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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众到49中门口要真相遭抓捕

    【民生观察2021年5月13日消息】成都49中高二学生林唯麒在5月9日母亲节当天离奇坠亡,学校阻挡家长进入学校,并拒绝家长查看监控,学生们被警告不准说出真相。5月11日白天至晚间,大批民众到校门口抗议呼求真相,遭到大批警察暴力对待,多人被带走。

    据悉,2021年5月9日18:40分,成都49中高二学生林唯麒从学校知行楼(教师办公室)坠落身亡。学校并没有第一时间电话通知家长,而是过了2个多小时才通知家长,孩子没了。

    家长在当晚赶到学校后,被拒之门外无可奉告,监控不让看,学校第一时间遣散了班里所有学生并警告不准说出真相,家长在校门口守到深夜,没有得到任何正面的回答。

    5月10日,死者母亲鲁女士在网络上痛斥,学校在当天晚上9点简单通知了她,称她的儿子从楼道坠落死亡,但是其它情况都不再透露,监控也不给她提供,而且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学校还将家长全部拒之门外,并警告其他学生对此事三缄其口。

    此后,孩子母亲多次发声,称从警方处得知救护车赶到时儿子已经心跳停止,没去医院却被拉去殡仪馆,查看监控时,唯独事发那一段没有监控。有人质疑,学校附近就有医院,为何120救护车在事发后近2个小时才到达现场。

    据称死者尸体上有烧伤的痕迹。网上疯传林唯麒是因占了该校化学系领导孩子的留学名额,被泼硫酸后推下楼,直指该领导丧心病狂。

    事发后,学校师生都被封口,并遭到威胁,在学生中讨论此事者一律开除学籍。

    有一名学生自称是死者同学,他表示全班都被告诫“谁要说出去就处分谁”,如果被开除没有学校可以接收,不能参加高考,并被威胁如果发到社交媒体都可以查出来。

    有一名自称是在校生的学生表示,事发后,他们不管是上厕所还是接水,都必须报备去多久去哪里。

    5月11日,有网友爆料并上传视频表示,当日一直有很多人聚集在成都49中门口讨说法,当地出动大批警察驱散了民众,死者母亲被警察拖进学校,视频显示多人被拖走。

    尤其到了11日晚上,大批民众手持菊花祭奠逝世学生并高呼真相。有学生表示,从早上到晚上,一直都看到门口聚集的家长,当地调集了一辆警用大巴和至少十辆警车,数十名警察到场戒备。

    5月11日凌晨,成华区教育局发通报称,基本认定该生高坠属个人行为,排除刑事案件。

    目前,死者母亲微博据称已经被警方和新浪封锁,死者母亲另外以“四十九中林同学妈妈”注册账户再次发声,其不认同成华区声明,要求看到全部视频,要求找出事实的真相。

    另外,2021年5月11日上午10:30分左右,四川成都双流区维权人士谢俊彪,前往成都49中学校门口围观该事件,被警察强行抬上警车,拉到成华区跳蹬河派出所关押,期间还遭到辱骂和殴打。

    据谢俊彪说,“学校附近停了十来辆警车,有几十名围观群众,学校门口有多名不明身份男子,严禁路人拍照,听说在我去之前已经有人因为拍照被抓走,我在学校门口对面街道拍照,过来一便衣国宝阻止,并招来几名警察将我抬上警车拉到成都市成华区跳蹬河派出所,抬上警车时和到了派出所内两次被辱骂殴打,殴打时被两名协警将手反撇在背后,一名警察动手殴打。在派出所被关押了两个小时左右,我户籍所在地怡心派出所3名警察和两名社区人员赶到跳蹬河派出所,要将我接回去,我拒绝出派出所,并要求找所长投诉被殴打一事无果,然后被强行抬上车拉回双流区怡心派出所,现我已回到家中。”

  • 成都谢俊彪到49中围观被强制传唤

    【民生观察2021年5月13日消息】本网多次采访报道的成都市双流区居民谢俊彪,是一位从上访群体中走出来的维权志愿者,热心关注社会公益的八十后新青年代表活动者。

    五月十一日,在成都市区49中发生驻校学生不明死亡事件后,谢俊彪从双流区来到热点敏感的49中,想要围观探究事件的真相,亲自了解网络以外的客观事实。没想到才到现场不久的谢俊彪就被便衣警察盯上了,更没想到会被跳蹬河社区警察押送到跳蹬河派出所,被一警员连扇几个耳光。事发后的晚上,谢俊彪将事情的在自媒体上公布了出来。五月十二日清晨,再被居住地警察电话告知,不得随便离开居住地。

    谢俊彪在个人的自媒体上控诉“我是上午十点半赶到成都49中学校附近。观察到学校门口有十来辆警车,以及几十名围观寻找真相的普通群众。学校门口严禁路人驻足拍照。也有便衣警察用狡黠的眼神,搜寻观察周边的过往群众。”

    根据通讯员向谢俊彪电话了解的情况,现场气氛不仅鬼异而且紧张。因为在谢俊彪刚刚赶到学校门口的时候,就因为有群众拍照被警察粗暴干涉逮离现场。谢俊彪环顾一阵后,游动到远离校门口对面的街道不显眼处,悄悄的拍照还是被一个便衣警察厉声呵斥前来阻止,并叫来几名着装警察将谢俊彪抬上警车,拉到学校附近的跳蹬河派出所内,接受所谓的强制传唤程序。

    在派出所内,一位年老的警察和两位年轻的协警对谢俊彪进行了暴力传唤。两名协警将谢俊彪的双手反撇在背后,老警察出言不逊动手就打,根本不顾工作纪律和正在进行的全国司法队伍整顿教育运动。在派出所审讯两个小时后,双流区怡心派出所警察和社区工作人员,来到跳蹬河派出所,询问了大概的情况后做了手续移交,便将谢俊彪带回户政管辖地。

    鉴于谢俊彪在派出所遭遇了暴力执法的过程,谢俊彪没有屈从就范,而是要找所长投诉获取被殴的证据和说法。三方各说各话僵持不下,谢俊彪又非要派出所给个是非对错的态度,结果又发生了一幕让谢俊彪措手不及的行为。成华区跳蹬河派出所警察,授意双流区社区工作人员,强行将谢俊彪抬出派出所塞进小车内。就这样,不示弱的谢俊彪再被暴力的方式,有社区工作人员绑架回怡心派出所再送回家中。

    回到家中的谢俊彪气愤不过,当晚就把自己遭遇的暴力执法过程,图文并茂的公布出来。第二天一大早,怡心派出所担心还会做出抗议的行为和举止,安抚性的告诉他:希望通过正常的渠道合法表达自己的诉求。

    据悉,谢俊彪计划用行政诉讼手段,控告成都成华区分局的警员暴力执法。

  • 抗议当局违宪镇压贵州仁爱教会

    中共新党魁习近平登台掌权后公然抛出了“宗教中国化”,对全国基督教家庭教会掀起了疯狂镇压,制造了如北京的守望教会案,成都的秋雨之福教会案等等迫害传道人,拘押基督徒,威胁恐吓打压信众的教案。近日中共贵州当局又将贵阳仁爱教会取缔,将教会长老张春雷以涉嫌“诈骗罪”逮捕,拒绝对被拘押教徒提起行政诉讼的立案,正在重演四川当局镇压秋雨之福教会的闹剧。

    据维权网报道,贵阳仁爱归正福音教会长老张春雷的妻子于5月5日接获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发出的逮捕通知书,说张春雷已于5月1日被以“涉嫌诈骗罪”执行逮捕,现羁押在云岩分局看守所。

    中共贵阳当局本次对张春雷长老的逮捕,缘起于3月贵阳仁爱归正教会的一场《圣经》学习。

    3月16日,贵阳仁爱归正教会会友及几位外地来的基督徒在温州大酒店商住楼租用的房间里学习圣经时,被当地宗教管理部门人员与警察十几人闯入打断。当局指责他们非法集会,随后对在场学习圣经的每个人检查身份证、手机,做问询笔录,并将多数带到延安中路派出所。当天下午5点左右,张春雷长老赶到派出所。在与派出所工作人员交涉过程中,张春雷长老被警察粗暴地推倒在地,并随后被扣留。次日,派出所到张春雷长老的家查抄,带走电脑、手机和一些有价值的物品。并口头通知张春雷长老的妻子杨爱清:张春雷被行政拘留14天,后又告知是11天。教会另外三位基督徒陈建国、李金芝和李林分别被行政拘留3天。

    中共贵阳当局拘押仁爱教会基督徒后,紧接着就发布公告取缔仁爱教会。3月17日,贵阳市云岩区民族宗教局向仁爱归正教会发布公告,关闭位于该市云岩区中华北路的仁爱归正教会。公告说仁爱归正教会“擅自设立非法基督教活动场所,在未向云岩区民宗部门备案、报批的情况下,该场所多次组织,举行非法宗教活动。”云岩民族宗教局公告称该教会聚会违反了中国宗教事务条例第69条,并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决定责令停止活动,并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由中共贵阳当局头天冲击仁爱教会信众学习圣经,拘押传道人,到第二天发布公告取缔教会,显见这是预谋已久的镇压。而对张春雷长老的一步步升级迫害,更暴露出中共贵阳当局正在受命复制成都秋雨教案。

    3月27日是张春雷长老被行政拘留11天届满的日期,然而他却未能在当天获得释放。张春雷长老的妻子杨爱清到拘留所接他回家时,却被警方告知前天晚上张春雷长老已被办案单位带走。后杨爱清女士获悉张春雷长老已被转成刑事拘留,拘留的原因和拘留多久都未能得知。直到张春雷拘押一个多月,快到刑拘最后期限的37天前夕,贵阳当局竟然以涉嫌“诈骗罪”对其逮捕,可见贵阳当局正在效法四川当局迫害王怡来迫害张春雷长老。

    中共贵阳当局对仁爱教会的镇压完全抛开了一切法律,这从中国著名人权律师隋牧青通报相关立案情况可见。“2021年4月27日下午,我代理陈建国弟兄向南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他曾遭云岩区警方非法拘留三日,南明区法院系该案的管辖法院。下午十四时许,我和陈建国及另一教会弟兄一起赶赴南明区法院,递交了诉云岩区民宗局和公安分局行政诉状及相关证据资料,遭非法拒绝。接收材料的立案庭女法官,仔细看了诉状后,带着诉讼材料离席而去,与另一位女法官商议了约二十分钟后,年长女法官过来把诉讼材料扔还给我。声称案件不属法院受案范围,不予受理。我立刻大疑:对行政拘留处罚不服,怎么可能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法官难道不具备如此常识?请下达不予立案的裁定。女法官解释:我提交的解除拘留证明书上面未注明可以起诉,故不能受案。这真是一个让人啼笑皆菲的理由!我反问法官:你是法官吗?你有法律常识吗?行政诉讼权利由法律确定,怎么可能由法律文书确定?法官不理,扬长而去。虽然,根据过往经验,我已预料到法院会非法拒绝受案,但法官竟以如此拙劣的理由拒绝受案,还是有点始料不及。愤怒之下,我大声指责她们的无耻,再次要求他们出具拒绝受案裁定,或面见领导申辩,但法官好似僵尸一般充耳不闻,法院保安闻声过来对我制止、驱赶。僵持无果,我和当事人只好离开。”

    最后隋律师不禁感慨:“自2014年以来,我曾多次起诉滥权枉法的警方等权力部门,无一例外均遭非法拒绝受案,连诉讼材料都不接收,拒绝理由五花八门,甚至根本没理由。而我起诉广东省司法厅非法吊销我的执业证,广州铁路法院干脆拒绝我进入法院。法治中国,监督权力滥用的行政诉讼被普遍拒绝,早已蔚然成风!”

    由隋律师立案遭法院无耻拒绝的经历,可见中共贵阳当局决心将违法侵权进行到底。当然,从近年来中国大陆纷纷上演的各种镇压教会事件,可以看到中共当局铁了心要抛开一切法制,不惜公然践踏宪法有关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将那些真正信仰基督在社会有一定影响力的教会剿灭干净,而实现将教会改造成驯服中共极权统治,充当极权统治工具的所谓中国化宗教的图谋。

    中共当局无视法制,践踏人权,肆意剥夺公民信仰权利,是公然对人类文明的挑衅,对历史潮流的反动,因此必将被人类历史发展所抛弃。在此,民生观察严正要求中共当局立刻停止对基督教家庭教会的镇压,切实保障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释放所有因信仰被拘押判刑的人士!

    民生观察 2021年5月6日

  • 汪小燚问题 罗玉瑛信访案中当澄清的主要事实

    汪小燚,1999年入伍,服役于空15军44师司训大队。2001年6月27日下午因外婆去世请假回家奔丧,被部队错误关押、除名。关押期间遭受虐待,发高烧未及时救治,导致左肾坏死、精神失常,南部县武装部、南部县政府因汪小燚病情严重,除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充不合规而未接收汪小燚除名,部队与汪小燚父母单独协商,书面承诺给汪小燚治病和办退伍手续,于2001年7月31日将汪小燚挡案交给汪小燚父母后出尔反尔既不治病也不办退伍手续,由此形成“汪小燚问题”。因汪家人对“汪小燚问题”中部队的所作所为不服开始上访,由此形成“罗玉英信访案”。由于部队蛮不讲理,脱离人民军队的基本操守,在多次书面承诺后不兑现,导致“汪小燚问题”、“罗玉瑛信访案”近20年未有结果。

    为配合党和部队领导机关调查此案,现将有关情况陈述于下。

    一、汪小燚被关押虐待、除名相关情况。

    2001年6月27日下午,汪小燚因外婆去世请假回家奔丧与营教导员赵玉民发生争执,赵动手打了汪几个耳光,汪打电话告诉父母被赵压断,安排老兵对汪小燚进行人身控制,不准汪与外界联系。在找不到整汪的理由时,竟将已被处理了的问题(汪小燚6月2日外出上网,6月9日已被严重警告处分)上报司训大队对汪进行关押。政工组长张旺雄等人将汪小燚扒光衣裤鞋袜双手铐在窗上,关押头三天三夜高温天气双手铐在窗上任由蚊子叮咬,不给饭吃不给水喝。因难以忍受非人折磨而哭喊被守卫士兵暴打,高烧昏迷不予治疗。在无灭蚊措施的环境中连续关押16天后开军人大会宣布对汪小燚除名并立即押回原藉。经医院检查和司法鉴定:汪小燚因发高烧引起肾小球肾炎未得到及时治疗造成左肾坏死、精神失常。

    二、汪小燚除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合规相关情况。

    (一)事实不清。根据南部县武装部2002年4月17日给成都军区军事法院的《关于未接收汪小燚除名的复函》证实汪小燚累计上网只有11天而不是18天。最后一次上网是6月6日,已在6月9日进行了严重警告,汪小燚档案和除名通令都没提到6月6日之后再有违纪违规的事实。《纪律条令》第五十四条规定:对一次处理的一种或者多种违纪行为只能给予一次处分。因而,上网的问题已给予了严重警告,不应再作为行政看管、除名的依据。

    空15军为掩盖对汪小燚行政看管、除名中存在的问题,于2004年2月16日以(2004)司军字第11号《关于汪小燚问题重新调查情况》称:对汪小燚行政看管和除名都是因汪小燚2001年6月26日外出上网三天。但自相矛盾的是,部队档案中《行政看管审批表》上列明的行政看管事由是:“6月2日发了津贴后,该同志到地方网吧上网三天。”而并不是6月26日外出上网三天。况且汪小燚已被关押,何来6月26日外出上网三天?

    (二)程序不合规,没有规定的书证要件。《纪律条令》第六十条规定:处分决定必须填写《处分登记(报告)表》。将《处分登记(报告)表》、处分通令以及其他有关的处分材料归入本人档案。但汪小燚的档案中没有除名的任何书面材料。显然,对汪小燚除名未经层层调查核实和审批。

    (三)县武装部、南部县政府未接收汪小燚附名。汪小燚挡案至今仍在汪家。南部县武装部给成都军区军事法院的《关于未接收汪小燚除名的复函》认定没有接收汪小燚。至于2001年7月31日南部县武装部给部队出具的:“兹有你部战士汪小燚经部队与其父母协商、同意接收”。其中“协商”二字后面是顿号,然后是“同意接收”四个字,前后两句并列,证明了是部队与汪小燚父母协商,汪小燚父母接收汪小燚的事实。

    至于县武装部、南部县政府都不接收汪小燚,而我们作父母的当时接收汪小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司训大队政委韩少剑当时代表部队找我们谈话,说汪小燚已被军部除名,这是最轻的处理,要我们收下汪小燚,如果不接收,就交到沙阳农场劳教,如果我们收下汪小燚,则不作除名处理,而作退伍处理。而我们当时看到汪小燚很害怕,不知道他犯了多大的军法,加之部队要对汪小燚作退伍处理。第二,从脸色上看,汪小燚在生病,韩少剑讲汪小燚有肾病,是先天性的,部队医院已作了结论,但部队仍要给汪小燚治疗,当时汪小燚被部队控制,我们不能单独和汪小燚见面,只知道一直在宾馆和医院输液。我们之所以收下汪小燚,是急于要弄清楚到底是什么病,如果有肾病,是不是是先天性,这是最主要的原因。

    三、汪小燚病情的相关情况

    (一)大量的证据表明,汪小燚左肾坏死、精神失常是在关押期间受到残酷虐待造成的。6月27日,汪小燚被扒光衣裤鞋袜,双手铐在窗上站立窗前三天三夜任由蚊子叮咬,不给饭吃不给水喝,无法睡觉,因难以忍受非人折磨而哭喊被守卫士兵暴打,发高烧“摆子昏迷”第四天被路过新兵发现报报连长才得救治,打针输液吃药,解的小便全是血,

    发高烧打摆子头痛,昏迷。要求拿床棉被看管的人才拒绝只来一架铁床,将汪小燚单铐在铁床上。第七天卫生所刘勇才开始给汪打退烧针,但病情未减退。《纪律条令》第七十六条规定:当违反纪律的军人处于伤病严重时,应当先行照管或者治疗,再行处理。但司训大队不对汪小燚及时进行治疗,在高温酷暑蚊子叮咬中连续关押16天后,上双铐押进600多人的除名大会,宣布对汪小燚除名,立即押上车,遣送原藉。途中火车上,押送人员牛海欣、钞俊锋不顾汪小燚发高烧的实际情况,将其铐在餐车上。到南部县后在一个名叫“百草堂”的个体诊所开药在蓝天宾馆给汪输液退烧,连续几天不见好转,于2001年7月23日才将汪小燚带到南部县人民医院门诊检查。B超透视:左肾缩小并肾孟轻度积气,建议转入上级医院检查治疗。华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01年10月11日、2002年4月9日、4月16日通过核医学等多种科学手段诊断确认1燚是因患肾小球肾炎未及时治疗导致左肾病变性缩小,肾功能重度受损,右肾功能代偿性增高。南充市通正司法鉴定中心南通司鉴(2002)临鉴26号《法医学鉴定书》和南通司鉴(2002)精鉴27号《精神病鉴定书》确认:“左肾萎缩,右肾功能代偿性增高,肾功能重度受损考虑由急性肾小球肾炎所致,其在行政看管期间气温高,进水少、疾病未得到及时治疗是促成上述损伤的重要因素”。“目前患有延迟性心因反映之精神障碍,该病的发生、发展与其在部队所受处分、行政看管、除名所致的心理创伤及左肾萎缩所致的心理压力密失切相关”

    (二)部队为推卸责任,不顾事实真相蒙骗上级:“在部队、汪家均在场的情况下,2001年7月23日经南部县人民医院和2001年7月26日成都空军医院诊断,两家医院诊断结论一致,确认汪小燚左肾委缩是先天性的与部队无关”。但却一直不敢把证据拿出来质证。事实上,南部县人民医院讫今为止从未出具过汪小燚左肾先天性发育不良的检查报告或诊断报告,而是在2001年7月23日通过B超透视出汪小燚“左肾轮廓模糊不清,约7.5CM×4.2CM大,查见肾孟不规则暗区,左肾缩小并肾孟轻度积气”。当天,用医务证明建议转入上级医院检查治疗。如果部队有南部县人民医院2001年7月23日诊断汪小燚左肾先天性发育不良的诊断报告这一证据,应拿出来质证。南部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2009年2月17日南信联办(2009)5号《关于协调解决罗玉瑛信访事项的有关情况报告》也证明了南部县人民医院2001年7月23日的诊断结论并没有部队所说的“先天性发育不良”。2002年10月11日,成都空军452医院对汪小燚进行B超、CT等检查后是“建议进一步检查”。空15军(2004)司军字第11号《关于汪小燚问题重新调查情况》称行政看管期间汪小燚没有生病。但其形成的调查卷宗内五连连长钞俊锋等调查笔录证实:“在我们连队时没有看过病”、部队挡案中汪小燚的检讨可证明行政看管及遣送期间在生病发高烧。

    (三)汪小燚入伍时,经过了严格的体检,入伍后三个月部队又进行了复查,证明汪小燚入伍前身体健康,没有肾病。华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01年10月11日、2002年4月9日、4月16日通过核医学等多种科学手段诊断确认汪小燚是因患肾小球肾炎,导致左肾病变性缩小,肾功能重度受损,右肾功能代偿性增高。南充市通正司法鉴定中心南通司鉴(2002)临鉴26号《法医学鉴定书》和南通司鉴(2002)精鉴27号《精神病鉴定书》确认:汪小燚左肾萎缩,肾功能重度受损,右肾功能代偿性增高是因气温高进水少,发高烧引起肾小球肾炎未得到及时治疗造成的,精神失常是因受到关押、除名的剌激形成严重心理创伤造成的。

    (四)部队多次要汪家不要争论汪小燚的病是否是服役期间形成的,承诺负责治疗,44师副政委刘刚、军务科长杨广乐也代表部队书面承诺:“同意把汪小燚送到部队医院接受治疗”。

    四、《“6.12协议”》签订情况

    (一)2004年6月5日至12日,部队、南部县政府县武装部与汪家在湖北部队驻地协商处理汪小燚问题。其结果包括办“两证”,即由部队给汪小燚办伤残和退伍手续;给汪家经济补偿15万元,部队立即派人到南部县将钱款一次性付给汪家;立即启动办证程序,送汪小燚到部队医院形成病历挡案,收回汪小燚的部队人事挡案将汪小燚正式移交地方,另由南部县政府给汪家2万元,其中退伍安置费1万元救助1万元。当时,部队、南部县政府县武装部以空15军军部原已对汪小燚问题作了结论并上报了空司总部,连军委领导都知道,这次处理问题的结果也要上报总部,因而不能将办伤残和退伍手续的内容列入协议为由,搞了阴阳两个文本,这一事实的证据之一是95964部队2004年6月12日决定给汪小燚办理复员手续的书面文件,上面盖有鲜红的印章,内容为“待收到南部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议给汪小燚办理复员手续的函》后,部队将按建议函的内容,给予办理有关复员手续”。用来对付上级的是证据是《关于一次性处理汪小燚及其父母汪元培、罗玉瑛请求解决有关问题的协议书》即《“6.12协议”》,按部队和南部县协调组当时现场解释是用来报上级销案的,所以办“两证”,的内容不能列入协议条款中,但解决方案包括“两证”一定全部办到办落实,不准汪家修改。这是事实和真相。有当事人和原始记录为证。

    五、《“6.12协议”》法律效力及履行情况

    (一)《“6.12协议”》的条款内容无不证明这是一个无履行时间地点、无履行责任义务、对汪家不平等的条约,也与协商的真实结果不符。汪小燚父母当时是在部队2004年6月12日决定给汪小燚办理复员手续的书面文件“待收到南部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议给汪小燚办理复员手续的函》后,部队将按建议函的内容,给予办理有关复员手续”,为为尽快给汪小燚治病。相信部队和政府不会骗人的基础上才在协议上签了字。

    (二)本案中,无论是双方商定的完整解决方案的的全面兑现,还是《“6.12协议”》仅有的兑现内容,部队都是履行的主动方,汪家是接受方。但协议签订后,部队既不兑现也不和我们取得联系,反而向上级领导机关谎报称汪小燚问题已处理好了,由此误导上级。汪家等着用经济补偿来给汪小燚治病,盼望部队来人办理人与挡案的移交和“两证”的前期手续,部队却出尔反尔不办“两证”,也不兑现钱款。至今,部队未把协议的15万元付给汪家,就连用于报上级销案的《“6.12协议”》协议条款“负责积极向上级主管机关和地方民政部门申报为汪小燚办理病残”并未申报,连《“6.12协议”》及《公证书》文本原件都没给我们,更不要办病残和退伍手续。

    (三)《“6.12协议”》第三条确定《“6.12协议”》经公证后才生效,但广水市公证处、南部县公证处因《“6.12协议”》公证违法,已于2011年9月、2014年1月分别撤销了对公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6.12协议”》自始无效。

    (四)部队认为:解决汪小燚问题就是《6.12协议》的内容,部队已按协议兑现完毕,《6.12协议》不管是否撤销了公证仍然有效。我们认为这是不讲事实、不讲道理、不讲法律、颠倒黑白、混淆视听、欺上瞒下、以强欺弱的行为。

    综上所述,在部队信誓旦旦的承诺并立下书面字据后,汪小燚父母为尽快给汪小燚治病,相信部队不会骗人,于2001年7月31日从部队手中收下了汪小燚挡案,2004年6月12日在部队用于报上级的《“6.12协议”》上签了字。但部队却出尔反尔,至今什么都不履行。令人难以相信人民军队会干出这样的事,但这是事实。到现在,我们得到的只有被折磨成肾坏死、精神病后被部队抛弃的汪小燚及其挡案,以及为辩明真相而遭受的身体和精神的严重摧残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党和政府历来讲实事求是,解放军是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我们垦请空15军的上级领导机关调查此案,还真相于大白,促进问题的解决落实。现郑重承诺,在空15军的上级领导机关受理后,我们将提供相关证据并到场配合调查。

    “汪小燚问题”、“罗玉瑛信访案”相关人
    汪元培,(汪小燚父亲、)身份证512922195407260034,电话18086915868
    罗玉瑛(汪小燚母亲)身份证512922195605070047,电话18086915868
    二0二0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中共为律师御用化再举吊证屠刀

    元月4日,星期一,是2021年新年上班第一天,河南省人权律师任全牛先生,四川省人权律师卢思位先生,分别收到当地司法局发出的拟吊销律师执业证的通知。从司法局列举的所谓吊证证据来看,竟是“否定国家认定的邪教组织性质”及“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实质就是要律师完全成为维护极权统治的工具,不得质疑公权力所定罪名,不得发表与公权力要求不相符言论,即要律师完全成为权力的附庸,成为权力御用的工具,否则就将遭致吊证的屠刀。

    任全牛律师5日通过推特发声:“#维权到底#拿律师法庭言论意图迫害律师,拿违反《律师法》的司法部律师管理《办法》制裁律师,拿39条第三项所说的‘否定国家认定的邪教组织性质’,这个根本不存在的‘认定’文件打压律师迫害宗教信仰人士!天理昭昭,必须依法废除这悬在众人头上的‘政治万能条款’的违反宪法法律的无效规定!”并郑重发表《任全牛律师对被拟吊证的声明》,指出河南省司法厅作出的“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一、该行政行为的立案、调查从未告知本人,该案来源不明,依法河南省司法厅没有管辖权;二、拟处罚的行为指向法庭上发表了“否定国家认定的邪教组织性质”一事根本不存在:1.在全国人大的法律和国务院的法规中没有认定法轮功信仰是“邪教组织”的法规条文,因此,本律师也不可能否定一个不存在的“国家认定”性质的文件!2.本律师庭上发表意见从来都是合理合法,有理有据的理性发言,所谓情节恶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纯属无耻构陷!三、此次拟对本律师处罚的行政行为完全属于执业迫害,请河南省司法厅立即纠正错误,停止违法行为,赔礼道歉!

    4日,卢思位律师也发出《关于四川省司法厅拟吊销本人律师执业证的声明》:2021年1月4日早上九点半左右,一位自称四川省司法厅叫徐凯的工作人员贸然赶到我的住所并给我打电话,要给我送达调查文书,我在电话里面询问他何事,他说要调查我的不当言论,我问他们立案没有,他说已经立案,我再问是四川省司法厅立案还是成都市司法局立案,他答复省厅立案,我说那等我回来再说,并告诉他如果有必要,可以把立案通知书送到本人律师事务所。大概一个小时后,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电话告知我有省司法厅人员前来送达告知书,我让她拍照给我后才发现送达的文书并不是立案决定,而是行政处罚的权利告知书,该告知书赫然显示,四川省司法厅以我在互联网上发表不当言论为由拟吊销我的律师执业证。下午,我回到家中发现,他们居然在我的房门上面贴有同样内容的告知书。与此同时,本人的微信也在今天中午被封杀,无法发出任何信息。震惊之余,本人发表如下严正声明:一、我将在法定期限内就此向四川省司法厅提出听证要求,该厅在没有立案的情况下,竟然直接作出了拟吊销本人执业证的决定,相关人员涉嫌滥用职权。二、本人自从事律师职业以来,恪尽职守,从未有违反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四川省司法厅对我拟进行的处罚是莫名其妙的打压和迫害,我保留一切控告和投诉的权利。三、我呼吁四川省司法厅立即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构建律师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和谐关系,否则,必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声明人:卢思位2021年1月4日

    从任全牛与卢思位两律师遭遇吊证处罚的情形来看,中共河南与四川司法厅在新年伊始,同日发出对人权律师拟吊证的处罚通知,存在诸多“立案、调查从未告知本人”、“管辖权”越位、无法规条文的“国家认定”、没有立案就直接作出拟吊证处罚等等公然违法情况,两位律师在声明中除直指司法厅违法侵权外,也表达了自己坚决维护法律正义与自身权利的决心。当然,从过往岁月中共司法部门对人权律师处罚贯例来看,司法部门的违法与律师的正义维权,都无法改变最后吊证的结局。因为在中国司法部门从来就不是个依法办事的部门,而是充当权力管控打压律师的打手。

    中共司法当局在新年如此大肆公然违法剥夺人权律师的执业权,显示着中共当局对律师整肃在进一步加大力度,清除那些不屈服于权力管束,不唯命是从于权力的律师,已经成为新年司法的大任务。对此,中国律师界及世界一切从事法律工作界都不得不面对,中国律师执业更加严酷的时代正在到来。

    中共新当权者习近平登台后,于2015年发起了针对律师的“709大抓捕”运动,随后持续保持着对律师队伍的高压态势,不断清除那些信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而拒绝“以权力为根据,以命令为准绳”的人权律师。中共如此大规模持久对律师队伍的清洗,就是要实现法律服务于统治,律师变成权力御用工具的目的。

    任全牛律师2020年12月28日刚刚代理过上海公民记者张展因报道武汉病毒而被控“寻衅滋事”案,依照事实与法律为张展作出无罪辩护,并在张展遭致重判后,声言要继续帮张展上诉。多年来,任律师经常代理维护公民权利的敏感人权案件,如2015年“709”事件中,他担任了赵威女士辩护律师,因此还一度被拘押。而去年底还帮助代理12港人案,为此受到当局施压。同被吊证的卢思位律师也是长期致力法律与人权进步工作,办理过成都纪念“八九六四”酒案,是成都“四君子”之一张隽勇的辩护人,还办理过广西律师陈家鸿“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并代理12港人案,因此被中共当局限制出境,威胁施压。现在两人权律师同日被司法部门拟吊销执业证,显示着中共当局对人权律师的忌恨与严酷。

    中共当局持续严酷构陷镇压人权律师的行径,揭示着中共极权统治集团决意要律师完全成为唯权是从的维护极权统治的工具,决意与人权、法治等等普世文明价值为敌,决意与人类历史发展潮流相背,决意将宪法与各种签署的国际人权公约弃如敝屣的嘴脸。应得文明世界高度警惕与坚决抗击。

    民生观察 2021年1月5日

  • 玫瑰团队2021新年贺词

    即将到来的2021年,是中共建政,度过了71年大庆,同时也是1979年民主墙运动度过了41年,也是1989“六四学生运动”的31年历程,还是1993年《和平宪章》起草的第27年历程,2008年《零八宪章》起草的第10年历程,同时也是玫瑰团队暨中国人权观察理事长秦永敏先生在监狱中度过的第27年的历史记载。秦永敏作为民主墙时代走过来的民主人权活动家,深刻认识到没有人权保障绝无民主可信,故于1993年发起《和平宪章》运动开始把活动重心从民主转向人权事业。

    国内玫瑰团队目前主要有四大板块:1.致习近平公开信要求政治对话签名人群体(2500余人);2.中国人权观察员团队(140余创始举办人);3.玫瑰中国网站;4.玫瑰-共同目标论坛。2018年至2019年因为严重打压,团队基本处于瘫痪状态,以前的QQ群讲座由于封群无法开展,QQ论坛都全部停止,团队大部分人员都被喝茶与谈话,2018年玫瑰网站被封死,网站工作瘫痪停止,从2018年至2020年,,三年时间团队所有人员基本都处于休眠状态,2019年玫瑰网站被海外公民修复已经可以运转工作,但是国内团队网站编辑没有权限,国内团队朋友偶尔在微信群冒个泡,以表示自己还“活着”,由于大量的封群封号,很多好友都失去联系,当局封闭信息打压言论自由依然严峻。

    在辞旧迎新的日子,国内玫瑰团队以最真诚的心愿向全国各界同仁问好!向全国公民,维权律师,维权人士,访民朋友致以新年的祝福!还有在牢狱中的各异议人士与维权人士,还有牢狱中的律师,访民朋友!希望您们在新的一年保重身体健康,迎接新的开始。希望您们早日与家人团聚。

    辞旧迎新的日子即将来临,国内团队从2018至2020年度过了艰难的三年,2018年玫瑰团队创始人秦永敏先生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13年,玫瑰团队前秘书长刘兴联被抓铺后,徐秦勇敢担当起团队的责任,通过大家一致同意,徐秦女士在刘兴联被抓捕后接任秘书长工作,在严峻的环境中依然工作在最前线,在2019年7月后徐秦失去了所有与外界联系的自由,随后被以寻衅滋事罪抓铺关押,然后又追加罪名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押,最后以监视居住管制8个月后被取保候审回家。

    2019年徐秦回到家中还是没有自由,多次遭到国宝威胁,徐秦在监室居住一年后被检察机关公诉到法院起诉,从起诉到现在已经快两年了没有开庭,徐秦也没有得到自由,希望徐秦在2021年获得真正的(自由)),玫瑰团队云南公民徐昆因为推特发文2019年9月18人被抓捕,被当局以寻衅滋事罪抓捕现在已经被起诉到法院,2020年12月23日开庭,没有当庭宣判,徐昆所作所为都是宪法赐予的权利,徐昆无罪应当立即释放,希望云南昆明当局对徐昆宣判无罪释放,回家过年,2019年团队玫瑰网站编辑黄根宝以推特发帖被秘密抓捕大半年后才得知消息,经多发打听才知道早已经羁押被检察机关起诉到法院,黄根宝以推特发帖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一年四个月,于2020年9月30号刑满出狱。2020年玫瑰团队作曲作词家徐琳,因为写了几首民主歌曲《站在正义一边》等,深受群众喜欢,徐琳因为不认罪被寻衅滋事罪判刑三年,徐琳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徐琳在2020年9月25日刑满出狱。

    从2018年至2020年有太多的伤感与泪水,无数的朋友被喝茶给玫瑰国内团队朋友带来极大 的恐惧,就是在这样的恐惧中,我们依然坚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维权事件,关注维权律师被打压,强拆,失联,开庭等等,国内玫瑰团队伍立娟女士从2018年到2020被当局上门累计百人次,当局给她造成了极大的恐惧与威胁,我们国内玫瑰团队希望2021年所有的冤假错案都能得到纠正,我们更期待能建立起杜绝冤假错案的有效机制建立,官方不再对访民和维权人士制造出新的“寻衅”,和“敲诈”政府之罪,希望每个公民不会随便被绑架失联,被软禁,被限制人身自由等情况发生。

    2020年由于疫情原因维权基本都是个人维权,集体维权都消声遗尽。

    从2018年至2020年中国经济受到极大的挑战,中信违规被罚,华为被多国拒绝签约合作,中美贸易战开始,双边增加关税让各自都受到严重损失,由于经济下滑,各企业倒闭增加,外资撤离“回乡创业”人员增加,房地产泡沫的产生,政府对房地产的控制,银行断贷,流动资金缺口很大,各房地产也是艰难的喊出要“活下去”。贸易战从2018年到2020年来来回回都没有签订合理的贸易协议,由于贸易战的发生中国物价飞快暴涨,猪肉从8至10元一斤到50元一斤,给老百姓带来吃不起猪肉的局面。

    从2015年7月10号709被抓律师王全璋到2020年4月5日被判刑4年,李文足在原姗姗,刘二敏,王峭岭等姐妹们的陪同下为王全璋奔走在探监的维权路上,李文足与709家属的维权的艰辛有目共睹,王全璋律师在2020年4月5号刑满出狱,湖北荆门的刘艳丽开庭被判刑四年,湖北京山的鲍乃刚在2019年7月25号开庭至今没有宣判,这样长期延期拘押不宣判的案例在全国为数不少,当局应该依法宣判,有罪宣判无罪释放的原则,依法执法完善法律。

    从2015年到2020年被打压和迫害的律师名单,他们是:余文生、隋牧青、文东海、马连顺、覃永沛、谢燕益、陈科云、李和平、王宇、张凯、刘晓原、周立新、程海、胡林政、曾武、常玮平、何伟、陈家鸿、李金星、玉品健、刘正清、蔺其磊、杨金柱,陈文胆等等,代理王全璋律师案件的余文生律师被抓快三年了,无数次遭到当局无理拒绝会见,在各界呼吁关注想情况下才得以会见,余文生律师秘密开庭,709律师余文生是王全璋律师的代理人,709律师的安危令人担忧,余文生律师是709律师打压的延续,余文生律师除了是709辩护律师,对辩护律师的打压外,对他的打压还有对言论自由权的迫害。对他的处理,比709律师更加残酷,关押2年多完全与世隔绝!最终余文生律师被判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高智晟已失联三年了不知道他在哪里,还有最为关注的著名民运异议人士王炳璋,秦永敏等人在监狱的身体健康状况令人担忧。

    人权捍卫者“六四网站”创始人黄琦先生在2019年7月底被秘密开庭被判刑12年,黄琦母亲诉当局在整个案件过程中的违法黑办,他的前代理律师分析,黄琦上诉权利已经被当局剥夺,更担心黄琦他有可能步刘晓波后尘死于牢狱之中。

    民生观察网站创始人刘飞跃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五年,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还有一位珠海八零后人权捍卫者《权利运动网》负责人甄江华依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进行秘密宣判有期徒刑两年,甄江华已刑满出狱,从2019年12月26日,厦门聚会案已经一周年了,许志永,丁家喜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逮铺。

    从江泽民时代开始,中国内地就提出“稳定压倒一切”的国策。据《21世纪经济报道》2019年3月11日报导,国内用于公共安全(维稳)的支出预算占全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9%,即:13,879亿元,比军费预算还高出近2000亿。2019年中国军费开支是11,900亿元。与五年前相比,中共政府用于维稳的经费翻了一番。这还不包括地方财政的维稳支出。如果按1比1的中央与地方投入计算,中国政府今年用于维稳的经费就将近3万亿元。由此可见,中国的维稳形势有多严竣。

    2020年已经接近尾声,回看这一年过的真是不易,从年初的疫情严重开始到四月份湖北武汉才全部解封,这一年流了太多的泪水,为在疫情期间失去生命的人流泪,同时为前线奋战的医护工作人员与前线抗疫的警察战士的辛苦而流泪,疫情到五月份才算是稳定人们才开始出行,国内疫情稳定了,但是疫情蔓延到全世界感染上千万人,美国疫情感染人数死亡高达30万人,在2020年快结束的日子里希望疫情也结束,祈祷全世界疫情感染者都痊愈健康。

    2020年作为国内形式依然严峻,维权打压任然继续,维权律师也任然在继续打压,在监狱中的余文生律师遭到秘密开庭,在关押期间受到酷刑,年底12月份陕西人权律师常玮平被带走遭到秘密关押,常玮平从2020年初抓捕到释放,再到年底再次抓捕让人感到中国人权被严重侵犯,依法治国完全是虚设的遮羞布。

    2020年访民维权非常艰难,上半年因为疫情原因大都在家里没有出门,下半年全国访民都各自将继续维权,但是没有解决问题的意向只是打压抓捕,构陷入狱,全国各地访民上京都遭到严重打压,辽宁访民林明洁兄弟俩都被判刑3到5年,吉林四平人权捍卫者郭宏伟一家三口入狱,2019年11月30日86岁的肖蕰苓出狱,家里还有两子女郭宏伟与妹妹郭宏英还在监狱服刑,郭宏伟在监狱一直严重受到酷刑虐待,人权观察员一直在关注郭宏伟一家案件情况的跟踪报道。湖北荆门人权捍卫者刘艳丽被构陷入狱在长期超期关押不判的情况下,最终刘艳丽被判刑四年,湖北京山维权人士鲍乃刚同样也是久押不判,现已经拘押了3年多的时间,,开庭快2年了不宣判。

    湖北武汉人权捍卫者,08宪章发起者,人权玫瑰团队创始人秦永敏先生被判刑13年,被关押在湖北潜江广华监狱从2020年元月17号会见到现在已经马上一整年了只会见了一次,2020年11月4号伍立娟聘请了北京维权律师蔺其磊来湖北潜江广华监狱递交了会见申请一个月过去了监狱一直没有答复。12月22号代理律师蔺其磊给潜江广华监狱致电询问什么时候可以回见秦永敏,监狱,狱正科答复外地目前没有安排会见,过一段时间再说,这分明是不予会见,

    公民权利运动人权活动家丁家喜,许志永等人在2019年12月26日,厦门聚会后被当局定性为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抓捕,其家人同样受到珠链,权利运动网站残疾人胡军已经有三四没有一点消息了,在三年前他突然打电话告诉伍立娟说他在住院没有能力负担自己的住院费用,他告诉伍立娟向外界为他发出呼吁他的处境艰难,随后自由亚洲记者乔龙采访报道了他的艰难处境。

    2020年玫瑰团队伍立娟受疫情原因一直在湖北潜江家里,同时积极参加本市维权访民的一切维权活动,潜江访民开庭伍立娟一个不拉的都参加旁听学习法律知识,但是伍立娟的个人维权信访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维权18年无任何收入,退休不能办理,谈何依法治国?在自己维权的同时,也积极关注全国各地访民维权活动。

    2020年让人不能忘记的还有香港,反遣返法的大游行无数的年轻人被抓捕,香港已经大陆化了,香港已经不存在有一国两制,基本上已经实行了一国一制,那么多年轻人“自杀’死在大海里,还有“跳楼”的,那么多女性年轻人被以‘自杀’入尸大海,让人不可想象的残忍,香港游行大爆发持续一年多,经济损失无法估量,香港以不再是金融繁华的地区,各国在香港的经济投资人纷纷离开香港,各国在港民众纷纷移民,香港不在是繁华的香港,这一切损失都是林郑月娥领导无方,林郑月娥是千古罪人。

    2020年经济下滑,到处都是裁员的信息,农村年轻人外出打工找不到工作,外资大量撤退,深圳,广州,各大工厂人去镂空,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到处都是门面转让的信息,房地产泡面奔溃在即,当然一线城市的房子依然昂贵的让人望而却步,在超市打工的年轻人压力太大,要还贷款,要养家,一套房子要背负一辈子的债务偿还。

    马上就是2021年了,在疫情还没有完全结束的情况下,疫情突发再次在全国各地出现有感染员出现,老百姓在担心害怕之中煎熬,在武汉疫情中,民间自由媒体人,陈秋实,方斌,张展,到武汉发表了一些疫情信息,目前陈秋实与方斌信息全无,张展被上海警方关押了一年多了,一直不让律师会见,在关押大半年后才允许律师会见,张展不屈服,不妥协,用绝食了半年的时间在抗议当局的打压,张展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

    在即将结束的2020年,送走鼠年迎来牛年,2020年全国达到“小康”全国人民真正的能达到“奔小康”生活标准了吗?但是看到还有很多贫困问题没有解决怎么能奔小康?那么多冤假错案没有解决,访民流离失所无家可归,这是奔小康了吗?

    在2021年我们国内玫瑰团队会一如既往的坚持我们玫瑰团队的宗旨“全民和解、人权至上、良性互动、和平转型”,我们国内玫瑰团队的工作方针是“驱除恐惧,合法抗争,指明前途,导向光明”,我们是堂堂正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们的所作所为不过是履行自己的宪法权利,我们处在人权至上的21世纪,我们有责任把中国大陆引向正义普照的新纪元,我们还会继续关注在牢狱中的所有人权捍卫者,他们是王炳璋,高智晟,张海涛,秦永敏,黄琦,刘飞跃,李明哲、赵海通、(郭宏伟、郭宏英一家人),吴淦,朱承志,刘艳丽,鲍乃刚,张展,常伟平律师等,还有重多不知道姓名的维权人士与异议人士他们在牢狱中状况与安危更令人担忧,是我们必须关注的,继续关注玫瑰团队创始人秦永敏先生,一直被限制不让会见,秦永敏从2020年元月份17日会见后到现在临近2021年元旦,一整年只让秦永敏会见了一次,在国际人权各大媒体的关注下希望湖北潜江广华监狱对秦永敏的合法权益给予保障。

    在辞旧迎新的时刻中国玫瑰团队国内全体队员再次向全世界各媒体与自媒体朋友及全国公民致以衷心的祝福,祝福所有的公民朋友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国内玫瑰团队将永远与您们同行迎接新年的到来,2021年希望中国有一个法治监督机制的建立,让每个人都不再恐惧,不被失联,不被绑架,2021年又是一个艰巨煎熬的一年,粮食危机,经济危机席卷而来,老百姓唯一希望的是“活着”就好,希望2021年疫情不再爆发,早点结束疫情,让经济畅通,人们希望安居乐业,各种情况的突变让2021年比2020年更加艰难。

    2021年荣光必将归属于中国这片大地,不忘初心我们与世界命运共同体,我们一定相信习近平主席会带给中国人民一片光明,走出艰难困境,走向和平,奔向民主法治。

    中国玫瑰(国内)团队
    2021年元旦
    玫瑰团队玫瑰中国网站编辑部

  • 政府腐败 四川村民被强迫陷入贫困中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22日消息】四川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青岭村村民樊中银,因为人口多底子薄的个人因素,所以在全村很多人都是有钱人的时候,他还是政府和全村人公认的贫困户。2014年范中银被列为名副其实的国家级贫困扶助家庭。

    2016年大石镇争取到国家拨款修建的重点水土改造工程。大型项目需要一些装卸机械参与合作,在乡镇村党委政府的关照鼓励下,政府答应给他一些优惠特殊方式,希望樊中银能尽快致富摘掉贫困户的帽子。樊中银也凭借自己的勤劳奋斗,向亲戚朋友们借钱装置了大型装载车,相信政府的政策搞起了负债经营。当年底,樊中银就还清了借款,拥有了一部还可以挣钱的机械工具收支平衡,也算是实现了脱贫的目标。如果把项目工程还欠的工程款6万多算上,樊中银真的属于有钱的富裕家庭了。

    没想到,从2017年到2018年的两年时间内,拖欠的工程款就是一直拖着付不出来。交通工具也需要资金来维修,没钱就变成一堆废铁无法挣钱。樊中银为此开始找领导要钱,乡镇党委干部总是推三阻四,最早是说“中央也没有把钱支付给我们。”后来再说“这个工程搞亏了,没钱支付。”被樊中银找的不耐烦之后,乡村官员就说“你还是重新返贫吧,我们今后再给你找机会。”

    此后没多久,大石镇青岭村支部书记等人,果然又给樊中银找来一次新的挣钱机会。全村村民集体搞土地流转,将自家的承包地流转给青岭村合作社。这个合作社其实就是村干部们成立的。给村民说的是自愿流转,结果却恩威并施威逼利诱,最终大都是逼迫后强行流转。

    樊中银在全村属于困难户,有8亩土地200多棵正在产果的核桃树。为了让樊中银安心接受集体流转的合作社模式,村支部书记等官员,多次找他做思想工作说服工作,鼓励他成为合作社一员,接受中央倡导的农业合作新政策。最后,乡村官员给樊中银承诺“全村3个特困户名额给你一个,每月领取900元困难补助金,不过每月要上交400元。”樊中银不知水深浅的接受了这个方案,同意砍掉核桃树再种上合作社的桃子树。结果,樊中银再一次的感到了被欺骗的伤痛,每月的500元领了不到一年,土地流转后困难补助金每月也没了。

    从最早的贫困户到被政府的脱贫户,再到后来的“拖贫户”,政府官员的解决办法就是再给你一顶精准扶贫的建档立卡户。樊中银就是这样被“过山车”搞了几次晕头转向的高度刺激。到现在,樊中银认为国家的政策是好的,就是地方官员乱作为带头违反国家扶贫政策,折断了这些精准贫困户的经济命脉。甚至在落实脱贫政策中胡作非为、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樊中银向中央最高层建议,对基层阳奉阴违骄横跋扈的各支部书记如果处理不及时、火力不猛,精准贫困户不可能“脱贫”,就是暂时脱贫了,照样还会把贫困户继续“拖贫”,这样下去这些贫困户永远也无法“脱贫”。

  • 香港居民涉偷越国(边)境案中家属关心的问题

    作为8.23偷越国(边)境案的辩护人之一,笔者曾三次到深圳,两次到盐田看守所要求会见被拒。在与家属的交往过程中,我深深地体会到家属焦急和悲伤的心情,为了让他们了解本案的基本情况,我把他们关心的几个问题写出来,供大家讨论和参考。

    一、关于管辖和移交

    根据中国海警局2020年8月27日微信公众号“中国海警”的通告,广东海警局于8月23日9时许在北纬21°54′0″,东经114°53′00″的海域查获涉嫌非法越境的快艇一艘。9月13日经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公开通报确认,该船上有12名香港居民涉嫌偷越国(边)境罪并被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笔者查看了中国政府1996年在联合国备案的领海基线坐标声明后发现,离海警局公布的坐标点最接近的两个领海基线坐标点分别为第28号坐标点(针头岩北纬22°18′9″,东经115°07′5″)以及第29号坐标点(佳蓬列岛北纬21°48′5″,东经113°58′0″),连接28和29号坐标点的直线后,作为非专业人士,我们无法判断查获地点是在连线以内还是连线以外,如果在连线内,则属于中国领海,如果在连线外,则属于毗连区,但不管是在内还是在外,最起码应该是在毗连区内,因此,根据国际通行的司法主权原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第13条的概括性规定,我们认为,中国海警局在该水域可以依法行使相关职权。但是,有一个很重要的事实我们现在并不清楚,那就是该艘快艇在越过香港特别行政区实际管辖水域后,究竟是先进入了内地领海水域再驶出到毗连区水域,还是仅一直在中国毗连区水域内通过而并未进入内地实际控制的领海水域,这个事实认定将会导致案件在法律认定上产生极大的争议,对这个问题,我本人持开放讨论的态度。以目前的航海技术来看,要查清楚这个事实应该不难,因此,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充分查阅证据之后再发表意见。

    关于管辖的第二个问题是具体的办案机关,我们发现,最先发布通告的是中国海警局,广东海警局隶属于中国海警局,中国海警局于2013年7月22日正式挂牌,2018年6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海警局行使海上维权执法职权的决定》,该决定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武警部队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海警队伍整体划归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指挥,该决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具有仅次于全国人大的立法效力,赋予了海警局打击犯罪的职能。此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国海警局于2020年2月20号联合印发了《关于海上刑事案件管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上述两份文件来看,海警局的职能具有高度概括性,弹性解释空间很大,如前所述,两份文件似乎赋予了海警局有侦查案件的权力(侦查权),如果可以这样理解的话,本案应该由具有管辖权的海警局管辖,但是海警局在2018年转隶属于武警部队后,法理通说认为武装警察是没有侦查权的,否则就与《刑事诉讼法》发生严重冲突。因此,笔者认为2020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国海警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海上刑事案件管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是一个很容易产生管辖混乱的联合通知。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笔者猜测应该是广东海警局在海上执法过程中发现可疑船只后扣押了12位香港居民,然后将涉嫌违法的12名香港居民移交给了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进行侦查,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海警局移交给盐田分局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呢?况且,2020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4条第6项明确规定,排除公安机关管辖海警部门管辖的案件,所以,笔者认为,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管辖本案存在法律上的巨大障碍,在没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前,盐田公安分局保险的做法应该是在查清12名香港居民的身份后将其移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处理为妥。

    关于内地和香港的移交问题,一直没有明确的法律安排,此前都是按照个案处理,既有香港向内地移交的先例,也有内地向香港移交的情况,我相信本着“一国两制”的基本精神,在充分展现内地的胸襟和柔性政策之下,本案移交香港特区处理是完全可行的,也是智慧之举。

    二、关于罪名

    从目前盐田公安机关的通报来看,12名香港人涉嫌偷越国(边)境罪,笔者在与承办警官交流的过程中,承办警官介绍有人可能涉嫌组织偷越国(边)境罪,实际上,在内地刑法中有关此类犯罪的罪名中有三个罪名极易混淆,分别是第318条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第321条的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第322条的偷越国(边)境罪,而偷越国(边)境罪必须“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法释(2012)17号司法解释对“情节严重”有明确的规定。这几个罪名经常涉及竞合或牵连,在没有看到案卷材料和会见当事人之前,我们不能对此定性,要综合考量时间跨度、是否盈利、目的、方法等多种因素来确定,因此,笔者强烈不建议在没有仔细研究卷宗前预测罪名和刑期,这是不负责任的做法。

    笔者想重点谈的是偷越国(边)境罪的法理,我们知道,不管是79刑法还是97刑法(97刑法于1997年3月14日修订)均规定有偷越国(边)境罪,之所以当时把偷越港、澳的(边)境规定为犯罪,是考虑到港、澳与内地的特殊关系,但是在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之后,从法理上讲,由于香港已回归中国并实行“一国两制”,不宜再将违反通行证制度往来于香港、澳门的行为认定为犯罪,原则上应以行政管理为宜,否则,逻辑上将陷入公民在自己的国土上行走都会涉嫌偷越边境犯罪的怪圈,而且在刑法理论和宪制理论上将无法自恰,因为在“一国”的原则下,这种行为已经没有社会危害性。

    三、关于《港区国安法》

    许多媒体和家属非常关注内地公安机关是否会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下称港区国安法)来侦办12名香港居民在香港涉嫌的犯罪行为,针对这个问题,笔者认为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

    《港区国安法》于2020年6月30日生效,该法无溯及力,根据该法第55条、第56条的规定,只有在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者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提出,并报中央人民政府批准之后,才由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对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三种情形行使管辖权,而且侦查机关必须是国安公署,因此,不管是程序上还是实体上,本案均没有满足启动《港区国安法》的先决条件,深圳市盐田公安分局无权侦查12名香港居民在香港涉嫌的犯罪行为。笔者认为,《港区国安法》是一部在特定时期、特定情形下通过的一部极为特殊的法律,程序和实体均应当严格解释、限制解释,任何人、任何组织和机关都不可滥用《港区国安法》,否则造成的后果,任何人都无法承担。

    四、关于辩护权和家属的知情权

    多名内地律师持家属委托书、律师证、律师事务所公函前往盐田区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但看守所均拒绝安排会见。看守所工作人员先是以无法核实委托人与嫌疑人的亲属关系为由不予安排会见,之后待辩护律师提交委托公证书后,又以当事人已经自行委托了其他两名律师为由拒绝安排会见。

    我们认为,看守所的理由无法令人信服,第一、当事人并不认识内地辩护律师,何来自行委托;第二,如果有律师接受了委托,应该向当事人家属通报平安和基本情况,但目前无一家属收到大陆律师的通报;第三,即便当事人愿意自行委托律师,作为家属委托的律师亦有权依法当面核实,以确定当事人是否受到胁迫、引诱和欺骗,在核实完成并告知其诉讼权利后,当事人有权自行决定委托谁作为自己的辩护人。盐田看守所对于一个普普通通的刑事案件,却以各种理由妨害辩护人行使会见权,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家属关心的是,自行委托的律师究竟还有无辩护资格,笔者的回答是肯定的,在家属或者当事人明确地、自愿地、真实地表达解除委托合同之前,接受委托的律师应继续履行辩护职责。

    家属有权知道当事人的一切情况,包括基本案情、健康状况、羁押场所等,但是内地《刑事诉讼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家属只能委托律师前往探视并了解情况,因家属委托的辩护人目前无法会见当事人,这导致家属的知情权受到实际损害,因此,除了辩护人继续据理力争之外,香港家属可以通过以下多种途径维护权利,第一,香港家属可以直接向当事人写信,信的内容不要谈论案情,邮寄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永安北一街南一号深圳市盐田区看守所,当事人收到信函后,看守所应当保障其回函的权利。第二,可以向香港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寻求各种帮助。第三、可以直接向承办警官电话咨询当事人的情况,也可以向办案机关咨询并提出合理诉求。

    五、关于案件的程序

    内地法律制度与香港法律制度有很大不同,家属非常关心案件的进程,笔者就这个问题做一个简单介绍。根据香港警务处从盐田公安分局接获的《港澳居民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情况通报表》来看,12名香港居民于2020年8月25日被刑事拘留,根据内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嫌疑人在逮捕之前最长可被羁押37天,也就是说如果盐田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12名香港居民将在2020年10月1日前会被取保候审或者无罪释放,如果被批准逮捕,那就意味着将会被继续羁押,而且被定罪的可能性会很大。嫌疑人被逮捕之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为两个月,之后案件会移送盐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的期限为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最后起诉到盐田区法院,法院的一审期限为两个月,最迟不超过三个月。当然,上述期限均不包括公、检、法在各种法定情形下的延长期限和补充侦查期限。因此,2020年10月1日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时间节点,请大家拭目以待。

    以上问题,并不全面,希望能解答家属的一些疑惑,也给家属一个安慰。同时,对于上面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欢迎大家进行理性讨论。

  • 梁艳萍事件证明中国大学党校本性

    日前,湖北大学因言论开除教师梁艳萍党籍并记过及停止其教学的决定如期而至,虽然这引起了网络一片愤怒,但在今日中国如此情形实在是司空见惯了,已经无法记清梁艳萍老师是近年来因言论被处理的大学教师中的多少位。中国这些标称大学的单位,如此疯狂惩处表达思想的教师的行径,一再向世界宣示了中国没有大学,中国只有党校。针对中国如此状况,文明世界应该高度警惕,彻底认清中国这些标榜大学的党化性质,坚决拒绝并抵制与这些党校的任何科研合作与支持,并自觉防范这些党校的侵袭与毒化。

    大学教育是传承人类文明的重地,原本应该秉持独立精神与自由思想。然而,中共夺取大陆政权以来,将教育完全政治化,使教育成为极权统治的工具,成为驯化民众,奴役民众,使国民完全丧失自我而成为统治大厦上的砖瓦与专制机器上的螺钉。为此中共当局持续而严酷清剿大学中一切不能丧失自我而保持独立意识的教师,将一切极权授予话语外的良心表达当作专政对象,发起一波又一波的镇压与清洗狂潮。

    梁艳萍老师仅仅因为通过网络表达了对作家方方记录武汉病毒疫情的支持,结果竟然就遭致如此严惩。

    据湖北大学官网6月20日发布声明指,学校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开展专题学习,通报有关工作。会议通报了对文学院教师梁艳萍的处理情况。通报称,梁艳萍在社群网路平台上多次发布、转发“涉日”、“涉港”等错误言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湖北大学校方指,“经校纪委研究、校党委审议,决定给予梁艳萍开除党籍处分。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梁艳萍记过处分,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教学工作”。

    通告称,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重要精神。通告称,“与会同志一致表示,赞成和拥护学校党委的处分决定”。据悉,梁艳萍是第一位因发表支持方方言论,而遭到供职学校介入调查并受到处分的大学教授。方方在疫情期间拟写的《武汉日记》引发国际关注后,遭到了中国大陆极左分子围剿。

    梁艳萍,女,湖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61年出生于山西省大同市赐福庵10号。曾在山西大同十里店村下乡插队。1991年毕业于山西省教育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1994年考取湖北大学文艺学研究生,师从涂怀章教授,1997年毕业获硕士学位,同年7月留校任教,从事文学美学、文学批评、文艺创作美学的教学与研究。2003年考取华中师范大学文艺学(西方美学方向)博士研究生,师从美学家张玉能教授。著有《古典诗意赤子情怀——叶大春论》,译有《自然美的鉴赏》等作品。2011年获得湖北省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湖北省文艺论文奖。是日本美学会会员,中华美学会会员,中外文艺理论学会理事、湖北省美学学会理事、中国散文学会会员。主持项目有2009国家社科项目:《战后日本美学发展进程研究》、2008教育部社科项目:《当代日本美学史纲》等省部级项目近10项。研究方向为西方美学(优美论,游戏论美学,);日本美学;文艺美学与文学批评的教学与研究。科研成果丰硕,著作及译著等身。

    梁艳萍实名认证微博帐号为“漫游者粒子”,她的微信名则是“粒子”。她是因为这次湖北作家方方日记遭致五毛左棍们围攻而起来发表支持方方言论,结果招致左棍们举报,网路截图指,她曾在2019年11月8日发文悼念在香港反修例示威中坠楼身亡的香港科大学生周梓乐,祝他“一路好走”。同年10月5日,梁艳萍发了一张戴著黑帽黑口罩的自拍照,也被解读为声援反送中示威者。

    还有左棍翻出她曾在2012年12月9日发文质疑南京大屠杀的30万人遇难数字,点名某网友要求提供30万人名单,“你把三十万的名单拿出来啊?你说三十万就一定要承认是三十万,有这样的道理吗?”她因此被指控是“精日分子”。

    2020年4月24日,湖北大学官方微博一度发布“情况说明”称,就梁艳萍发布不当言论一事,高度重视。经查证,该言论是她去年(2019年)在个人微博发布,“当时学校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其本人也删除相关言论及转发文章,并作出检讨”。

    但湖北大学其后删除上述的“情况说明”,并于4月26日宣布,关于网友反映梁艳萍在其个人社群平台发布“有关不当言论”一事,学校高度重视,已经成立调查组,正在进行深入调查,将视调查情况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梁艳萍被举报后,已删除所有社群平台的发文,并保持缄默。尽管如此,中共湖北大学仍然于6月20日对梁艳萍作出严厉惩处。

    回想近年以来,中共极权统治当局对大学展开疯狂的言论与思想清剿运动,大批教师因言论遭致惩处。据不完全统计,自2017年1月以来,山东建筑大学邓相超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史杰鹏副教授,重庆师范大学谭松教授、唐云副教授,齐鲁工业大学刘书庆教师,山东工商学院李默海副教授,北京建筑学院许传青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翟桔红副教授,厦门大学尤盛东教授、周运中教授,贵州大学杨绍政教授,清华大学教授许章润,浙江传媒学院文学院副院长赵思运,电子科技大学郑文锋副教授,四川轻化工大学李志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外聘教师周佩仪,以及今天的梁艳萍教授等等,他们有的被或解聘,有的被开除或行政记过,有的被提前办理退休等。

    中共极权统治当局如此持续严酷以言治罪大学教师,不仅公然违反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有言论自由权利”的承诺,而且也一再向世界宣示了中国标榜的大学姓“党”,事实就是中共极权统治下的党校,是服务于极权统治的,是极权统治的工具之一,而不是文明世界通常意义上的大学。所以,文明世界应该看清中国现在大学的本质,绝不可以文明世界大学标准来对待。否则,人类文明必遭毒害。

    民生观察 2020年6月25日

  • 访民在疫情中艰难维权的路

    【民生观察2020年5月8日消息】2020年湖北潜江维权人士伍立娟在疫情被阻断几个月解封后,为了生存继续维权在市政府与银行之间的路上,解封后出门依然很不方便,为了疫情被传播安全,出门坐车需要身份证,绿色健康码,还有体热合格等缺一不可,每一趟公交车上只允许错位隔排而坐,这样给要出门的群众带来非常的不方便,即使这样伍立娟也在解封后去了三四次市政府与银行,还有市信访局等。因为刚解封各部门都还在忙疫情的各乡镇及单位的疫情后期检查工作,去了几次找到了相关部门潜江信访局,政法委,银行等部门,这些部门领导《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但是最终还是与以前一样推诿不解决任何问题。

    2019年10月在市委书记各级领导上门慰问关心后,还抱着非常大的希望能在法理法规的情况下解决问题结束维权上访之路,但是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无情的,法律法规没有为弱势群体主持公道。却用非法构陷等各种手段打压维权坊民,疫情也给了相关领导打压维权坊民的理由,以疫情为由控制阻隔坊民正常维权。

    伍立娟在2004年被强迫下岗至今,走完了所有的法律程序,问题任然没有解决,反而伍立娟遭到潜江政府无数次的非法绑架软禁等,从2004年到2017年之间伍立娟被非法执行拘留6次被刑事拘留三次,被非法判老教一次一年,2018年以后伍立娟多次通过法律手续邮递法律文书向法院与潜江市公安局局长申请人身自由保护,法院虽然不给立案,市公安局局长也没有给予回复,虽然没有在继续明目张胆的绑架,但是遇到重大节日与中央重大会议还是继续随身跟踪与监控,严重侵犯人权行为,从2004年下岗维权至今伍立娟失去了人身自由的权利,多次申请港澳台护照被拒绝,多年维权不解决问题,只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这就是现有的维权艰难的现状。

    中央“两会即将召开”维稳也已经拉开序幕,看到网络上大量转发中央“两会”期间国家信访局积压案件清零的相关信息,不知道是否真实,但是很多坊民都在接龙签名转发,中国的法律法规相关条款非常多,但是有利于老百姓维权的条款一条都不能实施,各地方都是断章取义以各种理由不予解决问题,伍立娟维权整整16年,已过退休年龄三年,在银行工作18年完全属于永久性无固定期间的事实劳动关系,无论是新老《劳动法或者是劳动合同法》伍立娟都属于法律保障之内,无论那一条法律伍立娟都应该按照银行职工办理合规退休,并且补发推迟三年的退休工资,并且造成经济损失还应该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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