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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邻水农民党员举报乡村腐败遭打击报复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6日消息】四川省邻水县复盛镇龙门桥村一群新老党员,联合投诉举报“邻水县纪委案件六室主任冯向东和其他纪检干部”不做为、渎职失职等行为,还有涉嫌充当腐败分子的保护伞,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受理后,不是不作答复就是不经调查不负责任的胡乱答复。对明明是举报的事实清楚证据确确凿可见可摸的线索,可是纪委们就是假装不见,根本不到现场做实地调查取证,被追问的不耐烦之后,随意下一个“证据不足,不予处理”的结论。困惑不甘的党员不禁要问,这是何意?这是什么工作态度?这里面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内幕?还是不是共产党领导的新时代的新农村?

    这群新老党员举报的内容和遇到的困惑具体如下:

    第一,2010年至2012年,国家出资1000万元给龙门桥村打造民居工程。项目未按招投标程序直接指定关系户做,且未按照国家要求和标准施工。更可恶的是,还虚报工程项目、面积和预算,骗取国家的项目资金。

    第二,乡村干部找来的工程承包方,修筑的便民路、弯弯通公路、水渠、河坝等利民项目,不到一年的时间,烂的烂、垮的垮、坏的坏。这些豆腐渣工程现在还在,不能使用也无人问津。

    第三,早些年国家拿出巨额资金,资助村民发展农业生产,免费下拨了很多种子、化肥,到了村干部这里,不是私分就是变卖,追问至今都是不了了之。村支书儿媳操办宴席,使唤队长通知村民必须参加,这是强迫村民公开送礼搜刮钱财。

    第四,村干部在贯彻执行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中,将资金和政策拿来拉关系送人情。虚报贫困户家庭信息和贫困数据,有的扩大有的缩小,拼凑数字弹性很大。

    第五,2017年1月13日,龙门桥村村支部换届选举,当日沿途还有六、七个村的党员也在投票选举,而且选前乡镇领导都做了精细安排,可是县委副县长还是亲临龙桥村的选举现场,派出所也出动了几个民警值勤。如此唯独是人都明白其中的原委。

    第六,更可恶的是积极参与举报的村民,受到连带性的打击报复和人身迫害。是公职工作的被辞职解聘,在私企打工的被打招呼。原本检举腐败和违法乱纪应该受到严格的保密特别的优惠,可是邻水县的纪检委的工作人员,怎么保护举报者的呢?结果,其中不是遭遇警告提醒,就是让举报人一而再的无法生存。还多次在组织内部会议上被批评和警示,追问纪委的干部这是怎么一回事,纪委就让执行报复的人不承认,乡村官员就是寻找借口编造谎言搪塞责任。

    龙门桥村这些党员举报者,面对这些一再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官员行为,困惑且不停的问:难道揭发违纪违法事件有错有罪吗?难道这种人类蛆虫不该检举揭发吗?难道共产党支持腐败和违法乱纪的人吗?难道地方干部就可为所欲为吗?难道党纪国法就制裁不了他们吗?官不为民执政算什么官?有腐败不彻查深挖要纪检部门干嘛?

    这些新老党员呼吁:恳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直接来人实地细查严处。望黑暗变成光明和民众的心声。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党员,渴望社会和平、安定、和谐。呼吁廉政,呼吁正义,呼吁公平,更呼吁党纪国法神圣不可侵犯!

    甘明国、李会德、殷吉光、邹金本、甘元吉、甘子明、甘文杰、熊维洲、甘立华、张志安、王亮、甘在友等。

  • 湖北农垦局职工刘茉香实名举报贪腐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6日消息】刘茉香是原湖北省农垦局招待所职工,现住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231号。现实名举报湖北省农垦局领导包庇宗平建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及贱卖国有资产等犯罪事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2003年宗平建调任湖北省农垦局,在《蓝湾俊园》的住房是农垦局当时的张守权局长批文批准购买的,按照房改分房标准,超过规定部分标准,由宗平建个人分期付款,宗平建已参加房改,是无权再享受省直公务员分房政策,还要贪得《佳馨花园》的省职工分房之列,实属违规。

    (二)、宗平建收受原橡胶公司经理蔡正雄金钱,在已经享福利分房并且已经实际领取改制补偿款的情况下,违反政策将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131号原橡胶公司办公室,以住房名义分给蔡正雄侵吞国有资产,且还目无法纪的扬言,湖北省农垦局一个人有几套房子的人多得很,又不是他一个人有两套,你不服气就到中央去告。

    (三)、2003年宗平建行贿受贿上下内外勾结,将还在经营中,且不顾职工要求以及本所职工就业生活等问题,将国有资产《农垦局招待所》以低于正常价格的4倍合伙买下,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而农垦局纪委却说,卖房是经过中介公司评估而卖的。

    试问:哪家评估公司能够估出如此的廉价?(位于武昌长江大桥附近邻近长江边繁华地段仅建筑面积就3000多平方米的房产、以及土地连带院子和附属设施只卖150万元,平均每平方不到500元)贱卖给私营武昌家波医院的犯罪事实。

    以上情况就是省农垦局宗平建违规违纪的行为,刘茉香恳请纪检监察部门依法给予查处。

    刘茉香电话:13628638618

  • 沈志华教授讲座被举报中断 何处可容三尺讲台

    11月5日,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组织讲座“沈志华: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建立与终结”,该讲座由线下讲座与Bilibili线上直播同步进行。主讲人是现任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终身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冷战史中心主任,兼任社科院当代中国史研究所、亚太研究所研究员,北京大学历史系、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香港中文大学当代中国文化研究所名誉研究员的沈志华教授主讲。

    按说这样一个由大学出面主办,又由知名学者主讲的一个公开教学交流活动,而且在讲座之前进行了公布,不会有任何问题。但是在讲座开始一个小时后却被迫中断。随后主办方的官方账号“首师大世界史”在Bilibili网站发表了正式声明,指出线上讲座中断的原因是因为遭到恶意举报,故而中途转到腾讯会议。主办方对干扰正常学术交流的行为表示严正谴责,并保留进一步追责的权力。

    一个历史学教授为什么会在教学交流活动中被举报,他又讲了什么引起一些人不适的内容。不管是主办方还是主讲人都没有在事后透露是什么内容遭到举报和中断讲座。据主办方公布的主讲内容简介:研究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具有学术和现实意义。体制问题是根本,后发达(东方)国家的发展道路问题是世纪性问题。在苏联的发展道路上,有三次十字路口,三次改革机会,三次改革尝试。本讲亦会讨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发展道路胡关系、斯大林模式(发达的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等问题。不可否认苏联作为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对世界的发展和格局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特别是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同时不可否认的是苏联也是一个制度僵化腐败丛生的国家,它的解体也证明了这一点。对一个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当代国家进行研究和评判,以积累经验总结教训,正是历史学家特别是当代史学者的责任,也是太史公所说“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崇高追求,属于学者们的分内之事,而今却成为了被举报被打击的理由。如此下去,还有何真相可以获得,还有何自由可以立足?

    沈志华被举报是他咎由自取,这是无可争议的。因为他不相信真相就是在路边让人摘取的果子,他怀疑在所有呈现给我们的现象后面有更深刻的原因,这也是所有治学严谨的学者们共有的品质。他们不愿人云亦云,总是将最大胆的假设和最严谨的考证结合在一起。在苏联解体后俄国史学界比较混乱的时期,他抓住机遇,以私人身份斥资数百万从俄美复印大批前苏联解密档案并无偿向学者开放,从而赢得了“文化个体户”、“体制外专家”、“史学界异类”等称号。从1996年至2002年间,沈志华与中国社科院合作,组织翻译、整理、出版了36卷《苏联历史档案选编》,引起史学界的轰动。从这点可以看出沈志华不但治学严谨,更具有一般学者难得的超前的眼光和独特的魄力。他的研究和教学虽不能说是完全正确的,但总归是这个社会最珍贵的财富。对于他的研究和教学有不同的看法,甚至觉得完全错误也是正常的。不过这种不同的看法或者意见应该通过互相探讨或者交流、批评来进行。在辩论交流的基础上才可以将历史真相逐步还原将真理辨明,而不是通过恶意举报,认为其违背了什么政治方向,或者宣传策略,将其研究成果扼杀,甚至对其正常的教学强行叫停。

    不过由于中国近来强调政治,强化宣传,中国的学校特别是大学教学自由面临前所未有严峻的挑战,许多大学教授因为在课堂上的言论而遭到惩罚。现年72岁本来在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任教的经济学教授尤盛东,2018年因为在课堂上批评中共领导的宣传口号与官方贸易政策等言论,而遭学生举报,随后被开除,这意味着中国国内任何一所大学都不会再聘用他做教授。为了能够继续教书,他只好远赴美国,在那里的高等院校奔跑,以期能重返讲台。据他接受采访时称,他认为能量是物理学名词,是标量而不是矢量,因而有大小而没有方向,所以不能说正能量这样的词,还有梦想是妄想、狂想,不是理想,这就与习近平所提倡的“中国梦”相抵触,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们就要履行世贸组织成员国这种权利与义务等等。就因为这些持平的言论却由于学生举报害得他丢掉教职。

    今年57岁的重庆师范大学副教授唐云,2019年因为在课堂上批评习近平经常引用的一句话“撸起袖子加油干”很粗俗,而被学生举报,校方剥夺了他的教师资格,将其调到图书馆工作。不过唐云却并不认为自己犯有错误,“今日我含着耻辱离去”,唐云在社交媒体写道,“他日我必带着桂冠归来”。除了解雇持有不同意见的教授,禁止一些西方教科书,中国还大力在大学内开展思政课(思想政治课),研习“习近平思想”。为了保证大学牢牢的抓在手中,现在许多大学公开招收“学生信息员”,对教师们在课堂上和私下的教学、言论、私生活以及政治态度进行监视。这些信息员必须是党员或者证明自己是“政治正确”的人。这些信息员的工作颇为复杂,不仅教师们在课堂上的言论成为他们关注的目标,连他们私下的文化品味,如对书籍和电影的偏好也受到关注,以确定教师们的立场和价值观。许多大学这样的信息员每班都会聘用一个,这种做法正在逐步推进。学校党委负责管理这些信息员,不过国保部门会大力的指导和培训他们,以使这些告密者更加富有成效。网络媒体经常刊载国保部门负责人到大学调研,其真实目的就是到大学监控教师和学生思想动态和组建培训学生观察员。

    除了组建的告密者队伍,学校还在每个教室安装了摄像头,以加强对教学的监控,这样的做法无疑是有效的,2019年3月一名学生举报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吕嘉课堂言论全然背离马列主义,涉嫌“反党违宪”。北京建筑大学副教授许传青、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翟桔红因学生举报其课堂言论分别受到解聘、行政记过和撤职等处分。

    除了信息员,一些学生也受到鼓励参与到对教师的举报中。一名经济法学教授告诉笔者,有时他引用一些西方法学观点或案例时,会有学生站起来用手机拍摄,让他不寒而慄。另一名法学教授深感从事法学教学危险,转而从事经济学领域研究。

    沈志华教授讲座被举报而中断在中国并不是个别现象,它折射出中国当今学术自由、教学自由被侵犯被践踏的状况。当教师被以莫名的政治理由剥夺自由研究和交流的权利时,整个社会又从什么地方去获得真相和自由的灵魂,整个民族又谈何高尚的精神和人格呢?

    三尺讲台无疑是神圣的,侮辱三尺讲台的正是以神圣的政治正确的名义,干的却是摧毁民族精神的事情。给教师们以自由,给民族以希望,已经刻不容缓。希望那些举报者、告密者悬崖勒马,希望当局改变这种下作的做法,还学校一方净土,给学术一些尊严,给未来一些希望。要知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毕竟真相是遮挡不住的,历史也不是可以掩盖的。正像沈志华教授对苏联社会主义制度研究做出的结论一样,僵化制度什么时候终结是偶然的,但终结是必然的。

  • 湖南永州原公安局长刘建宽遭举报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19日消息】11月18日,微信公号“潇湘民生”发文,对原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局长刘建宽进行网络举报。

    举报称,刘建宽将公安局30余亩土地贱卖给邵东商人申爱虎搞商业开发,申爱虎因此获利过亿,而永州财政则损失上亿元;刘建宽的老家涟源市安平镇田新山村,建造了价值约600万元的豪华别墅一栋,举报称出资人就是申爱虎;刘建宽通过其子刘之持股的方式,在娄底娄星区投资建设了一栋酒店,名为伍胜大酒店,总面积1万多平米,价值上亿。

    据了解,刘建宽现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举报人“潇湘民生”的注册主体为永州潇汀源创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帐号部分功能由广州市珍分夺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以下为举报全文:

    勾结商人,贱卖土地,发迹永州

    刘建宽,原永州市公安局局长,作为湖南政法系统的重量级人物,是从一名普通的基层民警,爬到厅级高官的,他能有今天这样的地位,与他在基层从政时大搞政商勾结和涉嫌腐败的工程项目分不开的。

    贱卖永州市公安局三十亩土地是其发家的开始。据可信的材料显示,2007年永州市公安局以解决内部住房问题为由,声称公开招标,要将市公安局三十余亩土地进行开发。

    可那是怎样一个对外公开招标啊?这实际是时任局长刘建宽专门为邵东商人申爱虎量身定制的一套招标系统,那门槛的设计几乎连别人报名的资格都没有!

    永州市公安局处于冷水滩区黄金地段的门面地(公安小区),当年的市价每亩地在200万每亩左右,最后竟然以70万一亩的价格转让给了申爱虎开发。

    邵东商人申爱虎因此就获利过亿,永州财政因此损失上亿元!

    据说,在当时引发了市公安局内部不少人士的极力反对刘建宽这一做法,一些老干部还为此专门上访过;然并卵,专制霸道的刘建宽对此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完成公安小区的开发后,申爱虎与刘建宽从此建立了很好的政商关系,刘建宽的从政轨迹就与申爱虎发家史高度吻合起来,刘建宽走到哪里,申爱虎的开发就到哪里!

    申爱虎因此积累了大笔财富,也开始了在家乡大肆违建豪宅。当然作为回报,刘建宽对此也获利不菲,刘建宽无业游民的儿子刘之在北京竟然购置有价值近千万元的房子,钱哪来的?申爱虎给的!

    申刘合作,官商勾结,再战湘潭

    2010年,刘调任湘潭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

    尝到在永州任职一把手,与商人朋友“合作”的甜头后,刘建宽任职湘潭时,再一次上演了永州的戏法。

    刘建宽将湘潭市公安局办公楼的基建和装修业务又给了申爱虎。由于对外报价虚高引来了非议,但凭着自己在政法系统经营的人脉,反对者的声音很快被掩盖掉。

    之后,刘又把湘潭市公安局筹备建设的职工小区“盛发和园”住宅小区的开发权,再一次以暗箱操作的方式给了申爱虎。

    公开的资料显示,“盛发和园”第一次招拍挂时,是120亩土地。

    但在申爱虎摘牌时,将120亩的土地变成了56亩——而实际可供使用的120亩没有改变!也就是说,在规划和设计不变的情况下,等于白送了64亩土地给申爱虎。

    当年湘潭这块地等价格应该是160万元/亩左右,申爱虎取得这块土地后,获得了至少超过1亿人民币的利益!

    据不完全统计,在刘建宽任职永州和湘潭期间,仅在土地开发一项中,商人申爱虎从中渔利超过了3亿元。

    自此,官员刘建宽与商人申爱虎之间的关系已经达到了水乳交融的境地,申爱虎在永州、湘潭两地的“生意”做得也是风生水起。

    厅官作伞,商人织网,皆大欢喜

    据申爱虎的合作伙伴透露,在如何取得刘建宽的关心上,申爱虎是下了血本的!

    据悉,在2012年6月到2012年8月之间,申爱虎先后三次,通过自己出任董事长的广西防城港市皇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高管梁放生(原防城港市市委副秘书长),从越南购买了整只的老虎和两张老虎皮,用来博取内地官员、银行高管的欢心。

    这其中,有一张虎皮和部分的老虎肉,申爱虎送给了刘建宽。

    申爱虎,并不是一个真正懂得做生意的“生意人”,甚至他根本不懂房地产!但由于有较好的官商勾结手段和政商关系,他甚至通过坑蒙拐骗也获利不菲。

    他在永州道县、广西防城港等地的投资中,与申爱虎合作的股东,先后都陷入了申爱虎的陷阱,不是濒临破产,就是身陷囹圄!

    由于与刘建宽有“深厚友谊”,申爱虎在项目工程上获利颇丰之外,他的一些非法行为,也得到了刘建宽的保护。

    申爱虎在邵东老家斥资4000万,历时4年,采取非法买卖农民土地,恐吓、殴打不愿卖地的农民,迫使其就范,非法占用数十亩耕地和农田,建造了湖南第一豪的违法建筑,直挺挺地在保护伞的保护下矗立在乡村的田间地头。

    在有良知的知情人一再坚持举报下,地方执法部门顶着各种压力,于2019年12月,对申爱虎的违法建筑进行了部分拆除,此事媒体报道很多。

    在2013年,申爱虎指使他人对合伙公司股东蒋小奇的一辆宝马汽车进行了打砸,造成了10万余元的损失。

    案发后,行凶的6人被批捕和判刑,但背后的主谋申爱虎,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竟然逃避了法律的制裁!

    2014年,刘建宽的老家涟源市安平镇田新山村,建造了价值约600万元的豪华别墅一栋,出资人就是申爱虎!

    为了规避法纪监管,申爱虎先将建房款转到刘建宽的外甥刘彬的账户上,然后由刘彬去花费这些资金。相关证据表明,申爱虎仅给刘彬在建行开设的账户,就分两次汇入了206万元的资金。后来,在媒体的报道之后,申爱虎为逃避侦查,赶紧注销了该账户。

    此事经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新浪网等多家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网络热议,湖南省纪委介入调查,但最后却不了了之。刘建宽疏通湖南省纪委的调查人员弄虚作假,并为其写文章掩盖丑闻,此举遭到了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的犀利质疑。

    另有可靠的信源显示,刘建宽的儿子刘之在北京购置有价值近千万元的房子和100万元的跑车一辆。而刘之本人,目前为无业状态,其巨额的资金来源令人生疑。

    此外,刘建宽在长沙的住房家中的红木家具也是由申爱虎出资购买,红木家具价值约200万元。建别墅时,红木原木由申爱虎安排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防城港皇家房地产公司后勤主管赵又新,从广西凭祥、东兴市购买,并千里迢迢送至刘建宽在湖南的老家涟源市。

    有举报人提供的信息还表明,刘建宽通过其子刘之持股的方式,在娄底娄星区投资建设了一栋酒店,名为伍胜大酒店,总面积1万多平米,价值上亿。

    作为湖南政法系统的实权人物,刘建宽如此利用职权敛财,大肆包庇犯罪,是典型的保护伞,且他及其直系亲属的亿元资产来历不明,已经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难道就没有人收拾他?我们拭目以待!

  • 辽宁一律师被判刑15年曾举报当地官员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11日消息】辽宁一名律师被指控贪污、行贿、诈骗,一审合并被判15年。他不服,提起上诉,辩护律师称二审时拟对他做无罪辩护。11月2日,其妻子接受采访时透露,此前丈夫曾举报当地发改局官员,后来对方蹊跷坠楼抢救无效身亡,她认为丈夫被抓疑与举报有关。对此,当地未作回应。据悉,坠楼原因正在调查中。

    据悉,这名被抓判刑的律师叫陈宏伟,今年52岁,家住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某小区,系辽宁伟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其妻刘女士表示,2018年10月15日,丈夫被抓走接受调查,后来因涉嫌贪污罪、行贿罪和诈骗罪被起诉;2019年12月30日被沈阳市辽中区法院一审以犯贪污罪、行贿罪和诈骗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他不服,向沈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刘女士称,丈夫被抓判刑,疑与他举报康平县官员温某有关,温某原来是康平县新城区管委会主任,后来任过县发改局书记。有一次丈夫向某巡视组实名举报时任康平县新城区管委会主任的温某称,对方非法采砂10多万立方米,用于自家商混搅拌站用料,涉案金额数千万元,而土地矿管部门未给他办理过采砂手续,当年的航拍图能明显看出非法采砂的现场情况,作为律师的丈夫认为这种非法采砂行为严重触犯了刑法。

    她说,丈夫还举报称,在康平县顺山新村拆迁期间,温某雇用社会人员,使用非法手段暴力拆迁,其中受害最严重的是村民刘某家,他不同意搬迁,家人被汽油烧伤,他妻子耳朵被烧坏,亲属也不同程度受伤,后来受害人获赔850万元,赔偿款来源不明。

    而令人感到蹊跷的是,她曾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有人在说,2019年9月20日下午,康平县发改局书记温某在县城万泰商业广场楼上坠落,后来被120送往县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此事得到康平县发改局一名负责人证实。

    那么,陈宏伟举报温某与他被抓判刑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目前,当地相关部门尚未作出回应,温某的坠亡原因也正在调查中。

    另外,陈宏伟的二审辩护律师是山东刑辩律师张金武,他表示,二审时他仍将替陈宏伟作无罪辩护。他认为,原侦查、公诉和审判程序严重违法,陈宏伟的行为不构成贪污罪、行贿罪和诈骗罪。

    具体情况如何,最终将由二审决定。

  • 南阳村民举报污染被控敲诈勒索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6日消息】近日,媒体报道,河南南阳一家陶瓷企业,因为环保设施不达标,废气、废水长年超标排放,造成严重污染,附近村庄空气刺鼻、土地绝收。村民李旭等三人,不断向环保部门举报,可所反映的污染问题没有解决,反而等来了一纸“敲诈勒索罪”的判决书。三人不服,提出上诉,经历过两次败诉后,目前案子被发回重审。

    此案的经过耐人寻味。先是由于三人持续不断的举报,陶瓷企业同他们签订协议,一次性给予三人赔偿共12万元,条件是“三人不能再以任何理由追究或向相关部门反映污染问题。”因污染仍在继续,他们继续上访,信访的对象换成了当地环保局,投诉环保局“有法不依,保护、包庇污染企业”。企业再次同他们签订赔偿协议,可这一次还没拿到全部的赔偿款,三人就被公安逮捕,从受害者变成了敲诈勒索犯。

    三人前后两次的索赔行为,表面上可能会给人敲诈的联想,但说他们犯了敲诈勒索罪,未免牵强附会。所谓“敲诈勒索”,按照刑法中的定义,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说三人持续的举报行为,客观上让企业恐惧和害怕,有“威胁和要挟”嫌疑、一时难以分辨清楚的话,那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一项,也足以判断三人的行为性质。

    一般而言,“非法占有”的认定依据有二:一是看索赔主张是否有客观事实根据,即索赔主张的提出,是基于自身权利的实际损害为前提,而不是虚构事实进行敲诈;二是看索赔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即索赔人提出的索赔项目和金额,是在合情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并非漫天要价。

    将这一构成要件同本案相结合,不难发现,三位村民的诉求,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行为,即希望企业停止污染,并索赔其污染导致的损失。就赔偿金额而言,三位村民没有狮子大开口,没有索要明显高于损失的赔偿;也没有无中生有,编造、夸大事实来为难企业,怎么看都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如果企业不满村民破坏约定,继续上访给自己制造麻烦,大可以撤销协议,请求法院责令村民退回赔款,何必要上升到追究刑事责任的地步?

    退一步说,即便村民上访、投诉环保局的动机不纯,也不违法。只要他们的行为有正当的权利基础,只要他们上访的要求合法合理,公权力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予以满足,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空间。可现实是,村民投诉环保局不作为,不仅没有得到期待中的处理,反而成为公权力认定他们敲诈勒索的罪证。

    这样不免要问:有关部门到底是为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还是以法律手段对“刁民”进行打击报复?与此相类似的案件如:陕西女工程师李思侠等三人举报石料厂污染被抓被判刑。

    无疑,南阳村民的信访行为触动了相关部门的敏感神经,不是因为他们胡编乱造、有意闹事,而是因为他们所言之真。其实,当地环保局若真有所作为,村民即便心怀不轨,哪有“敲诈”的空间?表面上,环保局该做的事似乎都做了,检测也做了,罚单也开了,整改的措施也一个接一个地出了,但诡异的是,几年下来,整治效果甚微,企业一边补偿村民,一边继续生产和污染。

    如果不是污染源源不断,看不到尽头,生存的环境受到根本性的威胁,村民也不用一而再再而三地举报。如果环保部门的监管能拳拳到位,发挥效力,而不是流于形式、不严不实,村民也不用在获得赔偿之后,持续地维权。只要污染一天没解决,家园一天还在遭受侵害,他们维权的冲动就不会停息,他们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博弈就会不断地上演。作为弱势的一方,村民势必要借助政府部门的力量。如果环保部门不管,他们自会向上级或监管部门求助。如果这样正常的寻求权力救济的行为,也要被扣上“敲诈勒索”的帽子;如果政府部门和企业统一战线,动辄用法律手段予以打击,那今后谁还敢环保维权?侵权者岂不是更加肆无忌惮?

    一些地方为了给经济让路,习惯性地牺牲环保,给违法企业生产大开方便之门,不惜让渡民众的生存利益,连正常的维权渠道也要给堵死。表面上看是为了地方的经济发展大计,实际上是给地方的长治久安埋下一颗定时炸弹。即使把所有维权的路封住,民众的怨恨不会无缘无故地消失,环境造成的巨大损害也不会凭空抹去。与其日后收拾烂摊子,何不从现在开始,正视民众的合法诉求,及早地制止污染行为,查查监管背后的猫腻,以免伤害进一步扩大。

  • 河南村民举报村官弄虚作假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5日消息】张举,河南省上蔡县邵店乡尹赵村人。现公开举报河南省商务厅驻尹赵村书记王克,在驻村扶贫及相关工作中,存在严重的弄虚作假及伤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张举反映“尹赵村加油站建设项目”是河南省商务厅驻村扶贫项目。2019年4月10日上午,在王克的操纵下,该项目在郑州进行了所谓的招标,此次招标存在以下严重的问题:

    1、该项目没有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和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第12.3规定:“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建设部令第89号)第11条规定:“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向工程所在地县以上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材料…”;此项目在开标前没有进行备案审批,严重违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规定,招标人在自行招标时,有权选择相应的招标代理公司。而作为招标单位负责人的尹赵村支书、主任却对选择了哪家代理公司毫不知情,而是王克的私自决定,这违犯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3、该项目的招标人为尹赵村委会,但是村支书、主任二人在开标前一天才知道招标这件事。对此村里没有开过班子会议,更没有进行四议两公开程序。违犯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之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此项目涉及了村民的重大利益,却没有按规定履行法定程序,涉嫌暗箱操作。

    4、该项目是尹赵村重大扶贫项目,而招标公告却不在本地的招标平台上发布,而是舍近求远,在只有付费才能看到的招标平台上发布,仅有特定的人才能看到,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5、该招标公告缺少第七项和第八项的内容,另外在公告上的投标联系人为王克,其作为联系人也是利害关系人,无形中拒绝了其他的投标人。

    6、此次开标后不久代理公司就公开发布了“中标公告”,其中一项内容为“中标公司自中标日(即2019年4月10号)起每年给尹赵村委支付40万元的扶贫资金”,但时至今日,村委没收到中标公司的一分钱。

    7、王克以尹赵村委会的名义与“中标公司”签订了有关合同,但他却不按规定交由村委会保管,生怕别人知道其中内容,这种行为令人不解。

    8、2019年10月19号晚,有几个自称干部身份的人黑夜来到不愿卖地建加油站的农户家,以政府的名义强制要求其卖地,威胁农户“不卖就强制收走”。此事后经村民传播,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最后经公安机关出面才平息了村民的疑惧。

    9、王克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政绩。2019年12月12日,王克对《中国商报》记者公开宣称:他负责帮扶的尹赵村,村民们都吃上了自来水、修好了方便村民出行的水泥路。

    而实际上,该村小张庄所有村民包括20户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都没吃上自来水。虽然供水系统已建成多年,并且在前年又花了几十万进行改造,但还是没有用,村民仍没吃上自来水。

    另外,小张庄唯一重要的外出通道,大晴天就积水成池,雨天更不用说,行人根本无法通行。但不可思议的是:尹赵村居然通过了严格的扶贫验收。王克对此重大的民生问题视而不见,却向媒体公开撒谎邀功,为官失德失职。

    综上,王克在驻村扶贫及相关工作中,存在严重的弄虚作假、伤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因此公开举报此事,呼吁有关部门查实后依法给予处理。

    张举电话:13137281127

  • 中石油员工曾多次举报贪腐杀人后自杀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23日消息】10月19日晚,微博网友爆料称,其于今日接到男子“中石油李晓飞”信息,自称已将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玉门钻井分公司原法人代表张某祥杀害。

    西安经开公安发布警情通报:2020年10月19日,发生在我辖区的两起凶杀案,经进一步侦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系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玉门钻井分公司原职工。第一起案件中,致嫌疑人原单位张某某夫妇两人死亡;第二起案件致嫌疑人原单位办公租住地两名物业工作人员死亡。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从自己举报自己敲诈领导,到自己举报自己“杀了人”。从2018年6月到2020年10月19日,陕西男子李晓飞的经历,在微博上引发了两次轩然大波。

    有关信息显示,2017年10月,李晓飞在新浪微博平台上发布题为《现实版实名举报中石油西部钻探腐败,宁死不屈,求转》的微博,实名公开举报公司领导贪污腐败、公款私用等问题。

    据媒体2018年12月17日报道,李晓飞此前在微博爆料称,因其掌握中石油西部钻探公司的腐败证据,随后敲诈了该公司相关人员40万元人民币。李晓飞微博显示,他的建行账户曾在2018年4月14日收到一笔40万元的汇款。李晓飞提供的录音显示,有人要求李晓飞拿钱后息事宁人,但李晓飞所在公司否认称被李晓飞敲诈,并回应表示,“40万元是借给李晓飞治疗精神疾病的”。

    此后,李晓飞多次微博举报,要求彻查其敲诈勒索及该公司部分人员存在的贪腐问题,但始终未果。

    从举报别人,到举报自己敲诈,再到举报自己杀人……中间经历了一个怎样的过程?

    李晓飞,西安高陵区人。2011年入职玉门钻井公司,曾是公司一名助理工程师,也在公司办公室从事过文秘工作。

    他注册的微博账号昵称为“中石油李晓飞”,简介写着“实名举报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玉门钻井分公司内部贪污腐败”。

    从2018年至今,他已经发了100多条微博,除了证明自己“精神正常”的医院诊疗记录,几乎全部都和举报有关。

    在这些举报内容中,李晓飞称在从事文秘工作时,自己掌握了中国石油西部钻探公司一些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中石油党组纪检组工作人员电话告知他,举报内容中涉及局、处、科级一些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已经有11项问题查证属实,但一直未获得实质性回复。

    后来,他到北京上访,还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敲诈勒索公司40万“封口费”。他和玉门钻井分公司之间的矛盾,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从暗里走向明处。

    19日晚,一名知情人士称,李晓飞作案后通过微信联系了多人,称其已经杀了其此前领导张某祥。李晓飞称,他原本打算向张某祥等人“求饶”,“我带着水果去他们那里,但他们依旧不依不饶,然后我们就发生了争执”。19日15时许,李晓飞再次联系上述知情人士,并称再次作案。

    李晓飞生前曾称,他走到自首举报这一步是被逼的,他想认错低头,但是他们通过黑白道的方式逼他的家人和他自己,有被强制关进乌鲁木齐精神病院的记录。

    还有很多次,李晓飞在不同的场合表示,他不会自杀,只会被自杀或者他杀。

    事情发展到今天这一步,他杀了举报人员中的一个人和那个人的老婆,后来又杀了物业的两个人,最后自杀了,并且在自杀之前联系记者要把事情进一步搞大。

    事实的真相或许我们还不清楚也许永远不会清楚,但无论如何,也不应该走向这么一条极端路,更不应该让两个无辜的人当他“伸冤”的背景板。

    用杀人并自杀的方式,终于上了热搜,得到关注,真相能大白天下吗?他真的是精神病吗?压死李晓飞的最后一根稻草,到底是什么?

    希望人间有正义,真相不沉默!

  • 吴立星等人举报毁农田建别墅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6日消息】10月3日收到吴立星信息,他说以前每逢十一这个节期都会在北京进行维权,现在腐烂的制度限制了他们的维权的权利,只能网上发帖,因为维权关注社会问题,关注民主党,被莫须有的罪名“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刑一年,现在主要关注民生问题,网上发帖进行维权,吴立星说:不再相信所有的信访机构,所有的信访机构就是欺骗你来回折腾,耗尽你所有的时间,现在网络发达,网上发帖看到信息的人比信访机构那些工作人员看到你的信息关注有影响力,只有关注社会民生问题最根本的问题就是体制改革问题,只有体制改革,才能改变老百姓的利益问题。因为现在一直被限制外出维权,就在网上发帖进行维权到底。

    举报农田建别墅,农民无田种,何来中国梦?但存方寸地,留着子孙耕!2013年11月20日星期三,浙江省浦江农民控告镇政府侵犯村民土地承包权。这2004年,浙江省浦江县杭坪镇政府非法征收该镇杭坪村大片基本农田,与该村村民签订了所谓《有偿收回承包田协议》,实际上是非法取消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镇政府从农民手里夺取土地后,拍卖给杭坪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别墅群,牟取暴利24600000元,而农民仅得到每平方米1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据此,村民与村委会签订了从1998年8月25日至2028年的土地承合同,从2004年到2028年,还有24年承包期。村民们对此不服,但镇政府及村党支部、村委会说这是国家的法律,必须执行。村民们大部分不懂法,无奈只好签了字。

    几年过去,原来的良田上造起官员的富豪的别墅,村民却无田可种,生计面临困境。吴立星等村民被村民推举到浙江省各级政府反映情况,但九年来毫无结果,官商团伙依然在占地建房,耕地破坏越来越严重。吴立星等只好到北京向中央有关部门控告。

    附:控告书

    控告人:吴立星,男,1969年7月29日出生,汉族。住址:浙江省浦江县杭坪镇杭坪村吴宅杭东路58号。
    身份证号:33072619690729XXXX。
    手机:13958476399。

    控告人:吴立星、吴瑞峰、蒋成余、蒋成充、傅曰升、朱日旺、吴传正、楼委峰等,住址:浙江省浦江县杭坪镇杭坪村。

    被控告人:浙江省浦江县杭坪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严龙顺(镇长)

    控告事由:
    杭坪镇人民政府欺上瞒下,违法征收基本农田,任意损毁再拍卖给杭坪房地产开发商司建造别墅。当地农民敢怒不敢言,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我们强烈要求归还在承包期限的基本农田。

    事实和理由:
    浦江县杭坪镇杭坪村土名大畈(杭坪中心小学对面)杭柿线公路边,所有农田系杭坪全村最好良田,国家拨巨款全部整理,划为国家基本农田保护区,已记录在案、有章可查。2004年杭坪镇人民政府在无任何用途和理由,而且没有征用批文的情况下,欺我们农民不懂法律,说有偿收回我们的基本农田作建设用地,事实上是没收了我们的承包田。这不仅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也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民承包经营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权益,任何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根据《宪法》《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在征收、出让土地使用权,在受让、使用土地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公开、透明,要求政府应当向全体被征地村民公开征收依据、目的、补偿标准、被偿数额等事项,并与全体被征土地上的村民签订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书,同时按时按量到位,否则不能征收。

    根据法律规定,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只有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征收。《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定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专用或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但是,被控告人拍卖我们承包的基本农田,完全没有法律依据,其所有行为都是违法的:

    一、没有进行征地预告;
    二、没有征求农民意见;
    三、没有与被征农户签订补偿仂、议书;
    四、实地情况属于国家花巨款整平的基本农田;
    五、将基本农田拍卖给房地开发商建造别墅;
    六、违反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

    被控告人杭坪镇政府无视国家法律(严禁征用红线内的良田),无视《国家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将国家花巨款整理过的基本农田,拍卖给杭坪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别墅,不仅卖所得二千四百六十万元一分未入国库,连所有被强占去良田的农户都未予安置,所有农户怨声载道无处申冤。村民们已面临无田可种,难以生存的境地。

    控告人于2012年2月开始一级级遂级向上反映,要求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但是地方各级政府层层包庇,以公权压制农民,所以收效甚微,无奈控告人只好上京控告。

    当然最苦还是我们老百姓,我们已无田可种难以生存!我们子孙后代也不知道以后怎么办。腐败政府夺走我们以生存的土地,实在是祸国殃民!

    综上所述,被控告人公然违反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严重侵犯了我们农民的合法权益。鉴此,我们强烈要求国家有关部门责令被控告人归还还在承包期内的良田。

    此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控告人吴立星、吴瑞峰、蒋成余、蒋成充、傅日升、朱日旺、吴传正、楼委峰等杭坪村村民
    2020年10月1日

  • 卢廷阁律师举报律管处长并申行政复议

    石家庄市司法局,以肺炎疫情为由,推迟年检考核。往年5月即告结束,今年6月才开始,且持续至今,已到第18批了啊!不仅如此,没有年检的律师,办案要开证明,开证明只开10天期限,导致我已开4次证明。在开第5次时,司法局律师处官员的官僚作法,给我造成很大的麻烦和损失,已涉嫌违纪、违法和侵权。

    正好,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司法局,遂向其(邮箱)举报。同时,向河北省司法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附: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卢廷阁,男、河北标致律师事务所律师,13012165113
    被申请人:石家庄市可法局,局长:郑国良
    地址:石家庄新华区泰华街476号联系电话:0311-86262011

    申请事项:
    1、对被申请人之党员公务员李健、石永瑞,因开具证明的行政行为不负责任,拖拉怠工。官僚作风严重,而侵犯了申请人执业权利,并带来经济损失,要求给予处分,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2、认定被申请人开具年检证明只有10天效力的作法,无法律依据违法

    事实和理由

    因今年肺炎疫情,市司法局推迟律师所年检,从5月31日延续至今己近4个月,仍未结束,受此影响,律师执业需要司法局出具相关证明。但不知什么原因,司法局开具的证明只有10天效力,所以需要频繁开具证明,给律师执业造成了极大的不便,申请人由于业务需要已连续开具了4次,每次都要上次到期时才能开,与出差办案时间造成极大冲突,浪费了大量时间和差旅费用等,第4次快要到期(9月20日周日)的时候,中请人与李健约好提前到9月18日周五将第5次的开出来,并派人送到申请人所里(因为一趟趟让申请人去拿,她都不好意思了),这样中请人在周六日就可以出差,9月21日周一就可以用上,但出乎意料的是,李健没有兑现,且没有任何理由,没办法,周六日无法开具、更无法出差,只有到周一联系开具,出差就只能改到周二,但周一李健一直开会没有开具,下班后与李健说好周二上午9点来拿,保证一定会开好,于是申请人订了周二上午的车票,周二9点申请人到司法局后,李健又说在开会,并答应10分钟后就拿下来,在等待中,李健办公空的人下来过3人收发律师材料,就是没有中请人的证明,因为要赶火车,申请人催促李键多次,约9:50石永现拿着证明下来了,但他却不给中请人,还要申请人上楼,要给申请人说事!大摆官架!大耍官风!没办法,为赶车申请人只能空手而去。

    由于没有拿到证明,给这次出差办案带来了极大不便和麻烦,造成了很大的时间和经济损失,仅车票费就近2000元。

    上述两人的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没有信用,拖拉息工,不拿律师和群众当回事的官僚作风十分严重,自己坐在办公室喝茶看报,一个规定一句话,让律师和群众跑断腿,而他们则毫不在意!这样的党员,代表共产党的形象和作风吗?是合格的党员吗?这样的公职人员,代表司法机关的形象和作风吗?是合格的公务员吗?为此,应当对二人给予处分,并向申请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由于被申请人开具年检证明只有10天效力的作法,没有提供法律依据应认定违法,并予以通报批评和纠正。

    此致
    河北省司法厅

    申请人:卢廷阁
    2020年9月26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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