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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访江西被精神病人周彩藩

    法国思想家福柯曾指出,在精神病的发现、诊治过程中,表面上看是知识、科学的作用,实则透出权力和统治的魅影。这一论断,曾经在前苏联得到了事实的印证。1967年,为压制不同政见者,前苏联克格勃在安德罗波夫主导下,曾经大规模将正常人投入精神病院。前苏联解密资料显示,直到1988年,情况才发生转变。苏联内务部把16所监狱精神病院移交给卫生部,有5所被取缔。约有80余万人被匆忙摘掉了精神病患者的帽子。1998年,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斯库拉托夫、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院长列别捷夫在《俄罗斯联邦刑法典释义》一书中承认了这一事实,并称:“现在这种情况已经终止了,而刑法典第128条规定了将他人非法关入精神病院的刑事责任。”

    在我国,一些权力部门也使用“被精神病”这一手段维稳,迫使维权者及不同信仰者噤声禁足。据中国民间公益组织“精神病与社会观察”与深圳衡平机构发布的《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称:“我国现行的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巨大缺陷,精神病收治局面十分混乱。这不仅威胁到社会公共安全,也使得每一个人都面临‘被收治’的风险。”为了整治精神病诊疗领域的乱象及纠正“被精神病”的情况,全国人大于常委会于2013年发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该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新法施行后,被精神病现象有所好转,但仍有一些权力部门花样百出的规避新法,以所谓的“疗养”、家属同意等为名,把执意维权及持不同政见的正常公民强制送进精神病医院关押“治疗”。

    2021年10月30日,本网志愿者采访了江西萍乡被精神病人周彩藩女士,周彩藩反映,她是一位70多岁的孤寡老人,家住萍乡市高坑镇,因为妹妹被人故意杀害,法院判决不公,她要求公安机关立案重新侦查、重新审理,但在遭到多次拒绝后就开始走上信访的道路。2021年8月18日,镇政府为了稳控她,将她诱骗至镇政府办公室,再叫来精神病院医护人员,多人联手施暴,把她绑架到精神病院关押整治。21年10月30日,周彩藩向本网介绍了她被维稳人员扭送精神病院强制“治疗”的过程。采访全文如下:

    志愿者:周彩藩你好!请问你是什么时间被关进精神病院的呢?

    周彩藩:是2021年8月18日被绑架到江西萍乡市“萍矿总医院”精神科的。

    志愿者:谁绑架的你?都有哪些人在现场?

    周彩藩:是我们萍乡市高坑镇社区书记李青梅叫来的“萍矿总医院”精神科的几个医生,他们和领导一起绑架我的。绑架现场有政府部门领导周文丽(音)、李青梅,还有镇上的胡镇长,他们都在现场。

    志愿者:他们为什么要绑架你去治疗所谓的“精神病”?

    周彩藩:是为了不让我上访维权,以免影响他们的政绩。我因为我妹妹被杀害,而当局处理不公,我为此多次上访要求依法处理,但萍乡市维稳部门就不择手段的稳控我,其中就有以诬陷我是精神病人为由,施暴绑架我到精神病院强制关押的手段。他们为了阻止我上访,曾多次搞坏我的房门,在2021年8月18日,社区书记李青梅打电话要我过去,当时已经是上午十点多钟了,我家里还有其他事情要处理,就打算次日再去,但是书记却说你现在就过来,我们商量帮你修好房屋。然后我就勉强过去了,但是我一刚进办公室,才讲了两句话,李青梅就打电话叫来了几名医生,医生来了就说叫我去检查身体,我说我不需要检查身体,他们就叫来了副镇长,几人合力施暴绑住我的手和脚,拧我的手,像拧麻花一样拧我的胳膊和手掌,拧的我的手指严重受伤肿胀,之后我就被绑架上一辆汽车上拖到了“萍矿总医院”精神科关押。

    志愿者:你关进精神病院后有哪些遭遇?

    周彩藩:关进精神病院后,他们不由分说的就给我灌药,好像是镇静剂之类的药物,不久我就开始昏昏欲睡。第二天,他们先是给我做精神病鉴定,鉴定结果是,科室的主任和医生都说“周彩藩没有精神病”。鉴定结果出来后,我就要求医院无条件释放我出去,但是医院却不肯放人,他们说“不是我们不放你走,是你们的镇领导不准我们放你走。领导说你上访,说你跟政府做对,所以不能放。”我就说“上访是国法赋予公民的权利,领导无权剥夺我的上访权利。”然而无论我怎么说,他们就是不肯放我出院,最后还把我锁在病房里管控起来,还强行搜走我的一部手机,不准我与外界联系。

    我被锁进病房后非常恐惧,担心他们会长期把我锁在这里,我就拿出藏在内衣里另一部手机向外界求助,一开始是想拨打110报警电话的,但想起警方和政府是一伙的,警察经常帮政府截访访民,于是我就拨打了访民朋友电话求救。访民朋友接到求救电话后,考虑到我是一个孤寡老人,就立即联系了更多的维权人士来帮助我,其中维权人朱玉芳、杜春莲、陈晓英、胡薇娟等人很快就报了警,要求警方依法查处非法拘禁周彩藩的责任人,但是几天时间过去了,警方依然没有来解救我。万般无奈,我就开始绝食抗争,并且告知了我的访民朋友。朋友们得知这一情况后,朱玉芳、杜春莲、陈晓英等人就赶到了萍矿总医院来了解情况,医生告诉访友说“是高坑镇政府的人把周彩藩送到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的,医院不能让周彩藩与朋友们见面,医院未得到政府的许可也是不能放人的”。

    访友告知医生说“高坑镇政府的人送周彩藩到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是非法拘禁行为,精神科医生收治一个有正常民事行为能力的访民,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这是违法行为”,但医院不予理会。在又被关押了4天后,即21年8月24日,访友们就不得不去高坑镇派出所报警处理,可是派出所却说这是政府行为,派出所管不了,并且矿总医院也不归他们管辖。

    无奈之下,访民们又拨打了110报警,萍乡市青山公安分局的警察出警后,和访民们一起来到医院了解情况,然后警察让访友们次日去青山分局讲述详细情况。第二天,访民们去青山分局要求依法立案做笔录,并追究涉嫌非法拘禁周彩藩的违法人员责任,可是警察却拒绝立案做笔录,也不依法出具报警回执单。警察只对访民们说“我们已经跟医院说好了,你们直接去医院找院长和精神科张主任办理放行”,然后访民们又来到医院找了院长和张主任,医院说还需要再去找政府同意放人,之后访友们又去找了高坑镇主管信访的主任,恳请释放周彩藩,几经周折,最终在21年8月25日下午,我才被释放出院。

    志愿者:你住院期间有无被殴打、被捆绑和强迫吃药的情况?

    周彩藩:有,第一天我因为坚决要求放人,医护人员就说我不听话、不配合,于是拿来了捆绑带,施暴把我按在床上,然后强行捆绑在床上一天一夜,直到我筋疲力竭,无力反抗后才给我松绑。强迫吃药是从第一天就开始的,每天都逼迫我吃大把大把的不明药物,虽然我反复告知他们我没有精神病,不愿意吃药,但是他们完全不管,还威胁我说“如果不听话、不吃药,就会被再次捆绑灌药”。有几次,我吃药后身体很难受,就拒绝再次吃药,医护人员就叫来保安,他们把我按到在床上暴力捶打,还折弯我的手指,疼的我眼泪直流,直到受不了答应吃药,他们才住手。现如今,我的胳膊还有清淤伤,我的手指肿胀后现在已经变形,伤痕仍在。

    志愿者:你知道吃的是什么药物吗?这些药物对你的身体有什么损伤没有?

    周彩藩:我问过医生给吃的是什么药,但他们不告诉我。我也担心药物会有毒副作用,曾拒绝服药,但医护人员强迫我服药,如果不服,他们就会施暴灌药。这些药物服用后,胃里很不舒服,有时象针扎的一样痛,并且我感觉这些药物对我的肝脏、肾脏有损害,因为服药后我的小便明显发黄,并且还时常伴有腹部胀痛感。

    志愿者:你被关了多长时间?

    周彩藩:一共关押了8天时间。从2021年8月18日绑架进去,直到8月25日下午才被释放出院。出院的时候,我找医院要回了被暂扣的私人物品,但是镇政府人员却又抢走了我的身份证至今都没有还给我,他们的目的就是防止我出院后再去上访状告他们。

    志愿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疾病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请问,你日常有没有精神病症状?你的亲属有没有发现你有精神病症状?你平日里有无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警方带你去精神病院有无法律文书?

    周彩藩:我从来没有精神病,我的亲属及熟人都说我没有精神病。我平时没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政府根本无权绑我到精神病院强制整治,他们绑我走的时候没有依法出具任何法律文书,我认为这就是政府人员在违法迫害我,以达到恐吓及阻止我上访维权的目的。

    志愿者:你做过精神病鉴定的吧?

    周彩藩:做过,第一次是被绑架到“萍矿总医院”精神病科做的,鉴定结果是我没有精神病。第二次是,镇政府人员把我送到江西宜春精神病医院做鉴定,但是,宜春市精神病医院却告知镇政府人员说,做精神病鉴定需要就诊者本人自愿同意并签字才能做,我就对医院说我坚决不同意做精神病鉴定,并且几天前“萍矿总医院”精神病科已经给我做过鉴定,结果是我没有精神病,所以不想再做。宜春市精神病医院见我不同意、不自愿做鉴定,就不再给我做鉴定了,镇政府人员没办法就又把我押送回了“萍矿总医院”精神病科关押。

    志愿者:你出院后有无向镇政府和医院追责?

    周彩藩:我出院后本想状告他们,但无奈拿不到住院证明等证据,医院说住院治疗证明只能给送医的镇政府,不能给我。由于取证困难,加上中国的公检法是一家,我和朋友认为控告镇政府和医院的胜算不高,最后就不了了之。我们不仅状告不了政府违法,反而还被官方训诫说我们的维权行为是违法行为。在我被绑架到精神病院关押后,我的访民朋友朱玉芳、杜春莲等人因为营救我,被他们各自辖区的警察分别警告训诫。其中朱玉芳质问警察“我没有违法,为什么要对我警告?”警察说是对她进行普法。朱玉芳又说“警方为什么不去对非法拘禁周彩藩的高坑镇政府的人普法?为什么不对高坑萍矿总医院的医生普法?”警察说“这不用你管”。

    我出院后,访友杜春莲告诉我说,她也因为参与营救活动,被辖区派出所传唤警告了,杜春莲说“2021年8月30日,萍乡市陈江(音)派出所指导员带了几个警察来到我家,但没有依法出示任何证件,这些警察宣布对我进行口头传唤,然后把我带到一个不知道什么地方的审讯室。在审讯室里警察问我,哪些人参与了去高坑镇营救周彩藩出院的事情?是不是朱玉芳叫你们去的?朱玉芳有没有在市里举牌维权等问题。最后,警察警告我不要和朱玉芳等人来往。再就是,他们拿了训诫书要我看,要我在训诫书上签字盖手印。”

    志愿者:你出院后能够自由出行吗?还能去上访维权吗?

    周彩藩:不能自由出行,我时常被维稳人员拦阻外出,再加上因为我出院时镇领导非法抢走了我的身份证,没有身份证我就不能乘车、不能上访登记,镇政府的目的就是不择手段的阻止我上访维权,这严重侵犯了我的公民权利,我以后会通过各种途径继续维权,将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志愿者:好的,谢谢你接受我的采访!

    周彩藩:也谢谢大家的关注!

    周彩藩联系电话:18607992592

  • 专访四川被精神病人李宇

    时间:2021年7月19日
    地点: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万安南路

    被精神病,通常表现为正常公民被随意送进精神病院强制关押“治疗”,医院只对支付医疗费的人负责,住院期间没有启动任何纠错机制,受害者投诉、申诉、起诉皆无门。并且,可怕的是每一个公民都有可能被随意安上“精神病”的名义强行收治。在我国,部分维稳机关也使用“被精神病”这一手段让维权者,及不同政见者“消声”。

    2021年7月15日,四川省德阳市不同政见者李宇先生告知本网,他因异地会友,在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被四川德阳警方送进精神病院强制关押整治了10个月。7月19日,本网志愿者来到四川德阳,对李宇先生做了一次专访,向他了解被精神病的情况。全文如下:

    志愿者:李宇你好!请你介绍一下你被关精神病院的情况。首先请你介绍一下,是什么人,为什么事情把你关进精神病院的?
    李宇:好的。事情是这样的,在2018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我辖区的四川德阳市维稳警方找到我,说我有精神恍惚的症状,随后就把我绑到了辖区医院的精神病科强制关押了10个月。

    志愿者:事情的起因是什么?
    李宇:起因是这样的,我认为十八大后中国的民主运动就被打压的几近窒息,民运之路越走越窄,然后我就在2017年底到各地访友,与朋友交流民运之路该怎么走?当我从渤海湾一路南下抵达福建福清与几位朋友交流之际,维稳警方就监控到了这一情况,随即出动警力抓住我,当时警方误以为我要对某位国家领导人不利,就让福清警方专案组把我软禁在了一家宾馆调查了一周。经过详细的调查,警方没有发现我有违法犯罪行为,就通知我户籍地警方把我接回家中稳控。
    抓回德阳家中以后,警方仍对我高度警惕,经常性的到我家骚扰我,还不准我自由出行、发文章。由于长时间被困,我开始出现偶发性精神恍惚状况,到了2018年3月全国召开两会之际,维稳警方就以我有精神病为由,把我绑去了辖区医院精神病科强制诊治了10个月。

    志愿者:中国全国人大于常委会于2013年发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该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你平日里有无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警方带你去精神病院有无法律文书?
    李宇:没有,我平时没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警方根本无权绑我到精神病院强制整治,他们绑我走的时候没有依法出具任何法律文书,我认为着就是政治警察对我实施的政治迫害。

    志愿者:你被强制关进精神病院,你的家人知情吗?他们如何看待?
    李宇:我和妻子已经离婚,我的父亲老迈多病,他们都管不了我的事,唯一能负责的直系亲属就是我的儿子。警方把我强关精神病院后,曾找到我的儿子要求他签字同意,但我儿子表示父亲没有暴力伤害情况,也没有明显的精神病症状,不应该被强制关押治疗,于是就拒绝签字同意,在没有家属同意的情况下,警方依然非法强制关我精神病院10个月。

    志愿者:你在医院里有无给你做精神病鉴定?
    李宇:起初他们把我送到了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也就是我们这里最好、最权威的精神病医院,在这里,医生给我做了精神病的医学鉴定,鉴定的过程中一位女医生问了我很多问题我都一一做了回答,最后这家医院给出了鉴定结果是,李宇没有精神疾病。
    鉴定结果出来后,医院拒绝了警方强制治疗的要求,警方没有达成目的,随后就开车把我送进一家宾馆软禁起来。

    志愿者:你被软禁在宾馆多久?又是什么时间被送进精神病院强制治疗的?
    李宇:软禁一直持续到两会维稳期结束,之后就把我送到罗江医院的精神病科关押,并且他们还雇佣了一位劳工来陪护我,名义上是陪护,实际上就是派来监管我的人,在我病房外面,警方还安排了两名保安守着我,以防范我逃离医院。

    志愿者:你认为警方关你精神病院的意图是什么?
    李宇:我认为就是为了阻止我参与民主运动,防止他们所臆测的我会对某位领导人不利,以及上网发表反独裁、要民主等文章;警方的意图就是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言论自由,因为他们没有确切的证据证实我违法犯罪,所以就采取这种强制“治病”的方式,企图把我长时间的关押起来。

    志愿者:你被关押期间有没有要求出院?
    李宇:有!被强制关押治疗我完全失去了自由,这对我来说十分痛苦,期间我曾强烈要求释放我回家,但是医院表示这需要警方批准。一段时间后,大约是2018年的4月初,维稳警方来到医院把我带走,我原以为是要送我回家,但却又被转送到了德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区诊治,据说这家医院更正规、更专业、住宿条件更好。关进这家医院后,我向医生述说了我遭遇,医生表示非常理解我的困境,也表示我没有精神病症状,然后医院就致电我辖区的警方和社区主管,要求他们出具权威机构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书,之后医院才能强制收治我,如果没有司法鉴定书,医院就只能放人,因为无法律依据的强制收治是违法行为,医院要承担法律责任。次日下午,辖区维稳人员就把我接回了原医院精神病科长期关押。

    志愿者:你被强制治疗期间有无被打针吃药?
    李宇:哦!这一点还好,我没有被强制打针吃药过。据我了解,这是我当地的一位副镇长来医院交代主治医生说“李宇不用任何药物治疗,就把他关在这儿就行了!”,所以在我被强制关押期间,虽然看到其他病人被强制打针吃药,但我没有被强制药物治疗过。我认为,或许是副镇长知道我不该被强制治疗,而精神病药物对一个正常人来说会损伤身体,所以就良知未泯的交代医生不要给我用药。或许这就是专制之下的“枪口抬高一寸”吧!

    志愿者:住院期间你的家人和朋友可以探视你吗?你有没有与外界的通信自由?
    李宇:哦,我被关押以后,我儿子就到北京去上学了,其他亲属不被允许探视,我还有一个女朋友来医院看望过我,但医院以其不是亲属为由拒绝了,女友给我送来的物品也只能通过护士转交给我,根本不让她进门看望我。至于通信权利,我的手机在入院时就被非法没收了,根本不能与外界取得联系,被收治后,我既被剥夺了人身自由,也被剥夺了通信自由,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变相的坐牢处罚,漫长的十个月诊治让我感到十分煎熬、痛苦。

    志愿者:依据《精神卫生法》,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你是怎样被释放出院的?
    李宇:大约是在2019年的春节前,辖区国保来到医院告诉我说“其实你也没什么(意指没什么病),让你儿子来把你接出去吧!”我随即说“好、好、好”,不久我儿子就来到医院把我接出医院。回家后,我儿子告诉我说:“在接你出院前,社区维稳办人员还把我叫到了维稳办公室,让我给他们写了一份保证书,保证监督你的言行不出格等内容,之后维稳人员才带我到医院接你出院”。也就是说,我出院不是依法保障“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的,是要经过维稳部门审查同意后才能放行出院的。

    志愿者:你被强制“治疗”长达10个月之久,医疗费用应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吧?这笔费用是谁出资的呢?
    李宇:是的,长达10个月的强制“治疗”,期间维稳部门还派来了一名监控“陪护”人员及两名保安,听说他们每人每天的劳务费就要120院左右,据此推算,对我非法“治疗”的费用相当可观。这笔钱我一分钱都没出,因为我是被维稳部门强制绑架来的,所以我不应,也不会出资一分钱。据我事后打听得知,这笔费用是我们镇政府的维稳经费支出的。

    志愿者:你出院后有没有想过依法维权?
    李宇:想过,但是我咨询了律师朋友,他们说由于维稳当局没有出具书面文书,所以证据不足,胜算不大,维权艰难,所以我决定暂时放弃,但我保留依法控告当局的权利,等到未来某一个合适的时机,我还会依法维权的。

    志愿者:好的,谢谢你介绍我们的采访,祝你早日维权成功!
    李宇:也谢谢你们对我被精神病情况的关注!

  • 专访南昌被精神病人龚新华

    时间:2020年12月3日
    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广场

    “被精神病”是指正常公民或无攻击性的精神病人,被违背本人意愿强制送进精神病院隔离治疗,医院只对支付医疗费的人负责,住院期间没有启动任何纠错机制,受害者投诉、申诉、起诉皆无门。

    “该收治者不收治,不该收治者却被收治。”是目前中国精神卫生领域存在的两大问题。相比之下,"不该收治被收治"比"该收治不收治"的问题更严重,因为后者只是部分精神病患者的权利没得到保障,而前者则让每个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都遭受严重威胁。

    “被精神病”的社会危害性:1、侵犯公民权利:人身自由、财产权、名誉权等;2、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家庭关系不美满,公民内心恐惧,怕“被精神病”故对不良现象不敢指出;3、恶化医患关系:医生误诊或谋取私利,恶意收治;4、影响政府形象(针对政府送治的情形)政府公信力下降。

    为了克服“被精神病”的恶行,中国2013年生效的《精神卫生法》加入了很多针对性的条款,在那之后如果再发生“被精神病”案件,相关人员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然而,现实非常残酷,一些地方政府及当事人的亲属,依然会利用权力与金钱打通各处关系,以貌似程序合法的方式,把他们认为的“麻烦”人士投入精神病院强制关押、整治。

    2020年12月1日,本网志愿者获悉江西南昌市不同政见者龚新华,因多次发表政见演讲及贴文后,两次被南昌政府部门关进江西省精神病院强制“诊治”。2020年12月3日,本网志愿者采访了龚新华先生,他向志愿者介绍了他被精神病的经过,全文如下:

    志愿者:龚新华你好!请你介绍一下你被关精神病院的经过。

    龚新华:好的,我是一名不同政见者,从1996年开始,我就多次在南昌市街头当众演说我的政治观念,演讲的内容与自由民主及六四事件有关,从那以后我就被政治警察监视。

    到了1999年间(具体日期记不清楚),我又一次走上街头演讲,地点是我原工作单位南昌市东湖区建筑工程公司的一个招待所门口,当时演讲的内容主要是呼吁对八九年六四学运期间抗命没有镇压大学生的军人予以平反,对部分抗命军人被判刑、被开除的给与恢复原职及待遇。

    在我演讲后不久,南昌市警方就赶来把我抓到江西省精神病院关押,地点在南昌市上坊路、省科学院附近。我被抓的时候,长期盯梢我的维稳人员叫来了一位姓聂的医生,他们合力把我按住,然后给我注射了不知名药物,之后就把我押送到了江西省精神病院关押,到了医院里面,注射进我体内的药物开始发作,很快我就失去知觉了,后来的事我就不知道了……

    志愿者:你被关了多久?

    龚新华:关了三天,后来是我单位(东湖区建筑工程公司)来了两个人才把接出去的,单位的人说是经过政府部门同意才放我的。

    志愿者:你被关精神病院,你的家人知道吗?他们来找过你吗?

    龚新华:我被抓、被关精神病院,我的哥哥听我单位的人说了以后,很快就找到医院来证明我没有精神病,更没有暴力伤害过谁,要求立即释放我回家,但医院不肯,他们说只对送来的人负责,只有送医的人才能接走。

    志愿者:你第二次被关精神病院是什么情况?

    龚新华:我第二次被关,是因为我在2008年12月中旬(具体日期记不清了)的一个星期天再次上街演讲,并且在发表了一些政见贴文,结果当天就接到南昌市青云谱区政府一名自称姓李的工作人员电话,他要求我到他办公室去聊一下,而我自认为自己光明正大,没有什么可怕的,就去了。但当我到达办公室后,李姓工作人员就带着多名维稳人员对我说“你有神经病,我要送你去精神病院做鉴定。”,我就质问他说“凭什么说我有精神病?”,他又说“我不管,你在网上发帖的这些文字有问题,我就要送你去精神病院”。随后,他就拿出事先打印好的网帖给我看,并问这些是不是我发的文字,我看后说是我发的,他们就说我“你发这些内容就是精神病”,然后就动手把我绑架上了一辆汽车,并且在一辆警车的护送下,押送进了江西省精神病院关押,而且还直接交给了上次虐待我的那名聂姓医生管制。

    志愿者:你发表的贴文内容是什么?

    龚新华:主要是呼吁自由民主,反对专制、贪腐、社会不公等内容。

    志愿者:你到了医院他们是怎么交接的?

    龚新华:我到医院就看到押送我的5个人与医院登记交接,从他们的谈话中得知,这是事先就商量好了要抓来的。医护人员接手以后,把我拉到医院六楼的一间病室,然后拿出绳索捆绑我,他们说这是约束我、保护我,再后来护士就拿来了针剂给我强行注射。

    志愿者:注射的是什么药物?

    龚新华:他们没告诉我。

    志愿者:注射不明药物,你是否担心有毒副作用?

    龚新华:担心啊!我也拒绝注射,也声明我没有精神病,但是医护人员却说“你这就是精神病的表现”随后就强行给我注射了。

    志愿者:注射以后你什么感觉?

    龚新华:注射完毕我就感觉眩晕,四肢无力,意识模糊,想睡觉。

    志愿者:你被捆绑了多久?

    龚新华:捆绑了两天。

    志愿者:捆绑两天那你吃饭、上厕所怎么办?

    龚新华:吃饭的时候他们也不肯给我松绑,而是叫来护工给我喂饭,我斜躺着吃饭很难受,就叫护工给我松绑,说我自己吃,但是他们坚决不肯;喝水的时候他们会让其他精神病人给我喂水,这些真正的精神病人大都神志不清,时常把水水泼洒在我的脸上、身上、床铺上,让我睡在上面很难受。小便的时候,医生也不给我松绑,而是让其他病人拿来尿壶给我接尿。那些接尿的病人们神志不清,手脚不便,他们一次次的把尿液撒漏在我的裤子和床上,把我身上搞的异味很大,湿漉漉的裤子和床单我睡着特别难受,我叫医生护士给我更换他们也不换。大便的时候,医护人员就派来几个人给我松绑一会儿,但他们会站在卫生间门口看着我,等我解决完毕他们立刻就把我拉上床再次捆绑起来。

    志愿者:你这次被关了多久?

    龚新华:关了两年四个月。

    志愿者:你平时有精神病吗?你的家族有没有精神病史?你入院前有没有暴力伤人的情况?

    龚新华:没有,没有,我从来都没有精神病,我的家人都没有发现我有精神病,我的家族近亲属也没有精神病史,我更没有暴力伤人的情况。

    志愿者: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你如果没有暴力伤害的情况,当地政府人员凭什么强制关你进精神病院?

    龚新华:我认为,这是地方政府为了“稳定压倒一切”而实施的非法维稳措施。现在大量存在的层层截访或“被精神病”,都是地方官员为了自身官位与利益,也为了上级“以政绩谋乌纱”、“以平安保乌纱”的目的,而无所顾忌、无所不为的结果。虽其行为出格、手段违法,但上级又怎么会对为己谋官保职的部属动真格查处、问责?于是,在扭曲的公权力面前,对不驯服者“被精神病”,对“以权致病”也就不足为奇了。

    志愿者:你被关两年零四个月,期间可以在医院里自由走动吗?

    龚新华:不能,关在精神病院里比坐牢还痛苦,坐牢还有放风的时候,但在这里没有,而且我还被单独禁止下楼活动。还有,在监狱里有检察院监督狱警,但在精神病院里医护人员可以随意呵斥、推搡、电击病人,病人们就是案板上的肉,任人欺凌,还投诉无门。尤其是在对待那些所谓的不听话的人,医护人员经常折磨他们,吓的我都不敢不配合诊治,因为我知道虽然我没有精神病,但是如果我不配合诊治,反抗他们打针喂药,我就会被折磨。

    志愿者:“强制收治”是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除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之外,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不能非经法律程序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虽然“强制收治”说是为了“治病救人”,但它是以剥夺人身自由为前提的。既然需要剥夺人身自由,那就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程序,比如对疑似精神病人进行司法鉴定,若非司法鉴定也要经过司法机关的认可,而且是否强制收治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批或备案,不经过司法机关这一关,“强制收治”都带有非法拘禁的性质。你被剥夺人身自由长达两年多时间,期间有没有司法部门或警方出具法律文书?

    龚新华:没有,没有任何法律文书就关了我两年零四个月,并且也没有做过疑似精神病人的司法鉴定。

    志愿者:你被关精神病院两年多时间,期间的住院诊疗费用应该是很大一笔开支,这笔钱你和家人出了吗?

    龚新华:没有,我和家人都没有出钱,应该是押送我进去的政府部门出资的。

    志愿者:你最后是怎么出来的?

    龚新华:关了两年多的时候,一天突然听到楼下有很人在呼喊我的名字,我想下去看看,但是医护人员不准许,后来一位护士告诉说“你可能就要被释放了”,我问为什么?那护士说“现在经常有网民来医院声援你,这些喊口号的网民还被警察抓走了几个,你的事情闹大了,怕影响不好,所以估计你就快出去了”。果然,没过几天我就释放出来了。

    志愿者:你获释以后生活就正常了吗?

    龚新华:出来的前半年,因为突然断药了,我的身体反应很大,经常性的头痛眼花、昏昏沉沉,无法正常求职、生活。

    志愿者:你被关精神病院这么长时间,你获释后有没有去维权?

    龚新华:有,我曾经咨询过律师想起诉官方,但是医院不给我病例,我拿不到证据。还有,我还多次举牌控诉,也多次参加全国的维权事件,但南昌警方又以我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刑事拘留我,还超期羁押我八个月,最后以取保的形式释放的。除此之外,南昌警方还经常监视、跟踪、骚扰我的生活,在2017年8月9日,我为了避开南昌警方的长期骚扰,就前往广州一朋友处暂住,结果当日即被南昌警方找到并抓回,我问警方为什么抓我,警方不予告知,我猜测,可能是当年十月福建要召开金砖国际会议,还有“十一”国庆将至,以及“十九大”临近,南昌地方官员考虑到维稳风险,就非法抓我,稳控我。

    志愿者:时间有限,今天的采访到此结束。谢谢你接受我们的采访!

    龚新华:也感谢网友的关注!

  • 专访江西被精神病人彭新莲

    时间:2020年11月14日
    地点: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

    “被精神病”指正常公民被非法送进精神病院强制隔离治疗,医院只对支付医疗费的人负责,住院期间没有启动任何纠错机制,受害者投诉、申诉、起诉皆无门。

    “该收治者不收治,不该收治者却被收治。”是目前中国精神卫生领域存在的两大问题。相比之下,“不该收治被收治”比“该收治不收治”的问题更严重、更迫切,因为后者只是部分精神病患者的权利没得到保障,而前者则让每个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都遭受威胁,基本人权遭到严重践踏。

    志愿者:彭新莲你好!请你介绍一下你是为什么事情被强制关进精神病院整治的?什么人强制关你进去的?

    彭新莲:我是因劳动诉讼官司到北京上访,于2010年10月18日被江西新余渝水区城北街道办事处会同当地派出所警察、老屋场村委会(彭新莲户口所在地)的截访人员共七人在火车站强行劫持。

    从北京回新余途中当地截访人员再三承诺回家解决问题,但火车刚到新余车站,我一下车就发现很多阻扰我上访的政府人员在等候,其中有城北办事处的廖主任、张晓峰(音)等人,于是我就利用上厕所的机会用手机向外界呼救,结果很快被人发现,三个男截防人员冲进站内女公厕,在我还未擦屁股的情况下就冲进女厕所施暴把我拖出。然后,他们就在未经本人、家人访同意,就把我送往宜春赣西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做精神病鉴定、心电图等检查,检查的结果是我当时没有这些疾病,该所医生也承认我是正常的。但是,政府人员却不接受这一鉴定事实,最后决定直接把我押送进江西宜春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医)强制关押“诊治”,而该医院也是不顾事实,只听命于政府的安排和收钱关人。

    10月22日,我弟弟和新余市多名维权人士,找到了宜春第三人民医院要求放人时,被告之“彭新莲现在没病不等于以后没病”“现在不能放人,谁送来的谁才能来接走”。

    志愿者:你平日里有没有精神病发作伤人事件?

    彭新莲:没有,我没有暴力伤人过,这在警方的报警记录里可以查到。

    志愿者:精神病属于一种疾病,疾病应该自己去治疗,退一步说,即便你有精神病也应该是自己去诊治,为什么你们当地政府要强制押送你去治疗?我国《精神卫生法》也有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需同意。请问,你没有伤害他人和自身,当地政府有什么权力押送你去强制治疗?你认为他们的目的是什么?

    彭新莲:我认为他们就是粗暴的违法行政,其目的就是要阻止我上访告状,以及用精神病诊治的痛苦来恐吓我退让。

    志愿者:你在精神病院里是怎么被诊治的?

    彭新莲:首先就是医护人员强迫我吃药打针,但我不肯,他们就强行动手捏开我的嘴巴,然后把不知名的药物给我灌下。我第二次被关精神病院的时候,还被医护人员暴力捆绑在床上强行灌药、打针、电击。

    志愿者:你被关了几次精神病院?

    彭新莲:两次。

    志愿者:你被灌药后身体有什么感受?你感觉这些药物有没有毒副作用?

    彭新莲:这些药物肯定是有毒副作用的,我被灌药后就感觉头晕目眩,有时还恶心反胃。还有,打针吃药以后我的身体开始出现多处浮肿,而且长期腹泻等问题,我向医生反映这些情况时,医护人员们却置之不理。

    志愿者:你在医院能能和家人通电话吗?住在里面有什么感受?

    彭新莲:其他病人都可以和家人通电话联系,家人也可以随时来探视,但是医院却受政府人员指使,不准,没收了我的电话,严禁我和外界联系,我的家人也不被获准探视我,我在里面感到孤独害怕。还有,精神病院里都是穿着病号服的精神病人,这些真正的精神病人行为怪诞、不可预测,让一个正常人与他们呆在一起感觉十分恐怖。在这里,除了神情麻木的医生、护士,就是冷言恶语的看守,没人可以沟通,也不准和外界联系,这导致我产生了抑郁情绪。

    志愿者:你第一次被关了多久?

    彭新莲:关了15天。

    志愿者:你是怎么出来的?

    彭新莲:是我弟弟和我的维权好友刘萍等人多次到医院要求放人,并且他们还在网上为我发声,政府和医院迫于压力才释放我的,否则他们可能关我一辈子,因为我曾经多次问医生我什么时候才能出院,医生说政府人员的意思是长期关下去,反正有政府公款支付住院费用,医院也愿意长期收治,医生还说让我安心的就住在这里,政府包吃、包住、包看病多好。

    志愿者:你第二次是为什么事情再被关精神病院的?关了多久?

    彭新莲:我第二次被关精神病院是在2014年,是因为我又到北京上访了,这次被关了22天。

    志愿者:第二次被关有什么遭遇?

    彭新莲:这一次被关,比第一次惩罚还严重,他们把我推到在床上,用绳索强行捆绑我,然后用工具撬开我的嘴巴给我灌药,弄得我都呛到鼻子里了,非常难受。还有,在此期间,因为我第一次被关的时候,服药身体浮肿,我就一再拒绝服药,医护人员就强行把我拖进“电疗房”,把我捆在床上用电击针对准我的头部放电,打的我浑身哆嗦,身体瘫软。

    志愿者:你第二次是怎么出来的?

    彭新莲:第二次是我们辖区负责维稳的政法委书记,因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被抓后,新的政法委领导派人来释放我的。

    志愿者:你出院后恢复自由了?可以自由出行及上访维权了吗?

    彭新莲:没有完全自由,还是不让我到北京上访,我到火车站都会被地方维稳人员拦截阻扰。

    志愿者:据了解,在我国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收治,可能涉及到强制医疗、限制人身自由、名誉降低、经济受损等各类问题,这些都和人的基本权利——自由和尊严、私人财产密切相关。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维稳部门可能把一个精神正常者强行送入精神病院稳控,以达到减少维稳压力的目的,而精神病院可能为了追逐经济利益而随意诊断收治,这就加大了正常人被强制收治的风险。你认为,你被送进精神病院诊治存在这种情况吗?

    彭新莲:是的,我就是这种情况。我就是因为坚持举报和上访,我们当地的维稳部门就为了简单维稳,两次把我强行押送到精神病院强制“诊治”的。相关法律规定,非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目前我国并无法律授权,警方、企事业单位、精神病医院等部门,有将精神病人或者疑似精神病人强行收入院治疗的权力。因此,新余市维稳方、精神病医院等部门,擅自派人将我强制送进精神病院强制诊治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身体权和自由权,给我身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并且,上述部门还涉嫌违法犯罪,我国《精神卫生法》规定,违背他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体格检查,以及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的,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志愿者:你出院后有没有依法起诉这些送你去精神病院的部门?

    彭新莲:我想过,也咨询过一些法律人士,但是他们说这需要许多证据,包括医院的诊断治疗证明、住院费支付人的单位姓名等,然而我却拿不到这些证据,我曾经找医院索要我的病例及支付住院费的凭据,但医院却说不可能给我,只能交给付费的政府部门。没有证据,我难以起诉他们。

    志愿者:好的,谢谢你接受采访,祝你早日维权成功!

    彭新莲:谢谢大家的关注!

  • 专访襄阳被精神病人袁宁

    时间:2020年7月30日
    地点:湖北省襄阳市中心医院旁

    信访是中国公民的合法权利,但是部分上访人却被维稳部门以患有“精神病”为由,强行绑架关进精神病院“治疗”稳控。精神病诊断事关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与名誉权,如果不经法定程序办理就将人送进精神病院“治疗”,那就将人人自危,人人都可能被精神病。一个人一旦“被精神病”了,那么他说的任何话都会认为是疯话;他的任何抗争,都是“疯闹”;对其进行残酷的灌药、捆绑、电击都成了“治疗”的措施,而不能看作是“迫害”,这样的被精神病治疗实质上就是另类监狱里的酷刑。

    2018年10月间,湖北襄阳维权人袁宁(女)因多次上访,被襄阳市樊城区前进中路社区维稳人员联合医院护工,强行绑架进民政局下属的精神病医院关押“治疗”了三个月。2020年7月30日,本网观察员找到了袁宁女士,对她进行了实地采访,全文如下:

    志愿者:袁宁你好!请问你是为什么事情开始上访的呢?

    袁宁:我原来是湖北襄阳市民政局儿童福利院职工。因工作纠纷,2011年10月17日,我被襄阳市民政局儿童福利院婴儿部主任黄芳,及零时工肖清云利用职权打击报复,导致我被打伤致残(有公安部门出示的鉴定书)。但是儿童福利院领导却坦护对方,没有对打人者给予处罚、处理。我被打伤后因当时无钱医治后被迫出院,至今落下头疼、耳朵头的终身残疾。出院后我找到福利院院长周爱民,在被迫签了两份霸王协议书后,院方赔偿了三万陆仟元了事。

    后来我才知道和我一样职位的人,都在儿童福利院享有职工退休待遇,于是我又找襄阳市各职能部门,为了同工同酬的权益,为了与她人一样享有在儿童福利院职工退休待遇,我就开始上访反映问题了。如今,我已经上访快十年了,在无数次的上访反映问题后,我终于得到中国人力资源部发来的两份要求地方解决问题的函件,但福利院领导仍然不解决。

    志愿者:那你又是在什么时间,为什么事情,被什么人被关精神病院的?

    袁宁:在2018年10月底的一天(具体日期记不清楚),我到襄阳火车站购买车票,准备再次到北京上访,购票之后很快就接到我们社区党委书记的电话,让我不要去北京上访,社区准备帮助解决问题,并且让我到襄阳市民政局下属精神病院附近见面详谈。因为对方是社区党委书记身份,我就没有多想,应约来到了这家医院门前等待见面,然而,没多久却等来了两名社区维稳人员,他们带着医院里的两名护工跑过来拉扯我的手,因为以前我被维稳人员非法截访过,所以看到他们过来拉扯我,我立刻就有不祥的预感,于是就拼命的挣脱他们,然后撒腿就跑。在仓皇逃跑的过程中,我跑掉了脚上的鞋子,也扭伤了脚,而维稳人员紧追不舍,在距离医院约百余米的地方抓住了我。抓到我之后,他们就按住我的身体,然后把我往精神病院里拖行,拖到医院大门口时,我抓住了一根护栏大喊救命,周围群众就前来围观,其中有人帮助报警。约15分钟后,来了两名协警,他们了解到抓我的人是社区维稳人员后,就没有帮助我脱困,更没有依法处置非法抓人者。最后,我还是被维稳人员和精神病院的两名护工强行拖拽进医院,关进了这家精神病医院。

    志愿者:你被抓进精神病医院后,医院有没有给你体检、做精神病鉴定?有没有筛查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被收治条件?

    袁宁:没有,医院根本就没有给我做体检,更没有做精神病鉴定,我被抓进去后医院直接给我强行打针、灌药。我告诉医生我没有精神病,不能被强行收治,但医生根本不听我辩解,他只说是社区让收治的,也是社区缴纳住院费的,所以他们只听社区安排。

    志愿者:被关进精神病院后,医院是怎么对待你的?

    袁宁:我被关了三个月时间,每天都被逼迫服药,如果不服,就会被医护人员捆绑起来强行灌药,有时还会被拉去做高压电电击“治疗”。

    志愿者:你服用的是什么药物?对身体有影响吗?

    袁宁:医生不告诉我是什么药物,被迫吞下药物后我就精神恍惚、四肢无力、恶心想吐。服药一个月后,我发觉我的骨骼肌肉出现了问题,每次站立都浑身瘫软,还伴有颤抖症状。服药三个月后,我连走路都困难了。

    志愿者:捆绑灌药、高压电电击“治疗”是怎么操作的?

    袁宁:捆绑灌药就是我高呼自己没有精神病,不肯服药的时候,几名护工就会拿来约束带,几人把我推倒在病床上,按住我的手脚,再用约束带把我的四肢捆绑在病床护栏上,然后拿出撬棍、筷子等工具,强行撬开我的嘴巴,把药物灌进去,最后还会拿手电筒照射口腔,检查是否完全下咽到肚子里去了。灌药完毕,捆绑不会立即解开,他们说病情还不稳定,需要视情况延长固定几小时甚至两三天。电击“治疗”就是用高压电疗仪的电针,对着病人的头部两侧太阳穴等部位反复的高压脉冲电击,电击治疗非常痛苦,人被高压脉冲电击时就行触电一样颤抖疼痛。医护人员表面上说是帮助病人治病,但实际上他们经常用这种方式报复那些不听话,或者大吵大闹者。

    志愿者:你说你被关了三个月之久,那么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医护人员会有没有排你出门散步、晒太阳、娱乐休闲?一个人如果长时间不能出门散步,身心可能会遭受损害。

    袁宁:哪里还让出门散步、晒太阳,完全就是关在医院的大铁门里囚禁着,三个月时间我跟坐牢没有分别,甚至还不如坐牢,因为坐牢还能定期放风、散步、晒太阳的时候。被关了三个月时间,出院的时候我连走路都直不起腰了。

    志愿者:住院期间,你有没有要求出院?

    袁宁:有啊!但是医院就是不放人。

    志愿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此外,精神障碍的鉴定为医学鉴定,而非司法鉴定。精神障碍分类、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据您所讲,你和曾强烈要求医院放人,他们有什么理由不放人呢?

    袁宁:医院说我的送医、监护人是我们社区领导,没有社区领导的同意医院是不会放人的。显然,社区和医院的做法是违法的,他们这是在找借口非法拘禁、迫害上访人员,他们是想以关精神病院的方式恐吓上访人,阻止他们上访举报地方政府的不法行为。

    志愿者:在你被关精神病院之前,你的日常生活都正常吗?有没有自残或殴打他人的暴力伤害情况?

    袁宁:在被关精神病院之前,我的日常生活一切正常,我家也没有精神病家族史,更没有暴力伤害他人和自残的情况,这可以到警方的出警记录中查询到,他们把我绑架进精神病院“整治”,就是想迫害我,阻止我上访维权。

    志愿者:你最后是怎么出院的?

    袁宁:我被关在精神病院里三个月后,我的身体实在受不了了,就想到与我病室的病友即将出院,我就请她帮忙带话给我的一个亲戚,让这位亲戚帮助我出院。我亲戚得到求救消息后,就花钱四处托人求情,最后社区领导才答应放我出院,在社区付清了住院费用后,医院放我出院的。

    志愿者:你出院以后完全自由了吗?可以继续维权上访吗?

    袁宁:没有完全自由,因我多次揭穿福利院院长周爱民不作为乱作为,并实名举报社区及维稳部门严重违法乱纪,制造冤中冤,案中案,所以遭到他们的打击报复。但为了我的名声和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我会继续坚持下去,直到我的冤情得到解决。出院后,我们社区维稳办不准我私自去北京,还派人跟踪监视我,在2019年5月份的时候,我想再次到北京上访,但是当我来到襄阳火车站购票时,再次被维稳人员拦截、拖拽、殴打,他们严禁我到北京去,还威胁我会再次送进精神病院关押。我的隔壁邻居也被社区安排盯防我,因此我现在在襄阳市郊流浪,不敢回家,没有一点人生安全感。

    志愿者:好的,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采访到此结束,祝你早日维权成功,争取到合法的公民权利!

    袁宁:也谢谢大家对我的关心!

    袁宁电话:15972252282

  • 专访重庆被精神病人曾继平之子曾伟

    采访对象:曾伟
    时间:2019年12月23日
    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

    编按:信访是中国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但是很多上访公民的这种权利却被“上访精神病”给剥夺了。精神病诊断事关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如果不经严格的程序就可以将人送进精神病院,那将人人自危,人人都可能被精神病。一个人一旦“被精神病”了,那么他说的任何话都会认为是疯话;他的任何抗争,都是“疯闹”;稳控及医护人员对其进行残酷的电击、捆绑都成了“治疗”的措施,而不能看作是“迫害”,这样的精神病医院实质上就是另类监狱。更有甚者,有些基层维稳部门为了彻底消除麻烦,在明知被精神病人身患癌症的情况下,也不让其转院医治,以至延误治疗让维稳对象“人死账清”。

    重庆市民曾继平上访20多年,在他身患癌症的最后两年,其辖区维稳人员将他关进精神病院两年多稳控,直至病情严重后送回家中身亡。2019年12月23日,本网志愿者对曾继平之子曾伟做了专访,以了解其父被精神病的情况,全文如下:

    志愿者:曾伟你好!本网想对你父亲曾继平因上访被关精神病院一事做一次采访,请你介绍一下情况。

    曾伟: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是重庆市退休职工、退伍老兵,我母亲是人民教师,在1995年前后,因为我母亲为邻里纠纷打抱不平,说了几句公道话,结果没几天我就被黑恶势力冲入家中打、砸、抢,我父母报警后,公安机关不履行它的职责,乱办案、办关系案,然后我父亲就到北京中纪委、最高检、高法上访反映问题,但是中纪委等上级部门转发到我们重庆市地方政府部门要求他们依法解决时,地方政府部门又拖延不办,为此我父亲又开始进京上访。在之后20多年的上访过程中,我父亲的冤案不但没有得到合理解决,反而被重庆市维稳警方多次非法截访、遣返、拘禁、拘留,我父亲前后被拘留了18次之多、关精神病院两年多。

    在大约两年前,我父亲准备再次进京上访,但是长期非法跟踪、稳控他的警察及几名辅警,突然在公交车上拦截我父亲。拦截的过程中,警方动手拖拽我父亲下车,我父亲则要求警方依法出具“不准曾继平出行”的法律文书,否则不会跟警方人员下车,身强力壮的警察及几名辅警强行拉扯我父亲下车并扭送进派出所。到了派出所以后,警方竟以我父亲在公交车上用刀片“袭警”为由,要把我父亲再次拘留。送去拘留所后,拘留所方面说派出所送曾继平来拘留所的次数太多,向进菜园子一样太随意,并且曾继平此时年届七旬,拘留所不愿意再次收押他。最后,辖区警方就与精神病医院沟通,把我父亲送进精神病院强制“治疗”了。

    志愿者:你父亲不是犯人,有出行的自由,警方在公交车上拦截他出行涉嫌违法在先,况且你父亲已经七旬高龄了,怎么能把几名身强力壮的警方人员给划伤呢?

    曾伟:我也觉得不可思议,我父亲那么大年纪了,平时也没有暴力倾向,警方在没有出具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拦截、拉扯我父亲下车,我父亲没有受伤,反倒是几名警方人员受伤了。我曾经找警方索要证据,包括人证、物证、476路公交车上的视频监控求证,但是警方不肯提供提供,只给我看一张警方人员被划伤、受轻伤的医学证明。我还质问警方“如果我父亲袭警”,那么应该依法审判,怎么会未经家人同意而强制送进精神病医院整治了?警方不予正面回答。

    志愿者:你父亲被关精神病院多长时间?

    曾伟:两年多时间。

    志愿者:依据《精神卫生法》,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请问,你父亲平时有没有精神病症状?他是自愿治疗吗?他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吗?

    曾伟:我父亲平日里根本就没有精神病院症状,我们家人和邻居也都没有发现他有精神病状况。他根本就不是自愿进精神病医院治疗的,而是警察违背他的意志和家人的意愿强制关进去的。我父亲平日里也没有伤害自己、危害他人的行为,唯一的就是这次警方人员说他用刀片划伤了警员,但是即便如警方所说的划伤了警员,也应该依法审判嘛,怎么会送去精神病院关押呢!还有,警方把我父亲送进精神病院时需要家人签字,警方曾经找到我让我签字同意,但是我说父亲没有精神病,坚决不同意签字,最后警方就以我作为家人“不作为”为由,让社区人员签字同意送医的。

    志愿者:你父亲被关在精神病医院里两年多时间,医院有没有给他强制给他打针吃药?

    曾伟:有。有一次我被允许探望我父亲,他说他被医院给强制“打电针”电击治疗了,被电击后他头晕目眩,食欲下降。原本他不用被强制“电击治疗”的,只是医院说院方要完成任务,收治的人必须有治疗记录才能得到医药费,最后医院就强迫我父亲接受了“电击治疗”。至于吃药,我父亲由于是退伍老兵,还是老党员,理智聪明,医院也知道他不是真正的精神病人,在他坚持与院方沟通的情况下,医院没有给他强行用药,但是其他病人有很多都有被捆绑强制灌药的现象。

    志愿者:你父亲被发现身患癌症后,警方和精神病医院也没有给你父亲转院治疗吗?

    曾伟:没有,我父亲在一次体检时被发现罹患肝癌,为此他和我们家人都强烈要求释放,转到治疗肝癌的医院去医治,但是警方和医院却说不用转院,这里的医院也可以治疗癌症。对此我们家人曾找到警方上级领导,要求离开精神病医院,转院治疗癌症,而领导们却担心我父亲出院后再次进京上访,就没有答应。就这样,一直拖到我父亲癌症晚期,奄奄一息之际,医院才害怕他死在精神病院里,家人找医院麻烦,与警方商议后匆匆忙忙把我父亲送回了我们家里。回到家里没多久,我父亲就不治身亡了。之后,因为家人质疑父亲的死因与被关精神病医院延误治疗有关,所以家人没有签字同意火化,所以至今我父亲的尸体还冷冻在殡仪馆里不能入土为安。

    志愿者:你父亲被查出肝癌后,没有及时转院治疗,而是仍被关在精神病院里,你们家人认为这对他癌症治疗产生了不利影响?

    曾伟:是的,首当其冲的是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因为癌症一旦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那么将是一件无可挽回的事情。

    志愿者:据你所知,你父亲在精神病院接受了癌症治疗了吗?

    曾伟:探望父亲时,父亲告诉我,医院没有给他做进一步的治疗,只是在他剧烈疼痛时给他用“吗啡”之类的镇痛药物镇痛。警方和医生还告诉我说,是我父亲自己拒绝一切治疗的,对此我质问警方和医院说“既然你们说我父亲有精神病才关在精神病院的,那么他现在说拒绝一切治疗,你们就相信他的话不给他治疗了吗?那么之前他一直说自己没有精神病,你们为什么就不相信他呢?就不放他出来呢?你们这不是双重标准吗?”对方不置可否。

    志愿者:你父亲由于死因纠葛仍冷冻在殡仪馆里,你们家人下一步有什么打算呢?

    曾伟:我们家人希望依法查清父亲死亡被耽搁一事,以及他生前遭遇的种种不公,非法拦截、拘禁、被精神病、拘留等事情,将非法维稳我父亲的官员绳之以法,之后我父亲才能入土为安。

    志愿者: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祝愿你父亲的案情早日依法解决!祝愿他早日入土为安!

  • 专访四川自贡被精神病人涂强

    采访对象:涂强(男)
    时间:2019年7月10日
    地点:四川省自贡市

    前言:现年31岁的四川自贡市青年涂强,因发表不同政见分别与2015年和2018年被当地警方送进精神病院强制关押。2019年7月10日,本网志愿者来到四川自贡市,对涂强被精神病的情况做了专访,全文如下:

    志愿者:涂强你好!本网想对你被关精神病院的情况做一次采访可以吗?

    涂强:可以,希望媒体记录我的悲惨经历,以免我死了都无人知晓。

    志愿者:那好,请你介绍一下你被关精神病院的情况。

    涂强:事情是这样的,我以前是一个毛泽东的崇拜者、毛粉,经常在微信群里发布一些支持毛泽东以及文化大革命的贴文。近几年,我开始接触到一些民主微信群,在那里了解到更多的历史知识,逐步认识到毛泽东舶来的苏联制度是集权暴政制度,毛泽东的做法是违反人权法治的暴君暴行。此后,我开始信仰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开始讨厌毛泽东及其专政制度。2016年春节前的一天,我喝了一点酒以后就骂了毛泽东,很快几名警察就来到我家,指使我妈妈把我送进了精神病院关押。

    志愿者:那些警察是什么地方的警察?

    涂强:那时候我家还住在自贡市永安镇(音)居住,是永安(音)镇派出所的警察开车把我送进去的。

    志愿者:你被送进精神病院后,警察有没有给医院交代什么?

    涂强:也没有发现他们交代什么,他们也没有说我有精神病,反正就是警察送去的医院就收治了。

    志愿者:进院后,你有什么样的遭遇?

    涂强:关进去以后医生就给我强制打针,打了好几天的针,后来我受不了了,就要求出院,但是医院不肯放人。情急之下,我愤怒的表示“如果不放我出去,我就撞死在医院里”,之后医院就放我出来了。那一次被关还算是轻松的,就只关了几天时间,打了几天针而已。后来我又被关过精神病院,经历很惨的。

    志愿者:你第二次被关精神病院是什么情况?

    涂强:第二次与第一次相隔时间不长,大约是2016年春节后不久。起因是我妈发现我又在网上评论时政,批评了毛泽东、邓小平等中共领导人。我妈发现以后就很害怕,次日她就以自己身体不适为由,让我和舅舅送她到成都华西医院看病。到了医院以后,我妈和我舅舅就把我强行推进了医院,交给了精神病科室关押。

    志愿者:你认为这次与警方有没有关系?

    涂强:我认为肯定是警方在暗中捣鬼,指使我妈这么做的。

    志愿者:常理来说,父母都是很珍爱自己的孩子的,不会轻易把自己的孩子关进精神病院。除非是有暴力伤害他人或者自残的情况,父母才可能会把孩子强制送去治疗。你被送医以前有没有暴力伤害他人或者自残的情况?

    涂强:我父母离异,我又是妈妈的独生子,我们母子相依为命,妈妈平时很疼我的。但是,自从我骂毛泽东被警察送进精神病院后,我妈就开始警惕我评论时政了。我没有暴力伤人和自残的行为,我也告诉妈妈这种情况是不能强制送医精神病院,但是妈妈就是不听,她只听警察的话。

    志愿者:你认为你妈妈是不是因为害怕警方才这么做的?

    涂强:我妈肯定是害怕警方才这样做的,自从第一次被警察找上门后,她对我说话都变的怪怪的,非常警惕了。

    志愿者:第二次关了多久?

    涂强:第二次在成都华西医院精神病科关了十多天,期间还被做了八次电击“治疗”。

    志愿者:电疗是怎么个做法?

    涂强:做电疗就是先给我全身麻醉,然后就在我身上套上电极,电启动后我就晕过去了,什么都不知道了。事后,我在网上查了一下,这种电疗对身体有伤害,严重的还会刺激大脑,我醒来后就像被洗脑了一样,大脑一片空白。

    志愿者:在医院里有没有被强迫吃药?

    涂强:有,必须听医生的话按时服药,如果你不吃药,他们就会用把你捆绑起来强行灌药,所以不敢不吃药。吃药以后他们还会检查我的嘴巴,命令我张开嘴,查看是不是把药吞进肚子里了。

    志愿者:这次你是怎么出院的?

    涂强:入院时我声明自己没有精神病,要求立即出院,但是医生不答应,说我必须做满了八次电疗以后才会放人。最后,我被关了十几天,做满了八次电疗后才被放出来的。

    志愿者:时隔多久你又被关精神病院了?

    涂强:大约过了几个月,我因拒服精神病药物,我妈和我舅舅等人就把我绑架到精神病院治疗,这次关了两个多月,在医院里又是被医生强迫吃药。

    志愿者:这一次有没有警方人员出现?

    涂强:这次没有警方人员出现。

    志愿者:《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疾病实行自愿治疗原则,住院期间病人要求出院,医院应当给予办理。

    涂强:我不是自愿治疗的,我是被强行送来的。入院后,我也强烈要求出院,但是医院就是不肯放,说是必须家人同意才行。我认为他们非法限制了我的人身自由。

    志愿者:你最近一次被关精神病院是什么时候?为什么事情?

    涂强:我最近一次被关精神病院是在2018年6月初,因为我当时在网上发布了纪念“八九六四学运”以及呼吁中国实现自由民主的贴文。在我发布了贴文以后,我就喝了点酒,吃了点东西,然后就出门办事去了。当我走到市区大街上时,突然被几名警察抓住,随即警察又叫来了我家人,他们不由分说又把强行送进了自贡精神病院关押。

    志愿者:警察抓你时有没有出示警官证和法律文书?

    涂强:没有,他们什么都没有出示,就是我走在大街上时突然被他们抓住,然后叫来我家人强行把我绑架上警车,坐着警车被送进精神病医院的。

    志愿者:这些警察都是哪里的?是你们辖区派出所的吗?

    涂强:不是辖区派出所的,我不知道他们是哪里来的警察,我不认识他们,他们也没有出示证件给我看,我话还没说出口,警察就和我家人把我推上警车,送进医院了。

    志愿者:送进了哪家医院?

    涂强:自贡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病科。

    志愿者:送进医院的时候警察也在场吗?

    涂强:在场。

    志愿者:警察有没有说你是因为有精神病才送医的?

    涂强:没有。警察就是对医生说我喝了酒,需要收治。

    志愿者:喝酒就要被送进精神病院强制治疗?

    涂强:我也觉得不可思议,但是我没办法,警察和我家人要强制把我关进去。

    志愿者:这次关了多久?

    涂强:这次又是两个月时间。

    志愿者:在里面都有那些经历?

    涂强:在里面就是每天被强迫吃药,还有时常要陪护工和病人们打牌消遣。

    志愿者:你多次被送精神病院关押,你认为这背后会不会是有人指使?

    涂强:我认为是共产党的维稳机构在背后指使,因为我第一次被关精神病院就是因为骂了毛泽东才被警察送进精神病院的,随后我又发了纪念六四学运、呼吁自由民主的贴文再被警察和家人强制送医。所以种种迹象表明,我被精神病的问题,就是共产党的一些机构在背后操作的。

    志愿者:你在精神病院里被强迫吃药,那些药物对你的身体有什么影响吗?

    涂强:被逼迫吃药后导致我患上了多种疾病,至今我的肚子还时常肿胀疼痛,手脚发麻,记忆力衰退,经常做恶梦,睡眠很差。以前我是一个小老板,聘请了几名雇工经营着一家肉店。现在,由于我病痛缠身,已经无力经营了,并且由于这些病痛折磨,我时常想自杀。

    志愿者:哦!生命只有一次,你妈妈也健在以后要靠你养老,你要坚强的活下去!

    志愿者:听说你还到台湾寻求过政治避难?什么情况?

    涂强:是的,我因为饱受政治迫害,向往台湾那种自由民主的生活,就在一次随团旅游的过程中抵达了台湾,到达台湾后我就脱团找到台湾当局寻求政治庇护,但是由于台湾还没有政治庇护立法,所以台当局拒绝了我的庇护要求,最后不得已我又返回了大陆。

    志愿者:你为什么要寻求政治庇护?

    涂强:因为我在大陆生活的很害怕,当局随时可能抓我到精神病院关押整治,要是我能到台湾去生活,就会很有安全感,就可以自由的言说,就不会有人抓我、害我。

    志愿者:你对未来有什么打算?

    涂强:没什么打算,我已经没有未来了,我现在天天都生活在恐惧之中,不知道哪一天又会被关进精神病院折磨。

    志愿者:由于时间的关系,采访到此结束。谢谢你接受我们的采访!

    涂强电话:13568330317

  • 专访湖北十堰被精神病人王守安

    采访对象:王守安
    时间:2019年4月20日
    地点: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

    前言:本网获悉,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村民王守安,因家中贵重财物绿松石于2005年8月28日被盗,随后王守安向辖区麻家渡派出所报案,警方在得知嫌疑人杨秀珍与杨奎书记(该镇政法委书记)是兄妹关系后,开始偏袒嫌疑人并打击报案人。此后王守安开始上访反映问题,当地政府及警方就将王守安列为维稳对象,接连把他关进精神病院、“培训班”、拘留所等地处罚。

    2019年4月20日,本网志愿者来到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对王守安被精神病的情况做了一次专访,全文如下:

    志愿者:王守安你好!本网想对你被关精神病院的情况做一次采访可以吗?

    王守安:可以,希望媒体多多关注。

    志愿者:请问你是为什么事情被关精神病院的?哪些部门关的你?

    王守安:2005年8月28日,我家里的贵重财物绿松被盗,随后我向辖区麻家渡派出所报案,警方在得知嫌疑人杨秀珍与杨奎书记(该镇政法委书记)是兄妹关系后,就开始偏袒嫌疑人并打击报复我。之后我就开始上访反映问题,我们当地政府和警方就把我列为维稳对象,开始接连把我绑架到精神病院、“培训班”、拘留所等地关押、殴打处罚。

    志愿者:你什么时候被关进精神病院的呢?

    王守安:2015年11月15日,十堰市竹山县麻家渡镇政法委书记、派出所教导员等多人,为了防止我出门上访就把我绑架到县福利院关押,11月17日政府工作人员刘兵(音)把我打晕以后又把我送进了竹山县精神病医院关押“治疗”。

    志愿者:哦,是打晕以后再送去的吗?

    王守安:是的,是先把我打晕以后,再把我抬上汽车送去的。到了精神病院,我被打针催醒,醒来后我对医生说我没有精神病,医生说“管你有没有精神病,到这里来了,再烈的人都得服从安排。”然后多名医护人员就来把我的手机、身份证、现金、钥匙、上访材料等物品统统没收,之后就把我按倒,用铐具铐到床上,脚手都铐起来了,然后就强行给我打针灌药,先是在臀部注射小针,后是在静脉注射治疗精神疾病发药物,注射完毕后医护人员问我服不服?我说不服,他们就动手暴打我,打的我受不了了,我就只好投降说“服了!服了!”,以后就每天都要强迫我打针吃药,我一拒绝他们就打我。

    志愿者:你被注射药物后身体是什么感觉?

    王守安:不知名的药物注射到体内后,我很快就出现了头疼恶心症状,要不是我的妻子和亲属把我就出来,我就算不是精神病也会被毒害成真的精神病的。

    志愿者:你妻子怎么找到你的?

    王守安:我妻子发现我失踪后就开始寻找,根据以往经验,她认为我很可能是被地方维稳人员绑架关押了,如果直接找地方政府是行不通的,最后我妻子就跑到省民政厅去查询,民政厅领导经查询核实后告知她,王守安被关在了竹山县精神病院里。我妻子返回竹山县后找到了医院,强烈要求释放我,起初医院不放人,说是要送来的领导同意才放人,最后我妻子叫来了亲属大声呼喊放人,医院才与领导联系放我出来的。我关在精神病院10多天,费用都是政府出钱支付的。

    志愿者:你在医院里被殴打的严重吗?

    王守安:很严重。医生和护士用拳头击打我的脸和头,只要我拒绝打针吃药,他们就会动手打我,直到打的我配合以后才会住手。有一次我因为胃疼不止,就坚决不肯打针吃药,他们就派来了几个人殴打我,把我打满脸是血,四颗牙齿也都打掉了。

    志愿者:那你在里面的伙食情况怎么样?

    王守安:食物不好,饭菜不干净,肉食很少,但没办法我还是得忍着吃,为了保命嘛!我需要保持体力,以便日后揭露他们的恶行。

    志愿者:依据《精神卫生法》,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请问,你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吗?

    王守安:我没有伤害自身和伤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我腿脚不好,需要拄着拐棍行走,我们没有能力去伤害他人。再说,我常年上访维权,平时也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我是一个遵纪守法的人,我们当地政府才是经常违法的部门。我没有精神病,我的家人也从来没有发现我有精神病,我只是坚持上访维权,地方政府和警方为了非法稳控我,才把我绑架到精神病院强制“治疗”的。

    志愿者:我国《精神卫生法》规定,违背他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体格检查,以及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的,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你逃离精神病院后,有没有向警方举报你被精神病的情况,有没有要求肇事方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王守安:有啊!我出来后找到我的维权代理人陈明清(音),让他帮我写举报材料,我要举报我们镇政府和警方对我非法拘禁、殴打、强制关精神病院,还举报竹山县精神病医院违法收治正常人,以及殴打住院人员的情况。随后,我将这些材料送到竹山县检察院举报,但竹山县检察院不愿受理,无奈我们夫妇就来到十堰市和湖北省检察院举报。在抵达湖北省检察院举报的时候,该院的一名王处长不但不受理,还嫌我们夫妻给他们找麻烦,指使不明人员把我们两口子打伤。事后我们报警处理,武汉洪山警方调解让检察院以“司法救助”的名义给我们赔偿一万元钱了事,检察院答应赔付,但最后他们迟迟不肯付款,又找我们说只能给付八千元钱。最后,在给付八千元钱时,还让我们写下字据,承诺从此不再举报纠缠在省检察院被殴打一事。

    对于这八千元赔偿金,我认为这只是私了了在省检察院被打伤一事,对于我被非法拘禁、关精神病院,以及多次被殴打受伤这些伤害,政府并没有被追责及赔偿受害人。2018年,我又多次到省政府和北京上访,我们竹山县政府维稳人员又多次把我截访回来。经过反复的上访投诉,我们镇政府和警方后来答应给我18万元的“救助款”,以私了以前的所有非法维稳伤害。对此,我们夫妇勉强答应,但是后来政府又反悔了,他们决定改变方案,不给我们18万元钱,而是出资给我们夫妇建造一处新的房屋。无可奈何的我们最后也妥协了,答应了他们的条件。可是,在他们建好房屋后我们发现,这间房屋质量很差,现在已经有多处墙体开裂。我们找到政府反映了这一情况,他们却说我们吹毛求疵,不予解决。

    为此,我又开始四处上访反映这一问题,不料镇政府居然强拆了我的部分房屋,并且不再给我重建,说是因为我违反了“息访协议”,所以要拆除这些政府“援建”的房屋。

    志愿者:你现在身体伤残,还会继续上访投诉这些事情吗?

    王守安:我虽然被折磨的身体伤残了,但我的维权决心没有变。我会继续上访投诉,直至违法犯罪分子被依法追责,以及我的合法权益得到补偿为止。

    志愿者: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采访就到此结束。谢谢你接受我们的采访!

    王守安:也谢谢媒体对我冤情的关注!

  • 专访湖北十堰被精神病人姜天禄

    采访对象:姜天禄
    时间:2019年4月20日
    地点: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姜天禄家中

    本网获悉,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村民姜天禄,因多年上访维权,被竹山县政府及警方,多次关进精神病院打击报复。2019年4月20日,本网志愿者来到湖北省十堰市找到了姜天禄,对他被精神病的情况做了一次专访。内容如下:

    志愿者:姜天禄先生你好!据悉你因为上访维权,被政府及警方多次关入精神病打击报复,请问有这一情况吗?你能介绍一下事情经过吗?

    姜天禄:有。事情是这样的,2001年间,我的父亲姜正业的房屋地基、菜地等土地,遭到村霸姜正华的暴力侵占。事后,我父亲向警方报案但警方不作为,为此姜正业多次到竹山县信访局上访。在2004年8月的一次上访中,姜正业来到县政府想面见县长陈情,但县政府信访局领导黄宗周就跑过来拦截,并且奚落姜正业说:“县长是你想见就见的吗?你就是一个农民,没资格见县长。”在之后拦截的过程中,黄宗周对姜正业拳打脚踢,导致姜正业死在了县政府大楼门前。

    父亲被打死后,我向警方及政府报案,但因村霸姜正华及信访局领导势力很大,与警方和政府人员关系甚密,导致冤案无法昭雪。无奈,我开始到十堰市及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

    上访后,我就被列为“稳控对象”。在2005年1月9日,我辖区的村主任及竹山县警方将正在上访的姜天禄抓到十堰市茅箭区医院精神病科强制关押,此后竹山警方及村领导又多次把我押送到精神病院及“法制学习班”关押稳控,最为密集的关押发生在2018年中,当年我被三次押送到精神病院整治,第三次出院后又被强制押送到县公安局“法制培训班”关押,之后又送到“大九湖”强制参加“技能培训班”。

    志愿者:他们以什么理由抓你送去精神病院的?

    姜天禄:村书记等人说我跟政府过不去,这就是精神病的表现。他们是在当天天黑以后把我暴力扭送上汽车,连夜驱车两百多公里送去的,扭送的一路上他们对我沿路走沿路拷打,还说“你胆敢跟政府过不去,你就是个精神病,你老实点!不然有你好果子吃!”到达精神病院后,他们把我关在一间房里让我坐在老虎凳上铐了6个多小时,最后可能是没有与医院沟通好,医院不愿接收我,才在半夜大约4点钟左右又把我连夜带回了竹山县家中看管了10几天。

    志愿者:在这之后你又被强制送进精神病院关押了?

    姜天禄:是的。此后因为我坚持到北京上访,竹山县政府维稳领导及我们村支书、公安局警察,多次到北京把我绑架回来,先关进“长城宾馆”,之后又与竹山县医院联系,转入了该院“精神病”科里关押、殴打。有一次,竹山县公安局刑警队警察刘宗斌(音),他酒后执行公务,一进房间就抓住我的头发,对着我的鼻子和嘴巴就是一拳,打的我鼻梁骨折、三颗牙齿脱落,血流不止,最后还把我的手脚用铐子靠住辱骂我,他说“你光给竹山县领导惹麻烦,给警方惹麻烦,害我们挨批评,给竹山县形象抹黑,看老子不打死你”,连番殴打后,我被打的吐了一地的血,鼻梁骨折、牙齿脱落、身体多处受伤,最后晕厥过去。

    志愿者:你被关精神病院最长的一次是哪一次?关了多久?在医院里都有哪些经历?

    姜天禄:最长的一次是去年2018年7月29日,我在北京上访期间,被竹山县城关镇政府人员赶到北京市,租赁一辆哈尔滨牌照的车,花了一万三千元“劳务费”,把我从北京绑架回来关进了辖区派出所,然后又把我押送到竹山县精神病医院关了8天,政府人员指示医院给我出具了一份虚假的诊断证明,说我患有“人格障碍”精神病。被关进该医院后,政府指示医护人员把我手脚都困在床上,轮番换人打我的脸、锤我的头,并且威胁我说“你来到我们这里就得老实点,不然有你好果子吃!你看这病房里的人都被我们打怕了,被整治的服服帖帖的,不敢说一个不字”。没办法,我只好仰天长啸对他们说“我不想活了,你们如果继续这样打我,有朝一日我出去了,你们也别想活命了”。随后几天,医护人员不怎样打我了,但是病房里却新来几个身上有纹身的黑社会人员,他们动不动就殴打我,一个人打累了就换一个人来打,还轮番用皮带抽打我。对这几个人,我一点都看不出来他们有精神病,我怀疑是政府安排的黑社会人员伪装成精神病人进来,专门来殴打恐吓我的,因为他们不打别人,专门打我。再有,我在病房里上厕所也会被监控,他们生怕我跑掉了,会寸步不离的跟着我,上厕所也不许我关门,由他们眼睛盯着我解手,这对我的人格是一种极大的侮辱。

    志愿者:你还记得你一共被关了多少次精神病院吗?

    姜天禄:能记得的就有6次,其他的还有好多次,10多年来,因为次数太多我都记不清总共有关了多少次了。

    志愿者:你被关在精神病院里有没有被迫打针吃药的情况?

    姜天禄:有,主要是强迫我吞服不明药物,这些药物进去我体内后,我就会感到浑身麻木,四肢无力,我怀疑这些药物有很大的毒副作用,它可能杀伤了我的某些细胞和肌体功能。还有,他们还曾在我身上扎了许多电针,然后通电给我做所谓的“电疗”,这种电疗一通电后我就浑身发抖,再过一会儿就会感到麻痹,之后还会有点舒服的感觉,电疗完毕以后,一整天都头晕目眩,还伴有恶心呕吐的症状,且全身瘫软,有几次我上厕所都无力支撑,摔倒在厕所里,撞的身上多处起包。我平时身体很好的,日常都是在做重体力的搬运工,主要是帮客户搬运水泥、瓷砖等重型建筑材料,可以说是身体很强壮,在我没有被关精神病院整治以前,我从来没有晕倒的记录。现在,我已经无力从事搬运工这个职业了,我鼻子被殴打塌陷,呼吸困难,我的身体也在医院里被药物糟蹋坏了,我觉得是被药物和电击整治后留下的后遗症,如今我干一点重活就浑身冒虚汗,四肢颤抖。

    志愿者:那你入院期间的费用是自理还是有关部门出资的?

    姜天禄:政府出的钱,是他们强制把我搞进去的,又不是我自愿进去的,当然是他们拿钱给医院的。

    志愿者:据了解,在我国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收治,可能涉及到强制医疗、限制人身自由、名誉降低、经济受损等各类问题,这些都和人的基本权利——自由和尊严、私人财产密切相关。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维稳部门可能把一个正常人强行送入精神病院稳控,以达到减少维稳压力的目的,而精神病院可能为了追逐经济利益而随意诊断收治,这就加大了正常人被
    强制收治的风险。你认为,你被送进精神病院诊治存在这种情况吗?

    姜天禄:是的,我也是这种情况。

    志愿者:我国《精神卫生法》规定,违背他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体格检查,以及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的,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姜天禄:我现在上访不仅有我父亲的冤案,也包括控告竹山县政府、警方涉嫌非法拘禁、暴力殴打公民、以及故意将我一个正常人构陷为精神病人,关进精神病院强迫治疗,我要求上级部门对竹山县涉及违法犯罪的工作人员,依法追求他们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志愿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此外,精神障碍的鉴定为医学鉴定,而非司法鉴定。精神障碍分类、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据您所讲,你是非自愿治疗,是被政府强迫关进精神病院治疗的,那么你的家人同意他们这么做吗?

    姜天禄:我的家人也不同意,政府曾经派人让我家人签字同意,但是我家人说从来没有发现我有精神病,所以拒绝签字,家人不同意把我关进精神病院整治。

    志愿者:你被关精神病院之前,有没有暴力自残或殴打伤害他人的情况?

    姜天禄:没有,我的日常生活都很正常,平日里都是在帮人搬运建筑材料,与很多客户都相处的很好,我没有暴力自残和伤害他人的情况,县政府和警方多次把我强制关进精神病院,都是在我进京上访期间绑架我的,如果我在上访期间殴打了他人,那么当地警方早就把我抓走拘押了,还能等到他们租车了绑架我?

    志愿者:你经历了这么多磨难,以后还会上访维权吗?

    姜天禄:会,我一定要为我冤死的父亲讨回公道,一定要让殴打、绑架、关我精神病院的违法人员受到法律的惩处。

    志愿者:好的,祝你早日维权成功,谢谢你接受我们的采访!

    姜天禄:也谢谢你们对我冤情的关注!

    姜天禄电话:15697192266

  • 专访广东中山被精神病人王海英

    采访对象:王海英
    时间:2019年3月22日
    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张家边公园

    “被精神病”指的是没有精神病的人遭各种理由和动机送入精神病院。在中国,在中共高层“稳定压倒一切”的指示下,各地维稳部门时常把一些访民送进精神病院关押稳控。中国精神病认定标准普遍低于世界大多数国家,且认定审核都由党政控制的医院一手掌控,中国的医院必须接受共产党的领导,维稳部门送来的“被精神病”人医院必须配合接收并严密稳控,这让部分维稳对象“被精神病”很容易就实现。一个正常人,一旦不幸被人送进精神病院,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则是一件难事,至少大喊“我没有精神病”是肯定没用的。

    2019年3月22日,本网志愿者对广东省中山市被精神病人王海英进行了专访,内容如下:

    志愿者:王海英你好!本网获悉,你因为上访被政府部门三次关进精神病院,请你介绍一下具体情况好吗?

    王海英:好的。我家住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张家边三村庵前街五巷7号,十余年前,我因举报辖区领导任职舞弊、涉嫌占用集体土地等问题,遭到辖区领导的打击报复,村领导还唆使黑社会人员用胶绳捆绑我双手,然后把我打的头破血流,报警后警方也包庇领导,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之下我开始逐级上访。

    上访后,我又被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非法维稳,多次被他们非法拦截、拘禁、抢夺财物。2008年间,维稳部门秘密给我炮制了一份虚假的精神病症断书,直到我在法院起诉公安分局之际,他们才向法院出示这份虚构的诊断证书,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法院不受理我的维权案件,为了让各级信访部门认为我有精神病而不给立案。

    2010年11月15日,我准备到广东省公安厅区上访,在中山市等公交车之时,突然被中山警方多人强行拖拽上警车,他们不出具任何法律手续就把我关进了派出所,之后又把我押送到了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强制“治疗”36天。关押期间,医院未经我允许暴力捆绑了我的手脚,强行给我打针吃药,并且还不允许家人和朋友来探视我。出院后,医院也不肯将病例交给我本人,而是转交给了维稳领导。

    志愿者:你认识这些抓你的人吗?

    王海英:认识,他们是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警察丁永秋(音),以及我们张家边派出所的两名警察和几个辅警。

    志愿者:在精神病院里有什么样的遭遇?

    王海英:我被强制关进去以后就一再向医护人员申明我没有精神病,不需要治疗,但是医护人员却不管那么多,他们派来多人将我暴力按倒在病床上,然后用绳索把我的手脚全部捆扎在病床上,再之后就用筷子撬开我的嘴巴给我灌一些不知名的药物,之后又多次给我注射药物,期间无论我怎样呼救辩解他们都无动于衷,只是程序式给我灌药打针。

    志愿者:医护人员没有告知你注射和吞服的药物名称吗?没有询问你有没有过敏史及禁忌药物吗?

    王海英:没有,他们才不管那么多,根本不管你是否会过敏,有没有禁忌药物,他们只管按照领导的意思整治你,哪怕你死了他们也不会怜悯你。

    志愿者:你被打针吃药以后身体有什么反应没有?

    王海英:有。打针吃药以后我的身体开始出现多处肿块,而且肚子剧痛,还出现了便血以及月经不调等情况,我向医生反映这些情况时,医护人员们却置之不理。

    志愿者:你第一次被关精神病院关了多少天?

    王海英:第一次被关了36天。

    志愿者:你第二次被关进精神病院是什么时间,为什么事情,关在哪家医院,什么人送你去的?

    王海英:第二次是2016年8月30日。2016年9月4日-5日G20峰会将在中国杭州召开,2016年8月30日,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警察丁永秋(音)为了提前维稳我,就以“王海英反复上访12年至今仍不息访”为由,再次把我抓到广东省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关押稳控,医院方面就以我患有“妄想性障碍”,需要“以非自愿形式对王海英进行住院治疗”为由,强制将我收入医院关押“治疗”。关押期间,我再次被强制打针吃药,我拒绝吃药时就会被强行捆绑灌药。

    2016年9月5日,我的两个女儿及女婿来到医院要求放人,他们告诉医生说王海英没有精神病症状,也没有暴力伤害的情况,依据《精神卫生法》是不能被强制治疗的,并且王海英本人及家人也没有自愿治疗的意愿,所以家人强烈要求意愿立即放人。但是,医院就是不肯放人,说是需要警方同意才能放她出院,为此我的家人与医院一直交涉到了晚上八点多才离去。

    2016年9月6日上午11时许,我的女儿女婿再次来到医院要求放人,但医院仍坚持不放。12时许,我丈夫也赶到医院要求放人,医院还是不肯,丈夫就乘机闯进了病房拼命把我救出来了,在离开医院之时,我们遭到了保安的包围阻拦,我丈夫拼尽全力才突出重围带我逃离的。这一次我被关了6天。

    志愿者:那第三次关进精神病院又是什么时间,为什么事情,关在哪家医院的呢?

    王海英:第三次是2016年10月23日,当天我到广东省信访部门上访,却在途中被中山市警方赶赶来抓住,这一次他们把我送进了“广东省工人医院”精神病科关押“治疗”了37天。在精神病了被当作精神病人整治了37天后,我患上了多种疾病,我的大小便时常出血、内分泌紊乱、生理周期不正常、掉头发、体型发胖浮肿、记忆力衰退。我认为,这与在精神病院被强制打针灌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

    志愿者:从精神病院出来以后,你有没有继续讨说法?

    王海英:有啊!出来后我将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公安分局及精神病医院告上了法庭。2018年11月15日,我被精神病的案件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长洲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法院有意包庇警方及医院,拒不依法对病例进行取证,使我因为证据不全而陷入被动。当天的庭审,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我认为自己难以获得公正的判决,因为我觉察到“法院、公安他们像是一家人”,法院人员与公安人员看起来很熟,法院处处帮着警方说话。

    志愿者:那你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王海英:我准备继续上告和上访。

    志愿者:好的,祝你早日维权成功。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采访就到此结束。谢谢你接受我们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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