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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昊诉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一案变更开庭时间

    【民生观察2025年2月23日消息】本网获悉,镇雄和平归正教会常昊传道不服公安机关对他的行政处罚,对此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原本于2025年2月7日公开开庭,但法官说该案涉及国家秘密不公开开庭,律师和常昊传道对法院的公开开庭变为不公开开庭提出异议,最终开庭取消,变更为2025年2月25号上午九点钟开庭审理。

    2024年10月14日,曹三强牧师由三位湖南国宝陪同先到昆明,15日上午再赶到镇雄。在他们到达前,镇雄当地警方先传唤了常昊传道。

    2024年10月15日上午,按照基督信仰几千年来的传统,云南省镇雄县家庭教会塘房聚会点为14位基督徒施洗时,遭到当地几十位警察、国宝、民宗等部门工作人员的联合冲击。

    曹三强牧师和常昊传道及30多位弟兄姊妹被带去公安局,最终常昊传道被行政拘留12天,其他弟兄姊妹都陆续被释放。

    随后,和平归正教会被取缔,教产被洗劫一空,弟兄姊妹一直被有关部门经常上门骚扰恐吓,把弟兄姊妹的手机拿来卸载圣经、诗歌本、zoom等学习软件,退出微信群,拉黑删除常昊的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不许与常昊传道联系。

    2024年10月27日,常昊传道拘留期满,从镇雄县拘留所被释放。有关部门在常昊传道家门口、要道处安装三个监控摄像头监视他,之后又出钱请人假裝保洁员,用以监视常昊传道的一举一动。

    常昊传道不服镇雄县政保大队的行政处罚,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司法局维持原行政处罚,后常昊传道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后案件原计划于2025年2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

    但2025年2月7日法官说,该案涉及国家秘密不公开开庭,律师和常昊传道对法院的公开开庭变为不公开开庭提出异议,最终开庭取消,变更为2025年2月25号上午九点钟开庭审理。

    常昊传道请求弟兄姊妹的关注与祷告!

    据悉,常昊传道曾于2023年4月14日被镇雄公安局带走,后以涉“寻衅滋事罪”被批捕,并被镇雄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

    2024年5月14日,常昊传道结束一年多的刑期出狱。他因基督教信仰以及长期关注社会公义而多次被警方传唤。

  • 史怀珠诉高新公安一案其在开庭前被带走传唤

    【民生观察2025年1月10日消息】近日,河南郑州高新区公民史怀珠诉郑州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简称:高新区公安分局)一案将开庭审理,但是在开庭前一天,史怀珠却遭到高新区公安分局民警带走传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直至案件庭审时间过两才将其放出。其目的就是阻止史怀珠的案件无法庭审。高新区公安分局该行为涉嫌滥用职权,严重干扰公民司法活动。

    2025年1月8日23点多,史怀珠老师在医学院新城宾馆被郑州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简称:高新区公安分局)两名警号分别为:108877、107873的民警,破门而入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传唤,至高新区公安分局枫杨派出所接受讯问。

    其目的就是阻止史怀珠老师2025年1月9日9:00在郑州市高新区法院诉高新区公安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一案庭审不成。

    2025年1月9号下午四点左右,经与史怀珠老师家属通话后得知,史怀珠已经平安无事离开了枫杨派出所。

    有知情人士表示,“史怀珠诉高新公安分局限制人身自由一案,被告高新区公安分局在开庭前掳走原告史怀珠,庭审后又将其放出,意图使原告史怀珠不能出庭而被法院按撤诉处理。”

    郑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部分公职人员涉嫌滥用职权,严重违法阻挠辖区公民司法活动!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依法对其进行严惩!

    据悉,史怀珠是郑州市高新区大里村村民,其位于该村的房屋曾遭到四次强拆。

    史怀珠曾反映,他们村委会两年前将土地卖给开发商,但是相关手续和文件乱七八糟,连盖的公章都是私刻的。村民由于不满当地政府瞒着村民私卖土地,曾集体到国土局控告,遭到雇佣的黑社会人员殴打,多人受伤,其中有位老人家更是被打骨折,随后两年多里村民住房陆续被强拆。

    史怀珠家六层的楼房之前经历了三次强拆,第一次是2015年11月24日,当晚强拆人员带了两三百人,开着挖掘机到他家,用挖掘机将他家房子一侧砸出三个大窟窿,他被迫上楼往下扔石头砖头,强拆人员撤离。

    第二次是2016年3月20日晚上,强拆人员再次开着机器到他家,挖掘机对着他家房子后侧开始砸墙,他老婆上前阻挡,被好几个强拆人员控制并殴打,导致他老婆头部受伤耳朵流血面部肿胀,住院治疗。

    第三次是2016年4月中旬,强拆人员连续几日围堵他家,不断用石头砸他家的门窗玻璃,并趁他家人不在家时,把他家楼房西侧的一个房间一层一到六层拆毁,让他家房子成为危房,后他家人回到家中奋力反抗,拆迁人员才撤走。

    史怀珠家的六层楼房原本是用来自住以及出租,当地政府为逼他家搬走,曾多次对他家的租客进行围堵恐吓,导致租客全部被迫搬走。到现在大里村只剩下史怀珠一家的房子,当地政府干脆不跟史怀珠家谈拆迁补偿标准的事了,而是想尽办法进行强拆逼迫史怀珠家搬走。

    2016年6月21日下午,史怀珠回家时在村子附近听到朋友说,今晚会再次对他家房子进行强行拆除,此外平时日夜不间断在大里村施工的车队和人员今天全都没有出现,对此史怀珠非常担心,并紧急向外界求救。

    他呼吁各界关注他家的情况,关注他一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 马波电话询问检察院其被打一案进展屡遭推诿

    【民生观察2025年1月4日消息】2023年9月17日,黑龙江维权访民马波在北京市丰台区木樨园桥西公交车上、车下连续被一陌生人殴打两次造成双腿骨折,伤情鉴定轻伤一级警方立了刑事案件,丰台区公安局西罗园派出所与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互相推诿,为打人凶手乔明连不受法律惩罚,截止2025年1月2日恶意压案483天让凶手至今逍遥法外,其办案程序严重违法!近日,马波再次电话联系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聂姓检察官,询问自己的案件进展情况,再次遭到该检察院的推诿,让她找西罗园派出所,说案件程序仍然在西罗园派出所。

    2025年1月2号上午8:30分左右,马波给丰台区检察院聂朵检察官打了电话,因2024年12月23日,马波去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电话联系上聂朵检察官她说在一周之内把案件交给领导,现已过10多天,今天马波给她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到什么程度。

    可是聂检察官说她把补侦材料退回了西罗园派出所,什么原因也没说清楚,聂检察官她说也不属于退卷,因为西罗园派出所就没在系统正式报批捕,让马波找西罗园派出所,说案件程序仍然在西罗园派出所。

    马波表示,“丰台区检察院和西罗园派出所互相推诿故意拖延时间,检察院部门职能就是监督公安机关侦查是否有违法行为,但它不但没有监督,还一直与公安机关互相配合,公、检做这些狼狈为奸的事情,他们用权力压法、权钱交易、公开挑衅法律、奸污法律、一丘之貉、营营苟苟,让受害人无处申冤。无论我将付出多大的代价我都将一追到底!”

    2023年9月,马波在京期间,被一老年男子乔明连无故恶意殴打致双腿骨折,北京市丰台警方对此进行了刑事立案,但案件至今无任何实质性进展,警方口头告知已将打人凶手刑拘,但一直不给书面的通知书。为此,马波一直在相关部门持续进行投诉控告。

    2024年9月24日,马波去了北京市政府和北京市纪检信访;

    2024年9月25日,马波又去了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北京市警务督察总队,最后去西罗园派出所给国家信访各部门邮寄信件,投诉西罗园派出所办案程序严重违法,一直压案拖案现已一年多时间,导致打人凶手一直逍遥法外。

    2024年10月2日,马波收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西罗园派出所落款日期为2024年9月29日的关于马波反映问题的书面回复。

    对此,马波不认可该种告知方式,同时提出质疑,一个简单的刑事案件为何一拖再拖,至今已经一年多了还是没有一个好的处理结果。

    2024年11月1号,马波再次来到了西罗园派出所,询问办案民警林警官,其被打案件进展到什么程度。林警官又一次谎称案件已经移交到检察院了。

    马波要求林警官周一跟她一起去检察院查一下,哪天移交到检察院的,马波算准日期检察院需要一个月时间。

    林警官此前曾答应周一与马波去检察院,可是到了周一后,马波给他打了无数电话他没接。

    在马波打了无数次平台电话投诉后,林警官终于接了电话,但是很磨叽,就是不想去检察院。林警官说所长不让他一起去。

    马波猜测,这足以证实,案件还是没移交到检察院,林警官不敢面对检察院的事实真相!

    2024年11月4日下午,马波去了北京市公安局,把西罗园派出所所做的事情反映给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工作人员,市公安局接待人员说他们追问一下案件办到了什么程度。

    2024年11月13日上午,马波拨打北京12345市长热线,投诉西罗园派出所办案程序严重违法。

    当日中午12点23分,马波接到西罗园派出所的回复电话,但依然是推脱敷衍。

    2024年12月3日下午,马波去西罗园派出所追问其被打一案的进展情况,再次遭到西罗园派出所的推诿。

    2024年12月23日上午8:20左右,马波来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询问自己被打一案进展情况如何。

    检察官聂朵说,西罗园派出所没有报逮捕。

    马波的案件就这样又被丰台检察院无形中押了一个多月,公安机关已补侦两次,检察院不可能再退卷了,现在公安机关与丰台区检察院互相配合,恶意压案473天,让凶手乔明连一直逍遥法外,这就是公检腐败的根源。

    马波表示,检察院是监督公安机关侦查的,但现在不但没有做到监督工作反而互相配合恶意压案。

    她已告知聂朵,要投诉丰台区检察院徇私枉法与西罗园派出所,打配合恶意压案473天。

    马波电话:18712763535

  • 马波被打一案无进展询问遭公检法推诿踢皮球

    【民生观察2024年12月24日消息】近日,黑龙江维权访民马波再次来到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询问自己被打一案的进展情况,结果遭到公检法部门的推诿踢皮球。随后,马波前往相关部门投诉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徇私枉法。

    2024年12月23日上8:20左右,马波来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询问自己被打一案进展情况如何。

    马波与检察官聂朵电话联系上了,聂朵告诉她案件应该在西罗园派出所。马波说西罗园派出所所长石磊称,补侦材料在2024年11月16日已递交给检察院了,现已过一个多月为什么案件还没有任何进展。按法定程序补真材料递交给丰台检察院一周内逮捕。

    聂朵说,西罗园派出所没有报逮捕。马波说,石磊所长告诉她案件就是你们检察院没有给他们任何说法等待你们通知,让她来找检察院。

    聂朵说,材料还没有给领导看,她也决定不了。马波问,为啥没给领导?聂朵说,领导没时间。

    马波的案件就这样又被丰台检察院无形中押了一个多月,公安机关已补侦两次,检察院不可能再退卷了,现在公安机关与丰台区检察院互相配合,恶意压案473天,让凶手乔明连一直逍遥法外,这就是公检腐败的根源。

    马波表示,检察院是监督公安机关侦查的,但现在不但没有做到监督工作反而互相配合恶意压案。

    她已告知聂朵,要投诉丰台区检察院徇私枉法与西罗园派出所,打配合恶意压案473天。

    据悉,2023年9月,马波在京期间,被一老年男子乔明连无故恶意殴打致双腿骨折,北京市丰台警方对此进行了刑事立案,但案件至今无任何实质性进展,警方口头告知已将打人凶手刑拘,但一直不给书面的通知书。为此,马波一直在相关部门持续进行投诉控告。

    2024年9月24日,马波去了北京市政府和北京市纪检信访;

    2024年9月25日,马波又去了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北京市警务督察总队,最后去西罗园派出所给国家信访各部门邮寄信件,投诉西罗园派出所办案程序严重违法,一直压案拖案现已一年多时间,导致打人凶手一直逍遥法外。

    2024年10月2日,马波收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西罗园派出所落款日期为2024年9月29日的关于马波反映问题的书面回复。

    对此,马波不认可该种告知方式,同时提出质疑,一个简单的刑事案件为何一拖再拖,至今已经一年多了还是没有一个好的处理结果。

    2024年11月1号,马波再次来到了西罗园派出所,询问办案民警林警官,其被打案件进展到什么程度。林警官又一次谎称案件已经移交到检察院了。

    马波要求林警官周一跟她一起去检察院查一下,哪天移交到检察院的,马波算准日期检察院需要一个月时间。

    林警官此前曾答应周一与马波去检察院,可是今天周一,马波给他打无数电话他没接。

    在打了无数次平台电话投诉后,林警官终于接了电话,但是很磨叽,就是不想去检察院。林警官说所长不让他一起去。

    马波猜测,这足以证实,案件还是没移交到检察院,林警官不敢面对检察院的事实真相!

    2024年11月4日下午,马波去了北京市公安局,把西罗园派出所所做的事情反映给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工作人员,市公安局接待人员说他们追问一下案件办到了什么程度。

    2024年11月13日上午,马波拨打北京12345市长热线,投诉西罗园派出所办案程序严重违法。

    当日中午12点23分,马波接到西罗园派出所的回复电话,但依然是推脱敷衍。

    2024年12月3日下午,马波去西罗园派出所追问其被打一案的进展情况,再次遭到西罗园派出所的推诿。

    马波电话:18712763535

  • 侯帅就公民选举权被侵害一案要求法院立案被拒

    【民生观察2024年12月11日消息】今年世界人权日当天,河南省荥阳市豫龙镇西张寨村村民侯师,就公民选举权被侵害一案,再次来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起诉状,但法院工作人员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

    2024年12月10日,侯帅再次来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豫龙镇办事处非法侵犯其选举权一案,郑州市中院行政窗口的工作人员既不给立案,也不出具不立案裁定书。

    侯帅是荥阳市豫龙镇西张寨村村民。2024年12月4日,侯帅曾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书面的行政起诉状,请求法院判定豫龙镇政府将西张寨村村主任陈培豪的撤职行为违法。

    2021年,陈培豪当选西张寨村村主任,西张寨村第一次按法定要求选举了足够的女性村民代表,这些女代表要求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豫龙镇政府的干部看到后说:“都像西张寨这样依法搞,谁还当干部?”随后在2021年7月将陈培豪村主任职务撤职。

    豫龙镇政府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侯帅认为,豫龙镇政府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村民的选举权,只有该村村民有权撤换村主任。

    此前,侯帅曾于2024年6月12日,就该案向荥阳市人民法院递交了相同的行政起诉状,但荥阳市人民法院既不受理,也不出具不立案裁定书。

    故此,侯帅于近日将案件再次起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据悉,2021年西张寨村换届选举,村委会只有陈培豪一名党员当选;监委会无一名党员当选;小组长选举除了一名越战老兵党员当选外,村民没有把选票投给其他党员;村民代表选举就更牛了,其他党员一个也没有当选。

    痛定思痛,新任党支部书记陈培豪加强党的建设和村民主建设,鼓励大学生党员和女性参选。建成了河南省第一个全部由大学生党员当选党小组长的党支部,建成河南省第一个女代表比例达到法定要求的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女代表不少于三分支一)。

    练出精兵后,陈培豪带領他们进行制度建设:

    1.针对以往村委花钱透明度低,花钱不节制,制定了村账当日公布制,把村委每天的收支在党员群,代表群公开。对大额支出预算制,使用前必须提前三天在党员群,代表群公开,得到批准后方能使用。

    2.针对村务不公开,村务档案大量丢失,制定了村务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3.针对村工程不规范,豆腐渣工程多,制定了村建设工程招标制度。

    4.针对村委以往乱迁户口,村民反映强烈。严格依法管理户籍迁入,一年来,没有非法迁入一个户籍。

    5.针对村委原来选拔干部和外聘人员任人唯亲,群众反应强烈的情况。党支部,村委选拔干部和外聘人员先在党员群,代表群,村民群公开发布信息,公开报名,公开择优选拔,全程公开透明。

    西张寨村的村规民约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包村的副镇长鲁文龙和纪委书记苏凯峰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如果全镇都按党的政策,村务在阳光下运行,他们的特权就保不住了。

    2020年10月8日,苏凯峰借其父葬礼,收受豫龙镇28个村的村干部大量礼金,金钱把他们连成一个利益共同体。

    2021年8月,苏凯峰和鲁文龙将陈培豪停职,没有出具任何公文。随即停止执行西张寨村的村规民约。在把陈培豪停职5个月后,没有查出任何问题。

    一计不成,再生一计。2021年12月23日上午,河南省荥阳市豫龙镇纪委书记苏凯峰和副镇长鲁文龙主持西张寨村两委干部工作民主评议会。一场本应严肃的会议,变成了苏凯峰和鲁文龙党同伐异的政治阴谋。

    在西张寨村两委干部工作民主策评会召开前,西张寨村民代表群没有发布任何要召开会议的消息。苏凯峰,鲁文龙秘密地、选择性地通知了能够顺从于他们,不对其违法违纪行为提出质疑的党员和代表开会。

    经过苏凯峰和鲁文龙等人精心挑选,其他党员的努力拼博,终于把陈培豪评了个不称职。随即宣布将陈培豪免职。

    在陈培豪被免职以后,侯帅向纪委进行举报后,鲁文龙,苏凯峰安排人向纪委做假证,说王河山是队长。

    侯帅向纪委提交了王河山不能当干部的连审表,纪委当没看见。

    侯帅在最初举报时,鲁文龙,苏凯峰,高扬带王河山去纪委,他们当着侯帅的面在纪委说王河山是村干部,纪委有录音录像,后来侯帅举报要求调看录像,纪委说丢了。

    而事实情况是,王河山是一名劳改释放人员,劳改释放犯是不能参与组织村两委干部测评会的。但鲁文龙却让王河山参加了村组干部会议,并让他执政。

    侯帅电话:15617613690

  • 王洪兰等十人被控非法经营罪一案将宣判

    【民生观察2024年12月3日消息】内蒙古呼和浩特王洪兰等十位基督徒贴钱卖圣经,却被控“非法经营罪”一案将于2024年12月5日宣判。他们购买正规途径出版的圣经,高买低卖,不赚一分钱,目的是为了传福音。国务院也发文取消了圣经的发行审批,该案根本不构成犯罪。请弟兄姐妹为判决结果能够彰现上帝的公义而代祷。

    近日,律师收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该院受理被告人王洪兰、王迦勒、刘敏娜、杨志军、班彦洪、季合营、季国龙、张旺、刘伟、李超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一案,现决定于2024年12月5日上午10时在该院第一法庭宣判,特此通知。请准时出庭。

    据悉,2021年4月15日,内蒙古王洪兰等十名基督徒,因补贴国内弟兄姊妹买圣经(都是南京正规出版),没有盈利,但被指控涉嫌非法经营罪,目前已经被羁押超过三年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期限。他们当中很多疾病缠身,非常痛苦。

    2021年11月22日,回民区检察院将该案移送至法院起诉。经过两次庭前会议(第一次因公诉人身份问题被宣布无效)之后,回民区法院于2023年11月20日正式公开审理该案。

    2023年12月25日是圣诞节,王洪兰等人因为补贴购买圣经继续被审。之后案件一直没有宣判。

    2024年4月14日,季合营,季国龙,刘伟,张旺等四位弟兄在被羁押三年时间后获取保候审;九人当中的班颜洪没有被取保候审,而是认罪认罚,被法院直接判刑5年,刑期到2026年4月。

    目前还有四位弟兄姊妹被羁押在看守所中:王洪兰姊妹,王迦勒弟兄,刘敏娜姊妹,杨志军弟兄。该案将于12月5日进行宣判。

  • 马波就被打一案继续投诉西罗园派出所

    【民生观察2024年11月15日消息】近日,黑龙江维权访民马波就自己在京期间被打一案,向北京12345市长热线投诉西罗园派出所办案程序严重违法。当日中午时分,马波接到西罗园派出所的电话回复,但依然是敷衍搪塞。

    2024年11月13日上午,马波拨打北京12345市长热线,投诉西罗园派出所办案程序严重违法。

    2024年11月13日中午12点23分,马波接到西罗园派出所的回复电话。

    马波表示:“西罗园派出所依然是敷衍搪塞,我被打一案至今已经过去一年多时间,凶手逃避法律惩罚,西罗园派出所恶意压案,办案程序严重违法,案件至今仍无实质性进展。”

    2023年9月,马波在京期间,被一老年男子乔明连无故恶意殴打致双腿骨折,北京丰台警方对此进行了刑事立案,但案件至今无任何实质性进展,警方口头告知已将打人凶手刑拘,但一直不给书面的通知书。为此,马波一直在相关部门持续进行投诉控告。

    2024年9月24日,马波去了北京市政府和北京市纪检信访;

    2024年9月25日,马波又去了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北京市警务督察总队,最后去西罗园派出所给国家信访各部门邮寄信件,投诉西罗园派出所办案程序严重违法,一直压案拖案现已一年多时间,导致打人凶手一直逍遥法外。

    2024年10月2日,马波收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西罗园派出所落款日期为2024年9月29日的关于马波反映问题的书面回复。

    对此,马波不认可该种告知方式,同时提出质疑,一个简单的刑事案件为何一拖再拖,至今已经一年多了还是没有一个好的处理结果。

    2024年11月1号,马波再次来到了西罗园派出所,询问办案民警林警官,其被打案件进展到什么程度。林警官又一次谎称案件已经移交到检察院了。

    马波要求林警官周一跟她一起去检察院查一下,哪天移交到检察院的,马波算准日期检察院需要一个月期间。

    林警官此前曾答应周一与马波去检察院,可是今天周一,马波给他打无数电话他没接。

    之后打了无数次平台电话后,林警官终于接了电话,但是很磨叽,就是不想去检察院。林警官说所长不让他一起去。

    马波猜测,这足以证实,案件还是没移交到检察院,林警官不敢面对检察院的事实真相!

    2024年11月4日下午,马波去了北京市公安局,把西罗园派出所所做的事情反映给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工作人员,市公安局接待人员说他们追问一下案件办到了什么程度。

    马波电话:18712763535

  • 马波就被打一案投诉西罗园派出所办案不公

    【民生观察2024年11月5日消息】近日,黑龙江维权访民马波就自己在京期间被打一案,来到北京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室,投诉反映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西罗园派出所徇私枉法、办案不公等问题。

    2024年11月1号,马波来到了西罗园派出所,询问办案民警林警官,其被打案件进展到什么程度。林警官又一次谎称案件已经移交到检察院了。

    马波要求林警官周一跟她一起去检察院查一下,哪天移交到检察院的,马波算准日期检察院需要一个月期间。

    林警官当时也答应周一与马波去检察院,可是今天周一,马波给他打无数电话他没接。

    之后打了无数次平台电话后,林警官终于接了电话,但是很磨叽,就是不想去检察院。林警官说所长不让他一起去。

    马波猜测,这足以证实,案件还是没移交到检察院,林警官不敢面对检察院的事实真相!

    2024年11月4日下午,马波去了北京市公安局,把西罗园派出所所做的事情反映给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工作人员,市公安局接待人员说他们追问一下案件办到了什么程度。

    马波表示:“西罗园派出所的警察不作为,是社会地痞流氓无赖,办的龌龊事与土匪和强盗没什么区别。我已告知林警官,如果你们案件不公正解决,我准备买一个寿衣穿在身上,随时用生命在派出所等待办案结果!”

    据悉,2023年9月,马波在京期间,被一老年男子乔明连无故恶意殴打致双腿骨折,北京丰台警方对此进行了刑事立案,但案件至今无任何实质性进展,警方口头告知已将打人凶手刑拘,但一直不给书面的通知书。为此,马波一直在相关部门持续进行投诉控告。

    2024年9月24日,马波去了北京市政府和北京市纪检信访;

    2024年9月25日,马波又去了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北京市警务督察总队,最后去西罗园派出所给国家信访各部门邮寄信件,投诉西罗园派出所办案程序严重违法,一直压案拖案现已一年多时间,导致打人凶手一直逍遥法外。

    2024年10月2日,马波收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西罗园派出所落款日期为2024年9月29日的关于马波反映问题的书面回复。

    对此,马波不认可该种告知方式,同时提出质疑,一个简单的刑事案件为何一拖再拖,至今已经一年多了还是没有一个好的处理结果。

    马波电话:18712763535

  • 傅文起诉公安部网证一案被法院拒绝立案

    【民生观察2024年8月19日消息】日前,山东潍坊公民傅文先生因网络身份认证问题,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近日,傅文的代理律师收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邮寄的立案告知书,对案件拒绝立案,同时要求原告傅文补正相关证据。

    2024年8月17日,山东潍坊公民傅文的律师收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落款为2024年8月14日的“邮寄立案告知书”一份。

    通知因为该案“缺少该起诉事项与公安部具有关联性的证据及被告的主体身份是否适格的证据”的理由,要求原告补正相关的证据。

    据悉,原告傅文的律师已经补正了相关的证据。

    2024年7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研究起草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5日。

    在该法规征求意见期间,傅文发现被告(公安部)运营的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app上线运营。

    遂于2024年8月2日在苹果APPSTORE下载并安装及实名认证,得到一个编号为:R35S6OP22B的网号。

    用户协议第6条约定,双方争议由被告公安部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本应用的运营方为公安部。

    原告傅文认为,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期间,并非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被告根据一个未生效的法规实行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显然是违反相关法律的。

    8月2日,傅文就“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上线运营,向北京市东城区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起诉公安部。

    傅文请求撤销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app的试点运营并下线。

    近日,傅文的律师收到北京二中院的拒绝立案告知书。

  • 董青波不服豫龙派出所治安处罚案 原告一审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陪审员: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接受董青波的委托,指派段汉杰律师担任其与荥阳市公安局豫龙派出所行政处罚决定书纠纷一案的一审诉讼代理人。代理律师经阅卷和参加庭审,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原告代理人认为,被告豫龙派出所对原告董青波作出的被诉治安处罚,政治站位极其错误,事实认定严重不清,证据严重不足,程序严重违法,依法应予撤销。

    一、政治站位严重错误

    庭审查明,董青波系反映个别村干部挪用公款且对群众打击报复而积极向中纪委等有关部门汇报。始终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是中国共产党永续执政的法宝。极少数涉嫌腐败者阻挠群众揭发,是跟共产党作对,是跟习主席作对。

    被告证据显示,只要董青波一买票,豫龙镇政府就收到所谓警情通报,立即派工作人员伙同豫龙派出所民警进行截访。显然,董青波的个人行踪受到监控,而公民行踪属于公民个人信息,受民法典和刑法的保护。即使是公安机关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也必须履行法定审批手续。但本案被告没有提供批准对董青波使用技术侦查措施的审批手续。面对质疑,被告代理人居然堂而皇之宣称,这是普遍性现象。由此可见,豫龙镇政府和豫龙派出所漠视法律何等自然。

    关于公安机关涉嫌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董青波的公民个人信息遭到非法侵害的问题,原告有权向相关部门进行控告。“普遍存在”并不等于就是合法的!滥用权力、打击群众就是非法。

    二、被诉处罚决定的事实认定严重不清

    被诉处罚决定书“现查明”部分的表述为,“2023年以来,违法行为人董青波在其所反映的诉求经相关职能部门已答复的情况下,仍多次到北京信访,以此给政府施压,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2023年11月28日22时许董青波欲乘坐火车前往北京信访,后被政府工作人员劝返,其行为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

    这两句话之间的关系不明。第一句话是否属于董青波本次被处罚的“违法事实”?从文字表述上看,“其行为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仅对应“2023年11月28日22时许董青波……劝返”一项。那么第一句话是何含义?

    假设第一句话“2023年以来……仍多次到北京信访”亦列入本次处罚所基于的违法事实,那么,“多次到北京信访”具体指何时、何次、到何地方、反映什么?被告的卷宗固然显示董青波多次购买前往北京的车票,但是否皆属于第一句话所称的“多次到北京信访”?

    又,被告卷宗显示董青波自2023年7月1日以来有8次购票进京记录,但除了2023年11月28日外,只有2023年7月11日这次实际到了北京。由于2023年11月28日这一次是第二句话的评价对象,仅2023年7月11日这一次能够评价为“多次到北京信访”吗?

    如果仅仅买车票就构成扰乱单位秩序,岂不把人民政府塑造成为极其可笑、杯弓蛇影的形象?扰乱单位秩序什么时候成了行为犯,不需要有结果发生就可以认定?那么“扰乱单位秩序”的法条为何规定“致使工作……无法进行”?

    显然,被诉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严重不清。此处还应着重指出,豫龙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白帅、侯帅对董青波实施了诬陷行为。其所称董青波索要5000元得逞后方才从新乡返回荥阳,纯属子虚乌有。目前纪委已经查明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原告保留进一步控告的权利。

    三、被诉处罚决定证据严重不足

    被诉处罚决定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作出。法条表述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可见,被诉处罚决定不但要举证董青波实施了“扰乱机关秩序”的行为(且不能泛泛而言,必须明确到时间、对象、地点、表现形式),还要证明“致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但被告首先没有证明董青波实施了哪些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更没有证明“致使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被告没有提供豫龙镇政府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任何证据,甚至被告连豫龙镇政府因为截访董青波产生支出的证据都没有提供。仅凭豫龙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文字陈述,口说无凭(且不符合证据形式要件,白帅、侯帅亦未出庭接受发问),不能证明董青波实施违法行为且达到应予治安处罚的程度。

    四、被诉处罚决定的程序严重违法

    (一)本案最关键的证据,报案人王柳峰的询问笔录,制作笔录的民警郭根生签名造假。这一点,被告在庭审中已经承认。郭根生同志公然违背警察职责,在工作时间参与地方政府的非警务活动,亲自驱车到北京截访公民,本身即属违法。郭根生在开车进京截访的同一时刻,居然又出现在豫龙派出所对报案人制作笔录,明目张胆造假令人震惊。

    该份报案人笔录不仅应予排除,同时本案由于没有合法报案手续,启动本身即属违法,被诉处罚决定应依法撤销。

    (二)姚银玲、郭根生等民警多次参与截访,尤其是郭根生2023年11月29日的所作所为,证明豫龙派出所在配合镇政府阻挠群众行使控告权利上存在密切合作机制,并非是在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之后才介入,而是一开始就“一条龙服务”,所谓报案、移交云云,与事实相悖。

    豫龙镇政府和派出所之间对董青波的所谓移交、接收,恰恰证明董青波的人身自由受限制,董青波被镇政府私力控制,戳穿了所谓劝返的温情面纱。豫龙派出所深度介入地方政府截访,阻挠群众声音传到中纪委,严重违背中央要求。

    综上所述,被诉行政行为政治立场错误,与中央和习主席的要求背道而驰;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严重不足,既未查明和证明原告有何违法事实,更未提供原告扰乱单位秩序造成无法正常工作应予处罚的证据;程序严重违法,仅仅是郭根生同志分身有术这一项就令人拍案叫绝了。

    这样的被诉行政行为必须依法撤销,否则严重损害公安机关和人民政府形象,严重破坏人民群众对司法和公权力的信心,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之后的昂扬斗志。

    此致
    荥阳市人民法院

    原告代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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