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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王金娣寻衅滋事案上诉被驳回并维持原判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11月2日消息:无锡维权人士王金娣寻衅滋事罪获刑一年半一案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今天中午王金娣的外孙女何凤珠告诉民生观察网人权观察员,今天上午十点半王金娣寻衅滋事一案上诉在无锡市看守所法庭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一年六个月。上诉状主要认为王金娣在北京使馆区放烟花鞭炮鸣冤最多属于治安案件,不构成刑事犯罪,因此要求法院撤回一审判决。
何凤珠说,今天的庭审宣判很快就结束了,只有她一人获准旁听,其他亲友和前来声援的维权人士被法院以申请旁听证需要去中院时间来不及为由拒绝进入法庭旁听,但当地政府安排了多名不明身份人员占据了旁听席,何凤珠认为这是当地维稳系统操作导致的。此外王金娣状态还可以,只是长期晒不到太阳脸色很苍白。
何凤珠家房子于2010年9月9日被拆迁办黑社会人员偷拆,她和父母都被绑架关在黑监狱,从此外婆王金娣开始帮她家维权,多次前往北京上访,但接访部门工作人员每次都哄骗老人家说问题很快会解决,让王金娣回家。无锡当地维稳系统也多次关押王金娣,并对家人施加压力。2015年8月27日(大阅兵前几日),王金娣在北京美国大使馆、中纪委、天安门广场等地放鞭炮烟花鸣冤,被警方控制后移交无锡警方,8月30日无锡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将王金娣刑事拘留,关押在无锡市看守所。该案曾于2016年4月26日开庭审理,2016年7月15日王金娣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一年六个月。
按刑期王金娣将于2016年12月7日获释。何凤珠则表示不接受该法庭的宣判结果,接下来还会对此案向省高院、最高法院进行逐级申诉。赤壁袁小华袁兵遭重判 二人均表示上诉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5月9日消息:赤壁袁小华、袁兵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一案今日在赤壁法院宣判,袁小华、袁兵二人均遭重判。5月9日早上,袁小华、袁兵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一案在湖北省赤壁市法院第二审判法庭进行宣判,袁兵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刑二年六个月,合并执行四年;袁小华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二年、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刑二年半,合并执行三年半。该案代理律师卢京美表示:宣判后,辩护律师分别会见了各自的当事人。袁兵、袁小华均表示“坚决上诉”!他们认为:一审判决据以“围观南周”、“反对朝鲜核实验”和敦促全国人大批准联合国人权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的“八城快闪”活动,都是践行宪法所维护和保障的公民基本政治权利,是完全合法的行为,根本就不构成犯罪!一审判决系枉法裁判!对他们定罪科刑,是典型的政治迫害!案件回顾:2013年5月25日,袁小华、袁兵、陈剑雄、黄文勋、李银莉等多位朋友在赤壁一家饭店吃饭出来时被赤壁警方抓走,上述五人被处以治安拘留15日。治安期满后被刑事拘留,刑拘一个月后陈剑雄、李银莉被取保候审,袁小华、袁兵、黄文勋三人被以扰乱公共秩序罪逮捕,期间曾被变换罪名。在看守所中三人均不同程度遭到包括殴打、电击、强迫劳动等不人道待遇。案件多次被当地公安延长侦查期限,首次开庭时间为2016年4月19号,至今日一审宣判时,袁小华、袁兵、黄文勋已被关押将近三年,同期被抓的黄文勋则被另案处理,案件至今没有任何进展。


图为该案判决书湖南湘乡维权人士尹卫和提出上诉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4月7日消息:3月30日,本工作室发布了湖南湘乡维权人士尹卫和被判刑的消息(历经四年 湖南湘乡维权人士尹卫和被以寻滋罪判刑三年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6/0330/14165.html )。
今天,尹卫和的家人给本工作室寄来了尹卫和的上诉书,上诉书称对尹卫和的判决书上的证明人大多是政府工作人员,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同时,因为身体原因,尹卫和还提出了对他进行身体检查,以便保外就医的要求。


安徽朱秀兰因上访获刑 上诉两月余法院未开庭审理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2/11消息:朱秀兰,安徽省界首市陶庙镇许家寨行政村后邱庄村民。因进京上访2015年9月16日被界首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和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9月24日朱秀兰不服判决依法提起上诉,但法院至今未开庭审理。
朱秀兰的丈夫称,朱秀兰是2014年8月14日在京上访被界首市公安局抓获以寻衅滋事罪予以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被界首市检察院批准逮捕。2015年5月19日界首市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认为朱秀兰涉嫌的寻衅滋事罪证据不足,要求检察院补充侦查, 8月21日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和敲诈勒索罪再次提起公诉,当时法官认为朱秀兰有罪证据不足,只要朱秀兰认错可判缓刑。9月16日界首市法院一审判处朱秀兰有期徒刑1年6个月,朱秀兰不服判决于9月24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至今未开庭审理。
据悉,朱秀兰是因为2009年9月村里以修建水泥路集资的名义把村里包括朱秀兰家0.6亩在内的10亩地以6.1万元的价格承包给了村民杨丙才。随后杨丙才开始在承包地里挖地卖土,朱秀兰获悉后阻止其挖地卖土并与之理论被杨丙才两次殴打,朱秀兰报警后警方未做处理,使得杨丙才更加肆无忌惮,取土面积超过了其承包范围10余亩,地里的青苗和朱秀兰家的树木也因其取土被毁,使本来平整的耕地变成了大坑。
为此朱秀兰向村、镇和各级政府反映均无人过问,无奈只好进京上访,在京上访期间多次被北京警方在中南海等敏感地区周边地带查获交给地方政府劝返带回,后遭界首市公安局拘留3次,每次拘留10天。之后朱秀兰又进京上访接受截访人员给受的路费等费用共计1700元,因此埋下了隐患,至其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