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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济大学女博士为母鸣冤

    安徽省固镇县纪委、固镇县公安局一手炮制刘玉华贪污、涉黑冤案,关押母亲、骚扰女儿,一人涉案,全家遭殃。作为刘玉华的女儿,我发誓将不畏强权、不惧打压、不辞辛苦,用一生的时间揭发固镇县相关人员的罪行,与造恶者斗争到底,为我母亲伸冤,还法治一片净土!

    1.固镇县纪委、公安局联袂制造刘玉华冤案

    我母亲刘玉华是安徽省固镇县粮食局的普通职工,因业务经验丰富,于2016-2017年间协助固镇县粮食局,揭开了石湖粮库违反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把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当成敛财工具、坑农害农的谜题。这一义举却触犯了石湖粮库郑良先家族的利益,郑家与固镇县粮食局领导蛇鼠一窝。固镇县纪委徇私枉法,污蔑我母亲刘玉华贪污、涉黑,在当地公检法的配合下,将该案定性为黑恶势力团伙大案,并在2019年1月被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十八年。

    2017年3月21日我母亲被双规当天晚上,固镇公安就来同济大学找我,要给我做笔录,并且带着搜查证。可谁知,他们把在公安局询问我的视频拿回去,竟修图做成我在监狱里的照片给我妈看,告诉我妈,我也被抓了,并且生了大病,击溃我妈心理防线,配合他们完成虚假口供。

    我妈的案子在2017年6月、7月一审两次开庭,我进一步了解了案情之后,我更加确定我妈的案子是一个重大冤案。一审判决认定我妈贪污、挪用的事实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出售濠城粮站小麦,货款不入账,直接占为己有,或者将货款挪作他用,几个月后才入账;二是巧立名目,假借职工集资名义,套取濠城粮站公款;三是出售濠城粮站小麦,做虚假的“代购代销”,货款不入账,占为己有。那么,濠城粮站的仓储记录以及银行账户流水便是至关重要的证据材料。但是这些材料从未在我妈的案卷中出现过。我妈开庭时多次申请,律师多次申请调取,我和父亲在禹会区法院信访局多次反映,如石沉大海,均无音讯。

    2.获得刘玉华无罪证据

    苍天有眼,世上终有良心未泯者。机缘巧合之下,我获得了固镇县农业发展银行和固镇县农业银行里保存的濠城粮站的仓储记录和银行流水。从这些证据可以看出,濠城粮站每年每个月每个仓库里有多少什么粮食都有账可查,每个月银行流水、账户余额也有账可查。

    当我母亲的辩护律师在2019年3月11日,将厚厚的包括新证据的132页发回重审意见书交到蚌埠市中院时,这无异于一颗重磅“炸弹”。在如山铁证之下,我母亲的案情清晰而明了。但是对办案人员来说,却是一场灾难。因为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我母亲无罪,同时也就是在说上百号的公安以及检查、监察人员历时一年多,却办了一个冤假错案。这何其荒唐?

    3.固镇县公安、固镇县纪委到上海对我跨省抓捕

    在律师的发回重审意见书交上去一周之后,家里就传来消息:固镇县纪委要来上海抓我,他们说我泄露国家机密(指获取濠城粮站在农业发展银行和农业银行的财务资料),并且将曾经协助我获得无罪证据的人停职审查。

    作为一个在同济大学已经呆了10多年的学生,我从没有想过与之谈话的第一个校领导竟是学校的纪委书记。2019年3月27日,距离律师发回重审的意见书交上去两周,我导师给我打电话,说我们固镇县纪委的人找到同济大学纪委了,要见我。由于我的党组织关系在同济大学,并不在固镇县,我没有同意见他们。第二天他们退而求其次,见了我导师,希望我导师劝说我,不要再发微博了,影响不好。同时威胁说我获取证据的事情可立案可不立案。纪委的道路没走通,固镇公安的孙某在3月29日多次打电话,继续要找我问询。后因手续不齐全,被我拒绝。

    此次,固镇县一共来了四个人,固镇县纪委两位,固镇县公安局一位,固镇县纪委驻公安一位。这四位同志最初齐身亮相同济大学监察室的时候,着实把我们的书记吓了一跳吧。四位同志驻扎了三天,威逼、引诱的事情做遍了,也还是没有见到我,未完成领导的任务。

    4.两次清晨砸门,终于带走我

    事情并未就此终结,他们终于还是“动手”了。

    4月11日早八点左右,就听得哐哐哐一阵的砸门声。误以为是快递或者物业,没有理会。12日,更早了些,七点多,又是哐哐哐急促的砸门声。睡眼朦胧的我穿着睡衣去开门,门口站着三四个人。隔着门问是谁,说是物业。开了门,一个身高两米的大汉把警证往我面前一亮,说我们是固镇县公安局的,来不及让人反应。终于还是来了。蓬头垢面的我获得了洗漱的允许,间隙告知律师和家人。洗漱完,发现家附近派出所又来了俩人,加上小区的保安,小区楼下还停着一辆警车,只是没有乌央乌央的警笛。一队人马,何其众多,害的我们固镇公安局的一位同志只能打车前往派出所。

    忙碌的警察们和警车,邻居以为我犯了多大的事,其实只因我获得了我妈的无罪证据。

    固镇县公安局的同志坚持认为我获取我母亲无罪证据一案与我母亲刘玉华冤案毫不相干,两案没有任何关联,在讯问时坚决不许我提我母亲冤案。在我多次抗议之下,勉强记载了几句。作为“犯罪嫌疑人”的我坐在特制的座位上,笔录完之后,就迎来了干瞪眼的时刻。两位公安和一位身份一直不明的女同志(非常有可能是固镇县纪委的人,拒绝回答我是谁,敷衍说是公安新进的同事,没有警证)玩着手机,耗时间。再后来,公安的两位同志开始不时地进出接打电话。也许是跟领导汇报情况吧。在这四个小时内,我得到一个信息,微博似乎让他们很困扰,他们认为我母亲的案子已经闹得够大了,不想再扩大影响。我思索了下,可能是最近我们发布的固镇县政法委副书记(固镇县前环保局局长)与其老公销酒之事(详见微博),又给他们引起了不少麻烦,所以又来威胁我了。之后,又要搜查我家,与两年前一样,一点新意也没有。

    5.我将记录下你们的一切

    之前,导师听了我的经历,说“你的经历都可以写成书了,或者报告”。是啊,不写成书,如何能体现家乡的法制水平呢?将此事的前前后后,完整的记录下来,是我今后要做的事情。我要让更多的人知道,安徽省固镇县有一帮子人,在2017年前后,是如何办案的。我要为你们书写一卷可以供公众阅读的案卷,参与的每个人都是主角。

    按照中国的平均寿命,不出什么意外,我还有至少五十年时间可以给我妈洗清冤屈。也许这个过程漫长而艰巨,我毫不畏惧。我妈的案情一日得不到澄清,我就不会罢休。固镇县纪委的各位,你们尽管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胡作非为,我已做好了长期战斗的准备,相信心中的光明可以驱散法治的阴霾。

    感谢律师,为案件花费了大量的心血,摸清案件要点。

    感谢家乡的各位亲朋,在关键时刻的支持与帮助。也感谢各位曾经帮助过我的朋友,尽管你们迫于纪委的压力,迫于生计,言不由衷,或不便多言,但是正是你们的点点滴滴,看似微小的帮助才让黑暗越来越无处遁形。与你们的短暂接触,让我觉得,家乡的人,那么可爱。黎明前的黑暗让人心惊胆战,但是光明也即将到来。我的目标就是,终有一日,善良的人们不再被公权力任意肆虐。

    感谢早上微博上的各位朋友,你们的监督是最有力的支持。

    谢谢大家一直关注我母亲的案子。隐藏的证据已曝光,愿案件早日真相大白,让“阳光照亮阴霾,和风驱散尘雾”!

  • 女律师发微博为哥伸冤拟被停业

    【民生观察2020年7月23日消息】本网获悉,2020年7月16日,吉林四平的女律师郑小卉,因给哥哥伸冤,收到了四平市司法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司罚先告【2020】1号),告知书中认为:因郑小卉在执业过程中,通过新浪微博发表文章,制造舆论压力,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和在庭前会议中发表不当言论,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及工作人员,拟给予停止执业9个月的行政处罚。

    据郑小卉讲,她是因哥哥郑小东的案子控告违法司法人员,遭遇公主岭市检察院、公主岭市法院的联合报复。

    据刑辩前沿撰文称,郑小东曾任四平市辽河农场副场长、茅山分场场长,被评为四平市劳模、特等劳模。2017年,郑小东被双规,后指控贪污、受贿、滥用职权、非法占用农用地4宗罪。对这4个罪名,郑小东本人全部自辩无罪,妹妹郑小卉担任其辩护律师,也全部作无罪辩护。媒体报道称,茅山分场的众多村民不相信“劳模”场长有罪,超过400人在联名信上签字按下手印,担保他的清白。

    郑小卉在查看卷宗和同步录音录像后发现,初查阶段的笔录90%都是复制“双规”期间的笔录。全案102份讯问、询问笔录,94份笔录没有侦查人员签名。本案三位主要证人,在协助调查后都出现精神问题。其中两名涉及郑小东贪污、受贿指控的运输个体户住院治疗。一审时,二人当庭翻供,否认之前证言的真实性。

    一审法院没有排除辩护人申请排非的多份笔录,并将其作为定案依据,数罪并罚,判处郑小东8年6个月有期徒刑

    郑小东上诉后,四平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然而,公主岭法院再次作出相同的判决,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这一次,四平中院却裁定维持原判。

    对于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种种违法之处,郑小卉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控告。

    2020年4月14日,吉林省检务督查已经指派四平市检务督查初核公主岭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人员高乐、于嘉琪、姜越在侦办郑小东案件中的违法行为。由于公主岭市检察院2020年6月份变更由长春市代管,管辖权发生变化,致使三个月实体答复没有结论,但是吉林省检务督查已经于2020年7月14日给予郑小东家人答复,由于需要调查的问题太多以及管辖权发生变更,需要延期。

    2020年5月22日,四平市相关领导、公主岭市检察院、公主岭市法院在同一天投诉郑小卉律师。

    2020年5月25日,郑小东的家人已经向吉林省高法正式控告。2020年7月10日,吉林省纪委已经到辽河农场核查。2020年6月5日,郑小卉律师在接受四平市司法局组织的的调查中,已经作了陈述:四平市司法局拟对郑小卉律师作出处罚,也应当在省高法、省纪委对郑小东职务案的枉法的司法人员作出处理结论之后作出。

    四平市司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根据调查的情况,你在执业过程中,存在通过新浪微博发表文章,制造舆论压力,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和在庭前会议中发表不当言论,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行为。”

    然而,郑小卉律师只是以日记形式记录郑小东案件司法过程中遭遇的种种司法不公,并且已经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不存在捏造事实、煽动舆论、诋毁司法机关的行为。退一步讲,既然吉林省有关部门已经接到控告、展开调查,那么郑小卉律师所控告的当地公、检、法违法行为是否真实存在,恐怕要等有关部门出具调查结论才能清楚。现在调查才刚刚开始,四平司法局就迫不及待要给予控告人停业9个月的处罚,未免操之过急。

    郑小东的八十岁老母亲说:“如果我儿子小东贪污了,让他下十八层地狱,我不袒护。太欺负人,这些有权人欺负老实人。我要进京告御状为我大儿子伸冤。”鸣冤诉屈乃是人之常情,更何况是依法控告!如今调查还没定论,四平司法局何妨让子弹飞一会儿?

    据悉,郑小卉就四平市司法局的拟行政处罚,已提交书面申请及申辩材料,请求司法局召开听证会;请求司法局给其复制投诉机关公主岭市检察院建议书、公主岭市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及公主岭市检察院、法院投诉申请人的全部证据材料。

    郑小卉律师拟被处罚的遭遇,目前已引起诸多法律人的关注。著名刑辩律师周泽在微博上公开评论:

    “为自己喊冤,为家人喊冤,都是公民的申诉权,是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作为律师,为当事人喊冤,则不仅是权利,更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所系。

    希望四平有关部门能够放郑小卉律师一马。在自己哥哥被追诉以前,郑小卉作为一个地方律师,想必也与四平地方的官员们一样,感觉岁月静好。是其哥哥郑小东被追诉,改变了她的生活,甚至将可能改变她的人生。打压郑小卉律师的官员们,谁敢保证自己或家人不会发生郑小卉律师哥哥这样的遭遇呢?”

  • 池慎芳为兄喊冤被拘律师提供法援

    【民生观察2020年6月30日消息】池慎芳,一位身患癌症为兄池慎刚喊冤的女子,一位曾与尊敬的彭老师互换礼物的女子,只因庭审期间发帖喊冤,还没喊几句,就被浙江湖州吴兴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5日。

    喊冤是底线人权,猪被杀前都得叫几声吧。实在看不下去了,徐昕律师决定为池慎芳提供法律援助!池慎芳是他的前委托人,去年湖州公检法威胁池慎刚解除了对他的委托(相关文章:徐昕:我被解除委托的那些事)。而一经徐昕律师提议,就有几十名律师愿意提供法律援助,实在令人感动。

    据知名律师袭祥栋、仝宗锦教授,发布池慎刚案的庭审,前所未见的惨烈:分案、头盔、视频审、只要有生命迹象就不顾死活强行推进、庭审期间拘留家属……屠宰式审判走向巅峰(相关文章:浙江惊现黑屏杀猪式审判,被告人被戴头盔、摁着头,喊冤晕倒后多次抢救)。

    池慎芳是否散布了与庭审不符的虚假信息,是否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混乱,是否涉嫌寻衅滋事,我们将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要求旁听庭审、调取先前庭审录像等方式,依法为池慎芳寻求正义。

    请湖州有关部门立即自行审查池慎芳喊冤被拘留案,尽早恢复其人身自由。

    请中央和浙江有关部门,立即封存先前的庭审录像,请湖州吴兴区法院立即对池慎刚案进行庭审直播,或不再限制旁听,允许辩护律师或社会公众旁听。

    依法治国,从实现个案正义开始,让我们共同努力!

    愿池慎芳案,成为遏制公安机关随意拘留、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起点!

    附:援助律师名单
    1.周云昌,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
    2.徐昕,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
    3.杨超平,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
    4.黄梦奇,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5.王飞,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
    6.刘斌,北京尚勤律师事务所
    7.曾庆鸿,江西赣中律师事务所
    8.罗金寿,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
    9.陈继旋,福建永普律师事务所
    10.苗继军,广东信良兆诚律师事务所
    11.吴莉,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
    12.郝孝伟,北京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
    13.周小羊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14.李开云,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15.杨志朋律师,江西青仁律师事务所
    16.范辰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7.方园律师,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18.杨易律师,北京戎和律师事务所
    19.王春丽,贵州宇泰律师事务所
    20.杨永伟,北京美泰律师事务所
    21.徐晓明,辽宁保兴律师事务所
    22.符惠清,北京大铭律师事务所、
    23.姚文乾,律师山东舜元律师事务所
    24.黄军明,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25.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26.杨建国,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
    27.何剑俊,广西万科律师事务所。
    28.赵达军,上海小城(苏州)律师事务所
    29.刘庆,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30.王以龙,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
    31.张晋宏,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32.许俊平,广东林天律师事务所
    33.王兴启,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34.张凯,山东翼齐律师事务所
    35.颜毅豪,广东丹柱律师事务所
    36.赵庆,北京平商律师事务所
    37.张鑫麒,重庆千品律师事务所
    38.王刚,北京宣言律师事务所
    39.张翼飞,河南振山律师事务所
    40.赵琮,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41.李志忠,广西仁清律师事务所
    42.刘良强,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43.冯延强,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
    44.卢方,北京市地平线(深圳)律师事务所
    45.袁裕来,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
    46.吴柏达,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
    47.金宏伟,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
    48.童陈,君奥律师事务所
    49.行江,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
    50.方庆,河南帅法律师事务所
    51.杨卫华,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52.陈小丽(实习律师),浙江元祐律师事务所
    53.邓树林,四川法锐律师事务所
    54.苏劲今(实习律师),北京霆盛律师事务所
    55.叶俊民,河南舒展律师事务所
    56.王振江,山东天盟律师事务所
    57.殷志浩,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58.徐月,、辽宁汇侓律师事务所
    59.赵森,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
    60.刘录,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
    61.伍志锐,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
    62.雷幸河,南德慧律师事务所
    63.张晓丽,河南轨道律师事务所
    64.方县桂,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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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顾:

    池慎刚案,湖州当地曾以死刑相威胁,强迫解除徐昕律师,甚至还说,要抓了另一位辩护人沈律师。

    因池慎刚的基本诉讼权利得不到保障,以及对法庭违法分案审理的方式不能接受,池慎刚强烈抗议法庭违法推进庭审。

    2020年6月22日开始第二次开庭审理的池慎刚等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今天是第三天。

    从前两天的庭审情况来看,吴兴区法院关于案件审理的具体作法完全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规定,引发了池慎刚本人及其他被告人及辩护律师的一致抵触和反对。

    但吴兴区法院一意孤行,连法律这个遮羞布也不要,在违法的道路上肆意裸奔,导致审理中的怪现象频出,令人喟然长叹不已。

    先是吴兴区法院违反公开审理原则,非法限制旁听,任由你如何交涉说理,视刑诉法第十一条明文规定为废纸,从院领导到审判长再到法警均无言以对,但是就是无动以衷。

    接着,在审理之中法庭宣布对本案五被告人实行分案审理,除池慎刚之外的其他被告人由于认罪认罚另行审理。(详见文章:“你儿子招了,你不准插嘴”,被告人撞墙:“不如直接判我死刑!”|湖州池慎刚案)

    如此则本应合并审理的案件被硬生生地分到湖州市的长兴区、吴兴区、德清区、南浔区四个区的法院审理。

    同一案件共同审理,此乃查清案件事实和司法效率之必然选择,除非由其他客观原因导致不能共同审理、必须分案审理的除外。

    就本案而言,池慎刚及其辩护律师对控方指控的全案进行否定作无罪辩护,指控池慎刚构成犯的客观证据几乎没有,唯有证人证言和同案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在这些证人证言和同案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之中也是存在诸多矛盾和无法查实之处,根本无法通过这些证据进行逻辑归纳并得出池慎刚犯有被指控之罪的结论。

    更何况,其池慎刚和同案的池行翔(池慎刚儿子)陈述,本案在侦查阶段存在令人发指的刑讯、逼供、诱供的情形,有关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已经提出启动非法证据排除之申请,但公诉方和法庭拒不配合。

    如此重大疑难案件,公诉方居然称没有同步录音录像!

    证据裁判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公认的基本审理原则,其基本要求是法庭认定事实必须依据证据,而不是依据审判人员的主观臆断,证据裁判原则已经写入我国刑事诉讼法,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等相关规定就是裁判原则的具体体现。

    证据裁判原则的确立在现代司法文明史具有重要意义,把原始落后的神明裁判彻底抛入垃圾箱,代表现代司法对事实认定方式的重要进步。

    对于池慎刚一案,似乎有一只手在操作着整个案件的运行。从侦查开始,本应回避的侦查机关未依法回避,移送审查时将案件硬生生分割。

    审判时,对本案其他被告人进行威逼、利诱,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强大的司法机关面前弱不禁风、秋风扫落叶似的退却,纷纷选择在歪曲事实前提下的认罪认罚,为了换得刑罚受领上的从轻。

    但是,这些认罪认罚的被告人所作的非客观陈述,将成为指控池慎刚的直接证据。

    于是,一些建立在未能经过严格查明的其他被告人的陈述将成为推定池慎刚构成犯罪的事实基础。

    这在刑事推定制度中本不成立,但是当案件是由一个显失公正的法庭、显失公正法官在主持时,即使基础事实的不清楚(证据不充分)本不应当作推定的前提,也会被恶意应用,作为冤狱的重要素材。

    由于认识到分案审理的弊端和不利,池慎刚及其辩护律师对分案审理的作法坚决提出了质疑(甚至是被分案审理的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也提出了不妥和异议),但年青的审判长代表法庭不置可否,继续按原来的剧本推进分案审理。

    在抗议无效、法庭对辩护权无视的情形之下,辩护律师无奈退庭。

    前天,池慎刚在退庭的过程中一头撞向卫生间墙角,以死抗争!

    吴兴区法院的这一幕,注定要被写入中国司法史。有关人员操纵案件,暗箱操作,相信终会得到公认,唯一需要的是时间!

  • 刘桂金为工作问题维权近二十年

    【民生观察2020年6月14日消息】左手拿着毕业证,右手拿着派遣证,眼神中透露出无奈。她叫刘桂金,是江西省乐安县的一名大龄女孩,如今已38岁仍是单身,她说岀了无心谈婚论嫁的原因,近20年都耗在了一件事上:“解决工作编制。我现在一无耕地,二无工作,压力好大,精神快要崩溃了。”

    1982年11月,刘桂金出生于江西省乐安县熬溪镇。1995年进入抚州市体育运动学校。1997年,考入江西省体育运动学校柔道专业,2000年毕业后,她拿着江西省教委下发的《江西省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按通知要求到抚州体委报到,后来又被通知到乐安县接受分配。

    “2000年9月,我去县里找到负责分配工作的领导,他翻开分配名单表说,你有分配,要等两个月。半个月后又去找他,答复是:要等半年。再次找他,

    说要等上1、2年。为讨生计,我只好去深圳打工。”刘桂金说,打工的两年间,父母也曾去问过,答复仍是要等。

    2003年,刘桂金回乡和母亲到多个部门反映情况,被告知:已并轨没有分配了。

    刘桂金说,这些年来,去的最多的地方是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工作的乐安县教育局人事股。

    “当时,我去查看我的人事档案,发现已被打开,派遣报到只有一份,另一份却不见了。是不是有人冒用了我的派遣报到证?”人事股干部龙四清当时回答:教育局有权打开档案。

    2019年,华商报对刘桂金的经历进行过详细报道。报道称,龙四清曾对其他媒体表示,“按道理,刘桂金是属于统招统分的中专毕业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作是无条件要分配的,但当时县里只同意师范院校的毕业生有分配,其余一律暂停分配。”

    刘桂金认为,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计委省教委关于做好2000年全省研究毕业生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和《抚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委市教委关于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作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毕业生分配政策,她属于并轨之前的毕业生,是最后一批包分配工作的。

    “我的工作编制肯定是被人顶替了,要把顶替者找出来,还我一个公道。”刘桂金说。

    对此,乐安县教育局给予她的答复是:已调查过,没有发现有人冒名顶替。

    一晃20年了,刘桂金该何去何从?

  • 重庆邹群被诬陷为精神病人

    【民生观察2020年5月19日消息】2020年5月17日,重庆南岸区在京访民邹群,被重庆驻京办人员强行带去北京天坛医院做核酸检测,并被诬陷为发热病人和精神病。

    邹群口述:5月17日上午,我被重庆驻京办的人强行带去北京天坛医院做核酸检测,当时我和其他几个访民都被关押在重庆驻京办。

    当天一大早工作人员给我们测量体温,几个人温度都偏高,我叫他给我自己测,测一下36点9额头,手颈36点7,这表明额温枪有问题,不可能有两次结果,我在家里有这枪,要测结果是一样的,他们在陷害我们。

    我据理力争,后来有一人拿了额温枪叫我出门再测,测手和额头都一样36点5,另又有一人再拿这枪给我测,还是36点5,我赶紧进屋去和其他访民说这事,再过了一阵子一个年龄大的老人再进来帮我测,还是36点5。

    当时,还有一人拿着另一把额温枪,我暂时的平静了一会儿,我想到的是他们要对付我,就和一个叫雷勇的说,叫他自由了记得通知大家,结果快早上十点的时间,他们又出坏主意,拿水银的体温表叫我一人再测,我当时说我不会看,测过后他们又说不正常,我又赶紧退回房间,我知道他们不会罢休,过了一会他们就进房间要把我强行带走,我说重新再测,测后我们看也正常,他们变着法的说我发热,早上他们4人测我36点5都正常,这会又不正常,这就是陷害,我被一个穿短袖子的警服上有铁道二字的警号101705的警察强行拖走,出房间门以后另外又有两人强行架着我到警车上,根本不听我解释,一个劲的陷害我是发热病人,我又没有犯法,为什么要绑架我,当时所谓的驻京办有六,七人把脸往旁边扭一边。这名铁道警察有什么权利在这里威胁我,绑架我,后来到医院后才知道他是重庆铁道部的,他在北京没有执法权,他又叫了两个小青年过来在我的身边各坐了一个在车上,后来这个警号101705重庆铁道警察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还有一个是重庆驻京办的和我一起五人去北京天坛医院做核酸检查,就这样我被他们陷害到了医院。

    当天早上九点半左右我们一行五人出了驻京办后,就一直把我弄到医院,和车上呆,目的是不想叫我接触他们,还一个劲的说医院里都是些什么人。到了医院他们怕我说话,我想呼救,那两个小青年架着我下车,架着我到医院,那个警号101705不等护士说话,就陷害我说我首先是上访者,再就是发热病人,旁边在两个小年青,黑衣黑长裤我看像黑社会的,我因紧张情绪不好,用的是水银温度测的,具体我不清楚,我无可奈何,他们具体要对我做什么,其中警号101705说了一句精神病检查。

    我被他们控制得嘴都不能说话,一说话就说我有精神病,我索性当哑巴不吱声,作为弱势的我根本反抗不了他们,只说了一句你们的权大于法,你们在北京都可以权大于法,有什么是你们做不出来的,后来医生抽了血,做了核酸检测,又做了核磁CT检查。

    在医院警号101705一个劲的喊让开,让开,这里有一个发热病人,我开始向周围呼救,叫路人帮我报警,但路人只是好奇的看着,警号101705又威胁我,在医院寻衅滋事,对架着我的两个小青年说,快点快点,他在前面叫别人让开,说明他很心虚,到了照CT的房间,照了CT,又被他们架着绑架到车上呆着,两人守着,等待抽血结果,期间都不允许我说话。

    他们陷害我,绑架我,限制我人身自由,在这疫情期间,我肯定配合做各种检查,这段时间我一直在北京打工,身体体温一切正常,这是赤裸裸的陷害。关于我一说话,警号101705就说我有精神病,他们不是一直说着话,一直在手机上下象棋,这就是他们的工作。在现代法制的今天,这些权大于法的人,我们百姓言论自由,说话自由都被他们剥夺。

    2020年5月17日是我人生最黑暗的一天,但我相信,这些权大于法的腐败人员,我不会向你们低头,你威胁我不准说话,就是想打击我,报复我,还准备陷害我是精神病人。在这里,我想大声说,你们才是精神病,你们昨天上班其他时间都在玩游戏,玩手机,你们玩忽职守拿着奉禄,打击和镇压老百姓,你们丧心病狂,灭绝人性,是典型的一群疯子,一群疯狗。

    我曾看过重庆张芬被陷害精神病,没有他们做不出来的事,我们也要保护好自己,5月18号早上9点22分我和我们当地政府人员从北京坐高铁回到了重庆,目前我虽然是安全的,但人身自由仍然受到限制。

  • 顾问团为肺炎病逝者维权家属撰写须知

    【民生观察2020年5月14日消息】“新冠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以下简称“顾问团”)今天公开发布《新冠肺炎死者家属拟通过申请工伤方式维权须知》(以下简称“维权须知”),主要适用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包括上下班路上)感染新冠病毒而病逝的人群家属维权所用。

    顾问团的合作伙伴公益机构长沙富能的杨占青介绍,做这个维权须知是由于在近期咨询的受害者家属有一部分反映自己的家属在武汉封城前由于不知道有“人传人”的疫情信息,仍然照常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情况下出行去工作,后来出现发烧、咳嗽、肺部感染等新冠病毒感染症状,有的还没来及的做核酸检测已经病逝。还有人自始至终一直在疫情中工作情况下被感染最后病逝。顾问团认为这些家属可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以申请工伤方式进行维权,按照现有的规定,以武汉为例,一次性工亡补偿金84万多,还有3.6万的丧葬费及供养亲属每月的抚恤金,这对于家属来说也算是不错的抚慰和经济补助,一定程度上抚慰这些家属的丧亲之痛。

    杨占青介绍说,对于公职人员因公感染而病逝的,参照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三部委发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应当认定为“烈士”或“因公牺牲”,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也是一样的,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

    杨占青说,这个“维权须知”里面部分内容之前曾给一些咨询的受害者断续提供过,为了避免重复回答类似的问题咨询才系统整理出来,然后通过自媒体平台和微信、邮箱等发布出去,让更多人了解并传播。

    杨占青介绍说,目前有三个在通过工伤方式进行维权的病逝受害者家属,其中两名是私人企业,一名是公职人员。其中在工业园做保安工作的那名病逝者家属目前还没得到任何抚慰金,直接原因是病逝者生前并未和物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公司对家属不管不问。另外一名私人企业公司给包括治疗费报销在内的抚慰金共计近17万,但和工亡标准的抚恤、补助金标准仍相差甚远。那名病逝的公职人员在封城当天还去单位工作,应按照因公牺牲标准(注: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但单位仅同意按病故标准(注: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给付一次性抚恤金,相差近80万元。

    “目前看,这些病逝者都没有被承认其在工作期间感染,这个取证的确有难度,那时候医疗机构还没有诊断检测新冠病毒,只能根据后期发病情况合理推断。正是因为这个难度,导致单位都不愿意承认其感染和工作相关,在这种情况下,能否拿到抚恤金及拿到多少,除去政府的干涉因素外,和单位规模大小、单位性质及病逝家属的维权行动能动性有很大关系。”杨占青说。

    附:

    1、采访联系人:
    陈建刚律师(现旅美访学,顾问团成员), WhatsApp/Signal:+1(929)855-7190
    杨占青(顾问团合作伙伴,公益机构长沙富能发起人),WhatsApp/Signal:+1(929)287-7799
    受害者家属(目前不愿接受媒体采访,暂无法提供联系方式)

    2、《新冠肺炎死者家属拟通过申请工伤方式维权须知》

    《新冠肺炎死者家属拟通过申请工伤方式维权须知》

    一、基础性法律条款: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15条的规定,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被不幸感染并造成死亡,可尝试申请工伤。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害人如为武汉人,向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提出工伤申请,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0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1.新冠肺炎死亡者亲属可以索要的工伤待遇:

    治疗费:死者如果事实上没有享受免费医的疗待,包含诊断、治疗费用可以索要。

    交通费、食宿费、护理费:去医院诊断、治疗所话费的上述费用

    丧葬费,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如果死者为武汉人,武汉市2019年平均工资为6038.91元,其所得为36233.46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359元,其所得应为847180元。

    新冠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
    电子邮箱:splvshituan@gmail.com
    2020年5月14日

  • 为培育公民社会奔走的许志永博士

    据民生观察报道,2月15日晚上约六时,在广州番禺海鸥岛暂居的许志永博士被广州警方带走,一同被带走的还有杨斌律师一家三口。随后许志永在北京的女友李翘楚也与外界失去联系。虽然杨斌律师全家在24小时后被释放回家,但许志永与李翘楚至今没有消息。外界普遍认为李翘楚被警方要求协助调查并阻止在外援救许志永,所以一时半会不会出来,而许志永则应该遭遇刑拘。

    许志永博士再度遭际警方拘押,显然直接原因是“12.13厦门聚餐案”。2019年12月13日,中国大陆一批人权律师与维权人士在福建厦门聚餐聊天,结果同月26日在山东的前烟台大学教师张忠顺,福建维权人士戴振亚、李英俊与北京人权律师、新公民运动推动者丁家喜分别遭到抓捕抄家,并全部被抓送到山东关押。警方透露出这是针对厦门聚餐而成立的“12.13专案”。随之全国掀起了拘押传唤参加厦门聚餐的狂浪,所有曾到过厦门聚餐人士均遭到警方传唤或拘押。

    事实上,许志永博士当日并没有参加厦门聚餐,但警方却要拘押他。面对这种无法可讲无理可评的现实,为了避免无端受到纠缠、羁押,许志永选择了在祖国流亡。在流亡途中,许志永持续就中国时局发声,表达着一个学人忧国忧民的赤子情怀与对中国向现代文明转型的真知灼见,也可能因此招致当局进一步忌恨,而加紧对他的追捕行动。

    2月中旬,许志永辗转到达广州番禺海鸥岛居住时,终于被前去逐户追查的警察带走,第二次身陷囹圄。

    许志永,1973年3月2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1990年就读于兰州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5年,再入兰州大学法律系攻读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毕业论文《论经济法本土化的经济误区》中批判了以反对西化、强调本土价值、主张法治服务大局而著称的法学家朱苏力,没能拿到硕士学位。[8]1998年7月-1999年9月,在《南方周末》等单位实习。1999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师从朱苏力,2002年获法学博士学位。2002年之后为北京邮电大学文法学院讲师。2003年11月当选为北京海淀区人大代表,2006年获得连任。2005年下半年,为耶鲁大学中国法研究中心访问学者。

    2003年,孙志刚在广州收容站被殴打致死,许志永在“三博士上书事件”中首次走入公众视野。许志永与另外两名法学博士俞江、滕彪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对废止该办法起到推动作用。同年10月,许志永、滕彪、俞江和张星水共同创办公益性民间组织“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简称“阳光宪政”)。

    2004年,与范亚峰、滕彪、秋风、王怡等法律学者共同起草完成《完善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的建议》,提出了全面修改中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使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人权保护体系的建议。2005年,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无法继续在北京民政局注册,改名为“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盟),在北京工商局注册。同年,为了撰写《中国信访报告》,许志永曾在北京南站的“上访村”住过两个月,还曾多次探访京城内关押上访民众的“黑监狱”,并受到不法分子的殴打。2006年初,主持撰写2005年度《中国人权发展报告》,同年12月,公盟着手开始对以北京为主的打工子弟学校的生存状况和法律保障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开始关注城市新移民子女的受教育权利。2007年,主持《关于国内法与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衔接》的研究报告。

    2008年6月,许志永与公盟大力协助北京维权律师推动北京律协的民主选举。8月下旬,律师们起草了《顺应历史潮流,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和《北京律师协会选举程序(草案)》等文章,这些文章在网络上迅速传播,被各界关注。9月中旬,向北京市近16000名律师分别发出信函。9月13日,直选律师开办的《律师沙龙》网站开通运行。11月,向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协发出《关于敦促律协换届审计并公开财务的公开信》。12月,北京市律师协会七届五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推动律协直选的活动以失败告终。2009年7月,公盟被政府取缔,并以“涉嫌偷税”之名义指控许志永,8月13日,以“偷税罪”的名义被正式逮捕,之后又被取保候审,获得暂时自由。

    2010年3月,“公盟”改名为“公民”,继续从事公益维权活动。“公民”由许志永、王功权、黎雄兵、滕彪、李方平发起成立,是以建立约束权力的民主法治制度为目标,理性、建设性地推动民主、法治和社会正义的公民自发的公益组织。组织发起倡导以“自由,公义,爱”为主旨的新公民精神的新公民运动。同年8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解除了对许志永的取保候审。

    2011年11月,许志永参加北京海淀区北邮选区基层人大代表竞选。官方推出的候选人包括北邮校长方滨兴。许志永在竞选过程中受到官方层层阻挠,未能列入正式候选人名单。总有效票数为22000多(一票可投多人)。其中有3500多人用“另填他人”方式投给许志永,但不敌方滨兴的16000多票,最终落败。

    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大当选总书记后,许志永发出《致习近平先生的公开信:一个公民对国家命运的思考》。11月24日,许志永被北京国保人员带走。12月22日在《纽约时报》中文网发表“一名汉人对一名自焚藏人的哀悼”,对藏区连环自焚事件中“为自由而死”的藏人的关注。

    2013年2月26日在北京地铁站口发放传单,呼吁在京无北京户口的市民在2月28日到北京市教委大楼前聚众,表达要求教育权平等的呼声。27日遭北京国保传讯。后又参与推动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的呼吁。同年4月12日,许志永应香港中文大学和滕彪的邀请,计划去香港参加“孙志刚案十周年研讨会”。在机场过了边检候机之后被限制人身自由,从此被软禁在家。7月16日正式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刑事拘留。2014年1月22日受审,1月26日被宣布判刑4年。2017年7月15日许志永刑满出狱。

    许志永作为公盟创始人之一,新公民运动的主要创始人和标志性人物,中国著名青年法学家、宪政学者和公民维权的领军人物,北京市海淀区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倡导公民以非暴力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给予国民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并惩治腐败。

    长期来,许志永本着这些理想与追求,致力于推进中国公民社会的建设。为此被殴打、拘押、判刑,坐牢。出狱后许志永没有停歇自己培育公民社会努力的脚步,他到处奔波,启蒙网友,团结同道,深入穷乡僻壤了解民情民意,传播自由、公义与爱的精神,为中国向现代文明转型夯实社会基础。

    许志永博士所行完全是践行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争取公民的自由、平等与尊严,是现代公民文明行止的典范。中共当局对如此推进中国法治民主文明进步的公民的一再拘押判刑迫害,是公然践踏人权,违背宪法。因此,中共当局应该立刻无罪释放许志永,并追究那些迫害者的法律责任。

    民生观察 2020年2月21日

  • 抗议拘押为疫灾发声人士并威胁联署人

    据“维权网”报道,山东民主人士任自元因关注武汉肺炎疫病情况而于2月13日被当地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由刑事拘留,其被指控涉嫌发布武汉疫情的相关不实消息,现羁押在济宁市兖州看守所。另据推特及一些人权关注网站消息,连日来中共当局在全国疯狂传唤威胁参与纪念为武汉疫情发声而被训诫后死亡的李文亮医生公开信联署的人士,对疫病消息严加封锁禁言。中共当局这种剥夺公民言论自由权利,扼杀公民关注社会公共事件与自身生命安全的行径,是公然践踏人权,违反法制,势必给国民乃至人类带来更大灾难。

    武汉疫病爆发后,山东民主人士任自元本着良心与对自身生命安危的担忧,在网络上以网名韩铮进行发言,关注武汉疫情进展,探讨疫病情况。结果2020年2月13日,被山东济宁警方带走,后被证实遭到刑事拘留。

    任自元1979年10月28日出生,又名任杰,网名韩铮。山东省邹城市人,毕业于济宁师专中文系,后为邹城第十中学语文老师,2005年后因致力推进中国民主而被判刑十年,遭到解除教职。

    任自元曾经常参与网上论坛的民主思想讨论,撰写“民主之路”文章,在网上谈及成立“大陆民主阵线”组织等内容,2005年5月10日被山东省济宁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同年6月16日被捕;2006年3月13日被济宁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15年5月10日刑满释放;在狱中,任自元多项权利(含被探视权、接受家属寄送生活费权、通信权等)均被禁止,父亲过世也被剥夺前往最后告别,并曾遭遇酷刑。此前在山东省监狱服刑。2015年出狱后一直低调底层打工维持生计,结果这次因关注武汉疫病情况而再度遭到拘押。

    与此同期,2月8日,网络发出由中山大学教授艾晓明,独立学者笑蜀、郭飞雄,北京大学教授张千帆,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章诒和,清华大学教授郭于华等等发起的,为纪念最早在网络上爆出武汉肺炎疫情而遭到警方以“造谣”训诫处罚,后染武汉肺炎而死的李文亮医生,而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先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先生并全国同胞的《惟有改变,才是对李文亮医生最好的纪念》的公开信,并在网络进行联署。

    公开信痛陈李文亮医生预警疫情却遭受冤屈而死,导致疫病泛滥,造成“扼杀言论自由导致的又一次‘人祸’,对人民知情权的剥夺直接造成至少数万人感染、上千人死亡,并严重威胁所有同胞的生命安全”的惨痛教训。强烈呼吁:“惟有改变,才可望终结人祸;惟有改变,才是对李文亮医生最好的纪念。否则,所有的悲愤,所有的泪水,终不免沦为泡沫。就会人祸依旧,我们的子子孙孙都走不出恐惧。这恐惧、这轮回我们该受够了。八人封口、九州闭户,如果这都不能警醒我们,如果水淹到每个人的脖子了还不敢大声说话,那么我们民族还有什么希望!还有什么资格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我们的子孙还有什么未来!言论自由,人权尊严,理当是每个同胞安身立命之基,也理当是立国之基,压制言论就是公权犯罪。这一点,应该成为每一位合格公民都明白的宪法常识和自愿遵行的社会契约。”

    公开信最后提出了“厚葬李文亮,并勒石纪念;定每年2月6日为言论自由日;释放所有因思想、信仰、言论、政见遭受刑罚的公民并予国家赔偿;开放媒体自由报道和网络自由言论,进而开放报禁,兑现出版自由;开放民间自主救援;召开各界贤达广泛参与的国策会议。”等六项诉求。得到社会各界热烈响应,短短几天联署就达600多人。

    中国当局面对公开信采取了严酷封锁,不仅国内网络与微信严禁转载转发,并且对全国各界参与联署人士展开传唤、威胁。网络披露各地参加联署的律师、维权人士、学者被当地国保纷纷上门或者带到当地警署审问,并被警方直接警告不得披露消息、不得参与进一步传播活动。

    中共当局针对为武汉疫情及纪念李文亮医生的发声,采取如此全国性封杀禁声,拘押与强迫失踪如任自元、郭泉、陈秋实、方斌等等,对参与联署《惟有改变,才是对李文亮医生最好的纪念》公开信人士逐一传唤威胁,可见中共当局意欲持续掩盖新冠状病毒疫情,欺骗天下,愚弄民众的狼子野心。

    中共当局因为禁言武汉李文亮等八医生而导致民族灾难,现在又继续禁言社会各界对疫病的关注与反省,必将进一步给人类带来更大的灾难。中共当局这种禁止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行径不仅公然违反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有言论自由权利”等等条款,而且直接将整个民族拖入危亡之境。当此国难之际,一切有良知与正常生命危机意识人士,都应该起来为争取自己的言论自由与生命安全而抗争。

    因此,民生观察严正要求中共当局立刻无条件释放一切因关注疫病而被拘押的良心人士,解除一切言禁,允许公民公开讨论疫情及参与各种公开信联署,对公民提出的各项诉求展开全国性公民表决。

    民生观察 2020年2月15日

  • 民间拟发起募捐为李文亮造铜像

    【民生观察2020年2月9日消息】两日前,因参与抗疫一线工作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李文亮医生最终因抢救无效离世,引发民间及网络一片哀悼,网民纷纷谴责当局曾在1月3日以“造谣者”身份的指控对李文亮进行“训诫”,原因是李曾于2019年12月30日在同学微信同学群透露疫情信息。

    网友认为,李文亮医生不幸离世后,网民纷纷对武汉市公安局以“造谣者”身份对其“训诫”表达极大的愤慨。当时除了警方打压言论自由采取“训诫”措施之外,中共几大党媒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纷纷大肆通报渲染,本着打击“造谣犯罪”的幌子杀一儆百,以制止疫情消息的蔓延,从而达到隐瞒真实疫情、瞒报受疫数据的目的,并由地方电视台及媒体以宣传通稿的方式作出新闻播报,令全国民众及各地方政府误信权威发布,因而对疫情掉以轻心,特别是武汉及湖北省内的民众。当局连贯的欺瞒动作令疫情大面积扩散蔓延,加上农历新年的回乡潮,最终酿成大祸令疫情病例遍布全国各省市以及海外多国。

    大量网民纷纷谴责武汉当局以及一众党媒的无耻行为,并对李文亮医生以“造谣者”身份离世表达极度愤慨,更有网民情绪激动对中共当局进行谩骂泄愤。中共当局为了“安抚”民意,在李文亮逝后采取多个假动作以挽回面子以及平息民间愤怒情绪,包括主动为李文亮定性“工伤”、主动为家属提供工伤赔偿服务、各大党媒一改之前的“造谣者”指控而宣扬李文亮的功绩等。当局前后矛盾的宣传手法令人不齿,有网民形容当局“一夜之间自掴巴,上下臭X两张嘴”。

    为了纪念与弘扬李文亮医生勇于发声、践行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精神,武汉黎学文等人发起“为李文亮医生铸造铜像的活动”,并公开募捐铸造费用,得到大批网民的支持,倡议书获得大量转发。

    附《倡议书》全文:

    为李文亮医生铸造铜像募捐的倡议书

    各位国人同胞:

    我们是几位从事不同职业,长期关心社会公义的武汉公民。惊闻李文亮医生于2020年2月6日深夜去世,我们与所有人一样,感到巨大的悲伤与愤怒。未泯的良知促使我们必须做一点什么。

    李文亮医生身前秉持专业精神、坚守良知、勇于讲真话,在病毒尚未肆虐的时候发出警报,奈何不为当道重视,且被传唤训诫。疫情短时间内发展迅速,从封口到封城,死难惨重,直至如今无法收拾,举国惶惶。

    李文亮医生生前勇于发声,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言:“一个健康的社会不应该只有一种声音。”他恪尽职守、以身殉难,他不仅是武汉人民的英雄,也是中国人民的英雄。为了让世人长久铭记他,为了纪念与弘扬他勇于发声、践行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精神,我们决定为他发起铸造铜像的募捐活动,具体如下:

    一、此次募捐活动从今日起,将持续8天(以铭记武汉市八位勇于说真话的医生),截止之日为2020年2月15日;

    二、此次募捐目标为人民币20万元。该款项主要用于铜像铸造、李医生纪念文集的编辑与出版事宜;

    三、此次活动将设立专门的推特和脸书账号,每天及时公布款项收支、具体活动等情况,账号由义工专人管理;

    四,募捐结束后,将公开向全球华人艺术界公开招标,聘请优秀艺术家尽快完成创作工作。铜像建造完成后,如暂时无法在武汉显目公共场所落地安放,会委托权威场馆展出,直到落地武汉。

    募捐账号:工商银行6212260200170702522,委托户主:朱日坤

    发起人:黎学文(作家)张贵良(前医生,私人业主)汪艳芳(公民)张毅(公民)吕新华(良心人士)李勇(公民)周成柱(民间思想者)

    监督人:张学标(教授)张科科(律师)

    推特:勿忘李文亮医生关注组https://twitter.com/wenlian99075102
    脸书:勿忘李文亮医生关注组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46672224080



  • 李宇琛为李文亮发声被传唤

    【民生观察2020年2月8日消息】本网获悉,2月6日被称为武汉肺炎“吹哨人”的李文亮医生,因感染武汉新冠肺炎不幸离世。

    李文亮医生因及早的预警了武汉肺炎人传人的事实,后被武汉网警监视到并迅疾传唤训诫了他,最后警方要求他禁言疫情,此后由于中共“稳定压倒一切”的掩盖铁律,导致疫情失控大扩散、大爆发。

    李医生去世后,中国网民自发的掀起了悼念高潮。据武汉网民拍摄的视频显示,6日晚间,许多武汉市民相约在自家阳台上点亮灯光,并高呼“李医生走好”等口号,呼声响彻夜空,催人泪下。有武汉网民反映,中共当局将之视为威胁政权的“反叛”之音。此外,中国互联网上开始遍布悼念李文亮医生批判中共维稳国策的文章,中共网警也开始大量删帖并传唤发帖者。

    2月6日,“权益墙”网站负责人李宇琛被紧急传讯到警察局,连夜审讯了8小时至次日释放。

    据李宇琛反映:我在派出所对着我的笔录核对,签字按完手印之后,一位警察小哥开车送我回家的。我苦笑着,看着窗外的夜空,自我下午进来时,已经8小时过去。而我被带到派出所的直接原因,是我运营的微信公众平台“权益墙”(即本号)为李文亮医生写的传文在内的近期关于武汉疫情的所有文章。

    世事维艰,近期每天我都处于信息过载的状态,前天晚上读了徐友渔先生1980年发表的《罗素认识论》,梳理了罗素在分析哲学中所做的数理逻辑贡献,如获至宝,分享到朋友圈,兴奋的彻夜未眠,过了中午,我竟不自觉睡去了。连续的敲门声吵醒了我,我询问来者的身份,他们说是派出所的,来了解情况,我大概清楚,是昨晚找完参与讨论史记这篇文章的师妹后来找我了,我打开手机,发现师妹发来不少消息,也有许多未接电话,其现居地井茶带她到所里询问,指出权益墙最近关于武汉疫情的文章,存在问题,要引导她重回正轨。我在权益墙的讨论群中告诉大家,警察来找我了,现在上车去派出所去。

    上车之前,俩警察老的那位,询问起我的工作与学历,我回答律师实习,学历是西政本科,英国还有一本科一研究生学历,他说,高材生呀,高材生怎么网络发言还不谨慎?我问他,您说的是我哪条发言?他说他没看过,只是上面告诉他而已。我没有搭话,用手机发出第一条朋友圈,告诉大家,我被警察带走。作为普通公民,公开是我唯一留存证据自我保护的方式。刚发完,旁边的年轻警察对我说,手机收起来,现在别用。我说限制我的通讯自由,这是在拘传我吗?他说没有拘传你,只是请你配合工作,我说你工作得配合法律啊,老警察来说我作为所长亲自来接你,你还要我怎么配合?

    到派出所后,他们要我等人来,我便在大厅坐着,环境很像我过去常被喊去的西政保卫处,淡黄色大理石地面,洁白的四壁印有红色标语。我发了第二条朋友圈,并联系我值得托付的好朋友,麻烦他截图转发我的朋友圈,以防我手机被检查而强制删除。所幸,我在被约谈期间,没有被收取手机,我爸妈担心我的安危,我发微信告诉他们在录笔录,我爸回我:“这回话不是你回的吧”。于是我拨通视频来电,我给警察递过去,他们也聊了一会儿。

    我们进的是一间调解室,他没有收取我的手机,我大概明白了我的处境尚未到讯问室的境地,有些释然,但又自觉悲哀。我因为给武汉疫情吹哨人李文亮医生们立传,呼吁保护言论自由,但文章推送后自陷其中。

    我很难跟各位读者描述,大学期间至今,经历了三位数以上的各式各样的约谈之后,我是如何成为在约谈中游刃有余、口若悬河的状态。我想,我的经历并不能代表约谈的这一普遍体验,这次约谈8小时,3分之2甚至4分之3的时间,是我在说话。我有朋友,3年前在学校被约谈后,战战兢兢,自此不敢发声。我比他好点,话敢说法敢普理敢讲,但这种唇枪舌剑于我而言,伤害很深。我常自黑,因为自己解构自己,自己嘲弄自己,才能反求诸己,获得些许免于恐惧的自由。

    A警官出现了,棕色皮夹克,休闲裤,口罩也戴了脱了线。A警官给我看了警官证,客气地请我坐下,并麻烦同事给我倒杯热水,我午睡醒后正缺这杯水,我很感谢。他问我的第一个问题,“你爱国吗”我回答:“爱啊。”

    他问我父母家庭背景,问我家里有没有因为拆迁、套路贷等原因对社会和政府不满?我疑问这是什么原因?如果我有违法犯罪,就事论事即可,缘何要知道我父母的情况?我直言我是做刑辩律师实习的,询问、讯问笔录见过不少,没见过这种类似于60年前调查家庭出身的。他说,了解这些,是想了解我的背景,好与我沟通。

    我要求他直截了当的告诉我,起因何事。但是他跟我所经历的历次约谈相同,先聊起了国家大势,于是我知道这将是场漫长的交流了,我知道我要面对的。

    于是他提反腐倡廉,我提依法治国,他提大局意识,我提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他提舆论的不良影响,我提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和政府合法性来源于人民,他提社会和谐团结,我提十九大之后我们国家的主要矛盾发生的变化,他提正能量要注意慎重发布负面信息,我立刻否认这种提法,不能将负面信息等同于负能量。

    一来一回,他举例,我也举例。没有争吵。双方基本达成了共识,而这共识,则后来落实为我的个人声明。

    而至于对于涉事文章本身,他的观感是这些文章总是批判,看不到政府的积极作用。他自然是认为需要我这样的人,但他认为,我应该全面看问题。我说,政府积极作用,自有宣传部门来做,我作为公民,可以选择自己为这个社会说什么话。他说这样的视角总会片面,我说面面俱到的大局意识是要求公权力,而非要求私权,我选择成为批判公权力的公民。

    我当时想起那句流传的话,当尖锐的批评声不被允许,不够卖力的赞扬或许也成为了错误。

    他得知我留学英国2年的经历后,还特意问了很多问题。可惜我是个从小读中国历史读到大的人,留英两年,逃课不少,读的中国历史却越来越多。8个小时,我们聊了很多历史问题、时政问题。坦白讲,这场对谈中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强制的是我得来被约谈。

    这是殊为滑稽的一件事,5年学习法律,3个法学文凭,但我现在成为一个需要被约谈写声明自己坚决守法的公民,只因为这个公众号的一些文章。聊到大概19点左右,他带我去办公室制作笔录,我感慨这种约谈的荒诞,坦白说要写下来这次约谈的细节。他说,这次约谈,没有法律效力,只是找我了解情况,了解我是否爱国,是否拥护政府,没有要求我做什么。我说那我从被景观带来到现在,我没有权利拒绝这一过程,你们来找我,我就必须得向你们交代我是爱国的,这也是我作为公民的一项义务吗?他问我,你写出来,是想表达不满,你不要对我们有偏见。我们不是聊的挺好吗?

    我说,是你们对我的偏见,我一普通公民被带来了解情况,侵犯我的休息权利和个人时间,来找我约谈。李文亮医生被训诫,是否也是如此的逻辑呢?

    他具备基本的逻辑,整个谈话过程,虽立场不同,但至少有的聊。聊了一半的时候,一派出所警察进来告诉我,这是国宝保大队的警官。要我别做诋毁国家的事情。我说我批判时事不等于反对国家,这位警察说那你也没夸国家,我说你朋友圈拿给我看一下,我看你有没有夸国家?他眼睛瞪大了瞧着我,走了。

    A警官在笔录里核实参与权益墙的师弟师妹个人信息(是核实,他已掌握),被我立刻回绝。我最后签名捺印的笔录版本里,所有表述均为权益墙作为李宇琛的自媒体,文章均为我一人负责撰写、编辑、审定、发布。他说我有担当,我看着他说,我得依法。

    我西政的师弟师妹问我,师兄,我们会有事吗?我想,如果我们这样的文章能有事,不是我们出了事,而是他们出了事。

    请诸位原谅,现在是2月7日凌晨4点36分,40小时未眠,我撑不下去得休息了,还有很多很多内容很多很多,我没有来及写。上面写的也很乱,但我向来实名写作,所言皆是实名的言词证据。

    我为何赶着熬夜写下上述信息,因为今天白天大概率还是要找我约谈,应该是另外的人来。如果现在不写出来,可能今天之后,我就没办法公开写文章了。

    如果还能写,我一定会完善写好的。其实,关于李文亮医生们的境遇,我还有3篇文章,一篇谈的是谣言的法律、传播学、社会学性质,一篇谈的是表扬李文亮,一篇是关于训诫李文亮医生的举报信。三篇皆初稿既成,还未定稿。希望我还有机会发布。

    被训诫的李文亮医生离世,他说,健康社会不应只有一种声音,他在群里提醒了周边亲友。我想,我对他最好的悼念,是我继续做公民,继续做权益墙。

    2月7日,湖北省宜昌市公民石玉林被国保警察找,警察致电说见面聊聊,石玉林如实告知自己现已不在宜昌不能见面,警察就在电话里说石玉林近日发表了很多关于李文亮医生的网文,警方提示要注意“尺度”,石玉林表示: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会继续发文点评,只是鉴于中共统治“形式比人强”,会注意一下情绪冷静,言辞不过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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