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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一律师疑因举报遭报复被捕

    【民生观察2020年9月13日消息】上海律师张云帆正当防卫却遭索赔1100万元,拒绝后被警方以故意伤害罪逮捕,疑因妻子麦茜琪实名举报金融诈骗集团而遭报复。以下为张云帆妻子麦茜琪的详细讲述:

    我叫麦茜琪,目前是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近代史系的博士课程班在读学生。我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后,在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我的丈夫张云帆,和我一样,也是学法律出身,还是一名律师,但就在几天前,他因为拒绝对方1100万元巨额索赔,被逮捕了!他本来是正当防卫,却被定性为故意伤害罪。谁能想到,在2020年的上海,竟会发生这样的怪事!而这恰恰发生在最高人民法院等出台正当防卫最新司法解释的两天前。

    我和我丈夫学了法律,又有什么用呢?仍无法让他免遭恶人构陷!难道我们一直信仰的法律的公平正义,都是假的吗?因为我丈夫张云帆律师坚持正义、拒绝勒索,坚决不向恶势力低头,才遭恶人报复。

    事发时围观者有近10人,都可以为我们作证的。但办案人员说找到除了梁俊雇的保洁阿姨外,找不到其他证人。我愿意以五万元奖金征集现场目击证人!

    办案人员建议我们取得梁俊谅解,可以获得轻判,梁俊借机索要1100万元,我们做不到!

    事发一周后,梁俊突然宣称自己4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于是我丈夫张云帆就成了故意伤害罪犯罪嫌疑人!事实是:梁俊事发当天到医院拍的X光片,专家会诊结果明确称没有骨折。而他事发11天后才去拍的CT片显示肋骨皮质皱褶。用11天以后拍的片子定罪,我们不服!

    我本科时的刑法学老师是张明楷教授。即使梁俊真的骨折,我丈夫抱住梁俊后两人一起倒地,主观上不存在伤害的故意,最多是意外事件或过失。即使认定故意,我丈夫张云帆律师是为了制止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属于教科书式的正当防卫。

    此事的根源,是我曾实名举报了诈骗张云帆姐姐财产的、以股市“牛散”曹芸夫妇为首的金融诈骗集团。曹芸夫妇有钱有势,是多家上市公司的前十大个人股东。曹芸担任自然人股东的老虎汇,2019年已被上海浦东公安分局以合同诈骗罪刑事立案。我付出的代价就是——我丈夫遭受牢狱之灾,以及1100万元索赔!

    因为我的举报,梁俊曾公开宣称他最痛恨的就是我(有录音为证)。梁俊是个身高1米82、体重170斤的壮汉,体校游泳队出身,我才1米52、90斤,丈夫姐姐张海瑛1米65、110斤,当时我丈夫张云帆是在舍命保护妻子和姐姐啊!

    我学法律的初衷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于社会丑恶现象,我的良知无法让我保持沉默。但现在我的丈夫张云帆律师即将面临毁灭性影响,我开始怀疑,我对法律是保护公平正义的信仰,错了吗?

    以下为详细情况:

    我实名举报了金融诈骗集团

    我丈夫张云帆被逮捕,表面上看,是因为保护他亲姐姐和我免受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但更深层次的根源,则是我实名举报了金融诈骗集团而遭报复。

    如果是为了社会正义,我对我的举报一点都不后悔,但这却让我的家庭面临毁灭性影响,我觉得后悔!我对不起我的丈夫、我的孩子、我的父母、我的公婆,还有好多好多亲戚朋友。

    事情要从2018年7月说起。

    当时,我偶然从我丈夫张云帆的亲姐姐张海瑛处了解到,她和老公梁俊准备离婚。他们2009年因意外怀孕结婚后,这10多年来,梁俊一直没有任何工作,不承担家庭责任,都是靠姐姐张海瑛婚前经商的积蓄来负担全家开支,包括梁俊父母的开支。和梁俊来往的,有很多吸毒、贩毒人员。梁俊还隐瞒真相,让张海瑛借钱给涉毒人员。简单说,梁俊就是靠老婆养着的软饭男。以前,她觉得太丢人,就一直没和我说过。

    张海瑛第一次向梁俊提出离婚是2016年,梁俊答应改过认真去找工作,但一直没这么做。反而过了没多久,梁俊告诉张海瑛,他认识了股市神秘人“牛散”曹芸、管亦斐夫妇,他们有所谓“新股配售”特殊渠道,可以稳赚不亏。张海瑛当时见老公梁俊一直没有工作,家里稳定收入吃紧,就听信了梁俊的话,把自己股票账户的股票都抛了,加上自己的积蓄,凑了500万元交给管亦斐。不料不久之后,梁俊不仅自称其通过操作管奕斐账号把这500万元全部亏光,而且还倒欠了管奕斐600万元,共计1100万元!

    这笔钱对张海瑛是个天文数字。我建议张海瑛必须找梁俊出具损失清单,到底买哪些股票亏了。即使真的亏损,也要明明白白。但梁俊一直敷衍,始终不说损失的具体内容。张海瑛开始怀疑梁俊捏造亏损,串通外人转移财产。

    于是,我又建议张海瑛直接找曹芸、管奕斐夫妇索要损失证明,直接找到曹芸家中与其对质。结果在坚持要求取得亏损记录时,被曹芸夫妇赶了出去,始终未能取得亏损证明。于是,我陪张海瑛去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虹桥路派出所报案遭诈骗,答复这是经济纠纷,不予立案。

    不料这次报案就惹怒了这对牛散夫妇。他们在2018年9月起诉张海瑛,要求其承认所谓1100万元债务。一审、二审法院都判决梁俊串通“牛散”曹芸、管亦斐夫妇捏造的所谓600万元债务不成立,但是张海瑛之前已经支付的500万元仍然不明不白,石沉大海。

    股市神秘人曹芸、管奕斐夫妇有钱有势,能量巨大。曹芸是神雾节能、杨子新材、ST华塑、ST联油、ST国药等上市公司的前十大个人股东,管奕斐是ST华普、电魂网络的前十大个人股东。“牛散”之名,就是从这里来的。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我发现曹芸、管奕斐夫妇及其手下,控制多个股票交易账户对倒,制造虚假交易,进行托盘交易,操纵股票价格,侵害广大中小股民利益。梁俊在2015年即成为该集团的操盘手。

    我相信该集团不止梁俊一个操盘手,他们利用私人账户洗钱和逃避金融监管,用于高利贷和其他非法目的。仅梁俊其中一个私人账户,就和曹芸夫妇之间有过高达4000多万元的转账往来记录。

    2019年5月,我从媒体看到报道,中国东方资本投资集团旗下的深圳市老虎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及多个金融理财产品,在2019年4月已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上海浦东新区公安分局刑事立案。曹芸正是东方资产及旗下三家私募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之一。

    2019年6月,我向上海多个扫黑办实名举报了曹芸金融黑恶势力集团,并提交了相关信息。多个扫黑办也曾找我核实情况。

    然而,随之而来的就是对我丈夫张云帆的刑事强制措施层层加码。办案机关多次要求他和梁俊达成谅解并认罪,但是我丈夫坚信自己是无罪的,一直没有同意。直至2020年9月1日,他被正式逮捕。对此我非常意外,天真的我一直以为这么明显无罪的情形,办案机关在拖延一年多之后,会做撤案处理的。

    办案机关明确表示,不取得谅解、不认罪就要逮捕。但他的行为根本不是犯罪,我丈夫张云帆律师怎么能违心认罪呢?

    在我丈夫张云帆律师正式被逮捕前,他把8岁儿子叫到了一旁,对他说:“爸爸准备要外出学习几个月,而且那个地方是不能跟你通电话的,你一个人在家好好听妈妈的话,可以吗?外婆也会从广州过来陪你的。”儿子非常天真的说:“好的。爸爸早点回来!”

    此时的我,已经泪如泉涌,赶紧跑到卫生间,关上门啜泣,我不能让儿子看到我的泪水。但是我支持我丈夫张云帆律师的选择,我们不能屈服于任何恶势力的构陷。

    我丈夫的行为是教科书式的正当防卫

    在回忆事发那天情形之前,我先对正当防卫做个说明:

    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并不是对本人的不法侵害才能进行正当防卫。对他人的不法侵害,只要正在进行,同样可以正当防卫。俗称见义勇为。

    但是,在基层司法实务中,长期以来,办案人员有一种所谓对等防卫、精准防卫的错误观念,对正当防卫的认定畏手畏脚,担心死伤者家属闹事,导致“谁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很多办案人员的逻辑是:只要一方受伤,另一方就是故意伤害罪;一方死亡,另一方就是故意杀人罪。这几年陆续发生的昆山反杀案、福州赵宇见义勇为被刑拘案,一开始均是如此。正当防卫成了沉睡条款。

    每次当我回想起2019年1月12日(周六)的那个下午,我不知道,如果时光倒流,我和我丈夫会不会作出同样的选择?

    当天中午,我们夫妻俩带着孩子,一起到他姐姐张海瑛家里探望他的父母,即我的公婆。因为张海瑛被她老公梁俊及其背后的金融诈骗集团起诉1100万债务后,情绪崩溃,我公婆经常在她家陪伴,帮她照看孩子。在她家,张海瑛说她老公梁俊自称炒股亏光投入的500万元,还倒欠曹芸、管奕斐夫妇600万元,她认为这明显是梁俊和他们串通捏造债务。

    我告诉她,民事案件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所以需要串通的证据。张海瑛听说曹芸夫妇价值200多万元的宝马豪华跑车正在供他老公梁俊使用,我感觉这肯定可以算串通的旁证。张海瑛说知道她老公梁俊新的居住地(当时他们已分居),是上海松江区塑料18厂工业园区内的一个私人小院里的独立小楼。

    我说如果能拍到梁俊使用该豪车的照片,肯定有帮助。张海瑛就马上起身说现在就去拍照。我担心她的状态,说我开车带你去。而我丈夫张云帆不放心,就陪我们一起过去。那时,我完全没有想到,这次冒险取证,会彻底改变我丈夫的人生,会令我的家庭掉进无底深渊!

    当我们到达目的地,私人小院的门没关,张海瑛一眼就看到小院里停着那辆宝马豪华跑车,而梁俊正在车旁。张海瑛当即拍照,质问梁俊为什么要串通外人欺骗她,并要求看他的背包(梁俊的背包、钱包,都是张海瑛为他买的)里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梁俊当即恼羞成怒,和张海瑛争抢背包,还试图抢走张海瑛的拍照手机(这张照片,后来成为民事案件张海瑛胜诉的重要证据之一)。

    我丈夫张云帆怕亲姐姐会受到人身伤害,就一把抱住梁俊,两人一起摔倒在地(张云帆先着地)。摔倒的过程,有现场的监控视频为证,我丈夫张云帆只是在地面抱住梁俊不让他起身,并无任何攻击行为。

    张海瑛趁机从梁俊包中拿到了一张她从未见过的梁俊的银行卡。我当时看到了这张卡,非常高兴,对梁俊说:“终于拿到你的罪证了!”梁俊立马激烈反应,大声喊叫,让自己院内的保洁阿姨“快去叫人!”我们当时非常害怕,担心他的人马上赶来把证据抢回去,于是撒腿就跑。

    后经法院调查,这张卡显示:梁俊和曹芸管奕斐之间有4000多万元的流水往来。这一证据和上述豪车照片,让法官确信他们之间极大可能存在串通,一审、二审都判决曹芸、管奕斐要求张海瑛追加的600万元债务不成立。

    等我和张海瑛逃离现场,我丈夫张云帆立即放开梁俊,梁俊马上就像箭一样往外追赶我和张海瑛。追到工业园区大门口,梁俊用身体趴到车头上,发出咚的一声响,不让我们开走。我丈夫张云帆又一次把他拉开,让我有机会把车开到马路对面。最后我丈夫不顾安危冲到马路对面上车,和我们一同离开。梁俊怕被车撞到,没敢冲过马路。当时是大白天,园区有很多人围观,我丈夫并没有任何攻击梁俊的行为。

    梁俊是个身高1米82、体重170斤的壮汉,体校游泳队出身,而我才1米52、90斤,姐姐张海瑛1米65、110斤。因为我曾协助姐姐张海瑛报案梁俊团伙诈骗,2019年8月办案民警就提醒梁俊很恨我,要我注意安全,梁俊也曾公开宣称他恨我恨的不得了(有梁俊录音为证)。所以按照常理常情,我丈夫张云帆当然担心我们的性命安危,他这是在舍命保护妻子和姐姐啊!

    等我们成功逃离后,大概过了两小时,张海瑛接到手机来电,自称上海市松江区新桥派出所民警,让张海瑛回现场接受问话。我们都认为可能是梁俊的圈套,打12345市长热线核实。工作人员让我们等核实后再过去。

    第二天,2019年1月13日,张海瑛接到新桥派出所座机来电,说昨天的来电确是出勤民警手机号码,因为梁俊昨天报警了。张海瑛问要不要现在过去配合调查,派出所回答等通知。当时民警只字未提梁俊受伤了。

    没想到,2019年3月,张海瑛突然被叫到新桥派出所接受询问,问她是否抢劫和殴打梁俊。然后才得知,梁俊于2019年2月20日取得了上海枫林司法鉴定有限公司的鉴定书,称经鉴定4根肋骨骨折,为轻伤二级。他借着鉴定报告,控告我们。他还指使他年迈的父母到办案机关闹事。

    2020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了《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

    《指导意见》明确规定:认定防卫过当应当同时具备“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判断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造成重大损害”是指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造成轻伤及以下损害的,不属于重大损害。

    即使事发那天梁俊真的骨折,我丈夫张云帆律师的行为,和《指导意见》完全可以对号入座。在自己亲姐姐和妻子人身安全面临威胁时,抱住不法侵害人,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没有造成重大损害。这就是教科书式的标准的正当防卫!

    即使不考虑正当防卫,从另一角度看,我丈夫张云帆案发当天的行为,是抱住梁俊后,和梁俊一起倒地,主观上不存在伤害的故意,最多是意外事件或过失。而过失致人重伤才构成刑事犯罪,过失致人轻伤不构成犯罪。我找到了多个生效刑事判决书,被告人抱住被害人倒地后翻滚,法院均以不存在伤害的故意,判决无罪。

    事发时围观者有近10人,都可以为我们作证的,我丈夫张云帆律师根本没有任何打击行为。但办案人员说找到除了梁俊雇的保洁阿姨外,找不到其他证人。我愿意以五万元奖金征集现场目击证人!

    1100万元天价索赔款,我们做不到!

    事后,张海瑛看过梁俊的打车软件记录,显示事发次日梁俊全天外出,市区内行程上百公里,晚上21点多打车去了上海某知名火锅店附近。事发后一周之内,梁俊频繁打车外出。如果梁俊真的4根肋骨骨折,他这段时间应当痛得满地打滚才对。所以,我们都无法相信2019年1月12日当天梁俊4根肋骨骨折,轻伤二级。

    在被派出所传唤后,张海瑛找到了当天梁俊验伤的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打印了事发当天(2019年1月12日)梁俊的X光片和诊断报告。诊断报告显示,当天请有关专家会诊,明确写明:“右侧诸肋骨未见明显错位骨折”。但到了2019年2月,上海枫林司法鉴定有限公司的报告,却成了“右侧第3—6肋骨骨折”。

    根据司法部官网2018年12月14日发布的《嘉兴市整治司法鉴定“黄牛”净化司法鉴定市场》曾点名批评上海枫林司法鉴定中心,通过“黄牛”虚假增加伤残等级,即可获得高额赔付:

    “2018年上半年域外鉴定机构在嘉兴鉴定的895件案件中,有问题的211件,约占59.6%,其中38.7%提出重新鉴定。特别是上海枫林司法鉴定中心,在嘉兴市租用一场地设立所谓的‘门诊点’,每周一派鉴定人员到嘉兴的‘门诊点’受理案件,被鉴定人在‘黄牛’陪同下到‘门诊点’接受检查和办理委托手续。据嘉兴人保、平安、太平洋、人寿四家保险公司统计: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上海枫林鉴定的案件393件,提出重新鉴定323件,占总数的82.2%;据海宁市法院反馈,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涉及上海枫林的案件共63件,重新鉴定21件,占33.3%。”

    我们曾经把当天的X光片给上海市多位骨科及胸外科专家阅片,无一例外都称完全看不出骨折。

    2019年6月,我丈夫张云帆在所住小区被两名警察带走,被控故意伤害罪。随后,我也作为涉案人接受询问。24小时后,我丈夫张云帆回到了家,我却感觉和他分别了好久好久。

    随后,是近一年的平静期。尽管一直悬而未决,但我们天真的相信,下面走完流程,警察查清楚情况,我丈夫一定会平安无事的。

    直到2020年4月,办案人员突然打来电话,说因为疫情影响,所以一直没有联系。他建议我丈夫取得梁俊的谅解,争取从轻处罚。可是,梁俊串通金融黑恶势力集团诈骗自己的妻子张海瑛,我们见义勇为帮助张海瑛却要去取得他的谅解,这个世界太魔幻了!

    梁俊的谅解条件竟然是:一,向他背后的大老板曹芸夫妇认错。二,推翻张海瑛已经胜诉的民事官司,即承担600万元债务,并不得再追讨转账给管亦斐的500万元巨款。面对如此明目张胆的敲诈勒索,我们坚决不同意!

    谈判无果后没几天,在2020年9月1日,张云帆被通知去上海市松江区新桥派出所做笔录,随后被正式逮捕。在去之前,他本人作为律师,心里早有预判,面对巨大的恶势力集团,他是不可能轻易全身而退的。我和他父亲及姐姐陪着他进的派出所,在警察出示逮捕证以后我们和他平静地拥抱道别。我最后跟他说的话是:挺住,你是无罪的!

    我的家庭正在掉进无底深渊

    我丈夫张云帆,绝对称得上谦谦君子。他从华东政法大学毕业后,一直从事民商事律师工作。平时他跟人说话都是轻声细语,对工作兢兢业业,对待家人温暖尽责,对待邻里也有求必应。因为他业余时间还给小区小朋友们义务上课,小区的小朋友们都很喜欢他,见到他都会主动打招呼。我和我们周边的所有朋友,都愿意对他的人格做出担保,他绝对是一个值得信赖、无私奉献、充满温暖的丈夫和朋友。

    他姐姐张海瑛的爸爸,已经75岁了,因为自己儿子张云帆被逮捕,情绪紧张,造成精神性腹泻无法控制,出门都要穿纸尿裤。张海瑛和梁俊的儿子才11岁,因为舅舅张云帆被逮捕,特别害怕他爸爸把妈妈也抓走,变得极度敏感,正在接受心理辅导。

    作为曾经的法律工作者,我很清楚司法现状。我和我丈夫帮助他的亲姐姐去查找梁俊恶意转移财产600万元、涉嫌诈骗500万元的证据,在自力救济的过程中发生了意外,我丈夫张云帆很不幸地被梁俊赖上,并以他受伤为由要挟我们全家对他作出1100万元索赔。

    基层司法机关有“机械司法”的倾向,以结果论罪,更何况这个金融恶势力集团有强大的团队,可以极尽构陷之能事。

    我已经做好了我丈夫张云帆前途尽毁的打算。事实上,事发至今一年多,由于案件悬而未决,他从被构陷的那一刻开始就无法正常工作,一直处于失业边缘。

    但是,即便社会放弃了他,因为此事留下犯罪记录再也做不了律师,找不到体面的工作,一辈子要低头做人,影响儿子的前程……我也绝对不会放弃他的!

    因为我知道,他为了同胞至亲免遭垃圾人的伤害,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他的行为是正义的!我会一如既往地支持他、陪伴他,直到我生命的终结。

    自从我丈夫被逮捕后,我每天夜不能寐。难道我丈夫的一生,就这么断送在金融黑恶势力精心布置的陷阱之中吗?

    我决心把这件事的真相公诸于世。虽然此时此刻,邪恶一时战胜了正义,但我相信,正义即使不在当下,我一定等得到!



  • 上海一律师被逮捕疑因举报遭报复

    【民生观察2020年9月13日消息】上海律师张云帆正当防卫却遭索赔1100万元,拒绝后被警方以故意伤害罪逮捕,疑因妻子麦茜琪实名举报金融诈骗集团而遭报复。以下为张云帆妻子麦茜琪的详细讲述:

     

     

    我叫麦茜琪,目前是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近代史系的博士课程班在读学生。我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后,在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我的丈夫张云帆,和我一样,也是学法律出身,还是一名律师,但就在几天前,他因为拒绝对方1100万元巨额索赔,被逮捕了!他本来是正当防卫,却被定性为故意伤害罪。谁能想到,在2020年的上海,竟会发生这样的怪事!而这恰恰发生在最高人民法院等出台正当防卫最新司法解释的两天前。

     

    我和我丈夫学了法律,又有什么用呢?仍无法让他免遭恶人构陷!难道我们一直信仰的法律的公平正义,都是假的吗?因为我丈夫张云帆律师坚持正义、拒绝勒索,坚决不向恶势力低头,才遭恶人报复。

     

    事发时围观者有近10人,都可以为我们作证的。但办案人员说找到除了梁俊雇的保洁阿姨外,找不到其他证人。我愿意以五万元奖金征集现场目击证人!

     

    办案人员建议我们取得梁俊谅解,可以获得轻判,梁俊借机索要1100万元,我们做不到!

     

    事发一周后,梁俊突然宣称自己4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于是我丈夫张云帆就成了故意伤害罪犯罪嫌疑人!事实是:梁俊事发当天到医院拍的X光片,专家会诊结果明确称没有骨折。而他事发11天后才去拍的CT片显示肋骨皮质皱褶。用11天以后拍的片子定罪,我们不服!

     

    我本科时的刑法学老师是张明楷教授。即使梁俊真的骨折,我丈夫抱住梁俊后两人一起倒地,主观上不存在伤害的故意,最多是意外事件或过失。即使认定故意,我丈夫张云帆律师是为了制止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属于教科书式的正当防卫。

     

    此事的根源,是我曾实名举报了诈骗张云帆姐姐财产的、以股市“牛散”曹芸夫妇为首的金融诈骗集团。曹芸夫妇有钱有势,是多家上市公司的前十大个人股东。曹芸担任自然人股东的老虎汇,2019年已被上海浦东公安分局以合同诈骗罪刑事立案。我付出的代价就是——我丈夫遭受牢狱之灾,以及1100万元索赔!

     

    因为我的举报,梁俊曾公开宣称他最痛恨的就是我(有录音为证)。梁俊是个身高1米82、体重170斤的壮汉,体校游泳队出身,我才1米52、90斤,丈夫姐姐张海瑛1米65、110斤,当时我丈夫张云帆是在舍命保护妻子和姐姐啊!

     

    我学法律的初衷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于社会丑恶现象,我的良知无法让我保持沉默。但现在我的丈夫张云帆律师即将面临毁灭性影响,我开始怀疑,我对法律是保护公平正义的信仰,错了吗?

     

     

    以下为详细情况:

     

    【我实名举报了金融诈骗集团】

    我丈夫张云帆被逮捕,表面上看,是因为保护他亲姐姐和我免受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但更深层次的根源,则是我实名举报了金融诈骗集团而遭报复。

     

    如果是为了社会正义,我对我的举报一点都不后悔,但这却让我的家庭面临毁灭性影响,我觉得后悔!我对不起我的丈夫、我的孩子、我的父母、我的公婆,还有好多好多亲戚朋友。

     

    事情要从2018年7月说起。

     

    当时,我偶然从我丈夫张云帆的亲姐姐张海瑛处了解到,她和老公梁俊准备离婚。他们2009年因意外怀孕结婚后,这10多年来,梁俊一直没有任何工作,不承担家庭责任,都是靠姐姐张海瑛婚前经商的积蓄来负担全家开支,包括梁俊父母的开支。和梁俊来往的,有很多吸毒、贩毒人员。梁俊还隐瞒真相,让张海瑛借钱给涉毒人员。简单说,梁俊就是靠老婆养着的软饭男。以前,她觉得太丢人,就一直没和我说过。

     

    张海瑛第一次向梁俊提出离婚是2016年,梁俊答应改过认真去找工作,但一直没这么做。反而过了没多久,梁俊告诉张海瑛,他认识了股市神秘人“牛散”曹芸、管亦斐夫妇,他们有所谓“新股配售”特殊渠道,可以稳赚不亏。张海瑛当时见老公梁俊一直没有工作,家里稳定收入吃紧,就听信了梁俊的话,把自己股票账户的股票都抛了,加上自己的积蓄,凑了500万元交给管亦斐。不料不久之后,梁俊不仅自称其通过操作管奕斐账号把这500万元全部亏光,而且还倒欠了管奕斐600万元,共计1100万元!

     

     

    这笔钱对张海瑛是个天文数字。我建议张海瑛必须找梁俊出具损失清单,到底买哪些股票亏了。即使真的亏损,也要明明白白。但梁俊一直敷衍,始终不说损失的具体内容。张海瑛开始怀疑梁俊捏造亏损,串通外人转移财产。

     

     

    于是,我又建议张海瑛直接找曹芸、管奕斐夫妇索要损失证明,直接找到曹芸家中与其对质。结果在坚持要求取得亏损记录时,被曹芸夫妇赶了出去,始终未能取得亏损证明。于是,我陪张海瑛去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虹桥路派出所报案遭诈骗,答复这是经济纠纷,不予立案。

     

     

    不料这次报案就惹怒了这对牛散夫妇。他们在2018年9月起诉张海瑛,要求其承认所谓1100万元债务。一审、二审法院都判决梁俊串通“牛散”曹芸、管亦斐夫妇捏造的所谓600万元债务不成立,但是张海瑛之前已经支付的500万元仍然不明不白,石沉大海。

     

     

    股市神秘人曹芸、管奕斐夫妇有钱有势,能量巨大。曹芸是神雾节能、杨子新材、ST华塑、ST联油、ST国药等上市公司的前十大个人股东,管奕斐是ST华普、电魂网络的前十大个人股东。“牛散”之名,就是从这里来的。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我发现曹芸、管奕斐夫妇及其手下,控制多个股票交易账户对倒,制造虚假交易,进行托盘交易,操纵股票价格,侵害广大中小股民利益。梁俊在2015年即成为该集团的操盘手。

     

     

    我相信该集团不止梁俊一个操盘手,他们利用私人账户洗钱和逃避金融监管,用于高利贷和其他非法目的。仅梁俊其中一个私人账户,就和曹芸夫妇之间有过高达4000多万元的转账往来记录。

     

     

    2019年5月,我从媒体看到报道,中国东方资本投资集团旗下的深圳市老虎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及多个金融理财产品,在2019年4月已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上海浦东新区公安分局刑事立案。曹芸正是东方资产及旗下三家私募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之一。

     

     

    2019年6月,我向上海多个扫黑办实名举报了曹芸金融黑恶势力集团,并提交了相关信息。多个扫黑办也曾找我核实情况。

     

     

    然而,随之而来的就是对我丈夫张云帆的刑事强制措施层层加码。办案机关多次要求他和梁俊达成谅解并认罪,但是我丈夫坚信自己是无罪的,一直没有同意。直至2020年9月1日,他被正式逮捕。对此我非常意外,天真的我一直以为这么明显无罪的情形,办案机关在拖延一年多之后,会做撤案处理的。

     

    办案机关明确表示,不取得谅解、不认罪就要逮捕。但他的行为根本不是犯罪,我丈夫张云帆律师怎么能违心认罪呢?

     

    在我丈夫张云帆律师正式被逮捕前,他把8岁儿子叫到了一旁,对他说:“爸爸准备要外出学习几个月,而且那个地方是不能跟你通电话的,你一个人在家好好听妈妈的话,可以吗?外婆也会从广州过来陪你的。”儿子非常天真的说:“好的。爸爸早点回来!”

     

    此时的我,已经泪如泉涌,赶紧跑到卫生间,关上门啜泣,我不能让儿子看到我的泪水。但是我支持我丈夫张云帆律师的选择,我们不能屈服于任何恶势力的构陷。

     

     

    【我丈夫的行为是教科书式的正当防卫】

    在回忆事发那天情形之前,我先对正当防卫做个说明:

     

    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并不是对本人的不法侵害才能进行正当防卫。对他人的不法侵害,只要正在进行,同样可以正当防卫。俗称见义勇为。

     

     

    但是,在基层司法实务中,长期以来,办案人员有一种所谓对等防卫、精准防卫的错误观念,对正当防卫的认定畏手畏脚,担心死伤者家属闹事,导致“谁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很多办案人员的逻辑是:只要一方受伤,另一方就是故意伤害罪;一方死亡,另一方就是故意杀人罪。 这几年陆续发生的昆山反杀案、福州赵宇见义勇为被刑拘案,一开始均是如此。正当防卫成了沉睡条款。

     

     

    每次当我回想起2019年1月12日(周六)的那个下午,我不知道,如果时光倒流,我和我丈夫会不会作出同样的选择?

     

     

    当天中午,我们夫妻俩带着孩子,一起到他姐姐张海瑛家里探望他的父母,即我的公婆。因为张海瑛被她老公梁俊及其背后的金融诈骗集团起诉1100万债务后,情绪崩溃,我公婆经常在她家陪伴,帮她照看孩子。在她家,张海瑛说她老公梁俊自称炒股亏光投入的500万元,还倒欠曹芸、管奕斐夫妇600万元,她认为这明显是梁俊和他们串通捏造债务。

     

     

    我告诉她,民事案件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所以需要串通的证据。张海瑛听说曹芸夫妇价值200多万元的宝马豪华跑车正在供他老公梁俊使用,我感觉这肯定可以算串通的旁证。张海瑛说知道她老公梁俊新的居住地(当时他们已分居),是上海松江区塑料18厂工业园区内的一个私人小院里的独立小楼。

     

     

    我说如果能拍到梁俊使用该豪车的照片,肯定有帮助。张海瑛就马上起身说现在就去拍照。我担心她的状态,说我开车带你去。而我丈夫张云帆不放心,就陪我们一起过去。那时,我完全没有想到,这次冒险取证,会彻底改变我丈夫的人生,会令我的家庭掉进无底深渊!

     

     

    当我们到达目的地,私人小院的门没关,张海瑛一眼就看到小院里停着那辆宝马豪华跑车,而梁俊正在车旁。张海瑛当即拍照,质问梁俊为什么要串通外人欺骗她,并要求看他的背包(梁俊的背包、钱包,都是张海瑛为他买的)里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梁俊当即恼羞成怒,和张海瑛争抢背包,还试图抢走张海瑛的拍照手机(这张照片,后来成为民事案件张海瑛胜诉的重要证据之一)。

     

     

    我丈夫张云帆怕亲姐姐会受到人身伤害,就一把抱住梁俊,两人一起摔倒在地(张云帆先着地)。摔倒的过程,有现场的监控视频为证,我丈夫张云帆只是在地面抱住梁俊不让他起身,并无任何攻击行为。

     

     

    张海瑛趁机从梁俊包中拿到了一张她从未见过的梁俊的银行卡。我当时看到了这张卡,非常高兴,对梁俊说:“终于拿到你的罪证了!”梁俊立马激烈反应,大声喊叫,让自己院内的保洁阿姨“快去叫人!”我们当时非常害怕,担心他的人马上赶来把证据抢回去,于是撒腿就跑。

     

     

    后经法院调查,这张卡显示:梁俊和曹芸管奕斐之间有4000多万元的流水往来。这一证据和上述豪车照片,让法官确信他们之间极大可能存在串通,一审、二审都判决曹芸、管奕斐要求张海瑛追加的600万元债务不成立。

     

     

    等我和张海瑛逃离现场,我丈夫张云帆立即放开梁俊,梁俊马上就像箭一样往外追赶我和张海瑛。追到工业园区大门口,梁俊用身体趴到车头上,发出咚的一声响,不让我们开走。我丈夫张云帆又一次把他拉开,让我有机会把车开到马路对面。最后我丈夫不顾安危冲到马路对面上车,和我们一同离开。梁俊怕被车撞到,没敢冲过马路。当时是大白天,园区有很多人围观,我丈夫并没有任何攻击梁俊的行为。

     

     

    梁俊是个身高1米82、体重170斤的壮汉,体校游泳队出身,而我才1米52、90斤,姐姐张海瑛1米65、110斤。因为我曾协助姐姐张海瑛报案梁俊团伙诈骗,2019年8月办案民警就提醒梁俊很恨我,要我注意安全,梁俊也曾公开宣称他恨我恨的不得了(有梁俊录音为证)。所以按照常理常情,我丈夫张云帆当然担心我们的性命安危,他这是在舍命保护妻子和姐姐啊!

     

     

    等我们成功逃离后,大概过了两小时,张海瑛接到手机来电,自称上海市松江区新桥派出所民警,让张海瑛回现场接受问话。我们都认为可能是梁俊的圈套,打12345市长热线核实。工作人员让我们等核实后再过去。

     

    第二天,2019年1月13日,张海瑛接到新桥派出所座机来电,说昨天的来电确是出勤民警手机号码,因为梁俊昨天报警了。张海瑛问要不要现在过去配合调查,派出所回答等通知。当时民警只字未提梁俊受伤了。

     

    没想到,2019年3月,张海瑛突然被叫到新桥派出所接受询问,问她是否抢劫和殴打梁俊。然后才得知,梁俊于2019年2月20日取得了上海枫林司法鉴定有限公司的鉴定书,称经鉴定4根肋骨骨折,为轻伤二级。他借着鉴定报告,控告我们。他还指使他年迈的父母到办案机关闹事。

     

    2020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了《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

     

    《指导意见》明确规定:认定防卫过当应当同时具备“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判断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造成重大损害”是指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造成轻伤及以下损害的,不属于重大损害。

     

    即使事发那天梁俊真的骨折,我丈夫张云帆律师的行为,和《指导意见》完全可以对号入座。在自己亲姐姐和妻子人身安全面临威胁时,抱住不法侵害人,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没有造成重大损害。这就是教科书式的标准的正当防卫!

     

    即使不考虑正当防卫,从另一角度看,我丈夫张云帆案发当天的行为,是抱住梁俊后,和梁俊一起倒地,主观上不存在伤害的故意,最多是意外事件或过失。而过失致人重伤才构成刑事犯罪,过失致人轻伤不构成犯罪。我找到了多个生效刑事判决书,被告人抱住被害人倒地后翻滚,法院均以不存在伤害的故意,判决无罪。

     

    事发时围观者有近10人,都可以为我们作证的,我丈夫张云帆律师根本没有任何打击行为。但办案人员说找到除了梁俊雇的保洁阿姨外,找不到其他证人。我愿意以五万元奖金征集现场目击证人!

     

     

    【1100万元天价索赔款,我们做不到!】

     

    事后,张海瑛看过梁俊的打车软件记录,显示事发次日梁俊全天外出,市区内行程上百公里,晚上21点多打车去了上海某知名火锅店附近。事发后一周之内,梁俊频繁打车外出。如果梁俊真的4根肋骨骨折,他这段时间应当痛得满地打滚才对。所以,我们都无法相信2019年1月12日当天梁俊4根肋骨骨折,轻伤二级。

     

     

    在被派出所传唤后,张海瑛找到了当天梁俊验伤的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打印了事发当天(2019年1月12日)梁俊的X光片和诊断报告。诊断报告显示,当天请有关专家会诊,明确写明:“右侧诸肋骨未见明显错位骨折”。但到了2019年2月,上海枫林司法鉴定有限公司的报告,却成了“右侧第3—6肋骨骨折”。

     

     

    根据司法部官网2018年12月14日发布的《嘉兴市整治司法鉴定“黄牛” 净化司法鉴定市场》曾点名批评上海枫林司法鉴定中心,通过“黄牛”虚假增加伤残等级,即可获得高额赔付:

     

    “2018年上半年域外鉴定机构在嘉兴鉴定的895件案件中,有问题的211件,约占59.6%,其中38.7%提出重新鉴定。特别是上海枫林司法鉴定中心,在嘉兴市租用一场地设立所谓的‘门诊点’,每周一派鉴定人员到嘉兴的‘门诊点’受理案件,被鉴定人在‘黄牛’陪同下到‘门诊点’接受检查和办理委托手续。据嘉兴人保、平安、太平洋、人寿四家保险公司统计: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上海枫林鉴定的案件393件,提出重新鉴定323件,占总数的82.2%;据海宁市法院反馈,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涉及上海枫林的案件共63件,重新鉴定21件,占33.3%。”

     

    我们曾经把当天的X光片给上海市多位骨科及胸外科专家阅片,无一例外都称完全看不出骨折。

     

    2019年6月,我丈夫张云帆在所住小区被两名警察带走,被控故意伤害罪。随后,我也作为涉案人接受询问。24小时后,我丈夫张云帆回到了家,我却感觉和他分别了好久好久。

     

    随后,是近一年的平静期。尽管一直悬而未决,但我们天真的相信,下面走完流程,警察查清楚情况,我丈夫一定会平安无事的。

     

    直到2020年4月,办案人员突然打来电话,说因为疫情影响,所以一直没有联系。他建议我丈夫取得梁俊的谅解,争取从轻处罚。可是,梁俊串通金融黑恶势力集团诈骗自己的妻子张海瑛,我们见义勇为帮助张海瑛却要去取得他的谅解,这个世界太魔幻了!

     

    梁俊的谅解条件竟然是:一,向他背后的大老板曹芸夫妇认错。二,推翻张海瑛已经胜诉的民事官司,即承担600万元债务,并不得再追讨转账给管亦斐的500万元巨款。面对如此明目张胆的敲诈勒索,我们坚决不同意!

     

    谈判无果后没几天,在2020年9月1日,张云帆被通知去上海市松江区新桥派出所做笔录,随后被正式逮捕。在去之前,他本人作为律师,心里早有预判,面对巨大的恶势力集团,他是不可能轻易全身而退的。我和他父亲及姐姐陪着他进的派出所,在警察出示逮捕证以后我们和他平静地拥抱道别。我最后跟他说的话是:挺住,你是无罪的!

     

     

     

    【我的家庭正在掉进无底深渊】

    我丈夫张云帆,绝对称得上谦谦君子。他从华东政法大学毕业后,一直从事民商事律师工作。平时他跟人说话都是轻声细语,对工作兢兢业业,对待家人温暖尽责,对待邻里也有求必应。因为他业余时间还给小区小朋友们义务上课,小区的小朋友们都很喜欢他,见到他都会主动打招呼。我和我们周边的所有朋友,都愿意对他的人格做出担保,他绝对是一个值得信赖、无私奉献、充满温暖的丈夫和朋友。

     

    他姐姐张海瑛的爸爸,已经75岁了,因为自己儿子张云帆被逮捕,情绪紧张,造成精神性腹泻无法控制,出门都要穿纸尿裤。张海瑛和梁俊的儿子才11岁,因为舅舅张云帆被逮捕,特别害怕他爸爸把妈妈也抓走,变得极度敏感,正在接受心理辅导。

     

    作为曾经的法律工作者,我很清楚司法现状。我和我丈夫帮助他的亲姐姐去查找梁俊恶意转移财产600万元、涉嫌诈骗500万元的证据,在自力救济的过程中发生了意外,我丈夫张云帆很不幸地被梁俊赖上,并以他受伤为由要挟我们全家对他作出1100万元索赔。

     

    基层司法机关有“机械司法”的倾向,以结果论罪,更何况这个金融恶势力集团有强大的团队,可以极尽构陷之能事。

     

    我已经做好了我丈夫张云帆前途尽毁的打算。事实上,事发至今一年多,由于案件悬而未决,他从被构陷的那一刻开始就无法正常工作,一直处于失业边缘。

     

    但是,即便社会放弃了他,因为此事留下犯罪记录再也做不了律师,找不到体面的工作,一辈子要低头做人,影响儿子的前程……我也绝对不会放弃他的!

     

    因为我知道,他为了同胞至亲免遭垃圾人的伤害,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他的行为是正义的!我会一如既往地支持他、陪伴他,直到我生命的终结。

     

    自从我丈夫被逮捕后,我每天夜不能寐。难道我丈夫的一生,就这么断送在金融黑恶势力精心布置的陷阱之中吗?

     

    我决心把这件事的真相公诸于世。虽然此时此刻,邪恶一时战胜了正义,但我相信,正义即使不在当下,我一定等得到!

  • 李蔚再提行政诉讼仍被北京一中院拒绝

    【民生观察2020年9月11日消息】李蔚因昌平法院超期未依法处理行政诉讼到北京一中院起诉遭拒。2020年9月10日下午,李蔚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昌平区财政局和昌平区政府,投诉昌平区法院立案庭庭长李雪莲和工作人员陶健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收据,在七日内既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又遭遇拒绝接收材料。李蔚到一中院起诉昌平区财政局和昌平区政府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投诉昌平区法院有关责任人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北京一中院立案庭一名姓夏的女法官向李蔚索要了联系方式和案由,表示会联系昌平法院,以后给李蔚答复。李蔚表示,2018年5月,自己在北京一中院遇到了同样的情况,至今那个案件一中院和海淀法院也未处理。

    随后,李蔚立即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向北京市一中院邮寄了起诉材料和投诉昌平法院的材料。

    2020年8月21日上午,李蔚到北京昌平区法院起诉昌平区财政局和昌平区政府。昌平法院立案庭自称姓陶的男性工作人员(立案庭只有一人叫陶健,电话:010-80122112)在花了近1个小时仔仔细细看完材料后,先是称来源于被告的证据材料还需要多复制两份。下午,估计是看到李蔚又是下一个起诉人,有意离开行政立案的10号窗口到6号窗口接待他人。李蔚找到他后,不得不接收材料,但拒绝出具收据。

    2020年8月22日,为保留有起诉证据,李蔚又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向昌平区法院邮寄了相同的起诉材料。至今,昌平区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

    北京海淀法院和北京一中院违法处理李蔚起诉杭州公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和伤害案

    2018年4月8日,李蔚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起诉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九堡派出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和伤害案,海淀法院拒绝出具收据,并且超期既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2018年5月27日,李蔚到北京一中院起诉,立案庭法官也是同样拒收李蔚依法起诉的材料和投诉材料,表示会协调和商量。李蔚立即邮寄了起诉材料到北京一中院。此后,李蔚多次询问一中院,一名周姓男法官(010-58141463)几次说还在研究。至今,北京海淀法院和北京一中院对该案既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和杭州中院违法处理李蔚起诉杭州公安出具受案回执案

    2018年7月2日,李蔚以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九堡派出所不出具受案回执向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起诉九堡派出所和杭州市江干区政府。因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超期既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李蔚于2018年8月9日向杭州中院起诉。至今,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和杭州中院对该案既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

    在近两年多的时间内,李蔚一个人作为原告连续遭遇三起“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法院不出具收据,既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长期不依法处理的情况。

    2020年8月29日星期六上午,昌平法院立案庭陶法官通过行政庭的电话(010-80122047)打电话给李蔚,其中提到李蔚的案件不能录入系统,他也不知怎么回事。

  • 江苏南通一中学生被殴致死

    【民生观察2020年6月14日消息】江苏南通小海中学一名15岁的初三男生,被校内学生勾结社会青年活活殴打致死,目前两名凶手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近日,孩子母亲葛玉英网上发文,要求严惩凶手,一命抵一命,并呼吁全社会都应引以为戒,重视校园霸凌现象,望悲剧不再重演,还校园纯净。

    心碎的母亲:各位网友,我叫葛玉英,是江苏南通小海中学被殴打后去世男生的心碎母亲,我儿是江苏南通小海中学初三三班的学生,在5月7号那天傍晚18点左右遇害。无钱无权无地位无文又无助的心碎母亲在这呼吁全社会都应引以为戒,重视这一社会现象,望悲剧不再重演,还校园纯净。

    我儿子是一个乖巧懂事的小暖男,我常年在外做打工,所以我把儿子经常带在身边,前两年我在武汉打工,所以也把他带到武汉去上学了,2019年的九月份,我把他转到老家来上学,因为首先,冮苏的教材以其他地方不同,其次,中考必须要回到户籍所在地考,无奈之下只能转回来。谁知转回来没多久,他就开始厌学,本来一直以为教材不同,孩子跟不上的原因造成厌学,现在才知道有校园欺凌的因素存在。

    凶手范某原本是要去打初一的小男生,我儿子知道后出于善心,劝说凶手无效的情况下,把消息传了出去,被凶手所认的社会大哥陈某知道了后,而惹上了杀身横祸。

    5月7号那天,我儿收到了凶手在QQ上的威胁与恐吓,当天都没敢去学校上课,可是凶手还是穷追不舍,我孩子最终还是没能躲过他的毒手,他从社会上叫来了蔡某,把我儿子引到一个隐蔽处,一个抱着我儿子,另一个往死里打,我儿子就在5月7号18点左右,硬生生被他们打成了脑死亡,5月9号他永远离开了我,可怜我儿子才15岁呀,每次收到红包都会礼貌的说声谢谢妈妈的孝顺乖儿子再也没有了,中考照片也成了他最后的遗照,这真是人间悲剧啊!

    后来我了解到,凶手所认的大哥陈某,不知找什么样的借口向我儿子借了500元钱,我儿子出事之前没钱用,曾经问他要十块钱,陈某都没有还给他,我觉得这个就是校园欺凌,而且校内学生勾结社会青年,这种校园霸凌是属于涉黑行为了,敲诈勒索啊!我就拿了证据去举报扫黑除恶黑势力。

    前几天,我报的扫黑除恶案件也立案了,尸检报告和案件己移交到检察院了,检察院电话询问了我的诉求,我说:儿子活着,我努力挣钱,是为了给儿子创造未来的美好生活,现在儿子走了,那我余生还是为儿子而努力,努力为儿子讨公道,所以我不奢求什么,我只要严惩凶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现在两名凶手已经批准逮捕了,无助的心碎母亲只能无奈的继续煎熬的等消息。

    希望社会各界能帮帮我,这个无钱无权无地位,无能的心碎母亲吧!让凶手早日得到应有的惩罚!都说一命抵一命,希望法院能够让凶手受到应有的惩罚。

  • 绵阳一村霸强占土地并殴打村民

    【民生观察2020年6月12日消息】四川省绵阳市石马镇涪江村村民魏远贵一家,被涪江村队长林运贵恶意强租强占土地,家人还被侮辱殴打。为了维护自身权益,魏远贵起诉至法院,可村霸林运贵的家族势力庞大,加上当地官员官官相护,为了利益帮助不法分子逃避责任,魏远贵一家至今维权无门。

    魏远贵反映,2008年8月16日我们涪江村三社,要求我们出租土地二十年(有人冒签的合同为证)给他们经营,并租走一部分土地。2014年林运贵刚当队长3个月,就开会要求我们把全部土地800元/亩租给他养虾,2017年9月8日又要我们租地十年给他经营,他林家的土地常年荒在那里长草半米左右,他要种要经营他家为什么荒在那里?

    2017年11月5日12:01社长林运贵又要我们租地十年,我们不同意租地,社长林运贵就恶语伤人骂我妻子扯烂筋,11月6日我妻子向石马镇王谦镇长反映问题,不到一小时,就遭到社长林运贵妻子魏晓花拦路殴打和骑在胯下扇耳光(各部门都觉得胯下之辱和扇耳光只是抓扯)并且辱骂,我妻子拿出手机想录音录像,她早有准备冲上去就抢手机,他夫妻双双围攻和欺凌我妻子半小时以上,致使我妻子左脸打肿,左眼钝挫伤等伤情(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诊断书为证)。

    报警后石马派出所没有依法处理,事发当时我正在成都打工。林运贵一伙12月便强行在我地中横跨挖沟,并套取工程款149886元,凭证号201904100002,还挖断我种地途径的公路。

    我妻子维权处处挨骂,得了抑郁症导致突聋,四处申诉被他们黑白颠倒,妻子为此得了咽喉炎。面对恶霸的打压我们措手不及,我们2年多没敢回家。

    为了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起诉至法院,游仙区法院法官曾山说,石马派出所怎么认定我就怎么认定,林运贵没责任,判魏晓花过错方只需要多付20元起诉费。由于林运贵魏晓花在本社家族势力庞大,村霸成为了村官,官官相护在强租我耕地十年不成就打我家人,当地官员帮助不法分子逃避责任,严重违背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林运贵为了套取工程款破坏我良田好地,石马镇政府明知道在我地正中横跨挖沟不合理,还支持他套取工程款并毁坏几亩良田好地,其行为违反了打黑除恶专项条例。林运贵还叫他一伙分钱的和分钱的亲朋签字同意在我地中修沟,专干损人利己的不法勾当。我们不同意租地十年就该挨打,不租就强占套款合理合法。

    我们村民是弱势群体走合法途径得不到支持,他一伙处处签字造假,林运贵从他父亲至他两代人在队上掌权套款,使他家一直都是当地的暴发户,常年肆意妄为,他一路金钱开道,用司法推法磨。

    2018年3月31日,我找林运贵要青苗费,问他们一伙为什么打我妻子,他抵赖导致发生了动手,林运贵赖在医院医治陈旧伤住院10天,我被派出所拘留10日,赔偿他将近9千元。我抓贼要拘留要赔偿。林运贵多次恶意强租强占我地十年是导火索不担责,不同意租地十年就恶语伤人和拦路辱骂,殴打和围攻是事件根源派出所却不追究。

    纪委监察委书记赵勇帆还说,我们可以出去不用在家,把土地应该租给林运贵。那么按照这个逻辑,银行里放着别人存的钱闲在那里,他一伙人可以去偷去抢却不会被制裁。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涪江村村官黑白颠倒,欺压百姓致使百姓民不聊生,以租代征危害了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再此,我恳请上级领导能够依法彻查,对恶意强租强占打人者相互勾结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落实打黑除恶工作,不要让为非作歹者继续危害石马镇涪江村村民的利益,依法赔偿我们的相关损失,用法律维护我们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请网友们多多关注落实和执行情况!

    魏远贵电话:13981170314

  • 陕西李思侠案二审开庭(一)

    【民生观察2020年6月11日消息】2020年6月9日,陕西安康环保卫士李思侠涉嫌寻衅滋事案二审,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李思侠的辩护律师当庭提出管辖权异议,目前法院尚未作出裁定。

    昨天李思侠的女儿到安康中院协调旁听人员的人数问题,安康中院的负责人表示每个被告人只能安排两名近亲属进入法庭旁听,其他的人只能到多媒体室看庭审视频,就这还只能给17个名额。安康中院此举完全是限制公民的旁听权,事实上目前疫情的影响已经非常小,到现在安康中院还在以疫情为由变相不公开审理,是不负责任与懒政的体现,家属和辩护律师打算到现场为自己的旁听权进行争取。

    开庭当天,安康中院外早已来了许多旁听的亲友和双喜村的村民,大家都在担心着李思侠的安危,也关心着保护家乡青山绿水的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三人能够早日无罪回家。

    法庭内的旁听席上空空如也,即便如此也不准旁听人员进入,美其名曰为了疫情防控。但是法庭上,合议庭、辩护人、公诉人、法警排排坐,法庭下的32个座位只坐着四名家属,按照院管办的逻辑,疫情之下究竟是谁更危险。

    当天的庭审相当精彩,各位辩护律师对着管辖权异议这个点发起猛攻,牢牢把握着庭审的节奏。一上来,审判长向被告人和辩护人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王飞律师先发制人,谈道:

    “申请回避还不算最重要的事情,此刻最需要解决的是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是否拥有管辖权的问题。”

    “管辖权的问题,是司法的入口。在2019年3月3日安康中院的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文章,上面写到:‘2月26日,安康中院扫黑办主任、刑一庭庭长王桥花、副庭长张教辉等四人赴石泉县法院检查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就正在审理的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指导。’这完全是二审法院插手了本案一审审判。”

    “另外我们得知,本案一审中曾出现过法官请示市中院领导的问题,我们现在想知道,如果一审法院进行了汇报,安康中院是哪些人接受的汇报,法院必须向我们释明,只有这两个问题解决了,我才会发表我的关于管辖权的意见。”

    上面所说刑一庭庭长王桥花、副庭长张教辉正是李思侠案二审的审判长和审判员。

    如果说上午下午分别需要从辩护律师中找一位前锋,下午属于王飞律师的秀场,那么上午无疑是朱孝顶律师的,他从本案存在的十三点问题入手,系统地还原了本案证据是如何被人为伪造,本案在扫黑除恶的道路上是如何偏离轨道,石泉真正的黑恶势力是如何依旧横行霸道的。

    “双喜村的采石场违规开采了十余年,对环境毁坏非常严重,李思侠等人为了保护村庄,维护环境,竟然被打成黑恶势力,这表明扫黑除恶已经在轨道上偏离了”、“曾经村里的主任公然勒索盲人老村长张海成500元,谁才是真正的黑恶势力”、“鉴于安康中院对石泉县法院进行过指导,如果仍由安康中院管辖,将会造成两审终审制变相消失”、“安康中院剥夺律师阅卷权,有170张案件光盘辩护人没有拿到。在拿到的40张光盘里,我就发现了大量的警察伪造笔录的事实”……

    朱孝顶律师的发言虽长但具有归纳性,让旁听的人能够快速了解案件,对本案存在的程序性问题有了全面的认识。

    姬来松律师也是主要就安康中院到石泉县法院进行指导的问题发表意见,他讲道:“你院到石泉县指导一审法院,究竟是主动的还是被邀请的,请法庭释明。哪些人做了提问,而谁又进行了哪些指导,这些都是需要明确的问题。”

    此时的审判长还是有所准备的,她不慌不忙的请公诉人说明“指导”的情况。公诉人给出的说明大意是2019年2月26日,王桥花、张教辉等人在到石泉县开庭后,“顺路”对石泉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督导检查,听取了审理李思侠案的情况,没有实质性地干预此案。另外还说安康中院的领导也没有实质性地接触案件,所以辩护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

    对于这样的回应,显然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如此口头的说明,也不能证明任何事实。检察官到底有没有到法院核实,法官有没有找安康中院的领导核实,这些都不是法官自己可以决定的,现在坐在庭上的法官是被质疑的对象,而任何人都不能做自己的法官,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此时审判长仍旧以“我们没有进行过指导”来推脱责任,实在是说不过去。

    王飞律师说道:“你(审判长)能调查吗?现在要让高院来调查,你们没有权利向领导核实,应该让上级法院按照法律规定查明情况,去释明你们指导案件的具体内容。”

    此时庭审已经陷入僵局,朱孝顶律师建议审判长先休庭,让合议庭讨论如何解决这个事情。审判长也顺着这个台阶立刻休庭,下午一点继续。

    等到下午开庭,王桥花审判长拿着新鲜出炉的两份《核查情况》出场了,庭审继续。

    审判长首先宣读了这两份《核查情况》,其中最关键的部分是:“2019年2月26日,安康中院刑一庭庭长王桥花、副庭长张教辉、审判员朱丹丹依法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华茂莉担任法庭记录在石泉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吴子林故意伤害案。庭审结束后,根据安康中院扫黑办的工作安排,对石泉县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听取了解了石泉县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体情况及受理的首例涉恶案件(李思侠案件)的审理进度。该案合议庭未就该案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定罪量刑、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过指导。”

    这个部分的说辞是存在相当多的矛盾之处。

    王飞律师拿着打印出来的安康中院微信公众号文章截图指出,“有图有真相”,刑一庭庭长王桥花、副庭长张教辉在图片里都在看着案卷,怎么能说只是听取了工作报告呢?明明文章中说的是“指导”石泉县法院,到了这份情况说明中却成了“听取”,相信是个小学生都能分出其中的区别,安康中院监察室的这份说明不能令人信服。

    朱孝顶律师说,感到比较震惊,这份文书的形成和格式都有问题,文件移送手续也没有,副院长冯康的口头答复只是单方面说辞,而且你们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33条,应当受到相应的处分。

    程广鑫律师在看这个关键部分时发现了重大矛盾点,分析道,文章中说的是“安康中院扫黑办主任、刑一庭庭长王桥花、副庭长张教辉等四人”,但是到了这个说明中却成了“安康中院刑一庭庭长王桥花、副庭长张教辉、审判员朱丹丹依法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华茂莉”,明显的矛盾点,安康中院的扫黑办主任到底是谁,总不可能是书记员华茂莉吧?并且华茂莉也是本案的书记员,就在现场,我们可以立即核实她的身份,足以证明这份说明的虚假性。

    事情发展至此,可以看出安康中院监察室出具的核查情况完全是在混淆视听,企图蒙混过关,但是这样的伎俩并没有逃过辩护律师的火眼金睛。并且这两份说明也存在其他问题,如没有附卷的证据证明情况是否属实,当事人没有形成书面汇报或者拿出工作台账,一审法院请示汇报本身就是不合理的行为……这些问题足以说明安康中院不能再审理本案,应当将其移送到高院管辖,以保证审判正义。

    听到这里张海成激动地说道:“你们现在的主审法官的做法,使我严重感到不信任,我要求你们回避!”

    至此,法庭再度陷入混乱,审判长多次打断辩护人发言,让公诉人发表对这两份《核查情况》的意见,公诉人只悻悻地说了句跟检察机关调查的一样。律师跟法庭之间的拉锯战打了一天都没有结束,也未达成一致,此时审判长也没了上午时候的那份底气。

    休庭,明天继续。

    庭审结束之后的法庭上发生了很大的冲突,李思侠的女儿在看到她母亲起身的时候,腰是在弯着的,脊柱受损已经非常严重,走起路来特别不顺畅。李思侠的女儿看了之后非常心疼,在审判长允许的情况下,去扶了一下她的母亲,但一位约五十岁左右的年长法警出现,将家属推搡一边后,把搀扶在李思侠身边的女法警强行推开,大声喊了三四遍“带走”并将虚弱的李思侠拖出法庭。在座几位律师都看到,该名法警甚至在出法庭的门口再次野蛮地对李思侠实施了暴力拖拽行为,李思侠差点被拖倒。

    该名法警极其粗暴的言行遭到在场人员的强烈谴责,可至今没有任何人出面进行道歉,法庭的摄像头非常多,相信这一场闹剧已经被完完整整地记录了下来,希望明天法庭可以首先解决此事,给李思侠和她的女儿一个答复,不要让被告人和家属在法庭之上都得不到一个公正对待。更甚,若连这都做不到,安康中院的公平审判又从何说起。

    此前本网曾报道,老家为陕西省石泉县的李思侠,多年来通过网络发帖、举报等方式,反映当地两家石料厂污染环境、损毁道路情况。2017年和2018年,李思侠两次参与组织村民在村道设立限宽墩,限制矿山车辆通行。在2018年的双喜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李思侠因护路事件深度介入村两委选举。

    2019年2月12日,李思侠与另两名双喜村村民张海成、魏智波被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检方认为,李思侠等人的举报存在夸大和诽谤,设限宽墩导致村民出行不便,在换届选举中“以维护村道、防止权力旁落为由,煽动村民为魏智波投票”,三人共同犯罪部分已涉嫌恶势力犯罪。

    2019年2月27日,案件在石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法院当日发布的宣传稿中,此案被称为“石泉法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石泉县首起涉恶案件”。

    同年6月13日,李思侠因犯寻衅滋事罪,一审获刑二年六个月,张海成、魏智波因同罪名分获刑一年二个月、十一个月,但此前检方指控的恶势力犯罪未被认定。一审判决后,李思侠、张海成不服判决,均提起上诉。

  • 关于追责官员并成立补偿基金的建议

    一、案由

    新冠病毒作为一种新型病毒,潜伏期长,且有无症状感染者,传播速度快,防控难度很大;加之武汉市卫健委等部门故意隐瞒疫情信息,“疫情吹哨人”遭医院监察科约谈和警方传唤、训诫,造成公众前期无任何防护措施情况下工作生活,甚至参加万人宴那样的群体性活动,导致从武汉开始出现群体性爆发,随后蔓延到全国。

    为了避免疫情快速蔓延,武汉采取封城措施,导致武汉市民承受着极大的风险。医院人满为患,后勤服务缺失,有患者绝望自杀,无名患者病死街头,更有无人看管的少年饿死家中。

    这次灾难,武汉市、湖北省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据此我们“新冠病毒肺炎索赔律师顾问团”建议对相关渎职官员追究责任,同时成立补偿基金,对新冠肺炎患者及受影响家庭提供经济补偿。

    二、案据

    1、武汉市卫健委故意隐瞒疫情信息。

    据《中国妇女报》对张继先的采访报道与《第一财经》整理的核心时间线:

    (1)武汉市卫健委故意隐瞒多名医护人员感染的事实;

    (2)1月2日香港特区政府开会检视针对武汉疫情的预防措施,1月4日香港特区政府启动“严重”级别应变,武汉卫健委当日无通报;

    (3)1月6日至10日武汉市两会期间,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收治重症肺炎病人,隔离改造ICU,吕小红门诊接受很多疑似病例,武汉同济医院医生陆俊感染确诊,新冠出现首个死亡病例,湖北省新华医院出现30例CT异常,整整五天武汉市卫健委没有通报;

    (4)1月10日国家卫健委专家王广发称没有医护感染;

    (5)1月11到18日湖北省两会期间,1.11日武汉卫健委称1月3日后无新感染病人;1.15日长江航运总医院1名医生感染确诊,武汉卫健委当日通报无新增确诊;1.16日武汉亚心总医院1名医生感染确诊,武汉卫健委当日通报无新增确诊;1.17日黄冈医生听说市中心医院有医护感染,武汉卫健委当日通报无新增确诊;

    (6)1月19日武汉市百步亭社区举办“万家宴”,当日武汉协和医院9名护士确诊;

    1月5日,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向国家卫健委发送的《关于湖北省武汉市华南海鲜市场不明原因发热肺炎疫情的病原学调查报告》指出在华南海鲜市场发热病人样本检测出类SARS冠状病毒,经呼吸道传播,建议在公共场所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2、对病例的网络直报非法设置行政审批程序,影响医生基于专业判断的病例直报。

    2003年SARS疫情后,建立了“中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基层医疗机构只要在系统里上报信息,国家疾控中心就能实时收到。

    据《中国青年报》《武汉早期疫情上报为何一度中断》,“1月11日,该院专家会诊一位疑似病例后,不能排除其他疾病,将会诊意见报告给区卫健委医政科,医政科要求医院自行联系区疾控中心采样、做流行病学调查。该院工作人员联系区疾控中心后,被告知采样、流调,要等区卫健委医政科通知。

    1月12日上午,湖北省卫健委执法监督处处长带队到该院督导发热门诊相关工作,指示:传染病报告卡报告需慎重,省市联合确定后报卡。

    1月13日上午,武汉市卫健委疾控处处长、区卫健委疾控科工作人员一行到该院,传达最新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上报精神。这位处长指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慎重上报。发现的病毒性肺炎病例,首先要在院内完成各项检查和相关检查,经院内专家组会诊为不明原因肺炎后,再报区卫健委会诊并通知区疾控采样,经区、市、省级逐级检测,依然为不明原因肺炎后,“经省卫健委同意”,才能进行病例信息上报。

    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冯子健告诉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武汉通过“网络直报”方式上报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始于1月3日,大约在一月上旬后停止了。“

    由此可知,武汉市卫健委与省卫健委给网络直报增加了行政审批程序,这是以行政权力来影响医疗机构的专业判断,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客观上隐瞒了新增病例数量,掩盖疫情严重性,导致市民不知情无防护,造成疫情扩大的后果。

    3、武汉市卫健委制定苛刻的《入排标准》。

    据《第一财经》整理的核心时间线,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曾2次向武汉卫健委反映诊断标准过严。

    另据《中国青年报》武汉早期疫情上报为何一度中断:武汉多家医院向记者反映了另一个不利于新发病例上报的原因:1月3日前后,他们收到了通过口头传达的武汉市卫健委的《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入排标准》。他们认为,这个标准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排查标准过于“严苛”,及时临床收治了很多此后经过核酸检测确诊的病人,但当时都不符合标准。一位医生说:“按照这样的标准,我们一个都报不上去。”

    “我从来没参与过《入排标准》的制定,国家卫健委一开始也不知道这个标准的存在。”国家卫健委专家组一位成员对记者说;“这个标准是武汉后来加进去的。”

    武汉卫健委的《入排标准》没有经过正当制定程序,通过权利来干涉医疗机构的专业判断,掩盖疫情严重性。

    4、违反规定,未及时将样本送国家CDC检测。

    据原卫生部2007年发布的“卫应急发(2007)158号”文,“经省级专家组会诊不能明确诊断的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省级疾控机构要将标本送中国疾控中心进行检测。”

    另据《中国青年报》武汉早期疫情上报为何一度中断:2019年12月,武汉医院里采集的不同病例标本,曾被送往多家民营机构做过检测。2020年1月2日,中国疾控中心才等到了来自武汉的第一份病例标本。

    5、将病例诊断“政治化”,对医疗机构上报病例施加压力。

    据《财新》记者萧辉手记:封城前,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不停向武汉市卫健委上报疑似病例,多次被批“政治觉悟不高”。

    6、打压“疫情吹哨人”和公众言论。

    李文亮、艾芬等医生被训诫。

    12月30日武汉市中心医院的艾芬医生拿到一份不明肺炎病人的病毒检测报告,用红笔圈出“SARS”冠状病毒字样,并给了同学。当日晚卫健委通知关于不明原因肺炎,不要随意对外发布。艾芬被医院监察室约谈。

    12月30日,李文亮在同学群发布一条内容为“华南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的信息。

    12月31日凌晨,李文亮被医院领导叫到武汉市卫健委询问情况,天亮后又被医院监察科约谈,并在此后按要求写下“实信息外传的反思与自我批评”。

    1月3日,李文亮因”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言论“被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中南路派出所提出警示和训诫。

    三、建议
    1、追究所有渎职官员责任。
    2、成立“新冠肺炎补偿基金”,对新冠肺炎病逝患者家属给予一次性抚恤金补偿,对父母因新冠肺炎病逝的未成年人、子女因新冠肺炎病逝而无人赡养的老人,政府承担抚养、教育和赡养的责任。
    3、“新冠肺炎补偿基金”对疫情严重地区,特别是武汉居民按人头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偿金。
    4、免费医疗覆盖确诊患者、疑似患者、住院患者、居家隔离等非住院治疗患者,包括出现新冠肺炎症状未能得到医院及时救助,自我隔离的患者与病逝者。也包括确诊前的就诊、确诊后的治疗、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费用。

    提案建议人:
    新冠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
    电子邮箱:splvshituan@gmail.com

    附件:相关新闻报道
    《中国妇女报》疫情上报第一人记大功为什么第一个上报疫情的是她?
    https://k.sina.cn/article_2606218210_9b57bbe202700oj97.html
    《第一财经》武汉疫情核心时间线
    https://news.sina.cn/gn/2020-02-09/detail-iimxyqvz1378880.d.html
    《中国青年报》武汉早期疫情上报为何一度中断
    https://news.sina.cn/gn/2020-03-05/detail-iimxyqvz8101965.d.html

  • 看守所与监狱的违法行为

    (以吉林为例)
    一、看守所的违法行为

    1、存在入所前没有给体检的在押人员。

    没有体检过的嫌疑人大多是在办案单位被刑讯虐待过的,因身上有伤所以无法体检。按原则,没有体检过的,看守所不该接收。还有,体检费用办案人用的是嫌疑人钱包里的钱。

    2、入所时,嫌疑人会被管教领去办公室,在管教面前脱光衣服,还有下蹲几下,确定你没有夹带任何东西。嫌疑人身上所穿的衣服,无论价格高低,只要是金属拉锁或纽扣的一律被管教剪掉、胸罩里的钢托也被取出。这样就造成嫌疑人衣物的损坏。然后被强迫穿上写有某某看守所的识别服,直到睡觉时才脱下。

    3、吃住条件极差。十几平米的小屋,两张大铺,一个铺睡15人左右,几乎每个人都是一个挨一个地立着睡。免费供应的伙食非常难吃,跟猪食一样,味道难闻,汤里都是白肉片。一个星期每人才发一个煮鸡蛋,一个月吃一顿大米饭,而且是被强迫劳动的所得。所以,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吃不好、睡不好、每分每秒都受着炼狱般的煎熬,让你的每根汗毛都站立着。

    4、北方冬季零下20、30度,看守所让女在押人员洗冷水澡,洗头发时,头皮都冻得又疼又麻;身体弱的洗完冷水澡后,冷得牙齿直碰撞,手脚发紫。对于没有过冬泳经验的人来讲,刚开始洗冷水澡是一种挑战。因此刚进来的在押人员以为几天就可以结束,一般都先挺着二十几天不洗头、不洗澡直到回家。

    5、看守所里的物价是外面市场价的2到5倍不等。

    一盒外面买2元钱的米饭,看守所里买到10元;外面买16元的“黑牛豆奶粉”,看守所买50元一袋;外面买30、40元一箱的饮料,看守所一律买100元一箱;买得最贵的要属北京方便面,外面买30元,看守所买到300元。就即使是这样看守所也觉得不赚钱,因为大家如果都买方便面吃,更加暴利的米饭和炒菜就买不出去了。后来,看守所取消了方便面,逼着大家改买饭菜。一个猪蹄40元,一个肘子肉80元,最便宜的是木须柿子30元。

    总之,看守所想尽一切办法赚在押人员的钱。如果是吸毒进来的,因为控制不住自己的饮食,疯狂购买,一个月一万元花进去的也有,不过,本人还说没有吃到什么。

    6、据一个曾在看守所劳动班工作过的毒贩讲,其实家属可以存进来的东西很多,比如生活用品、被褥、书、药品等,但这些东西都被管教私自扣下了。管教喜欢什么就自己留下了,好多东西都到达不了在押人员那里。

    7、强迫劳动

    每天早上7点半开始,由劳动班把工具发到个监室,一直工作到下午五点。中午简单、快速打扫卫生后,迅速吃饭,小睡半个小时左右,又要投入紧张的劳动。每个人都有工作任务,没有完成的晚上要被罚值岗。

    顺便说一下值岗,值岗是晚上就寝后在押人员轮流的,时间长短要看一个监舍里关押人员的多少而定。人少时,可能一个人要值2个小时,人多时,几十分钟。每个监舍都是这样。看守所的灯是长明灯,整晚都亮堂堂。

    因为怕被罚晚上值岗,所以白天大家都拼命地干活,甚至临开庭之前都在干。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想自己的案子,脑子里都是要完成劳动任务的事。

    如果拒绝劳动,就会被体罚——坐板,坐板时一动不许动,别的参加劳动的人休息时,你也不许动。

    8、所干的活儿,主要是压锡纸,这活儿是最賍最累的。锡纸粉会粘得你满腿都是,因为大家都挤在那个十几平米的小屋子里,干活的地点也是你吃饭和睡觉的地方。因此,在中午着急莽荒地吃饭中,经常会在饭盆里看见锡纸粉。

    9、看守所拿每个犯罪嫌疑人都当做罪犯对待,甚至故意让你败诉,尤其是针对政治犯。开庭前不给你提供笔和纸,加上强迫劳动,不给你准备的时间。有的本人没请律师的上访人员和法轮功学员都是被草草判刑投入监狱。

    10、管教贪腐成风。每个监舍都有一个监舍长,监舍长享有特权,管教不在,监舍长就是老大,监舍长想打骂谁就打骂谁。据说,能当上监舍长的都是给管教上了钱的,大概家属在外面每个月给管教存5000元。而监舍长这个钱也不会白花,她会通过欺压监舍里的其他服刑人员或所谓的受贿而赚回。

    11、管教无法无天、为我独尊、肆意凌辱在押人员。在押人员就是管教的出气筒,管教心情不好时就随便辱骂在押人员。对不配合看守所违法管理的政治犯更是大打出手、动用私刑。并动不动就给政治犯戴上连体脚镣手铐,指使其他在押人员在地上拖行、游杠示众。看守所里的管教就是要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恨不得把这些在押人员都要吓到地缝里去。

    12、压榨在押人员为其干私活儿。有时让在押人员给她们洗警服;有时洗她们从家里带来的全家人的衣服;有时是她的私家车座椅套。有时还要压榨在押人员捐献高价买来的火腿肠给她喂猫。

    13、顺便提一下公、检、法合伙受贿的普遍现象。我在关押期间,看到好多在押人员因为家里找了人、花了钱可以在任何一个程序中被释放回家。举两个例子:1、有一个商户,因为强拆不服一气之下推搡了拦路的警察以妨害公务罪名拘捕。和代理律师见面后,律师说:那个被他推搡了的警察要10万元私了,否则还要起诉她袭警。于是,这个商户不想失去自由就花钱后第二天就被放了。2、有一对未婚夫妇,男的是国家公务员,女的是当地小有名气的毒枭,两个人都吸毒,从日本买来制毒的机器,在自家制毒,此案有上地方报纸。由临双方家庭背景在当地都很厉害,都在公、检、法找了人又花上钱,于是在法院阶段双双被当庭释放回家了。

    14、超长羁押、久拖不判的案件比比皆是。我听说的,在吉林看守所关押最长的是12年的“赛诺斯集资诈骗案”。我看过她们其中一人的判决书和律师意见书,我也认为这个案子存在很大的疑点和冤情。在中国,往往久拖不判的案件都是存在重大冤情的案件,“赛诺斯集资案”涉及全国多地被冤判的受害人。当2015年最高法提出“不让诚信当事人吃亏”的标语时,和我关押在一起的一位叫郝玲的“赛诺斯集资”案受害人说:“我们可吃大亏了!”——当时郝玲已在吉林市看守所呆了八年,而她的姑姑70多岁的尤静茹已经呆了十年。大家要知道,看守所是不让会见家人的,甚至连通信都不可以的。

    如果把监狱比作地狱的话,那么吉林市看守所就可以称之为“人间炼狱”,让你身体遭受万般折磨与惊吓的同时,又让你看到管教的蛮横和贪婪,以及整个公、检、法系统的失灵和腐败头顶,还有那些不明是非、任人宰割、投其所好的在押人员。

    中国政府的公职人员及公、检、法的违法行为处处可见,甚至可以用无法无天来形容他们。在中国,带头破坏法制的人也正是这个群体。就像监狱里的老犯人嘴里传颂的顺口溜一样——新社会七匹狼是:公、检、法、国地税、中小教师、医院、黑社会。

    下面就给大家讲述一下我在吉林市看守所的亲身经历。

    2014年12月10日,我在北京久敬庄被吉林以谢黎宏为首的截访人员群欧,我报警做好笔录后,吉林特警冒充截访人员,假借带我去医院验伤暴力绑架我回吉林。在回吉林的途中和在办案单位我都分别受到不同方式的侵权和虐待。2014年3月我被他们非法绑架、刑拘过一回,那次入看守所前有拉去体检,体检费是从我钱包里的现钱扣的。而这次他们没有拉我去体检,是直接几个人用脚镣手铐将我抬进看守所的。

    入所时,我没有签任何东西,看守所是完全配合公安帮办案警察寄存任何“赃物”的。做好黑登记后,这些办案警察又拎起拷在我手脚上的铁链,将我抬上看守所的二楼,丢进我八个月前曾经被关押过的204监舍。

    204监舍的几个老人(一直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已经认出了是我,有的看见我受到虐待都心疼得掉下眼泪。而到达看守所时,我已经有约三、四天没吃、没喝、没睡了。倒在监舍的铺位上,身体暂时得到放松后,半夜我趁值岗的不注意就快速起身,用尽全力奔向卫生间的玻璃窗,试图撞碎玻璃而自杀。一次没成,我就撞第二次,但此时已惊醒了睡在我身边的号长(宋丽娟,职务犯罪,外号藏獒,因为她是管教的忠实走狗而得此名),她狠狠地将我控制住,然后一直看着我的一举一动到天亮。

    第二天一大清早,小王所(男的,听法轮功学员讲,他的名字早已上了“恶人榜”)和卞洪波队长就拿着给死囚犯戴的连体脚镣手铐来,命令在押人员给我戴上。我问队长:“凭什么给我戴这个?”她说:“因为你有自杀倾向。”我说:“你不问我为什么自杀,从根本上解决人家的心理问题,而是这样用更加侵犯人权的方式解决问题,不是继续在违法吗?”然后,我告诉在押人员不要听队长的话,不要替他们做违法的事情,谁给我戴,我就会和谁反抗!但是,队长不管我怎么反抗,都让在押人员强行给我戴上了连体脚镣手铐。

    队长和小王所走后,上午8点多钟,管教都陆续来上班了,负责监管204监舍的陈丽莉队长直奔我进来,随即拿起一只拖鞋抽我嘴巴子,嘴里骂着:“王晶,臭不要脸的,谁让你的律师把看守所告了!”(她指的是我上次被刑拘期间,由于看守所拒绝了我的律师会见,随即我的代理律师——李静林,就写了一封投诉信。)我因为戴着械具再加上几天的饥饿疲惫而无法反抗。204监舍当时有几名在押上访人员和法轮功学员见此情景,纷纷上前阻止陈对我的施暴。

    已经不记得这次戴了多久的械具了,反正在我在看守所的二十个月中,大概有一半多的日子里都是戴了摘,摘了又戴上的。械具那时就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吃饭带着它吃,上厕所带着它去;睡觉戴着,换衣服也要通过铐子和肢体之间的缝隙。浑身总是酸痛的,特别是手脚都经常是肿着的,而且都变成了紫黑色,直到去了监狱一年后才变回皮肤的本色。

    由于脚镣和手铐是连体的,队长还特意把它们之间的距离拉得近近的,所以走路时是猫着腰,睡觉时总是手脚聚拢、蜷缩在一起的一个姿势,上床、下地、吃饭和如厕要他人帮忙才能完成。也因此铁链上蹭上屎和㳮、饭粒什么的是经常事,那时就没有什么卫生可讲了。衣服、被褥就更不用说了,整个人跟乞丐没什么两样,甚至连乞丐都不如!中共残害忠良就是用这种办法,从肉体和心灵上摧残你,让你的人格和意志消耗殆尽……

    刚进看守所时,我在头六个月根本就没怎么吃东西,并且还想尽各种办法自杀,几乎是可以想到和做到的我都去实验了,可都没成功。什么绝食、水,什么割腕、撞头、吞异物……于是,我的体重巨减,从捕前的120多斤,一下子掉到30、40斤。

    那时,我的头发几乎掉光了,人瘦成骷髅,严重贫血,有时半夜因为心肌缺血而动态不得。而看守所非但没有给我打过一个营养袋,反而每个月还抽一管我的血,看我有没有电解质紊乱,并且后来我才发现:这样的验血每月都从我的账上扣去230元。

    因为严重的长期营养不良,我的记忆力减退,大脑也开始迟钝,甚至连一百以内的加减法也算不了了。说话说不明白,说上句忘下句。直到半年后,我接到一审即将开庭的消息和律师来会见后,觉得有了希望,才开始加强补充体力,希望司法能够还我公正。

    在我身体最脆弱期间,有一次我刚被摘下械具没几天,由于我反抗看守所的强迫劳动的违法行为,陈丽莉队长又进监舍来打我,我把她举在空中的手给抓住。她叫来打手(其他刑事犯在押人员)把我押出监舍。在押送途中,她又要踢我,我又用脚挡住她抬起的腿,于是她大怒,说我让她在犯人面前丢了面子。

    她和画杰队长将我拉进一个没有监控的办公室,给我戴上连体脚镣手铐后,两个人轮番用穿着高跟皮鞋的脚狠狠地踢我,不分是头、是脊柱、是胯骨什么的地方,一顿乱踹。我被踢倒、再爬起来、再被踢倒。后来我干脆就不反抗了,直直地坐在地上任她们发泄,还笑着对她们说:“你们有多少本事都使出来吧,你们两个今天把我踢死了,我还要谢谢你们呢!陈丽莉,你身为共产党员,你真给共产党掌脸呀!”她们两个队长打完我,出了气之后,就让犯人把我在地上拖着游杠,一个监舍一个监舍地把我展示给其他监舍的犯人看。我的毛衣也被抓破了,也就是这次陈丽莉队长让人把我被捕时穿进来的大衣给扔了。

    那次被打之后,我的左侧胯骨青紫了三个多月,并且左腿、左脚失去知觉,不能走路、不能下蹲了。即使是这样,他们也还是给我带着械具,没有给我任何治疗。后来,在漫长的看守所和监狱生活中,我都是靠自己锻炼慢慢调养的,但就是现在也没有彻底恢复好,有时会站不稳。

    还有一次,是因为有几个毒贩和贪污犯她们因为我反抗强迫劳动而帮助队长收拾我,说我绝食把我拉去灌食。她们把我放在管教办公室的地上时,看守所的一名男医生很不尊重人的用穿着皮鞋的脚踢我,最后从我身上跨过时,脚还踩在了我瘦如鸡爪的手指上。

    在看守所时,我的脑瘤就已经恶化了,出现张不开嘴和幻觉等症状,当我和一位姓李的女医生反应时,她羞辱我说:“我看你有精神病。”我知道,和她们说了也没用,不会有人在意我的病情的。有一次,陈丽莉队长还亲口告诉我说:“王晶,你就别指望我们会带你去外诊看病了,因为你是吉林市公安局长特别交代,要重点看押的。要是其他犯人病到像你这样,都可以带去看病,唯有你不可以!”

    在看守所期间,我也看到过其他被虐待的上访人员和法轮功学员。比如访民姜杰,她是被以“敲诈勒索罪”关押的,她的案子也是一个明显的枉法裁判,姜杰的性情非常刚烈,她在看守所和监狱反抗得最激烈,也因此遭到的对待最恶劣。姜杰第一次被判了两年,出狱一个月后又被抓进来,于是我们又在看守所碰面。

    这次她也是被抬进来的,队长给她安排在地上睡觉,还好是夏天。姜杰的手脚都被绑着,正来着月经,她无法上厕所,换下来的血淋淋的卫生纸就扔在地上。队长还特别交代谁也不要管她,不要给她水和吃的。我趁其他人不注意,快速地扔给她一瓶矿泉水,吃饭时,我给姜杰盛饭。第二天,陈丽莉队长来了,说:“王晶,调屋,谁让你专门和我作对。”

  • 肖太太要打官司 一

    我们一家是秋雨圣约教会的基督徒,转到教会的时间不是太久,却蒙受神大的恩典,有火炼的试炼到如今。

    从2018.12.9(二宝刚出生,马上我就要出月子)凌晨两点便衣大声敲我家门,没开,早上七点多被不明身份人士口头告知秋雨教会被取缔了开始,楼下门卫处自此有5个人,3个人,2个人一直跟踪监视我们一家,不论寒暑,不论节日过年,甚至瘟疫期间。这期间发生了很多奇葩故事:譬如只要与秋雨教会的一个人在一起聊天就会被阻拦、甚至带去衙门;我去学校上课,监视我的人坐在我教室隔壁;我们去基督徒朋友家吃饭,上门查身份证,没有任何手续私闯民宅进各个房间搜查;中秋节肖弟兄去大门口接朋友上门吃饭,马上就有人来我家里查朋友身份证……

    为什么被跟踪监视骚扰16个月,480天了(也就是我们教会王怡牧师和覃德富长老坐这么久监牢的时间,他们分别被判刑九年和四年,他们的太太和父母现在也处于比我级别高的监视中,没有自由)我才开始想起打官司呢?1.我太懒了,怕麻烦,怕家人朋友担心,但是一个大律师说过,明知道不能赢的官司,也要打,每个人都不打他们作恶不更肆无忌惮?2.确实是厌烦他们像苍蝇一样,如果我不再拿起法律武器,我怕我做出杨佳那样的行为来,就是血亲复仇,谁跟我我找谁。3.邪恶没有代价,是我精神上不能容忍的,至少我要努力过。我知道他们作恶的结局是灭亡,自父及子三四代,我希望他们能够悔改认罪。4.基督徒不是软弱可欺的,有人觉得小孩可怜,为了他们,算了。但是我不这么认为,我不争取,他们以后也会遭遇不公不义。我要维护我作为一个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我要用我打官司的过程彰显黑暗。

    于是,肖太太要行动了,咨询了一些相关法律知识。

    今天好戏上场:

    1.今天上午11点10分出门,两个人尾随我和两个小孩,我就在离家200米远处停下大声质问他们为什么跟踪我,姓名,公务行为还是私人行为?什么都没有告诉,叶乃斌(他自己以前说他是战旗社区专门维稳的,每个社区有两个维稳人员,他守过法轮功,说像我们这种年轻的早就抓起来了,老的守到死)大气的甩下一句话,要投诉就投诉,要告就告,欢迎你投诉。

    2.打110,府南派出所“老熟人”警察到场,我要他们核实身份,要求做笔录,他们却把我和娃带到派出所说会处理,慢慢聊。车上问肖弟兄怎么样?娃娃这么大了?是啊,二宝从月子里到走到跑,见证了他们的知法犯法,体制的邪恶。

    3.到了府南衙门,到处是“老熟人”,接待的差役让我吃他们的饭,我不吃,吃人手短。我多次要求核实跟踪人员身份,要查出他们是公务行为还是私人行为,要求做笔录。他一看我是有备而来,在衙门办案中心甩下一句让我大跌眼镜的话:“不要讲法律,都是工作”,我说:“对于你们是工作,对于我是迫害”。他坚决不做笔录,也指示第二接待人不做笔录。

    4.我在派出所继续打110投诉接待警察,要求督查到场。

    5.衙门督查领导到来,了解了一下情况也不让做笔录。

    6.青羊区督查打来电话,询问我为什么跟踪我,是欠款?有纠纷?认识吗?我说没有,就是跟踪监视,他说别人又没有对你怎么样,再说我们国家没有跟踪的法律云云,不立案,就挂了。

    7.我出了派出所,那两个人继续尾随,还是甩来那句话,欢迎告我,你告撒。我在派出所几百米远打110,没有到场,再打,一个“老熟人”警察到了,说了一些套路话。

    求大家为我们一家代祷,求神预备合适的律师。求神在这个打关司的过程中赐我喜乐刚强,温柔坚定,求神赐我智慧和力量!

    (转为我们的代祷:自12.9之后被无理看守一年多,真是给人很大的搅扰,求主赐给我们里面的平安。求主使我们在受难周来默想主耶稣基督在这一周所走过的路程,祂为我们喝下苦杯,为我们承担人的羞辱和鞭打,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那些羞辱我们的,逼迫我们的人,他们所抵挡的,是天地的主,他们还不晓得这样做的严重后果。求主按祂旨意赐下审判,也赐下拯救。)

    2020年4月8日晚
    肖太太

  • 泉州一隔离酒店突然倒塌数十人被埋

    【民生观察2020年3月8日消息】周六(7日)晚七点许,福建泉州一间被当地政府征用用作疫情隔离点的六层楼高快捷酒店突然倒塌,正在酒店内接受疫情隔离的数十人被埋。根据官方公布的消息显示,截止当晚九点半,已有二十几人被救出,不过获救人士均有不同程度的伤情,个别伤者情况严重,随即被送往泉州各大医院。

    据泉州某医院医护人员爆料,事故发生后,市民纷纷拨打120电话,医院则随即收到政府的紧急通知,各科室包括外科、骨科、脑科等医护被紧急召集,立即投入紧急救援工作。

    据了解,发生倒塌事故的欣佳快捷酒店位于福建泉州市鲤城区,紧靠中俊四季康城1期楼盘,酒店共六层,一层为商铺,二至六层为酒店,总共大概有七八十间客房。疫情发生后酒店整体被鲤城区政府征用,用作疫情隔离点,事发时酒店大概住有被送来强制隔离的六七十人,均为2月18日后抵泉人员。

    据附近居民潘女士讲,倒塌事故大概发生在7日晚七点一刻左右,当时她吃完饭正在厨房洗碗,突然听到一声巨响,抬头见到正对自家厨房的欣佳快捷酒店突然倒塌,现场立即扬起好大的尘土,附近一片灰蒙蒙。听到潘女士呼叫的家人立即跑到厨房查看,随后拨打110报警。
    据泉州陈先生介绍,倒塌的酒店开业已有一段时间,房屋整体为钢结构建筑,一直未闻有出现建筑问题,突然倒塌是否与钢结构有关不敢妄下判断,不过这么大建筑能够突然倒塌,应该与工程质量有关,事故发生时泉州并未发生地震或者台风灾害,更不可能会有炸弹爆炸。

    目前泉州市鲤城区政府并未发布更加详细的消息,包括具体被埋人数、伤亡情况以及倒塌事故原因等。另外倒塌现场继续有消防人员正在抢救被埋人员,周边由警察拉起警戒线维持秩序,而大量救护车仍然在场戒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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