。”

    皮道英说:“你们能解决什么?你们只会知法犯法。姜天禄本来就没有精神病,但你们却强行把他关进精神病院整治。上一次他因为上访,你们把他关到潘口乡精神病医院整治,期间还给他上手铐折磨他。我多次要求你们放人,你们不肯,逼得我被迫背着被子,拉上女儿,睡到精神病医院门外央求放人,医院才把姜天禄救出来。这次,你们又把他关到精神病医院打神经药、打毒针,你们太无法无天了。莫说姜天禄没有精神病,就算有精神病也得要监护人鉴字才行,否则,你们这样做就属于犯罪。”

    孙兴仁又说:“你是怎么知道的?我给你说,姜天禄关到精神病医院里,你到处在网上发,你赶紧来搞清楚。”

    皮道英表示:自己不敢与知法犯法的人见面,随即就挂断了电话。到了傍晚,皮道英因害怕被维稳人员绑架,所以一直徘徊到很晚才回家。回家后,皮道英不敢开灯,也不敢做饭,直接和7岁的女儿上床睡觉。

    到了夜晚23时左右,城关镇派出所警察樊清林(警号:048594)等警员、城关镇政府几个干部、桥东村书记孙兴仁、桥东村主任孙各林等人,开了1辆公安警车,2辆小轿车,一大群人到姜天禄家找皮道英,来到姜家门口后,他们拼命敲打姜天禄家的门。此时皮道英和女儿姜雅琳吓得一直不敢发声,始终未开门。在这群人多次敲击门后,可能是感觉姜家没人,约10余分钟后就离开了。再之后,这群人又驱车来到姜天禄的妹妹姜天琼家,他们拼命敲打姜天琼家的门,姜天琼吓得不敢吱声,更不敢开灯开门,直到20多分钟后他们才驾车离开。

    到了次日凌晨,一辆警车又驶到姜天禄家门前停了一夜值守。时至2021年1月25日早晨天亮时,皮道英因为要送女儿姜雅琳上学,就打开房门准备出行,但突然就被竹山县公安城关镇派出所樊清林(警号:048594)等警察强行抓走了。

    1约25日上午11时许,姜天禄的妹妹姜天琼接到竹山县公安局来电说:“你到竹山县公安局来一下,主要是把你哥姜天禄的女儿姜雅琳,从公安局里接到你家里去住一阵子,皮道英被捕了,回不了。”姜天琼回答说:“你们抓走了孩子父母,你们自己安置好孩子,我管不了!”

    截至25日12时,皮道英的电话依然无法接通,其亲友多方打听依然不知她们母女的安危。

    皮道英电话:18372622683。孙兴仁电话:13971936339。


  • 强烈要求无条件准许郭飞雄出国照料病危妻子

    今天(元月27日),中国著名民主维权人士郭飞雄先生向外发出公开声明,称从广东国保处了解到中共公安部欲拦截其前往美国照料病危的妻子,而要求其与不明身份的公安部人员“达成某些协议”方可出国,为此郭飞雄先生将以无限期绝食予以抗争。中共当局以郭飞雄妻子病危急需照料的生命安全相要挟,完全丧失人道底线,肆意剥夺公民出国权,公然背弃国际人权公约与自己颁布的宪法,为文明世界所不耻!

    郭飞雄先生为了争取自己正当权利,尽快赶往美国照料病危妻子而发出公开声明:

    郭飞雄:我准备从2021年1月28日晚启动无限期绝食——如果我出国照看重病的妻子在机场受到公安部所下令的残无人道的拦截

    今天上午,我已经买好了1月28日即明天下午四点五十分广州飞往美国华盛顿的机票。

    昨天中午,广州市公安局一处两位国保当面告知我:我的出国行为,广东省公安厅和广州市公安局是同意的,他们不想做有违人道的事情。但是公安部回复说不批准。如果我自己买好票到机场出国,公安部会下达命令给他们,让他们把我从机场拦截住。

    除非我到湖北某个特殊的地方与我本人根本不知道其身份的公安部官员沟通,“达成某些协议”。而我妻子刚刚做肿瘤切割手术,马上面临系列化疗,忧心如焚等我赶过去照看!!!

    从一开始,我就决心克服一切困难,彻底地豁出去。

    我已经做好了在机场遭遇各种变数的准备。

    如果我被非法、残无人道地拦截,就是我无限期绝食的开始——为了尽快见到急需我赶往照看的亲爱的妻子,同时为了抗议若干作恶者及其若干帮凶无底线、无天良的行径,为了抗议残无人道的非法限制公民出国旅行权利的秘密管理制度。

    我没有任何私仇,我不知他们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如此强力地阻止急于出国照看生重病的妻子的我。

    但是我知道,他们可能会做出各种“超限”手段。

    他们可能会谋划非法进入我的临时住处,在我随身的行李中放置毒品、昆虫、军工机密,或者各种常人无法想象的违禁品;他们可能会塞入各种教会、信仰者、政治领导人信息等材料或U盘;他们还可能找出种种借口或瑕疵,扣留或偷走我的出国护照,甚至可能以疫情名义限制我离境。

    不管他们做什么,都无法伤及自然纯正的我本人,我都会一一彻底揭露,让全国、全世界善良的人们认清他们的惨无人性。

    绝境奋发,此其时也。

    【携程网】已出票:订单14416632619(1)中国国航CA3889(实际承运航班ZH9531,请至深圳航空柜台办理值机)广州T1-浦东机场T21月28日16:50-19:00(2)美国联合航空UA858浦东机场T2-旧金山国际航站楼1月28日22:10-20:00(3)美国联合航空UA2247旧金山T3-杜勒斯机场1月28日23:59-1月29日7:57票号:YANG/MAODONG016-3398527200建议提前3小时到达机场办理值机。详见http://t.ctrip.cn/FFM0DOy为配合疫情防控,请您点击链接完成旅客健康信息填报http://t.ctrip.cn/GoWA3s4

    长期来,中共极权集团一贯对不臣服于极权统治人士采取剥夺其出国或回国权利的手段,来予以要挟及惩罚,制造着大量亲人无法团聚,甚至生死不得相见的人间悲剧。尤其近年来,每年都禁止大批维权人士、独立作家、人权律师、信教民众等等出国探亲或交流,甚至他们的孩子出国留学都被阻止,同时也禁止大批流亡在外的异议人士回国探亲甚至最后为老人送终。这严重背离人类文明,践踏人伦底线,残害人性人情,违背人权准则与法规。

    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人类普遍共识是,出国权与回国权是最基本的人权,每一个人都有权选择自由离开或回到自己的国家。《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一)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二)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并有权返回他的国家。”而中共自己颁布的宪法也明确作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承诺。因此,于情于理于法,中共当局都应该无条件允许郭飞雄先生立刻前往美国照料病危的妻子,而绝不能乘人之危以任何附加条件来阻碍郭飞雄出国。

    郭飞雄先生几十年来的行止昭示着他是个热爱祖国,有强烈社会责任感,致力于推进中国法治人权民主的现代模范公民。因此,任何试图栽赃陷害以阻止他出国的行径,都注定是无法取信于天下的。

    郭飞雄:原名杨茂东,1966年8月出生于湖北省谷城县城。1988年7月毕业于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后分配到武汉市职工医学院(该校后来并入江汉大学)工作。1991年南下广东,从事出版、写作等工作。曾参加1986年上海学生民主爱国运动和1989年全国学生民主爱国运动。

    2003年起郭飞雄放弃了做得很成功的书商行业,投身到社会公益活动中,两年中,他先后为孙大午案、孙志刚案、蔡卓华案、陕北油田案等等具有时代典型意义的维权大案奔走呼号。

    2005年4月底,他在北京发起申请反对日本右翼的“五四”抗日游行,要求收回钓鱼岛,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刑事拘留15天。

    2005年7月,作为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郭飞雄南下广东参与了南海三山的民间土地维权工作。7月底,他参与广州番禺太石村罢免村官事件,只身住进村民家中二十多天,为村民罢免村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9月13日晚飞雄被广州番禺公安局刑事拘留,郭飞雄随后进行了总共59天的绝食绝水抗争。2005年12月27日郭飞雄被公诉机关决定“不予起诉”而获释。

    2006年2月3日,郭飞雄与北京高智晟、范亚峰、赵昕四人发起全球接力绝食抗议警察采取黑社会手段打击报复维权人士的活动。当年郭飞雄多次遭受警察的暴力殴打。8月,高智晟被捕,郭飞雄组建高智晟法律后援团,积极展开营救活动,因此触怒中共的政法委。9月13日郭飞雄在广州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警方指控他五年前做书商时非法出版一本叫做《沈阳政坛地震》的反腐败刊物,涉嫌非法经营。在广州和沈阳等看守所关押审讯期间,郭飞雄曾遭受专案组多种酷刑折磨。

    2007年11月12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裁定郭飞雄“非法经营”罪名成立,判处他有期徒刑5年及罚款4万元。这引起国际社会多个人权组织的强烈谴责,认为当局是假借经济罪名对民主维权人士进行政治迫害。

    2007年12月13日,郭飞雄被押往广东梅州监狱服刑。入狱期间,郭飞雄进行一系列绝食抗争,并带领监狱服刑人员维权,因此遭受暴打、关禁闭。在五年的牢狱折磨中,郭飞雄的身体受到严重摧残,落下多种病根。

    郭飞雄先生的顽强努力,赢得了社会的赞誉。2005年12月郭飞雄与其他十三位维权法律工作者一起入选香港《亚洲周刊》2005年“风云人物”。2006年12月,尚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关押期间,郭飞雄被魏京生基金会授予“魏京生第三届中国民主斗士奖”。2008年10月在梅州监狱服刑期间,被《北京之春》杂志社授予“2008年北京之春自由先锋奖”。

    2011年9月13日郭飞雄刑满出狱后,一直受到当局的严密监控,有警察在他所住楼房下24小时值班看守,不仅经常阻止他外出会友,甚至还阻止他到市场买菜。虽然在这种严酷环境中,郭飞雄仍然设法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参与一些意在推动中国公民社会成长、促进中国人权改善的活动。2012年初,郭飞雄亲自前往乌坎调查了解村民选举维权事件,4月为广州五君子举牌要求“人权、民主与官员公布财产被刑拘事件”提供法律后援服务,6月参与湖南“六四铁汉”李旺阳离奇死亡真相调查团,随后还为江西新余参与民主选举人刘萍被暴力殴打事件签名声援等。

    2013年1月7日至10日,《南方周末》新年献词被删改事件爆发,一批民众自发前往广州南方周末办公大楼门前声援。为了避免事态恶化,郭飞雄冒险前往南周大门外的街头聚集的民众中,通过现场演讲,力促到场声援的民众保持理性、和平并在表达出意愿后及时离开现场。一个多年坐牢且遭受多种酷刑的人,号召人们克制,那种感染力与说服力是无容置疑的。正是在郭飞雄先生等人这种理性的疏导下,南周门口声援抗议事件得以和平稳妥地化解。

    2013年3月3日,郭飞雄与北京、广州多位民主维权人士一道发起敦促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公民联署运动。随后几月,他因身体不适原因前往内地老家农村休养并顺便调查了解民情民愿。8月17日,郭飞雄在湖北老家的姐姐忽然得到郭飞雄已经于8月8日被广州白云区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的通知。说明郭飞雄再次被警方投入牢笼。

    在超期羁押一年多后的2014年11月28日,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才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开庭审理民主维权人士郭飞雄与另一维权人士孙德胜,庭审持续了18小时,直到29日凌晨近3点才结束,创造了中国司法审理史上的又一违法侵权“奇迹”。庭审中当事人郭飞雄、孙德胜陈述了在看守所关押470多天遭到不准放风、连续审讯、殴打、少给食物等等严重侵犯人权的酷刑对待,联系到这次抓捕审判他们,是因他们公开敦促全国人大审议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在《南方周末》前声援新年献词事件。最后中共当局判处郭飞雄6年重刑。

    郭飞雄先生2019年8月刑满出狱时,中共当局曾找其谈话,要他离开中国大陆前往美国与妻子团聚过生活,但遭郭拒绝,现在郭飞雄先生在美国的妻子病危,急需郭前往照料,中共公安部却欲以“达成某些协议”相要挟。中共当局的行径为人情道义法规及国际准则所不容。

    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当局落实宪法保障公民人权承诺,尊重公民出国权,无条件准予郭飞雄先生前往美国照料病危妻子!

    民生观察 2021年1月27日

    附:郭飞雄致李克强总理、赵克志部长的紧急公开信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先生
    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先生
    二位公仆好!

    我是中国公民杨茂东,笔名郭飞雄。

    我因一件与二位公仆对口服务之重要事务,紧急给你们写公开信,请予帮助。

    我的妻子张青居住在美国马里兰州,今天(美国时间1月9日)刚刚做完结肠癌伴肝转移开腹切除大手术。她因为两个孩子在国内无法正常读书,被迫于2009年迁移到美国,十几年来异域打拼,艰难辛苦把儿女拉扯大,又与身为良心犯两次坐牢的我长期分离,心理苦痛长期郁闷,故酿成重大疾病,令身为男子汉的我愧疚、哀伤之至。

    现她一人在美,大手术之后急需调养呵护,却无人做饭、照顾、扶持,很不利于压住、根治恶疾,这令我忧心如焚、度日如年!

    我必须立即赶赴美国,尽全力照顾我的妻子,帮她渡过人生最危险、最艰难的关口。

    但是,我的出国护照被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一处扣押,而且据他们去年声称,我作为公民的出国旅行自由权利的履行,需要经由他们批准。

    二位公仆亦为人丈夫,夫妻恩爱,必定亦有常人共情同理之心。同样重要的是,二位公仆和你们所代表的政府部门,有着为中国公民的重大合法需求提供服务的职责,有着对下属严重失职行为及时督改的义务。

    在此,我恳请二位公仆拨冗履责,本乎天理、顺乎人道地运用执行力,帮我解决目前这一重大而急迫的困难,责令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一处最快时间返还我的出国护照,并且不可做出任何非法的阻碍。

    果真如此,我将十分感激。

    我们同为中国人,都是自然本分地爱亲人、爱国家、爱人类者。自由、民主、公平、正义、和平、发展是今天中国的全民共识。我真诚地希望看到,二位公仆以及中国政府所有有良心者,能够在新的一年对中国的人权事业做出更加有力的程序推动,令所有公民的出国旅行自由以及其他基本自由权利都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敬请答复!

    杨茂东(郭飞雄)
    联系人与联系电话:杨茂平(我姐姐)13872829152
    2021年元月9日

  • 李怀庆案律师要求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北京张凯律师携助理,近日到重庆。作为李怀庆二审辩护律师,他这次来先后三次会见李怀庆,调查了数十人,进行了大量取证工作,取得了十份新证据,张凯律师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法律意见书。他认为: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李怀庆案明显一审程序违法,应该发回重审。

    通报人:李怀庆妻子包艳
    我愿意接受任何媒体关于此事的采访

    李怀庆妻子:包艳
    电话18581026827

    附件:李怀庆案发回重审的法律意见

    经李怀庆的授权,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的委派,本人张凯担任李怀庆的二审辩护律师。经过阅卷并会见李怀庆,及对相关事实予以调查,现要求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李怀庆案全案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理由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怀庆涉嫌诈骗等罪一案的一审过程中,符合上述法律的全部要件,应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具体如下:(一)违反公开审判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审判制度,做到公开开庭,公开举证、质证,公开宣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建立健全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旁听和报道庭审的规则,消除公众和媒体知情监督的障碍。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旁听人员应当经过安全检查进入法庭旁听。因审判场所等客观因素所限,人民法院可以发放旁听证或者通过庭审视频、直播录播等方式满足公众和媒体了解庭审实况的需要。”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坚持审判公开原则。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审判过程、裁判文书依法公开。”

    本案一审庭审和宣判过程中,被告家属均被告知,仅可以有两名直系亲属旁听庭审,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希望旁听的人员中,有的甚至写了申请要求旁听,但是被法院无理由拒绝。整个庭审完全不符合审判公开的要求,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和上述法律规定。对此,本律师做了大量的调查取证。(见证据一到证据十)(二)违反回避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在本案的一审过程中,李怀庆的辩护律师对于合议庭成员提出了回避申请。无论他们提出的理由是否合理,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长的回避应该由院长决定。但是,当时合议庭的三位成员只是在法庭上彼此商量了一下,根本没有请示院长,就径行驳回了回避申请。一审法庭的做法违反了回避制度的法律规定。本律师对此事也做了大量调查取证。(见据一到证据三)(三)剥夺当事人诉讼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印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第第二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申请调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提交的讯问录音录像、体检记录等证据材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申请调取的证据材料与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有联系的,应当予以调取;认为与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没有联系的,应当决定不予调取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说明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调取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提交的讯问录音录像、体检记录等证据材料,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证据材料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有关的,应当予以调取;认为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无关的,应当决定不予调取,并向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说明理由。”

    依据《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规定》第四条第五款的规定,对于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本案中,李怀庆被判处了二十年有期徒刑,按照上述规定,应该有审讯的同步录音录像,并且一审辩护律师依法向法院申请调取了上述证据,该证据可以直接证明李怀庆在侦查阶段是否受到酷刑,对于定罪量刑,以及侦查人员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等问题至关重要,但是法院没有允许,剥夺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应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

    在本案的审判过程中,没有组成七人合议庭,而是由三位法官组成合议庭,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审判组织不合法。(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六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管辖,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

    重庆中院对于李怀庆刑事审判的部分事实已经在中院的民事法庭审理过,以往的数件民事审判案件中,李怀庆多数都胜诉,在此次刑事审判中,如果涉及到对该案部分事实的重新评估,将关系到原民事法庭的法官是否涉嫌渎职,法院的院长是否需要承担领导过失责任等问题,存在利害关系,显然不宜由重庆中院审理,应当移送或指定管辖。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法庭应当进行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第八条的规定:“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

    两院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申请人民法院通知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人民法院认为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确有必要通知上述人员出庭作证或者说明情况的,可以通知上述人员出庭。”

    本案中,李怀庆被关押于重庆市第三看守所期间,穿戴手铐脚镣,在侦查人员的连续提审下,他曾经晕倒过三次。侦查期间存在严重的刑讯逼供,法院应该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的调查,一审律师也提出了该请求,但是被一审法庭无理由拒绝,该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直接影响到t 案件的公正审判。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一审法院的审理只要违反了上述任何一项规定,二审法院都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然而李怀庆案的一审审理违反了上述所有的规定,本案必须发回重审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强制性规定。

    此致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张凯律师呈上
    2021年1月25日

  • 江西邓海平被截访后失联

    【民生观察2021年1月27日消息】2021年1月25日上午,江西省萍乡市维权访民邓海平被湘东区截访人员从国家信访局强行带走,目前处于失联状态。

    2021年1月25日上午10点13分左右,邓海平在微信群发出消息说:“我被地方政府在国家信访局拦截了,身份证被抢了,请大家关注我!”之后,有朋友拨打邓海平的手机,语音提示电话关机。

    据江西维权访民介绍,今年六十岁的邓海平是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湘东镇新湄村人,曾经因为上访而被萍乡市湘东区荷尧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带六七个黑社会人员冲进家里关上门打她,用蛇皮袋罩住她的头,逼她跪下,对她拳打脚踢,还扬言再去上访就打死她。

    该访民表示,江西省萍乡市有很多的维权访民,只要他们去北京上访,就会遭到萍乡警察的截访,之后会被带到萍乡驻京办关押,然后与家人和朋友失去联系。去年12月30日晚9点多钟,江西维权人士朱玉芳、周爱连等五位在北京上访的江西萍乡公民,在北京遭遇萍乡警察的截访。其中,周爱连被带到萍乡驻京办。朱玉芳等其他人一度摆脱警察跟踪,在微信上向外界发出信息呼求关注,但此后失联。

    邓海平电话:15979283916

  • 湖北姜天禄


    姓名:姜天禄
    性别:男 年龄:49岁 籍贯:湖北十堰竹山县城关镇

    受难者单位、职业

    农民

    案件发生地

    湖北十堰竹山县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村支书、县公安局、刑警队警察刘宗斌(音)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第一次:2005年1月9日
    第二次:2018年7月29日
    第三次:2021年1月4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第一次:2005年1月10日
    第二次:2008年8月9日
    第三次:未离开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第一次:十堰市茅箭区医院精神病科
    第二次:竹山县精神病医院
    第三次:竹山县城关镇北大街精神病医院、竹山县潘口乡精神病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姜天禄反映:政府人员指示医院给我出具了一份虚假的诊断证明,说我患有“人格障碍”精神病。
    第三次:无鉴定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带手铐、打毒针、喂药

    有否联络方式

    姜天禄电话:15697192266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姜天禄反映,被关进该医院后,政府指示医护人员把我手脚都困在床上,轮番换人打我的脸、锤我的头,并且威胁我说“你来到我们这里就得老实点,不然有你好果子吃!你看这病房里的人都被我们打怕了,被整治的服服帖帖的,不敢说一个不字”。没办法,我只好仰天长啸对他们说“我不想活了,你们如果继续这样打我,有朝一日我出去了,你们也别想活命了”。随后几天,医护人员不怎样打我了,但是病房里却新来几个身上有纹身的黑社会人员,他们动不动就殴打我,一个人打累了就换一个人来打,还轮番用皮带抽打我。对这几个人,我一点都看不出来他们有精神病,我怀疑是政府安排的黑社会人员伪装成精神病人进来,专门来殴打恐吓我的,因为他们不打别人,专门打我。再有,我在病房里上厕所也会被监控,他们生怕我跑掉了,会寸步不离的跟着我,上厕所也不许我关门,由他们眼睛盯着我解手,这对我的人格是一种极大的侮辱。

    他们还强迫我吞服不明药物,这些药物进去我体内后,我就会感到浑身麻木,四肢无力,我怀疑这些药物有很大的毒副作用,它可能杀伤了我的某些细胞和肌体功能。还有,他们还曾在我身上扎了许多电针,然后通电给我做所谓的“电疗”,这种电疗一通电后我就浑身发抖,再过一会儿就会感到麻痹,之后还会有点舒服的感觉,电疗完毕以后,一整天都头晕目眩,还伴有恶心呕吐的症状,且全身瘫软,有几次我上厕所都无力支撑,摔倒在厕所里,撞的身上多处起包。

    第三次:2021年1月4日上午,姜天禄送他刚满7岁的女儿姜雅琳上学时,突然被竹山县公安局城关镇派出所所长樊清林等不法警察带着城关镇桥东村村民委员会村霸书记孙兴仁和不法村主任孙各林强行绑架,抢走手机、提包等,迅速押送到竹山县城关镇北大街精神病医院专人24小时监守,限制人身自由,医生和护士在里面强行将姜天禄衣裤全部扒光,带上手铐,强行打针,外面有多名黑保安把守,任何人不准进入。
    2021年1月13日,看守人员害怕有人找到了姜天禄,又将姜天禄转移到竹山县潘口乡精神病医院继续迫害,继续专人24小时监守,医生和护士天天给姜天禄带上手铐,强行打针,注射神经药、打毒针、喂刺激大脑的药等来残害姜天禄。


    案件来源:专访湖北十堰被精神病人姜天禄
    https://msguancha.com/a/lanmu12/2019/0428/18566.html
    湖北姜天禄再被关精神病院
    https://msguancha.com/a/lanmu12/2021/0118/20665.html

     

    第一次收集时间:2019年5月21日
    第二次收集时间:2021年1月24日

  • 地方两会召开访民被维稳(一)

    【民生观察2021年1月26日消息】近期,全国各地地方两会正在召开中,众多访民遭到维稳人员的非法维稳。现收集整理如下:

    1、我是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先锋村公民浦梅芬,在2020年1月18日,我浦梅芬和丈夫马志强到无锡市两会信访登记处反映问题,因我家的合法房屋在2019年3月1日被非法摧毁,至今无人承认,但信访接待地方根本没有领导在接待,只有一个工作人员在机器上刷身份证放了两个本子,做形式主义,我丈夫马志强是个白血病患者为了活命无钱看病高声喊冤差点晕了过去,我在旁边扶着,回到家后安镇派出所竟然不分青红皂白,用七八个人将我强制传唤到派出所,非法将我强制摁到在审讯椅上,非法拘禁我33个小时,强制戴上手铐做核酸检测,想把我送到拘留所拘留,人民的警察不保护人民,反而充当腐败官员的保护伞,请大家帮助转发关注,谢谢大家!

    2、2021年1月19日星期三上午,上海世博会强迁私有财产上访16年未果残疾90岁老人刘淑珍,在上海市市政府200号后门被其中一个警号:017725等七、八个警察押至“沪-A3195”的警车上带走。联系人:崔福芳13564097383

    3、2021年1月19日,江苏无锡惠山区王芹香去乘公交车,遭到不明人士大抓捕,好多人拦截公交车冲上去,扛头扛脚从公交车上抓到派出所非法拘禁,后又软禁到宜兴说要多日,望大家关注。

    4、2021年1月20日上午,重庆长寿区冤民邹茂淑买票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在红旗河沟客车站下车,被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瞿亚平和长寿区公安局警察等人拦截,没给任何法律文书下,重庆市长寿区晏家派出所民警韩建中和街道瞿亚平等人,强行绑架邹茂淑,不准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强行押在车牌号为:渝B5625的车上,下午4点钟左右,民警韩建中还把冤民邹茂淑甩在马路上无人管。邹茂淑因2004年征地拆迁赔偿不合理,2006年安置房被政府官员强贪侵占而上访,期间还被构陷判刑两次(共5年半)多次被拘留毒打等,问题至今未解决。邹茂淑电话:15086808696

    5、紧急关注:1月20日,重庆维权人士谭敏被华岩派出所副所长熊朝阳在重庆市信访办外带走。有访友刚刚跟谭敏打电话,谭敏还在派出所,谭敏说她在信访办去坐轻轨,就被重庆市九龙坡华派出所强制拦截了。据了解,谭敏是重庆市九龙坡区失地农民,因为房屋被非法强征、强拆,因维权被打压坐牢3年。谭敏不久前刚出监狱回来,身体不好曾住院动手术。

    6、2021年1月21日上午9点30分左右,重庆大渡口区维权公民赵亮在曾家岩轻轨站,被8名自称大渡口公安分局的人带到跃进村派出所,当天下午2点才被放出来。

    7、重庆市南岸区王治芬于2021年1月21日上午11时43分被绑架,电话无人接听。其姐姐王远英说:“我在给她(王治芬)打电话时,有人抢她的电话,王治芬说:这是我姐姐的电话……后来就没有声音了。再打就没有人接听,失联了,王治芬的安全务必引起全民关注。我于2021年1月21日12时05分拔打重庆警方023110的电话,现在已经半个多小时了,也未收到重庆市110的电话回复。”

    8、重庆维权公民肖真义因钱财被骗而走上了维权之路,他因为捍卫正义善良而做了视频,2021年1月21日被他居住地重庆两江新区康美派出所的黄警官等人叫去派出所了,恳请大家关注!

    9、2021年1月21日,上海访民范志凤与刘来娣到杨浦区政府去上访,因为她们认为自己拆迁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所以去区政府门口找区委书记、区长以及政法委书记接待,被区政府工作人员劝走。之后毛恒凤看见她俩从红绿灯过马路迎面走过来,就问:你们进信访办接待室里去了吗?她俩说:没有区委书记、区长与区政法委书记接待,我们回家啦!当毛恒凤回转身,只见公交车站等候回家的两人被后面开来的警车上的警察下来,将她俩关上警车,警车开走了。请大家关注她俩的安危!

  • 上海王扣玛

    姓名:王扣玛,性别:男
    民族:汉族
    家住: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480弄76号
    身份证:310101195407172451
    联系电话:13601772756

    上访原因:
    2007年5月27日,上海申兴房屋动迁公司把我母亲的房子非法强迁了。强迁前同意给我母亲一间房子,我母亲同意,拆迁后又不给房子了,却给了货币安置,动迁文本清清楚楚白纸黑字,滕金娣动迁款42万,却给了我母亲27万,侵吞了15万(有证据)。

    维权经历:
    我母亲(死亡者)腾金娣,女,生前身份证号码:310108192410211627,住上海市静安区(原闸北区)七浦路427弄17号西厢房。腾金娣于2007年10月11日下午第二次走访上海市政府信访办,其后由属地黄浦区人民广场派出所民警王丽君移交静安区北站街道办陶逸初接走,直接送往海宁路1022弄49号第2栋“友放旅馆”(事实上是一个私人废弃浴室),关押至2008年1月5日迫害之死。
    母亲被迫害致死后,2008年2月1日,他们多次协迫、利诱和我们谈判,同意赔偿丧葬费十六万,前提是先把遗体火化,丧葬费一个月付清,(有政府协议书盖上公章一式八份)。遗体火化后,政府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十六万丧葬费不给了。六个月后,我为此事遂级反映有关部门,担没有结果。

    解决情况:
    上海市闸北区北站街道政法委书记陈平、陶逸初公权力作伪证串通闸北区公检法刻意制造冤假错案。在2008年6月,王扣玛到北京,先后去了公安部信访办、国家信访办反映情况,被截访回沪,2008年6月19日直接把王扣玛关押在闸北区看守所刑事拘留,在拘留所里,公安承办王黎勇,陈伯民硬逼王扣玛写投降书,并说:你必须承认你母亲是被你害死的,不写投降书就弄死你。结果人还未出狱,就迫害致残(有残疾证书)。
    由闸北区法院判我莫须有的“遗弃”罪一年半,遗弃罪的特征是什么?兄弟姐妹不告,亲戚朋友不告,黄浦区法院不告,我户口属在地长宁区不告,我何来“遗弃”罪?
    因王扣玛母亲死亡事件,由于陶逸初公职人员公权力作伪证,原闸北区公检法部门以我遗弃罪判处我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人还未出狱,已迫害致残,现已终身残疾(有证据)。
    王扣吗出狱后,已故母亲托梦帮她烧点纸钱、锡箔。2012年1月5日,上午王扣吗到母亲己故地方友放浴室祭奠,一切听从公安的指挥,秩序有条不紊进行。
    但事隔九个月,在2012年9日25日,上海闸北区北站街道政法委书记陈平直接旨意下,叫长宁区江苏路派出所我户口属在地来家抓捕,将王扣吗羁押在长宁区看守所,一星期后,又将强行送南汇总医院,“强迫”住院。闸北区公安承办和长宁区政府又一次硬逼王扣吗承认第一次的遗弃罪,逼王扣玛承认母亲是他自己害死的。王扣玛不承认,便将王扣玛和三个死刑犯关押在一间,强迫王扣玛吊盐水,导致王扣玛又一次脑梗死,前后三次病危通知书开出(2012年11月1日CT显示第二次脑梗死左基低节多少点脑梗,中间部位)。
    2013年9月17日又是闸北区法院判我寻衅滋事罪名,又一次判王扣玛二年半。
    更离奇的是闸北区法院开庭一天,将王扣玛最后陈述抢走,不让王扣玛讲话。庭审后王扣玛于他们理论,不肯上囚车,闸北区法院法警连拖带拉,打冷拳将王扣玛打昏死过去,送南汇监狱总医院,半夜里才苏醒过来。他们看王扣玛醒来以后,便在菜里下毒,企图致于死地,但他们没想到被王扣玛吃出来了,又一次死里逃生,虎口脱险。
    2014年在南汇医院转新收监期间,警察找茬殴打。后到南汇老年监狱,又一次对王扣玛血醒迫害,称王扣玛是“顽危犯,包夹对象”,又派死刑犯沈某某二人,二十四小时不间段看管。
    出狱后,2016年4月30日,他看王扣玛还未死掉,更一步致于死地,由闸北区政法委书记陈平亲自旨意下,勾结江苏路派出所副所长潘勤等人,在政府指挥下勾结黑势力,指使邻居钱琼、徐捷夫妇二人将王扣玛殴打致伤,打的理由是因王扣玛收错一个快递。经上海市电力医院诊断为脑梗死,住院治疗。
    2016年6月29日,由王扣玛属在地江苏路派出所带去司法鉴定中心验伤,结果是:轻微伤(有司法鉴定书)。凶手至今未受到如何行政处罚,医药费分文不赔,还逍遥法外。现被迫害终于倒下,脑梗死半身不遂,不能自理,行动不便,更不能自救,终身残疾。是谁种下的祸映!
    随着时间的推移,石头渐渐地露出了水面,时间还是大公无私的大法官,它能把历史长河中的是非曲直、全部说的清清楚楚,冤案就是利用公权力制造出来的。谎言总有一天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2019年4月23日,王扣玛向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申请信息公开,内容是要求获取并公开2008年1月5日原闸北分局刑侦支队对滕金娣死亡尸检的法医签署滕金娣死亡尸检认定及照片、录像等死亡依据信息”。并又向公安部行政复议。
    在公安部督办之下,苦苦追寻的真相终于在十二年后的2019年6月25日真相大白,那天收到由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原闸北区公安局)寄给我的一封信,里面装有母亲腾金娣死亡现场海宁路1022弄49号第2栋“友放浴室”的真实堪查照片9张和勘查记录1张。

    根据现场勘查照片显示:
    照片1、双手有明显被灼伤后留下的水泡(疑似:水、火、化学品);
    照片2、脖子左侧有2个明显被锐器扎过留下的伤痕,并且嘴唇干裂呈紫红色,嘴唇干裂不符合医学临床猝死状态;
    照片3、左侧乳房肋骨处有明显肋骨被折所致的凹陷伤痕;裤腰处显现出医院住院部的病号裤,哪来的?
    照片4、背部左侧上方有清晰的外伤伤痕,并且有大面积不规片状红色班迹,不符合医学猝死表面形状;
    照片5、右脚呈现出90度弯曲,不符合医学猝死肢体形状;
    照片6、腾金娣睡觉时兰色白条运动衫是挂在墙上的,但猝死后兰色白条运动衫却是穿在身上,显然违背逻辑性;
    照片7、腾金娣睡觉床前所放拖鞋为一男一女,说明该室还有一男性;
    照片8、腾金娣死亡现场还有另一个育龄女子;
    照片9、电视机上面凉衣服是有悖于旅馆规定。

    目前现状:
    我们对上述公安机关的现场勘查照片有以下认识:
    第一、1-5张腾金娣死亡现场照片不符合医学自然猝死,而决定了腾金娣是死于暴力所致。
    第二、6-9张腾金娣死亡现场照片不符合第一现场,而是被人为制造的第二现场。
    第三、腾金娣关押在海宁路1022弄49号第2栋“友放浴室”88天,一个年满83高龄的老人受到了多大的非人性管制。本案陶逸初当天接走我母亲腾金娣,没有通知我们亲属,也没有将我母亲送回家中,却直接将我母亲送往海宁路1022弄49号第2栋“友放浴室”,交由陈俊蔚、高育文、贾萍三名街道社工关押和看管,因此,我们有理由怀疑上述四人对我母亲进行了非人道的殴打虐待,导致我母亲受伤死亡。作为死者腾金娣之子,我王扣玛强烈要求依法追究故意伤害致死罪的刑事责任,让违法者得到惩罚。还老人一个公道,还法律一个公正,让亡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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