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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权日:重庆13访民进京上访遭警方拦截关押驻京办
[访民之声2016/12/12消息] 12月10日,重庆曾利平、李朝惠等13访民进京上访,被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派出所拦截,被关押至重庆市驻京办,目前13人仍无自由,也无法与外界联系。今天重庆访民何朝正告诉本网志愿者:“我妻子曾利平和李朝惠、周克兰、李忠秀、叶昌蓉,张惠、袁昌书、杨千志、杨红莉、付淑清、邹茂淑、肖成林、龙用中,是世界人权日当天进京上访,行至北京市房山区,被房山区琉璃河派出所警察拦截送到久敬庄。 12月11日凌晨3点40分重庆市驻京办工作人员把他们截去关押在驻京办,每次进驻京办都会把他们手机和其他随身物品强行收走,现在他们13个人都联系不上”。据悉,临近年底,重庆访民个人诉求没有任何要解决的迹象。他们只好赶在人权日进京诉冤,要求习近平兑现今年4月21日在信访工作会议中强调的“下大气力处理好信访突出问题,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的承诺,不要失信于民。拦截群众上访谁追责 上海30余名访民中纪委投诉无果
[访民之声2016/12/5消息] 12月2日上午,上海30余名访民到中纪委上访,反映上海市政府非法阻挠其上访,并将上访民众非法拘禁关押,中纪委让他们到国家信访局去反映。上海访民说:“中纪委2013年5月7日信访会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上访群众的错误做法,严禁地方政府部门到公共场所拦截正常上访民众。即便是这么宽泛的要求地方政府都做不到,我们经常被拦截、拘留、关黑监狱,被以各种方式软禁,去国家信访局都要被拘留。我们为此反映到中纪委,中纪委的接待人员让我们找国家信访局。”此外上海访民还反映出了上海市政府的3点问题,其1、对上访者提出的诉求从不答复、或者避重就轻不给出专业答复;其2、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不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告知书;其3、上访者还未申请复查复核就直接召开信访听证会,终结信访人案件。而后对不服案件处理结果,继续上访的信访人进行拦截、围堵、软禁、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处罚。据悉,仅今年4月,上海大批访民就因到国家信访局上访被行政拘留。其中被拘留人员有上海杨浦区访民陈宝良、李建勇、虹口区谢穗好、叶根生、浦东新区吴党英、徐汇区赵迪迪、上海嘉定区高雪坤、南汇区谢云达等人。


重庆市北碚区肖成林因上访被多次拘留、劳教并刑事拘留
[访民之声2016/11/19消息] 重庆市北碚区农民肖成林,因上访被多次行政拘留、劳动教养,今年的9月28日,北培区公安分局再次将其行政拘留15天,刑事拘留30天后于11月12日以取保取保的方式释放。
据肖成林介绍,他是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三溪村光明社农民。1995年蔡家岗镇政府逼迫其缴纳本不该肖成林承担的公粮和农税费,并联合公安,区法院数十人持枪对肖成林进行了抄家、搜身,六万元现金被抄走。还将其作为抗交农业税的典型在北培区电视台曝光。肖成林认为此举严重侮辱他及家人的人格尊严。随坚持上访,要求查明真相,恢复名誉。
就在肖成林上访期间,于1996年9月6曰,其 6岁的儿子被镇政府司机刘刚故意开车撞残,当时,大腿骨骨折,颅内出血。镇政府为了掩盖其罪恶目的,压制其上访,随意捏造罪名,将其非法拘留多次。
2006年,肖成林因上访被以扰乱社会秩序劳教1年半。其自小在担惊受怕中长大的儿子承受不了这种打击跳楼自杀,身上多处摔伤,骨折。但镇政府拒绝肖成林家属要求其回家看望儿子的要求,肖成林劳教期间也被迫害至身患多钟疾病,留下了长期腰痛、胃痛、头痛等严重的后遗症。
在起获释后的上访期间又遭遇多次毒打、捆绑、关黑监狱、行政拘留等迫害。 2016年9月22日,冤屈难申的肖成林到中南海新华门喊冤被擒,先是关押驻京办,9月28日北培区公安分局将其强制押回,行政拘留15天。10月13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转为刑事拘留。在逼迫其家人缴纳保证金后于11月12日将其取保候审释放。
肖成林电话:13220265609四川宜宾市上访女兵郭秀莲遭截访打伤险被当精神病治疗
[访民之声2016/11/17消息] 四川省宜宾市退伍女兵郭秀莲,11月12日遭遇暴力截访被打伤,随后宜宾市翠屏区南岸街道金鱼社区人员,将其送到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住院进行治疗。郭秀莲告诉本网志愿者:“11月12号,她准备进京上访,两名身穿警服的人在成都双流机场登机口将她拦截,查看其身份证。当日下午到达北京,刚出北京南宛机场航站楼,即被两个自称是北京警察的人绑架至车内殴打,至使她左肋骨,右眼角双上肢,下肢全身多处挫伤瘀血,头疼头晕。在被押返途中,不给她饮食,不许她如厕,还要拿胶带捆绑她,封她的嘴,她才不敢在抗争。13号下午5时许到达宜宾市长江派出所,做完笔录后获释回家。14号上午,金鱼社区的几个人到她家中,以给她治伤为由将其带至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在医生将她带至精神病房时她才醒悟,这是社区要把她当做精神病治疗。她解释她不是精神病院,而是被打伤,医生才将她安置在外科病室。在她接受治疗的这几天里老是头晕,做噩梦。”郭秀莲,女,现年66岁,退伍军人,宜宾市社会福利院退休科技干部。她是因为弟弟郭代成, 1979年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牺牲,地方政府克扣烈士父母定期抚血金,慰问金而上访。河南洛宁县陈吴乡百余村民县委上访遭特警镇压
[访民之声2016/11/8消息] 今天,河南洛宁县陈吴乡雷寨村150余名村民,到洛宁县县委反映村领导侵占集体土地问题,遭到特警镇压。
村民代表雷根民告诉本网志愿者:“我们去了北京两次反映土地问题,都让县、乡领导利用几十个不明身份人员把我们强行押回来,手机全部被抢走。回来以后去县、乡政府,找过几次,至今没得到答复。今天政府又违法在我们土地上施工,我们全体群众前思后想,决定到县委,找县委麦书记。我们150多人赶到县委,结果县委麦书记躲着不见我们,保安不让进县委大门,随后来了3车特警,把我们围起来录像。然后乡主要领导赶来要求我们回去,过几天还去北京上访。”
据村民反映,早在1970年,村干部们就将100多亩集体林地、林木私分,进行出租、转让,所有收益归村干部个人所有。1992年,村领导强行收回村民承包的责任田,私自出租圈地建房。去年修建洛南快递通道公园和漯河大桥时50多亩村集体土地被强占。今年3月,村民的承包地再次遭到强征用于开发建房。但所有失去土地的村民都没有拿到补偿,失地村民为此上访多年一直没有结果。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相关报道:河南二十余村民进京反映村领导非法强征土地
http://msguancha.com/a/lanmu49/2016/0910/14892.html
陕西省故城县上访民师陈彦华遭受严重的酷刑
[访民之声2016/11/7消息] 陕西省故城县民师陈彦华,因涉嫌煽动“非法集会”被当地警方拘禁二十四小时,遭到严重的酷刑,现在医院治疗中,当地政府派人严密监控。她的访友发来消息称:“陈彦华因为做过民师代表,10月18日,城固县博望镇派出所将其强制传唤,让她坐在老虎凳,疲劳审讯长达24小时。把“询问”变成“讯问”,警方称“因其煽动非法集会”为“保全证据”没收了她的手机。一天的疲劳审讯,致使其冻感冒、眩晕呕吐、脚腿肿胀脱不下鞋子,低血压变成高血压。24个小时后镇政府将其接走,后因病情严重送至城固县二院内一科住院。经检查,感染已至头部,全身多处疾病,现在医院住院。镇政府担心其脱逃上访,派多人24小时监视居住,出病房门也要打报告并有看护人员尾随。监视居住是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镇政府却用对违法犯罪人员才采取的措施拦截信访,这是违反中央政策的违法行为。”据悉,陈彦华是因为她的教师身份和待遇上访。相关报道:省领导视察民情 陕西城固县上访民师陈彦华被警方抓走https://fangminzhisheng.blogspot.jp/2016/10/blog-post_43.html陈彦华河北省张家口市王兰上访被以寻滋罪刑拘
求助人:王兰、马小峰,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驿马图乡两间房村吃米沟村自然村身049号,身份证号132533196606140925。
事实与理由:
公安执法机关利用职权串联杨文亮公报私仇,打击报复实名检举控告人王兰!
崇礼区政府、公安局、法院胡作为!滥作为!不作为。
崇礼区当局明目张胆打击报复因占地而上访的上访人王兰,王兰多次被黑白两道打击报复,绑架!追杀!造假!伪证!拘留!拘禁!拿枪逼供!在北京被黑社会多次绑架!王兰没去过中南海和天安门,就因为给中央领导邮信被杨文亮以王兰带上访材料邮信为由,接回来拘禁两天一晚!后又被杨文亮拘留!
王兰10月24日去北京大街上走路,被查身份证,随后被大车拉到久敬庄,王兰被崇礼区信访局副局长接出来,在沙城交给了驿马图乡派出所长杨文亮,25号接回来被关在公安局办案中心,说不听他们的就判刑!当天9点王兰被放回家,一天没吃饭!
26日王兰在车站买票时又被公安抓获,随即王兰被行政拘留十日。今天王兰拘留期满,我们却收到了她的刑拘通知书,她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并送到了张家口市看守所关押。
王兰丈夫马小峰 手机号18731320468
2016/11/4
从湖南徐端莲被刺重伤上访 反思破除刑案民事赔偿弊端
[访民之声2016/10/14消息] 湖南省耒阳市余庆乡访民徐端莲,被人重伤致残,凶手伍永地被耒阳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但附带的20余万元民事赔偿却至今没有执行到位,徐端莲为此上访至今。徐端莲说;“凶手并不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他家有两处房产,一处地产,也有存款,法院判决后他家通过关系转移了所以财产。我要求法院执行,法院让我自己查清凶手家财产的去向,否则没办法执行,这本来是该法院做的事,却强加到受害人身上。”
据悉,徐端莲家住耒阳市余庆乡龙坡村,2011年6月9日被伍永地连刺16刀造成七级伤残,其医疗费用全部自行负担,造成外债累累。因再无力缴纳医疗费,伤情未愈,且连缝合伤口的手术线都没有拆除,就被迫出院。2012年4月13日,耒阳市法院一审判处伍永地有期徒刑12年,附带民事赔偿20余万元。但在随后的民事赔偿执行过程中,法院一直称凶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徐端莲为此上访遭到了地方劫访人员的虐待、辱骂和非法拘禁,所反映事情始终得不到解决。去年耒阳市法院给余庆乡政府出具了一份司法建议函,内容是建议乡政府解决徐端莲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但其对此置之不理。数日前,徐端莲再次进京上访遭到非法拘禁,与日前逃出。《监狱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监狱对参加劳动的罪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并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 但实际情况却是服刑人员只能拿到象征性的少的可怜一点“奖金”,完不成生产任务的甚至连这点都拿不到,其劳动成果全部归为国有。
本网志愿者认为, 如果监狱能够依法保障服刑人员的劳动所得,并通过监狱系统,分配部分用于偿还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既体现了监狱的文明执法、文明管理的气象,更解决了执行难的问题,以免受害人被二次或者再次伤害。这样既能体现国家强调的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也能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公正。从湖南徐端莲被刺重伤上访 反思破除刑案民事赔偿弊端
[访民之声2016/10/14消息] 湖南省耒阳市余庆乡访民徐端莲,被人重伤致残,凶手伍永地被耒阳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但附带的20余万元民事赔偿却至今没有执行到位,徐端莲为此上访至今。徐端莲说;“凶手并不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他家有两处房产,一处地产,也有存款,法院判决后他家通过关系转移了所以财产。我要求法院执行,法院让我自己查清凶手家财产的去向,否则没办法执行,这本来是该法院做的事,却强加到受害人身上。”
据悉,徐端莲家住耒阳市余庆乡龙坡村,2011年6月9日被伍永地连刺16刀造成七级伤残,其医疗费用全部自行负担,造成外债累累。因再无力缴纳医疗费,伤情未愈,且连缝合伤口的手术线都没有拆除,就被迫出院。2012年4月13日,耒阳市法院一审判处伍永地有期徒刑12年,附带民事赔偿20余万元。但在随后的民事赔偿执行过程中,法院一直称凶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徐端莲为此上访遭到了地方劫访人员的虐待、辱骂和非法拘禁,所反映事情始终得不到解决。去年耒阳市法院给余庆乡政府出具了一份司法建议函,内容是建议乡政府解决徐端莲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但其对此置之不理。数日前,徐端莲再次进京上访遭到非法拘禁,与日前逃出。《监狱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监狱对参加劳动的罪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并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 但实际情况却是服刑人员只能拿到象征性的少的可怜一点“奖金”,完不成生产任务的甚至连这点都拿不到,其劳动成果全部归为国有。
本网志愿者认为, 如果监狱能够依法保障服刑人员的劳动所得,并通过监狱系统,分配部分用于偿还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既体现了监狱的文明执法、文明管理的气象,更解决了执行难的问题,以免受害人被二次或者再次伤害。这样既能体现国家强调的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也能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公正。上访少女被劳教关精神病院 陕西唐志会的苦难人生
唐志会,出生于1987年8月1日,从14岁的小女孩上访,被称青春访民,但政府并没有因为她的年少而对她有些许的宽容,她遭到软禁、劳动教养和关5次精神病院的处罚。之后她起诉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对她做出5次强制医疗的行政行为违法,并要求赔偿,被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判决败诉。说起她的经历唐志会经常以泪洗面,她家住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安子沟村三组。1999年夏天她才13岁,她母亲与一位村民发生争执被打后身亡。打人者先是被判无期,随后又改判15年有期徒刑,民事赔偿1万元。因对判决不服以及只拿到了3000元赔偿款,2000年初,她的父亲唐纪友负气离家出走,只留下年幼的唐志会独自一人养猪割草撑起了整个家。经过两年的煎熬于期盼,她终于到了升入初中的时候,可是她的学费却没有着落,为了筹措学费她找到法院,肯求法院执行剩余的7000元死亡赔偿金。在赔偿金不能执行到位后她开始到市、省两级法院请求执行剩余的赔偿金,自此开始了她噩梦一样的生活。门难进,脸难看和指责推搡,使她受屈不过两次现场服毒自杀。但她仍没有逃脱“法律”制裁,先是被安康市中院以“暴力威胁殴打审判人员”、“扰乱司法机关正常秩序”为由司法拘留15日后,于2003年12月25日被安康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劳教两年,自此彻底粉碎了她升学的梦想。2004年年底,她的父亲唐纪友得知她被关在劳教所,向省市劳教委请求让尚未成年的唐志会所外执行。2005年2月,唐志会终获自由,并于当年12月12日解除劳教。解教后的唐志会随父亲到宁波打工,后又一个人南下广州。在打工期间她发现自己右眼慢慢看不清东西,严重影响了工作,后经检查厂方发现她右眼视力极低且存在陈旧性损伤后把她辞退。唐志会认为 这是在安康劳教时被管教用警棍打到右眼造成的后果,当时很疼,又不敢说。由于视力的极速下降,到了2006年8月,她的右眼几乎失明,没办法再继续工作。唐志会只好找到镇、区、市几级政府申请救助,希望能在政府的帮助下得到及时医治。但经过多次的奔波于哀求后她还是再一次失望了,政府并没有像她希望的那么做,唐志会自此决定进京告状。2006年底,唐志会身上仅剩了100多元钱,为了节省些钱她和其他访民一样没有卖全程的火车票,结果被乘务员查票时将她从车上撵了下来。为了凑足盘缠进京上访,她只好写了块纸牌子,不顾寒风刺骨在车站前乞讨。进京后小小年纪却胆量超人的她在中南海西侧的府右街拦车,被当地警方带到北京一家精神病医院,医院留观后认为她没有异常后,警方把她交给安康驻京人员带走。2008年9月,她再次向当地信访、公安机关投诉,要求政府部门就当年的劳教决定做明确解释,并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同时要求就眼睛在看守所受伤情况给出答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她的请求却被置之不理,无奈多次进京上访遭到软禁。当年10月她再次进京上访,很快被恒口镇政府工作人员接回,于2008年10月14日下午,被镇政府人员及汉滨分局恒口镇派出所民警送到了恒口镇的安宁医院(精神病院)。在医院她给大夫解释说自己不是精神病,可得到的回答却是,“你怎么知道自己不是精神病?”并把她手脚都绑在床上强行打针。唐志会说:“不知被打了支什么针,想喊也喊不出声,几分钟后就浑身无力睡着了,等醒过来,已是第二天下午。不单是这样,在她自己能进食的情况下医护人员给她插管鼻饲。不吃药就撬开嘴直接灌,医护人员用两个夹子撬开牙齿,一次灌十几片药。”唐志会很快顺从了医生的“治疗”,当护士给她喂药时,她也不再反抗。为了把她救出来,她的舅舅孙世强百般恳求,被迫给镇政府签了息诉罢访保证书, 2008年10月23日才让把唐志会领走。经过这次折磨唐志会并没有屈服,她认为自己没病却被送进精神病院,反而进京诉冤的频率更高。2008年12月14日,她刚到北京便被强制接回来,再次被送进安宁医院,一直住到2009年1月15日。她的大姨孙世莲得知她又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多次找政府要求放人,不得已也与镇政府和派出所签订了“监管协议书”,才领出了唐志会。第三次被送进精神病院是2009年3月12日,再次被从北京接回来的唐志会被恒口镇政府和派出所的人员送往安宁医院治疗 “偏执型精神病” ,2009年5月18日出院。第四次是2009年7月10日至2009年11月19日;第五次2009年11月20日至2010年4月14日。5次共计391天。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利,洗脱精神病之名,她先后向各级卫生部门递交控告书都没有结果。2016年2月29日她起诉到了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要求确认汉滨分局对她做出的5次强制医疗的行政行为违法,并由汉滨分局和恒口镇政府共同赔偿她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0余万元。她在起诉状中写道,“在被送进精神病院后,无数次告之自己没有病,但医院并不听,对没有精神病的申请人实施了67次捆绑、49次强行灌药,53次强行打针,67次强行电击(有5次被强制治疗的病历为证)……采取惨绝人寰的方式对待一个弱小的女孩子”。3月6日法院以该案已超过诉讼时效5年,故裁定不予立案受理。唐志会认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时效是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诉人的行为还没有被确认违法,故她的诉讼没有超过时效。据此,她向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并阐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依照赔偿法规定予以赔偿的案件,应当经过依法确认。未经依法确认的,赔偿请求人应当要求有关人民法院予以确认。被要求的人民法院由有关审判庭负责办理依法确认事宜,并应以人民法院的名义答复赔偿请求人。被要求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最终,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出具的结果如她所料,9月初,她向陕西省高级法院申请了再审。现在的唐志会

法院不予受理裁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