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不作为

  • 王强:对河南省桐柏县公、检、法不作为乱作为的控告状

     控告人:王强    男     汉族    生于1968年3月5日,个体汽车美容,住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城关镇淮庙村老街一号,电话号码15638967656身份证号420620196803051551
      被控告人:河南省桐柏县公安局城郊乡派出所所长王跃峰,法定代理人
      被控告人:河南省桐柏县公安局城关镇派出所所长或副所长刘晓篮
      被控告人:河南省桐柏法院法定代理人以及枉法判决的法官
       1依法追究公,检,法徇私枉法,袒护包庇故意隐瞒事实的犯罪行为。
       2依法赔偿受害人的一切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及上访费用。
       3依法追究桐柏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所长王跃峰渎职不作为故意庇护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并依法查明王跃峰伪造司法鉴定的事实予以处理。
       事实与理由
       2011年11月12日,上午11点左右,犯罪嫌疑人桐柏县一高王正陶叫胡冬月一起到控告人家叫走了控告人的孩子王永朋,中午吃饭时不见回,约下午4-5点左右,控告人接到桐柏县一高老师许珊珊的电话让控告人去接她,到了之后她说她说我的孩子在龙潭河出事了,具体情况不清楚。后来我就开车到了龙潭河,只有一辆桑塔纳警车,桐柏县城郊派出所所长王跃峰过来给我说话,说两个学生口供相同,就把该案件中重大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给放了。他说我的孩子王永朋是失足落水,现在人在水里没有办法打捞,不知道卡在什么地方,我已向上级领导汇报过,他说马上开始打捞。后来,我要下水去捞,可是王跃峰不让,我没有办法,只好向部队上求帮助,没过多久,他们就来了几十人,还有的在后面,这时,不从哪里拿出一根钢筋,约十六七米长,一下子就把王永朋勾起来了,我一看还有救,就把他运到桐柏县中医院急诊科,入院时双鼻腔内,外少许淡红色血丝,左颞见一约2x3c㎡皮下血肿,胸廓对称无畸形,患者四肢冰冷发白,左侧肢体僵硬,无畸形头部血肿(原因待查)。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时间2011年11月12号13时10分。
        第二天早上,控告人到城郊派出所找到王跃峰,他说我们没有报警,不管。当天控告人就到桐柏县公安局和县政府,还是没有人管,控告人只好含着泪水把孩子运回湖北老家处理后事,过了几天,我又到城郊派出所,当时曾到案发现场的勘察的派出所明警李军营说:两个孩子手里都有手机,都有卡,有费,他们说没有手机是借用路上行人和种地的老太手机报警是在说谎,同时,明警李军营用过学生胡东月的手机给领导打过电话,岳指导用的是王正陶的手机。打捞王永朋的钢筋时民警李军营出50元买来的。
       案发后,控告人多次到城郊乡派出所找王跃峰所长要求立案查清王永朋溺水死亡的原因,从什么地方掉进水里?如何掉进水里?勘察现场的情况?与案件有关的现场痕迹情况?为何造成头部血肿?为何胸廓对称无畸形?为何肚里无水?为何两鼻孔有血,同时控告人又向王跃峰反映了案发前12天10月31日王永朋日记本中记载的"这个星期天去银行里存一百块钱,等到放假老白毛说能还我五百块,我自己在存一些钱,等过年,给妹妹买些东西,自己在买一些吧‘’的一段话存在王永朋要欠款的情况,日记中提到的老白毛是谁?在案发前一周王永朋被犯罪嫌疑人王正陶推到水里浑身湿透回到家里的情节,是否是在做作案前的演习?又为何案发后胡东月离开桐柏前往江苏常住?这些疑问需要公安机关去侦查落实,可是王跃峰包庇犯罪嫌疑人渎职不作为拒不立案查处。民警李军营曾说过王跃峰,要立你都跟人家立案,要不立你都跟人家出不予立案通知书(从此李军营被掉离城郊乡派出所)。历经三个多月王跃峰不管不问,违反了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的规定。
       控告人无奈于2012年2月27日向桐柏县公安局提出要求尸检的申请,桐柏县公安局于2012年2月29日下发桐公字(2012)065号《解剖尸体通知书》,要求控告人于当月29日22时在湖北省老河口市李楼镇办事处王营村对王永朋尸体解剖检验。当时南阳市公安局派段起国一人到现场,尸检完毕后,市公安局段起国根据局长指示要拿回市公安局处理,于是凌晨两点左右全部人员回到南阳市公安局,当时王跃峰要把材料拿回桐柏处理,段起国不答应,后不知王跃峰用了什么不正当的手段,材料还是到了桐柏县公安局主管检验的汪杰手里,检验后没有把尸检报告结婚及鉴定结论交给控告人。控告人多次索要结果,时隔135天后,2012年8月13日王跃峰才随即填写出一个由桐柏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5月5日加章的桐柏县公安局桐公郊字(2012)01号《鉴定结论通知书》交给控告人,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四条第十款的规定。这时控告人才知道鉴定结论为"王永朋不排除窒息死亡‘’。原来桐柏县公安局根据此鉴定结论于2012年5月15日下发桐公刑不立字(2012)001号《不予立案通知书》。
         《解剖尸体通知书》和《不予立案通知书》都是加盖桐柏县公安局的公章,唯独《鉴定结论通知书》却是盖了城郊派出所的公章,不能排除《鉴定结论通知书》是由城郊派出所王跃峰造假形成的嫌疑。再者《鉴定结论通知书》根据国家规定必须有鉴定资质的单位出具,城郊乡派出所不具备鉴定资质,无权出具鉴定结论。此《鉴定结论通知书》没有鉴定人员签名,违反了有关司法鉴定的规定。再一个据桐柏县公安局法医主任汪杰讲,尸检后早已把鉴定结论交给了城郊派出所,控告人至今没有见到桐柏县公安局法医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另外南阳市公安局法制科要求城郊乡派出所与控告人到市局对此鉴定结论做出解释,城郊乡派出所民警刘建华带着10斤左右的桐柏豆筋和控告人一块到市局(去之前王跃峰对刘建华说,你不要把事情搞砸了,搞砸了我我又费事),刘建华先进去市局后,控告人再与法制科打电话,法制科就不接待控告人了。
       《解部尸体通知书》是申请人申请后两天内做出,《不予立案通知书》却是在《鉴定结论通知书》出笼后10日后才作出,不能排除因《不予立案通知书》的依据是伪造的《鉴定结论通知书》,有人做了公安局工作后才难产的嫌疑。
       由于控告人对桐柏县公安局桐公刑不立字(2012)001号《不予立案通知书》不服,于2012年5月17日向桐柏县公安局提出复议申请,请求对王永朋的死亡后果有嫌疑的胡东月与王正陶两个学生的嫌疑查清,对王永朋头部血肿,肚子无水及双鼻孔处有血查明原因。桐柏县公安局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不管不问,却于2012年5月26号做出桐公复字(2012)001号《复议决定书》做出决定维持原定决定。
        2013年4月16日桐柏县公安局公安机关处理信访事项编号411300111113201的《答复意见书》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2013年7月25日南阳市公安局公安局做出宛公刑复核字
         (2013)002号《复合决定书》作出决定维持桐柏县公安局做出桐公刑复字(2013)003号复议决定。
        2013年7月30日河南省公安厅公安机关复核信访事项编号2013033《答复意见书》作出维持南阳市公安局(2013004刑)号复查信访事项答复意见。
        综上所述桐柏县公安局城郊乡派出所所长王跃峰为包庇犯罪嫌疑人渎职不作为滥用职权违造国家公文做家证据使控告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长期得不到公正处理,使控告人受到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桐柏县公安局局长杜万成局长彷私枉法,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不依法秉公办理,包庇袒护王跃峰,致使犯罪嫌疑人胡东月和王正陶至今逍遥法外,而受害人的合法赔偿得不到合理解决,为此,受害人家属依法对桐柏县公安局提起控诉。并要求赔偿控告人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特此控告。

  • 董继勤遭中介人员打伤,警方出警后不作为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7月11日消息:倪玉兰丈夫董继勤遭中介人员用砖头砸伤,警察出警后不作为,袒护中介伤人者。
     
    7月11日董继勤向民生观察网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昨日他去女儿住处阻止久宏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在此违法搭建,遭到中介公司人员推倒外地,中介人员还拿砖头砸了董继勤,砖头砸在董继勤脚上,导致脚部轻微受伤。65岁的董继勤遭人殴打后报警,辖区厂桥派出所出警后把董继勤带到派出所做笔录,还承诺带董继勤去看病做鉴定,但到了晚上就不了了之,连报案回执也没开。
     
    董继勤还说,类似事件已不是第一次,早在2015年8月份和今年4月份,董继勤就因为阻挡久宏中介公司的违规行为而遭到几次殴打,报警后警方非但没有追究施暴者的责任,反而将董继勤带走关押。董继勤倪玉兰夫妇由于长期从事维权活动,已经无数次遭受这种不公平待遇。
  • 董继勤遭中介公司打伤 警方出警后不作为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7月11日消息:倪玉兰丈夫董继勤遭中介人员用砖头砸伤,警察出警后不作为,袒护中介伤人者。

    7月11日董继勤向民生观察网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昨日他去女儿住处阻止久宏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在此违法搭建,遭到中介公司人员推倒外地,中介人员还拿砖头砸了董继勤,砖头砸在董继勤脚上,导致脚部轻微受伤。65岁的董继勤遭人殴打后报警,辖区厂桥派出所出警后把董继勤带到派出所做笔录,还承诺带董继勤去看病做鉴定,但到了晚上就不了了之,连报案回执也没开。

    董继勤还说,类似事件已不是第一次,早在2015年8月份和今年4月份,董继勤就因为阻挡久宏中介公司的违规行为而遭到几次殴打,报警后警方非但没有追究施暴者的责任,反而将董继勤带走关押。董继勤倪玉兰夫妇由于长期从事维权活动,已经无数次遭受这种不公平待遇。

  • 数十位维权人士抗议福建高院不作为 林炳兴等人遭殴打关押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6月23日消息:数十位维权人士昨日在福建省高院门口抗议高院不作为,其中林炳兴等维权人士遭到殴打受伤,并被关押七个多小时。
     
    6月23日福建福州维权人士林炳兴向民生观察网讲述了昨日被打一事的经过,昨天早上,多位福建籍维权人士、拆迁户、冤假错案受害者一起来到福建省高级法院门口,通过拉横幅举牌喊口号等方式抗议法院不作为、案件长期积压得不到解决等问题,至中午时分,在高院门口抗议的人越聚越多,达到五六十位。随后突然从高院冲出多个不明身份人员,开始殴打驱散前来抗议的维权人士,其中福州维权人士林炳兴由于上前与来者理论,被三四个人按在地上,用脚不停踢他。林炳兴还看到其他抗议者中有不少人也被法院冲出来的不明身份人员拳打脚踢,林炳兴认为这些人可能是法院雇佣的社会闲散人员黑保安之类。

    在法院门口被打后林炳兴被黑保安抓进法院里面,由于不断抗议这些人的野蛮行径,林炳兴在法院里面的办公室中又遭到三次暴力殴打,午后林炳兴被强行送进福州鼓楼区办案中心(戒毒中心),被里面的工作人员看管起来。随后在高院门口参与抗议的几十位维权人士一起来到鼓楼办案中心,抗议警方关押林炳兴,晚上七点左右,办案中心将林炳兴释放,林炳兴在遭到暴力殴打后被关押了七个多小时。

     
    今天林炳兴前往当地医院检查伤情,医生开具的诊疗单据显示,林炳兴腿部、腰部、头部多处软组织挫伤,需要尽快治疗。林炳兴对法院使用暴力手段殴打公民的事表示愤怒!
  • 山西太原张文凯告北京警方不作为败诉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6/12消息:山西太原市张文凯,因为在北京市天安门地区分局门前被劫访人员殴打,北京警方不予制止,报警后无人出警而起诉至法院被判决败诉。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6)京02行终231号行政判决书中载明,天安门分局在一审中辩称,2014年11月30日17时左右,张文凯驾驶贴有标语的汽车被拦截交给太原市驻京工作组接回。2014年12月1日,张文凯报警称在接回过程中在天安门分局门前被打,经了解情况,双方已私下达成一致,不需要公安机关在介入。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张文凯向110报警平台报警,警方不作为的主张缺乏依据,张文凯没有证据证明被人殴打,天安门分局民警在场,未主动依职权履责的事实存在,故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了他的上诉请求。张文凯说,我提供的报案记录不被采信,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申请法院也不予采纳。

    据悉,张文凯曾是优秀学生,因为择校问题和父亲发生矛盾被其联合警方送到精神病院强制治疗。随后张文凯在跳楼逃生时摔伤落下残疾。张文凯学校毕业后开始起诉精神病院非法拘禁,因不服法院判决在车上贴上标语进京上访被抓。

    以下是判决书:

    相关报道:“愤怒的小鸟”—— 山西学子张文凯被父亲送入精神病院
    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sanshiqi/2015/0106/11652.html

  • 吴玉芬等六访民诉北京丰台分局不作为遭法院刁难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2/23消息:今天,在京访民吴玉芬、郑培培、余淑香、韦开珍、孙东生、候敏玲等人到北京市丰台区法院诉丰台公安分局不作为遭法院刁难。

    据了解,吴玉芬、郑培培、余淑香、韦开珍、孙东生、候敏玲、杨秀梅是去年8月30日被丰台分局违法刑事拘留,直到释放丰台分局都没有给她们任何手续。

    她们为此先后多次到丰台法院要求立案处理,总是被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受理,今天她们再次依照法院的要求更改诉状后还是被告知不能立案。

    因此,前来声援的在京访民吴继新、杨宗生、张翠磊、李本才、沈夫田、王胜江、刘緊才、李志国和她们一起举牌,呼唤司法公正,期待社会正义!



  • 青岛开发商行贿日记曝光 国土局不作为女市民今裸体举报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年5月30日消息:隋双胜、王传英夫妻是青岛市市南区燕儿岛路7号楼1单元103户 的居民,隋双胜是青岛枯桃中商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经理。2011年4月中商园林绿化工程公司与北京天正中广投资集团青岛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后因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手续不全,青岛市建委建管局以《安全隐患责令停工通知书》,公司停工期间,新业公司不仅未支付隋双胜公司赔偿金,还一女二嫁将工程转包给别人,并拒绝为中商公司结算已经施工施工量500多万元的劳动报酬,造成中商公司合同施工办公用房、施工机械不能撤离工地。2012年3月22日,中商公司人员发现,保留在施工工地的办公用房内价值10多万元的设备配件等财产,被正在施工的新业公司非法侵占。2012年6月8日中商公司发现,保留在施工工地的挖掘机被新业公司强行移到工地外烧毁。
     
    正是在与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期间,隋双胜发现新业公司征地手续不全,违反中央招拍挂强制性法规批准地,签订了违法国土出让合同。同时,隋双胜还获得了开发商行贿青岛各部门官员的一本日记,日记出自青岛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副总经理张某,行贿单位有规划、国土、商务区、市北区、人防办、建委、开发局、环保、土地稽查等部门及工作人员姓名;其中三页日记记录了送礼行贿以上的单位、姓名、数字。
     
    针对这些问题,隋双胜、王传英夫妻进行了不断举报,可举报不仅无果,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现在又重新开工了。隋双胜、王传英多次找到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举报、投诉,得到的总是推拖。
     
    隋双胜今天中午告诉本工作室,无奈之下,今天上午,王传英在他的陪同下赤身裸体地走进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行政大厅,并再次递送举报信,要求局长受理。王传英裸体出现,让行政大厅里的人员目瞪口呆,一位熟悉他们的处长也不知所措。20多分钟后,隋双胜、王传英的举报信终被收下,夫妇二人才离开。

    今天到国土局的王传英

    以下是行贿日记:

    行贿日记与青岛市人民政府文件违法事实(有图有真相)

    行贿日记与青岛市人民政府文件违法事实(有图有真相)

    行贿日记与青岛市人民政府文件违法事实(有图有真相)

  • 烟台市政府不作为 烟草军转干部退休无助上访进行中…

     我叫郇新金,今年54岁,中共党员,于1993年12月从部队转业,被分配在市烟草公司工作,在部队期间,我曾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作战。

       本人现在身患多种疾病(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每年住院几次,生活艰难,根据国家和省、市对身体有病年满50周岁的企业军转干部可以提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政策,我于2009年8月按此政策向单位提出了给我办理退休手续的申请,此后,我多次催促,反复要求,但市烟草公司就是拖着不办,既不给我出具相关的资料和手续,又不安排工作,也不给我讲明原因,他们这种无视党和国家有关政策,不关心职工生活,不体谅群众困难,他们的所作所为于当前我党所进行的群众路线教育是格格于入的,是背道而行的。是严重侵犯军转干部权益的官僚主义作风和霸道行为实在是令我气愤难平!万般无奈之下,我走上了去各级上访的艰难历程。但他们始终无动于衷,依然我行我素,特别是在最近,我赴京到有关部门守法、理性地反映问题表达诉求,他们于3月11号派车强行将我拉回烟台,但仍然不给我办理退休手续,不安排工作,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现在全党正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这样一个党中央三令五申强调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形势下,烟台烟草公司不为群众办事,不为群众着想,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公然违背政策,他们的居心何在。按政策办理退休,是每个国家公民应该享有的一项权利,允许身体有病的企业军转干部提前办理退休手续,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企业军转干部的关怀,而且关乎我个人和家庭今后的生活大计。既符合国家政策,又合情合理的退休要求,却被我公司的有关领导百般刁难,拒不办理,逼得我不得不拖着病弱的身躯四处上访维权,却始终得不到解决,到底是什么原因,我百思不得其解。

       恳请上级领导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此事,了解一下我一个参战老兵在办理退休手续中所遭受的苦衷,协调有关部门帮我尽快实现按政策退休的心愿,能让我维持最低的生存保障。
      
       不妥之处,请上级领导批评指正。谢谢!

                                                                  此致
    军礼

                                       市烟草公司职工军转干部:郇新金
                                              2014年5月2日
                                           本人联系电话:13589753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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