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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叶海燕欲赴澳参加世界艾滋病大会 护照疑被警方扣留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7-9消息:长期参与艾滋病、女权工作的叶海燕女士受主办方邀请将于本月16日赴澳大利亚参加两年举办一次的世界艾滋病大会,虽已订好机票,但她在办理签证过程遇到麻烦,现在拿不到自己的护照。
    叶海燕女士表示,她委托一家旅游公司去澳大利亚驻广州领事馆办理签证事宜,旅游公司说办不了,护照本该退回给她,但电话中旅游公司说“有干扰”,不告诉她护照在哪里以及什么时候会寄还给她,含糊其辞。她怀疑护照被别的人拿走了,或者是被他们寄去了公安局。
    继去年海南校长开房事件及随后的“博白砍人”事件之后,叶海燕辗转广州、中山居住,都被当地国保人员驱赶而无处居住,最后只能返回位于武汉郊区的老家。武汉的国保部门限制她参加社会活动,在上个月,她受邀参加国内举办的一个与女性权利有关的研讨会而被警方强制旅游。
    叶海燕表示她很期待前去参加这次的世界艾滋病大会,她说“我在艾滋病领域做了6年,期间也多次参加相关的国际性会议,不同于其他参会代表听听会就完了,我每次去的话,每个国家的发言我都会做一个综合的整理,参加会议对我来说就是一个获取信息的渠道,可以获得不同的信息,回国后我会把这些信息带给国内的其他NGO。这次会议国内也邀请了另外两个参会者,他们关注的是男同性恋感染艾滋病方面的,我关注的是女性群体方面的,如果我不去的话就变成一个同性恋的会议而跟女性没有关系了,因为本身女性的代表就很少”。

  • 世界人权日浙江经租房维权群体追索祖屋讨要人权

    十二月十日世界人权日,浙江台州经租房维权群体,追索被国家经租的祖屋,在台州市政府门口打横幅举牌要人权 。"维护宪法尊严、依法归还被非法掠夺五十五年的私有房产!"当场受到警察抡夺,并发生肢体冲突,据理力争要回横幅。     
         人权;能惩治腐败,人人平等、政治清明,让世界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人权;高于民族权、高于主权!对于人权,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融入访民的生活中,成为像水、像电、像空气一样不可或缺的生命要素。开放的天空为访民打开一片蓝天,与世界同步,与时间同行,与“中国梦”同伴!以表示他们渴望中国人权强烈愿望 。   
      台州经租房维权群体后转到台州椒江区委、区政府门举牌 “钓鱼島是中国的、经租房是我们的合法房产、维护人权、维护财产权、维护做人尊严!”“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香港、澳门百年耻辱终于回归!经租房何时回归?还我人权、还我财产权、还我尊严!”展示维护人权,维护正义的决心!
                             
                                   浙江台州追索祖屋维权团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以下是今天的现场图片:

  • 世界艾滋病日前国内血液污染艾滋病人士纷纷进京上访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1-25消息:在世界艾滋病日来昨前,国内因血液污染而感染艾滋病人士纷纷进京上访。据河南人士李霞告诉本工作室,今天已有近百名受害者到了北京,现在还有不少人士正在进京的路上。其中来京的河南的人最多,另还有河北、湖北和山西等地的患者。
     
    今天上午,已到京的受害者们正在赶往北京儿童医院。

  • “世界精神卫生日”关于中国被精神病现象的公开信

    “世界精神卫生日”是由世界精神病学协会(World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WPA)在1992年发起的,时间是每年的10月10日。世界各国每年都为“精神卫生日”准备丰富而周密的活动。包括宣传、拍摄促进精神健康的录像片、开设24小时服务的心理支持热线、播放专题片等等。1991年,尼泊尔提交了第一份关于“世界精神卫生日”活动的报告。随后的十多年里,许多国家参与进来,将每年的10月10日作为特殊的日子:提高公众对精神疾病的认识,分享科学有效的疾病知识,消除公众的偏见。
     
    我们注意到,近些年来,中国政府也积极在“精神卫生日”进行了宣传,并组织了各项相关活动。2013年9月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前后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并确定2013年世界精神卫生日主题为“发展事业、规范服务、维护权益”。国家卫计委的通知中指出,2013年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的关键点包括:《精神卫生法》的主旨和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学校、社区、家庭要共同维护和促进心理健康,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住院、出院、康复和发病报告有严格的法定程序,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由此看来,中国当局似乎很重视中国老百姓的精神健康,对此我们不应否定。但是,国家卫生计生委的通知中回避了另一个与此相关的问题,那就是中国的被精神病现象。所谓“被精神病”就是将没精神病的人关进精神病院,或者将不需送到精神病院的人送到精神病院进行所谓的吃药打针“治疗”。
     
    近些年来,中国的被精神病现象越来越严重。仅据民生观察网建立的《中国精神病院受难者数据库》的不完全统计,就已有近千名被精神病受害者被收录在案。这些被精神病受害者中有上访者,有拆迁户,有失地农民,有下岗工人等各类民众。从地域分布来看,除了西藏以外,全国所有的省市区都有受害者案例被收录。从关押的时间来看,有关几天的,有关几个月的,有关几年的,有关一、二十年的。其中尤其以访民居多,你一再到政府去上访,肯定是有精神病。要没病的话怎么经常“纠缠”领导?一看你就是个“精神病”!
     
    为什么是这些上访人、为什么是这些维权人常被精神病?因为他们上访、维权是“不听话”,是给政府“添乱”,是败坏了政府的形象,是破坏了社会“稳定”,是在反对共产党。当局现在强调“稳定压倒一切”,为了能实现“稳定”、只要能实现“稳定”,什么手段都可以。在这样一种背景下,精神病院就成了很好的“维稳手段”。你不听话非要到北京去上访,领导一拍脑门你就进了精神病院,不需开庭、不需审判,不需经过作何司法程序,不需家人同意,想关多久就关多久。总之一切都是那么的方便快捷和悄无声息!
     
    在这一过程中,法制、人权皆被“稳定”所压倒,精神病院成为“维稳”的帮凶。拿鉴定来说,关人到精神病院总得做个鉴定吧,但实际是想给你作鉴定就给你作,想公开作就公开作,想偷着作就以领导谈话解决你问题为由作。想不给你作鉴定没鉴定你也得进精神病院。到了所谓“敏感时期”就请君入瓮,敏感时期过了表现好可以出来,表现不好、不肯写保证,不肯息访罢诉,对不起继续关。家属要求放人去找医院、去找院长,院长说这是政府行为,政法委、信访局、公安局不同意我们不能放人。你要告爱哪告就到哪儿告去,什么法制、人权与我们无关。
     
    2013年,中国的精神卫生法获得通过并开始实施,但中国的被精神病现象依然存在。如湖南的访民辜湘红、湖北的访民王树英都在精神卫生法实施后被关进了精神病院;如黑龙江的访民邢世库、湖北武汉的彭咏康在精神病院内已被关数年,现仍未被释放。
     
    被精神病现象为什么成为了顽疾,其背后的根源是什么?一句话,是因为权比法大、权力不受制约、民众不享有基本政治权利造成的,其背后正是专制的政治和社会体制。
     
    在此,借2013年世界精神卫生日来临之机,民生观察及《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郑重呼吁,“稳定压倒一切”是一个严重错误的观念和政策,强权下的稳定只是暂时的、表面的稳定!不择手段的“维稳”只能是更不稳定的导火索。稳定只能是以公平正义为基础,别无他途!
     
    我们劝告国内的精神病院、精神医生,不要助纣为虐,成为践踏人权的帮凶。
     
    我们也呼吁,广大的被精神病者们,勇敢地站出来,拿起法律等各种武器,向施恶者们讨说法,让施恶者受到应有的惩罚,以惩前毖后。
     
    我们更呼吁,每一个中国公民应以《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作为自身的权利基础,不要被“被精神病”这类恶劣手段所吓倒,积极的维护、践行自身的权利,承担起公民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勇敢地站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权第一线来。权利是是自身争取来的!
     
    民生观察工作室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201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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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世界精神卫生日《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致政府公开信

    保障人权,有效遏制“被精神病”

    ——2012年世界精神卫生日《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致政府的公开信

    近年来,媒体不断曝光精神正常之人被强制收治的“被精神病”案例,像武汉徐武、竹溪郭元荣、十堰彭宝泉、漯河徐林东、南通朱金红、上海周鸣德、中石化陈淼盛等。其中有的从二十世纪90年代便被关押在精神病院,至今已十几年(如郭元荣);有的已经在精神病院去世(如陈淼盛)。“被精神病”案例的屡屡发生,反映了我们国家在精神卫生疾病的申请、诊断及收治等方面,法律层面上的空白和缺漏。
    “被精神病人”被强制收治的情况包括:被家人、被单位、被政府非法送至医院强制治疗,其完全忽视了“被精神病者”本人的意愿,湖北十堰彭宝泉曾说:“看守所你可以喊冤,能够申诉,精神病院你说自己没病,他们说你病得不轻。”
    真正的“精神病”人,应经过法定权利人的申请,通过严格、规范的医疗程序、人性化的关怀来救助、治疗,应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和人们的特殊关爱。而现今的收治程序,则背道而驰,由行政机关来认定和强制收治,只要你不顺当局之意,完全就可由当局确定你为“精神病”患者。而 “被精神病”者,却没有丝毫的救助、诉求能力。诉求的无助和无果、权力者的权力膨胀和滥用,都造成政府形象的破坏和人民利益的损害,以及群众对政府部门的不信任、群众与权力机构关系的紧张等等。 这说明,“被精神病”比真正的“精神病”更为可怕!东南大学法学院卫生法学研究所所长张赞宁教授曾说过:“如果精神病学滥用得不到有效抑制,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一个正常的社会每个人都拥有公民的权利,即自由权、参与权、名誉权等。一个人在社会上获得一个正常的身份和名誉,是自身重要的权利,当其被精神病后,自由、人格和名誉都将受到极大的伤害和践踏。
    非自愿住院治疗,实质上就是采取强制措施,对所谓“精神病”患者的个人权利进行野蛮的限制和剥夺。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我国目前对精神病人的强制措施的依据,仅仅是卫生部等部委的规章、规定和地方制定的精神卫生条例,这些都不是《立法法》中所指的“法律”。这些规章、规定和地方条例规定的对精神病患者的强制治疗,严格说来是违反《立法法》的。大量案例表明,正是由于法律在这些环节上规范不严、控制不力,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医院自我赋权、滥用行政权力,酿成了各种“被精神病”的悲剧。无数被曝光的“被精神病”案例,基本都涉及如下问题:一是矛盾冲突问题,正常人被当作精神病人送进精神病院,多是因其与自己的亲人或者当地政府起了冲突,让对方看不顺眼,这是个社会问题;二是权利和权力的限度问题,正常人“被精神病”的过程是其人身自由以及名誉等权利受到损害的过程,其受到损害的原因在于加害人的权利或者权力的过度行使,这是个法律问题,根源在于公权力的滥用。
       “被精神病”久而久之已成为违法、违纪的地方政府打压维权上访人员的一种工具。而这种工具,血腥、残忍又极不人道。好好一个人,仅仅因为维护自身权益,反抗了某位当权者,就被定性为“精神病”患者,紧接着就会被强制治疗、被社会抛弃,失去了权利能力甚至行为能力。更有甚者,一些“被精神病”者在精神病院被酷刑、被强制服药,伴随着身体其他机能的严重损害。泯灭人性的残酷迫害,往往达到令人发指的地步,被害者却上诉无门,真可谓“叫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此种状况,亟需改变。 
      “被精神病”凸显我国的司法窘境,触发了公众的集体焦虑。规范和程序的缺失导致司法行为正当性遭受质疑,进而使政府公信力受到削弱;也使得公民的个体权利保护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
    已经酝酿27年,即将出台的《精神卫生法》草案提出,“被精神病”行为可能获刑:“因故意或者疏忽将非精神障碍患者诊断为精神障碍患者的,对医疗机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并吊销有关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是,地方政府、公安、法院、检察院和精神病院往往互相勾结串通,这样的纸面文件能真正落实多少呢?况且,这部法律仅是一部“卫生法”,主要是保障精神病患者权益的法,从立法技术上看,《精神卫生法》关注的主要是国民精神卫生层面的权、责、利,而非以限制公权为主要内容,更不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刑事法。
    “被精神病”的案例,虽然表现为强制收治,但其实质是非法拘禁。这种借了“精神病”的幌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案件,理应依据刑法和相关行政法律来处理、遏制。所以,“被精神病”是《精神卫生法》不能承受之重。
    对精神病患者“强制收治”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所以,精神疾病确认的主体及其职责,强制治疗的条件、程序、救济、解除、经费等均应以法律明确规定。
    即将出台的《精神卫生法》中关于“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等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完全不受侵犯;精神障碍的诊断不得以精神健康状况以外的原因为依据;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他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体格检查;对诊断结论表明不能确诊为精神障碍的以及确诊为精神障碍但不需要住院治疗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限制其自行离开医疗机构的权力”等等的规定虽然能在减少和避免“被精神病”起到一定的作用,但这些规定关注的是技术问题,属于与其他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规范相衔接的规定,并未正面涉及社会矛盾冲突解决和对权利及权力的限制这两个催生“被精神病”现象的关键问题,不能从根本上遏制“被精神病”频发的现象,因此,其无法真正有效地保护公民的权利。在此,我们郑重提出:遏制“被精神病”必须从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入手,才能真正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
      今天是2012年10月10日,第二十一个世界精神卫生日,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安全,都能确保基本人权的不受侵犯。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201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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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是由民生观察工作室主办的一份电子刊物,刊物以“被精神病者”的人权状况和民众的精神健康为主要关注对像。《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网址是:/Article/ShowClass.asp?ClassID=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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