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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推“排查非法宗教”行动

    【民生观察2021年1月11日消息】本网获悉,1月6日河北石家庄市区政府发布了治理“天主教地下势力”的通告。这项专项行动要求查封和取缔“非法活动场所”,并对天主教地下神职人员进行“就地教育转化”等。

    该通告说,“按照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治理天主教地下势力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决定开展依法治理天主教地下势力专项行动,依法治理天主教地下势力,对非法活动场所坚决取缔,对天主教地下神职人员进行就地教育转化,对地下势力组织开展的非法宗教活动进行坚决打击,实现“三个没有”目标(即:没有被天主教地下势力控制的信教群众、没有被天主教地下势力控制的堂点,没有天主教地下势力搞非法活动),确保我区天主教领域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1月8日,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成员王海丰公布,北京市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升级,政府决定对该地区非法宗教活动开展各项排查,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在中共掌控下的大陆地区,中国基督徒可分为两派,其中一派参加民间自主自办的“家庭教会”,主张宗教信仰及宗教事务自由;另一派则参加受中共领导操控的“三自爱国教会”,主张教会“自治、自养、自传”,宣称“听党的话,永远跟党走”的道路。

    1949年中共建政后,其要求所有宗教场所必须向党政部门登记,接受党的全面领导,基督教新教、天主教以及民间自办教会必须加入官方控制的“三自教会”并接受政府的“宗教事务局”的管制与干预。1950年7月,中国基督新教界的吴耀宗等人联名发表“三自宣言”,发起了三自爱国运动,号召教会“自治、自养、自传”,宣称中国教会从此走上了独立自主自办的道路。此项规定引起了相当部分基督教徒的抵制,他们认为,教会的领袖应该是耶稣基督,而非顺从某个世俗政权,尤其是中国的官方意识形态仍然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情况下,部分不愿接受政府管制与干涉的新教教徒在政府登记场所之外的场地开展宗教活动,他们多在信徒的家中,以家庭成员为主开展,所以中国新教地下教会也被称为“家庭教会”。

    在现行的中共制定法律中,一切未经党政认可的宗教组织,包括家庭教会在内,均被视为非法,它们广泛而不同程度地的受到镇压与打击,如北京和河北河南、江苏、山东,家庭教会多年受到很严厉的打压迫害,家庭教会的信徒被拘捕的事件时有发生:009年6月5日早晨,北京家庭教会华惠棋牧师在太原车站转车时被抓捕,并遭到毒打。行凶的国保警察同时称:“我掐死你,再让你传福音,以后再到外地我就打断你的腿。”“我打你是上帝让我打的,三个月之内我凑足材料把你和你妻子一起抓起来判刑”“我们国保就是专门打压你们信耶稣的”。

    2009年6月10日,北京一家庭教会领袖石维翰,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三年徒刑,并罚款15万元。而帮助印发和免费赠送圣经的基督教书店老板和石维翰的其他同工亦遭判刑罚款。

    1999年11-12月,中共地方当局在浙江沿海城市温州附近地区捣毁或没收数百座教堂或祷告场所。

    2001年冬,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邪教”等罪名,将“华南教会”17名负责人判刑,其中2名创办人龚胜亮及李英,分别被判死刑及死刑缓期2年执行,其他15名负责人分别被判处2年至无期徒刑不等。

    2002年10月,河南永城市地方教会同工刘玉屏在家中被国保大队警察抓捕,刘玉屏被关押28天,酷刑折磨,并被勒索1.5万元,同年12月,地方教会同工胡引领等人被国保大队警察抓捕。后被判刑2-3年不等。

    2008年10月16日,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联合会会长张明选在北京的家人遭到约15名暴徒袭击,大儿子张建遭到毒打。报导称暴徒为国保公安和派出所便衣员警[4],也有报导称暴徒为员警找来的无业游民。

    2008年11月28日,中国民政局以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为由,宣布取缔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联合会[6]。12月9日,包括范亚峰、郑恩宠在内的15位知名法律界人士发表联合声明,谴责民政局对家庭联合会的取缔,并呼吁人大撤销违宪条例。

    在2018年2月中国正式实施新版《宗教事务条例》后,中共对宗教的打压变本加厉,4月各大网络商城包括淘宝、亚马逊(中国)等,禁止销售《圣经》,9月底梵中协议签订后,教宗方济各承认由北京认可的七名主教,并要求闽东地区地下教会主教郭希锦将正权主教让给三自爱国教会主教詹思禄。

    12月成都秋雨圣约教会被当局查封,超过100名工作人员和教友被警方拘留,拘捕行动中有教友受轻伤,当局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拘留牧师王怡,目前仍未释放。

    河北省廊坊市等地方,当年12月发布圣诞装饰禁令,要求12月23日至25日全市的商场和街道不得出现圣诞装饰,圣诞老人、圣诞树、圣诞糖果和彩灯被禁止挂出。

    当年9月9日,北京当局又向首都最大的基督教家庭教会“北京锡安教发出《取缔决定书》。该决定书由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发放,指北京锡安教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因此决定即日“依法取缔”锡安教会及其下设机构,并收缴非法宣传资料。

    当局发出的通告指,锡安教会“扰乱了社会组织管理秩序”,未经政府批准设立宗教场所,违反《宗教事务条例》。

    综上,部分家庭教会信徒发帖称;北京新近公布的所谓的“排查非法宗教”活动,实际上就是要扼杀中国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因为如果真的实现了宗教信仰自由,那么许多公民就可能不再信仰党政主义了;如果真的实现了信仰自由,那么党政部门就无法全面“引领”操控国民了;如果真的实现了宗教信仰自由,国民就会要求民间自主自治,就会削弱党政的全面垄断特权。

    还有部分信徒发帖质疑说:何为“非法宗教”?难道只有顺从党政的教会才是合法的?依据常识与自然法,只要不侵害他人的生命自由与财产的宗教都属合法,只要信众不坑蒙拐骗,不伤害他人,全都是公民的宗教自由与合法权利,党政及执法部门只能对侵害他人权益的组织和个人予以取缔及法办,而不能以是否为“三自爱国教会”与否予以镇压。

  • 致李克强总理、赵克志部长的紧急公开信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先生
    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先生
    二位公仆好!
    我是中国公民杨茂东,笔名郭飞雄。
    我因一件与二位公仆对口服务之重要事务,紧急给你们写公开信,请予帮助。
    我的妻子张青居住在美国马里兰州,今天(美国时间1月9日)刚刚做完结肠癌伴肝转移开腹切除大手术。她因为两个孩子在国内无法正常读书,被迫于2009年迁移到美国,十几年来异域打拼,艰难辛苦把儿女拉扯大,又与身为良心犯两次坐牢的我长期分离,心理苦痛长期郁闷,故酿成重大疾病,令身为男子汉的我愧疚、哀伤之至。
    现她一人在美,大手术之后急需调养呵护,却无人做饭、照顾、扶持,很不利于压住、根治恶疾,这令我忧心如焚、度日如年!
    我必须立即赶赴美国,尽全力照顾我的妻子,帮她渡过人生最危险、最艰难的关口。
    但是,我的出国护照被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一处扣押,而且据他们去年声称,我作为公民的出国旅行自由权利的履行,需要经由他们批准。
    二位公仆亦为人丈夫,夫妻恩爱,必定亦有常人共情同理之心。同样重要的是,二位公仆和你们所代表的政府部门,有着为中国公民的重大合法需求提供服务的职责,有着对下属严重失职行为及时督改的义务。
    在此,我恳请二位公仆拨冗履责,本乎天理、顺乎人道地运用执行力,帮我解决目前这一重大而急迫的困难,责令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一处最快时间返还我的出国护照,并且不可做出任何非法的阻碍。
    果真如此,我将十分感激。
    我们同为中国人,都是自然本分地爱亲人、爱国家、爱人类者。自由、民主、公平、正义、和平、发展是今天中国的全民共识。我真诚地希望看到,二位公仆以及中国政府所有有良心者,能够在新的一年对中国的人权事业做出更加有力的程序推动,令所有公民的出国旅行自由以及其他基本自由权利都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敬请答复!
    杨茂东(郭飞雄)
    联系人与联系电话:杨茂平(我姐姐),13872829152
    2021年1月10日

  • 极权趁火打劫下的多难兴邦

    随着武汉新冠病毒再度在中国多地爆发,一些地方政府假借控制疫病之名,收取高昂费用,大肆搜刮民财,大发国难财的恶行不断爆出。结合去年瘟疫以来中共极权当局种种应对举措,与牵涉控制病毒的各种收费情况可见,这种趁火打劫的搜刮民财绝非某地某个官员所为,恰恰是极权本性使然。

    据民生观察报道:1月5日陕西西安9人赴河北参加婚礼,后被认定为与新冠病毒的密接者,因此与密接者同乘一地铁车厢的乘客已被管控隔离。截至1月7日,西安涉及到的隔离管控人员接近1000人,但有被隔离市民爆料隔离费用一天400多元需要完全自理。

    西安市未央区卫健委工作人员说:凡是跟他们(密切接触者)乘坐同一(地铁)车厢的,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已经把这些人定为红码,都已经管控起来了,这两天西安市大概管控了上千人。

    据被强制隔离者通过网络对外披露,每日被收取每日400多元的难以承受的高昂费用。如网民“月亮有点圆”埋怨道:“原本隔离是一件对自己和社会都负责任的表现,但是许多隔离者具备居家隔离的条件,而防疫人员却说不行,必须按政府要求到酒店隔离,而现在酒店隔离一天就收费400元以上,隔离至少14天,总共约需6500元左右,这还不算误工14天的收入损失,隔离期间直接间接支出要过万元以上,我们个人确实承担不起啊!再说,我们平时在本地住酒店,一般也就一二百块钱一天,现在隔离怎么就涨价到400多元一天呢?难道隔离也变成“割韭菜”生意了?也能借机发国难财?”网民“李晓建”发文称:“我和这两个密切接触者乘相反方向的地铁,相距早已超过防疫安全距离,但是我也被政府抓来隔离了,我到底招惹谁了?我工资一天不到100,你们就收我400多块钱一天,昨天晚餐我没钱缴费,酒店竟然给我断粮了,你们这吃得也太狠了吧?”另一名隔离乘客周先生被安排入住西安“度假酒店”,他表示,每日隔离住宿费用就要450元,这还不算核算监测费用,日杂费用等,价格比往常高了不少,常住14天确实有点“隔离不起!”“平时酒店卖400元一天吗?为什么高额收费?西安的工资水平低,隔离一天就要自费420元,加上核算检测320元,以及点个外卖或增加营养餐什么的,半个月万把多块钱就不见了,老百姓花不起这冤枉钱哦!”还有被隔离网民“张东辰”质疑说:“自己就是去外面买个菜就被抓来隔离,我们又不是境外输入,也不是从疫区逃跑出来的,明明是政府监管不力,我们已经很配合了,为什么要隔离我们还高额收费?我的隔离费是每天100的餐费,住的是300元一天的破酒店,还不算核酸检测费,误工费等开支谁来承担?我们都是普通人,这种无妄之灾凭什么要我们承担?是政府要隔离我们,所以这笔不菲的隔离费应有政府承担,凭什么转嫁到我们个人身上?”一个叫“2021鼠斯坦岛”的网友发微博:“你们这是杀猪吗?一天400多,我去巴厘岛的四星级酒店也不超过这个价。在西安,一碗面或一份快餐也不过十几块……老百姓买个菜被强制隔离,前后要遭宰割七八千元啊!况且,近期有专家说,隔离14天太短了,还要延长,因为有人隔离出来后才转阳的。也有专家说,有人核酸检测11次才转阴的。看来,又要多花钱了,哎!隔离变成了梦魇。”

    如上各种被隔离者的痛苦呼声,其实今天听来并不陌生,因为早在武汉病毒肆虐的去年,类似情况在全国多地就屡屡发生:有一家被隔离,半月后被要求缴纳数万费用的;还有被隔离而无法支付费用被扣押在宾馆的:还有宾馆因隔离而倒塌致死几十人的:甚至有将公交车上人群拦截到宾馆隔离收取高昂费用的,等等。而这些形同打劫绑票的行径,在瘟疫爆发以来持续发生着,至今只是反复上演中的一幕,是剧情的延续,因此不是什么新鲜事。

    由瘟疫发生至今一年多,全国爆出如此多的隔离收费事件,号称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居然一直无法杜绝,其中原因耐人寻味。只要稍微留意,就会发现这些各地政府所行收费,其实与中央呼应。因为病疫之后,中共已经喊出发展病疫经济,还经研究机构得出67万亿病疫产值结论,并高兴着会因疫病加快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强国,如此,借病疫发财自然成为权力的共识。为此,中共一再遮遮掩掩地对武汉病毒疫苗收费不公开,后来有人不经意说出了免费,马上就有人出来纠正说是接种免费,疫苗自费。在结果招致网络如潮骂声后,于元月9日上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发布会,介绍近期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有关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表示,附条件上市以后疫苗免费接种是在居民知情、自愿情况下,企业按议定的价格提供疫苗的费用,加上我们接种服务等全部的费用,将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负担,居民个人不负担费用。

    虽然中共卫健官员今天说疫苗不由居民个人负担,但医保基金最终是否落入个人头上,仍然是个问题,从中共一贯猎财手段,羊毛出在羊身上,那是必然的结局。

    与此同时,各地围绕武汉病毒展开的种种敛财正层出不穷。1月4日下午,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六十四次新闻发布会,邀请大连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汤易就“14+7”居家隔离管控起算标准和截止时间进行通报,明确表示:在居家隔离期内人员擅自外出的,一经发现,该户所有居家隔离人员将被送至隔离酒店实施集中隔离,并重新计算“14+7”隔离时间,集中隔离产生的费用自理;同时,该户所在单元的全体住户都将因为可能感染病毒而全部居家隔离“14+7”天。

    有大连官员这种发话,不难想见各地官员对隔离民众的高度热情与霹雳手段,因为其中滚滚财源会驱动官僚如蝇逐臭。

    当公权力成为谋财手段而非服务于民时,任何灾难都是权力掳掠的口实。这从中共借日本侵略的民族危亡夺权,到屡屡借民族灾难掠财压民,都反复验证着中共极权统治就是建立在民众苦难上的政权,拯救民族灾难不会成为它的责任,而借灾难掳掠民财强大权力统治却是它的本性。如此,瘟疫之下各地政府上演的种种敛财害民之法,就不足为奇。

    通过瘟疫之下中国各地政府的趁火打劫可以看清中共多难兴邦的实质,看清中共当局民生政策的欺诈,从而更清醒看到公民唯有争取到自己的人权,以实现将权力关入制度笼子中,才能最终保障民生。

    民生观察 2021年1月9日

  • 湖北李小燕被关精神病院65天获释

    【民生观察2021年1月10日消息】本网获悉,2020年10月13日湖北十堰市房县冤民李小燕,因在省信访局上访被警方抓进派出所关押,后又被强制送进房县精神病医院“整治”。2020年12月18日,在经过无端“灌药打针”65天后,终于2020年12月18日被释放出来。李小燕获释后,由于长期的关押“整治”,身体已经出现严重病患,近日其亲属已将她送往襄阳市做康复治疗。

    知情人汪素华介绍,十堰市维稳官方无法无天,经常把上访村民绑架到精神病院强制关押。汪素华说“李小燕很可怜,丈夫因湖北省襄阳市某个医院的医疗事故而死亡,六年过去了,她的丈夫至今还在医院殡仪馆放着没下葬,她还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儿没有工作,为她爸爸的事被湖北省襄阳市公安也关了一年多才放出来,可怜的一家人呀!另外,李小燕的八十多岁的父母,多次痛哭着向我求救她的女儿”。

    李小燕的丈夫以前在湖北省襄州邮局工作,所以在该市买了房子。六年前,李小燕的丈夫因在襄州医院治疗后死亡,李小燕认为是医疗事故造成,但问题一直没有依法解决,尸体在殡仪馆已冰冻至今。2020年10月12日,李小燕为夫伸冤到位于武汉市的湖北省信访局上访,可到中午房县青峰政府的维稳人员就赶来,将李小燕抓回青峰政府后就送进了房县精神病院,从10月13日到12月18日,李小燕共被囚禁精神病院65天。期间,李小燕的父亲因为忧心女儿安危,焦虑下命归黄泉,临终时也没見上女儿李小燕一面。

    汪素华说:“李小燕被押送进精神病医院后,她与我的通话还没说完,我就听她一声惨叫声,我没有病,请不要给我打针……,然后我就再也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了。接着,我又连续给她打了三个电话,只听铃声响,无人接电话。她的家人担心,李小燕没有神经病,也会因为长时间注射神经病药物整出病来。”

    经过在65天的关押整治,李小燕出院后告诉家人称:“我被抓进去以后,医院直接给我强行打针、灌药,我告诉医生我没有精神病不能被强行收治,但医生根本不听我辩解,他们只说是官方让收治的,所以只听官方安排。

    他们还捆绑我,强行给我灌药,我不肯服药的时候,几名护工就会拿来约束带,几人把我推倒在病床上,按住我的手脚,再用约束带把我的四肢捆绑在病床护栏上,然后拿出撬棍、筷子等工具,强行撬开我的嘴巴,把药物灌进去,最后还会拿手电筒照射口腔,检查是否完全下咽到肚子里去了。灌药完毕,捆绑不会立即解开,他们说我病情还不稳定,需要视情况延长固定几小时甚至两三天。

    当我强烈反抗的时候,他们还会对我电击“治疗”,就是用那种高压电疗仪的电针,对着头部两侧太阳穴等部位反复高压电击,电击治疗非常痛苦,人被高压脉冲电击时就行触电一样颤抖疼痛。医护人员表面上说是帮助病人治病,但实际上他们经常用这种方式报复那些不听话,或者大吵大闹的关押者”。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此外,精神障碍的鉴定为医学鉴定,而非司法鉴定。精神障碍分类、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

    然而,李小燕的家人反映,李小燕在被关精神病院之前从没有暴力伤害他人和自残的情况,官方把她绑架进精神病院“整治”,其目的就是想迫害她,阻止她坚持上访维权。

    李小燕电话:13308673520。李小燕母亲:15071619870。汪素华电话:13872767394

  • 上海48名失地农民状告国务院

    【民生观察2021年1月10日消息】本网获悉,1月7日上海市民黄尧年等48名失地农民,向北京第一中级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联名状告国务院不作为,要求中央政府依法履职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权。

    失地农民代表黄尧年反映,这48名联署人是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他们原拥有合法的宅基地11885㎡、竹园面积747.6㎡、自有私房10088.92㎡。私房被拆迁后,不仅少了居住面积,而且连同他们的农村宅基地也被地方政府无偿侵占。

    据估算,联署人被损害的经济利益:1、被无偿侵占的3374.27㎡住房面积,价值4402.1199万元;2、被无偿侵占的11885㎡宅基地、747.6㎡竹园,价值15079.1660万元;合计19481.2859万元。

    48名上海莘庄失地农民于2018年8月30日,各自向上海市政府请求履行保护财产权申请,上海市政府接收申请人的申请书后,至今没有对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答复,已超过法定的答复期限。

    2018年12月25日,依法集体向上海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市政府纠正行政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履行保护公民财产的法定职责。但是,市政府不予受理。为此,48名失地农民又于2019年1月7日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提出行政复议裁决申请。但苦等了一年多后,国务院的行政复议机关才于2020年4月3日给出《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里面仅用一句笼统的话草草打发申请人称:“你们未提供你们的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受理条件的材料”。

    失地农民及其案件代理人认为:事实上,在行政复议申请时,联署人已向政府提供了符合受理条件的充足的相关材料,该行政复议申请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受理条件:(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但是,政府的复议工作相当草率,连复议回复告知书的编号都写错了,因此地农民不服国务院给出的“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遂于2021年1月7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状告国务院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职,要求中央政府依法履职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权。

    联署代表黄尧年还介绍说,被告国务院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发觉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中的明显错误,但国务院的复议机关人员却如此粗糙,不负责任,让失地公民的财产权蒙受了巨大损失。

    附:《行政起诉状》

    原告:黄尧年等48名(名单附后)
    联系地址:上海市申北路350弄73号302室
    邮编:201108
    手机:18321327550
    被告:国务院
    法定代表人:李克强总理 住址:北京中南海

    《诉讼请求》

    请依法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国复【2020】111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原告于2018年8月30日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向人民政府递交了《请求履行保护财产权职责申请书》,请求维护原告的宅基地使用证的法律效力并排除妨碍或给予补偿,要求人民政府履行保护原告财产权的法定职责。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第(六)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的职责。同时《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政府处理。原告以当然有效的宅基地使用权为权利基础请求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是合法合理的。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目前司法不是独立的,法院吃谁的还得听谁的,法官不愿受理此案,政府的问题还得由政府自己处理。

    因此,原告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于2018年12月25日向上海市人民政府同级提出行政复议。其复议请求:1、确认上海市人民政府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2、要求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保护原告的《上海市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所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3、责令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保护原告的合法财产,责令上海市莘庄发展公司对无偿征用原告的宅基地予以补偿,并补足安置原告的被拆房屋末安置面积(或相应货币补偿)。

    此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人(签名附后):
    黄尧年、顾金坤、徐凤芳、刘墨仙、杜友余、韩纪官
    黄菊方、顾世根、顾永根、黄全忠、陆顺昌、周志荣
    顾彩英、刘纪、孙仁明、何银芳、曹翠英、孙乐帆
    张琴书、陆芳恩、吴国全、陆三民、张广其、陶宝管
    刘小妹、刘文辉、方国棋、汪安明、王福余、陆银泉
    朱振国、刘顺良、朱仁昌、朱依文、朱章余、朱永兴
    张顺香、张跃祖、朱亚娟、朱国兴、张永明、谢明忠
    王国明、乔四弟、王正兴、朱新华、朱新龙、方兴华

    起诉人代表:
    黄尧年、朱振国、汪安明
    刘纪、谢明忠、张琴书

    2021年1月6日

  • 张贾龙因推特言论获刑一年半

    【民生观察2021年1月10日消息】本网获悉,近日前《财经》杂志记者、腾讯财经频道媒体人张贾龙,被贵阳市南明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1年6个月。目前张贾龙仍羁押在南明区看守所,2021年2月12日就可以刑满出狱。据他的代理律师透露,张贾龙会选择上诉。

    2019年8月12日,张贾龙在贵阳家中被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由带走刑拘。他此次被捕疑与声援香港有关,他在2014年的雨伞运动曾上传配戴黄丝带的照片声援香港,其后亦多次转发有关港台的消息。

    羁押期间,检察当局曾要求张贾龙认罪换取轻刑,但被他拒绝。2019年11月27日,该案被起诉到法院。

    起诉书称,张贾龙自2016年以来,在推特上发布大量诋毁党、国家和政府形象的虚假信息,应当以“寻衅滋事”追究刑事责任。但外界认为,张贾龙案是典型的因言获罪。

    2020年5月13日上午,张贾龙被寻衅滋事一案在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在庭审后八个月才于近日作出判决,判处张贾龙有期徒刑一年半。

    据悉,现年33岁的张贾龙,曾任职《财经》杂志和腾讯财经频道,期间曾报道中国艺术家艾未未工作室被强拆,以及「毒奶粉」事件中「结石宝宝之家」发起人赵连海等维权新闻。

    2014年,他曾在北京与时任美国国务卿克里(JohnKerry)见面,批评中国的网络审查,期望美国政府能协助推倒网络防火墙,并探望当时仍在囚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的妻子刘霞。

    张贾龙后来被腾讯找借口解聘,此后再没有稳定工作。张贾龙近年回到家乡贵阳生活,成为活跃的网络作者,但一直比较低调,被抓前妻子刚生下幼女。

  • 西安防疫千人被收取高昂隔离费

    【民生观察2021年1月9日消息】本网获悉,1月5日陕西西安9人赴河北参加婚礼成密接者,与密接者同乘一地铁车厢的乘客已被管控隔离。截至1月7日,西安涉及到的隔离管控人员接近1000人,但有被隔离市民爆料隔离费用一天400多元需要完全自理。

    西安市未央区卫健委工作人员说:凡是跟他们乘坐同一(地铁)车厢的,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已经把这些人定为红码,都已经管控起来了,这两天西安市大概管控了上千人。

    因被强制隔离,网民“月亮有点圆”埋怨道:原本隔离是一件对自己和社会都负责人的表现,但是许多隔离者具备居家隔离的条件,而防疫人员却说不行,必须按政府要求到酒店隔离,而现在酒店隔离一天就收费400元以上,隔离至少14天,总共约需6500院左右,这还不算误工14天的收入损失,隔离期间直接间接支出要过万元以上,我们个人确实承担不起啊!再说,我们平时在本地住酒店,一般也就一二百块钱一天,现在隔离怎么就涨价到400多元一天呢?难道隔离也变成“割韭菜”生意了?也能借机发国难财?

    被隔离网民“李晓建”发文称:“我和这两个密切接触者乘相反方向的地铁,相距早已超过防疫安全距离,但是我也被政府抓来隔离了,我到底招惹谁了?我工资一天不到100,你们就收我400多块钱一天,昨天晚餐我没钱缴费,酒店竟然给我断粮了,你们这吃得也太狠了吧?”

    另一名隔离乘客周先生被安排入住西安“度假酒店”,他表示,每日隔离住宿费用就要450元,这还不算核算监测费用,日杂费用等,价格比往常高了不少,常住14天确实有点“隔离不起!”“平时酒店卖400元一天吗?为什么高额收费?西安的工资水平低,隔离一天就要自费420元,加上核算检测320元,以及点个外卖或增加营养餐什么的,半个月万把多块钱就不见了,老百姓花不起这冤枉钱哦!”

    被隔离网民“张东辰”质疑说:“自己就是去外面买个菜就被抓来隔离,我们又不是境外输入,也不是从疫区逃跑出来的,明明是政府监管不力,我们已经很配合了,为什么要隔离我们还高额收费?我的隔离费是每天100的餐费,住的是300元一天的破酒店,还不算核酸检测费,误工费等开支谁来承担?我们都是普通人,这种无妄之灾凭什么要我们承担?是政府要隔离我们,所以这笔不菲的隔离费应有政府承担,凭什么转嫁到我们个人身上?”

    一个叫“2021鼠斯坦岛”的网友发微博:你们这是杀猪吗?一天400多,我去巴厘岛的四星级酒店也不超过这个价。在西安,一碗面或一份快餐也不过十几块……老百姓买个菜被强制隔离,前后要遭宰割七八千元啊!况且,近期有专家说,隔离14天太短了,还要延长,因为有人隔离出来后才转阳的。也有专家说,有人核酸检测11次才转阴的。看来,又要多花钱了,哎!隔离变成了梦魇。

    据了解,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涉及疫情防控、疑似及确诊患者治疗、集中隔离等收费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出现“借机敛财”及侵权乱象。比如,2020年3月6日,湖北浠水县两名火神山援建者被收取4200元隔离费用的证明文件在引发社会声讨。事发后,浠水县官方回应称,收取隔离费的行为是错误的,深感自责和愧疚,已于3月7日上午退还费用,并向当事人道歉,涉事镇副镇长被免职。

    更早前的2020年2月11日,一对夫妻在陕西靖边县一酒店结束为期14天的隔离,被告知要缴纳6000多元的食宿费,当事人认为价格过高,后通过协商减半收取相关费用。收费政策非同儿戏,类似讨价还价场面,一定程度上也伤害了防疫公信力。

    3月9日,安徽一男子从泰国回到安徽枞阳后被要求前往定点酒店隔离,隔离点按照一天700元的标准向该男子收取9800元隔离费用。宾馆内没有牙刷、毛巾等生活用品,也没有网络,洗手台上有未清理干净的头发和污迹,700元一天的收费过高。根据官方回应,隔离费用由县乡两级政府承担,对个人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费用已退还。早在2月25日,“威海发布”微信公号发布消息称:威海要求,从2月25日起,对从日本、韩国等国家来威海的入境人员,包括外籍人员和中方人员,全部统一接到宾馆免费集中居住,14天后解除集中居住。地方有别,中外有别,引发了网民热议。

    很多网民发帖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属公共卫生事件,强制隔离非公民自愿的情况下政府应承担费用,并且定价不能以盈利为目的,更不能花费中国纳税人的公款去有待外国人。现在,防疫隔离各地在收费标准高低不一,甚至同一城市在不同的隔离点收费都千差万别。在突发公共卫生紧急状态下,由于集中隔离具有强制性,导致收费差异也带有强制性,就容易引发被隔离家庭的不满。有网友提到,各地隔离设施应优先选择有基础安全保障的经济型酒店或场馆,而非星级豪华酒店或高档场所,价格上不应该超过平均消费水平,政府从防灾救灾款项中指出,其成本可从公共资金或税费优惠等多方面予以弥补。此外,还要防范监督一些政府部门借集中隔离敛财腐败、“趁火打劫”和“发国难财”,建立防疫公款公示制度,接受纳税人的检查监督。

  • 四川周明茹

    姓名:周明茹,性别:女
    地址:四川金堂县赵镇桐梓园村三组
    出生日期:1957年9月5日
    身份证号码:510121195709050022
    微信:eeee12re
    联系电话:15308231603

    上访原因:
    1984年,金堂修建金广公路,占了周明茹家0.96亩承包地,当时村上说占多少补多少。但公路修好后,却以周明茹的还有耕地够种为由,拒绝再给周家承包地。2005年,政府调整田地又占了周明茹的承包地0.18亩地,又没有按照政策予以补偿。于是,周明茹持续到县、市、省等地上访,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遭到村镇干部的愤恨。
    2008年,农村进行土地确权,村镇将本属周明茹夫妻的两间房子的产权,写在了其小叔子的名下。周明茹认为这是村镇官员对她的报复,于是从此就更加的不满,踏上了三十多年的上访抗争维权之路。

    维权经历:
    从08年第一次去北京上访,到2015年9月的7年之间,累计去北京二十余次,仅在2013的6月26日、8月27日、9月28日三次到北京上访抗争。9月28日在天安门附近被警察诱骗到久敬庄,有成都市驻京办接回带到“托月旅馆”。当晚有一个年轻看守,对周明茹拳脚相加将头往铁箱子上撞击。
    2012年11月,18大期间的深夜,几个不明人员在周明茹家门口燃放鞭炮五分钟,致使全家遭受骚扰、恐惧和长久的不安。 2014年4月,为了房产权益周明茹继续投诉举报抗争。
    2015年8月24日,在家门口被三四个身份不明的人,包围谩骂围殴,导致双臂和小腿被打成粉碎性骨折。司法鉴定为轻伤一级,手脚做了钢板夹持固定。
    此事之后,村委在周明茹家附近安装的监控装置被拆除。公安便说无法获取现场证据,所以刑事案件也就无法告破。对此,周明茹向成都市公安局、四川省公安厅多次投诉举报反映。
    2017年5月,赵镇桐梓园村支部书记廖理宽安排社区保安跟踪监视发生争执,被赵镇派出所编织罪名和证据,送到金堂县治安拘留所强制拘留10天,并处罚金200元。
    2017年11月19大期间,地方政府担心周明茹去北京上访,再一次被不明身份的数人殴打,导致锁骨断裂,花去几万的医疗费,也做了刑事案件的登记,但是没有丁点积极地进展。
    如今,积劳多病的周明茹在身心方面也出了问题,时长发生不能自控的精神层面的病态症状,为此呼吁政府和国家给予关注。

    目前现状:
    于5月30日,举着写有冤字的牌子,再次到省政府上访。期间,周明如曾试图冲击省政府,被警察阻拦。

  • 吉林郭洪伟在宁江监狱受虐处理结果⁩

    【民生观察2021年1月8日消息】吉林郭荫起投诉宁江监狱对郭洪伟虐待处理的结果已经获得。

    郭洪伟于2015年3月与母亲在吉林省政府官员和警察一起的尾随下,到北京上访,事后被吉林省四平市政府人员用将其母子二人构陷入狱,入狱后郭洪伟长期受到虐待,在监狱吃不饱,零下近二十度的大冬天不给棉衣穿,限制郭洪伟消费购物等等。

    郭洪伟在2020年5月22日晚上9点至9点30分左右的时间中,被民警用消毒剂氧乙酸消毒的情况下,把郭洪伟关押在一个只有两平方米狭小的禁闭管控小屋里进行消毒,造成郭洪伟止息,2020年10月19日郭荫起对狱警卢佳讯进行举报,2020年12月29号收到处理结果。处理结果日期是2020年12月26日,处理结果如下:

    吉林省宁江监狱文件;吉林狱发【2020】40号
    关于郭荫起,肖藴苓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书

    郭荫起,肖藴苓:
    你们于2020年10月19日来访投诉服刑人员郭宏伟受到监室区民警卢佳讯虐待事项,监狱于当日正式受理针对投诉民警事项,监狱领导高度重视,责成信访部门和主管部门本着事实求实的原则,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涉嫌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现将监狱处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信访人信息:郭荫起,男;身份证:220303193712222016,住地: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海银花园小区11号楼3单元202室,联系电话:13179039308,系服刑人员郭洪伟的父亲。
    肖藴苓,女,1940年6月15日生人,住址:四平市铁东区,联系电话:0434-6022906,系服刑人员郭洪伟的母亲。
    涉访罪犯郭洪伟,汉族,高中文化,1964年5月16日生人,户籍地四平市铁东区平东街盛平委,原为宁江监狱十一监区服刑人员,于2020年11月26日转至公主岭监狱服刑。

    二,被投诉人信息:民警卢佳讯,男,35岁,汉族,大专学历,四级警长,现任吉林省宁江监狱十一监区干事。

    三,信访投诉事件:2020年10月19日信访人来访投诉称:2020年5月22日晚9点至9点30分,值班民警卢佳讯把罪犯郭洪伟一人关押在小屋,并在屋里释放过氧碌化剂,(消毒剂)把郭洪伟呛的快不行了,才把郭洪伟推出来放到“死人床”上要求调取事发监控录像,并要求监狱对卢佳讯警官残害郭洪伟事件给予说法。

    监狱经查:
    (一)郭洪伟自入监以来不能认罪,悔罪,经常违反监规,反改造倾向严重,(2017年合计扣有效考核计分690,,2018年合计扣有效考核计分50分,2019年合计扣有效计分85分,2020年合计扣有效考核计分25分)。2020年5月21日罪犯郭洪伟拨打亲情电话时,在监舍走廊大吵大闹,情绪暴躁,不听从民警劝解,为防止发生意外,民警卢佳讯向狱政部门请示,给予罪犯郭洪伟加戴戒惧,并安排护理员24小时看护该犯,属正常执法。

    (二)民警卢佳讯在处理罪犯郭洪伟吵闹行为时,对其居住208监室进行过氧乙酸消毒后,仍将该犯罪置屋内并关闭房门,造成过氧乙酸气味短时间无法消散,不符合消毒管理规定,属处置不当。

    (三)对严管级罪犯郭洪伟单独一人留在房间内,违反狱政管理制度。

    以上有《使用戒惧审批表》,《关于对罪犯郭洪伟使用戒惧情况说明》,《警戒惧管理使用制度》。《罪犯郭洪伟日常改造表现》,以及民警裴少伟,刘洋,卢佳讯的笔录,罪犯唐全,赵爱东,刘志华,张光明,范宝迪的笔录,罪犯郭洪伟狱内伤害案件相关材料,2017年以来郭洪伟违纪扣分凭证等为证,因事发时间过长,超出存储时限,事发当日录像已无法调取查询。

    五,监狱处理意见: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之规定;
    1.责成纪检监察部对民警卢佳讯进行谈话提醒;
    2.将民警卢佳讯调整原工作岗位;
    3.对民警卢佳讯违反消毒规定及狱政管理制度等问题予以口本年度个人考核积分10分,绩效考核评奖1000元的警务处罚并通报批评。

    (二)信访人如果对本处理意见持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主管单位,即吉林省监狱管理局提出复查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本权利。

    郭洪伟于2020年11月26日,已转至公主岭监狱服刑。郭洪伟在转移到公主岭监狱后首先进行隔离14天,然后还要进行两个月的学习后才能得到与家人通信的权利,目前郭洪伟还没有与家人联系,公主岭监狱已经与郭洪伟父亲郭荫起联系告诉郭洪伟在监狱的情况,等监狱安排时间会见。

    本网将关注郭洪伟被虐待后父亲继续向上级投诉的情况。

  • 上海众访民为遇害腾金娣鸣冤

    【民生观察2021年1月8日消息】本网获悉,2021年1月5日,上海访民杜阳明、陈伟华、张小秋、孔令珍、毛恒凤、段春芳、杨立、徐玮、张福英、徐培新、潘财发、王玉弟、朱广华、伍予敏、沈复兴、余忠欢、张汝俊、陈春芳、顾永霞等十九人,冒着刺骨的寒风前往上海冤民王扣玛家,祭奠其八旬母亲腾金娣因上访被残杀13周年。祭奠完毕,众访民再次打出横幅,要求上海市公安依法立案,追究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者的刑事责任。

    据死者腾金娣之子王扣玛讲述:2007年5月27日,王扣玛的母亲滕金娣在上海市闸北区七浦路427弄17号的住房因旧区改造面临拆迁,政府在滕金娣未签署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就非法强行拆除了她的住房。强拆之后,政府又没有给与滕金娣合理安置,在滕金娣多次投诉后,辖区政府和拆迁公司才承诺会给滕金娣相应的房住补偿。但是,此后对方又变挂,改口说不能给住房安置,只能给与货币安置,百般无奈的滕金娣最后也接受了42万元的货币补偿条件,并且拆迁方还在置协议上把补偿42万元的条件写是清清楚楚,还加盖了公章。然而,当滕金娣去领取这42万元补偿款时,拆迁方却只给了她27万元,侵吞了15万元。母亲滕金娣对此不满,就不断走访上海市的各信访部门。

    时至2007年9月1日,腾金娣来到上海市闸北区法院申请立案,但法院见是政府拆迁行为就不予立案受理。无奈之下腾金娣就于2007年10月11日,第二次走访上海市人民政府信访办维权。接待完毕,临近下班,母亲上厕所时和巡视保安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后被以“闹访”为名押送到广场治安派出所,后又被北站街道综治办陶逸初等人带回辖区,综治办人员直接把腾金娣非法拘禁起来,关押在一间废弃的名叫“友放浴室”的黑监狱里,其间用公权力窃取了母亲所有的老年卡银行全部资金。

    在关押到2008年1月5日17点30分时(腾金娣被关押黑监狱共计80余天),上海市北站街道办人员突然通知家属说,腾金娣心脏病发作,经120抢救无效宣布死亡。当初家属得到的死亡结论是“猝死”,但是家属检查遗体时发现,亡母颈部左侧有两处锐器扎过的孔并伴有勒痕,嘴唇干裂呈青紫色且带有水泡等异常体征,因而家属要求警方做刑事侦查,但闸北公安分局刑队与居委会却坚持说腾金娣是心脏病发作猝死,且闸北区公安分局还反诬其子王扣玛犯了“遗弃”罪。

    王扣玛母亲遇害后,为了毁尸灭迹,上海市北站街道用威胁与利诱的手段,多次与王扣玛谈判,要求家人同意一次性赔偿丧葬费16万人民币,一个月付清。但前提是要先把遗体火化。

    王扣玛母亲被强行火化后,当地政府为推卸责任将滕金娣的死因以莫须有的罪名构陷王扣玛,使他入狱两年。出狱后的王扣玛不惧打压,坚持为母伸冤,一直不断上访呼吁。

    2012年1月30日下午13:45分,王扣玛在上海市政府信访办上访时,遭到市政府信访办多名保安的殴打,造成王扣玛当场昏倒,在场的上访民众赶紧打电话要110警察到现场,并向120呼救。120救护车将王扣玛送往上海市黄浦区中心医院抢救室进行紧急抢救。上海访民毛恒凤、童国菁、沈佩兰、石萍、詹荣妹、项文寅等数十访民也随同去医院守护王扣玛。上海著名维权人士冯正虎、夏律师等闻讯赶到医院探望。

    随后几年,王扣玛先后向公安部、上海市公安局提起了“信息公开”和“行政复议”。在019年4月25日,王扣玛终于收到上海市公安局的“信息公开”答复。该“信息公开”显示,腾金娣死亡现场海宁路1022弄49号第2栋“友放浴室”。现场勘查照片显示:1、腾金娣双手有明显被灼伤后留下的水泡;2、腾金娣颈部左侧有2个明显被锐器扎过留下的伤痕,并且嘴唇干裂呈紫红色带有水泡,牙齿、舌头发黑(家属认为这不符合医学猝死状态);3、左侧乳房肋骨处有明显肋骨被折所致的凹陷伤痕;4、背部左侧上方有清晰的外伤伤痕,并且有大面积不规则片状红色班迹。由此,腾金娣的家人王扣玛等认为,张腾金娣死亡现场照片不符合医学自然猝死状态,有明显的暴力致死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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